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详细]

监理单位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详细]
监理单位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详细]

XX项目

编制时间:2018年3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悦景苑项目建设阶段,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控制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管理、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控,对于质量低劣,进度缓慢,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表现好的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自各方现场负责人会签完毕之日起执行,处罚金额自处罚通知单(或违约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交于工程部,逾期不交者,直接从节点工程款五倍扣除;奖励款项自奖励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支付于被奖励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管理奖罚金的结算.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悦景苑工程部、监理部对本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编制依据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三章项目部门管理(强制性)

第六条:

1、本办法执行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未经甲方监理允许,施工

过程中不得更换;

2、严禁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如有违犯委托人有权建议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参加每周监理例会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方报备;

4、非监理例会期间,总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岗,需书面向甲方和总监同时请假,并将岗位职责暂时移交其他人员代处理,附工作移交单,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5、以上第3、4条第一次违反,处以罚款5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1000元,两次以上违反,则视情况对总包执行违约金5000元,甲方监理保留清退该管理人员的权力.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样板工程技术交底、工序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强制性)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佳兆业第三方评估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现行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发包单位提供的安全文明标准为最低标准,各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标准不得低于这些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害基坑安全等.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整洁.场区大门周围道路必须干净整洁,厕所必须使用水冲

式.

第十三条:施工中需要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等动火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严格施行动火令制度;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有关的规定,在建的楼内严禁住人;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郑州市(高新区)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的规定,建立管理制度,保持裸土覆盖.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措施.大门口实行刷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并向甲方、监理报告.

第二十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笫二十二条: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1、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底部放置底座或垫木;

2、脚手架要按照规定与建筑物拉结牢靠,并设防护栏和挂安全网;

3、脚手架板必须满铺并固定牢靠,不得有探头板;

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用电要求

1、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2、临时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要求闸刀器件完备无缺损;

3、,必须搭设防护栏杆;无外架防护总配电箱位置要适当,分配电箱的位置宜靠近用电机器及设施,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并设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4、不准私接乱拉线路,除现场统一布置的厨房和食堂外,其它地点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规定的大功率电器.

第二十四条: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1、“三宝”:安全帽: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网:脚手架、电梯井等部位按规范要求搭设安全网,并在

四周挑挂平网.

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四口”:楼梯口要设防护栏杆;预留洞口要设防护盖板;通道口要设

防护棚;阳台、楼板、屋面等必须按规定设临边防护.

3、“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的层面周边,必须加设防护栏杆;框

架工程楼层周边,必须加设防护栏杆;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

侧边要搭设防护栏杆并挂安全网;卸料平台的侧边,必须安

装高度不低于0.9米的防护挡板,前端安装挡脚板.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进场前要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向甲方、监理及时报验.安装完毕,经安装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加工机械要有防护装置;

第二十七条:提升电梯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要求责任感,杜绝超载运行,楼层卸料、上下人平台要设防护栏杆.电梯上下要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第二十八条: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二、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项目开工前,现场应配备良好安全防护器材、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安全标牌,设备使用维修牌、消防器材、水泵及安全宣传标志,安全器材与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现场应树立“九牌一图”.

3、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和施工现场要硬化、平整、无积水.

4、施工现场、办公室地坪要硬化,墙体要批白、吊顶,桌椅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要明亮整洁,严禁住宿、办公混在一起,办公室要有“三图一表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等标牌.

5、工人宿舍严禁使用电炉丝、碘钨灯等取暖,严禁使用“热得快”及自制工具直接插入水桶内加热热水,要集中供暖、供热水.

6、施工现场要挂有各项施工制度与操作规程,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有配合比、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标准横幅.

7、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围挡标高要一致,要设立大门、门卫,大门要有醒目的《华润·悦景苑项目部》灯箱门头,有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工地和施工重地、谢绝参观等字样.

8、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要成方、成垛,整齐美观,有材料标牌;场地平整无积水,清扫干净.

9、搅拌机、吊盘下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无积沙.

10、搅拌机、物料提升机、安全通道和“四口五临边”边防护栏杆,要刷黑黄间隔标志漆,防护要搭设双层.

11、施工层内每道工序施工,都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无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现场严禁高空抛物,清扫干净后进行下道工序.

