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1]

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1]
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1]

百子园小区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

小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一直是秩序维护部秩序管理的“顽症”之一。而非机动车停车难,又是目前小区住户抱怨较多的问题。经过实地考察、调研、论证,为满足住户的非机动车停车需求,规范小区有效秩序,促进企业的品质提升,创造和谐宜居的小区氛围,防止“顺手牵羊”人员在小区做出违法乱纪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力量,全面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首先协调各楼门岗秩序员充当“停车管理员”,让非机动车也有专业化管理。再者要对于设施生锈、歪斜、停车线不清的要进行统一封存,为市民自觉养成有序停放习惯,提供有利条件,于民方便。三是要加强与派出所、居委会及城管的联系,整合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具体管理区域分配如下:

①、A区秩序维护部指定有1、2号楼门岗保安负责,主要任务发现住户自行车乱停乱发现象及时纠正,引导住户将车停放在制定区域。小区巡视岗负责楼宇周边巡视发现并清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

②、B区秩序维护部指定4、5号楼门岗各自负责门前车辆,6号楼门岗负责6号门前车辆,引导存放在车库出口非机动车停车场,由专业人员进行看管。

③、C区同样各楼门岗负责各自责任区的非机动车辆,监督并引导住户将车存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巡视岗巡视小区,发生乱停乱放车辆给予清理。

④、D区同样各楼门岗负责各自责任区的非机动车辆,监督并引导住户将车存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巡视岗巡视小区,发生乱停乱放车辆给予清理。

二、停车场管理要求:

1、非机动车管理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区域指挥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整齐摆放。

2、凡在非机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车主,请遵守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本规定。

3、本停车场可以停放自行车、电瓶车和摩托车。

4、不同类型的车辆请按照停车场指示的分区域按次序整齐停放。

5、停车人应确保车辆性能完善,避免自身车辆状况异常给其它停车人带来不良影响。

6、因非机动车车主行驶及存放车辆导致广场公共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7、请自觉维护停车场卫生环境,禁止吐痰和乱扔烟蒂等杂物。

8、提醒车主自行妥善保管私有物品,锁好车辆。如有车辆损坏或车辆丢失事件,车主应急时报案,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

9、非机动车停车场原则上不为电瓶车提供充电,但如车主确需充电时,应向车主说明充电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充电引发的安全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

10、对长期不用3个月以上的非机动车,物业可以将其集中存放,并在现场张贴通知。如通知超过三个月未能找到车主,将其作为无主车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存车人自行承担。

11、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通知有关部门对车辆进行扣留或拖走,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北京西宇嘉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后现代城物业服务中心

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近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汽油价格的逐年增长,非机动车以其无需挂牌办证、轻便、快捷节支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青睐。下文是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是本市非机动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非机动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的监督管理。 经济信息化、建设交通、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残

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相关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控措施) 本市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对特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总量调控或者采取淘汰措施。 第二章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管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要求)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中的电动机功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中的汽油机排量等推荐性项目,在本市强制执行。第六条(产品目录) 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编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编制。

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非机动车场管理方案项目因其业态不同分为写字楼、住宅、东区LOFT三个组团,在各组团设有对应非机动车停车库,其分别位于: 1、写字楼非机动停车点 2、 3、 一、非机动车开放时间: 1.写字楼非机动车库:工作日07:30-20:00;法定节假日、周日08:30-18:00(春节假日不 开放);

2.住宅非机动车库:24小时开放; 3.LOFT非机动车库:每日07:30-20:00; 二、收费标准: 非机动车库内停放的车辆实行“一车一牌、收费停放”原则,其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

备注:车辆超时是指在当天本非机动车库规定开放时间外不超过24:00前提取车辆。 1.月租车辆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办理月租车辆者必须是保利中心项目业主或单位或合法租赁本项目的客户或单位,其月租办理流程如下: 三、 非机动车库运行管理细则 非机动车库实行分区规范停放: 摩托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停放区域 自行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充电区域 2. 非机动车进入车库后在管理员处领取泊车牌到指定区域停放: 泊车牌分A/B 牌,A 牌由车主保管,凭牌取车,B 牌悬挂于车头。 3. 管理员对进入车库的车辆发放泊车牌并进行登记,取车时核对泊车牌和登记信息相符 后收费放行。 车辆过夜 1元/车/夜 客服部核实 办理身份登办理人带有

