颌面部创伤的清创缝合
7章 口腔颌面部损伤

第七章口腔颌面部损伤一、教学内容和目的要求1. 教学内容口腔颌面部解剖复杂,起到重要的生理功能。
口腔颌面部的解剖生理特点与口腔颌面部损伤的特点、临床表现和诊治原则密切相关。
对口腔颌面部损伤患者进行抢救时,可能伴随窒息、休克、颅脑损伤、重要脏器伤等严重疾患。
此时应首先救治这些疾患,在全身情况稳定的基础上再治疗口腔颌面部损伤。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损伤的处理主要是及时进行清创缝合术,进行清创缝合时应根据损伤的部位及其生理特点进行处理。
口腔颌面部骨折的治疗方法可分为全身治疗和局部治疗,局部治疗主要是进行复位和固定。
固定可分为外固定和内固定。
上下颌骨骨折各有其特点,因而临床表现各有不同。
对颌骨骨折进行治疗时,首先应恢复咬合关系。
颧骨与颅面多个骨相连,颧骨受到外力时常在这些连接处发生骨折。
对颧骨颧弓骨折的治疗应注意功能障碍的解除和术后双侧颧面部的对称性。
鼻骨骨折常有移位和畸形,应尽早进行移位骨折片的整复。
颌面部交通事故伤已成为口腔颌面部损伤最常见的病因。
交通事故伤常引起复杂性颌面部骨折,应重视对其的治疗。
多种因素影响骨折的愈合过程,治疗中应针对这些因素促进骨折的愈合。
口腔颌面部火器伤、颌面部烧伤、核武器伤和化学性复合伤均有其特点,临床诊治中应根据这些特点进行诊治。
2. 目的要求(1)掌握口腔颌面部损伤的特点。
(2)掌握软组织清创缝合处理原则。
(3)掌握颌骨骨折的临床表现、诊断和处理原则。
(4)掌握颧骨和颧弓骨折的临床表现、诊断和处理原则。
(5)掌握口腔颌面部骨折的复位和坚固内固定技术。
(6)熟悉口腔颌面部损伤的急救处理原则,如窒息的紧急处理,出血、休克的抢救,颅脑损伤的初步判断等。
(7)熟悉牙及牙槽骨损伤的诊断和处理。
(8)了解骨折愈合过程。
(9)了解软组织损伤的分类和临床表现。
(10)鼻骨骨折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11)了解颌面部交通伤及烧伤的伤情特点和治疗原则。
(12)了解口腔颌面部战伤的伤情特点和治疗原则。
口腔颌面部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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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颌面部创伤治疗技术的发展
➢ 扩大气管切开的适应症 ➢ 软组织的缝合不以时间为依据 ➢ 舌裂伤缝合要求粗针线宽边距三重结 ➢ 尽量保留骨折线上的牙齿 ➢ 显微手术在创伤整形中的运用 ➢ 颌骨骨折复位固定的改进 ➢ 髁状突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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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颌面部损伤特点
1、血运丰富,组织修复、抗感染能力强 2、易发生窒息,进食营养
➢ 吸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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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的临床表现:
❖烦躁不安 ❖鼻翼扇动 ❖ 吸气长呼气短 ❖ “三凹”体征. ❖口唇发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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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的急救:——争分夺秒
❖ 阻塞性 :
➢侧卧、俯卧,清除异物 ➢后坠舌外牵,悬吊下坠的上颌骨块 ➢插入通气导管、环甲膜切开术
❖ 吸入性:
➢气管切开术,吸出误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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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止 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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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睑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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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及腮腺导管损伤
