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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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4.09.30•【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9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城市公园管理办法(2024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9号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公园事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园,是指城市内具备园林景观和服务设施,具有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难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包括利用公园绿地建设的公园和其他纳入城市公园名录的公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公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公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直辖市、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公园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

城市公园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向财政申请予以保障。

第六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公园名录,并逐级报上一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城市公园名录应当包括公园名称、类别、位置、面积、管理单位、监管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园规模、功能、位置等对城市公园进行分类分级,在养护经费、考核检查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

第七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公园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鼓励开展城市公园事业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升城市公园品质和功能。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2)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2)
3.养护的施工标准3.1浇水排水?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3.1.3?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3.2施肥?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3.3修剪?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3.4病虫害防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3.5松土、除草3.5.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3.5.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3.6补栽3.6.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3.6.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3.7支柱、扶正2.7.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3.8绿地容貌3.9绿地设施维护3.9.1绿地设施包括园路喷头等设施。3.9.2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3.10安全施工3.10.1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3.10.2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成都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试行)

成都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试行)

成都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试行)成都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试行)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3〕7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城市公园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公园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健身等生活需要,特制定本规范。

我市城市公园应按本规范进行管理。

一、公园环境管理(一)园容卫生管理。

1. 公园内公共卫生工作应分工定责,卫生清扫工作应做到全日立体保洁,清扫时间应与游人晨练时间错开,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树叶污染环境现象。

2. 公园内道路和游览区无袋装垃圾和零散垃圾堆放,地面整洁干净,无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痰迹或其他污物;各类建筑物墙面整洁,无乱图画、乱张贴,无明显污渍,墙角无蛛网。

3. 湖、池水面清洁,无飘浮杂物、无异味、无蚊蝇孳生,无各种污水、废弃物等排放到公园湖、池等水域内的现象,水体水质达到国家景观用水标准。

4. 垃圾箱定置摆放,完整无破损。

垃圾箱定时清理,无污物外露,无乱张贴乱图画,箱体干净整洁无锈迹,周围地面无污渍。

5. 公厕标志规范,冲洗设备、洗手设备、水电等设施完好;蹲位手纸筐、挂衣钩等设施齐全;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异味;地面干净、干燥;立面(包括蹲位)无乱张贴乱图画,无蛛网。

6. 公园应做好除“四害”及卫生防疫工作,定期喷药清毒,基本达到无鼠、无蝇标准。

7. 公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噪音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噪音,不得使用高音喇叭;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乱设广告、乱设招牌;餐饮服务设施采用清洁能源,坚持每天清理废油和定期清渣;茶园、游乐园等经营设施应采用绿化手段软隔离达到美化的效果。

(二)园容植物景观管理。

1. 公园绿化美化要突出各自特点,古典园林要保持历史风貌;新建园林提倡因地制宜安排树种,达到植物景观有特色。

2. 公园的绿化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进行。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7•【字号】成城发〔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成城发〔2020〕15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各区(市)县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部门,火车站支队,委属相关单位:《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已经由市城管委2020年第6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2月17日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2020年,市容秩序和广告招牌设置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大运会城市品质提升和城市管理中心工作,让城市容貌更加整洁靓丽、秩序更加井然有序。

重点工作是:一、开展“三大行动”,服务保障大运会筹备工作(一)市容秩序整治行动1.落实“门前三包”。

全面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加强社区城管工作站和临时性便民服务疏导点建设,并引导商家店铺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2.强化共享单车管理。

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积极创新管理手段,科学调度运维力量,坚持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定期清理活动。

3.整治城市“牛皮癣”。

强化非法张贴书写广告治理工作,坚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城市“牛皮癣”。

4.拆除占道亭棚。

全面清除违规设置和废弃的各类占道亭棚。

时间节点:常态管理。

(二)广告招牌提升行动1.拆除违法户外广告招牌。

拆除违规、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楼名牌;整治规范一店多招、超大超亮、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和招牌。

2.提升商招店招品质。

运用城市美学,提升重要节点、保障线路和重要片区沿线及周边商招店招。

时间节点:常态管理。

(三)建筑物容貌提升行动1.清洗建筑立面。

成都市公园物业服务标准

成都市公园物业服务标准

《成都市公园物业服务标准》小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成都市公园物业服务标准这个话题。

