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资源税法

8-8 资源税法
8-8 资源税法

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法授课时间:××××编号:8-8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课程讲义

第八节资源税法

一、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对资源占用行为征税不仅为当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而且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我国对资源占用征税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周代,当时的“山泽之赋”就是对伐木、采矿、狩猎、捕鱼、煮盐等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生产活动课征的赋税。此后,我国历代政府一直延续了对矿冶资源、盐业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课税的制度。

二、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从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资源税法。

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2.征税范围的确定

资源税的课税对象是各种自然资源,我国目前只选择对矿产品和盐两类资源征收资源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资源税。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指原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黑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

(6)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钼矿石、镍矿石和黄金矿石等。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

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资源税的计算

1.计税依据的确定

资源税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其计税依据规定如下:

1)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

值税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符合条件的一些项目不包括在内。

2)课税数量的确定

(1)各种应税产品,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各种应税产品,凡产品自用的,以移送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4)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5)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为课税数量。

(6)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按固体盐税额征税。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2.税目与税率的选择

资源税实行幅度的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确定。具体见下表所示。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3.优惠政策的运用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4.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实行从价计征的,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计征的,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定额税率

【例】某冶金联合企业附属的矿山,2012年3月开采铅锌矿石6000吨,销售5000吨,铅锌矿石适用资源税税率为每吨15元。该矿山3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计算如下:应纳税额=5000×15=75000(元)

四、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期限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①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③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3.纳税地点

(1)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4.纳税申报

纳税人填制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时,首先,应对其开采或生产的资源产品,按税法规定区分应税和非应税、免税项目,并确定应税产品的适用税率;其次,根据“库存商品”等账户及有关会计凭证,核实应税产品的销售金额、销售数量、自用数量,或按规定的办法折算原矿数量;最后,根据核实后的应税数量和确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并与“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资料核对相符,填制《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第7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经典真题解析教学文案

第7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经典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2011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的扣缴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2010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房产税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3.(2010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B.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D.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收入的确认。选项A,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选项C,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一般情况下,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选项D,销售商

税法学习体会收获

1、知识上有哪些积累? 2、学习方法上有哪些改进?(法律技能、思维、思想等的提高) 3、谈一谈对税法课的意见和建议 1、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最重要的一门之一,由于其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所以也是最好把握的一门,学好税法对于会计专业的我们而言,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经过一学期的学期,我觉得相对较重要、而且使我受益最深的章节就是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企业所得税的额度, 直接影响到净利润的多少, 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 企业所得税筹划是避税筹划的重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法令形式固定下来,企业有依法纳税的责任和义务,使国家财政收入有了法律保证,并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稳定增长。企业自身有依法要求的收入来源,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将从新增加的利润中得到应有的份额,使企业的责任和权利更好地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有利于调节生产、流通和分配,加强宏观控制和指导。有利于改进企业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善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效果(一)保持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二)优化了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三)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四)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 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能够有效的提供公共物品,从而满足公共欲望,缓解市场失灵,实现国家职能。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

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通过学习税法,我认识到税法是经济法重要的一部分,税法的在宗旨,本质,调整方法等许多方面与经济法整体上是一致的。税法作为经济法的一个具体部门又是与经济法相区别,双方是共性和个性,整体与部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被刘老师生动的讲解、丰富的法理内涵以及严谨的教学态度深深地吸引。老师详细地从法律的角度揭示了税法制定的初衷,并引领我们将会计和税法的知识结合起来。税法课程对于会计人在实务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一名合格的会计必须精通丰富的税法理论乃至原理,而刘老师的课程恰恰就是从原理的层面去阐述税法的制定和运行的。在授课过程中,老师用详实的事例来说明税法的运行机制,将其内在决定因素直接呈现给我们,使我们受益匪浅。 在授课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由于会计知识学习不够而出现过跟不上教学节奏的现象,因此在学习过后,我已经明确认识到想要学好税法,就必须将以前的会计知识完全掌握,这样才能够融会贯通,为学习税法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七章资源税法与土地增值税练习题

