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

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
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

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百子园小区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

小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一直是秩序维护部秩序管理的“顽症”之一。而非机动车停车难,又是目前小区住户抱怨较多的问题。经过实地考察、调研、论证,为满足住户的非机动车停车需求,规范小区有效秩序,促进企业的品质提升,创造和谐宜居的小区氛围,防止“顺手牵羊”人员在小区做出违法乱纪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力量,全面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首先协调各楼门岗秩序员充当“停车管理员”,让非机动车也有专业化管理。再者要对于设施生锈、歪斜、停车线不清的要进行统一封存,为市民自觉养成有序停放习惯,提供有利条件,于民方便。三是要加强与派出所、居委会及城管的联系,整合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具体管理区域分配如下:

①、A区秩序维护部指定有1、2号楼门岗保安负责,主要任务发现住户自行车乱停乱发现象及时纠正,引导住户将车停放在制定区域。小区巡视岗负责楼宇周边巡视发现并清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

②、B区秩序维护部指定4、5号楼门岗各自负责门前车辆,6号楼门岗负责6号门前车辆,引导存放在车库出口非机动车停车场,由专业人员进行看管。

③、C区同样各楼门岗负责各自责任区的非机动车辆,监督并引导住户将车存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巡视岗巡视小区,发生乱停乱放车辆给予清理。

④、D区同样各楼门岗负责各自责任区的非机动车辆,监督并引导住户将车存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巡视岗巡视小区,发生乱停乱放车辆给予清理。

二、停车场管理要求:

1、非机动车管理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区域指挥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整齐摆放。

2、凡在非机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车主,请遵守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本规定。

3、本停车场可以停放自行车、电瓶车和摩托车。

4、不同类型的车辆请按照停车场指示的分区域按次序整齐停放。

5、停车人应确保车辆性能完善,避免自身车辆状况异常给其它停车人带来不良影响。

6、因非机动车车主行驶及存放车辆导致广场公共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7、请自觉维护停车场卫生环境,禁止吐痰和乱扔烟蒂等杂物。

8、提醒车主自行妥善保管私有物品,锁好车辆。如有车辆损坏或车辆丢失事件,车主应急时报案,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

9、非机动车停车场原则上不为电瓶车提供充电,但如车主确需充电时,应向车主说明充电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充电引发的安全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

10、对长期不用3个月以上的非机动车,物业可以将其集中存放,并在现场张贴通知。如通知超过三个月未能找到车主,将其作为无主车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存车人自行承担。

11、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通知有关部门对车辆进行扣留或拖走,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北京西宇嘉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后现代城物业服务中心

2015.8.20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近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汽油价格的逐年增长,非机动车以其无需挂牌办证、轻便、快捷节支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青睐。下文是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是本市非机动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非机动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的监督管理。 经济信息化、建设交通、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残

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相关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控措施) 本市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对特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总量调控或者采取淘汰措施。 第二章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管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要求)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中的电动机功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中的汽油机排量等推荐性项目,在本市强制执行。第六条(产品目录) 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编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编制。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工程部)

工程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工程部工作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部机动车辆管理,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适用车辆为公司特配给工程部的专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管理部为公司工程部专车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车辆的购置、调配、维修、保养、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按车建立《车辆登记卡》(附件一)。管理部有权对工程部专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公司工程部为特配专车的使用部门,主要负责车辆行驶前的各项检查、行驶中的谨慎、规范驾驶及使用归还前的清洁、加油工作。 四、派车规定 工程部的员工外出办事,使用人应事先填写《用车/派车申请单》(附件二),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用车由分管副总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核完成后交至总经理审批。工作日用车使用人须提前半天提交《用车/派车申请单》,夜间、节假日用车使用人须提前一天(限工作日)提交《用车/派车申请单》。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收到审批完成的《用车/派车申请单》后,交付车钥匙给工程部的使用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用车/派车申请单》者,应获得相应审批人同意后电话联系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事后一天内补办手续。