12、施工现场要有板报和宣传专栏,有技术、质量、文化、生活和表优评劣等内容.

1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垃圾池,并定期清理.

14、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临建的布置,须严格按照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

三、施工机具

1、施工机械进场后,应提供机械“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及“准用证”,保养维修合格证,对国家严禁使用的淘汰或破旧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对不听劝阻或不提供有关证件的,不得在施工中使用并限期清除出施工现场.

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保持润滑,并在水平地面段加以保护,严禁带病作业.

3、各种机械设备及机械操作人员位置必须搭设防护架,防护架的高度必须依照规范执行.

4、物料提升机的防护架与脚手架搭设时必须分开,物料提升机防护的附着点隔层必拉,且严禁吊盘运送人员.物料提升机盘上下运行时,安全防护措施要良好运行,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

5、安拆塔吊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塔吊进场前应提供有关安全、质量合格证件,基座经监理隐蔽验收,安拆塔吊必须是有资质安装塔吊公司进行安装,安装后有安检部门核发的合格证书.塔吊拆除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

全施工技术交底,在拆除地点10米内用网围起,并出示拆除警示标志,有专人看护,.

6、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保修、保证其运行良好;严禁使用带病机械的作业.

7、塔吊运行要有专人指挥.

四、脚手架工程

1、承包方应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搭设内、外脚手架,脚手架内、外立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2、脚手架水平杆及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3、脚手架施工时未能按规范要求设置拉结、顶撑等连接杆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4、脚手架搭设高度应大于楼层施工面1.2米.

5、外架体系与模板支撑体系应完全分离,若发现采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的,承包方应及时整改.

6、外墙脚手架搭设后安全网及时悬挂并悬挂严密、绑扎牢固.

7、楼层标志牌、安全标语、警示标志未能及时悬挂,监理工程师将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悬挂.

8、外墙脚手架的脚手扳、踢脚板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实施,搭设规范.

9、外墙脚手架上严禁留存杂物、垃圾,避免坠落伤人,检查中发现有建筑垃圾或杂物或其他安全隐患存在,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10、因外架连接拉杆部件影响其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承包方需积极

配合该部位部件的位置调整,推动其他工作的开展.

以上强条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处以500-5000元违约金.

第五章其他罚则

第二十九条:工程报验程序方面

1、承包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现行规范、标准合理划分报验范围,除正常报验以外,仍需报验由发包方或监理方特别要求的工序、工艺样板、重点环节(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或监理将书面告知)等.

2、承包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各项措施、制度,认真落实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

3、承包方未进行报验直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将给予停工处理,经核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工程部(监理部)的要求全部返工或专项整改.若承包方连续两次出现未进行报验直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责令承包方立即更换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生产经理,并对该部分工程量不予认可.

4、工程部(监理部)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承包方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如果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且影响工程进度的,承包方应支付违约金.

5、承包方接到工程部(监理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后,应按照具体要求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整改通知回复单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承包方应加大整改力度并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直至整改合格.

6、报验审请表及隐蔽资料不齐全或不规范,工程部(监理部)应不予以验收.

7、部分工序没有进行报验或未按照佳兆业工序指引进行样板验收程序,

已被下道工序隐蔽,下达通知后拒绝整改造成质量失控且继续施工者,将责令停工整改,承包方应支付相应违约金.经检查造成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承担返工整改的一切费用.

8、检测仪器、仪表、测量工具等均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并定期检测,并且提供检测仪器、仪表、测量工具年检报告.

9、未按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或工程测量放线,未经监理核准即进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并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总承包方必须妥善保存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标高或坐标控制点,确保其准确性,并由总承包方按需提供给各分包单位使用,由于基准点破坏或承包方失误造成工程出现高程、坐标错误,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10倍实际损失和潜在损失的违约金.

10、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关键工序、装饰工程等要进行样板先行,方案及样板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

以上工序罚则执行额度为5000元/次.

第六章质量控制

一、土建工程质量管理

1、有关质量、安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必须要闭合,且留有影像资料,检查中每发现一次,承担200元违约金.

2、使用的砂浆、砼、外加剂等无试验配合比即进行施工的,责令返工并每次承担1000元罚款.

3、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资料,质量证明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认可,无证不准进场,违者将材料清除现场,并扣除1000元/次罚款.