资源税法与土地增值税练习题 (一)1 1以下煤炭资源中征收资源税的有 ( A. 洗煤 B..? C.原煤 D.n 2.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并销售的,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为 A.开采数量 B. .■: C.计划产量 D.\ 3. 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是 ()i A. 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个人 B ?生产居民煤炭制品的企业 C.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企业 D ?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4. 某冶金联合企业铁矿山,8月份开采铁矿石5000吨,销售4000吨,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 14 元。该矿当月应纳资源税为()元。 A. 33600 B. 56000 C. 22400 D. 28000 5?下列各项中,不符合资源税确定课税数量基本办法的是 ( ): A.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B.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 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 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D.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 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 工产品生产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6. 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5年2月专门开采的天然气 45000千立方米,销售 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 2000千立方米),每千立方米1200元;开采 煤层气300000 立方米,对外销售200000立方米,每立方米2元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 110万吨, 对外销售90万吨,每吨不含税价格 670元。 (提示:资源税单位税额,煤炭 5%天然气10%洗煤与原煤的综合回收率为 60% 2015年2月该企业在本省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万元。 A. 2229 B. 2631 C. 2253 D. 2349 7.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为加工固体盐而( ( ): )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法 参考答案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单项选择题 1.B 2.C 3.A 4.B 5.C 6.C 7.C 8.A 9.A 10.C 三、多项选择题 1.CD 2.AD 3.BC 4.ABD 5.BD 6.ABC 7.ACD 8.BD 9.AD 10.BC 四、思考题(略)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税款计算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单项选择题 1.D 2.C 3.B 4.C 5.A 6.B 7.B 8.C 9.C 10.C 三、多项选择题 1.AD 2.BCD 3.AB 4.AC 5.BD 四、思考题(略) 五、业务题 1. ⑴雇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应纳税额=[(16900-3500)×25%-1005]×12=28140(元) ⑵股票转让收益暂不征税。 ⑶特许权使用费应在中国补纳税额=18000×(1-20%)×20%-1800=1080(元) ⑷个人中奖应纳税款=20000×20%=4000(元) ⑸劳务费收入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⑹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8140+1080+4000+7600=40820(元) 2. ⑴中国境内工薪收入应纳税款=[(82800÷12)-3500]×10%-105=235(元) 235×12=2820(元) ⑵年终奖可先按12个月平均确定适用税率,再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2000×10%-105=2095(元)

五大税种计算归纳总结及相关知识(重要)

税法基础知识和常见专业术语 一、税法构成要素中容易混淆的知识点 1.纳税人(税法规定的,法律承担者,但并非一定是经济负担者)与负税人(正真经济负担者,在税法中不做明确规定,由什么决定呢?比如说房价高,想通过税法来打压,总打压不下来,所以并不是政府说要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分离就是税负的转嫁。 2.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都站在了代征机关的中间,税款的传递业务) 是代征收机构来扣和收,代纳税人去交 不同:业务资金的流向的差别 我国营业税、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规定有代扣代缴义务人;(资金向外流动付款过程中,扣下一部分去交给征税机关) 我国消费税规定有代收代缴义务人。(收款过程中,再多收一部分金额作为税,然后转手付给征收机关)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最基本的要素)的质与量 质的规定性——征税范围——税目 量的规定性——计税依据——税基 4.税率的形式 比例税率(营业税,按行业交通运输业3%,服务业5%等等,17%,13%等)(采用这个税率,收入差距不会有很大变化的,可以鼓励竞争用这个税率,对于企业比较多)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个体,承包绝对数变化),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相对数变化)全和超之分:我国没有全额累进税率,也没用全率累进税率(缩小贫富悬殊,用于个人) 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数量,重量,体积等,比如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平方米)(车按辆,比较简单可行)5.起征点(开始征税达到的起点界限,没达到是不征税,一旦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是全额征收的,而不是超过部分征,只对收入低部分人可以享受,比如个体的增值税、营业税)与免征额(免征的数额,没达到的不征,达到或者超过是按超过部分征收,都可以享受) 6.减免税种类 税额=税基×税率 (1)税额式减免: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2)税基式减免:国债利息不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残疾人员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加计100%扣除。(给他发4000,可以按扣8000扣除) (3)税率式减免:例如营业税中高速公路通行费(正常情况是按5%)收入减按3%税率计算营业税 二、常见税法分类