五、车辆使用 1.无驾驶执照者和台人员不允许驾驶车辆。 2.公司原则上不为工程部专车配备司机,如遇特殊情况,工程部跟管理部主管沟通协商解决。 3.车辆行驶前使用人须对车辆进行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进行加补或调整,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4.车辆行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 5.根据出车情况,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车辆出发登记表》(附件三),详细记录出车日期、车号、出发地点、出车任务、用车人等内容。专车使用人应及时填写《车辆使用里程每月保养记录》(附件四)。 6.结束使用返回后,使用人应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车库或适当位置),门窗关闭上锁,将车钥匙、行驶证、保险卡、加油卡交至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处。如任意放置致车辆发生违规、损毁、失窃时,除依情况由使用人赔偿外,另给予相应处分。 六、车辆的维修、保养 1.专车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统一由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安排办理。 2.专车维修实行申请制度,一般情况下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五),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至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处领取定点4S店充值卡到定点4S店维修。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 3.专车使用人应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保养里程及时间向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提出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至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处领取定点4S店充值卡到定点4S店保养。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二七条 为了加强对厂区机动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二八条 车辆管理: 1、厂区机动车辆(包括铲车、翻斗车、电瓶车等)在厂区内行驶须经设备处检查完好后,报劳动局检测验收,领取牌照,登记后方可使用。 2、各种机动车辆使用单位每季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安技处每年昆审查一次,?凡年审及平时检查不合格的车辆,由安技处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好的必须停驶。 3、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行驶。 4、厂区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坐人。 5、车辆停放不影响厂内交通安全,厂内交通标准图放置明显。 第二二九条 驾驶人员: 1、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驾驶工种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由所在部门向劳资处提出申请,由劳资处会同安技处、?设备处审核同意后,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到市劳动局进行安技培训,凭市局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驾驶。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后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证。 4、脱离驾驶半年以上的,由安技处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驾驶。 5、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严禁将车辆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驾驶。 6、遵守交通管理规则,禁止超速行驶及酒后开车乱停乱放。 7、驾驶员要服从安技、保卫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做出显着成绩和违章驾驶及造成事故者分别按厂“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8、退休、退职的驾驶员,由所在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交安技处。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相关职责 第四条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DOC格式).DOC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DOC格式).DOC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客货机动车辆、摩托车(以下简称车辆)和司机管理。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三条公司总部全部车辆行政划归司机班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使用审批,司机班长负责调度,对于售后服务中心和零售部的车辆,在满足业务需要的基础上,如公司总部需要,办公室主任有权调配。第四条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每周不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第五条车辆保险等有关资料统由办公室保管。第六条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提前一天填妥“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特殊情况除外。第七条各部门派车交货、洽谈业务时,应执行下列规定: (一)车辆仅供运送公司物资及执行公务专用。 (二)车辆原则上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特殊情况除外。 (三)车辆出车前须进行安全检查。第八条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窗锁妥。第三章司机管理第九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第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

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的清洁)。第一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及时加油。第二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自己不能单独完成时应立即报告司机班班长,由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外维修。第三条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第四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第五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第六条司机要文明驾驶,不准开危险车、斗气车。第七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第八条司机要热情、礼貌待客,对乘车人谈话保密。第九条接送领导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第二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班等候。不准串岗、脱岗。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向司机班班长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到司机班报到。第二一条司机对司机班班长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第二二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司机班长并说明原因。第二

机动车辆安全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9100 机动车辆安全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机动车辆安全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组织领导 各参建单位的车辆由分管负责人主管,安全部门监督管理,办公室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安全部门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制订实施细则。 (2)组织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大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行车竞赛活动。 (4)负责年终评比表彰。 (5)负责各类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2、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和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2)组织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检查。 (3)具体组织安全行车竞赛,负责对表彰奖励人员审核。 (4)参加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上报事故材料。 3、车队(组)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及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2)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出车。 (3)负责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专用机动车 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厂矿企业内的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厂内机动车在场内运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车辆驾驶人员掌握必要的驾驶技能和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驾驶意识,成为厂内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车辆驾驶人员应掌握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概念和有关安全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厂内运输的概念 在企业管理的道路上,根据生产需要、工艺流程、货运量、货物性质,在仓库、车间等位置中间将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进行搬运,以完成生产过程,成为厂内运输。用机动车辆完成的这个过程即成为厂内机动车辆运输。 二、厂内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 行驶于厂矿内的机动车辆,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后方能进行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能驾驶。车辆的安全性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三、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行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每天上车前检查无误后方可行驶,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可继续行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号的工作状态。

