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04]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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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正文:----------------------------------------------------------------------------------------------------------------------------------------------------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04]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指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协会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转发各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引言第一条为指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规范企业价值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所称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企业价值评估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企业价值评估方面的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企业价值评估业务。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

1资产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XX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XX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评估行业为XX战略实施提供服务,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及XX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的财产权益。
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资产的财产权益。
第三条本指南所称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第四条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南。
第五条资产评估涉及的经济行为通常包括交X(转让或许可使用)、出资、财务报告、涉税、质押、诉讼等。
资产评估师执行以出资、财务报告、涉税、质押和诉讼经济等行为的资产评估业务,在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与使用除应当遵守本指南相应经济行为的特殊要求外,还应当遵守本指南第三章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资产评估师执行与资产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南。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持有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第八条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具备资产评估的相关专业知识及评估经验,具有从事资产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资产评估师应当关注资产评估业务的复杂性,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慎考虑是否有能力承接资产评估业务。
第十条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避免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大影响的疏漏。
第十一条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第十二条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充分考虑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恰当选择价值类型.第十三条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在充分获取相关信息的同时,对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应进行甄别和XX,对不同渠道获得的信息进行对比和查验,以分析信息的合理性.第十四条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并考虑其与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的相关性.评定估算过程中相关参数的取值应当与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保持一致。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5.25•【文号】国资发规划[2005]92号•【施行日期】2005.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5]92号)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中央企业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推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我委组织编制了《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指南》是中央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中央企业可根据《工作指南》的要求,编制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对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可有所侧重和取舍。
二、《工作指南》适用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后评价,对于股权投资、资产并购、证券、期货等其他类型的投资项目,仅供参考。
三、企业是投资主体,也是后评价工作的主体。
各中央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有目的地选取一定数量的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要加强投资项目后评价信息和成果的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实现后评价工作的目的。
四、中央企业的后评价工作由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具体负责指导、管理。
我委每年将选择少数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组织实施后评价,督促检查中央企业后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后评价工作的开展,及时反馈后评价工作信息和成果,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附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一、总则(一)为加强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赋予国资委的职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证券业务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证券业务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指导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证券业务中使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进一步规范收益法的运用,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对企业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证券业务,是指《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中所称的证券业务,即涉及各类已发行或者拟发行证券的企业的各类资产评估业务,以及涉及证券及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资产评估业务。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企业价值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者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等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第五条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第二章业务承接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在承接业务前,应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在满足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控制等要求后,才可以承接相关资产评估业务。
第七条项目独立性评价一般包含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价、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独立性评估、外聘专家独立性评价。
(一)评估机构与评估对象、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二)拟承做项目的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三)拟聘请的专家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规定以及流程

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规定及流程一、涉及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法规1、新《公司法》相关规定新《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受比例的限制约束,亦即股东可以全部用无形资产出资成立新公司,而且是作为注册资本的实缴而不是认缴。
新《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新《公司法》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
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

第08讲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第五节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知识点: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概述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介绍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概述(一)资产评估准则简介资产评估准则是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行为标准,是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评价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的重要尺度,是评估报告使用人理解资产评估结论的重要依据。
资产评估准则是指财政部制定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发展(三)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机制1.制定主体财政部作为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作为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负责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2.咨询组织财政部组织成立了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了资产评估准则技术委员会。
两个委员会的委员都来自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资产评估服务领域监管部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资产评估执业界、企业界和科研院校。