税法笔记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服务、无形资 产、不动产、进口货物(不销售也要交) 不动产:建筑、构筑 (二)视同销售行为规定 自产、委托加工:个人消费、集体福利 除了自产、委托加工,还可以购进: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 人 (三)混合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两者不能分开 (四)兼营行为:涉及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 但不是同时发生,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从高适用税率 三、纳税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标准:从事生产、商品流通、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分别小于50万、80万、500 万 2.特殊情况:个人超过上述标准依旧是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的的可选择成为一般纳税 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管理:简易计税: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三)一般纳税人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税率与征收率 (一)税率 1.13% 销售或进口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加工农产品 2.9% 粮食、农产品(初级农产品) 3.6% 现代服务业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4.0% 出口货物 跨境应税(国际运输、航天运输、境外消费) 境内向境外销售无形资产

(二)征收率 1.3%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涉农金融机构 2.5%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3.预征率 六、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应纳增值税为0,进项税不能抵扣 零税率:销项税额为0,应纳税额=0-进项税 免税项目: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二)即征即退 (三)起征点 (四)减征 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3%减按2% (五)不征收 (六)个人出售住房税收优惠 (七)其他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项-进项 2.销项税额 1)一般销售方式 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违约金、滞纳金、代收代垫款项、包装费、包 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价外费用含税 2)特殊销售方式 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可以 3)以组成计税价格为销售额:价格偏低或偏高;视同销售行为却无销售额 只征收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成本*利润/ 成本=收入 增值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从价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 率) 从量征收: 组成计税价格=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征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消费税税率) 4)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含税销售额/(1+税率) 3.进项税额

7第七章 资源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资源税法是税法考试中非重点章,命题以单选题、多选题为主,也可以出现与增值税结合的计算题。 ◆本章内容:3节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 第二节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本章新增及变化内容 按2011年新公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主要变化是:自2011年11月1 日起,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由原来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一次性征收,属于价内税。 3.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特例】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 4.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考题·多选题】(2009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义务的人有()。 A.进口盐的外贸企业 B.开采原煤的私营企业 C.生产盐的外商投资企业 D.中外合作开采石油的企业 [答疑编号3941070101]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中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暂不征收资源税,因此,正确选项为BC。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完整版)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在2013年教材中合并包含了《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资源税的平均分值为2分,土地增值税平均分值为8分。均可以命制各种题型。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将上一年教材的第七章和第八章合并成为一章; 2.增加资源税基本原理的内容; 3.增加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的内容。 第一节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税目与税率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作用: (1)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平等竞争。 (2)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归纳】关于资源税纳税人的四点理解: 1.开采地点——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纳税人范围广泛 3.应税与非应税 4.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含个体户)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2005年)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ACD 【例题2·多选题】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 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 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 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 【答案】ABCD 二、税目、税率

(一)税目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大类。 【提示】对伴采矿产品和开采未列举名称矿产品的征税规则: 1.纳税人在开采主矿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照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2.虽然属于资源税的范围,但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权决定开征或缓征,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有()。 A.人造原油 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C.洗煤、选煤 D.液体盐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2009年原制度) A.进口的天然气 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 C.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答案】BD (二)税率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资源税七个税目中,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率;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采用定额税率。 三、扣缴义务人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 第二节资源税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种:价值形态(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所得税为例)、实物形态(两者不一致,车船税为例)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分三种:适用于从价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变动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很强调节功能。分四种:全额累进、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税法上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纳税环节的多少把税收课征制度分两类:一次课征制(单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工业品:产制、批发、零售。农产品:产制、收购、批发、零售。 纳税期限:形式分三种:按期纳税(月,季度,纳税期)、按次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季度预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各税的纳税地点。 税务登记:工商登记30天内 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习题及答案

一、某企业2005年度实现会计利润80000元,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7%(企业法定所得税率为33%),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1600元。 经某注册会计师进行年终核查,发现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的业务内容如下:1.自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含从股份公司分回的投资股息76000元。经核定,被投资股份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 2.企业全年实发工资总额110万元,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未取得上交工会经费的相关票据)、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经核定企业全年平均在册职工为100人,当地政府规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 3.自报应纳税所得额中含2005年度的国库券利息收入40000元,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50000元。 4.“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有上交的税收滞纳金10000元,向其关联企业赞助支出50000元。 5.2005年10月销售产品取得一次价外收入23400元,并开具了普通发票。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应付福利费 23400 经核定该产品的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30%、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6.“管理费用”账户中,实际列支了全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用265000元,经核定企业全年的业务收入额为65000000元。 7.“管理费用”账户中,列支有2005年度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100000元,经核定企业2004年度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为80000元。 要求: 1.根据该企业上述资料,分析2005年度自行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正确?错在何处? 2.核定该企业2005年度共计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应补缴多少企业所得税? 分析处理如下: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 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

