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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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范文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配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合理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及其所属各级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公共卫生资金管理。

第三条公共卫生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补助等资金。

第四条公共卫生资金应当按照节约用钱、合理用钱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的卫生健康投入。

第二章预管第五条公共卫生资金预算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

第六条公共卫生资金的预算应当根据公共卫生工作的需求、职能和任务、人员编制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并按照程序经过审批机构的审批。

第七条公共卫生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汇总应当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

第八条公共卫生资金预算编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基本卫生健康服务的经费保障;(二)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的卫生健康投入;(三)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的保障;(四)机构及人员编制的需求;(五)其他有关要求。

第九条公共卫生资金预算的编制应当综合考虑需求和预算能力,合理控制公共卫生资金的总量和结构。

第三章执行管理第十条公共卫生资金的执行管理应当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公共卫生资金的执行应当按照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进行,确保公共卫生资金的正常支付和科学用钱。

第十二条公共卫生资金的支付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二)优先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服务的开展;(三)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三条公共卫生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预算、分项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四条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十五条公共卫生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与资金使用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并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例文(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例文(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例文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优化项目资金的配置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的最大化,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本管理方案适用于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涉及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防保健、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

第四条项目资金主要从政府财政拨付,可以接受其他社会捐赠等非财政拨款。

第五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项目资金的用途范围,稳妥、合理、透明、高效地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六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账务档案,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七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八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公开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工作成果,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九条资金拨付由项目资金的出资单位(一般为财政部门)负责,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拨付。

第十条资金拨付应当及时、准确,拨付金额应与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相符。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应采取银行转账等安全、快捷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资金拨付前,资金使用单位应提供相关的项目执行进展报告和资金使用计划等文件,接受资金出资单位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项目的具体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开展相应的项目活动。

第十四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资金使用单位应进行项目资金的分类管理,明确资金的用途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及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节奏和规模。

卫生监督专项资金管理制度(3篇)

卫生监督专项资金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卫生监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卫生监督执法、公共卫生监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项目。

第三条卫生监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 科学合理:资金分配和使用应科学合理,注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公开透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 民主集中:资金管理应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卫生监督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管委会的职责:1. 制定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 审批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3. 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5. 定期向政府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卫生监督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管理部门的职责:1. 负责编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2. 负责资金的下拨、管理和监督;3. 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统计和分析;4. 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评估;5. 及时向管委会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资金来源与分配第八条卫生监督专项资金来源:1. 政府财政预算安排;2. 卫生事业收入;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渠道。

第九条资金分配原则: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根据地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3. 根据项目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4. 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资金分配程序:1. 项目单位提出资金使用申请;2. 管委会审核批准;3. 管理部门下达资金使用计划;4. 项目单位组织实施。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doc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doc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中五井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

三: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全乡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和劳务补助。

四: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资金的拨付一:根据本年度上级统筹拨付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确定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二:每年年初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连同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县卫生局。

三:卫生院根据卫生局下拨的预拨资金,结合各村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可以预拨部分资金或兑现已完成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四:按照《平顺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中五井乡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对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五:对村卫生室因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而扣减的资金,作为奖励资金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卫生室进行奖励。

资金的使用一: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

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二:专项资金账户的银行存款核算与单位的基本账户不得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将专项资金补助到村卫生室。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绩效评估,提高项目资金的利用效率。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机构和人员。

2.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项目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科研经费、宣传费用等相关费用。

三、资金申请与审批1.项目单位在资金需求前应提前递交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描述、预算、资金用途等内容。

2.资金审批由负责公共卫生领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如果资金申请未获批准,项目单位应及时修改申请报告进行重新申请。

四、资金使用与监督1.项目单位应根据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按照合理用途开展资金使用活动。

2.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合规使用。

3.项目单位应完善资金使用的台账,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和凭证。

4.审计机构可随时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所需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五、绩效评估和报告1.项目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应包括项目的目标达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等内容。

3.评估报告应及时提交给主管部门,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布。

六、违规处理和问责1.对于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和问责。

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滥用、挪用、虚报等。

3.主管部门可采取警告、罚款、停止资金拨款等措施进行惩处。

七、附则1.对于本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由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和决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草案,旨在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投入力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公平公正,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合理使用和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的需求。

三、资金来源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央财政拨款:中央政府根据当年财政状况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向各地方政府拨款。

2. 地方财政拨款: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提取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 社会捐赠:各级政府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捐赠,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资金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开资金的来源、使用情况和效益。

2. 公平公正原则:资金使用应公平公正,不能有偏袒或歧视的现象。

3. 高效使用原则:资金应高效使用,确保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4. 监督管理原则: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资金管理流程1. 资金申请: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制定年度资金申请计划,并提交给上级政府审批。

2. 资金分配:上级政府根据各地方政府的申请计划和中央财政拨款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并通知各地方政府。

3. 资金使用:各地方政府根据分配到的资金,按照预算和使用计划,使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4. 资金监督: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益。

5. 资金结算:各地方政府应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结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五篇)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五篇)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公卫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我院公共卫生经费的发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的工作开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县卫生局有关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第三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辖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主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五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六条根据本年度县卫生局对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宁强县汉源镇卫生院金补助数额,结合辖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七条我院收到拨付资金后,根据村医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下发到村卫生室。

第八条根据辖区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预拨资金,第一次拨付金额为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的____%。

第九条按照《汉源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汉卫院发[____]____号,由项目实施办公室组织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内容为服务项目完成质量和数量、居民满意度、居民健康指标改进情况等。

根据考评结果将项目资金余额按季度进行拨付。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条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明确专人负责。

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不得与其他经费混用。

第十二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

王爱召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三: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卫生院、村卫生室,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和劳务补助。

四: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资金的拨付一:根据本年度上级统筹拨付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确定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二:每年年初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卫生院根据卫生局下拨的预拨资金,结合各村常住人口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可以预拨部分资金和兑现已完成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四:按照《达拉特旗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王爱召中心卫生院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对各包片职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资金的使用一: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

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二:专项资金专项支出,不得和卫生院其他支出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将专项资金补助到村生室。

资金监督一:有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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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卫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中心公共卫生经费的发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的
工作开展,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
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浦楼街道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清浦区有关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
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第三条
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浦楼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
助。

第四条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主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
预算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五条
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
项目管理。

第二章
资金拨付
第六条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部门对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数额,结
合辖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七条
中心收到拨付资金后,根据工作人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下发到工
作人员。

第八条
根据辖区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预拨资金,第一次拨付金额为本年度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的
50%。

第九条
按照
《清浦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由项目实施办公室组织
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内容为服务项目完成质量和数量、居民满意度、居民健康指标改进情况等。

根据考评结果将项目资金余额按季度进行拨付。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十条
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明确专人负责。

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
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不得与其他经费混用。

第十二条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逐步
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
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四章
资金监督
第十四条
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
金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中心要建立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落
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考核到人。

第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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