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领导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宝政函〔2008〕56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宝政函〔2008〕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08]3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宝政发[2008]10号)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徐强副市长副组长:张积勤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海珠市统计局局长李国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马耀斌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万峰市财政局副局长成员:王万奎市编办副调研员刘晓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宁新远市监察局副局长张智才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宁市统计局副局长张勤利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魏培云市工交办总工程师冯明科市国资委总经济师孙方贤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唐炳科市国税局副局长白世崇市地税局副局长柯文祺市工商局副局长姬万社市质监局副局长尹永平国家统计局宝鸡调查队副队长邓京明人行宝鸡分行副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宁同志兼任。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宝政发[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宝政发[2009]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市政府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戴征社同志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财政局、审计局、编办、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办)、法门寺文化景区管委会。
上官吉庆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待办、口岸办、关工委、政务信息办)、市发改委(物价局)、高新区管委会、公安局、国安局、监察局、司法局、人事局、信访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宝鸡调查队、国税局、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外事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委会,负责金融投资、突破蔡家坡及各县区工业园建设工作。
协助戴征社同志分管财政工作,联系市法院、检察院、驻宝部队、武警部队和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
孙毅同志负责科技文化旅游等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文化局、广电局、文物局、旅游局,联系市科协。
协助对外开放和外事接待方面工作。
徐强同志负责劳动保障民政等工作。
分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双拥办、兵役)、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民族宗教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宝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侨办、老龄办、保密局、残联。
刘桂芳同志负责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卫生局(爱卫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体育局、档案局、地志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儿工委、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团市委、妇联、文联、社科联。
张敬原同志负责城乡基础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
分管市城建局、规划局、交通局、执法局、房管局、人防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园林环卫局、河道委、城管办、陈仓物流园区建设管委会、投资(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无委办宝鸡市监测站、宝鸡供电局、省地电公司宝鸡分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铁通公司。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1•【字号】宝政办发〔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四章联合巡查第五章保障机制第六章附则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和减少因外部环境问题造成的铁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平安出行,依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指导意见〉》(国铁安监〔2021〕6号)、《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陕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交发〔2021〕1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领导、问题导向”的原则,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安全责任,构建“统筹协调、路地联动、权责明晰、全民参与”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格局。
第三条“双段长”制是指:宝鸡市域内铁路沿线县区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段相关负责人作为段长,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实施长效管理的制度。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2•【字号】宝政办函〔2018〕144号•【施行日期】201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进宝鸡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270号)要求,决定成立宝鸡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成员组长:王宁岗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王丽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海鳌市环保局局长成员:胡勃市发改委总工程师党建军市工信局总会计师朱卫强市财政局副局长邹勤焕市国土局总规划师张远闻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高峰市住建局副局长郭强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刘义市交通局调研员王锁劳市水利局副局长张国栋市农机局局长李和平市林业局副局长段长军市商务局副局长毛永祥市旅发委副主任冯军利市统计局副局长屈振江市气象局副局长吕宏伟市城管局副局长刘关良凤翔县委常委、副县长翟建平岐山县委常委、副县长韩明芳扶风县委常委、副县长曲永宏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田华锋陇县政府副县长梁永明千阳县政府副县长苗崑凤县政府副县长张宏斌太白县委常委、副县长XXX刚麟游县政府副县长严佳鑫金台区政府副区长王海刚渭滨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高君陈仓区政府副区长李晓东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海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远闻同志兼任。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协调小组主要职责: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全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2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26号金台、渭滨、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0日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最具幸福感城市,市政府决定实施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拆除违法建筑、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通过实施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1.坚持工作标准、考核内容、政策措施相统一;2.坚持分工合作,主体合法,条块结合,上下联动;3.坚持先重点后一般;4.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拆;5.坚持依法拆除,稳妥推进。
三、“五拆”范围1.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2.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影响市容市貌的建(构)筑物;3.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危旧废弃建(构)筑物;4.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影响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构)筑物;5.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四、组织领导为促进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永涛、市房屋征收办主任许道平任副组长,市法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执法局、园林环卫局、信访局、高新区管委会、法制办、城管办、征收办,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五拆”工作的规划、征收拆迁、安置、建设等重大问题。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34号

宝政办发〔2017〕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宝鸡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结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5.27
施行日期
2017.05.27
文号
宝政办发〔2017〕34号
主题类别
市场规范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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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7•【字号】•【施行日期】2016.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七部委《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惠进才市长副组长:马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琳副市长成员:段寅生市商务局局长陈爱民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刘立民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赵一麟宝鸡海关副关长(主持工作)张永利市国税局局长张积勤市工商局局长杨旺余市质监局局长李晓阳市财政局局长张田力市人社局局长范同兴市科技局局长毛跃利市工信局局长张周让市农业局局长马孝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索东亮市地税局局长张宁市统计局局长贾明贵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周斌市金融办副主任刘平厚市邮政管理局局长杨文明市供销社主任魏莉共青团宝鸡市委员会书记赵晓华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与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电商办主任车勇前同志担任。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7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
融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5.14
•【字号】宝政办字[2013]33号
•【施行日期】2013.05.1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3〕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我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加速科技与金融有效对接,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
上官吉庆市长
副组长:
丁琳副市长
王琳副市长
成员:
宋东科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永涛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同兴市科技局局长
阎小明市财政局局长
任永强市发改委副主任、总工程师
赵景武市工信局副局长
李广才市国资委副主任
何宏年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立民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景新宝鸡银监分局副局长
翟建利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建良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刘岁科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乔相奇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金宪立宝鸡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范同兴同志兼任。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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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
【发文字号】宝政办字[2010]7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03
【实施日期】2010.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0〕7号)
金台、渭滨、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根据戴征社市长2月2日召开的协调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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