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畜禽调运中运前检疫、运输检疫和目的地检疫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种用家畜、家禽的调运。其他种用动物的调运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16549—1996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3 调出种畜禽起运前的检疫

3.1 检疫时间

调出种畜禽于起运前15~30d内在原种畜禽或隔离场进行检疫。

3.2 检疫项目和程序

调查了解该畜禽场近六个月内的疫情情况,若发现有一类传染病及炭疽、鼻疽、布鲁氏菌病、猪密螺旋体痢疾、绵羊梅迪/维斯那病、鸡新城疫和兔病毒性出血症的疫情时,停止调运易感畜禽。

查看调出种畜禽的档案和预防接种记录,然后进行群体和个体检疫,并作详细记录。

3.2.1 群体检疫

按GB 16549执行

3.2.2 个体检疫

按GB 16549执行

3.2.3 应作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验的疫病

马驴:鼻疽、马传染性贫血病、马鼻腔肺炎。

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蓝舌病、结核病、牛方性白血病、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肺疫)、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炎。

羊:口蹄疫、布鲁氏菌病、蓝舌病、山羊关节炎脑炎、绵阳梅迪/维斯纳病、羊痘、螨病。

猪:口蹄疫、猪瘟、猪水疱病、猪支原体性肺炎、猪密螺旋体病。

兔:兔病毒性出血症、魏氏梭菌病、兔螺旋体病、兔球虫病。

鸡:新城疫、雏白痢、禽白血病、禽支原体病、鸭瘟、小鹅瘟。

3.3经以上3.2.1~3.2.3条检查确定为健康动物者,发给“健康合格证”,准予起运。

4 种畜禽运输时的检疫

4.1 种畜禽装运时,当地畜禽检疫部门应派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4.2运载种畜禽的车辆、船舶、机舱以及饲养用具等必须在装货前进行清扫、洗刷和消毒。经当地畜禽检疫部门检查合格,发给运输检疫证明。

4.3 运输途中,不准在疫区车站、港口、机场装填草料、饮水和有关物资。

4.4 运输途中,押运员经常观察种畜禽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与当地畜禽检疫部门联系,按有关规定处理。

5 种畜禽到达目的地后的检疫

5.1种畜禽到场后,根据检疫需要,在隔离场观察15~30d。

5.2 在隔离观察期内、须进行32.1~3.23条的检疫。

5.3经检查确定为健康动物后,方可供繁殖、生产使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动物检疫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仰惠芬、杨承谕、郑志刚。

畜禽养殖管理制度

畜禽养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 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 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 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O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 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 (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 头以上; 生猪存栏100 头以上; 奶牛存栏5 头以上; 肉牛存栏10 头以上; 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 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 肉羊存栏100 只以上; 兔存栏500 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第六条养殖小区的标准:生猪存栏500 头以上; 奶牛存栏20头以上; 肉牛存栏50头以上; 肉羊存栏500只以上; 兔存栏1000 只以上; 鸡存栏10000只以上。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止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012/-3/435674*8*-2.-97500:2.5- 6540.8*125+;/-375:024<=4**3.-9 ())&>&(>&?发布())(>)@>)&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 前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0"%*&%1/-((2*&-% .-,(&0")*-#3’%+/-2(*,45,""+&%1 678!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 <==<>=@>=:实施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A 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A 畜禽粪便贮存A 污水处理A 固体粪 肥的处理利用A 饲料和饲养管理A 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A 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B <技术原则

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制度

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制度 1、为了贯彻动物疫病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我县畜牧业生产的健康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2、动物的产地检疫是指动物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实施的检疫;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是指动物产品离开生产地之前实施的检疫。 3、产地检疫应当建立检疫申报制度。各乡镇应当按照“方便流通、便于检疫”的原则设立检疫申报点,每个乡镇不低于2个,同时公示报检电话、官方兽医责任人、联系方式和检疫地点。 4、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安排专人接受检疫申报。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5、动物及动物产品调离生产地时,货主应当提前向官方兽医责任人或报检点提前报检,供屠宰或育肥的提前三天,种用、乳用提前15天;因特殊需要出售、调运或携带的随报随检。