腺体残端结扎,加压包扎 导管断裂断端缝合,内置支撑塑料管 导管缺损以静脉替代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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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神经损伤 (准确对位,无张力缝合)
神经断裂断端缝合 神经缺损以耳大神经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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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和牙槽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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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牙挫伤
损伤特点:牙周膜和牙髓受损 临床表现:牙松动、疼痛、伸长感 治疗:与邻牙结扎固定,调磨对合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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颧弓位X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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颧 上 颌 骨 骨 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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颧弓 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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颧弓三维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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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颌面部创伤讲义

口腔颌面部创伤一、单元脉络梳理口腔颌面部创伤1.概论:口腔颌面部创伤的特点;2.急救:(1)窒息,(2)出血,(3)休克,(4)颅脑损伤,(5)感染防治,(6)包扎运送;3.软组织创伤:(1)创伤类型,(2)临床表现,(3)处理原则,(4)各部位软组织创伤清创术特点;4.硬组织创伤:(1)牙槽突骨折,(2)颌骨骨折,(3)颧骨及颧弓骨折,(4)眼眶骨折,(5)骨折愈合过程。
二、知识内容细讲概论1.血运丰富(利、弊)。
2.牙在损伤时的利弊二次弹片伤—感染。
3.易并发颅脑损伤。
4.有时伴有颈部伤。
5.窒息。
6.影响进食和口腔卫生。
7.感染。
8.其他解剖损伤。
9.面部畸形。
急救:窒息;出血;休克;颅脑损伤;感染防治;包扎运送。
窒息阻塞性窒息:异物阻塞咽喉部;组织移位;肿胀压迫。
吸入性窒息:将血液、涎液、呕吐物或其它异物吸入气管、支气管甚至肺泡内。
窒息的临床表现:前驱:烦躁不安、出汗、口唇发绀、鼻翼扇动和呼吸困难;严重:“三凹”(锁骨上窝、胸骨上窝及肋间隙明显凹陷)体征。
窒息的救治:及早清除口、鼻腔及咽喉部异物。
舌后坠,舌牵拉出口外,并将头偏向一侧或采取俯卧位。
双侧上颌骨骨折,上颌骨向下后移位而压迫呼吸道,应就地取材,将移位的上颌骨复位并简易固定。
咽部肿胀压迫呼吸道:紧急行环甲膜切开或气管切开术。
吸入性窒息:紧急行气管切开术,反复吸出气管内分泌物,并注意预防肺部感染。
出血:动脉—鲜红色、速度快、呈间歇喷射状;静脉—暗红色、速度较慢、呈持续涌出状;毛细血管—多呈鲜红色、缓缓流出。
止血方法:压迫止血:指压止血、包扎止血、填塞止血;结扎止血;药物止血。
开放性伤口或洞穿性伤口。
将敷料填塞于伤口(伤道)内,并用绷带加压包扎。
结扎止血:最为确切的止血方法。
钳夹出血血管,结扎止血。
紧急时钳夹血管断端,简单包扎后送。
(局部应用)止血药物、止血材料并辅以辅料包扎。
全身应用止血药物休克:创伤性休克和失血性休克。
早期:轻度烦躁,口渴,呼吸浅快,心率加快,皮肤苍白(15%以下,代偿);进展:意识淡漠,脉搏细速,脉压变小,四肢湿冷,尿少(20%以上,失代偿)。
简述颌面部软组织清创术的手术步骤和注意事项

颌面部软组织清创术是一种用于处理颌面部软组织创伤的手术方法,可以帮助患者减轻疼痛、恢复功能和美观。
