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抗性反收购策略的法律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规则研究

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规则研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反收购成为一种重要的课题。
反收购指的是上市公司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阻止或拒绝收购的行为。
而反收购背后的法律规则则为上市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护和约束。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规则进行深入研究。
一、反收购的定义和形式反收购指的是上市公司为了阻挠或拒绝被其他公司收购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
反收购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投资者投票权的限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限制投资者的投票权来阻止其他公司收购的决策。
例如,可以要求股东必须先持有一定数量的股份才能行使投票权,从而增加收购者的成本。
2. 收购防御措施:上市公司可以采取各种防御措施来抵制收购行为。
例如,可以通过发行大量新股来稀释收购者的股权,从而增加收购成本。
3. 采取债务重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增加债务负担来增加收购的难度,从而阻止或拒绝被收购。
这种行为被称为反收购债务重组。
二、反收购的法律规则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健康发展,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则来规范上市公司的反收购行为。
下面将对一些常见的法律规则进行介绍。
1. 反垄断法规:反垄断法规是防止公司垄断经济市场的重要法律工具。
一些国家规定,如果一家公司通过收购其他公司而垄断市场,相关监管机构可以干预并禁止这种收购行为,以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2. 投资者保护法规: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一些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公开信息,向投资者提供充分、准确和及时的信息。
这些规定使得收购者可以更好地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并作出决策。
3. 收购管理办法:一些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收购管理办法,明确了收购的程序和要求。
这些办法包括了反垄断审查、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收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反收购法律规则的效果和问题反收购法律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上市公司的权益,同时也为市场提供了公平和竞争的环境。
然而,这些规则也存在一些问题。
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的法律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的法律问题研究xx年xx月xx日contents •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概述•反收购措施的法律风险•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的实施•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的法律问题研究•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的改进建议•研究结论与展望目录01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概述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是指目标公司为了防止恶意收购而采取的防御性措施。
反收购措施的定义反收购措施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防止因恶意收购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反收购措施的目的反收购措施的定义和目的1反收购措施的分类23反收购措施可以分为事前措施和事后措施。
按照实施时间事前措施是指目标公司在恶意收购发生前采取的预防性措施,如章程中设置反收购条款等。
事前措施事后措施是指目标公司在恶意收购发生后采取的补救性措施,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事后措施法律原则反收购措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司治理原则。
法律规范反收购措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反收购措施的法律框架02反收购措施的法律风险措施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措施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内部规定。
措施是否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
反收购措施的合规性风险1反收购措施的诉讼风险23反收购措施是否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如信息披露不实、关联交易等。
反收购措施是否符合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
反收购措施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和利益输送等问题。
反收购措施的市场风险反收购措施是否会引起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关注和质疑。
反收购措施是否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反收购措施是否会影响公司的股价和市值。
03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的实施董事会在反收购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评估收购要约的影响,决定是否采取反收购措施。
股东会股东会在反收购中具有最终决策权,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收购要约,并采取相应的反收购措施。
03反击措施上市公司还可以采取反击措施,如提出反向收购要约、寻求合作伙伴等,以阻止收购。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研究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案件不断增多,反收购成为了当前上市公司治理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本文将从法律问题的角度,对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进行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律对上市公司反收购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反收购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反收购案件的不断增多,一些新的法律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就是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反收购是需要符合一定程序的,包括通知公司董事会、自愿应对、回应方案等。