4)制定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1)驾驶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门的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2)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4)驾驶员应遵守厂内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3、厂区作业环境的要求 1)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 2)合理的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3)厂内的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界线,并不得防碍驾驶员的视线。 4)厂内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叫交通。 5)在道路上应设置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四、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 1)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助主干道行驶时每小时不得超过30千米,其它道路每小时不超过20千米。 2)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社有警告标志或转弯挑头时,货运汽车每小时不超过15千米。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车辆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入厂规定 1、人事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入厂的手续审查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入厂时,应查验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检查的相关记录进行存档。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允许办理入职手续。每月底,人事部应将当月机动车驾驶员的入厂登记情况送报一份至安全部。 2、对于已入厂但未有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司宽限半年时间进行考证,在半年期限到达后,仍然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将停止机动车驾驶资格。 二、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2、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3、严禁车辆“带病”作业。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4、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5、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严禁超载运输。 6、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7、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鸣号减速慢行。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1、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2、车辆驾驶员要每班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3、所有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14、所有停放的车辆必须采取防溜车的防护措施。 15、所有车辆在维护检修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三、车辆检查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转向、传动、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在上班开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车辆安全检查表》,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班中、班后应随时对车辆要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主任,对本车间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设备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精神状态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Management document of motor vehicle parking for em ployees of the company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场内交 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员工车辆停放指定车位及区域: 员工食堂正面、侧面停车位,1#、2#仓库旁停车位,c栋宿舍区停车位及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右侧顺序停放。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 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球会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球会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球会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非机动车库管理规定

非机动车库管理规定 为保证小区非机动车库科学规范的管理和使用,保障非机动车库使用过程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创建安全文明的停车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凡进入本车库的非机动车辆视为接受本管理规定。 2、本车库仅供非机动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服务费包含公共能耗、清洁卫生等,停放的车辆须锁好,个人物品请车主随身携带,本车库不承担车辆和车内物品的保管、保险责任。 3、车辆入库时,须按规定刷卡进出,临时停放车辆需由值班人员核实、登记后进入,待摆闸开启后,方可入场停放。 4、车辆进场后应按照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因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 5、本车库内严禁戏耍、奔跑,儿童需由成年人监护,因监护不当造成的后果自负。 6、在本车库停放车辆的客户,请随身携带并保管好停车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车场值班员说明,并向物业服务中心挂失,车场值班员有权对车辆进行检查,对人员进行询问、核查。 7、停车卡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一车一卡,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回(注销)停车卡,如行为属刑事性质,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车辆是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视情节严重程度而采取劝告、制止、消除危害、损失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移送相关执法部门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擅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 ●在非机动车库及其他车辆旁长时间停留阻挡其出入而不听劝阻的; ●进入本车库的车辆,不服从物业服务人员的指挥,不在非机动车库规定的停车位或 者准许停放的地点依次停放,影响行人或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损坏非机动车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交通标识等场地及设施,在物业服务中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南阳市天泰水泥有限公司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强化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车辆主管部门领导和驾驶员对安全行驶及车辆日常管理的认识,杜绝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辆安全运行是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车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车辆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每年必须与本单位持有上岗证的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主管车辆的领导对本单位的车辆安全负直接责任,协助责任人做好车辆的日常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对本单位司机进行安全教育。 二、各有车单位要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地方车辆安全管理法规,并完善、补充各种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安全运行的规定,认真予以落实。 三、主管车辆的领导要组织驾驶员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年检和各项业务考核学习,对机动车驾驶员建立完整的档案,并报安全保卫部。 四、全公司大小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驾驶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要加强保管,按时换药。 五、机动车辆驾驶员工作标准和要求: 1、全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车辆管理部门颁发的正式执照。 2、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交通规则及公司内部的各项安全规定,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持证上岗,优质服务。 3、按时参加单位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例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车辆驾驶。 5、出车前应做到证件携带齐全,转向、制动、轮胎、气压、雨刷、后视镜、灯光、喇叭、减震、各种仪表功能安全有效,无不安全因素存在。 6、熟记各种道路信号、遇到无人看守的道口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7、认真执行九严禁: ①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出车; ②严禁无证驾驶; ③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④严禁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⑤严禁在患有妨碍安全行驶疾病时驾驶车辆; ⑥严禁开疲劳车; ⑦严禁超速、超载和抢超、抢会、抢道行驶; ⑧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 ⑨严禁下坡熄火滑行。 六、落实车辆的检查制度,各有车单位的责任人,每月应组织一次车辆大检查,检查发动机、转向、照明、制动、电器、传动等部位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机动车辆的停放: 1、机动车辆停放位置必须安全,严禁停放在近火或有坠落物等不安全的地方,公司各种车辆必须按本单位要求的位置停放。 2、各类车辆停放后要关门落锁,用上手刹,取下钥匙。 八、考核及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及《道路安全法》执行。 九、本规定自2007年4月5日起执行。 2006年4月5日