6、决定受理的检疫申报,应约定检疫时间,及时安排检疫人员按照检疫规范实施现场检疫、检测。但约定的检疫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决定不受理的,应说明不受理的原因。 7、产地检疫采取临栏与定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检后,认真做好报检记录,由指定的官方兽医到场、到户或到指定的地点实施现场检疫。 8、产地检疫要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检疫时应当查验免疫证明、标识及养殖档案,了解当地疫情,了解饲养场(户)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情况。对动物群体、个体分别进行健康检查,生猪出栏时还应按5%的比例有针对性地采集猪尿样实施“瘦肉精”残留检测;对动物产品进行相关检测或消毒;根据需要可做实验室检验。对不符合出证条件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或违禁药品 的动物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严禁隔山开证。 9、官方兽医在实施产地检疫的同时,还应当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 10、官方兽医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检疫费和检测费、消毒费,并做好检疫记录和“瘦肉精”检测等相关记录。

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 2

附件1: 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管理,提升畜牧业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场指以规模养殖为基础,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在场址布局、畜禽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经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由省畜牧兽医局正式公布的养殖场。 第三条示范场创建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环保、工商和质检等部门的支 —1—

持,切实抓好示范场建设工作。 第五条各级相关扶持政策向示范场倾斜。鼓励畜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示范场创建,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生产。 第二章示范场条件及建设要求 第六条示范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二)达到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所规定的饲养规模; (三)按照畜牧法规定进行备案;养殖档案符合《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要求; (四)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以及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五)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六)从事奶牛养殖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 (GB16568-2006)。设有生鲜乳收购站的,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有《生鲜乳准运证明》; —2—

畜禽生产技术规范

畜禽生产技术规范 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禽场的设置与布局、禽舍建筑与设备、生产工艺、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牛、羊、驴、鸡、鸭、鹅场的生产管理、疫病控制及种禽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T 18407.3-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 10 种禽档案记录 HJ/T 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NY/T 388-1999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3 定义和术语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密闭式禽舍 指禽舍四壁无窗,杜绝自然光照,采用人工光照、机械通风的禽舍。 3.2 开放式禽舍 也称有窗禽舍。以自然通风为主,采用自然光照和辅助人工光照。 3.3 禽场废弃物

指禽粪、污水、病死禽类尸体等。 3.4 水禽旱养 指水禽的舍内饲养,可在舍内外设置独立的运动场和封闭式水池。 3.5 全进全出 指同一禽舍或同一禽场只饲养同一批次的禽,同时进场(舍)、同时出场(舍)的管理制度。 3.6 净道 指运送饲料、雏禽和人员进出的道路。 3.7 污道 指粪便、淘汰禽和病死禽出场的道路。 3.8 开放式饮水系统 指水槽式长流水系统和盆、桶等开放式饮水器具。 4 基本要求 4.1 畜禽场的设置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划和畜禽业整体布局的要求,符合GB/T 18407.3-2001和HJ/T 81-2001的规定。 4.2 畜禽场的设置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3 持有《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4.4 生产经营须持有畜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4.5 畜禽场最小规模 4.5.1 鸡存栏量≥5000套。 4.5.2 鸭存栏量≥3000套。 4.5.3 鹅存栏量≥1000套。 4.5.4 引进国外品种可适当放宽。 5 设置要求 5.1 周围1000m内无其它养禽场、屠宰加工场。 5.2 远离交通主干道,距离居民聚集区1000m以上,距离河流500m以上。 5.3 有利于动物卫生防疫和禽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5.4 环境符合NY/T388-1999的规定。

畜禽养殖技术》试题附答案

《畜禽养殖技术》试卷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23分) 1.商品蛋鸡的利用年限一般掌握在出壳后______________日龄,多至_________日龄。 2.种鸡配种的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种蛋的适宜保存温度是_________℃,保存一周的种蛋宜在_________℃。 4.种蛋保存的时间一般以_________天内最好,_____________为合适。 5、种蛋的消毒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采用立体孵化器并分批交叉入卵时,可用_______孵化,最适宜的孵化温度是 _____℃。 7、孵化的相对湿度以________为宜。出雏期间提高至__________℃。 8、机器孵化时,每昼夜翻蛋________次为宜,翻蛋角度要求达到_______°。 9、鸡的孵化方法分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10、鸡整个孵化期要进行的三次照检时间是入孵后的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二、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白壳蛋系的种源是______ A、白来航 B、洛岛红 C、白洛克 D、北京白鸡 2、褐壳蛋系的种源是______ A、蛋用型鸡 B、兼用型鸡 C、肉用型鸡 D、观赏型鸡