4、使用的原材料未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未向监理报验即投入使用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承担2000元罚款.对于未按设计图纸和建设方提出的使用要求采购,购进并使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的,应责令马上拆除并清理出场且进行返工,每发生一次承担2000-5000元罚款.

5、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向监理报验的,责令退场或补报,并每次承担500-5000元罚款.

6、施工中发现偷工减料时,责令改正每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

7、施工中出现质量通病和质量缺陷时,施工单位未及时向监理部和建设单位报告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私自处理的,承担2000~5000元罚款,并立即进场整改,采取补救措施.未按要求进行处理的承担1000~2000元罚款.

8、支护模板时,墙、柱、梁、板等构件根部垃圾清理不干净强行封模,打砼前墙、柱、等构件根部未由砂浆进行封堵的,每发现一处承担500元并要求返工处理.

9、砼模板经拆除后,内墙、柱须标注水平线以及验收标示牌,未标注水平线、验收标示牌的每处扣除500元.

10、承包单位在钢筋制作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有异常,须向监理单位汇报,若隐瞒不报而被监理发现的,每次扣除500元.

11、钢筋制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若有变动,须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未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而擅自变动的,每次扣除500元.

12、钢筋制作前,如需焊接必须做焊接试验,进口钢材须做化学分析.若未做焊接试验的,每次扣除500元并作试验.

13、钢筋绑扎、焊接,需符合规范要求.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而拒绝修改的,除按规定执行外,每个焊点扣除100元,每个绑扎点扣除50元.

14、经检查缺筋、锚固长度不够、保护层厚度不够或尺寸不对而不积极修改的每次扣除200元.

15、马凳筋的布置标准未按图纸、规范、建设单位提供做法要求进行设置的每处扣除1000元.

16、模板经检查发现接缝不严或固定不牢靠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200元.

17、模板经检查标高不符合要求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1000元.

18、砼养护不及时的每天承担200~500元罚款.

19、在砼进场时随车将砼生产厂家资料交监理审核,并且须经监理公司和业主签写砼浇筑令,若未经业主和监理公司签字而浇筑砼,每次扣除3000-5000元.

20、砼浇筑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漏振和振捣不实而引起蜂窝麻面、孔洞、漏筋等现象,每处扣除200元,未经验收私自修补,除应重新剔凿,经监理及甲方查看后,按方案重新修复,每处罚款500元,砼浇筑前未按要求铺设施工通道的每次扣除200元.

21、砼浇筑厚度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超过规范允许偏差,每处扣除500元.

22、施工缝必须按规范进行留置、封堵严禁跑浆,违者每处扣除2000元.

23、不需设置施工缝的,砼必须连续浇筑,杜绝冷缝现象,违者每处扣除500元.

24、模板支设前应将柱根、墙根的砼表面浮浆及松动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若报验后发现有未清除干净的,每处扣除200元,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得施工.如未经检查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承包单位必须无条

件拆除擅自施工的部位,并扣除5000~10000元罚款.

25、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报监理单位,否则每次扣除100元.

26、在砌筑过程中,若砖、加气块未提前润水而干砖上墙或砌筑砂浆强度不够,该部分墙需全部拆除,并扣除1000元/处.

27、在砌筑过程中,未按照图纸设计留置构造柱或漏放构造柱的每发现一次处进行1000元/处的罚款,并要求进行整改;

28、砖、加气块墙砌筑时,若检查发现漏放或少放拉结筋,砂浆不饱满水平缝不直、门口过梁锚固长度不足等其他质量通病而不积极修改的,除整改外,每处扣除500-2000元.

29、室内外粉刷所用的水泥、砂、添加剂原材料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复试,配合比准确.负责每发现一次扣除500-2000元的罚款;

30、室内外粉刷滴水线、室内护角严格按照图纸及发包方要求的节点进行施工;

二、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检验管理

1) 、施工必须遵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有关分规程规范和业主代表的相关要求进行,遵照工程施工工序施工,违者扣除500元/次.

2)、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若设备基础复验未合格便进行设备就位加固,扣除200元/台,并限期整改到满足要求为止.

3)、所有管材、钢材、主要阀门、部件、电焊条等到货后,必须进行材料报验,否则扣除200元/次.