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进出公司各类车辆的管理,确保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工程机械车辆等;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人力车等。 2 职责 2.1 安环科负责进出公司办公区和生产区车辆的综合监督管理。 2.2 保安队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进出的有关手续,并负责车辆停放的监督以及进出车辆、物资的检查、放行工作。 2.3 销售科负责运输液氨、氨水、硫磺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等相关资质的审查。 3 内容 3.1车辆进出管理 3.1.1 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 3.1.1.1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公司及员工小汽车进出办公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和检查手续。其他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由安环科统一核发公司内部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办公区门岗,并接受门卫检查。 3.1.1.2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饭堂送饭车进出生产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出门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3.1.1.3 非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员工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3.1.2 外单位车辆 3.1.2.1 外单位车辆须通过公司领导或各科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门岗,并在门岗办理登记手续。 3.1.2.2 内部倒运肥料至生活区堆场的车辆由安环科登记备案,倒运肥料进出生产区门岗时,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空车出门岗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3.1.2.3 运输原材料(如煤、石灰、设备设施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出门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4 运输公司产品(如肥料、液氨、氨水、硫磺、炉渣、废油、废旧钢材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凭提货单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5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如携带有自有物资、工具的,应提交物资清单,并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通过门卫检查核对后方可放行。 3.1.2.6 运输公司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出厂维修或更换的车辆出生产区门岗时,凭公司主管科室领导签发的放行条并通过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7 车辆过磅后至出生产区门岗过磅前,严禁放掉车辆水箱的水,不得使用水箱的水洗手、洗脸或用作他用。 3.1.2.8 非生产、经营需要,外来单位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3.2 车辆出门检查 3.2.1 所有车辆进出公司生产区门岗必须接受检查。 3.2.2 车辆检查办法 3.2.2.1 载有物资或产品出门的车辆,门卫必须对照放行条以及物资工具清单等出门证明,仔细核对物资名称、数量等,并检查驾驶室、工具箱等。 3.2.2.2 空车出生产区门岗的车辆,门卫应仔细检查驾驶室、车箱、底盘等。 3.3 车辆停放管理 3.3.1 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3.2 未进入办公区和生产区的车辆,应停放在生活区道路的两边,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3.3.3 进入生产区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除生产作业和应急抢险需要外,必须在装卸货物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3.4 车辆安全管理 3.4.1 所有在生产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和信号标志行驶。 2

机动车辆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机动车辆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机动车辆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一、机动车辆使用管理 1.适用范围。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配属的所有机动车辆。 2.管理原则。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相对固定的原则。 3.管理部门。集团办公室是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车辆保养、维修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负责集中办理车辆保险和报废等工作。 4.使用原则。集团配属的机动车辆用于集团职工开展公务活动。50公里以上的长途用车须经集团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派车;严禁任何人擅自调动使用、借用或私自带车外出;不符合用车范围的不予派车。未经批准,司机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出车,一经发现,调离现岗位。 5.领导用车。集团党政正职指定专车;其他班子成员用车,在