4.办理月租(免费)的非机动车在车头显眼处贴上标注月份的月租(免费)防水标示, 每月标示由颜色进行区分。 5.免费车辆主要针对客服中心内部员工和其他经项目经理签批同意的车辆。 四、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 2. 3. 4. 7.负责对库内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库内的消防以及停车库、值班室的清洁工作; 9.协助部门做好人员、物品进出管控,禁止违禁工具或材料从非机动车库进入,检查大 件、贵重物品出门条;

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仁寿县房管局物业科 廉租房非机动车辆管理的总结和管理思路目前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一直是物业管理的“顽症”之一。由其是谦租房和现有老旧院落的非机动车的管理更为头痛,经过对部分老旧院落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考察和调研,现非机动车辆管理上大致分为三类方式实施管理:常规管理方式、技术管理方式、外包管理方式。在非机动车收费方面一般按三种方式定价:第一种采取统一测算,综合定价;第二种采取分项测算,分项定价;第三种采取市场行价,估算定价。为满足老旧院落业户对非机动车停车需求,规范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创造和谐的小区氛围,就此类院落非机动车辆的管理进行总结和探讨。 首先,非机动车辆流动性较大、防盗性能差,其次是车主在存放保管上随意性较高,再加上此类院落的人防和技防配套设施均处于落后状态,最终导致此类物业内的非机动车辆处于乱停乱放、经常被盗的状况,从而引起居民的不满,引发物业区域内的和谐和治安状况下滑,增加了政府部门的工作难度,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为此,无论是政府或管理单位均应引起重视。本人在此就此问题提出一些小小的建议,供领导们参考。 一、目前非机动非机动车辆管理方式 1、常规管理方式——此类管理较多的院落均采取此方式。但是,该院落管理单位往往 问题连连不断,并且月月亏损。管理较好一点的单位,无非采取门口发卡进出,凭 证领车而已。 2、技术管理方式——此类管理在一些先进小区均采取此方式。该类管理一般设有专用 停车库,并在车库内实施了分区、分类管理,硬件配套也同步完善。如:划卡式充 电器、车位锁、车位分隔护车栏等。并建立较为完善的非机动车辆登记记录和贵重

非机动车辆管理档案,通过卡片存入非机动车辆信息后,实施非机动车辆进出管控。 3、外包管理方式——此类管理为内地物业管理小区常常采取的方式。该类管理的优势 在于:(1)管理单位最大限度的规避了自身管理风险;(2)保证了管理单位对非机动车辆管理经营的基本利润;(3)降低了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力成本。劣势在于:若未有对承包人有效的管理把控措施,存在管理期间的纠纷风险。同时,其管理水平极难提高。 二、建立院落式非机车库 院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设立独立的非机车库,院落平均月存放车辆在500辆以内的,出入口可共用一个。这样可减少人力成本。院落平均月存放车辆在500辆以上的,出口和入口各一个,非机动车单行出入。并设入口岗和出口岗两个,入口岗主要负责停车牌的发放。出口岗主要负责停车牌的收取的收费等。 院落不具备条件建设停车库的,则可采用隔离栏的方式在院落局部区域建立非机动车辆停放区来实施管理,即在院落车流少的地方设置隔离栏,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处”标牌,相同方式可在同一院落处设置多个停车处。此类院落在管理宏观上将整个院落视为一个车库,车库出入口同为院落的出入口,同样在出车辆进入时放停车牌,出去时收取停车牌和收费。 三、制定合理的非机动车收费标准 在对非机动车收费问题上,应遵循两方面考虑:(1)物价局出台的指导价;(2)市场行情价。 1、自行车的收费——应根据不同价位的自行车制定相应价格,一般按车价分成三个等 级;及第一种普通自行车,建议收费标准为10元/月,临停为0.5元/次;第二种变速车、赛车,建议收费标准为15元/月,临停为1元/次。第三种车价在5000元以