现实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公告或内部通知的方式,未经充分讨论就决定反收购,未能充分尊重股东权益;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的反收购方案未经充分披露,导致股东无法了解具体情况。
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的配套措施,以保证上市公司反收购程序的合法、公正和透明。
就是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标准。
目前,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标准并不明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反收购方案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风险可控性决定是否接受或抵制。
这给了上市公司一定的裁量权,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由于标准不明确,导致一些不法分子以接受反收购为借口,滥用上市公司反收购权利,损害了少数股东利益。
未来,应当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标准,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就是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上市公司反收购不当行为的处罚并不严格,有时只是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这种情况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反收购来操纵股价,并不负法律责任。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反收购行为的监管,使违法违规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问题涉及到法律依据、程序、标准和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只有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明确相关规定,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才能有效解决上市公司反收购中出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维护好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研究反收购是指目标公司主动对正在进行的并购进行阻击或抵抗的一种行为。
在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中,主要涉及到反收购的合法性、方法和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合法性问题。
按照我国现行股权法及上市公司法的规定,目标公司有权对收购行为进行反击或阻挠。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合并重组要符合市场自愿、法律合法的原则,没有人可以强迫上市公司进行合并重组;合并重组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损害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合并重组要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方法和程序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可采取多种方法和程序来进行反收购。
通常情况下,目标公司会通过发公告或发布内幕信息,向股东和投资者通报收购的情况,并说明其对收购的态度。
目标公司还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等内外部机构,以决议的形式进行反收购的决策。
在选择反收购的方法和程序时,目标公司应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责任问题。
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采取的反收购行为,如误导投资者、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目标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收购方不当的行为,如不履行披露义务、违法操作、价格操纵等行为,收购方及相关责任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律责任方面,我国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并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涉及到反收购的合法性、方法和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目标公司和收购方需遵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上市公司治理的需要。
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研究

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研究反收购措施的根本目的在于防范或击退敌意收购者,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维护社会利益。
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采取反收购措施时,不得滥用此种行为来巩固自己的地位,妨碍公司经营效率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不论是反收购的立法实践还是反收购的司法实践,均应遵循这一理念。
本文以公司反收购为主线,在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了围绕反收购所生的主要法律问题,并结合我国的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进而为我国反收购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一些借鉴。
论文除引言外,主体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反收购的法律理念。
笔者研究了涉及反收购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理念和反收购的权力归属理念,认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拓展了目标公司经营者采取反收购措施的自由度。
同时指出目标公司经营者在防御中是扮演积极角色还是消极角色,不可一概而论,我国公司立法应在自由与必要限制之间达到一种均衡,在保障合法防御的同时,又要制止防御措施的滥用,保障目标公司、收购方及利害关系的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预防性反收购策略的法律问题。
预防性反收购策略是收购发生之前,公司所采取的,防止本公司成为他人收购目标的措施。
本部分对建立合理的持股结构、驱鲨条款策略、毒药丸策略、黄金(锡)降落伞计划、职工持股计划五种最为重要的反收购策略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在总结、评述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这些反收购策略在我国现行法中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第三部分,对抗性反收购策略的法律问题。
对抗性反收购策略是收购方已经开始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活动,目标公司为了抵御对抗收购方进行收购活动所采取的各种策略。
