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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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2003]15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2003]15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正文:----------------------------------------------------------------------------------------------------------------------------------------------------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2003年10月29日深发[2003]15号)为加快我市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步伐,实现深圳经济特区内外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宝安、龙岗两区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工业化水平大大提高,经济结构已经基本实现了由第一产业为主转变为第二、三产业为主,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村民基本上已不再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

这表明宝安、龙岗两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加快两区城市化的步伐,对于统一特区内外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推进两区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缩小特区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加快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把深圳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明确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国际化城市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竞争力为核心,紧紧依靠宝安、龙岗两区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完成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各项工作,实现特区内外协调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方案

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方案

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国际(境外)交流与合作建设实施方案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1年5月项目组成员项目建设负责人:张红专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教授项目组成员:卢湘丽湖南省外国专家局副局长袁义和长沙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雷楚珠长沙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长王平长沙市外国专家局局长刘斌长沙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处长周晶晶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外管大队副大队长余求根党办院办外事办主任曾永强教务处副处长、外事办副主任崔德明科研处处长副教授彭建平会计系主任副教授谢早春经济贸易系主任副教授覃业银旅游管理系主任副教授鲍丽雯人文艺术系主任副教授李智伟信息技术系主任副教授王建刚基础课部主任副教授国际(境外)交流与合作建设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对外交流日渐密切,因此,进一步深入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教育国际化视野,提高人才国际化水平迫在眉睫。

《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中,扩大教育开放被列为战略重点之一。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范围,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引进国际教育投资基金和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水平”是教育走向国际化的必由之路。

在《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城市国际化的加快推进,必须建立在科教文化的发展基础上。

要扩大国际教育合作办学,要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要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名城,要大力培育引进国际人才”。

十二五期间学院致力于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特色鲜明、省内率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人民满意的示范性高职院校。

近几年,学院外事工作开始起步并不断进步,学院国际(境外)交流合作资质完备,获得了《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学院国际(境外)交流合作组织机构完善,成立了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外事办公室具体负责外事日常管理工作;各系部、处、室都设有外事工作联络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外事工作职责设立了外事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配备了相关工作设备,做到了思想认识、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场地全面到位,确保学院外事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深发[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5号2008年6月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深圳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特制定本意见。

一、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是新时期深圳肩负的新使命。

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纵深发展,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方兴未艾,国际竞争与合作日益加强。

党的十七大开启了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进程,全国各地形成了加快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蓬勃发展态势。

深圳经过多年持续快速发展已达到一个较高平台,正面临着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突出制约,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

新形势下,中央和省对深圳的发展高度重视。

中央要求深圳经济特区要继续发挥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做到不自满、不松懈、不停步,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强调深圳经济特区是全国的一面旗帜。

省委要求深圳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

中央和省的要求为深圳新一轮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赋予了新的崇高使命。

深圳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创新的辉煌,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高扬经济特区这面旗帜,以改革开放之初“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以“特”的意识、“特”的思考和“特”的举措,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冲破制约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等障碍和束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而不懈奋斗。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4•【字号】甬政发[2008]28号•【施行日期】2008.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交其他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着力提升城市国际化程度”要求,构建我市全方位、高水平、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现就进一步加强国际友好城市(以下简称友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友城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以友好城市为主要形式的城市交往和合作是全球化、城市化和国际化的必然趋势,也是贯彻地方外事为中央总体外交服务的内在要求。

多年实践证明,友城为全市各层次对外开放开辟了广阔、长期和稳定的合作渠道,促进了对外经贸、文教卫体、人才培训和智力引进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市民的国际化意识,提升了我市国际化程度。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友城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要素,是连接我市与国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加强友城工作,是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实施“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的需要;是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提高我市国际知名度的需要。

二、进一步明确友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发展规划,坚持友好交往与互利合作,积极发展重点城市的新的友好关系,以地方经济交流合作为重点,拓展国际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交流合作领域,注重实效,提高水平,为宁波的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服务,为各县(市)、区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服务,为一、二、三产业的创新发展服务,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21•【文号】•【施行日期】2021.10.2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21年10月21日)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

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

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

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0•【字号】冀政[2007]138号•【施行日期】2007.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138号2007年12月10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实施城镇化战略,努力实现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宏伟目标,针对我省城镇化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现就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一)基本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相结合,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奋斗目标,以加快产业集聚为基础,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为抓手,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做大做强两大省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壮大其他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形成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群,培育新的增长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具有河北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5%。