电动车管理办法

物业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规范园区业主电动车出入、停放、充电管理,规劝、制止私拉电线行为,预防电动车充电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生,预防电动车偷盗行为发生,为各园区内电动车的管理提供实施措施。 二、范围:适用物业各部门、管理处 三、职责: 1、公司秩序部负责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审核、评定。 2、公司秩序部对管理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强纠正整改。 3、各案场管理处负责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培训学习。 4、各管理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住户宣传教育、合理管控、巡查巡检、有效管理。 5、各管理处对园区内住户的电动车丢失、乱停放、充电安全、防火安全负责。 四、程序: 防火安全宣传: 1、各部门、管理处根据自身园区特点,规范管理电动车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背景音乐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业主对电动车的使用安全性、有效性管理。 2、开展园区业主座谈会,对楼栋、楼道内外私拉电线容易引发火灾的常识进行宣传,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确实

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控制。 电动车进出门岗的管理: 1、各管理处统一购置电动车门禁出入卡,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进出卡要有所区别。对进出电动车必须要核实凭卡出入。 2、门岗要严格执行收发卡制度,落实收发卡率100%。 3、秩序主管及秩序班长负责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防火培训及监督工作。 4、秩序部对各案场门岗电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检查,对 不符合标准的给以相应处罚,对做的好的小区实施奖励。 6、装修工人的自行车、电动车一律不许进入园区,要规划地点集中规范停放并管理。 电动车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一楼单元内或地下室走廊、过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辆。及时发现、引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 2、管理处秩序部负责区域内看管电动车停放工作,并 登记核实进出住户的具体姓名,防止可疑人员实施电动车偷盗。 3、管理处秩序部设立的巡逻岗,要在24小时不间断加强巡查,特别是对集中停放电动车位置重点实施重点防范。 4、巡逻岗如发现电动车出现破旧、漏电、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的车辆,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通知业主进行有效处理。 电动车充电管理:

非机动车库管理规定

非机动车库管理规定 为保证小区非机动车库科学规范的管理和使用,保障非机动车库使用过程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创建安全文明的停车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凡进入本车库的非机动车辆视为接受本管理规定。 2、本车库仅供非机动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服务费包含公共能耗、清洁卫生等,停放的车辆须锁好,个人物品请车主随身携带,本车库不承担车辆和车内物品的保管、保险责任。 3、车辆入库时,须按规定刷卡进出,临时停放车辆需由值班人员核实、登记后进入,待摆闸开启后,方可入场停放。 4、车辆进场后应按照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因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 5、本车库内严禁戏耍、奔跑,儿童需由成年人监护,因监护不当造成的后果自负。 6、在本车库停放车辆的客户,请随身携带并保管好停车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车场值班员说明,并向物业服务中心挂失,车场值班员有权对车辆进行检查,对人员进行询问、核查。 7、停车卡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一车一卡,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回(注销)停车卡,如行为属刑事性质,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车辆是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视情节严重程度而采取劝告、制止、消除危害、损失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移送相关执法部门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擅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 ●在非机动车库及其他车辆旁长时间停留阻挡其出入而不听劝阻的; ●进入本车库的车辆,不服从物业服务人员的指挥,不在非机动车库规定的停车位或 者准许停放的地点依次停放,影响行人或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损坏非机动车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交通标识等场地及设施,在物业服务中