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税务规划类)第七章资源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 本章变化内容: 1、例2进行了修改。P165 2、税收优惠中加了“含1993年12月31日后从联合企业矿山中独立出来的铁矿山企业”减按40%征收资源税的内容。P166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对其他自然资源暂不征收。?学习本章应重点掌握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计税依据的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纳税地点的确定,减免资源税的规定。 ?难点部分是要掌握应计税的资源产品应为初级产品,以及准确确定计税依据。同时提醒考生注意,应征资源税的产品,销售时也应征收增值税,两税的征收除税率不同外,主要的区别是: ?资源税只对初级矿产品征收,征收以后,再进入流通环节时不再计征资源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的任何矿产品征收,不论是初级矿产品还是精加工矿产品。计征增值税时精加工矿也不需要还原成原矿,并且卖一次征一次,具有多次征收的特点。 ?本章主要内容有: ?一、纳税人 ?二、税目 ?三、课税数量与税额计算 ?四、减税免税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地点 ?一、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生产盐的

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对资源税纳税人的理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 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使用时的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再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 3、资源税不仅对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征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不征资源税)以外,也要依法征收资源税。 ?4、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税目 ?资源税的税目即征收范围,目前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具体包括七项。?(一)七个税目是: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考生复习时要注意前三项中不包括的资源产品,这些资源产品不征资源税。另外,还要注意征税的资源产品一定是指原矿或初级矿产品。如果资料中只给了精矿、选矿,原矿未征资源税,这时需要还原成原矿再征收资源税。 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本单位适用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

2011税法(二)第七章 契税【习题 解析】

第七章契税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契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A.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 B.契税由财产转让方缴纳 C.契税属于行为税 D.契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2、某学校将一栋闲置不用的房屋转让给临近的公司,房产价值400万元,当年学校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学校和公司各负担一半的契税 B.学校在转让时不缴纳契税 C.仅受让公司缴纳契税 D.学校补缴土地使用权的契税,公司缴纳房屋买卖的契税 3、根据契税相关规定,下列项目中不征收契税的是()。 A.以实物交换房屋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C.企业分立中,派生方承受原企业的土地 D.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合并前各方为不同投资主体的 4、根据契税现行政策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不动产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B.某事业单位受让一企业,将一处房产转让用于办公,应缴纳契税 C.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应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D.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5、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应该按照()计征契税。 A.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B.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 C.固定的3%的税率 D.固定的5%的税率 6、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核定。 A.市场价格 B.评估价格 C.重置成本 D.转让受益 7、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某企业闲置的房产。合同上注明土地使用权价款1500万元,厂房和附着物共计价款802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契税( )万元。(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

第七章 资源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是()。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2、以下关于资源税有关规定表述中,正确的是()。 A.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B.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这里的单位不包括个体户 C.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时,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照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D.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照稀油的数量课税 3、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60000吨和外购液体盐10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2元)加工固体盐12000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10元,该纳税人本期应缴纳资源税()万元。 A.10 B.12 C.16 D.20 4、山东某油田1月生产原油22万吨,当月销售19万吨,加热、修井及福利部门共耗用0.5万吨,但未能分开各自数量;开采天然气100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900万立方米,待售100万立方米。若原油、天然气的单位税额分别为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则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万元。 A.598.5 B.600 C.613.5 D.615 5、新疆某油田2010年9月份开采销售原油1.2万吨,销售油田开采天然气250万立方米。原油的单位不含税售价为每吨5000元,天然气的单位不含税售价为每万立方米1800元,该油田9月份应纳资源税为()元。 A.2400000 B.3200000 C.3022500 D.4800000 6、下列资源税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分别按固体盐税额和液体盐税额征税 B.南方海盐、井矿盐的资源税单位税额相同,即都为每吨按10元征收 C.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D.目前纳税人在新疆开采的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7、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A.收购地 B.开采地 C.生产地 D.销售地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资源税的应税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资源税中的应税产品包括开采原油和煤炭同时生产的天然气 B.资源税的应税产品中的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 C.资源税的应税产品中的铁矿石,属于黑色金属矿原矿 D.资源税的应税产品中包括卤水 2、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应税产品的有()。 A.石灰石 B.煤矿瓦斯 C.井矿盐 D.黄金矿石 3、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法政策相关规定的有()。 A.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B.进口的矿产品和盐征收资源税 C.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代扣代缴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4、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法政策相关规定的有()。 A.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计征方式 B.进口的矿产品和盐征收资源税 C.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D.自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5、下列关于资源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支付货款凭证的当天 B.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C.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D.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由核算地纳税 6、照现行资源税代扣代缴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B.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第 1 页共2 页