本部分对新股发行、股份回购、白衣骑士策略、帕克曼策略、诉讼五种最为重要的反收购措施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在总结、评述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这些反收购策略在我国现行法中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结论。
本文对主要的反收购措施在总结、评述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并认为在公司反收购的问题上,我国公司立法应坚持保障目标公司经营者合法反收购的权利及限制目标公司经营者滥用反收购措施的原则。
现阶段目标公司反收购有关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现阶段目标公司反收购有关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现阶段目标公司反收购有关法律问题研究一、选题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寻求通过并购来扩张业务、增强竞争力。
然而,有些公司可能并不愿意被收购,他们可能存在自己的发展战略和未来规划,不想让收购者打乱自己的计划。
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这些公司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反对收购,从而引发一系列法律争议。
因此,对目标公司反收购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研究意义1. 探讨反收购的法律制度和规定:收购是一项复杂的交易,需要满足多项法律规定。
目标公司反对收购可能会侵犯到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分析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合理维护各方利益提供法律支撑。
2. 探究收购标的的反收购手段:目标公司如果不愿意被收购,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反对收购,在法律层面上可能存在违法和合法的行为。
因此,对目标公司常用的反收购手段进行研究,既有助于收购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也有助于目标公司规范自身行为。
3.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建议: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反收购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策略和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为收购方和目标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议,帮助他们达成合理的交易协议。
三、研究内容1. 反收购的概念和基本特征2. 反收购的法律制度和规定3. 目标公司反对收购的法律手段4. 目标公司反收购的反垄断审查5. 案例分析与法律建议四、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调研、案例研究和比较法等方法,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例进行梳理和分析,得出有关目标公司反收购的法律问题的结论和建议。
五、预期成果1. 对目标公司反收购的法律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为掌握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定提供参考。
2. 为双方合理维护各自利益提供法律支持,为并购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建议。
3. 为相关研究领域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六、论文结构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1.2 研究意义1.3 研究内容1.4 研究方法1.5 论文结构第二章目标公司反收购的概念和基本特征2.1 反收购的概念2.2 目标公司的基本特征第三章目标公司反对收购的法律手段3.1 异议阶段的法律手段3.2 交易阶段的法律手段3.3 诉讼阶段的法律手段第四章目标公司反收购的反垄断审查4.1 反垄断审查的意义和作用4.2 具体案例分析4.3 反垄断审查的建议第五章目标公司反收购的法律制度和规定5.1 收购法规的制定5.2 收购法规的变更5.3 收购法规的实施第六章案例分析与法律建议6.1 案例分析6.2 法律建议第七章总结与展望7.1 研究成果总结7.2 展望未来参考文献致谢。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研究近年来,我国股市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
与此也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发起反收购行为的案例,这给公司治理带来了一定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上市公司反收购行为涉及到的公司治理问题需要依法履行。
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职权与义务,以及分红、决策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为上市公司进行反收购行为提供了合法的依据和框架。
我国有关反垄断的法律法规也对上市公司反收购行为进行了规定。
《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垄断行为,包括反收购行为。
上市公司进行反收购行为也需要依法履行反垄断义务。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和规范。
反收购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治理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
公司应当在相关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股东的权益,尊重市场竞争,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反收购行为还应当遵守反垄断法律的规定。
公司应当在进行反收购行为时,遵循市场规则,不进行限制竞争、垄断市场的行为。
反收购行为也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应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管。
特别是要注重对公司决策过程的监管,确保公司决策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应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防止反收购行为带来的垄断和限制竞争现象。
还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反收购行为的法律解释和指导,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明确的判断标准和操作指南。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通过深入研究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既可以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促进市场竞争的健康发展,为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研究收购是市场经济中企业兼并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企业战略与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手段。
