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第三章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任务范围扩大和交往手段的发达推动分工 基础上的集中统一管理。 (经会p29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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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传
统组织向现代大型组织的转型, 需要引领现代社会组织发展方 向的科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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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 容 (一)官僚制的权威基础:法理型权威
1、没有权威不成组织,权威是组织 不可或缺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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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威等级化。 纵向分层,将职位及权威按等级组织起来, 实行层级节制;上级指挥监督下级,下级报告 请示上级,构成统一有序的运行体系。 3、公私分离,档案管理。 现代行政组织原则实行公私分离,办公机构 与私宅分离,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分离,官方 活动与个人生活分离。 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以正式的文件下达, 记录在案,凭文办事,用毕归档,妥善保管。 这有利于下级明确任务、要求和权责,也有利 于上级监控。
经济与社会p296二民主政治需要铲平经济社会差异平等原则要求实施抽象的规则统治拒绝特权和个案处理经会p305三行政管理任务范围扩大任务范围扩大和交往手段的发达推动分工基础上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章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法政学院公共管理系 鞠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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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韦伯“官僚制”理论形成的经济社会条 件
二、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 三、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中国化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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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僚制” 理论的经济社会条件
(一)市场经济呼唤科学的行政管理
兼职的传统行政管理,不准确、不统一和 浪费时间,造成管理对象经济上的损失。 (概念与案例,p87;经济与社会p296)
(二)民主政治需要铲平经济社会差异
平等原则要求实施抽象的规则统治,拒绝 “特权”和“个案处理” (经会p305)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马克思·韦伯是官僚制理论的奠基人,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首先立足于西方独特理性主义来审视理性官僚制,并通过西方现代官僚制与中国传统制的比较来加以说明。
他倡导的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标准的的组织形态,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
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确是最高的组织形式。
他所倡导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就包括了专业化分工、等级制、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以及非人格化等方面。
韦伯认为,作为一种理想的行政组织形式,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合理的分工。
工作的专业化便是这种高度明确分工的结果。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官僚制组织是一个等级实体,具有等级与权力一致的特征,形成官僚制中层级节制的权利体系,以保证在组织权力中政令畅通。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
官僚组织通常要制定一整套规则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保证官僚制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行程正规的决策文书。
有利于下级组织及其成员明确任务权责及规范要求,加强控制,促进组织更加有效、更便捷的实现目标。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