3、下列可做为肉用鸡父系的是______ A、白洛克 B、白考尼什鸡 C、洛岛红 D、白来航 4、下列可做为白羽肉用鸡母系的是______ A、白洛克 B、白考尼什鸡 C、洛岛红 D、白来航 5、白来航的原产地是______. A、意大利 B、美国 C、英国 D、中国 6、肉用种鸡转入育成期限制饲养的周龄是______。 A、2 B、3 C、4 D、5 7、肉用种鸡产蛋期的投料方法是______ A、分3-4次投喂 B、早晨一次投喂 C、分2-3次投喂 8、下列不能反映家禽新陈代谢旺盛的是______ A、体温比家畜高 B、心率快 C、血液循环快 D、无汗腺 9、下列是蛋包蛋成因的是______ A、两个卵几乎同时成熟 B、饲料中缺钙 C、输卵管发生异常蠕动 10、下列属于蛋用型品种的是______ A、白洛克 B、白考尼什鸡 C、洛岛红 D、白来航 11、一般兼用型鸡的公母比例为______ A、1:10-12 B、1:8-10 C、1:12-15 D、1:15-18 12、保存种蛋一周以内的适宜温度是______ A、8-18℃ B、12-13℃ C、15-16℃ D、5-12℃ 13、保存种蛋的适宜温度是______

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办法及职责

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办法及职责

畜禽养殖场(小区)综合环境管理制度范例 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管理办法及职责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环保意识,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全过程、全天候、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二、工作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防治及生态恢复。 三、责任体系 养殖场负责人总体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环保部、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按照各自的职责检查督促各养殖车间做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环保部责任:负责公司环境监督,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生产部责任:负责维修环保设备,使其能正常运行,确保“三废”得到达标排放。 生产车间责任:确保本车间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工作内容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环境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1.有效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

2.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树立合格排放标志。 3.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环保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6.搞好工厂绿化,改进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7.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产生的粪尿污水经厌氧发酵处理后,一部分用于厂区内冲洗圈舍,一部分用于农田灌溉,达到零污染、零排放。 8.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气水分离、脱硫后,一部分用于厂区内发电,一部分供给锅炉。 9.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渣用于制造有机肥,供用户使用。 10.罗茨风机、增压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11.公司内原料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贮存、保管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12.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五、措施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除名: 1.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环保事故的;

养殖技术规范-1

1 养殖技术规范-1

前言 DB33/ 562-2005 无公害花鱼骨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苗种繁育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562-2005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引言 花鱼骨 (Hemibarbus maculatus) 俗称“季鱼”、“季郎鱼”、“鸡骨郎”,隶属于鲤科、鮈亚科,是我国要紧淡水水域常见的一种中小型经济鱼类。 花鱼骨是我国二十一世纪初开发成功新的养殖品种;它由于具有生长较快、食性广、易养殖,且肉质细嫩、营养丰富等优点,该鱼的养殖得到了迅速推广,目前已成为要紧名优养殖品种之一。为了规范无公害花鱼骨养殖的生产环境,推广花鱼骨的养殖生产技术,保证无公害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无公害花鱼骨 第2部分: 养殖技术规范 1 范畴 本部分规定了花鱼骨(Hemibarbus maculatus) 无公害养殖的环境条件、夏花鱼种培养、冬片鱼种培养、池塘成鱼养殖、网箱养殖、饲料要求、肥料要求及鱼病防治等技术。 本部分适用于花鱼骨的池塘成鱼养殖、网箱养殖,其它养殖方式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407.4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T 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 5051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环境条件 3.1 场地选择 应符合GB/T 18407.4的规定。 3.2 水源 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无污染源。水质符合GB 11607的规定。 3.3 水质 水质应符合NY 5051的规定。 3.4 底质 池塘平坦,池底污泥厚度小于15cm。 3.5 其他要求 鱼池要求见表1。鱼池要求按0.5千瓦/ 667 m2配备增氧机。 4 夏花鱼种培养

