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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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XX镇地处云南省最大的坝子-陆良坝子西部,陆良县中部,位于东经103°36′14″-103°43′10″,北纬24°58′57″-25°6′52″之间,东西最大横距11.7公里,南北最大纵距15公里,国土面积83.17平方公里,东邻三岔河镇、华侨农场,南连XX镇、马街镇,西连小百户镇、北接板桥镇、芳华镇,是陆良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全境地形平坦,从南到北略呈长方形,西部为起伏不大的丘陵区,东部为地势平坦的坝区,南北部地形变化不大,境内海拔最高点为1921.6米,最低点为1831.1米,一般海拔在1834-1900米之间。境内河流均属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南盘江及其支流,主要河流有:南盘江,向南流经中纪、盘新、茶花、大泼、菜园、四河、东门、阎芳桥、真理、窑上10个居委会,境内全长18.2公里;阎芳河,向西流经四河、阎芳桥、窑上3个居委会,境内全长3.7公里,是我镇主要的灌溉和排洪河流。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8316.5公顷,其中农用地5709.1公顷,建设用地2237.7公顷,其他用地369.8公顷。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1、耕地所占比重较大,2005年全镇耕地面积为3069.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6.90%。

2、耕地后备资源匮乏。XX镇地处平原地区,农业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程度高,全镇其他用地面积为369.8公顷,适宜开发成耕地的很少。

3、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相对粗放,整治潜力大。全镇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74.8平方米/人,且部分村庄用地分布较为零散,具有一定的整治潜力。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我镇地处陆良坝区,既是全县,乃至全省的重要的农业乡镇,又是陆良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人多地少,人口密度较大,土地后备资源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人地矛盾日益突出,一是人口数量和耕地数量的矛盾突出。全镇现有的人口103827人,土地总面积8316.5公顷,人均占地0.08公顷,人口密度1247人∕平方公里,现有耕地3069.0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6.90%,人均0.03公顷,远低于全国,乃至全县的平均水平。同时全镇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高达95.51%,而建设用地逐年增加,人均占有地尤其是人均耕地逐年减少,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二是人口分布与耕地分布的矛盾突出。我镇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东部的平坝区,而人口也主要分布在东部平坝区,非农建设用地占用相当一部分良田好地,而新开发的耕地在质量上难以与之保持平衡,这使我镇人地之间的矛盾进一步突出,耕地人口承载力进一步的超载。

3、我镇的土地利用率较高达95.51%,但已利用的土地集约化程度和产出率较低,在耕地上,一是中低产田就占耕地的42.0%;二是耕地种植的品种单一,产值不高;三是地块分散,小农式耕地,投入较多,收获较小,不能形成规模化的生产,生产力水平较低。在林地中,不仅面积较少分布较散,而且品种单一,不仅造成林地产值不大,而且影响森林整体功能的发挥。在园地中,尤其是果园,一是分布零散,土地条件较差,不利于规模经营和科学管理;二是老果园的更新复种工作没有跟上,造成果实品质下降,单产不高;三是技术落后,经营粗放,影响园地的经济效益的发挥。在城镇、农村居民及工矿用地利用上不够充分合理,一是单层建筑占比重较大,容积率小,三是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现象较多。工矿业用地浪费,耕地保护和废弃地开发复垦利用不足。

4、水土流失,环境恶化

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开荒现象日益突出,造成我镇森林面积的锐减,植被条件恶化,裸露地面增加,水土流失面积增大,削弱了森林涵养水分的功能,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我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也造成了农业的综合效益有所减少。

二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城镇和工矿附近的土地污染面积有所扩大,一些污染环境的工矿多无环境保护措施和“三废”治理措施,城镇生活污水缺乏基本的净化处理,大量工业、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或通过灌溉渠道排入农田,使地表水、地下水受到污染,耕地面积下降,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日趋恶化。

5、土地管理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产的观念淡漠,对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稀缺的认识不足,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土地利用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宏观控制,管理上缺乏行政以外的经济、法律监督和执行手段,致使毁林开荒,乱占滥用的现象时有出现,影响了土地的综合利用和生产率的提高,造成了资产进一步的流失,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既是资源管理,又是重要的资产管理,是现在和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面临的一项紧迫工作,需要大力加强和配套,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四、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XX镇位于陆良县中部,陆良坝子西部,主要依托曲陆高速公路和G324、G326线的交通、南盘江与阎芳河两大灌溉和排洪河流优势,以新型工业、特色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旅游服务和居住为主要职能。规划期内将陆良县城建设成为滇中经济圈、珠江源城市群、大昆明经济圈中的“云南一流城市”和“曲靖南部区域中心城市”。