但在市场经济的运作过程中,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企业收购行为有可能会损害被收购对象的合法权益,影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自由性和公正性,因此收购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监管与约束。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规定、规章等,其中以公司法和证券法为主要依据。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在进行重大事项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才能生效,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兼并、剥离资产、发行股份等。
证券法对于收购行为也有详细规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第一百零三条,该条规定了上市公司在遭受收购时的权利与义务,如经营自主权、公告权、信息披露义务、提供格价等。
此外,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和制度,对于收购行为中的市场垄断问题也有相应规定。
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基础上,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发布了一系列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对于收购的说明、程序等进行详细说明,以保证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二、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可行性2. 市场竞争保护。
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如果收购行为导致市场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那么上市公司进行反收购也是承担市场竞争保护的责任。
3. 投资者利益保护。
上市公司的行为对于投资者的利益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如果收购行为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对于这一问题进行反击也是符合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原则。
在我国,由于收购行为的复杂性和持续性,被收购对象往往会通过建立抵制机制、反击措施等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较典型的实践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1. 宝钢与武钢并购案。
宝钢与武钢作为国内两家具有优势的钢铁生产企业,双方谈判后在2015年达成并购协议,但在并购实践中,造成了更多的争议和负面影响,甚至引起了其它钢铁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联合反对声音,最终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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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抗性反收购策略的法律问题研究来源:未知作者:l 日期:10-08-05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逐步建立以及产权市场、资本市场的发育,公司收购作为实现资产重组和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受到我国政策的鼓励。
收购的目的(或第一阶段的目的)在于夺取公司的控制权,收购人“越过目标公司管理层的头顶”直接与股东接触,且收购又往往导致目标公司的管理层被更换,所以在后者看来,收购常常带有明显的敌意。
在敌意收购中,收购方一般总是遇到目标公司的抵抗,即反收购行为,唯因有了这种对抗,公司的控制权之争才更加激烈。
反收购作为一种与收购相对应的防御行为,是公司面对收购的经常反应。
而且,随着收购策略和技术的发展,又迫使人们不断创造和设计出新的反收购策略和技术,并由此涉及或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但是,我国收购立法的滞后,使得公司收购及反收购的运作缺乏规范和引导,这不利于公司收购及反收购的健康发展。
本文旨就公司反收购策略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公司反收购运作的法律规制提出管见,以求教于同仁。
一、对抗性反收购策略功能的理论性分析公司对抗性反收购策略,是指收购方已经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活动,目标公司为了对抗方的收购活动所采取的各种策略。
一般来说,对于敌意收购,目标公司往往会采取对抗措施。
对抗性反收购策略不同于预防性策略,它是在收购现象出现后或者在收购进行过程中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以下将对几种常见的对抗性反收购策略予以探讨。
(一)新股发行策略1. 新股发行的含义及分类股票或股份的发行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初次发行股份或股票,为了成立公司而筹措股本,这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或成立的必经程序;二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行新股份或新股票。
本文所论述的新股发行指的是第二种情形。
依据不同标准可对新股发行进行不同的分类。
依据新股发行目的的不同,可分为通常的新股发行和特殊的新股发行。
前者是指公司出于筹措资金的目的而发行新股,其结果是导致公司资产总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
后者是指公司因其他特殊的目的发行的新股,如把公司盈利或公积金的全部或部分转为新股,按原有股份比例配送给股东;把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等。
特殊的新股发行通常并不导致公司资产总量的实际增加。
依据新股发行对象的不同,又可分为三类:向公司原有股东发行新股;向特定的主体发行新股;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
依据新股发行价格的不同,还可分为依据原股份的时价发行新股和低于时价的优惠价格发行新股。
2. 新股发行策略的反收购功能新股发行,与公司现有股东的利益密切相关。
现有股东的财产利益和对公司的控制权,可能会因新股发行而受到稀释,因此各国公司法均对新股发行进行规制,使原有股东不会因公司滥发新股而受到损害。
由此可见,发行新股的反收购功能主要取决于新股的发行对象。
公司发行新股时,如果新股只向原股东按比例配售,即公司赋予原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则原股东只有在实际行使了优先认股权的情形下,其比例性利益才不会受到影响。
在这种情形下,新股发行作为反收购措施,其功能是增加收购方的收购成本。
因为收购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行使优先认股权,则其持股比率就会因新股发行而受到稀释,收购方为了保持其持股比率不得不付出购股成本来行使优先认股权;另外,公司股本的扩张,使得收购方要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不得不付出更大的成本。
目标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时,原股东的比例性利益以及对公司的控制权可能会受到稀释,收购方通过对目标公司公开募集的新股进行认购很有可能增加其持股比例而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这种情形下的新股发行尽管有可能增加收购方的收购成本,但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足以作为反收购的措施。