非机动车管理方法

非机动车管理方法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非机动车场管理方案项目因其业态不同分为写字楼、住宅、东区LOFT三个组团,在各组团设有对应非机动车停车库,其分别位于: 1、写字楼非机动停车点 地点:西区2号楼1单元地下B2、B3部分; 出入口:写字楼机动车库入口右侧。 2、住宅非机动车停车点 地点:西区2号楼3、4单元地下B1部分; 出入口:住宅机动车库出入口左侧。 3、东区LOFT非机动车停车点 地点:东区LOFT2、3号楼大厅左侧。 根据保利中心项目各组团使用性质不同的特点,规范项目非机动车库管理秩序,更好的为各业主、客户提供优质的泊车服务,特制定以下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一、非机动车开放时间: 1.写字楼非机动车库:工作日07:30-20:00;法定节假日、周日08:30-18:00 (春节假日不开放); 2.住宅非机动车库:24小时开放; 3.LOFT非机动车库:每日07:30-20:00; 二、收费标准: 非机动车库内停放的车辆实行“一车一牌、收费停放”原则,其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分为月租车辆和临停车辆,其收费标准如下:

备注:车辆超时是指在当天本非机动车库规定开放时间外不超过24:00前提取车 辆。 1.月租车辆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办理月租车辆者必须是保利中心项目业主或单位或合法租赁本项目的客户或单位,其月租办理流程如下: 三、 非机动车库运行管理细则 1. 非机动车库实行分区规范停放: 摩托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停放区域 自行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充电区域 2. 非机动车进入车库后在管理员处领取泊车牌到指定区域停放:泊车牌分A/B 牌,A 牌由车主保管,凭牌取车,B 牌悬挂于车头。 临时停车 包月停车 摩托车 1.5元/车/次 30元/车/月 电瓶车 1元/车/次 20元/车/月 自行车 0.5元/车/次 12元/车/月 其他 电瓶车充电 临时: 3元/车/次 包月: 50元/车/次 车辆超时 0.5元/车/次 车辆过夜 1元/车/夜 客服部核实办理身份登记 办理人带有效证件至客 服中心申请 缴费 发证

《集团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集团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维护工业园区的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杜绝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 乱停乱放现象,创建文明厂区,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 三、职责 (一)济南、东营园区物业部保安队: 1、非机动车辆出入工业园区的检查; 2、非机动车辆车辆管理规定的实施监督; 3、行车指示; 4、公司车棚卫生的管理; (二)济南园区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东营园区行政办公室:工业园区行车安全宣导。 四、管理内容 1.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停放的非机动车辆一律按公司指定的停放点停放,具体为,济南 园区:西门车棚、生产南门车棚、专家公寓车棚;东营特钢园区:南门车棚;东营石油装备园区:南门车棚; 2.进入非机动车车棚的车辆须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存放指定区域整齐摆放;

3.禁止在路口、车行道以及工业园区广场等地点停放非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的非机 动车辆造成损坏、丢失,其责任自负; 4.车辆停放车棚后,请务必锁好车辆,不要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由此造 成的损失其责任自负; 5.闲杂人员不得在车棚内逗留和玩耍,不准在非机动车车棚清洗和维修车辆,不得丢弃 垃圾或其他废弃物,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6.禁止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在工业园区内行驶; 7.停放一个月以上且未见使用的车辆按废弃车辆统计,管理部门将及时对此类车辆整顿 处理,并不再对废弃车辆负责; 8.管理部门有权扣押违规车辆并视情节严重予以车主50——1000元负激励。 五、附则 本规定由管理部门负责,此规定下达之日起,废弃车辆车主须在3日内凭身份证件及工 作证核实认领,过期未领取,管理部门将不再对废弃车辆负责。 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公室。 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年八月一日

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非机动车场管理方案 项目因其业态不同分为写字楼、住宅、东区LOFT三个组团,在各组团设有对应非机动车停车库,其分别位于: 1、写字楼非机动停车点 地点:西区2号楼1单元地下B2、B3部分; 出入口:写字楼机动车库入口右侧。 2、住宅非机动车停车点 地点:西区2号楼3、4单元地下B1部分; 出入口:住宅机动车库出入口左侧。 3、东区LOFT非机动车停车点 地点:东区LOFT2、3号楼大厅左侧。 根据保利中心项目各组团使用性质不同的特点,规范项目非机动车库管理秩序,更好的为各业主、客户提供优质的泊车服务,特制定以下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一、非机动车开放时间: 1.写字楼非机动车库:工作日07:30-20:00;法定节假日、周日 08:30-18:00(春节假日不开放); 2.住宅非机动车库:24小时开放; 3.LOFT非机动车库:每日07:30-20:00; 二、收费标准:

非机动车库内停放的车辆实行“一车一牌、收费停放”原则, 其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分为月租车辆和临停车辆,其收费标准如下: 备注:车辆超时是指在当天本非机动车库规定开放时间外不超过24:00前提取车辆。 1.月租车辆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办理月租车辆者必须是保利中心项目业主或单位或合法租赁本项目的客户或单位,其月租办理流程如下: 客服部核实办理身份登记

三、非机动车库运行管理细则 1.非机动车库实行分区规范停放: 摩托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停放区域 自行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充电区域 2.非机动车进入车库后在管理员处领取泊车牌到指定区域停放: 泊车牌分A/B牌,A牌由车主保管,凭牌取车,B牌悬挂于车头。 3.管理员对进入车库的车辆发放泊车牌并进行登记,取车时核对泊 车牌和登记信息相符后收费放行。 4.办理月租(免费)的非机动车在车头显眼处贴上标注月份的月租 (免费)防水标示,每月标示由颜色进行区分。 5.免费车辆主要针对客服中心内部员工和其他经项目经理签批同意 的车辆。 四、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车辆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负责对非机动车库停放车辆和人员的管理。防止车辆损坏 或丢失; 2.按规定开放时间准时开放非机动车库;

物业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

梦想家园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 1、目的: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的非机动车管理,为业主/租户提供安全、有序的泊车服 务。 2、适用范围:物业所管辖停车场 3、内容: 3.1机动车管理规定 3.1.1所有外来车辆进入物业管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区域。 3.1.2禁止车辆在小区区域内乱停乱放,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收取停车费。 3.1.3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慢行,不得鸣号,如损坏路面,公用设施者,应按价赔偿。 3.1.4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3.1.5不准在小区区域内学习驾车、试车。 3.1.6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形式,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 3.1.7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任何违章停放的车辆将被拖移,领回车辆时除需按章收取保管费外,另应交付拖车费。 3.1.8长期在物业辖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在管理公司办理定位租赁手续,领取停车证(须付工本费),凭IC卡和停车证出入,对号停放,并按月缴纳停车费。停放车辆必须办理保险。

3.1.9停止使用车位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如发生丢失或私自转让停车证(位)。物业公司有权利扣留押金并取消停车证。 3.1.10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注意车位清洁,不乱扔烟头杂物。 3.1.11漏水、漏油车辆不准停放;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染品的车辆不准停放,未经清洗的车不准停放。 3.2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3.2.1进入物业管辖区内的非机动车辆均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3.2.2需要长期寄放车辆的车主,必须办理立户登记手续。领取存放牌,凭此牌停放。 3.2.3非机动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主动出示牌。 3.2.4各类非机动车严禁进入非机动车库,严禁随地乱放影响通道。 3.2.5自行车停放在小区的自行车车棚内,免费停放。本公司不负保管责任。 3.2.6车主不准在停放点内洗车,不准在停放点内维修摩托车,防止发生火灾。 3.2.7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是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电动车管理制度

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电动车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电动车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防护用品,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早上08:30分至当日下午17: 00分,共8.5小时。充电时,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仔细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7、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 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非机动车车场管理制度