2021年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交流材料

xx县位于关中平原东北部,与xx六县市相邻,面积一千五百八十多平方公里,人口xx万余人,农业人口占到了xx%以上,辖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一百六十万亩,草场面积使多万亩,境内有渭清,西禹,京昆高速公路,西韩,西延铁路和正在建设的渭蒲高速公路与西包铁路纵横交错。交通非常便利,地理条件十分优越,自然资源特别丰富,成为xx发展畜牧业的优势。 近年来,我县动物养殖业和相关产业迅猛发展,全县猪存栏约xx 万头,羊存栏约xx万只,牛存栏约xx万头,鸡存栏约xx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5万吨,.8万吨,7万吨;全县有各类养殖小区25个,养殖示范村65个,各类养殖户约439户,规模养殖场户326个;规模动物屠宰企业8家,规模肉品加工企业3家,牛奶加工企业1家,挤奶站2家。搞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成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xx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xx县畜牧兽医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县的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有正式干部职工78人,其中监督所41人,下派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检疫点37人。目前监督所内设行政办公室1个,检疫监督综合办公室1个,财物管理办公室1个,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队3个。这支强有力的队伍领导乡镇检疫人员共同搞好了我县的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在今年又创造出了令人可喜的新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动物产地检疫是从源头抓疫病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的关键措施。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今年年初渭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到我县,考察调研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通过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座谈,走访规模养殖场户,深入屠宰场了解情况,认为,xx县多年来坚持开展动物检疫工作,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具备开展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的基础和条件,决定渭南市在xx 县搞试点全面推行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根据市上安排我县迅速制定了《xx县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要以实现动物产地检疫源头化、法制化、规范化,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保护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为指导思想;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兽医体制改革成果为突破口,扎实推进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开展。努力使全县实现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乡镇达到1%、村达到95%、散养户动物出栏产地检疫率达到9%、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出栏产地检疫率达到1%。 在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方面我县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宣传培训,组建技术队伍 我们利用一个月时间采取报纸、电视、宣传单、公告等形式进行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宣传,各乡政府和乡镇畜牧兽医站也通过刷写宣传标语和走村串户的方式进行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我们开始进行动物产地检疫人员培训和报检点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了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进行了人员审查核定,我们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上岗人员中选用一部分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持有检疫员证的人员作为检疫人员,并吸收上岗人员中的兽医技术人员和村级防疫人员及规模养

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分析

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对禽畜产品的需求也日渐增长。在国家一系列加速禽畜业发展的政策推动下,禽畜业养殖由原来的分散经营饲养、头目少的小户型养殖不断的转型为大型的集约化、规模化的城镇养殖。但在提高管理与肉品水平以及增加经济收入的同时,也造成粪尿过度集中,冲洗水大量增加等问题,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该文主要综述畜禽养殖废水的来源、水质特点以及危害,同时重点介绍几种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工艺。关键词: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技术 1 畜禽养殖废水的来源及水质特点 畜禽养殖废水指由畜禽养殖场产生的尿液、全部粪便或残余粪便及饲料残渣、冲洗水及工人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的总称,其中冲洗水占大部分[1]。畜禽废水处理难度大,并呈现出以下特点:(1)COD、SS、NH3-N含量高; (2)可生化性好,沉淀性能好; (3)水质水量变化大; (4)含有致病菌并有恶臭。 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禽畜粪便约45亿吨,其化学需氧量(COD)超过我国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之和。因此禽畜养殖污染已经是继工业污染、生活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而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则是其中的重点[2]。 2畜禽养殖废水的危害 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所带来的污染以及危害也日益凸显。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的的废水往往给环境和人体带来相应的危害。 2.1 大气污染 畜禽粪尿中含有大量未被消化的有机物,主要由碳水化合物和含氮化合物组成。碳水化合物可分解成甲烷、有机酸和醇类。含氮化合物主要是蛋白质。在有氧条件下,蛋白质分解的最终产物是硝酸盐类;无氧条件下,可分解成氨、乙烯醇、二甲基硫醚、硫化氢、甲胺、三甲胺等恶臭气体。而对于刚排泄出的畜禽粪便含有氨、硫化氢、胺等有害气体,如未能及时清除处理,其臭味将成倍增加,产生甲基硫醇、二甲二硫醚、甲硫醚、二甲胺及多种低级脂肪酸等有恶臭的气体[3]。这些大气污染物不仅给养殖场的工作人员以及周边的居民带来健康上的危害,也会造成小范围的纠纷和矛盾,从而影响地区的长治久安。同时畜禽养殖业所产生的大量氨气也成为温室气体的重要来源之一[4]。 2.2 水污染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doc8)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67号)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同时废止。 部长:杜青林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标识是指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电子标签、脚环以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等活动,应当

