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
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

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随着校园电动自行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校园交通安全和秩序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管理目标1. 确保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2. 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3. 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二、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地方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
2. 安全第一:以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3. 规范有序: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行为。
4. 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管理措施1. 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1)对校园内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登记,发放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
(2)对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其在校园内行驶。
2. 规范电动自行车行驶秩序(1)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不得逆行、载人(不含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单手骑行、戴耳机骑行、相互追逐、拖带车辆。
(2)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楼栋、电梯及室内。
3.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1)在校园内设置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供师生员工停放电动自行车。
(2)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外,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市容环境。
4. 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1)在校园内安装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供电动自行车充电。
(2)禁止在充电桩以外的场所私拉电线充电,确保充电安全。
5. 加强电动自行车维修管理(1)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维修点应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确保维修质量。
(2)禁止未经批准的维修人员在校园内维修电动自行车。
6. 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
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安全
教育
定期举办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讲解安全驾驶知识和规章制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能力。
发布宣传
材料
制作并分发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手册和宣传海报,放置在校园内显眼位置;增强师生对电动自行车安全规定的了解和遵守。
违规处理
制定处罚
措施
明确对违规停放和不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等;形成有效的震慑,促进遵守规定。
管理与监控
建立管理
制度
制定并公布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包括停车规范、使用规定等;明确使用规则,规范师生行为。
安装监控
设施
在关键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和停车情况;预防和查处违规行为,保障校园安全。
设立管理
人员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电动自行车管理,定期巡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情况;确保管理措施的实施和落实。
实施整治措施:按照计划逐步推进停车规范、管理监控、安全教育等措施。
开展检查:定期对整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
后期评估
效果评估: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停车秩序、安全隐患减少等方面。
总结改进:总结整治经验,识别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并持续改进管理措施。
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加强管理:提高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安全管理水平。
增强意识:提高师生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认识和自我管
在校园内设立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区,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标线;规范停车行为,避免占用通道和绿化带。
设置停车
设施
安装足够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架,确保停车设施充足;提高停车便利性,减少乱停现象。
学校自行车电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自行车、电动车(以下简称“车辆”)的管理,保障师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学校车辆管理遵循“安全第一、规范有序、服务师生”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领取第四条学校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登记、发放、回收等工作。
第五条需使用车辆的师生,应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复印件;(二)学生证或工作证;(三)车辆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车辆使用证。
第七条领取车辆时,师生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
第八条车辆使用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九条师生使用车辆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逆行、闯红灯、超速行驶;(二)不得载人、载物超载;(三)不得在校园内飙车、竞速;(四)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五)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非指定区域。
第十条师生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师生进行维修。
第四章车辆回收与赔偿第十二条师生使用车辆期限届满或因故不再使用车辆时,应及时将车辆归还给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师生在借用车辆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损坏的车辆进行评估,并根据损坏程度向师生收取相应费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大学校园电动车管理方案

大学校园电动车管理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便捷、环保的交通工具,已经逐渐成为大学生们校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校园交通安全、火灾隐患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出行安全和校园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校园电动车管理方案。