在实行官僚制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公务活动中不得掺杂个人情感、偏好等非理性因素,在组织成员之间的公务关系中存在的只是对事的关系而非对人的关系,不考虑任何私情关系。
6.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
官僚制是建立在高度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之上的,提高其服务数量和质量,从根本上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7.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
其中包括人员任用应符合工作性质的要求和人员自身能力、人员职位应保证其在合适位置充分发挥才能、职务由自由契约关系承担、人员奖惩应根据工作优劣确定,行政人员须收到严格而系统的纪律约束和控制等。
韦伯官僚制的理论局限及启示

韦伯官僚制的理论局限及启示韦伯管理理论(weber’s management theory)又称行政组织理论、“科层组织论”、官僚模式理论。
指通过公职或职位来管理,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管理的一种管理理论。
1、明确分工对每个职工上的非政府成员的权力和责任都存有明晰的规定,并做为正式宣布职责并使之合法化。
2、权利体系官员们按职务的级别和权力等级展开精心安排,构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等级严格的指挥系统,每个职务均存有明晰的职权范围。
3、规范录用人员的提拔全然根据职务建议,通过正式宣布的考核和教育、训练去同时实现。
每个职位上的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同时,无法随意撤职。
4、管理职业化管理人员存有紧固的薪金和明文规定的晋升制度,就是一种职业管理人员,而不是非政府的所有者。
5、公私有别管理人员在非政府中的职务活动应与私人事务区别上开,公私事务之间理应明晰的界限。
管理人员没非政府财产的所有权,并且无法滥用职权。
6、遵守规则和纪律非政府中包含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非政府的规则和纪律,以保证统一性。
韦伯的理论受到了挑战。
官僚制与官僚制理论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范畴,官僚制作为实践中的一种国家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有着很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只不过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对这种制度作出定义,正是在马克斯。
韦伯为这种制度并作了命名并明确提出了官僚新制的“合理性”建议之后,人们才已经开始高度关注这一统治者和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和发展历程,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明确提出官僚制建设和改良的方案。
而至了20世纪70年代末,当一切关于官僚制建设和改良的方案都宣告失利之后,便发生了“挥别官僚制”的猛烈呼声。
官僚制是一个国家中的官僚组织和行为体系,是国家政治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对社会实行统治和管理的工具,是在社会统治和支配行为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制度化的社会组织现象。
官僚及其官僚体制的全部功能都服务于国家的这种统治和管理的目的。
西方行政学说之五: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

六、西方行政学说之五: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一、生平与著述1.1864-1920, 德国著名学者,思想家;2.求学: 良好的家教渊源, 海德堡大学\ 柏林大学\ 哥丁根大学, 博士;3.人生经历丰富: 军人\ 教授\ 游历者| 思考者;4.学术研究与著述:研究领域与范围: 社会\ 经济\ 政治;代表性著述: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社会与经济组织理论\ 作为职业的学术\ 作为职业的政治;二.韦伯官僚组织(科层制)思想(一) 核心概念:1. 权力(power): 无视人们的反对, 强使人们服从的能力。
权力与服从(obedience) 相对应;2. 权威(Authority):正当化的统治, 是权力的一种特殊形态, 两个特征: (1) 自愿服从; (2) 存在着一套支持统治的正当性的信仰体系;3. 正当性(Validity): 指人们愿意服从该权威( 统治) 并根据该统治系统的相应命令来行动的可能性, 这种正当性可能出于不同的基础: 传统\ 情感\ 某种价值信念\ 某种成文规定, 等等; 不同的正当性基础,导致了不同类型的正当统治。
(二)权威合法化的方式与组织类型分析1. 超凡权威与神秘化组织( 个人魅力型正当统治)超凡魅力: 来源于别人的崇拜和追随;神秘化组织(chrismatic): 这种组织行使权威的基础是基于统治者个人的人格, 它以对个人的崇拜迷信为基础;统治者个人的人格特征: 超自然/ 超人的力量或品质, 因而具有人格魅力, 如宗教先知, 智者, 战争英雄, 救世主, 政治领袖。