4)、给水、中水、采暖、制冷、热水、消防、空调水等供水系统均按试

压要求,严格作闭水及水压试验,违者扣除500元/次.

5)、阀门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强度及严密性试验,不经实验或实验不合格不准进行安装,违者扣除50元/个.

6)、在管道施工、设备安装时,不允许私自砸梁、凿洞等破坏主体结构的行为,违者扣除500元/次.

7)、设备、管道系统,主控阀门安装前,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违者扣除200元/处,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8)、地热施工必须按规范规定试压,如不试压扣除100元/处,并限期整改达到规范要求为止.

9)、通风和空调管、管件制作,经检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而不积极整改,扣除500元/处,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10)、各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在竣工前出现漏项工程,每项以该工程造价的30%,并限期完成该漏项工程,至到满足要求为止.

11)、排水管道没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做灌水、通水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扣除100元/处,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三、电气安装工程检验管理

1)、各专业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未经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的认可,私自改变图纸进行盲目施工,发现后除令其整改外,并扣除1000元.

2)、设备安装:

a)、配电盘成套柜安装:盘柜安装工程施工应按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并做好安装记录、试验记录,如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必须返工,如没有做好记录,必须补做并扣除500元.

b)、设备验收资料不全除补交外,发现后除另其整改外,扣除1000元.

3)、母线安装(母线排和保护式母线):

a)、母线安装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和保管过程中有无腐蚀和损伤、裂纹等,并做好记录,报送监理.如安装后发现上述情形之一者,扣除300元/处违约金,并令其补救.

b)、母线及其金属构件应按施工规范安装.如发现不按规范施工,且不积极整改者,扣除500元/次.

4)、电缆敷设:

a)、电缆敷设与电缆头制作,应按图纸标注的路径和标高敷设,严格执行施工和验收规范和各项规定,并做好安装记录.如发现不按规范施工且不积极整改者,除限期整改外扣除500元/次.

b)、工程验收时,应交齐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如在验收时缺少必要的文件资料,除应补交外,扣除1000元.

5)、配线工程

a)、明、暗配管应按施工规范的各项标准实施.施工人员认真检查,管线敷设后发现违反规范标准,除限期整改外,根据情节扣除50~300元/处.

b)、预埋管除按规范施工外,应按要求做好隐蔽记录并做好工程报验单提交监理,经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如未报验、检查就隐蔽,扣除500元/次.

c)、管内穿线后必须做绝缘电阻测试并做好记录,报监理验核,否则不准安装,扣除500元.

6)、桥架安装

a)、桥架进场后,应通知监理、业主对桥架进行外观检查,未经监理验核,不准安装.违者扣除500元违约金.

b)、桥架安装必须按施工设计图纸标注标高和路径施工,如因与其它专

业有冲突时,需通知业主专业负责人,设计院和监理确定方案后,接到技术联系单方可施工.如发现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纸安装,扣除500元违约金.并令其调整.

7)、开关和插座安装

开关插座位置及标高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评定标准.如超出标准,且不积极整改者,视数量和程度扣除50~500元/处,并令其调整.

8)、电梯电气装置安装

a)、在电梯安装前提交各种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业主和监理确认后,方可安装.未经确认即行安装,扣除1000元.

b)、电梯进场后业主、供货单位、监理及安装施工单位共同安装箱明细单开箱检查,四方认定无误,方可安装.不按上述程序办理即开始安装,扣除1000元.

9)、电梯安装施工必须有当地劳动部门批准的资质证明,没有资质证明的单位,不准进场施工安装.

10)、动力箱、照明配电箱:动力、照明箱应按设计图纸安装.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纸和规范安装,发现后通知整改而不彻底者,扣除500元/个.

四、内外装饰工程检验管理

1)、装饰材料实行报送“封样”制度,进场材料必须符合“封样”产品的质量标准,否则不得使用并扣除1000元;

2)、内外墙装饰材料报验、工程报验不及时每次扣除2000元.

3)、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业主的要求进行施工,违反验评标准施工不积极整改的扣除200元/处.

五、防水和保温隔热施工管理

1)、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材料规范的要求,进场时必须报监理验核并附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否则不得使用并扣除1000元;

2)、防水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队伍必须是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中对其基层处理、搭接、边角处理、管根和泛水等细部处理、防水厚度等要认真细致,防水完成后要按照要求进行蓄水试验,每道工序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核查,若经监理公司检查附加层未施工的或每发现一处质量问题,扣除500元/处.