五、主要用地安排

根据《陆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的有关要求,结合XX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坚持“两保一高”和“协调发展,吃饭、建设、生态并重”的原则,以最大限度满足各业用地需求为出发点,对镇域土地利用在空间和发展时序上进行科学合理地安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落实。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围绕守住现有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2、耕地布局

a、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

按照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末期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747.0公顷,把此目标下达到各居委会,建立镇、村(居)、组、户四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保护责任,确保耕地目标的落实。按县级规划下达给XX镇的耕地指标,结合XX 镇实际,把指标分配到各个居委会。

b、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镇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要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2006—2010年全镇建设占用耕地不得突破下达指标124.9公顷,2006—2020年全镇建设占用耕地不得突破下达指标330公顷。

c、多源头控制耕地流失

按照国家要求,规划期内不再安排生态退耕;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将灾毁耕地数量降到最低。

3、基本农田规划布局

2005年XX镇基本农田2213.5公顷,根据县级规划下达给XX镇的基本农田指标1300公顷。

4.2建设项目用地规模

4、集镇建设用地

XX镇作为县城所在地,要以曲陆高速公路、G326过境公路和南盘江形成3条主要绿色景观轴为依托,建成以新型工业、特色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旅游服务和居住为主,以建材生产为辅的综合性发展集镇。2005年XX镇建制镇用地总规模达664.8公顷,到2020年建制镇用地总规模达1243.9公顷。

5、村镇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遵循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贯彻节约集约用地、有利于人民生活、改善农村面貌的基本原则,结合村庄分布现状,全镇规划确定15个中心村(居委会),中心村(居委会)建设区主要用于村庄村民住宅、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并通过土地整理,将村庄

内零散分布的散居点向村庄聚居点建设区集中。

6、基础设施用地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市场条件。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农户和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文明程度。

规划期内主要是青山水库、青山公园、南盘江的绿化带整治开发;国道324水管网改造等工程。

7、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以保护为前提合理规划布局,从源头上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适宜适度开发,避免造成生态破坏;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在开发的同时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8、土地生态规划要求

规划编制中,以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为前提,根据规划目标统筹安排耕地、园地、林地、水域、部分其它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开发利用,稳定镇域范围内基础性生态用地的规模与结构比例;因地制宜地发挥耕地、园地、林地、水面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功能,结合基本农田布局与各类建设发展安排,使基础性生态用地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相互协调,保留与扩大城镇、村庄的“绿心”、“绿带”,扩展集镇生产与生活绿色开放空间。

9、土地生态规划规模范围和措施

a、土地生态规划规模范围

规划期内陆良县中部平原地区,经济繁荣,城镇分布密集。以曲陆高速公路、G326过境公路和南盘江形成3条主要绿色景观轴。

b、土地生态规划的措施

这部分的土地利用规划布局按照“完善功能定位、优化发展环境”的思路,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商贸生活区、工业园区的用地,同时形成具有独特文化特征、园林生态型的现代化新城区。对陆良中心城市规划范围之外的土地利用,运用G324、G326公路、新老盘江等河流两侧营造绿化带、划定基本农田等方式,来形成绿化隔离带,使城市发展边界在一定时期内成为一条可视化的界限。

10、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任务

规划期内安排了XX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全镇土地整理总规模1139.5公顷,补充耕地规模40.8公顷,超出下达指标0.8公顷。

严格落实土地复垦义务。按照“谁破坏、谁复垦”原则,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复垦义务,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制。

六、存在问题及困难

1、XX镇自全国土地二次调查后耕地保有量为3068.98公顷,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2919.74公顷。按照XX的际,达不到省市基本农田保护达80﹪的要求。

2、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协调、函接的部门、单位多,实地调查内容多,所以导致经费紧张。