使用上坚持不配专车、相对固定原则,上、下班由办公室指定车辆接送,其它时间用车,提前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部门用车。各部门急办事宜以及财务取送现金等重要工作事项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其它工作事项,到办公室申请月票后乘坐公交车办理。各部门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办公室按时间顺序做好登记,统筹安排车辆及驾驶员,并及时通知用车部门。 7.车辆配备。各子(分)公司配备的机动车辆要按照专人负责、专人驾驶。加强日常管理,建立《车辆使用登记簿》,集团办公室定期对配备车辆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8.行车管理。司机出车要按照指定行车路线行车,一般情况下,中途不能随意改变行车路线,并在安排的时间内准时返回,返回后及时报告。 9.车辆养护。车辆需要保养、维修时,司机应提前申请,填写《修车审批表》,经办公室审查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根据车辆具体情况指定修理厂家维修保养。 10.车辆加油。机动车辆用油必须到集团指定加油站加油,由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公司驾驶员及各种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现就公司车辆管理事宜如下: 一、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一律不准将公司车辆交由公司以外人员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费用。 (二)未经本公司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三)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四)驾驶员无出差任务时,一律将所驾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外停放过夜。 (五)驾驶员要提高警惕,严防车辆被盗、被毁。 (六)驾驶员对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进行。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八)驾驶员对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保持良好车况。

(九)车辆肇事或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和逃避。 (十)行驶证未经年审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十一)车辆必须配备电动打气泵、警示牌、千斤顶、灭火器、越野车配防滑链等随车应急设备及工具。 二、车辆维修 (二)车辆需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由州公司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进行日常登记和管理。车辆报修项目和费用要严格审核,杜绝浪费。 (三)车辆修理应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报单,经专人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后,报州公司综合办公室车辆维修管理员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驾驶员应对车辆修理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三、驾驶员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工作规定 (一)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调度,接到工作任务出车做到安全正点。 (二)不得擅自提供私人用车。 (三)认真执行安全行车规定和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勤洗勤检,使车辆始终保持在良好的技术状况下运行。 (四)做到文明驾驶,工作时统一着(公司配发)正装,注重个人仪容仪表,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 (五)不得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各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制度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客货机动车辆、摩托车(以下简称车辆)和司机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司总部全部车辆行政划归司机班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使用审批,司机班长负责调度,对于售后服务中心和零售部的车辆,在满足业务需要的基础上,如公司总部需要,办公室主任有权调配。 第四条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每周不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保险等有关资料统由办公室保管。 第六条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提前一天填妥“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特殊情况除外。 第七条各部门派车交货、洽谈业务时,应执行下列规定: (一)车辆仅供运送公司物资及执行公务专用。 (二)车辆原则上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特殊情况除外。 (三)车辆出车前须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窗锁妥。 第三章司机管理 第九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的清洁)。 第十一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及时加油。 第十二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自己不能单独完成时应立即报告司机班班长,由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外维修。 第十三条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四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第十五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第十六条司机要文明驾驶,不准开危险车、斗气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 、本制度发放范围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 √财务资产部 √物资供应部 √工程建设部 √安全技术部 √经营发展部 √生产操作部 √调度室 √监察审计部 其它 制度使用状态: 二)、修改记录 制度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港区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 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维修、定期检查、 检验和监督考核等工作,以适应生产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港区范围内(含码头、堆场等生产作业区域)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含装载机、推耙机、叉车、滑移清扫车、牵引车、消防车、洒水车、电瓶车和液压升降车)及驾驶人员。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安全技术部的职责:①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监督管理;②负责联系地方有关监督部门,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审检验等工作;③负责监督有关单位落实本规定情况;④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处理,划分事故责任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第四条车辆使用责任部门的职责:①明确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的具体人员,督促其履行车辆管理职责;②负责各自管辖的厂内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③落实厂内车辆牌照;④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定并上墙;⑤制定本部门的管理要求,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 第五条生产操作部负责公司所属厂内机动车辆的大修、维修

工作。 第六条外协单位负责各自所属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按照国家和储运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对本单位车辆进行管理,落实好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车辆挂牌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由公司统一编号,统一牌照格式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车牌的编号规则如下图。 第九条车牌采用蓝底白字(“厂内”和.”“为黄色)。 厂 闽A ·C X001 内 流水序号 T-代代代 Z-代代代 C-代代 D-代代代 S-代代代 X-代代代 H-代代代代代 Q-代代代 Y-代代代 C代代代代 W代代代代代代 黄色的点 代A-代代代代代代代代代代代代 厂内--港区内使用第十条车牌照的 制作和张挂 1.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应在车辆的前部及后部各安装一块。 2.车辆使用部门按本规则与安全技术部核对牌照的编号后,