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障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满足广大用户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官湖郡小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 3 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预案的修订与组织实施。 3.2 秩序维护部秩序班长负责预案的培训、落实与执行。 4 工作要求 4.1 停车场适用于本小区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客户停放普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 4.2 本车场为24小时免费停放的非机动车停车场。 4.3 本停车场实行凭卡出入管理,业主、客户车辆进入小区时必须到大门秩序维护员值班室领取《通行卡》, 秩序维护员凭此卡登记后放行(业主、客户接卡时请注意本卡后面重要提示),出门主动到门岗值班室 交还《通行卡》,如有遗失凭本人身份证登记后放行。 4.4 进出本车场的车辆需服从本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将车辆停放整齐;严禁将车停泊于道路上、单元 门栋、绿化带旁或其它非停车区域内,本车场管理人员将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维护本车场之正常秩序。 4.5 本车场为免费停车场,车辆停放后,将车锁好,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车辆停放期间,车辆的丢失、被盗 均由车主或车辆使用者自行负责,本车场无任何赔偿责任。 4.6 请保持本车场的整洁及秩序,本车场区域内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强烈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 入本车场。不得于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陈放物品,也不得于本车场区域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 车以外的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活动。 4.7 由于使用人的原因造成本车场内的设备、设施、车辆、人员的损坏、伤害均由肇事者负责赔偿,情节严 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4.8 对任何违反本车场管理规定或本车场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车辆使用人须提出令本车场认可之证据,证 明其为车主或有权领取车辆之人士。 4.9 本车场保留修改上述管理规定的权力。 4.10 以上条款解释权属武汉市东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相关记录 5.1《008岗值班记录》 官湖郡项目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各项目负责人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有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责任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监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竣工后使用完毕必须立即交还公司或移交其他部门。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6、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监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监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监管人和借用人自己解决。 3、节假日、休息日钥匙交由部门领导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4、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 1、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5日各使用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合理控制速把。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1、非机动车辆请按标示进出车库,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请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临时停放的车辆请按车库管理 员指定的位置停放; 3、请勿占用他人车位或停放在通道及消防通道上; 4、车主请锁好车辆,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上; 5、严禁在车库内洗车、修车、学车; 6、请遵守停车场各项管理制度及听从车管人员的安排; 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非机动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小区区域内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第三条XXXX部负责本小区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瑞达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场位于XXX楼东北角。 第四条本小区非机动车辆向全体业主免费开放,无需业主缴纳停放费用。 第五条在小区内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业主需将非机动辆统一停放在小区建设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禁止停放在小区单元大厅、楼道、消防通道等位置。 第六条非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需注意安全,骑车尽量避免走道路中央,靠边行驶,避让机动车辆,禁止骑飞车、自行车快滑或双手 撒把。 第七条非机动车辆放入非机动车停车场后要停放整齐,禁止乱摆乱放。

第八条闲杂人员不得在车库内逗留和玩耍,非机动车辆如需长时间停放在车库内请停放在车库靠里面位置。第九条业主的非机动车 停放在车库后,请务必将车辆锁好,不要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 箱内,否则造成损失其责任自负。 第十条在停车场停放非机动车的,需接受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是个人修养、素质的再现,也是社会文明 进步的象征,在停放非机动车时考虑到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方便,不仅保证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也未和谐社区的建立贡献了自己的 一份力量。 1.0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遵守 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0凡到地下室停车场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指本小区(大厦) 住户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车位使用费。 3.0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 具体收费标准报主管部门备案。 4.0凡到地下停车场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 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5.0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 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车牌号与车上号 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车场,否则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扭送派 出所处理。 6.0外来摩托车进入地下车库,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自行 车原则上不准停放地下车库。 7.0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项目公司不负责赔偿。 8.0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并做好停车场保洁工作。 看过非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的人还会看:

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

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分类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实现“规范、安全、有序、可控”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1.依法管理,凭证入校。电动自行车须证照齐全,办理北京大学非机动车通行证后方可入校。非机动车通行证由保卫部负责制作、发放和管理,校内师生员工车辆免费办证,校外服务保障车辆收取每证10元工本费。 (1)申办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须先依据国家、北京市相关法规,到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办理北京市非机动车牌照。 (2)取得牌照后按要求带好相关材料到保卫部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 (3)校外服务保障如送餐、送水、送货等电动自行车,须以单位名义如送餐公司、外卖餐馆、送水站等申办,提供单位营业许可证、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骑行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照片)等材料。 (4)一旦发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办理假牌照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则取消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资格,永久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入校。 2.规范管理,安全文明。所有办理北京大学非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须签署承诺书,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安全、文明、规范行驶和停放。 (1)入校时须下车推行,服从门卫管理,验证后再通行。 (2)通行证须与车辆、骑行人对应,不得挪用、转借、伪造、