3)、保温隔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材料进场必须报监理验核并附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否则不得使用并扣除500元;

4)、外墙保温、屋面隔热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规范(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中对基层交验、拼接、粘贴、锚固、加强网布设置、聚合物砂浆施工、门窗缝隙的发泡和打胶等要认真细致进行,每道工序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核查,若经监理公司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原材料复试未做的每项扣除1000元/罚款.

六、工程内业资料管理

1)、施工过程中各类内页资料如工程档案、安全内业、工程签证资料、工程日志、影像资料等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必须按照甲方、监理和相关档案编制要求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分盒保存,按时报送有关部门,违反上述规定的扣除500元/次;经业主、监理检查不到位,除限期整改外扣除200元/次.

2)、施工总包单位资质、人员资质未向监理报验的乙分包单位未经监理部资质审查合格进场开始施工,责令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要求其退场或限时补报,每发现一次总包方承担违约金1000~2000元.

第三十条:进度控制

1、周计划每周一下午上报,施工月报每月25日上报,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或内容不全或前后计划不符合,承担100~500元罚款.

2、严格执行已经上报且经过监理、业主代表审核同意的进度计划,对于进度不执行建设单位总进度,对后续工作产生影响的,扣罚1000元/.

3、按总进度计划各单位制定周作业计划,连续两周未完成周计划,影响到总工期时,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4、因劳动人员组织不力,工程材料以及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等组织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对其它施工单位的进度造成影响,扣罚1000元/次.

5、必须按建设单位统一部署,确保外协单位及时进场,提供合理的工作面,对故意不执行建设单位要求的单位扣罚2000元.

第三十一条:投资控制

工程量变更签证:当出现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变更时,施工方必须按照甲方签证流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办理,否则监理部将不予办理相关签证.

第三十二条:合同管理

1、设计变更、洽商

所有工程变更必须证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后,办理设计变更、洽商手续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鉴认生效后方可实施.否则相应工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返修或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负责,并承担违约金2000元.

2、索赔管理

当出现合同约定的索赔事件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后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办理相关签证,否则监理将不再办理相关签证.

3、延期管理

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情况需要申请工期顺延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发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办理相关签证,否则监理部将不办理相关签证.

第七章项目管理罚则

1、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不按照安全方案施工者,视情况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

2、特殊工种要执证上岗,且在开工前将上岗证交监理审核并提供复印件备查,无证上岗操作者,每发现一次进行200~500元的罚款.

3、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论铺板、架宽、立杆间距或大小横杆间距、未按照要求搭设扫地杆的,发现一处,承担违约金200~500元.

4、未及时随楼层挂安全网或安全网挂设不合格时,每发现一处承担违约金100~1000元.

5、不得任意从高空向下抛掷物料或建筑垃圾,一经发现每次承担违约金2000元.

6、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脚手架的基本构件、吊蓝的配重,否则一经发现每次承担1000元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7、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若发现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当日整改并承担200~500元罚款.

8、认真执行主管部门颁发的现场文明施工规定,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做好三宝四口防护,对于施工人员习惯性违规(如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安全带;施工现场穿拖鞋等),戴安全帽、安全带;施工现场穿拖

鞋发现一人次承担100元罚款.大小便(大小便以遗迹为准)发现一人次承担1000元罚款.

9、“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承担违约金100-500元;每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并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承担违约金200元;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每查出一项不完好,承担违约金100-1000元;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处承担违约金200元.

10、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教育,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承担100~500元罚款.

11、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准上岗,违者扣除500元/工种违约金.

12、各种机械设备未及时报验,塔吊、吊蓝等需检测的设备未检测即投入使用的,视情况承担500~2000元罚款.

19、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所负责施工区段的现场卫生以及因施工造成的责任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必须做到随干随清,日干日清,违者扣除100元/处罚款.

20、楼内建筑各单位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准从楼上直接向楼下抛扔石块垃圾等,每天收工前将楼内的垃圾统一收集并运到楼外指定堆放地点,违者扣除除1000元/罚款.

21、安全网架设符合统一要求和规范要求,违者扣除200元/处.