接下来, 我将简要描述颌面部软组织清创术的手术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手术步骤:1. 评估伤情:首先需要对患者的伤情进行评估,确定受伤部位和程度,以便制定相应的手术方案。
2. 术前准备:手术前需要进行术前准备工作,包括患者的身体状况评估、术前检查和清洁消毒等工作。
3. 局部麻醉:在手术开始前,需要对受伤部位进行局部麻醉,以减轻患者的疼痛感。
4. 切口和清创:根据受伤部位和创伤情况,医生会对受伤部位进行切口,并清除伤口内的异物和坏死组织。
5. 出血控制:在清创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出血,确保手术区域的清洁和视野的清晰。
6. 伤口缝合:清创后,需要对伤口进行缝合处理,以促进伤口愈合。
7. 术后处理:手术结束后,需要对患者进行术后处理和观察,避免感染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
二、注意事项:1. 术前评估:在手术前需要进行全面的术前评估,确定清创的范围和方式,提前准备所需的器械和材料。
2. 术中交流:手术中医生需要与患者进行及时交流,了解患者的症状和感受,做好心理护理工作。
3. 明确创面情况:在清创过程中,需要及时清除异物和坏死组织,避免伤口感染和愈合延迟。
4. 术后观察:手术结束后需要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了解伤口愈合情况和患者的恢复情况,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 术后护理:术后需要对患者进行专业护理,避免伤口感染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促进伤口的早日愈合。
颌面部软组织清创术是一项重要的手术方法,能够帮助患者有效处理颌面部软组织创伤,但是手术过程中需要医生和护士们务必保持专业、细心和耐心,确保手术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手术步骤和注意事项是颌面部软组织清创术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但实际手术中还有许多细节和注意事项需要医疗团队和患者在术前、术中和术后都要做好准备和配合。
术前,患者需要接受全面的身体状况评估和术前检查,包括了解患者的过敏史、药物史、疾病史等,以便于医生能够做出更加科学的手术方案,同时也需要对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观察和了解,特别是对于颌面部软组织创伤的患者,很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心理压力和焦虑,医生需要进行及时的交流和心理护理工作,消除患者的恐惧和疑虑,建立患者对医生和医疗团队的信任感。
口腔颌面部损伤

一、LefortI型(低位骨折)
1.骨折线自梨状孔底部沿两侧牙槽突根部至上颌结节,达翼突。摇动骨折块上的牙齿,整个骨块皆动。
2.伤区疼痛、肿胀、鼻出血、牙龈粘膜撕裂。
3.患侧牙齿早接触,健侧开骀,或后牙早接触,前牙开胎等不同的错抬。二、LefortⅡ、Ⅲ型(中、高位骨折)
1.骨折线常涉及鼻根区、眼底、眶下缘、颧额缝、上颁骨侧壁、翼板、颧弓。
2.直流电维生素丙(0.5-1%)或碘离子(3-5%碘化钾)导入受伤牙齿的牙龈两侧(从阴极)方法同上,每日一次,促愈合.
(二)颌骨颧弓骨折 以下凳骨和颧弓骨折多见,常伴有软组织损伤.
1.闭合性骨折
理疗方法
(1)超短波,局部对置法,微热量或无热量每次8-12分钟,每日一次,促进消肿、镇痛,防治感染和促进骨折愈合。
(二)开放性损伤
1.口腔颌面外伤后,皮肤粘膜组织破裂形成创口者,临床表现为创口、肿胀、疼痛、出血等,因有创口可引起感染而化脓或坏死。
理疗目的:消炎、镇痛促进伤口愈合,在出血停止后即可应用理疗。
理疗方法:
(1)超短波疗法,方法同前。
(2)紫外线疗法,红斑量(3-5个生物量)照射伤口及周围,每日或隔日一次,根据创口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照射。
(9)微弱直流电阴极10-20μA。
(10)脉冲电磁场 。
三、颜面口腔软组织损伤
一、擦伤
擦伤为皮肤与粗糙物体相摩擦,引起表皮和真皮的浅层损伤,可与挫伤同时发生。
[诊断要点]
1.多发生在面部突出的部位,如颊、额、鼻尖与颌部。
2.创面有毛细血管渗血和组织液渗出。
3.疼痛较敏感,常伴烧灼感。
二、口腔颌面部硬组织损伤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创伤--口腔执业医师考试辅导《口腔颌面外科学》第六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上医学教育网 做成功医学人口腔执业医师考试辅导《口腔颌面外科学》第六章讲义2口腔颌面部创伤第三节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创伤(二)各部位软组织清创术特点1.口腔颌面部创伤清创术 口腔颌面部创伤患者只要全身情况允许,或经过急救好转,条件具备,即应尽早对局部创口行清创术。