变更,若有违反则处以没收非机动车通行证并永久取消办证资格。 (3)须靠右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注意避让行人和自行车,不得随意穿行、横行,不得载人(固定座椅内可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后端载物不得超过车身30厘米,在停车架或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阻碍道路交通。 3.总量控制,禁限结合。考虑校园实际情况,控制电动自行车总数,对违规车辆严格处罚。 (1)校内师生员工每人限办一辆,校外服务保障单位视其规模、校内需求限定数量。事业编及合同制教职工凭校园卡,劳动派遣及其他聘用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雇佣合同;本校正式在册学生住在主校园及周边学生公寓(畅春新园、畅春园、中关园)之外的方可办理,且须提供院系证明。 (2)保卫部严格监管,师生员工可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电话62755110、62756110,邮箱bwbjtb@https://www.360docs.net/doc/bf7152466.html,)。对在校园不安全文明行驶、停放,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行为进行警告教育,暂扣非机动车通行证一周;导致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伤情、拒不服从学校管理或被警告教育达2次的纳入“黑名单”,没收非机动车通行证,且永久取消办证资格;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违规除上述处罚外,将禁止其单位所有电动车入校一周。 (3)未来视情况,必要时将采取限定区域停放、限定行驶路线等措施。 三、人力三轮车、老年人和残疾人代步电动车管理。 将人力三轮车、老年人和残疾人代步电动车一并纳入校园非机动车管理,须办理校园非机动车通行证方可入校。燃油(电动)摩托车、燃油(电动)三轮车、不达标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入校。 四、时间安排。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3963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Non-motor vehic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校非机动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非机动车辆。 二、非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电瓶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闸、铃、齐全,车况良好。如发现是无证、无牌或通过非正规途径获得的车辆按学校的管理规定处理。 2、进出校门非机动车需下车推行,服从门卫值班员的指挥。

(二)车辆行驶 1、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2、非机动车靠右侧通行,严禁抢占机动车道行驶。 3、电瓶车进入校园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三)车辆停放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停放在校园里的各式非机动车辆必须配有车锁,自行车必须配备车撑脚,停车时必须锁好车辆,确保安全。 3、停取车辆必须要有秩序,不得无故推动、破坏他人车辆和堵塞通道。 4、进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丢失或损坏,学校无责不负赔偿责任。 5、电瓶车电瓶充电需在学校规定场所进行,不要私自进入办公 室充电。

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管理方案

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计费管理系统方案 建 议 书 二零一一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公司简介-------------------------------------------------------------2第二章产品简介-------------------------------------------------------------2第三章系统研发的背景-------------------------------------------------------3第四章采用小区电动车充电计费管理系统的意义---------------------------------5第五章小区电动车充电计费管理系统设计---------------------------------------5用户需求-------------------------------------------------------------6 系统的组成部分-------------------------------------------------------7 系统主机的性能参数---------------------------------------------------7设备规范性的标准------------------------------------------------7 设备参数--------------------------------------------------------8 设备功能--------------------------------------------------------8 智能充电管理与提供插座/一般充电站的区别-------------------------8设备价格说明--------------------------------------------------------10第六章使用案例介绍--------------------------------------------------------12第七章质量保证-----------------------------------------------------------13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我国是一个非机动车产业发达的国家,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目前依然是我国城市大部分人出行的主要交通代步工具。下文是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和道路通行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施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通行,不得挤占人行道供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不得挤占非机动车道供机动车通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非机动车生产、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对非机动车废旧