目标公司向特定的友好主体发行新股时,因为新股的发行使得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而新股又集中在友好的股东手中,所以收购方的持股比率受到稀释并增加了其控制目标公司的难度。
这种情形下的新股发行具有很强的反收购的功能。
(二)股份回购策略1. 股份回购的含义及立法取向股份回购( Stock Repurchases)是指当目标公司遭到收购者的敌意收购时,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进本公司的股票,也可以制定高价以回购股东手中的股票,从而减少目标公司流通在外的股权数额。
向外界股东进行股份回购后,公司原来大股东的持股比重就会相应上升,其在公司的控制权自然得到加强;公司有大量的现金储备易受敌意收购者的青睐和袭击,若公司直接动用现金以比市价高的价格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从而使股价飙升,则可击退其他收购者,达到反收购的目的。
[1]由于股份回购易被管理层滥用公司资金来进行,所以各国公司法对股份回购行为一般采取限制的立法态度。
各国公司法对股份回购进行限制或禁止的立法理由主要是:(1)股份回购会导致公司与股东人格的双重化。
公司和股东都必须具有独立的人格,如果公司购买自身发行在外的股份,就会使公司同时成为自身的股东,使得公司具有双重人格,违背一人仅具一人格的法理。
( 2)股份回购有悖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购买自身股份,如同未经法定的减资程序而向股东返还出资,公司的资产会因此减少,这有违于公司资本的维持,降低了公司对债权人的偿债能力。
(3)股份回购有悖股东平等原则。
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时可能仅仅购买部分特定股东的股份,甚至以高于市价的对价购买部分特定股东的股份,这改变了公司的股本结构,尚留在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得不承担更大的投资风险。
(4)股份回购有悖股权支配公正原则。
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将会减少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总数,而公司回购的股份是无表决权的,这事实上改变了公司内部的表决权结构。
在与公司回购自己股份以前相比,大股东控制股东大会所需的股份数量减少,以前未能取得股优势的大股东,可能会因公司回购一定数量自己的股份而强化对公司的控制,这对广大中小股东来说,会影响其股权支配的公正性。
公司经营管理层还可能滥用股份回购措施,阻止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影响股东股权的正常行使。
(5)股份回购有悖于股份交易公正原则。
如果允许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则管理层可能利用公司的雄厚资金,在股票市场上操纵行情,扰乱证券市场,并助长投机,扰乱股市其他投资者的正确判断。
[2]但是股份回购行为也有其积极的一面:(1)股份回购可以作为公司的金融策略。
公司资金过剩时,通过股份回购可以将过剩的资金返还股东,股东可以利用这些资金进行更有效的投资;通过股份回购可以减轻公司将来盈余分配的负担;通过股份回购可以减少公司外面的股份,因而使得每股收效上升;通过股份回购可以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通过股份回购可以为可转换公司债、转换股行使转换权提供极大的便利。
(2)股份回购可以作为公司实施股价对策的途径。
公司股价低于公司真实价值时,通过股份回购,可以提升被低估的股价;通过股份回购,可以调节股份的市场供需,防止股价的不正常暴跌,维持公司股价的稳定。
(3)股份回购可以支持公司职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公司可以不通过发行新股而通过股份回购作为实施职工持股计划之途径。
(4)股份回购可以作为实施股份期权计划之途径。
(5)股份回购可以作为公司实施防卫对策之途径。
股份回购可以作为公司反收购措施之一,避免公司受到重大损害。
[3]因为股份回购的上述积极作用,所以各国公司立法在原则上限制或禁止股份回购的同时,一般均规定允许股份回购的例外情形。
2. 股份回购策略的反收购功能股份回购作为目标公司挫败敌意收购的一种有效措施,可以起到三方面的作用:(1)股份回购可能会提高管理层或作为管理层忠实支持者的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他们对公司的控制力; (2)股份回购会提高目标公司自身股份的价格,使收购方陷于不利的境地,迫使收购方或者提高收购价格,或者因不堪承受所增加的收购成本而放弃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争夺;(3)目标公司还可以附条件从收购方手中回购自身的股份,所附条件是收购方要放弃其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争夺。
目标公司以挫败敌意收购为目的的股份回购行为,称为“抵御性股份回购”(Defensive St ock Repurchase) .这是一种有风险的反收购措施,因为目标公司所回购的股份将成为库藏股,而库藏股是不享有表决权的,因此,股份回购相对提高了收购方所持股份的表决权比例。
所以股份回购作为反收购措施,事先必须对该风险进行谨慎的评估。
目标公司为了反收购而进行股份回购时,可能会导致股价的急剧上涨,目标公司以越过股份的真正价值购回自己的股份后,虽然反收购取得成功,但是却因付出过大成本而使公司、股东甚至债权人受到重大损失。
同时股份回购会导致流通在市场上的流通股减少,影响公司正常股价的形成。
可见,以股份回购作为反收购的措施,可能会导致对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极为不利的经济后果。
(三)白衣骑士策略1. 白衣骑士策略的含义及类型白衣骑士策略(White Knight) ,是指当遭到敌意收购时,目标公司邀请一个友好公司,即所谓的“白衣骑士”作为另一个收购者,以更高的价格来对付敌意收购,从而使自己被“白衣骑士”收购或者增加敌意收购方的收购成本。
如果敌意收购者的收购出价不是很高,目标公司被“白衣骑士”拯救的可能性就大;如果敌意收购者提出的收购出价很高,那么“白衣骑士”的成本也会相应提高,目标公司获得拯救的可能性就减少。
[4]目标公司利用白衣骑士策略进行反收购时,可以赋予白衣骑士若干“锁定”( lockup s)办法,对白衣骑士予以优待,其具体实施主要有三种类型:股份锁定( Stock Lockup ) 、资产锁定(AssetLockup)和非售协议(No2shop Agreement) .2. 白衣骑士策略的反收购功能股份锁定赋予白衣骑士在特定的情况下购买目标公司章程授权发行但尚未发行的股份之权利。
股份锁定有两个功能:(1)股份锁定有助于白衣骑士和敌意收购者相抗衡。
因为白衣骑士可以行使该权利购买目标公司章程授权发行但尚未发行的股份,增加其在目标公司股东大会中的表决权比例,阻挠敌意收购者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如果白衣骑士对敌意收购的抵御挫败,则股份锁定可以为其提供一条利益补偿的途径。
如果白衣骑士对目标公司的收购价被敌意收购者所超出,则白衣骑士可以行使该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权利并将所购买的股份出售给出价更高的收购者,从而获取一定的利益补偿。
资产锁定赋予白衣骑士在特定的突发事件下,以较优惠的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特定的最有价值的资产,或者购买目标公司关键的经营得最好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从美国的判例看,如果白衣骑士购买目标公司特定资产所支付的交割价格是公正的,那么资产锁定的合法性一般会得到认可。
但是,交割价格的公正性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标准,这对于利用该标准判断资产锁定策略的合法性有很大难度:如果不允许白衣骑士以较优惠的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特定资产,那么该权利对白衣骑士可能毫无价值,则可能会无人愿意充当白衣骑士;如果白衣骑士购买目标公司控制特定资产的价格过低,构成不公正的交易,就会损害目标公司及其股东之利益,从而否定反收购目的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