2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承包单位要设置门卫,工地门卫应悬挂相关制度,人员统一着装,不允许闲杂人员随便进入工地,外来人员出入现场要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目标完成,使工程安全始终保持受控状态,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对今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要求 第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公司存档。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公司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第八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的预测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全监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所有接引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安全监察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钢丝绳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起吊重物时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第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要求,对安全措施、组织措施不完备或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等条件下,不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及考核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条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 新版) 1.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企业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

材料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制度

豪斯建工 工 程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安全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制度,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工种及施工人员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彼此应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对于出现打架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处罚,原则上处以100元内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00元内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二、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变相的进行赌博活动,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给以500元以内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三、本工地内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四、施工现场内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五、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六、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

防护设施者,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 八、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 九、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十、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十一、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十二、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值班电工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 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二、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三、穿拖鞋,赤脚操作者。 四、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 五、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 六、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提高企业声誉,提高施工人员素质,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对施工现场管理中所涉及到的主要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标准。有关人员必须根据本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检验自己的工作。 (二)、细则 一、现场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1、维护企业的声誉,树立企业的形象,创建企业品牌。 2、严禁衣着不整,穿拖鞋作业。 3、文明施工,工作中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打架。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 5、私人物品要收拾整齐,集中放置。 6、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在施工现场(除业主要求现场保留值班人员或项目具备独立的生活区并业主同意外)。 7、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问题,施工责任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反映给公司,由上级进行解决。 8、施工现场每天下班以前,必须进行清洁、整理,物料码放整齐,废料及时清理,保证现场卫生整洁,作业面宽敞。提倡落手清,杜绝隔夜垃圾预留现场。 9、施工现场的卫生间、厨房间不得有残渣、剩菜以及其他生活垃圾,严禁将残渣剩菜级杂物倒入坐便器及下水管道。 10、未经现场管理或业主驻场监理许可,不得变更施工内容及施工工序。 11、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与业主签字确认的合同文本一致(含预算清单表),如有变更应不低于同等材料的 品质,并由业主签字确认。 二、安全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或设立独立吸烟区)。 2、易燃物品如油漆类、胶类、稀释剂类等溶剂类,容器要盖严。设专门存放区域,并由专人管理。 3、施工用临时配电设施严禁一闸多机,严格强化配套插头插座意识。 4、电动机具操作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5、任何电动机具使用中严禁以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 6、木工作业时留下锯沫等易燃物要随时清理,严禁现场无序堆放,强化垃圾袋装化管理。对临时堆放点材料或垃圾,要做到随走随清,防止随风飘散。 7、责任专人管理房间钥匙,负责对无人和风雪的门窗关闭检查。 8、严禁电工在通电情况下单人作业。 9、脚手架搭设严格按规范要求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10、对装饰装修中需要施工的拆除、砼体、水电改造、瓦工铺贴、轻钢龙骨吊顶、全家找平、涂料滚刷、油漆喷涂、墙纸黏贴、木制品现场制作等工艺,必须要结合材料特性及气候、季节、结构负载等条件,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及时调整合理的工艺流程,杜绝不合理的违规现象。 三、撤场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现对生产中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 须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护 设施及架设机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 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三、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实施监督管 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四、项目经理部在采购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要求销售单位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 明及下列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五、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正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 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六、防护服(工作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1、强烈辐射热的或者有灼伤危险的作业人员; 2、有刺激、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人员; 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人员; 4、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在特别肮脏环境作业的人员。 九、防寒服应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人员使用。 十、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人员使用;绝缘手套应当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使用;胶手套应当发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一、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火或防腐蚀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十二、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伤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三、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工作帽和草帽。 十四、防护用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以及比较脏和一些重体力劳动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五、防护面具应当发给面部有烧灼危险和喷砂伤害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毒面具应当发给有吸入毒气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防尘口罩应当发给从事粉尘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护眼镜应当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六、安全带应当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七、雨衣应当发给需要在露天、野外冒雨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

