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志愿服务站的管理,规范志愿者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志愿服务站是在医院党委领导下,由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管理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志愿服务。
第三条医院志愿服务站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提高患者满意度为宗旨,为医院和谐医患关系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志愿服务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若干名,由志愿者服务部提名,经医院党委批准后任命。
第五条医院志愿服务站下设办公室、宣传组、培训组、服务组、后勤保障组等职能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六条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志愿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
2. 招募条件: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者优先。
3. 招募程序:志愿者需填写报名表,参加面试,通过考核后,经志愿者服务部审批,方可成为医院志愿者。
第七条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需参加医院志愿服务站组织的岗前培训,了解医院规章制度、服务流程、礼仪规范等。
2. 定期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对志愿者进行考核,确保志愿者具备完成志愿服务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志愿者权益:1. 医院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全保障和劳动保护。
2. 志愿者享有参与志愿服务、学习交流、表彰奖励等权利。
3. 志愿者有权对医院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九条服务内容:1. 指导患者就诊、办理手续、取药等。
2. 提供导诊、咨询、陪护等服务。
3. 参与医院组织的公益活动。
4. 开展志愿者服务宣传和推广工作。
第十条服务规范:1. 志愿者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参加志愿服务。
2. 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地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在医院为社会公众提供的时间不计报酬的服务。
第三条医院志愿服务工作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并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志愿服务内容第五条医院志愿服务内容包括:(一)导医导诊:为患者提供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指引服务;(二)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普及、疾病防治宣传等活动;(三)心理支持:为患者提供心理安慰、心理疏导等服务;(四)生活照料:为患者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等服务;(五)其他志愿服务:根据医院需要和志愿者特长,开展其他相关服务。
第六条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志愿服务工作指南,明确志愿服务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当制定志愿者招募计划,明确志愿者的条件、报名方式、选拔程序等。
第八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志愿服务内容、志愿服务规范、急救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医院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设施,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载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
第四章志愿服务的实施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明确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并告知志愿者。
第十二条志愿者在医院提供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志愿者标识,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志愿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志愿服务的保障第十五条医院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保险,保障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
医院志愿服务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导诊、陪护、关爱弱势群体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弘扬社会正能量为目标。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四条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志愿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养;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4. 能够接受医院培训,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第六条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1. 医院概况、规章制度;2. 志愿服务理念、礼仪规范;3. 医疗常识、急救技能;4. 志愿者服务流程、注意事项。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第七条志愿者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岗位参加志愿服务。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内容:1. 导诊服务:协助患者就诊、咨询,提供就医指引;2. 陪护服务: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3. 关爱弱势群体:为贫困患者、留守儿童等提供帮助;4. 其他志愿服务:根据医院需要,开展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要求:1. 服从医院管理,遵守志愿服务纪律;2. 热情主动,耐心细致,尊重患者;3. 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4.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活动。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条医院设立志愿者服务部,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部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出勤情况;2. 服务质量;3. 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第十二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予以警告或取消志愿者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志愿服务者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医院服务水平,保障志愿者和患者权益,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及院外志愿者在医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志愿者应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医院志愿服务活动。
二、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自愿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选拔具备良好思想品质、热心公益、有较强责任心和一定服务技能的人员。
第五条志愿者报名时,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志愿者经医院审核合格后,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医院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八条志愿者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三、志愿服务内容与要求第九条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患者接待、咨询、导诊等工作;(二)协助医院开展义诊、健康知识宣传等活动;(三)协助医院进行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总结;(四)协助医院进行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招募等工作。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要求:(一)遵守志愿服务纪律,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二)尊重患者,热情服务,主动为患者提供帮助;(三)保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四)爱护医院公共设施,维护医院环境整洁;(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作用。