u 两个特征:–反对经济上的考虑(经济上的平均主义)–内在的不稳定性;2.传统权威与传统型组织传统型权威: 基于传统习惯或世袭得来;两种形式: 世袭制与封建制;u特点:–A. 统治者与服从者之间往往存在一些自然的亲缘关系,统治者往往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 –B. 与特定的经济组织形态,即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紧密联系;–C. 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宗教特性;3. 法定权威与合理化—合法化组织(法理型)法定权威: 由理性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合理—合法化组织: 即以理性和法律规定为基础行使权威( 统治) 的组织;u 在该组织中:–权威的基础是组织内部逻辑一致的各种法律规则以及得到法律授权的管理人员所发布的命令,人们对权威的服从是由于依法建立的等级体系,是对组织规则的服从,与领导者个人的品质,能力,学识关系不大.不依赖于与个人有关的身份或属性,是一种非人格的权威统治;–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关系在法律上地位平等,都受组织规则的约束;(1)何为合理化(rationality, 理性):–因为它被专门用来作为实现某些既定目标的手段:即组织是精心设计的机器,旨在执行某些功能,而机器上的每一个部件都为机器发挥最大功能起着它们各自的作用;(2)何为合法化(legitimacy):–因为此类组织中有着一系列规则和程序,一定时候在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的组织成员必须依据相应的规则程序去行使他的权威;u 韦伯称这种类型的组织为”官僚制”(bureaucracy), 又译为”科层制”,u 韦伯认为, 官僚制是一种理想的组织形态, 所谓理想, 并非指”应当”或”合乎需要”, 而是指组织的一种纯粹或标准模式, 一种标准的组织形态;u 官僚制是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权威制度.4.韦伯对三种类型组织的评价:A. 超凡魅力: 非理性, 过于感情色彩, 过于神秘, 不宜作为现代管理组织的基础;B. 传统权威型: 服从传统, 领导者的作用在于维护过去的传统, 效率最低, 也不宜作为现代管理组织的基础;C. 只有法定权威适合于现代管理组织, 因为它提供了一种”谨慎的公正”:–a. 管理的连续性使管理活动必须有秩序的进行;–b. 以”能”为本的择人方式提供了理性基础;–c. 领导者的权力并非无限,而是受到规则的约束;(三)官僚制(科层组织)及其特征1. 官僚制的含义:u 一种以法理型权威( 统治) 为基础, 具有专业化功能和固定的规章制度, 设科( 部) 分层的现代社会所特有的组织制度或管理形式;2. 官僚制的特征:(1) ( 合理的) 专业分工:–明确划分每一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形式严格固定这种分工;(2) 层级节制的权力等级系统:–层层控制的组织结构,在组织内按地位的高低规定成员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3) 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制定一整套严密的规则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工作的一致性,明确性,不可随心所欲.(理性,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测性)(4)形式正规的决策文书(档案):–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应形成正式文件下达,且记录在案,用毕归档. 以使组织独立于个人之外,也利于明确任务\指令\权责,利于加强控制;(5) 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以法律\法规条例\正式文件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以避免个人情感和好恶等非理性因素影响组织的理性,合法性和客观性.–严格区分公事与私事、公产与私产::组织成员间是一种对事不对人的公务关系,处理组织事务只考虑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正当性),而不考虑私情.(6) 专业培训:–建立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培训机构,为组织成员提供必要的专业培训,以使其具备或增加处理事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服务的数量\质量,提高效率.(7) 合理合法的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升迁\任用)A. 依据工作性质要求和人员本身的资格条件任用人员;B. 根据职位等级系统对人员的职位给予合理安排,使人适其位,充分发挥其功能;C. 由自由契约而承担职务(市场原则);D. 职位设计:每一个职务都有明确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权责范围和应具备的学识能力经验要求;E. 明确固定的货币工资制度:工资标准依级别,责任大小,年资,地位而定;F. 绩效制:奖惩依工作优劣来定;G. 晋升依工作绩效和资历非关系而定;H. 职位不能转让或继承;I. 职位非私有,不得滥用职权;J. 管理人员在行使其职务时受到严格而系统的纪律约束和控制;3.韦伯所认为的官僚制的优劣–优: 技术效率A. 严密性;B. 合理性;C. 稳定性;D. 普适性;–劣:A. 官僚体系庞大而致行动缓慢, 压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效率低下;B. 官僚主义弊端(bureaucratism);C. 理性主义导致人的本质的异化, 人沦为工具而不再是目的, 即理性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冲突。
简述马科斯.韦伯的官僚制的主要内容