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1万人,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能力明显提高;城市主要设施水平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面貌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3座百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的活力、竞争力明显增强,城区人口50万到100万的大城市达到7座,城区人口20万到50万的中等城市达到11座,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形成城市群快速发展态势,初步构建起支撑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城镇体系。

二、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三)加快培育和发展城市群。

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市域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继续发展壮大山前传统城市发展带。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8•【字号】宁政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8日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南京教育国际化水平,打造世界科教名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行动纲要(2012-2015年)》(宁委发〔2012〕55号),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后备型人才为主线,充分利用南京的文化教育优势、城市功能优势和人才优势,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全球优势教育资源,加快建设区域性教育国际化城市,整体提升南京教育国际化水平。

(一)增加优质国际教育资源总量。

以接收外籍人士子女为主的国际化学校达5所,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达30个,落实一批优质合作办学项目或国际课程。

(二)加强各类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

打造100所教育国际化窗口学校及100所具有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学校,建立与发展200所境外友好姊妹学校,推动一批学校创办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三)提升师资队伍国际化程度。

境外培训校长年均100名,至2015年,境外培训校长共300名。

境外培训教师年均200名,所有在职教师均接受一轮网络境外课程培训。

(四)扩大在宁高校留学生规模。

在宁高校学历留学生人数达10000名,来宁修学旅行外国学生总数达20000名。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26•【字号】鲁发[2002]11号•【施行日期】200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鲁发[2002]11号2002年6月26日)省委七届四次全会以来,我省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新形势,优化发展环境,实现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大而强、富而美”新山东的宏伟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迫切需要,是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迫切需要,也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

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既为发展先进生产力创造空间和环境,也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目前,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规划设计水平不高、低水平重复建设、管理体制落后、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同先进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城市意识,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经营好,发挥城市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依靠市场化、法制化、科学化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现代化。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努力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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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的若干意见(2010年6月13日中国共产党长沙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长发〔2010〕12号城市国际化是指城市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全球范围内运用和配置各种资源、全面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过程和状态。

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是适应全球竞争的战略选择、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提升城市品质的内在需要、城市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长沙推进城市国际化的目标是:用15年左右的时间,在基本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基础上,把长沙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至2015年),积极融入国际化进程,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第二阶段(2016年至2020年),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基本形成区域性国际城市框架;第三阶段(2021年至2025年),力争建成国际化城市,确立区域性国际城市功能和城市国际化形象。

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城市设施国际化1.做好城市规划修编。

拓展规划设计合作领域,深化与国际先进城市的规划交流,加强与全球知名大师的规划合作。

编制和完善各类概念性规划、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规划,用国际化的规划引领城市建设和发展。

强化城市设计、建筑设计、风格设计和品牌设计,不断彰显长沙的鲜明特色和城市个性。

加强规划国际招标的对外宣传,提升世界范围对长沙城市规划的关注率和知晓率,扩大国际社会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使规划国际招标的过程成为市场营销、形象展示的过程。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国际化功能需要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准、代表长沙形象的标志性建筑,重点加快“一江两岸”、武广片区、地铁工程、过江通道、航电枢纽、航空新城、长浏高速等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加快黄花国际机场扩建、沪昆高速铁路建设、湘江航电枢纽以及长株潭城际铁路建设,开通至欧、美、日等的国际航班,构建国际航空枢纽、全国高铁枢纽和现代物流枢纽。

以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和出口加工区“大通关”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强城市口岸通关能力建设,拓宽城市对外开放渠道。

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和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着力构建城市国际化的硬件基础、物质形象和功能内涵。

3.强化城市功能配套。

按照增强功能、提升品质、凸显风貌、支撑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先导区建设,推动组团式发展,拉开城市框架,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功能。

着力提升城市信息服务功能,推进政务、产业、商务、生活数字化和网络化,加快传媒资讯中心、数字资源中心、动漫技术中心、信息咨询中心的开发应用,实现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国际交流与商务合作。

遵循新建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推进城市综合体的规划建设,扶持和发展具有国际功能的商贸城、会展城、枢纽城、大学城、旅游城和金融城,形成以一种功能为主、多种功能配套,具有国际水准的城市综合体,构筑城市国际化的支撑平台和配套功能。

二、推进经济贸易国际化4.健全完善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基本形成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并存、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相通、要素市场与消费市场并举的多元化市场格局。