《集团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集团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维护工业园区的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杜绝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 乱停乱放现象,创建文明厂区,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 三、职责 (一)济南、东营园区物业部保安队: 1、非机动车辆出入工业园区的检查; 2、非机动车辆车辆管理规定的实施监督; 3、行车指示; 4、公司车棚卫生的管理; (二)济南园区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东营园区行政办公室:工业园区行车安全宣导。 四、管理内容 1.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停放的非机动车辆一律按公司指定的停放点停放,具体为,济南 园区:西门车棚、生产南门车棚、专家公寓车棚;东营特钢园区:南门车棚;东营石油装备园区:南门车棚; 2.进入非机动车车棚的车辆须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存放指定区域整齐摆放;

3.禁止在路口、车行道以及工业园区广场等地点停放非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的非机 动车辆造成损坏、丢失,其责任自负; 4.车辆停放车棚后,请务必锁好车辆,不要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由此造 成的损失其责任自负; 5.闲杂人员不得在车棚内逗留和玩耍,不准在非机动车车棚清洗和维修车辆,不得丢弃 垃圾或其他废弃物,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6.禁止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在工业园区内行驶; 7.停放一个月以上且未见使用的车辆按废弃车辆统计,管理部门将及时对此类车辆整顿 处理,并不再对废弃车辆负责; 8.管理部门有权扣押违规车辆并视情节严重予以车主50——1000元负激励。 五、附则 本规定由管理部门负责,此规定下达之日起,废弃车辆车主须在3日内凭身份证件及工 作证核实认领,过期未领取,管理部门将不再对废弃车辆负责。 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公室。 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年八月一日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烧结厂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机动车驾驶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严禁搭乘工作无关人员。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倒车语音提示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途经设有广交镜拐弯路段时,须注意自广交镜中观察确认路况安全,方可慢速通行。 6.汽车在厂区内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进出厂门、交叉路口、转弯、蒸汽弥漫等复杂路段及各料场限速5公里/小时;车间、库房内限速3公里/小时。蒸汽、雾汽弥漫路段必须安全确认后,鸣号限速通行,视线不清,严禁通行。 7.在车间、库房、料场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严禁出现物料沿途泼料情况,机动车严禁载人,严禁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9.停车时要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且挂档。 10.在厂内和车间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须严格按交通和限高等警示标志行车。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不准碾压电缆线。 11.在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12.自卸车操作要求:

12.1 自卸车行驶前,应确认车厢完全放到位,且锁紧装置锁牢后方可行驶,不得在行驶过程中进行放车厢操作。 12.2 在自卸车上坡时,如遇路面不良或坡度较大时,应提前换入低档行驶;下坡时严禁自卸车空档滑行;转弯时应先将自卸车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入低档。 12.3 自卸车料仓卸料,自卸车接近仓边时,应减速缓慢(限速3公里以下)靠进料仓边,不得剧烈冲撞料仓边沿,且必须确保安全距离谨慎操作,防止车辆滑翻入料仓。料场卸料时,应观察安全确认周围环境,注意指挥人员指示,应和料堆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料堆坍塌引起翻车。卸料过程中应精心观察料斗起斗卸料情况,料斗不能正常卸料时,严禁盲目起斗,须严防车辆后翻事故。 12.4 自卸车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自卸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需要举升车厢维修、清洁或润滑等作业时,须使用支撑木撑牢车厢,禁止仅靠液压缸支撑锁定便作业的行为。 13.其它: 13.1厂内机动车辆严禁外出厂区,违者后果自负。各承包方机动车辆安全由各承包方负全责。正常情况严禁用铲车吊运或吊装物品;特殊情况需制定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明确专人负责,上报公司审批后,方可作业。 13.4本规程由烧结厂编制,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倒运驾驶员及承包方驾驶员。各车间(部门)及承包方必须落实执行,对落实不力或出现违规情形的责任车间或承包方每次处罚3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况从重处罚。 此规定自2017年08月01日起执行。 曲靖越钢再创实业有限公司烧结厂 2017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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