第七章 资源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 历年考试分值: 1-3分。从近三年的试题看,题型均为选择、判断题,2003年曾与增值税结合出了计算题,但分值较小,题量2-3题。 2008年单选、多选、判断各1题,共3分。 2009年单选、多选各一题,共2.5分。 本章新增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硅藻土、珍珠岩、磷矿石和玉石等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2008年9月16日财税[2008]91号 学习本章首先应关注: 一、资源税的特点 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开采应税资源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 2、资源税采取一次课征制,税不重征。在资源初级产品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缴纳,且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3、资源税额的计税依据为数量。 4、资源税采用地区差别固定税额,就地征收。 二、资源税和增值税的关系 应税资源在销售或自用(视同销售)时,不仅要缴纳资源税还要缴纳增值税。两者区别如下:

三、资源税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节资源税基本原理(了解) 一、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二、资源税征收的理论依据——地租理论 三、资源税的发展: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四、各国资源税的一般规定 五、资源税的计税方法:从量定额(利弊) 六、资源税的作用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不包括进口。即进口不缴纳资源税。 2、如果开采后出口则要缴纳。 3、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4、资源税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 5、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 2005年考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ACD 解析:进口应税产品是不征收资源税的;中外合作开采原油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义务人,这里的中外合作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而题目中的外商投资企业与这个概念不同,指的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

税收分析工作总结

【第一篇】:2012年税收分析预测总结,税收分析工作总结 12 年一季度组织收入情况分析市地方税务局 2012 年,我局在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组织收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及时对我县税收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预测和分析,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了税收收入首季“开门红”。现将组织收入及分析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收收入总体情况一季度,较去年同期增收县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各项收入9074 万元,,增长%。其中:税收收入6683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2108 万元,同比增长46%;入库教育费附加795 万元,同比增收,增长。 新增地方教育费附加472 万元,其他基金收入1096 万元。2012 年1-3 月税收总收入和各税种收入情况统计(单位:万元)税种总收入营业税个所税资源税城建税征收额9074 2014 1406 105 1194 -73 753 -51 533 -3% 115% -33% 81% 同比增收额同比增长房产税印花税土使税车船税企所税土增税教附加地教附220 80 61 81 1478 42 795 472183 -11 34 9 726 4 361495% -12% 126% 13% 97% 11% 83%二、税收收入增长特点(一)分税种来看,呈现7 增 3 降的局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和教育费附加保持高速增长,营业税、资源税、印花税同比下降。其中房产税同比增幅达到495%,是烟厂今年3 月份申报150 万房产税;矿业有限公司一季度申报1030 万个人所得税和汞锑科技有限公司申报1434 万企业所得税,造成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有较高的增长比例。城建税情况(二)分入库级次来看,中央、省、市、县级收入同步增长。 一季度中央级累计入库税收1730 万元,同比增长105%,主要是受所得税的增长带动。省级累计完成税收1333 万元,同比增长47%,市级税收收入300 万元,同比增长,另外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也增加了市一级次的收入。县级累计税收收入3320 万元,非税收入914 万元,共增长1634 万元,增长41%,县级收入增长受到教育费附加和地方的高速增长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开征的带动,拉动了地方财政收入。 (三)分行业来看,呈现稳中有增。第二产业入库税收5366 万元,增收2433 万元,增长82%,第三产业入库税收1467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第二产业中采矿业入库2634 万元,同比增长250%,卷烟制造业入库1126 万元,同比增长53%,建筑业入库1465 万元,同比增长23%。矿产、烟草业和建筑业一直是税收的主力支撑,三行业的增长尤其是矿产业的快速增长,有力拉动了一季度税收收入进度;第三产业各行业较为均衡,其中批发零售业197 万元,交通运输业258 万元,住宿餐饮业195 万元,金融业206 万元,房地产业397 万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3 万元。总体情况与上年持平。 三、税收增减因素分析(一)、宏观经济对税收影响从县的经济发展看,我县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生态工业园区、工业园区配套设难得的发展机遇,加快施建设,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吸引更多投资,有助于新的经济增长极形成。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已超过 4 亿元,同比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超过10 亿元,同比增长70%,特别是随着烟厂、水泥、复肥公司扩能改造等重点工业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和一些基础设施的投入使用,对经济的拉动效应将得到有效释放。政策性增收因素依然较多,企业效益好转,就业增加,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因此,2012 年县经济发展条件总体好于上年,为税收收入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二)、各行业现状对税收的影响从各行业情况来看,矿产业增长势头依然迅猛,矿产市场价格仍然处于高位,其中矿价格38 万元/吨,锑粉4 万元/吨,铅锌粉8 千元/吨。较好的市场价格刺激了矿产企业扩大生产,抛售往年积累库存,源矿业有限公司分别缴纳各项税费1522 万元和1065 万元,比往年同期增长较大。