四、志愿服务保障与激励第十一条医院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物资保障,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一)颁发志愿服务证书;(二)授予荣誉称号;(三)优先参与志愿服务项目;(四)提供志愿服务培训和实践机会。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院设立志愿服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志愿者服务活动,确保志愿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医院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志愿服务时长;(二)服务质量;(三)志愿者自身素质;(四)患者满意度。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服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_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志愿服务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义诊、健康知识普及、关爱老人、扶贫助困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鼓励和规范志愿者在医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志愿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安全地开展。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四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第五条志愿者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5.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6. 能够保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
第六条志愿者选拔程序:1. 报名:有意向的公民向我院志愿服务管理部门提交报名表;2. 审核报名资料: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3. 面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面试;4. 体检:对面试合格的志愿者进行体检;5. 审批: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志愿者进行审批。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志愿者培训内容:1. 志愿服务理念、宗旨和原则;2. 医院规章制度、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3. 志愿服务技能和技巧;4. 医疗卫生知识普及;5. 应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对。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2. 在线培训: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培训资料;3. 实地培训:组织志愿者到相关部门实地学习。
第九条志愿者考核:1. 考核内容: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表现、服务质量、专业知识等;2. 考核方式: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3.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志愿者进行表彰或培训。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第十条志愿服务活动策划:1. 志愿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内容、预期效果等;2. 志愿者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自愿报名参加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医院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
第三条医院志愿服务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服务患者、关爱社会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志愿服务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设立志愿者服务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医学、护理、心理咨询等相关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4. 具有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遵守志愿服务规定的能力。
第八条志愿者注册与培训:1. 志愿者需填写注册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医院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医院规章制度、服务技能等;3. 培训合格者,获得志愿者资格。
第九条志愿者权利与义务:1.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接受志愿服务培训;2. 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3. 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遵守志愿服务规定,服从管理,完成志愿服务任务;5. 维护医院形象,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违法活动;6. 保护患者隐私,遵守保密原则。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条志愿服务活动类型:1. 医疗咨询、导诊服务;2. 患者陪护、心理疏导;3. 医院宣传、公益活动;4. 其他与医院工作相关的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安排:1. 志愿服务活动由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2. 各科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志愿服务活动计划;3. 志愿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志愿服务规定、损害医院形象的志愿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医疗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医疗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促进医疗志愿服务的有序开展,提高医院服务水平,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医院具体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定义1.医疗志愿服务:指由医院组织的、志愿者参加的各项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公益服务活动。
2.志愿者:指自己乐意参加医疗志愿服务活动并遵守相关规定的个人。
3.医院管理部门:指医院负责组织和管理医疗志愿服务的相关部门。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医院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医疗志愿服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订立医疗志愿服务的计划和布置。
3.协调相关部门搭配医疗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4.搜集、整理和分析医疗志愿服务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5.进行医疗志愿服务的评估和总结。
第五条志愿者招募与管理1.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志愿者招募的计划和标准。
2.进行志愿者的招募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社会力气参加医疗志愿服务。
3.对志愿者进行入职培训,包含医院的规章制度、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4.设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服务记录等。
5.定期进行志愿者的考核和评价,激励优秀志愿者,及时处理不合格志愿者。
第六条医疗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布置1.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医疗志愿服务活动的计划和布置。
2.活动计划应涵盖服务时间、地方、参加人数等相关事项,并向志愿者及时公布。
3.活动期间需要医院管理部门的引导和协调,确保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志愿服务行为规范第七条行为准则1.志愿者应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2.志愿者应保守患者的医疗和个人信息,严禁泄露、散布。
3.志愿者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听从管理部门的工作布置和引导。
4.志愿者应保证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5.志愿者应保护医院资产和公共设施,防止损坏和挥霍。
第八条服装要求1.志愿者在服务活动期间应穿着乾净、得体的服装。
2.志愿者服装应统一,可依据志愿服务项目的不同进行区分。
医院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志愿者的作用,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志愿服务,包括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培训、评估等方面。
第三条志愿服务是一种无偿的、自愿的社会服务活动,志愿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医院将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参与医院的志愿服务,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并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志愿服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医院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志愿服务中心由医院聘请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并设立专职保健医生负责志愿者的健康管理。
第七条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志愿服务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并将其纳入医院的服务计划中。
第八条志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项目、服务时间等情况。
第九条志愿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中等以上学历和较好的身体素质,愿意奉献和服务社会。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志愿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按照医院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按照医院的安排完成服务项目,并按时清点和交接工作。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患者的急救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配合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服务评估第十六条志愿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志愿者的服务等级和奖励措施。