清创术是预防创口感染和促进愈合的基本方法。
一般原则是伤后越早进行越好,总的原则是6~8小时内进行。
颌面部创口,由于血循环丰富、组织抗感染能力强,超出这个时间仍可做清创处理和早期缝合创口。
清创术主要分以下三步:(1)冲洗创口:细菌在进入创口6~12小时以内,多停留在损伤组织的表浅部位,且尚未大量繁殖,容易通过机械的冲洗予以清除。
先用消毒纱布盖住创口,用肥皂水、外用盐水洗净创口四周的皮肤,如有油垢,可用汽油或洗洁剂擦净。
然后在麻醉下用大量生理盐水或l%~3%的过氧化氧冲洗创口,也可用低浓度的碘伏擦洗或浸泡创口,同时用纱布反复擦洗创面,尽可能清除创口内的细菌、泥沙、组织碎片或其他异物。
在清洗创口的同时,可以进一步检查组织损伤的情况。
(2)清理创口:冲洗创口后,行创口周围皮肤消毒、铺巾、进行清创处理。
原则上尽可能保留颌面部受伤组织。
除确已坏死的组织外,一般仅将创缘略加修整即可。
属、舌、鼻、耳及眼睑等重要部位的撕裂伤,即使大部分游离或完全离体,只要没有感染和坏死的情况下,也应尽量保留,争取缝回原位,仍有可能成活。
清理创口时要进一步、尽可能去除异物。
可用刮匙、刀尖或止血钳清除嵌入组织的异物。
组织内如有金属异物,表浅者可借助于磁铁吸出;深部者要通过X 线片或插针X 线定位后取出。
如创口有急性炎症、异物位于大血管旁、定位不准确、术前准备不充分或异物与伤情无关者,可暂不摘除。
清创时应注意探查有无面神经、腮腺导管损伤,有无骨折等,特别是面颊部和腮腺咬肌区的损伤时,如有损伤,应争取在清创后一期进行修复,如行神经吻合、移植术,腮腺导管重建以及骨折内固定术。
口腔颌面部外伤与急诊处理

口腔颌面部外伤可表现为局部疼痛、肿胀、出血、 牙齿松动或脱落、骨折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呼吸 困难、休克等危及生命的状况。
诊断依据
根据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和体格检查,结合X线 、CT等影像学检查,可明确诊断口腔颌面部外伤。 同时,需评估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伤情严重程度,制 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02
急诊处理原则与方法
,大多可恢复正常。
牙脱位
牙齿从牙槽窝内完全或部分脱出。 部分脱出者,局麻下复位固定;完 全脱出者,半小时内再植成功率高 。
牙折
牙齿折裂,分为冠折、根折和冠根 联合折。处理时应尽量保留患牙, 恢复牙齿形态和功能。
颌骨骨折
上颌骨骨折
表现为面中部塌陷、咬合错乱等。应尽早复位固 定,恢复面部外形和咬合关系。
机器人辅助手术在口腔颌面部外伤中的应用:介 绍了机器人辅助手术在口腔颌面部外伤中的优势 和应用案例,包括提高手术精度、减少手术创伤 等。
人工智能在口腔颌面部外伤诊疗中的应用:探讨 了人工智能技术在口腔颌面部外伤诊疗中的应用 ,包括辅助诊断、治疗方案推荐、预后评估等方 面,以及面临的伦理和法律问题。
THANKS
随访时间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随访计划,一般术后1个月、3个月、6个 月进行定期随访。
随访内容
评估患者的伤口愈合情况、功能恢复情况、心理状态等,并给予相 应的指导和建议。
随访方式
可采用电话随访、门诊随访等方式进行,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 指导和帮助。
06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进展方向
Chapter
本次课程重点内容回顾
Chapter
急性炎症控制
01
02
03
局部冷敷
对于刚发生的急性炎症, 如红肿、疼痛等,可采用 局部冷敷的方法,减轻炎 症反应和水肿。
口腔颌面损伤的急救及护理

苦, 首先要 注意倾听患者对疼痛 的诉说 , 观察其非 语言表达 , 对疼痛的部位 和性质作 出准确评 估。其次 ,积极采取局部冷
敷 、 卧位等 医疗措施缓解疼痛带来 的痛苦 , 半 必要时可辅助止 痛药物 。 363 饮食护理 : .. 口腔颌面部损伤患者 由于张 口受限 , 局部疼
痛及咬合错乱等原 因, 不能咀嚼食物 , 因此在食物调制上应供 给营养丰 富的流质饮食 , 以增 强患者抵抗力 , 促进伤 口愈合 。
呼吸脉搏减慢 、 喷射性 呕吐 、 双侧 瞳孔不 等大 。及 时报告 医
师, C 行 T检查 为迟 发性 颅内血肿 , 及时给予处理 。注意观察
通畅 , 清醒患者则嘱其及时吐出 口内分泌物 , 估计 清创过程 中
出血多者 , 或有其他易发生窒息的原 因存在 , 则无论患者清醒
有无脑脊液耳漏 , 如发生此种情况 切不可用液体 冲洗 和棉 球 堵塞 , 以免逆行感染入颅内。④严密监测生命体征 的变化 , 保
持 呼吸循环稳 定 , 续监测呼 吸 、 搏 、 连 脉 血压 、 氧饱 和度 的 血
变化 。 3 护 理 措 施
或 昏迷均必先行气 护 理 .