简述马科斯.韦伯的官僚制的主要内容1. 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主要内容马克斯·韦伯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学家之一,他对官僚制的研究是其重要贡献之一。
官僚制是指一种专业化、规范化和等级化的组织形式,通常出现在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和教育机构中。
在韦伯看来,官僚制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同时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韦伯着重分析了官僚制的特征和原则。
他指出,官僚制通常具有明确的等级结构和权力分配,以及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程序。
这种组织形式的最大特点是效率和可预测性,但也容易导致僵化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韦伯还强调了官僚制对个人自由的压制,以及对创新和变革的抑制。
韦伯提出了官僚制的理想类型。
在他看来,理想的官僚制应该具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分配,规范的程序和决策方式,以及严格的纪律和执行力。
韦伯将官僚组织比喻为“铁笼”,暗示了它对行为的规范和束缚。
然而,他也意识到理想的官僚制在现实中很难实现,因为它可能会导致组织的僵化和失灵。
第三,韦伯关注了官僚制对社会的影响。
他认为,官僚制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也具有一定的风险和代价。
官僚制可能导致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和压迫,以及对创新和变革的抑制。
官僚制可能会导致官僚主义的繁荣,使组织变得迟钝和难以应对挑战。
在总结韦伯的观点时,我们可以看到,官僚制是一种必然存在于现代社会中的组织形式,它具有一定的效率和可预测性,但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了解官僚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主题,并在实践中更加有效地应对它带来的挑战。
马克斯·韦伯对官僚制的研究对现代组织管理和社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他对官僚制的理论分析和批判性思考,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官僚制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韦伯强调了官僚制的特征和原则。
他认为,官僚制具有明确的等级结构和权力分配,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程序。
这种组织形式的最大特点是效率和可预测性。
然而,正是这种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可能导致官僚主义和僵化。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第3章韦伯的“官僚制”理论第一节生平与著作一、主要生平1、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出生于德国埃尔福特的一个富裕家庭,父亲是一位法学家兼市政议员,母亲是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徒,一生笃信上帝并致力于宗教慈善事业。
2、1884—1885年韦伯又转至柏林大学和哥廷根大学就读,从此开始发奋读书,专注于学业。
在此期间,他曾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
严格的军事生活使韦伯深为了解军队的管理方法和组织制度,这对他以后的行政组织理论研究影响颇大。
3、1896年,他又迁回海德堡。
在海德堡教学期间,韦伯经受了一次精神崩溃,他的学术研究也因此而中断。
4、1899年,他获得学校的批准开始了休养讲学的生活。
韦伯先后游历了英格兰、苏格兰、比利时、意大利和美国。
在美国的经历成为他日后写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的素材。
5、1917年末至1919年初,韦伯多次在公开场合发布演讲,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作为职业的学术》和《作为职业的政治》两篇演讲。
6、1920年6月14日,韦伯因患肺炎而猝然去世,时年56岁。
二、主要著作韦伯的思想深刻而独到,研究的范围也十分广泛,涉及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行政学、历史学及宗教神学诸多领域,他的学术研究不同程度地推进了各个学科的发展。
他的一生著述颇丰,并且在研究范围、文献资料尹思想深度等方面,都令后人难以企及,其主要著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一般经济史》、《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经济与社会》、《政治论文集》、《社会学论文集》等。
韦伯的理论对后世影响巨大,他提出的“理想的官僚制”理论是行政学发展史中重要的里程碑,为此韦伯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
第二节官僚制组织理论一、理想的官僚制理论官僚制理论居于韦伯现代化理论的核心,对于韦伯来说,当代社会以及政府的突出特点是家长制或世袭制的行政管理体制转变为官僚科层制,传统权威转变为所谓“理性的”或“合法的”权威。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_资料