一、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保障校园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 规范管理:加强电动车使用、停放、充电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维护校园秩序。
3. 环保节能:倡导绿色出行,鼓励使用环保、节能的电动车,促进可持续发展。
4. 服务师生:提高电动车管理服务质量,为师生员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
二、管理措施1. 电动车登记管理:对校园内的电动车进行登记管理,包括车辆品牌、型号、颜色、车架号等信息,建立电动车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2. 电动车通行证制度:实行电动车通行证制度,电动车车主需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办理通行证,方可在校内行驶。
未办理通行证的电动车不得在校内行驶。
3. 电动车停放管理:划定电动车停放区域,电动车须在指定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占用道路、草坪、公共场所等。
4. 电动车充电管理:设立电动车充电桩,电动车车主需在指定充电桩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充电。
5. 电动车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6. 电动车维修与保养:鼓励电动车车主定期对电动车进行维修与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7. 电动车违规处罚:对违反电动车管理规定的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组织保障1. 成立校园电动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电动车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2. 保卫处负责电动车登记、通行证发放、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3. 后勤部门负责电动车停放区域划定、充电设施建设、维修与保养等工作。
4. 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电动车使用宣传教育、违规处罚等工作。
大学学校电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电动车使用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园内行驶、停放、充电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校设立电动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电动车管理的监督、协调和实施工作。
第四条电动车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电动车管理制度;2. 负责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3. 组织开展电动车安全教育和培训;4. 监督检查电动车使用情况,查处违规行为;5. 协调处理电动车事故。
第三章电动车使用规定第五条电动车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2. 遵守交通法规,具备一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道德素质。
第六条电动车行驶规定:1. 遵守交通信号灯,按照规定车道行驶;2. 不得逆行、超车、占用机动车道;3. 不得在校园内飙车、追逐打闹;4. 不得酒后驾驶电动车。
第七条电动车停放规定:1. 电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电动车停放区域,不得随意停放;2. 停放时应按照规定顺序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3. 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建筑物内、楼梯间、走道等消防重点部位。
第八条电动车充电规定:1. 电动车充电应在指定的电动车充电区域进行;2. 充电时应遵守充电操作规程,确保充电安全;3. 不得在室内、地下室等场所给电动车充电;4. 充电时应保持充电设施周围环境整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通报批评;2. 罚款、扣分;3. 暂扣或收缴违规电动车;4. 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电动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结束语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校园电动车使用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秩序。
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

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合法合规。
电动自行车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校相关规定。
(二)安全第一。
确保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三)文明使用。
倡导文明骑行,遵守交通规则,维护校园环境。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学校保卫处负责电动自行车停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各学院、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三)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第四条电动自行车登记与查验(一)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法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牌照。
(二)师生员工骑行电动自行车进校时,需出示有效证明,经门卫核实后放行。
(三)外来访客骑行电动自行车进校,需提前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并提供有效证件。
第五条停放与管理(一)电动自行车应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二)车辆停放时,应按照要求整齐摆放,车尾端朝向一致。
(三)电动自行车需加锁防盗,严禁在车篓内存放个人物品。
(四)学校保卫处定期对电动自行车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处理。
第六条骑行与使用(一)师生员工骑行电动自行车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逆行、超速等。
(二)骑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不得接打电话、吸烟、饮酒。
(三)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严禁违规改装、私拉电线充电。
(四)提倡文明骑行,礼貌让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第七条违规处理(一)违反本制度的,学校保卫处将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二)对不听劝阻、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学校将依法予以处理,并报请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造成校园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安全宣传教育(一)学校应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师生员工应主动学习和掌握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本制度。
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内电动车、自行车的购买、使用、停放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保卫处是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校园电动车、自行车通行证的核发、管理和监督;(二)负责校园电动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和违规行为的查处;(三)负责校园电动车、自行车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四)负责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负责宣传和教育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知识。