CA税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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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知识点1】税法基本点 1.税法核心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要件法定+税务合法性)。 2.基本原则:法定、公平、效率、实质课税原则 3.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高于行政法、规章等 (2)法律不溯既往原则:之前行为,用旧法不用新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同一行为,二法不同,用新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同一事项,有特别和普通法时,用特别法,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特殊法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释义:实体法指各税种税法;程序法指征管法、行政法等。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知识点2】税收范围 1.全归国家:消费税(含海关代征)、车购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2.地方与国家共享: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部分归中 央,其余归地方)、企业所得、个人所得、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证券交易印花税。 3.全归地方: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增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增值税。 【知识点3】国际税收关系 1.税收管辖权划分:属地原则+属人原则 注意:属人原则分为:公民管辖权(国籍标准)+居民管辖权(居住期限和住所标准) 2.国际重复课税:产生于管辖权的重叠,签署税收协定可减少重复课税 3.国际避税、反避税和国际税收合作。 第二章增值税法 (详见后面说明)

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1】消费税特点及征税环节 1.特点:范围选择性、环节单一性(卷烟除外)、税负较高且差额大、征收方法灵活 2.征税环节 (1)生产(自产自用特定情况需缴消费税,见后面章节)、委托加工、进口 (2)委托加工:受托方代扣代缴。组成价格不含利润率,从价含从量税,(成本+消费税从量)/(1-T) (3)进口:(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量+从价)或(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量)/(1-T)(4)零售:金银、钻石、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消费税5%,其他环节不征。 注意:①既销售金银等,又销售其他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分别核算,分别征收;未分别核算,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征收,在零售环节销售,一律按5%征收;与金银等组套销售,全额征5%;②包装物无论会计如何处理,价税分离后计入销售价格,5%征收;③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差价价税分离计税,但包金包银、镀金渡银产品在生产环节纳税。 (5)批发(卷烟):卷烟批发环节多征一道税(雪茄、烟丝批发环节只征增值税) 注意:邮寄入境的消费品纳税人——收件人,跟进口的是进口人纳税一个道理 【知识点2】税率:①定额+②比例+③复合: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税。 注意:从高征税两情况:①兼营不同税率,未分别核算量与额的;②成套出售的。 【知识点3】税目: 1.烟类——卷烟、雪茄、烟丝: (1)卷烟:甲类、乙类卷烟税目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卷烟批发环节5%。甲乙的划分为不含增值税≥70为甲类,56%+元/支、乙类36%+元/支。 注意:卷烟定额甲乙类相同:元/支,200支=1条,250条=1箱。 注意:2015年5月10日起,批发环节为11%,从量为元/支(考试怎么办:看日期) (2)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仅有卷烟5%,无雪茄烟丝 (3)批发商之间不缴纳消费税,卖给零售企业或消费者,才缴纳消费税,不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2.酒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酒精不再征消费税): (1)白酒税率——20%+定额,注意换算 (2)啤酒税率——只有定额:分类标准——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是甲类啤酒。算完分类按照定额计算消费税。 (3)黄酒:240元/吨 (4)其他酒10% (5)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注意:区分以下几个地方: ①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②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默认按照甲类250元/T啤酒税率计税)和营业税; 啤酒黄酒定额税率,啤酒两档、黄酒一档。 ③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④带有“健”的且≤38°的、或发酵酒为酒基且≤20°的属于“其他酒”1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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