▪ 排除个人的主观因素,使组织获得了理性, 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测性。
▪ 非人格化,不掺杂个人情感。 ▪ (5)专业培训
▪ 专业化的行政人员是现代官僚制区别于传统 家长制和世袭制的重要特征。
▪ (6)固定的薪俸和按照资历和功绩晋升 ▪ 行政官员属于专职阶层,职务稳定; ▪ 按照功绩晋升;
▪ 2、现代合法--合理统治(权威)
▪ 合理,目的和价值合理。由于各项职责权限 的合理划分,各级别层次进行专业分工,而 且以明确的规则加以确定,高效率从此产生。
▪ 合法,组织必须严格的按照规则和程序来进 行。法理性权威在此间形成。
▪ --合同与契约
▪ 3、官僚制的缺点
▪ 压抑人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使人成为一种附属品, 只会机械例行公事,成为没有精神的专家;无法进 行实证分析;偏重静态研究,过分强调规则和制度, 使组织僵化,缺乏应变能力和弹性;
▪ 官僚制,它在明确性,稳定性,纪律的严格 性,运作范围的广泛性等方面都明显优越于 其他组织,并可应用于其他所有种类的管理 工作。
▪ “任何领域,要想象一个没有专业人员的持 续性行政工作,几乎是一种幻觉。”
▪ 官僚制的管理系统由技术的观点看是最理性 的,主要因为技术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 在现代科技以及经济生产企业技术的发展下, 技术知识在近代成为绝对的不可或缺。推进 官僚制的决定性理由是它超过其他组织的纯 技术优越性。
6、对官僚制的评价
▪ (1)官僚制是理想行政的象征 ▪ 理性,稳定和高效与当今“行动缓慢、效率
低下、不负责任、相互推委”等官僚主义的 表现绝然不同。
▪ “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是能够取得最大程度 的效率的,这种组织是对人进行绝对必要控 制的最合理手段。精确性、稳定性、严格的 纪律和可靠性比其它任何形式都要优越”
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

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的韦伯与泰勒、法约尔是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三位先驱。
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1864-1920)生于德国,曾担任过教授、政府顾问、编辑,对社会学、宗教学、经济学与政治学都有相当的造诣。
韦伯的主要著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般经济史》、《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等,其中官僚组织模式(Bureaucratic Model)的理论(即行政组织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最为深远的影响。
有人甚至将他与杜克海姆、马克思奉为社会学的三位“现世神明”。
韦伯行政组织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正是德国企业从小规模世袭管理,到大规模专业管理转变的关键时期,了解韦伯的思想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为基础。
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无法实现其目标。
人类社会有三种被社会接受的权利:•传统权力(Traditional Authority):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超凡权力(Charisma Authority):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对于传统权力,韦伯认为,人们之所以服从它,是因为领导者占据了传统所支撑的权力地位,同时,领导者也受到传统的制约。
但是,人们对传统权力的服从不是基于与个人无关的秩序,而是基于习惯义务领域的个人忠诚。
领导者的作用似乎只是维护传统,因此是低效的,不应该作为行政组织制度的基础。
非凡权力的合法性完全取决于对领导者的信仰。
他必须用不断的奇迹和英勇的行动赢得追随者。
超凡的力量太感性,太不理性,不是基于条条框框,而是基于神秘的启示。
因此,权力的非常形式不应作为行政组织制度的基础。
韦伯认为,只有法定权力才能成为行政组织制度的基础,其最根本的特征是它提供了审慎和正义。
原因是:(1)管理的连续性使得管理活动必须有序地进行。
(2)以“能”为本的择人方式提供了理性基础。
(3)领导者的权力不是无限的,应该受到约束。
有了适合于行政组织体系的权力基础,韦伯勾画出理想的官僚组织模式(Bureaucratic Ideal Type),具有下列特征:1、组织中的人员应具有固定和正式的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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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官僚制理论(Weber’S bureaucracy theory)韦伯的层级官僚制理论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于20世纪初提出了官僚制理论。
在马克斯·韦伯看来,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是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制度。
韦伯认为组织的合法权威有三种来源:习俗惯例;个人魅力;法规理性。
法理权威的最适宜的组织形式是官僚制。
所谓“官僚”,是指这种组织的成员是专门化的职业管理人员而言,并不含有一般语境中使用“官僚”一词的贬义。
为了避免误解,有些学者把韦伯所说的官僚组织,改称科层组织。