两个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①审议拟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②对准则的体系、体例、结构、立项等提供咨询意见;③对资产评估准则涉及的重大或专业性问题提供咨询意见;④对资产评估准则的具体实施提供咨询意见;⑤组织资产评估准则相关专题研究;⑥推动资产评估准则国际交流等。
3.制定程序协会对准则制定程序作出了规定。
基本准则报财政部审定后,由财政部发布。
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由协会发布。
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过程:①立项②起草③公开征求意见④审议⑤发布4.更新机制协会在财政部的指导下,结合执业需求和监管需求,及时制定新的资产评估准则项目,对已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不定期进行修订。
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介绍(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框架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是财政部依据《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共同遵循的基本规范。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附件8: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为满足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需要,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中评协在财政部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组织起草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指南》”或“本指南”)。
为便于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相关部门、人士全面理解《报告指南》,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报告指南》的必要性2007年11月,中评协发布8项新准则,其中《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是评估报告的最基本的要求,适用于所有评估目的、资产类别评估业务。
为了适应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核评估报告的要求,需要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制定相应的规范。
2008年11月中评协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仅适用于一般企业,金融企业与一般企业在会计报表格式及经营方式上均有很大不同,制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对于完善准则体系、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提高执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的指导思想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起草过程中,遵循了以下指导思想:1.恰当定位,相互协调根据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规划,业务性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四个层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关系到国有资产权益,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不可能脱离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管理。
本指南以备案核准为目的,定位为评估指南。
为保证准则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报告指南需要与已经发布的准则和正在起草的其他准则项目在逻辑、体例等方面实现相互协调。
2.增强针对性,突出可操作性在充分总结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和管理实践的基础上,使指南便于评估师操作,便于评估报告审核人员审核。
指南在评估报告准则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提出了细化要求;在评估报告准则主要规范要素的基础上,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格式提出要求。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附件一: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不涉及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条评估报告包括标题及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专用说明材料。
其中,专用说明材料仅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备案和核准评估项目使用。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能够全面了解评估项目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第二章标题及文号、声明和摘要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含有“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报告”字样。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文件序号。
第八条评估报告声明应当反映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评估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评估报告声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真实的。
我们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以及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了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二)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或者有已载明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或者有已载明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或者未)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2023年资产评估师之资产评估基础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
2023年资产评估师之资产评估基础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职责的是()。
A.制定会员自律管理办法B.制定评估基本准则C.建立后续教育培训体系D.保障会员依法开展业务,委会会员合法权益【答案】 B2、2019年修订后发布的《国际评估准则》,增加了()。
A.IVS104——价值类型B.IVS220——非金融负债C.IVS105——评估途径和方法D.IVS410——开发性不动产【答案】 B3、商品的社会属性是指()。
A.价值B.使用价值C.内在价值D.未来价值【答案】 A4、多西环素可引起A.过敏性休克B.二重感染C.耳毒性D.肾结晶E.灰婴综合征【答案】 B5、()应当整理归集的评估档案包括工作底稿.评估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
A.资产评估专业人员B.资产评估机构C.注会会计师D.审计师【答案】 A6、下列关于资产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资产的边界应当以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为依据B.资产的产权是与所有权相关的权利束C.资产的产权通常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D.资产只能以所有权作为界定依据【答案】 D7、某资产于2020年8月进行评估,其参照物资产在2020年3月的价格为200万元,该类资产2020年3月至8月的环比价格变动指数分别为2.6%、3.5%、4.3%、5.6%、6.8%,则资产2020年8月的评估价值是()。
A.255.6万元B.249.8万元C.259.4万元D.245.6万元【答案】 B8、下列关于价值类型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资产减值测试中的在用价值是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B.投资价值中所指的特定市场参与者的特征之一,表现为其所拥有的资产与标的资产之间存在特定协同效应C.当评估对象面临强制性快速变现时应当采用清算价值D.因国家能源环保等产业政策需要整体报废的机器设备一般选用残余价值【答案】 A9、《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首次挂牌价格()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中评协〔2009〕164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文件中评协〔2009〕1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等三个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完善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起草了《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征求意见稿)、《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将三个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地方协会认真贯彻执行《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
请将书面意见于2009年10月31日前反馈我会专业标准部。
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陈明海李哲联系电话:(010)88191734、88191795传真:(010)88191795电子邮箱:biaozhun@附件:1.《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征求意见稿)2.关于《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3.《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4.关于《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5.《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6.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附件1: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规范珠宝首饰价值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珠宝首饰,是指珠宝玉石和/或贵金属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
其中贵金属不包括未经提炼的矿石。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珠宝首饰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对珠宝首饰进行鉴定分级的基础上,对珠宝首饰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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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的
起草说明
附件 4:
关于《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规范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组织起草了《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便于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关部门及各方人士全面理解《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必要性(一)提高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执业质量的现实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所涉及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价值需要进行评估。
