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双向转诊指南

眼科双向转诊指南
眼科双向转诊指南

商洛市中心医院眼科疾病双向转诊指南(试行)

现科室已开展各种白内障复明术(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已完成几千例),各类抗青光眼术,泪囊鼻腔吻合术,眼眶肿瘤摘除术,球内异物取出术,斜视、弱视、上睑下垂矫正术,活动性义眼植入术及视网膜脱离复位术、眼部整形整畸美容手术、复杂眼外伤救治手术等手术。对各类眼科的疑难杂症具有较高的诊疗水平。

视网膜母细胞瘤或脉络膜恶性黑色素瘤

一、上转指南

经检查确诊为上述眼底恶性肿瘤,治疗有挽留残余视力希望,且全

身情况允许的病人,经过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特定全身情况允许手术治疗的病人,经过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特定的三级以上综合

医院行放射性敷贴及手术治疗。

二、下转指南

经放射性敷贴治疗或手术治疗的恢复期病例,暂时无需特殊放疗化疗,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二级

医院及基层医院卫生机构康复治疗。

巨大裂孔及PVR C级以上的复杂视网膜脱离

一、上转指南

经眼底检查确诊为巨大裂孔及PVR C级以上的复杂视网膜脱离,全身情况允许手术治疗的病人,经过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特定的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有条件的眼科专科医院行手术治疗。

二、下转指南

裂孔源性视网膜脱离经手术后,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二级医院及基层医院卫生机构康复治疗。

严重角膜病变

一、上转指南

经常规药物治疗后无好转或加重的感染性角膜炎,需行穿透性角膜移植或板层角膜移植的感染性角膜炎,和其它需行穿透性角膜移植或板层角膜移植的角膜病变病人,经过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特定的三级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眼科专科医院。

二、下转指南

感染性角膜炎药物控制后,和行手术后需康复治疗的病人,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二级医院及基层医院卫生机构康复治疗。

重度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一、上转指南

重度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需行需行玻璃体切割手术,全身情况允许手术治疗的病人,经过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特定的三级以上的综合医院或有条件的眼科专科医院行手术治疗。

二、下转指南

激光光凝和手术治疗后,需住院康复者,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基层医院卫生机构治疗或管理。

病情复杂的难治性青光眼

一、上转指南

病情复杂性难治性青光眼经药物治疗无效,需行手术治疗,全身情况允许手术治疗的病人,经过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特定的三级以上的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院行手术治疗。

二、下转指南

难治性青光眼手术后,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二级医院或基层医院卫生机构康复治疗。

病因复杂玻璃体积血

一、上转指南

经药物治疗无效的玻璃体出血,需行玻璃体切割手术治疗的病人,经过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特定

的三级以上的综合医院或有条件的眼科专科医院行手术治疗。

二、下转指南

玻璃体出血眼手术后,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二级医院及基层医院卫生机构康复治疗。

病情复杂的并发性白内障

一、上转指南

病情复杂的并发性白内障病人,尤其是一眼视功能完全丧失,另眼需行手术治疗的高危病例,经过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特定的三级以上的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院行手术治疗。下转条件:

二、下转指南

白内障手术后,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基层医院卫生机构康复治疗。

严重的化学性眼部烧伤

一、上转指南

严重的化学性眼烧伤是严重的致盲眼病,需及时和有效的治疗。患者在经过经积抢救治疗后,为了进一步恢复视力,眼表重建、角膜移植等,应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沟通,经其理解和同意,及时将患者转往特定的三级医院或者有条件的眼科专科医院。

二、下转指南

严重的化学性眼烧伤经有效治疗后,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二级医院及基层医院卫生机构康复治疗。

中医医院眼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眼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眼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眼科管理者加强科室 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眼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眼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眼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眼科的指导 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眼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眼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眼病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设独立 眼科门诊,有条件的可以开设中医眼科特色专病门诊、病房和急诊。