韦伯认为,在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官僚组织是对大规模社会群体进行有效管理在基本形态。
韦伯指出,在这三种组织类型中,只有传统组织和官僚组织才有相当程度的稳定性。
个人崇拜组织与这两种组织差异极大,它可以破坏一个旧世界,而无法建立一个新世界。
因为无法保持领袖人物魅力的弥久弥新,或者领袖人物隐退去世等等,个人崇拜组织从诞生起,衰败也就不可避免。
例如宗教组织在其创立时必须依赖于领袖的神圣光环,但要将信徒对领袖的顶礼膜拜常规化,一旦形成了教义和规则,它就开始转变成传统组织。
古代王朝的创立时期,常得益于某个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人们信赖他那种拯救社会的神力,对乌托邦式美好世界的追求形成对领袖的拥戴,并焕发出“打江山”的动力。
而一旦转入“坐江山”,就得实现权威的转变,把神力变成传统,制定典章制度,个人崇拜组织随之平凡化,变成传统组织。
传统组织与官僚组织在外观上具有相似性,但两者实质有很大不同。
在官僚组织中,由制度规定组织层级、部门划分、职位设置、成员资格,能够形成非人格化的层级节制体系和部门结构,组织成员是否胜任仅仅取决于他的能力,而不是取决于他对组织领袖的个人忠诚和个人依赖。
传统虽然也有规章体系,但它的典章来自传统习惯,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个人关系、喜好偏爱、社会特权的基础之上。
所以,传统组织中有法律制度,但不可能有法理权威。
按照韦伯的说法,这种组织的司法是不规则的,组织运行缺乏工具理性。
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性的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它迎合并极大地推动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进程。
一方面,官僚制满足了工业大生产的生产模式和管理复杂化的需要。
其在精确性、快捷性、可预期性等方面是其他社会组织形式所无与伦比的。
另一方面,它以非人格化、制度化的特征而得到科学理性时代的文化认同。
而这些都是对传统社会中的各种组织中普遍存在的任人唯亲、下级对上级的人身依附、官员决策的任意性与不可预测性等弊端的纠正,是时代发展的产物。
当然,官僚组织自身的缺陷也十分明显,对于这种缺陷,韦伯曾毫不客气的指出,家长制组织和个人崇拜组织问题更大,人们在管理社会时当然可以选择不同方式,要么是官僚组织,要么是外行治理,别无他途。
时至今日,人们对官僚组织的批评已经非常普遍了,但仔细考察就不难发现,无论是在现实中的管理运作,还是在书斋里的理论探索,政府也好,企业也好,我们都无法跳出韦伯的组织模型窠臼。
韦伯对组织理论的贡献,有点像如来佛给孙悟空展示出的广阔世界,管理学家们在上面跳跃驰骋,最终却会发现自己依旧在韦伯所画的圈子里。
跳出韦伯的圈子似乎是可能的,不过还有待时日。
官僚制的特征官僚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合理的分工。
在组织中明确划分每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的形式将这种分工固定下来。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在组织中实行职务等级制和权力等级化,整个组织是一个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
在组织中任何管理行为都不能随心所欲,都要按章行事。
(4)形成正规的决策文书。
在组织中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下级易于接受明确的命令,上级也易于对下级进行管理。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
在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公私分明,对事不对人。
(6)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
量才用人,任人惟贤,因事设职,专职专人,以及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
官僚制面临的挑战官僚制作为行政组织的一种“经典组织范式”在管理机构得到了广泛的推行。
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官僚制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1)过分强调了层级节制体制,要求下级对上级在职务上绝对服从,忽视了下级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缺乏民主精神。
(2)过分强调组织利益和组织效率,难以应付社会个性化的发展要求,难以应付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3)过分强调专业分工和职能权限的划分,忽视了宏观协调以及消除本位主义的问题。
(4)过分强调人员的稳定性,无过失便终身任职的制度,最终造就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管理人员,造成管理人员得过且过混日子的状况。
官僚组织的合理性官僚组织建立在法理权威之上, 它的合理性来源于这三个方面:(1)组织的劳动分工体系;(2)调节成员关系和行为的规范秩序;(3)对个人自利追求的激励和制裁体制。
这种组织的形式、结构和运行机制,表现为高度理性化的法律规章和制度体系。
它的理性是一种工具理性,具体表现为它仿佛一架精心设计的机器,具有精密的结构设计,从而具有特定的功能,功能的发挥是依靠所有部件的紧密咬合和秩序协作而完成。
官僚组织充分地体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它所的追求是通过稳定的、有秩序的、分工合作且运作协调的组织体制来谋求效率。
所以,效率是官僚制的核心,法治是官僚制的灵魂。