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信、财政、建设、物价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非机动车的生产和销售 第五条非机动车生产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 第六条鼓励生产、销售使用锂电池等为动力驱动的环保、轻便助力自行车。 第七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配置蓄电池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蓄电池和从事配置蓄电池的非机动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非机动车的废旧蓄电池更换和回收服务,建立废旧蓄电池回收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保存废旧蓄电池,并定期将废旧蓄电池交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收集、贮存、转移、处置或者利用非机动车的废旧蓄电池。 第八条在本省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 车、其他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非机动车产品目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予以更新。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旭辉藏郡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Ⅰ目的:规范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停放秩序,引导非机动车停入车库。 Ⅱ范围:本办法所指非机动车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助动车等车辆。 Ⅲ执行者:公司所有人员及承包商工作人员、外部来宾。 Ⅳ参考文件:无 Ⅴ内容: 1 职责: 1.1 行政人事部负责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综合管理,包括查处不按规定区域停放的车辆,及车库卫生的管理。 1.2 门卫负责非机动车的出入管理,引导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停放位置。 1.3 运行保障部负责车库相关设施的安装及维修。 2 管理要求 2.1 公司非机动车库为公司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任何人不得在车库内乱堆乱放杂物,也不得在车库内逗留和玩耍。 2.2 所有非机动车进入公司后,一律直接按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助动车等区域各自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在公司内的其他区域行驶。并服从门卫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2.3 员工的非机动车停放在车库后应锁好车辆,并不得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非机动车辆如需长时间停放在车库内请停放在车库靠里面的位置。 2.4 车库内的插座仅限用作电瓶车的充电,不得用作他用。所有电瓶车的充电仅限于在车库内进行,不得在公司其他场所充电。

2.5 所有员工应爱护车库的充电装置,任何人发现装置有损坏的,都有责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或经门卫转告行政人事部。 2.6 所有员工有责任维护车库卫生,不得在车库内吸烟或乱扔杂物或废物。2.7 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车库卫生,并定期检查车库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8 员工及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如未按指定地点随意停放的,将视为无主车辆,行政人事部将予以扣押或收缴。 2.9 公司大门外禁止摩托车、自行车随意停放,来公司办事人员临时在大门外停车的,应停放在大门两侧的位置,并摆放整齐,同时服从门卫的管理。 2.10 公司员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一般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论处,记书面处分一次,并视情节处罚50-100元罚款。 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非机动车管理方案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非机动车场管理方案 项目因其业态不同分为写字楼、住宅、东区LOFT三个组团,在各组团设有对应非机动车停车库,其分别位于: 1、写字楼非机动停车点 地点:西区2号楼1单元地下B2、B3部分; 出入口:写字楼机动车库入口右侧。 2、住宅非机动车停车点 地点:西区2号楼3、4单元地下B1部分; 出入口:住宅机动车库出入口左侧。 3、东区LOFT非机动车停车点 地点:东区LOFT2、3号楼大厅左侧。 根据保利中心项目各组团使用性质不同的特点,规范项目非机动车库管理秩序,更好的为各业主、客户提供优质的泊车服务,特制定以下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一、非机动车开放时间: 1.写字楼非机动车库:工作日07:30-20:00;法定节假日、周日 08:30-18:00(春节假日不开放); 2.住宅非机动车库:24小时开放; 3.LOFT非机动车库:每日07:30-20:00; 二、收费标准:

非机动车库内停放的车辆实行“一车一牌、收费停放”原则,其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分为月租车辆和临停车辆,其收费标准如下: 备注:车辆超时是指在当天本非机动车库规定开放时间外不超过24:00前提取车辆。 1.月租车辆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办理月租车辆者必须是保利中心项目业主或单位或合法租赁本项目的客户或单位,其月租办理流程如下: 三、 非机动车库运行管理细则 摩托车停放区域 车 型 收 费 标 准 临 时 停 车 包 月 停 车 摩 托 车 1.5元/车/次 30元/车/月 电 瓶 车 1元/车/次 20元/车/月 自 行 车 0.5元/车/次 12元/车/月 其他 电瓶车充电 临时: 3元/车/次 包月: 50元/车/次 车辆超时 0.5元/车/次 车辆过夜 1元/车/夜 客服部核实办理身份登记 办理人带有效证件至客服中心申请 缴费 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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