颌面部损伤多为突发意外伤 , 伤后面部出血 、 疼痛 、 肿胀 ,
颌骨骨折多塌陷 、 畸形 、 容貌改变和张 口受限 、 咬合紊乱 、 功能
完 全断伤再 吻合恢复效果差于部分断伤 ,部分断伤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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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值班医生
• (1)独立值班医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和科主任或护士长考核确 认具有独立胜任本职岗位工作能力。 (2)夜间排班实行一线班和二线班负责制。一线班值班医师和值班 护士由住院医师和护士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二线班值班医师由主治 医师和专科护士以上资格人员担任。 • (3)一线班值班人员实行坐班制。二线班值班人员实行备班制,但要 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定期查房,特别注意危重患者和手术后 的患者,将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随时记录在医疗文书上。 (5)一线班值班人员遇到疑难患者需要请示二线班时,应立即电话 请示二线班值班人员,必要时,二线班值班人员亲自到医院解决医疗 问题。
手术中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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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冲洗伤口过程中,伤口离眼部近者,嘱患者闭眼, 用无菌纱布护眼,防止冲洗液进入眼内; 伤口离口鼻近者, 嘱患者取恰当体位,坐立位或侧卧位,以防误吸而窒息。
b) 对估计有可能发生感染者,可在伤口内放置引流物。已 发生明显感染的伤口不应作初期缝合,可采取局部湿敷, 待感染控制后再行处理。 c) 缝合伤口时,要先关闭与口、鼻腔和上颌窦等腔窦相通 的伤口。伤口较深者要分层缝合,消灭死腔。面部皮肤 的缝合要用小针细线,创缘要对位平整,缝合后创缘要 略外翻。
颌面部创伤的清创缝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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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清创缝合 Biblioteka 意事项 关于值班医师清创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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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患者生命体征平稳时行清创缝合术。向患者讲明术中的注意事项, 让患者平卧于治疗床上,取合适体位。 • a) 冲洗伤口: 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用肥皂水、生理盐水交替使用清 洗伤口周围的皮肤,然后在局醉下用生理盐水和1%的过氧化氢溶液 交替冲洗伤口,同时用纱布团或软毛刷反复擦洗,尽可能清除伤口内 的细菌、泥沙、组织碎片和异物。 • b) 清理伤口: 伤口冲洗后,用碘伏消毒皮肤,铺巾,进行清创处理。 仔细检查伤口,结合病史清除伤口内的血凝块和异物,除去坏死组织 ,并将创缘略加修整,可根据损伤组织的色泽、有无出血等判定损伤 组织的预后。对唇、舌、鼻、耳及眼睑等重要部位的撕裂伤,即使大 部分游离或完全离体,只要没有感染和坏死,也应尽量保留,争取缝 回原位,仍有可能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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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缝合: 结扎或缝扎活动性出血点, • 对于浅层伤口及只伤到皮肤和表浅皮下组织者,直接从皮肤进针直达 皮下,采取一层式缝合,但缝合时要尽量垂直进针,进针深度要足够 ,打结松紧要适宜,结扎缝合线的松紧度应以切口边缘紧密相接为准 ,不宜过紧,确保皮下不留死腔,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止血效果; • 深部伤口,伤及皮下过深或已伤到肌肉、肌腱或神经、血管者应采取 分层缝合,并注意组织层的相互对合,不可残留空腔,防止积液、积 血及感染,但缝合时应尽量减少过多的线头残留于伤口内导致的异物 反应而影响伤口的愈合。缝合的创缘距及针间距必须均匀一致,这样 看起来美观,更重要的是,受力及分担的张力一致并且缝合严密,不 致于发生泄漏。 • 伤口缝合完毕后,要适当用力挤压伤口,尽量挤出伤口内的淤血,对 术中止血不彻底者还应安放引流条,保证淤血能够顺利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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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对伤口深、出血多或大面积渗血的伤口,术后行局部加压包扎, 达到加压止血的目的。如口角有伤口,术后应用胶布做纵向拉拢 固定,以免张口运动影响其愈合。
e)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伤口渗血情况,对加压包扎者,注意松紧度适 宜,以免影响血液循环。嘱患者不可随意打开敷料,保持敷料干燥清 洁。
f) 在整个手术过程中,要随时询问患者的感受,注意观察患者意识、 生命体征,尤其是伴有颅脑损伤的患者,多与患者交谈,分散其注意 力,提高患者对手术的耐受性。对情绪过于紧张者,嘱其深呼吸,以 缓解外伤所致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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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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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 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考试。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 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 书。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 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