3、XX镇人地矛盾突出,建设用地指标紧张,只能满足近期建设需要,中长期很难安排。

九、下步工作打算

1、积极向上级土地主管部门争取建设用地指标。

2、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

县国土资源局XX分局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要求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文案大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文案大全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文案大全

良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2014年修改)

苏仙区良田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2014年修订版) 苏仙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修改基础及修改原因 (1) 一、规划修改基础 (1) 二、规划修改原因 (2) 第二章规划修改指导思想与原则 (3) 一、规划修改指导思想 (3) 二、规划修改原则 (3) 第三章规划修改依据 (4) 一、法律法规 (4) 二、指导文件与技术标准 (4) 三、相关规划及经济社会资料 (4) 第四章规划修改简要过程 (5) 一、准备阶段 (5) 二、调查分析、研究阶段 (5) 三、规划成果征求意见阶段 (5) 四、规划成果审查、完善阶段 (5) 第五章规划修改目的和任务 (6) 一、规划修改目的 (6) 二、规划修改任务 (6) 第六章规划修改的主要内容 (7) 一、主要规划调控指标修改情况 (7) 二、土地利用调整结构的修改 (7)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目标和布局的修改 (7) 四、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修改 (8) 第七章规划修改相关问题说明 (8) 一、规划基期和规划期限的说明 (8) 二、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 (8) 第八章规划修改主要成果 (9) 一、修改后的规划文本 (9) 二、修改后的规划说明 (9) 三、修改后的规划图件 (9)

第一章修改基础及修改原因 《苏仙区良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由苏仙区良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现行规划于2009年12月得到郴州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实施。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苏仙区良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规划说明及规划必备图件(1:10000)。 一、规划修改基础 (一)自然经济概况 良田镇地处郴州市南部,距郴州市23.00公里,为郴州市区西南部中心城镇,东面紧靠风景秀丽的五盖山林场,南与邓家塘乡和廖家湾乡相连,北面毗邻石盖塘镇和坳上镇,西与北湖区的江口乡相连。 良田镇境内属丘陵地型,地势由南往北逐渐降低,地貌以平原、丘陵为主。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8℃,日照总时数为1614小时,无霜期290天以上。成土母质以红岩为主,兼有砂页岩、河流冲积物、第四纪红壤等。水资源缺乏,溪流少,水利条件较差,因田高水低,不能自流灌溉。 京港澳高速公路和107国道呈南北向穿过,新建的厦成高速公路和武广高速铁路穿过其境,村级公路网络健全,给本镇的工业经济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到2012年底,全镇总人口24800人。 (二)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 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标准,根据地籍变更数据统计,2012年良田镇土地总规模8002.50公顷。其中:农用地7198.42公顷,占土地总规模的89.95%,建设用地637.33公顷,占土地总规模的7.96%,其他土地166.75公顷,占土地总规模的2.08%。各类用地占一级地类的和全镇土地比例如表1.1所示。表1.1 良田镇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单位:公顷、% (三)现行规划基本情况 1、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上级规划的要求,良田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包括总量指标和增量指标的规划指标体系(表1.2)。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马投涧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5) 1.1乡域概况 (5) 1.2土地利用现状 (5) 1.3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6) 2规划目标 (8) 2.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8) 2.2土地节约集约目标 (8) 2.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8)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9)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0)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10)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1) 4.1耕地保护 (11) 4.2基本农田保护 (11) 4.3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12)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4) 6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5) 6.1土地整治 (15) 6.2重点项目安排 (15) 7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 7.1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16) 7.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 (16)

8村土地利用控制 (17)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8) 9.1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8) 9.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8) 9.3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9) 9.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9) 9.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马投涧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乡实际,马投涧镇人民政府对《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范围:马投涧镇行政辖区的所有土地,共10595.93公顷。包括44个行政村。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说明【模板】