第十七条志愿者可以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来获取积分,用于参加医院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当根据医院的要求参加服务考核,以评定其服务水平和奖励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志愿者违反法律法规或医院规章制度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院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志愿者服务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将按照《志愿者服务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本制度进行志愿者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医院将对志愿者服务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对志愿者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第二章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第五条医院将根据自身的医疗服务需求,进行志愿者的招募。
第六条志愿者需进行面试、考核和培训,选择合适的人员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者需签署志愿者服务协议,并接受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志愿者需定期接受医院的志愿者服务培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第九条志愿者需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和安排第十条医院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服务设施,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志愿者需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志愿者服务记录,并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志愿者需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志愿者服务报告和评估,为医院提供服务建议。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的管理与评价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志愿者的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将建立志愿者服务的考核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十六条医院将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医院将组织志愿者进行服务经验交流会,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第五章志愿者服务的宣传和推广第十八条医院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宣传医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第十九条医院将加强对志愿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志愿者的认识和理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医院的批准。
志愿者管理制度医院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患者权益,弘扬志愿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者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志愿者及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遵循自愿、平等、无偿、诚信、尊重、合法的原则。
二、志愿者注册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注册: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精神。
2. 热爱公益事业,愿意为医院和患者提供志愿服务。
3. 经医院志愿者服务部审核批准,办理注册手续。
第五条志愿者管理:1. 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
2. 志愿者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志愿者服务部的管理。
3. 志愿者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
4. 志愿者服务期间,应佩戴志愿者标志,展示志愿者形象。
三、志愿服务活动第六条志愿服务内容:1. 患者导诊、陪护、咨询、心理疏导等。
2. 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义诊活动。
3. 参与医院举办的公益活动。
4. 医院志愿者服务部安排的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服务要求:1. 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活动规定,认真履行服务职责。
2. 志愿者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3. 志愿者应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志愿者权益与义务第八条志愿者权益:1. 参加志愿服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享有志愿服务期间的安全保障。
3. 受到表彰、奖励。
4. 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志愿者义务:1.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志愿者服务部的管理。
2. 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3. 维护医院形象,传播正能量。
4.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五、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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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的作用,做好医院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医院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应围绕服务对象需求,强调志愿者自愿、无偿、服务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条医院志愿服务活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志愿者自愿参加、安全可靠、服务保障、活动有效、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医院设立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分管志愿者招募、培训和活动管理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奖励和退出制度,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职责和流程。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和培训
第八条医院志愿者的招募应通过公开征集、个人申请、社区推荐等形式进行,无歧视原则是招募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审核和背景调查,并
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志愿者培训,包括志愿者服务理念、职业道德、技能培训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志愿者的进修与提升机制,提供
专业的培训和交流机会,提高志愿者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管理
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中心应根据医院的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和意愿,
组织匹配合适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流程。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中心应确保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安全可靠,做好志
愿者的保险和责任保障工作,并建立紧急救援机制。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中心应建立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对志愿者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中心应按照活动计划和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物资
和经费,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中心应建立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宣传机制,提高社
会对医院志愿者服务的认知和理解,积极宣传和弘扬志愿者服务精神。
第五章志愿者退出和奖励
第十七条志愿者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申请退出,也可以由医院决定解
除志愿者的服务关系。
第十八条志愿者退出后,应与医院签订退出协议,规定相关权益和义务。
第十九条医院应根据志愿者的服务表现和贡献,对优秀志愿者进行奖励和表彰,并注重激励和培养一批优秀志愿者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志愿者服务中心应建立与其他医院、社区、组织等合作的机制,开展交流和合作,提升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整体水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在每年初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志愿者。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以上为医院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制度,共计纳入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