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畜禽标识制度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第六条畜禽标识所需费用列入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畜禽标识管理 第七条畜禽标识实行一畜一标,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 第八条畜禽标识编码由畜禽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顺序号共15位数字及专用条码组成。 猪、牛、羊的畜禽种类代码分别为1、2、3。 编码形式为:×(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顺序号)。 第九条农业部制定并公布畜禽标识技术规范,生产企业生产的畜禽标识应当符合该规范规定。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犬类检疫规程等3个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

邯动卫监[2011]61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犬类检疫规程>等3个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了规范犬、猫、兔的产地检疫,农业部制定并印发了犬、猫和兔三个产地检疫规程,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农业部关于印发<犬类检疫规程>等3个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农业部关于印发《犬产地检疫规程》等3个动物产地 检疫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犬、猫和兔的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兔产地检疫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犬产地检疫规程》 2.《猫产地检疫规程》 3.《兔产地检疫规程》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犬产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犬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防护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犬的产地检疫。 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野生犬科动物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检疫对象 狂犬病、布氏杆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利什曼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来自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区域。 3.2免疫记录齐全,狂犬病免疫在有效期内。 3.3临床检查健康。 3.4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检疫程序 4.1申报受理。饲养者应在犬实施狂犬病免疫21天后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查验资料 4.2.1应当查验犬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

养殖技术培训资料

养殖技术培训资料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对畜牧生产的发展己经引起了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扶植政策,养殖畜禽赚钱也成为共识,但沅江畜禽养殖与农业大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是品种改良工作落后,良种覆盖率低。全市牛的目前良种覆盖率不足2%。生猪良种率不到50%. 二是饲养粗放,管理水平低。特别是养牛都是停留在传统的观念上,很少用精饲料,出栏的牛大都是退役的老残牛,肉质粗糙,品质低下,加工价值不大,从而造成饲养效益低。三是资源有效利用率低。我市属亚热带地区,光照充足,宜于牧草生长,饲草资源十分丰富,农作物秸杆达40 万吨,可养牛20 万头以上,而去年我市存栏牛仅3.2 万头, 资源有效利用率仅为6.9%. 四是畜牧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产加销一体化、贸工农一条龙的组织形式和大的龙头企业还是空白。市级生猪基地尚未建成,还没有落实相应的配套扶持措施,乡镇一级对畜牧发展的投入寥寥无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畜牧业产业化水平。五是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重。受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频发、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频繁等影响,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重,防控工作任务繁重,现有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尚不完善,我市的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养殖条件处于“低、散、小”的状态没有根本改变,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将对畜牧业生产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 但是我市广大农户的养殖积极性很高, 怎么养,养什么,养殖中应注意一些什么问题还感到无所适从, 这就需要广大养殖户掌握一定的养殖常识。由于畜禽养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品种,饲料,繁 殖,饲养管理,卫生环境,市场营销,栏舍设计,疫病防治,用药等。今天重

点讲三个问题,即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安全用药等, 一、关于饲养管理的问题 一, 栏舍(基础)建设,要根据气温变化和生产、用途等因素来确定。建栏舍要因陋就简, 就地取材, 经济实用, 还要符合兽医卫生要求, 做到科学合理。有条件的,可建质量好的、经久耐用的栏舍。栏舍以坐北朝南或朝东南好。栏舍要有一定数量的窗户,以保证太阳光线充足和空气流通。牛舍一般采用半开放式为宜,猪舍一般采用开放式,三面有半墙,向阳一面敞开,牛每栋不超过100 头,猪每栋不超过800头,一般占,总面积的20%-30%建大型养殖场要请专家设计指导。 畜禽养殖相对于种植业而言,是一项短平快的致富项目但许多养殖场效益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事前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就仓促上马。那么,在建场之前都要充分考虑那几方面的问题,这里提供六条建议。 1、考虑饲料资源,确定饲养规模 养牛的建场之前,一定要充分考察当地的饲料资源,尤其是粗饲料资源,应就近解决饲料问题。靠长途运输、高价收购粗饲料来饲养肉牛将得不偿失。牛场的饲养规模要以饲草资源为基础,一般是10 亩自然草山饲养一头牛、1 亩人工草地饲养一头牛。饲草问题解决之后,还应考虑季节因素。一般应选在夏、秋季饲草生长旺盛的季长开始饲养,不宜在冬、春枯草季节进 牛。 2、考虑自身资金情况 特别是养猪投资主要包括建场、饲料和购仔猪三部分。所需资金较多,,养殖者应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来确定饲养规模的大小。资金雄厚者,规模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优选稿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 术规范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04-01实施) 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ng pollution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2001-12-19 发布 2002-04-01 实施 目录 前言 1 主题内容 2 技术原则 3 选址要求 4 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 5 畜禽粪便的贮存 6 污水的处理 7 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 8 饲料的饲养管理 9 病死畜禽试题的处理与处置 10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的监测 11 其它 前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HJ/T81—2001 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2. 技术原则 2.1 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 2.2 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 2.3 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 选址要求 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3.1.2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3.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农业部关于印发《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兔产