目录 第一章现行规划实施简要评价 (1) 第一节行政区划调整说明 (1)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1) 第三节规划目标实现程度 (1) 第四节现行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 第五节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3) 第二章规划修改工作概述 (4) 第一节规划修改的目的 (4) 第二节规划修改的任务 (4) 第三节规划修改的依据 (4) 第四节规划修改工作过程 (6) 第五节规划修改基础数据 (7) 第三章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及修改必要性 (10)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 (10) 第二节规划修改必要性 (10) 第四章规划控制指标修改 (12) 第一节总量指标 (12) 第二节增量指标 (12) 第三节弹性目标 (13) 第四节主要社会经济指标 (13)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14) 第一节农用地 (14) 第二节建设用地 (15) 第三节其他土地 (16) 第六章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一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二节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 (18) 第七章其他修改 (19)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19)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9) 第三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查询 (19) 第四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0) 第八章规划修改方案的衔接与协调 (21) 第一节与规委会实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衔接 (21) 第二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21) 第三节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21) 第四节与易地扶贫规划的协调 (22) 第五节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协调 (22) 第六节与生态保护规划的协调 (22)

第七节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衔接 (22) 第八节与行政区划调整的协调 (22) 第九节公众参与机制的落实 (22) 第九章规划修改方案风险评估 (24) 第一节风险识别与评估 (24) 第二节风险管理 (25) 第十章规划修改方案基本评价 (27) 第一节规划修改重点内容的基本情况 (27) 第二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27) 第三节规划修改方案的保障措施 (28) 第十一章规划框架及内容修改情况说明 (29) 第十二章规划修改成果说明 (31) 第一节文字成果 (31) 第二节图件成果 (31) 第三节数据库成果 (31) 附表 附表1XX县规划基数转换确认表 附表2玉溪镇2006-2020年地类调整平衡表 附表3玉溪镇调入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4玉溪镇调出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5玉溪镇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附表6玉溪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7玉溪镇土地用途分区修改情况表 附表8玉溪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情况表附图 1、玉溪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示意图 2、玉溪镇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示意图 3、玉溪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图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 总则 3.1 空间参照系统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 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七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 (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8)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 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 (11)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一节行政措施 (12) 第二节经济措施 (12) 第三节经济措施 (13) 第四节社会措施 (13) 第九章附则 (15) 附表 (16)

第一章总则 1、规划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3、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八月

前言 安定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北距北京城区30公里,西到大兴新城18公里,东距河北廊坊市区2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资源充足。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铁路穿过境内,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分别与京开高速、104国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连通。 近年来,安定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安定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分解给安定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安定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安定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安定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镇、村发展建设,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 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颁布时间】 -5-8 ( 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 (一)规划背景;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

英德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市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英德市大站镇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

前言 大站镇地处英德市中部,位于北江与滃江汇合处。东与东华镇相连,南与连江口镇毗邻,西与英城街道办事处一江之隔,北与望埠镇接壤。总面积245.97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42558人,其中农业人口34061人,城镇人口8497人。 《英德市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2年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取得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显著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规划主要指标偏紧和规划用地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土地资源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的调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大站镇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规划》难以适应大站镇的快速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英德市对本轮修编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本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对大站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优化布局,并将《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分解给大站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为大站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

源保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荥阳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荥阳市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汜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 1.1 镇域概况 (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 2 规划目标 (3) 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3) 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3) 2.3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4)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4)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 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 4.1 耕地保护 (6) 4.2 基本农田保护 (6) 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7) 5.1 城镇用地 (7) 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7) 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 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8) 6.1 生态建设 (8) 6.2 环境保护 (8) 7 土地整治 (9) 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 8.1 土地用途分区 (10) 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 9 重点项目安排 (11) I

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2) 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3) 11.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13) 11.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3) 11.3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13) 11.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3) 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4) 附表 (15) II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汜水镇人民政府对《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汜水镇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汜水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3.33平方公里。 III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农村居民点整理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农村居民点整理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06-23 | 作者:张勇| 来源:资源网| 【大中小】【打印】【关闭】 1 引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目标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明主”,同时也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中,生产发展是手段,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目的,管理民主是制度保证。当前,农村居民点整理已成为我国土地整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提高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以及缓解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大力实施农村居民点整理可以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村容整洁”的要求,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的有效路径。2008年8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称《纲要》)。《纲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提出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同时,《纲要》还明确了“加强农村居民点管理”、“严格执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在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各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过程中尤其是在修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对农村居民点整理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作用与地位进行准确定位,坚持走内涵挖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之路,从严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及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安排专项资金编制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通过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统筹安排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整合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和用地规模,从而有计划、有步骤、有特色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最终实现农村的村容整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目标。 2 现行规划实施中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地方的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村庄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园地指标 附表4:林地指标 附表5:牧草地指标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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