韦伯认为,从纯粹技术的角度看,官僚组织能够取得最大效率。
而从工具理性角度上来说,这种组织是进行社会管理最合理的手段。
官僚组织在精确性、稳定性、严格的纪律性、可靠性等方面,比其他组织形式都要优越。
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大规模社会组织迅速成长起来,官僚组织是人类迄今发现的管理大型组织的最好模式。
相对于传统组织和个人崇拜组织来说,官僚组织的实质,就是抛弃人治,实现法治,屏蔽情感,崇尚科学。
韦伯官僚组织的内容后来人们对韦伯所描述的官僚组织有多种概括,但最主要的内容有以下几点:1.专业化分工。
分工原则本来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来的。
可以说,亚当·斯密的经济学大厦,基石就是劳动分工。
但是,韦伯则是从社会学意义上探讨分工问题,他把专业化和人类理性紧密联系起来。
从斯密到韦伯,分工的意义也从劳动效率发展到社会结构。
韦伯的官僚组织,强调组织中根据专业技术的分工和人类理性的关系。
分工的实际意义,不仅仅在于斯密强调的提高效率,而且在于消除等级社会的人身特权。
在韦伯的分工体系中,人的差别只有技术能力的差别,而不再是身份和社会差别。
所以,组织成员的选拔,必须采用考试方式。
专业能力替代了个人效忠,权力和责任属于职位而不属于个人,这些权力和责任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在组织之中。
由此形成的组织,不仅可以通过分工方式提高效率,创造更多的财富,而且能够形成新的以理性为准则的组织关系,改变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
2.等级制。
等级制自古就有,而韦伯的官僚组织等级制与众不同。
官僚组织中的职位,按权力大小和“命令-服从”关系,形成金字塔形的等级序列。
这种等级制同以往的社会分层有着实质上的区别。
以往的社会分层,如国王、贵族、自由民等等,是按人格身份形成的。
官僚组织中的等级制,则是按组织权力形成的。
这种权力摆脱了对人身的依附,其实质是专业技术和知识差异。
所以,这种等级制排除了古代和中世纪普遍存在的特权。
在中世纪,家道中衰而穷困潦倒的贵族大爷,可以在精神上傲视那些珠光宝气却俗不可耐的下层暴发户,在物质上享有平民无法企求的各种优待。
但在官僚组织中,这种依赖于社会等级形成的上下悬隔不复存在,是制度而不是身份赋予等级权力。
在韦伯的官僚制组织中,成员有职权的高低大小之分,但却没有身份地位高低贵贱的区别,正是官僚制打破了传统农业社会中森严的社会等级,为建立近代以来的人人平等的契约型社会创造了先决性的条件。
3.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
在韦伯的理想状态中,官僚制组织的构建形成、部门分工、职位设置、成员选拔,一直到组织的运作,每一个成员的权力和责任,都是由法律制度(不光包括成文制度,也包括不成文制度)明确规定的。
这些法律规则由组织成员协商而达成,或者由组织上层提出,但其成员以理性思考权衡而接受。
因此,组织的一切规则都是理性的。
任何组织成员,都依据这种规则而行事,上至组织的最高领导,下到基层普通职员,无不例外。
他们服从的是共同认可的规则,而不是因人而异的举措,或者是个人的偏爱喜好。
就连非常具体的报酬问题,也应当以固定薪金制来体现规则的力量。
在这里,“人治”被彻底摒弃。
但是,由于官僚组织只体现工具理性而排除了价值理性,所以,官僚组织从本质上来说是行政的或执行的工具,而不是政治的或情感的载体,所以,技术官僚不是法规制度的最终渊源,它必须服从于民选的政治领袖或拥有所有权的更高主人(如股东)。
这种官僚组织,实际上必须建立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上。
4.非人格化。
在韦伯眼里,官僚组织是规章的体制,而不是个人的体制。
所以,官僚制是排斥个人魅力的。
组织的运行不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受个人的感情的支配。
理性化的另一种表述,就是非人格化。
官僚制改变了传统社会中的人身依附和个人忠诚,职业官僚接受上级的指挥和命令,是因为他们要服从法律和规则,而不是服从命令者本身的人格魅力感召,或者是服从附着在他身上的身份地位,更不是服从由传统习俗决定的社会等级。
尽管韦伯自己也不讳言,这种完全排除了情感的官僚组织,会使组织变成冷冰冰的机器,会产生人的异化。
但是,我们尚无法找到比它更好的组织模式。
韦伯也承认官僚组织的缺陷,他曾试图探讨以个人魅力来校正官僚组织的异化,但他未能完成相应的研究。
韦伯官僚制理论的核心在韦伯的理想型官僚制理论中,“合法性”与“合理性”是两个最基本的概念,一切关于韦伯官僚理论的研究都需要从这两个概念出发,才能把握其思想的真谛。
“合法性”概念与“合理性”概念是紧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合理性”经常用于一种学理的解释,倾向于技术化、科学化规范化。
而“合法性”则经常用于政治学的解释,倾向于统治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一)合理性韦伯通过对西方社会历史的考察,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发现理性化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来的一个特有的概念,他把其称为“官僚制精神”。
所谓“官僚制精神”,实质上就是一种“理性精神”。
这里的理性精神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如规范官僚行为的法律法规、组织程序及契约等等,这些是事先基效率和形式公正原则合理地制订的;整个官僚体制具有严整的结构和内在逻辑,是体系化的;官僚的行选择是基于逻辑分析并由理智控制的等等。
因此,合理性是韦伯官僚制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是他设计想型官僚制模式的一个最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