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2010年05月目录2目录总则 4 一、管理组织 4 1、施工现场分三级管理机构 4 2、各级管理基本架构 4 3、管理机构的职责 4 1)工程项目部 4 2)工程监理部 4 3)单位施工项目部 5 二、现场管理办法 5 1、施工进度管理 5 2、施工质量管理 6 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7 三、工作流程8 1.1.三通一平8 1.2.水文地质勘测9 1.3.项目开工准备9 1.4.项目开工技术准备9 1.5.项目开工9 1.6.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10 1.7.主体施工10 1.8.工程进度控制10 1.9.工程质量控制10 1.10.工程成本控制10 1.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0 1.12.分包商及供应商管理10 1.13.园区配套及景观工程10 1.14.工程竣工验收10 附件:11 《土方开挖验收管理流程》11 《地下防水卷材验收管理流程》13 《钢筋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15 《模板工程验收管理流程》17 《混凝土工程验收管理流程》20 《楼地面工程(水泥砂浆楼地面)验收管理流程》23 《楼地面工程(板材楼地面)验收管理流程》 26 《外墙涂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28 《铁艺工程(栏杆、百叶)验收管理流程》 31 《油漆涂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3 《干挂石材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5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8 《屋面工程验收管理流程》42 《铝合金门窗验收管理流程》46 《塑钢门窗验收管理流程》49 《砌体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1 《抹灰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5 《外墙面砖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8 《土方回填工程验收管理制度》61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验收管理流程》63 《电梯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1 《建筑给水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4 《建筑排水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8 《建筑消防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82 《建筑采暖工程验收管理流程》86 《建筑燃气工程验收管理流程》90 《景观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及制度》94 一、施工前期准备94 二、进度控制94 三、质量控制94 四、操作过程95 五、施工工序控制95 5.1.基层95 5.2.垫层97 5.3.侧、缘石99 5.4.铺装、面层100 5.5.铁艺及不锈钢102 5. 6.砖砌体105 5. 7.绿化106 总则为更好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充分加强工人新村第一小学综合教学楼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树立企业形象,展示企业风貌,保证该工程按照既定的目标顺利完成,经我监理部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该工程特点;(1)现浇砼坡屋面;(2)水磨石地面;(3)施工工期短;(4)工程质量要求严格;(5)施工场地狭窄;(6)涉及专业多(有土建、给排水、强弱电等);(7)设计及施工要求与以前相比有大幅度提高;(8)对现场参与管理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特点,河南大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施工和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对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实施监控,为确保预定目标的顺利实现,组成了强有力的施工管理体系。(施工质量管理体系附后) 二、施工管理: 为实现本工程预期的管理目标,项目部针对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个方面都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始终积极贯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过程控制的方针,严格树立全民行动意识,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一)工期控制: 本工程定于2006年4月6日正式开工,2006年11月30日竣

工交验。为了加快施工进度,本工程组织技术力量强,设备到位,势力雄厚,整体素质较高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队要严格按照监理及甲方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围墙、临时房搭设、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的敷设、场地内砼地坪的清除以及文物勘探、防空洞处理和土壤的氡浓度检测,待检测完之后立即投入到正式施工当中,要求施工队每周三下午例会要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周进度计划,下次例会书面形式汇报上周完成情况并附以必要的施工进度情况说明;每月25号前上报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进度计划,并由甲方及监理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对严重滞后的施工队伍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总体工期目标的实现。 (二)质量控制: 该工程为工人新村第一小学教师办公、学生学习的场所,整个施工全过程要完全按照新版本施工规范及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控制、落实,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质量保证措施: 1、成立以甲方代表为组长,总监、项目经理任副组长,监理部成员、项目主要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为组员的质量检查小组,每月组织甲方、监理及施工队进行质量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按评分办法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2、严格执行ISO9002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始终处于稳定有序的可控状态。 3、加强工程质量宣传教育,将质量保证作为企业的中心来抓,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 “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 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 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 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 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 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 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 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 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1.1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顺利有序地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美誉度,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项目工地的所有参建单位,是本项目工程现场管理的行为规范,现场所有参建单位及工作人员都应执行本制度。 1.3 本制度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参建单位除应遵循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标准。 1.4 参建各方主体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推进建设工程的科学化管理。 1.5 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是其负责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1.6 各参建方应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现场工程部的指导和监督。 1.7 本制度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1.8 各参建单位未执行本制度者,甲方有权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以书面形式为准。 1.9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10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监理例会确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1一般规定 2.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施工方案,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措施审查备案手续。 2.1.2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没有保证体系和目标责任而盲目施工者罚款500元。2.1.3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生产的罚款200元,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者罚款100元/每次。, 2.1.4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施工者罚款200元。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 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第十四条在所选定的在劳务协作方无法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调配需求时,在劳务协作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后,临时调用人应另想他法或采用其他方案,不得无故刁难劳务协作方。