第六条各学院、部门和单位应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协助保卫处共同做好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电动车、自行车管理第七条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校园电动车、自行车所有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园规章制度;(二)取得校园电动车、自行车通行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三)在规定的停放区域停放电动车、自行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四)不得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车载人、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五)不得在校园内擅自改装电动车、自行车,不得私拉电线充电;(六)定期检查电动车、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校园电动车、自行车通行证的核发和管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校内教职工、学生如需使用电动车、自行车,应当向保卫处申请办理通行证;(二)通行证实行实名制,一车一证,不得转借、转让;(三)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应当重新办理;(四)保卫处应当对通行证进行定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注销。
学校电动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电动车管理,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来访人员所使用的电动车。
第三条学校电动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电动车登记与备案第四条凡我校师生员工及来访人员驾驶电动车进入校园,必须进行电动车登记备案。
第五条电动车登记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1. 电动车行驶证、购置发票或购买合同;2. 电动车车主身份证;3. 电动车照片。
第六条学校保卫部门负责电动车的登记备案工作,对登记备案的电动车进行编号,并发放电动车牌照。
第七条电动车车主应及时更新电动车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到保卫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电动车停放与充电第八条电动车应在指定的电动车停放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自行车停放区域及其他公共区域。
第九条学校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充电区域,充电区域应配备足够的充电设备,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条电动车充电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充电器;2. 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8小时;3. 充电过程中,不得离开充电区域;4. 发现充电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四章电动车使用与行驶第十一条电动车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超速、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
第十二条电动车驾驶员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吸烟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第十三条电动车不得载人,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试车、赛车等活动。
第十四条电动车不得在校园内鸣喇叭,夜间行驶应开启前大灯。
第十五条电动车不得进入教学区、实验区、图书馆等场所。
第五章电动车维护与保养第十六条电动车驾驶员应定期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七条电动车驾驶员应熟悉电动车的基本操作,了解车辆性能及维护保养知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分类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实现“规范、安全、有序、可控”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1.依法管理,凭证入校。
电动自行车须证照齐全,办理北京大学非机动车通行证后方可入校。
非机动车通行证由保卫部负责制作、发放和管理,校内师生员工车辆免费办证,校外服务保障车辆收取每证10元工本费。
(1)申办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须先依据国家、北京市相关法规,到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办理北京市非机动车牌照。
(2)取得牌照后按要求带好相关材料到保卫部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
(3)校外服务保障如送餐、送水、送货等电动自行车,须以单位名义如送餐公司、外卖餐馆、送水站等申办,提供单位营业许可证、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骑行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照片)等材料。
(4)一旦发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办理假牌照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则取消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资格,永久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入校。
2.规范管理,安全文明。
所有办理北京大学非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须签署承诺书,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安全、文明、规范行驶和停放。
(1)入校时须下车推行,服从门卫管理,验证后再通行。
(2)通行证须与车辆、骑行人对应,不得挪用、转借、伪造、
变更,若有违反则处以没收非机动车通行证并永久取消办证资格。
(3)须靠右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注意避让行人和自行车,不得随意穿行、横行,不得载人(固定座椅内可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后端载物不得超过车身30厘米,在停车架或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阻碍道路交通。
3.总量控制,禁限结合。
考虑校园实际情况,控制电动自行车总数,对违规车辆严格处罚。
(1)校内师生员工每人限办一辆,校外服务保障单位视其规模、校内需求限定数量。
事业编及合同制教职工凭校园卡,劳动派遣及其他聘用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雇佣合同;本校正式在册学生住在主校园及周边学生公寓(畅春新园、畅春园、中关园)之外的方可办理,且须提供院系证明。
(2)保卫部严格监管,师生员工可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电话62755110、62756110,邮箱**************)。
对在校园不安全文明行驶、停放,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行为进行警告教育,暂扣非机动车通行证一周;导致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伤情、拒不服从学校管理或被警告教育达2次的纳入“黑名单”,没收非机动车通行证,且永久取消办证资格;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违规除上述处罚外,将禁止其单位所有电动车入校一周。
(3)未来视情况,必要时将采取限定区域停放、限定行驶路线等措施。
三、人力三轮车、老年人和残疾人代步电动车管理。
将人力三轮车、老年人和残疾人代步电动车一并纳入校园非机动车管理,须办理校园非机动车通行证方可入校。
燃油(电动)摩托车、燃油(电动)三轮车、不达标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入校。
四、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
2016年6月初保卫部在校园网、校门口发布通知,公布管理方案。
(2)办理手续。
分三个阶段:一是6月30日前,为赴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时间;二是7月1日至12日,为保卫部集中办理校园非机动车通行证时间,期间无通行证车辆凭校内师生员工有效证件仍可入校,否则禁止入校;三是7月13日以后,无校园非机动车通行证车辆一律禁止入校,保卫部每周指定一个工作日固定办理非机动车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