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 2009 年 3 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强调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进行资产评估,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投资人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明确了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作价的主体,要求中评协加强行业自律和专业指导工作,以提高资产评估的执业质量、行业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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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制定相关准则,加强对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业务的规范和指导,是提高评估执业质量的重要保障。
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有别于其他目的的评估业务,对评估师的执业要求、关注重点、评估处理原则、报告披露事项等方面有其特殊之处。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社会各界对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的需求也呈迅速上升趋势。
随着评估实践的不断发展,制定《以出资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指南》,对促进以出资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提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亦已成为行业内外的共识。
(二)对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业务进行监管的迫切要求实践中,评估对象无论是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还是股权、资产及负债,均存在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评估结论确定问题。
由于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多样性及其对公司或企业未来发展具有的重要影响,加强对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的管理尤为重要。
制定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的《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可以为以出资为目的评估业务监管工作提供依据,有利于加强对以出资为目的评估业务的监管。
(三)防范执业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我国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公司得以持续经营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其有与注册资本相适应的充足资产。
为此,《公司法》明确规定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
---------------------------------------------------------------最新资料推荐------------------------------------------------------ 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均可能使公司成为空壳,一旦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债权人要求主张权利,执行公司财产时没有有价值的财产可供执行,债权即落空。
由此可见,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结论直接关系到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市场交易主体的交易安全。
《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出台,在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评估执业行为的基础上,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明确执业责任,履行执业义务提供了重要依据,不仅起到合理防范执业风险的作用,还有利于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起草的指导思想本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遵循了以下指导思想:
(一)定位准确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
其中,基本准则是准则体系的基础,《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在指南制定过程中,始终以基本准则为导向,在基本概念、基本术语上与基本准则保持一致,并立足准则体系框架,注重与基本准则、已颁布的其他评估准则的相互衔接。
(二)突出原则性及可操作性、充分考虑相关各方的需求如何有效地协调好操作性和原则性问题,并兼顾相关各方的需求,是本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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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在充分总结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业务特点及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侧重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关注的重点和评估处理原则等方面加以规范和指导,明确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义务,对关注出资资产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给出具体指导。
三、起草过程 2008 年初,中评协成立《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项目组。
项目组由国家工商总局、科研单位、中评协和评估机构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在起草过程中,项目组多次召开项目研讨会,在融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几易其稿,最终形成本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征求意见稿分总则、基本要求、评估要求、披露要求和附则五个部分。
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包括:
指南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定义、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内容、适用范围。
第二章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评估机构的资格、执业目的、相关义务、胜任能力、应当关注的基本事项,评估假设,评估师与相关各方的责任。
第三章评估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评估对象、关注重点、价值类型、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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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披露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评估报告出具的基本要求,反映出资资产特点的披露和具体要求、期后事项要求。
第五章附则规定指南的实施时间。
五、重要事项说明(一)关于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定义本征求意见稿针对评估实践中面临的实际情况,对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定义和类型做出了规定,旨在通过指南的规范,使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相关当事人明确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与其他目的评估之间的本质区别。
除以公司登记为目的外,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设立登记的企业还存在非公司法人类型,在其非货币出资涉及的资产评估业务中应当采用相同的执业标准,即同样适用本指南规定。
公司登记设立时经常涉及以货币出资的投资者与非货币出资的投资者确定对价问题,以及新公司验资后的会计处理问题等,这些相关评估业务虽然均与公司登记设立有关,但是与非货币出资本身存在本质区别,不适用本指南的相关规定。
《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46 号)首次提出在验资或申请工商登记时,验资机构或投资人发现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与评估基准日时的资产状态、使用方式、市场环境等方面发生显著变化,或者由于评估假设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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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评估。
目前,此类资产评估业务虽尚不多见,但该规定适应新的经济形势需要,有效地解决了实践中的困惑。
(二)关于评估对象我国对非货币出资的规定相对比较宽泛,《公司法》没有禁止的非货币财产均可以出资。
实践中已不乏股权、债权、林权、矿业权、公路经营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个案。
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时,通常以其全部或部分资产作价出资,而债务由新公司承担。
征求意见稿中参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释义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充分总结评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对象进行了归纳,对评估对象的合法性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重点进行了总结和要求。
期望通过指南的规范,使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当事人在确定评估对象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其内涵,明确其责任和义务。
(三)关于评估要求为保证与基本准则、已颁布的其他评估准则和正在制定的相关评估准则之间的相互衔接,同时体现本指南的特点和可操作性,征求意见稿结合评估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及典型案例,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要求、重点关注事项、评估处理原则以及选择资产评估方法时需要考虑的问题等进行了总结和提炼。
对于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单项出资的
---------------------------------------------------------------最新资料推荐------------------------------------------------------ 资产评估应执行已颁布的各项评估准则,征求意见稿仅强调了将其作为出资资产进行评估时应当特别关注的问题,譬如评估对象可使用期限对其价值的影响、机器设备移位或者改变用途时对其价值产生的影响、单独出资的实物资产与作为要素资产的实物资产的区别及评估值是否含税等;针对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个案中存在的盲目预测问题,征求意见稿重申了收益预测的基本要求。
企业重组改制以资产与负债出资的评估业务本身存在特殊性,也会涉及较复杂的法律问题以及与各中介机构的协调问题。
为此,征求意见稿归纳总结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应当关注的问题、注意事项,以及引用其他专业评估报告应关注的问题等。
(四)关于披露要求本征求意见稿对评估报告的披露要求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要求基本一致,征求意见稿仅就出资资产的特点部分做出了规范要求。
这体现了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定位,使本指南与其他准则要求相衔接。
同时,也突出了对以出资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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