通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与办法

通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交换、电源专业 由于通信机房是通信公司安全要害重点保卫部位,为确保通信机房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通信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工程项目相关入场手续,并确保每位参建人员熟知、遵守、执行机房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的管理。 针对以上规定,我施工处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工程开工前,由片区主管和施工队长汇同现场工程监理人员及厂家督导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初步确定区域位置,进行区域标示工作(作业区、材料区、工具区、废料区、余料区、工程项目施工公告区、图纸贴区,金属切割区) 2、区域设置原则 1)、.基本原则 各区域的设定必须在摄像监控的围,根据现场空间的情况,各区域可设置在一起也可独立设置,同一类型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分成若干个子区域(如材料区:可发根据项目合同清单设备数量、类型,由一个材料区或分布不同位置的几个材料区组成)。 同时应避免区域色设定遮挡以下设施:

a)机房其它在网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b)机房主通道; c)硬件设施; ·线井、DDF/ODF等配套设施; ·UPS插座、市电插座; ·电池、配电箱、电源设备、配电柜等电力设备; ·维护区域及设备; ·监控设施; d)安全设施: ·消防器材(灭火气体释放口、灭火器、报警按钮、应急灯等);·消防指引标识(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逃生指引、消防器材指引等); ·消防通道; e)其他: ·图纸贴区、储物柜等; ·不能占用机房固定存放区域。 2)、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由于场地所限,不能避开线井、市电插座、UPS插座等位置时,必须按以下原则办理: a)存放区域和线井、DDF/ODF架、市电插座、UPS插座等设施之间设立安全通道,宽度要求不低于80cm; b)确定在材料存放期间不会使用插座时,可以用堵头或绝缘胶带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

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该项目部的工程顺利竣工,各施工班组要严格按图纸设计 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望各施工班组严格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膀进入施工 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工地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违反一次,罚款 100元。 3.未经项目部允许,私自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每次罚款100元。 4.严禁高空抛扔材料、工具、砂石、建筑垃圾等一切物品,每发现 一次,罚款500元。如造成伤人等严重后果,由施工班组及肇事者 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项目部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及其它连带责任。 5.饮酒禁止上班,如发现饮酒进入施工现场者,对该班组罚款2000元,下次再违反该条规定,加倍处罚。 6.工地严禁打架、斗殴、吵架、拌嘴,每发现一次,对双方各处罚5000元,罚款直接扣该施工队工程款,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者,项目部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由施工队及肇事双 方承担一切后果,送当地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 7.对监理、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者,每次 罚款500元。 8.不按要求搭设安全防护措施或不搭设,每次罚款200元。

9.电梯井防护不按要求搭设及搭设不及时,每次罚款1000元。 10.现场不得私拉乱扯电线,发现有违规者,电线没收,罚款100元。 11.现场危险区域应有警示标志,夜间有照明示警,不按要求示警, 罚款100元。 12.施工现场禁止大小便,如发现该楼号里有大小便者,对该楼号施 工队罚款1000元,并将该楼号里的大小便清理干净,如再次发现, 加倍处罚。 13.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禁止私自移动,否则罚款1000元。 14.同楼号的砼试块,严禁移动或用作它用,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元。 15.安全网未备案,未经监理检查,罚款500元。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罚款1000元。 17.固定用电机械设备无接地保护的,每次罚款1000元。 18.固定用电机械设备无固定基座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施工机具旁未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标识牌的,罚款200元。 20.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或电源线有接头的,罚款1000元。 21.砼振动棒操作人员未采取绝缘保护措施的,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22.钢材、构配件、机具、砂石未按现在平面图布置的,每次处罚 500元。 23.密目式安全网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24.脚手架未经验收办理验收手续的,每次处罚500元。 25.脚手架在每一层应设挡板。 26.脚手架下,附件的人行通道无安全防护棚的,每次处罚3000元。 27.施工现场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禁止未设置警示标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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