完善商业规划体系,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加强现代化商业设施和综合性消费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等各类要素市场建设。

重视市场规范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深化要素市场改革,不断提升各类市场的开放度,大力吸引各类要素贸易市场的集聚。

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培育生产要素高度聚集、产品服务高度开放的区域共同市场。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掘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对国际国内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

5.提升对外贸易水平。

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实施出口品牌和品质取胜战略,提高传统出口产品附加值,重点推动工程机械、烟花鞭炮、文化创意等产品出口;用好国家进口贴息和优惠贷款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装备、重要能源资源和原材料进口。

构筑对外贸易平台,支持企业设立境外公共销售平台,购并境外营销网络,建立一批出口基地和创新基地。

壮大对外贸易主体,推进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支持更多的企业获取外贸进出口经营权,鼓励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鼓励外贸企业进行境外商标及专利注册、国际质量标准认证等工作,争创出口品牌,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推动对外贸易创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规范对外贸易秩序,加强对世贸组织规则、国际贸易法规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学习和研究,提高灵活运用国际贸易准则参与国际经济事务、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壁垒的能力。

6.引进培育跨国公司。

探索发展跨国并购、基金投资、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外商投资新途径,通过协议并购、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方式吸引外资。

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多种形式,获取境外知名品牌、先进技术、营销渠道、高端人才等资源。

主动承接新一轮国际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积极吸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在长沙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营销中心,建立国际产业示范园区,打造区域性国际总部基地。

引导优势企业确立国际化发展战略,采取跨国并购、境外上市、与国内外企业强强联合等方式,优化资本结构,扩大经营规模,培育国际品牌,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推进公共服务国际化7.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遵循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政务环境。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以“有限政府、无限服务”理念为先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深化大部门制改革为抓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规范,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服务型政府基本框架。

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搭建技术创新、人才交流、经济服务等公共平台,完善就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秩序等制度建设,不断增加公共服务的门类和总量,优化公共服务的结构和布局。

8.创新公共服务模式。

积极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促进公共服务主体、公共服务格局和公共服务模式的多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推行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等服务方式,探索政府服务外包,构建协商、选择、间接的服务机制,强化公共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公共服务效能评估,以最低廉的行政成本提供更多、更优、更好的公共服务。

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发挥公益类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和市场参与机制。

推动公共服务重心下移,建立顺应民意、发挥民智、集中民力的公民参与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开放度,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

9.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与城市国际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能力和公共服务标准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彰显公共服务价值。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形成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化和均等化。

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拓展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增强规范意识、效能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实施一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全程式服务,实行限期办理制、服务承诺制、超时默认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多语种、人性化的要求,及时发布信息资讯,统一规范服务指引,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四、推进社会管理国际化10.坚持依法治市。

建立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行政行为的法制化,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国际化政务环境。

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国际司法合作,提高司法服务的国际化水平。

积极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化程度。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崇尚法治实践,加快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11.加强信用建设。

着力打造“信用长沙”,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完善以公共安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积极发展信用服务机构,鼓励开发信用产品,推动信用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企业内控“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监管体系。

积极开展信用创建活动,推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确立“明礼诚信、恪守信用”的现代信用理念。

12.健全应急机制。

制定防范预警、信息汇总、咨询决策、先期处置、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现场救援、服务保障、调查评估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的程序规范,密切同国际社会有效联系与沟通,争取在应急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健全公共安全预警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提高涉外管理服务能力,保障外来建设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处,推动平安和谐模范城市创建。

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增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基本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建设食品安全城市。

五、推进产业发展国际化13.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技术,增强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

实施“百亿企业、千亿集群”工程,着力打造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烟草和新材料等优势支柱产业。

以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为重点,积极培育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动汽车、蓄能电站、数控机床、精密制造、光伏能源、航空航天、环保节能、储能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引导企业树立全球生产经营理念,加快融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整合企业品牌资源,加强国际品牌合作,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把长沙工程机械、浏阳烟花鞭炮打造成为国际品牌。

提升长沙工程机械产品交易展示中心能级,建设世界工程机械产业采购地区总部,打造“世界工程机械之都”。

14.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优化政策环境,加强产业融合,改善发展布局,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新型产业体系,增强长沙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企业,打造中部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服务外包基地。

建立以物流园区为依托、以物流平台为支撑、以第三方物流为主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依托长沙汽车制造和市场规模优势,加快发展长沙汽车服务业。

加强金融区街建设,重点吸引外资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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