农业部关于印发《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 和《兔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 【发文字号】农医发[2011]24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0.10.19 【实施日期】2010.10.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印发《犬产地检疫规程》等3个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 (农医发[201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犬、猫和兔的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兔产地检疫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犬产地检疫规程》 2.《猫产地检疫规程》 3.《兔产地检疫规程》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犬产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犬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防护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犬的产地检疫。 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野生犬科动物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检疫对象 狂犬病、布氏杆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利什曼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来自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区域。 3.2免疫记录齐全,狂犬病免疫在有效期内。 3.3临床检查健康。 3.4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检疫程序 4.1申报受理。饲养者应在犬实施狂犬病免疫21天后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畜禽养殖技术》试题(附答案)

《畜禽养殖技术》试题(附答案)

《畜禽养殖技术》试卷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23分) 1.商品蛋鸡的利用年限一般掌握在出壳后______________日龄,多至_________日龄。 2.种鸡配种的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种蛋的适宜保存温度是_________℃,保存一周的种蛋宜在_________℃。 4.种蛋保存的时间一般以_________天内最好,_____________为合适。 5、种蛋的消毒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采用立体孵化器并分批交叉入卵时,可用_______孵化,最适宜的孵化温度是_____℃。 7、孵化的相对湿度以________为宜。出雏期间提高至__________℃。 8、机器孵化时,每昼夜翻蛋________次为宜,翻蛋角度要求达到_______°。 9、鸡的孵化方法分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10、鸡整个孵化期要进行的三次照检时间是入孵后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体温比家畜高 B、心率快 C、血液循环快 D、无汗腺 9、下列是蛋包蛋成因的是______ A、两个卵几乎同时成熟 B、饲料中缺钙 C、输卵管发生异常蠕动 10、下列属于蛋用型品种的是______ A、白洛克 B、白考尼什鸡 C、洛岛红 D、白来航 11、一般兼用型鸡的公母比例为______ A、1:10-12 B、1:8-10 C、1:12-15 D、1:15-18 12、保存种蛋一周以内的适宜温度是______ A、8-18℃ B、12-13℃ C、15-16℃ D、5-12℃ 13、保存种蛋的适宜温度是______ A、8-18℃ B、12-13℃ C、15-16℃ D、5-12℃ 14、保存种蛋的适宜湿度是______ A、70-80% B、60-70% C、50-60% D、45-50% 15、胚胎发育的临界温度是______ A、23.9℃ B、37.8℃ C、37.5℃ D、37.0℃ 16、人工孵化获得成功的首要条件是______。 A、温度 B、湿度 C、翻蛋 D、通风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畜牧业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有关内容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规模较大、饲养和防疫设施完善和集约化饲养水平较高的畜禽养殖企业。 畜禽养殖小区是指畜禽生产相对集中或封闭,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防疫健全的畜禽养殖区域,通常是由数户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组成。 第五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条件。

(一)规模标准 1.畜禽养殖场备案规模标准:生猪养殖场存栏量200 头以上;蛋禽养殖场存栏量5000只以上;肉禽养殖场存栏量3000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养殖场存栏量 50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养殖场存栏量200 只以上;家兔养殖场存栏量 1000 只以上。 2.畜禽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小区内养殖户 5 户以上,生猪存栏 500 头以上,蛋禽或肉禽存栏 15000 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存栏 200 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存栏500只以上,家兔存栏2000 只以上,其他畜禽饲养规模参照执行。 3.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畜牧业发展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进行调整。 (二)选址要求 场址选择在农户聚集区下风向,地势平坦干燥、未被污染、无疫病的地方;距离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其他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2000米以上;水、电、路等公共设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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