你们是不是很喜欢去公园玩呀?公园里有绿绿的草地、漂亮的花朵,还有好玩的游乐设施。

那你们知道吗,为了让公园一直这么美、这么好玩,是有一些服务标准的哟。

比如说,公园里的卫生得保持干净。

不能有垃圾到处乱丢,不然公园就会变得脏兮兮的。

就像有一次,小明去一个公园,地上到处都是废纸和果皮,他都没心情玩了。

公园里的花草树木也要有人照顾。

园丁叔叔阿姨们会按时给它们浇水、施肥,让它们长得壮壮的、美美的。

有个公园的玫瑰花,因为园丁照顾得好,开得特别大、特别香,好多小朋友都去拍照呢。

公园里的设施也得经常检查和维修。

像滑梯要是坏了,小朋友们就玩不了啦。

还有路灯,要是不亮了,晚上大家走在公园里会害怕的。

还有呀,公园里得有人巡逻,保证大家的安全。

要是有坏人,巡逻的叔叔就能马上发现。

服务人员的态度也要好。

小朋友们要是有问题,他们要耐心回答。

我给你们讲个小故事。

有一次,小红在公园里迷路了,着急得快哭了。

这时候,一个服务阿姨很温柔地安慰她,还把她送回了爸爸妈妈身边。

公园里还会有指示牌,告诉大家哪里是厕所,哪里是出口。

要是指示牌不清楚,大家就会晕头转向。

小朋友们,虽然咱们还小,但是知道这些服务标准,就能更好地享受在公园玩耍的时光啦。

而且,咱们也要爱护公园的环境,不随地扔垃圾,不随便破坏花草树木。

希望每个公园都能越来越好,让大家都能开开心心地在里面玩耍。

好啦,关于成都市公园物业服务标准就讲到这里咯!。

城市公园管理规范

城市公园管理规范

城市公园管理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公园作为城市居民休闲娱乐和健身活动的主要场所,扮演着越发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公园的良好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城市公园管理规范应运而生。

本文将围绕城市公园管理的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环境卫生城市公园的环境卫生是影响公园使用者体验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持公园的整洁美观,提升环境质量,公园管理者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定期清理垃圾。

公园管理者要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及时清理公园内的垃圾,保持公园的整洁。

2.分类垃圾桶设置。

公园内应设置垃圾桶,分别设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桶,并配备明确的标识,提倡公众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3.设立公共厕所。

公园管理者要合理规划公共厕所的数量和位置,并经常进行维护保洁,确保公众能够方便、舒适地使用。

二、安全管理公园作为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了确保公园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公园管理者应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增加安全设施。

在公园的入口处、重要交通节点和活动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加强对公园安全的监控和防护。

2.维护绿化植被。

公园管理者要做好植物的养护管理工作,及时修剪树枝、修整草坪,确保行人的通行安全。

3.加强消防设备。

公园管理者要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栓等,以应对突发火灾事件。

三、文化建设城市公园的文化建设是提升公园吸引力和文化内涵的重要手段。

公园管理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文化建设:1.举办文化活动。

定期在公园内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音乐会、书展、艺术展等,吸引居民前来参与,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

2.设置文化景点。

在公园内设置具有文化内涵的景点,如纪念碑、雕塑等,打造具有特色的公园文化。

3.鼓励艺术表演。

在公园内设置表演区域,定期组织集体舞、音乐表演等艺术活动,为市民提供展示才艺的平台。

四、绿化建设公园的绿化建设是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一环。

公园管理者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规划植被布局。

城市公园管理规范(通用完整版)

城市公园管理规范(通用完整版)

城市公园管理规范XX地方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城市公园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划和建设管理、公园绿化养护管理、公园园容及设施管理、公园环境卫生管理、公园游园服务管理和公园安全秩序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XXX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类公园。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JJ/T 91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5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3术语和定义CJJ/T 9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规划和建设管理4.1 公园的设立应符合城市绿地规划的有关规定。

4.2 公园的规划应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城市绿线管制范畴。

4.3 公园设计应突出人文内涵和地域风貌,应有机融合历史、文化、艺术、时代特征、民族特色等,突出公园文化艺术内涵和特色,避免“千园一面”。

4.4 公园设计以“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为原则,景观营造应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配置应以乡土植物、适生植物为主,合理配植乔木、灌木、草坪(地被),做到物种多样、季相丰富、景观优美。

4.5 公园应保证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公园陆地总面积的70%。

4.6 公园的功能分区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完善综合功能。

应能满足下凹绿地、雨水采集等功能性要求。

4.7 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照明、清洁能源、雨水收集及中水利用、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升公园品质和功能。

4.8 公园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实施。

4.9 公园内水电系统、房屋、地下掩体、人防工程、防灾避难、地形图等相应图集应齐备,在公园建成交接时将图纸一并交予使用方,确保公园管理机构后续管理的顺畅。

城市公园使用管理制度

城市公园使用管理制度

城市公园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公园的使用管理,保障市民的休闲娱乐和健康需求,提高城市公园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公园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开放时间、游园规定、设施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依照本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维护公园环境和秩序的良好状态。

第四条公园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园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民在使用城市公园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公园环境和秩序。

第六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公园使用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城市公园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严重违规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公园开放时间第九条城市公园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10点。

第十条公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准时开放和关闭公园大门,确保市民按时进出。

第十一条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或者缩短开放时间的,公园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做好通知工作,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游园规定第十二条市民在使用城市公园时,应当遵守公园的游园规定,文明游园,不得损坏公园植被、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市民在公园内应当保持宁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公园内放鞭炮或者烟花爆竹等易引起火灾的物品。

第十四条不得在公园内乱扔垃圾,应当主动将垃圾投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十五条不得在公园内吸烟,应当遵守相关的控烟规定。

第十六条市民在公园内应当遵守公园的交通规则,不得在公园内私自骑行自行车、滑轮鞋等轮式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不得在公园内进行商业广告宣传活动,不得在公园内放置广告牌、条幅等影响公园环境的物品。

第四章设施设备维护第十八条公园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公园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如有设施设备损坏的情况,公园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修复,确保市民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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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试行)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3〕7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城市公园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公园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健身等生活需要,特制定本规范。

我市城市公园应按本规范进行管理。

一、公园环境管理(一)园容卫生管理。

1. 公园内公共卫生工作应分工定责,卫生清扫工作应做到全日立体保洁,清扫时间应与游人晨练时间错开,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树叶污染环境现象。

2. 公园内道路和游览区无袋装垃圾和零散垃圾堆放,地面整洁干净,无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痰迹或其他污物;各类建筑物墙面整洁,无乱图画、乱张贴,无明显污渍,墙角无蛛网。

3. 湖、池水面清洁,无飘浮杂物、无异味、无蚊蝇孳生,无各种污水、废弃物等排放到公园湖、池等水域内的现象,水体水质达到国家景观用水标准。

4. 垃圾箱定置摆放,完整无破损。

垃圾箱定时清理,无污物外露,无乱张贴乱图画,箱体干净整洁无锈迹,周围地面无污渍。

5. 公厕标志规范,冲洗设备、洗手设备、水电等设施完好;蹲位手纸筐、挂衣钩等设施齐全;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异味;地面干净、干燥;立面(包括蹲位)无乱张贴乱图画,无蛛网。

6. 公园应做好除“四害”及卫生防疫工作,定期喷药清毒,基本达到无鼠、无蝇标准。

7. 公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噪音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噪音,不得使用高音喇叭;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乱设广告、乱设招牌;餐饮服务设施采用清洁能源,坚持每天清理废油和定期清渣;茶园、游乐园等经营设施应采用绿化手段软隔离达到美化的效果。

(二)园容植物景观管理。

1. 公园绿化美化要突出各自特点,古典园林要保持历史风貌;新建园林提倡因地制宜安排树种,达到植物景观有特色。

2. 公园的绿化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进行。

3. 公园根据自身性质、风格、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养计划,并逐步完成设计的后期创造;各项养护措施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等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进行操作,可充分利用自然降水,推广利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设施。

4.除满足特定需求外,公园绿地内不应有裸露地面,各类植物修剪及时,基本无病虫害危害,无枯枝败叶、无缺株断行;草地修剪平整、清洁、无杂草和明显践踏痕迹;植物配置合理,植物栽植、调整、养护均保持最佳景观状态;园内所有乔木和大型灌木均有普查登记资料。

5. 公园绿化应按照《成都市城区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的一级养护标准进行养护。

6. 公园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应严格执行《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三)园庭设施管理。

1. 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公园内文物古迹及艺术品应重点保护,保持完好无损。

2. 公园内建筑物、游艺设备、各种橱窗牌示、雕塑、座椅、石桌石凳、垃圾箱、路灯、广播系统等设施应与公园景观协调,并保持整洁、美观、完好。

3.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制作规范、位置醒目、完好常新。

各类指示牌、导游牌、公园简介和游园须知、动、植物介绍牌、宣传栏等制作规范美观,醒目协调,无错别字,无破损残缺。

公共信息标志应符合《成都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实施目录》等标准。

4. 道路、路沿、梯踏台阶、护栏平整完好,无坑洼、无缺损倒伏现象。

5. 园椅、园灯、亭、廊等园庭设施功能齐全、外观完好、整洁干净、无残损,无乱涂画。

6. 各种园林机具、喷水装置应专人维护,使用人应培训上岗,喷水装置保持定时开放。

7. 公园内依法设置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保证畅通。

8. 公园主要进出口设有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设施及标识牌;公厕无障碍设施(缘石坡、残疾人专用厕位等)齐全,残疾人座便器有扶手;主要景区、景点均有方便残疾人通达的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良好。

二、公园秩序管理(一)游园秩序管理。

1. 园内无游客携带危险品游园,无利用公园场所从事占卦、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和擅自兜售商品,牟取利益的行为。

未经允许游客不得携带宠物入园。

2. 公园内游人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树木、践踏草坪、吵架斗殴等有损文明形象的行为。

3. 危险地带应当设置警示标牌,防火区、禁烟区和禁止游泳、攀爬、钓鱼等区域要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4. 公园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破坏园林景观、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活动结束后应按规定及时恢复景观。

5. 公园应根据噪音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加强对利用公园场地或者设施临时举办展览、宣传和文体娱乐活动的管理。

6. 临时施工现场应做到打围作业、文明施工、公示和标志规范,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并恢复景观。

(二)经营服务管理。

1. 公园内经营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严格控制规模,不得超范围经营。

小卖部、餐厅、茶铺、游乐设施及各类经允许引进的经营项目,必须规范集中、有序定置定位,并负责门前三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不得临店摆放广告牌。

所有经营者必须证照齐全,持证经营;服务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着装、佩证、文明经营、诚实守信、明码实价,无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行为;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齐全有效,且醒目位置悬挂。

2.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亮证经营。

食品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食品经营点的各类食具定期消毒,不出售过期、变质、代销食品。

3. 各类游乐设施、设备安全可靠,每日对设备运营状况有检查、有记录,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每个游乐设施均应设置有“游客须知”、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坚持对游乐设备(施)进行日检、月检、定检和年检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游乐设备(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统一实施安全质量管理。

(三)园内及周边秩序管理。

1. 公园建设应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规范要求,园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停、乱挂现象。

汽车、自行车不能在园内草坪、绿地、游览区及主要道路上停放。

2. 公园管理部门应加强与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警署(派出所)密切联系与协作,共同维护好公园及大门周边环境秩序。

重点治理大门区域影响交通的摆摊设点,违章停放车辆等影响公园正常游览秩序的行为。

3. 公园的门区、办公区、经营服务区应有开放时间、老年人、未成年人门票优惠政策、园区管理制度、投诉电话等公示内容,投诉电话有效运行(电话畅通,态度友好,使用普通话、无服务禁语,业务熟练、能准确回答游客问题);设置公开意见箱(薄),有投诉记录本,投诉记录规范(有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事项、处理结果、负责人签字),记录本页码连贯无撕扯。

4. 园内各类店招、店牌、树牌、指示牌、导游图、宣传栏、物价签等用语及文字书写规范醒目、协调,无错别字、简化字和繁体字,无缺字掉字和残损不洁现象,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制作规范、位置醒目、完好常新。

5. 公园应结合公园功能和定位,根据公园的优势和特点,组织多形式健康文明的园林展览和其它公益活动,应有详细计划和方案。

制定有配套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

大型群众性活动应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群众性活动参与人数大于或等于200人的,应在活动前5个工作日将活动方案、安全保卫方案、应急突发预案等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人性化服务管理(一)无障碍设施。

公园主要进出口设有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设施及标识牌;公厕设有方便残疾人使用的专用蹲位;主要景区、景点均有方便残疾人通达的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良好。

(二)便民措施。

公园环境卫生清扫时间与游人晨练时间错开,公园内设立的无烟区域做到无吸烟、无烟头。

设有固定的便民服务点并备有日常便民措施,有各种实施人性化服务的具体措施且效果好。

(三)公德建设。

公园内建立有“文明劝导员”队伍或志愿者服务队伍,且工作效果好。

公园内服务从业人员使用普通话服务、着装整洁,挂牌服务于游客,精神面貌好。

四、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一)制度建设管理。

公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向职工和游客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有效控制危险点源。

建立完善各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安全设施管理。

园内各类危化品有专人保管、专门储藏,领用制度健全;消防器材按规定配置,有义务消防人员、消防器材完好率达100%,特种设备年检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员培训和受教育率100%。

(三)责任事故控制。

园内全年不发生死亡、重伤、急性中毒,火灾等经济损失5000元及其以上的事故,杜绝安全生产等级事故发生。

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落实。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单位应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有力,隐患整改迅速。

五、信息管理(一)档案管理。

应做好公园建设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审计监督和重大事件的全套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工程图纸、现状图片及相关电子文档等)的收集、归档工作。

做好园内设施维护管理和设备检验、维修、更换记录等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建立古树名木的生长发育和维护技术档案,记录物候期、生长发育情况、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和养护管理责任人变更信息,已死亡的古树名木应及时销号、转档。

(二)日常管理。

应将公园绿化养护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和文件及时整理归档。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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