第八条中医医院眼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暗室)、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眼科病房应设置治疗室,检查室(暗室)。 第九条中医医院眼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眼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配备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中药离子导入仪、电针治疗仪、艾灸治疗仪、针刺手法治疗仪、裂隙灯、视野仪等;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应配备眼科A/B超、眼底荧光血管造影仪及激光治疗仪等。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眼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眼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比例应 不低于6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眼科具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应力求在不同年龄段均无人才断档现象。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才梯队。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眼科医生应接受过中医眼科专门培训,掌握中医学和中医眼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儿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docx

儿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试行) 新生儿状况 一、凡是满足新生儿危重评分单项指标十项中其中任意一条, 则应尽快转往三级医院接受治疗 1.需要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或反复呼吸暂停,对刺激无反应; 2.严重心律紊乱: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合并心衰、心房扑动和心房纤颤、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和纤颤、房室传导阻滞(II度II型以上)、心室内传导阻滞(双束支以上); 3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沪 4.反复抽搐,经处理抽搐仍然持续24小时以上不能缓解; 5.昏迷患儿、弹足底5次无反应;'"f 6.体温<30度或〉41度; 8.血糖<1. 7mmol/L; 9?有换血指征的高胆红素血症; 10.出生体重<1000g o 二、出生孕周W32周或出生体重<15OOg的新生儿需转诊到三级医院

新生儿疾病 一、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需转三级医院治疗 二、新生儿重度高胆红素血症(达到换血指征的)需转三级 医院治疗 儿童感染性疾病 —、儿童结核病 (一)上转指征。 1.儿童结核病初治:儿童结核病初治时确诊以及抗结核方案 制定; 2.儿童结核病发生并发症,包括:肝损害、药物热、皮疹、 合并感染; 3.儿童结核病复发、复治;= 4?扌童结夢病怀疑耐药结核。* __ 1?儿童结核病诊断明确,抗结核方案已制定,需长期观察疗效者; 2.符合第一条,并存在需长期住院治疗病例,包括:结核性脑膜炎需管喂、静脉营养支持,所有需要长期康复训练者。 二、儿童肝炎 (一)上转指征。 1?婴儿肝炎综合征无法明确病因者; 2.巨细胞病毒肝炎:年龄小于2月龄发病者;需明确先天感

染(宫内感染)诊断者;需抗病毒治疗者;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者;有多器官功能障碍者;年长儿肝功异常超过6个月者; 3.嗜肝病毒肝炎:慢性肝炎(包括慢乙肝、慢丙肝)需抗病 毒治疗者;急性肝炎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者;有腹水、感染、肝性脑病并发症者; 4?其它不明原因的肝病:无法明确病因者;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者;有腹水、感染、肝性脑病并发症者。 (二)下转指征。 1.各种慢性肝炎病因明确,病情稳定,需维持治疗或监测随访者; 2.终末期肝病需要临终支持治疗者。 儿童泌尿系统疾病 一、急性链球菌感染后肾小球肾炎 :1?少尿或无尿超过48h,应尽快转上级医院;二" 2.肾功能衰竭或出现肾功能进行性恶化,有发展为急进性肾 炎的趋势;严重水钠储溜,有肺水肿、脑水肿的倾向;严重的水电VV ■11 I ■ vy vy III 3.难以控制的高血压、高血压脑病,表现为剧烈头痛、呕吐, 甚至抽搐,应尽早转上级医院; 4.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二)下转指征。

双向转诊整改措施

巴林左旗医院双向转诊改进措施 一.双向转诊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双向转诊在我国是一种新医疗服务模式,虽然全国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展开了一些探索,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模式和机制,但从几年的实践来看,效果不堪理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方面。 “转上”不“转下”,双向转诊变单向转诊,目前大多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将急危重症,疑难病人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和手术后的康复病人,可以转到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的却非常少,由上转下非常困难。 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指挥运作,重形式不重实质,几年来,各级医疗部门没有看参照执行的各项转诊标准,转诊程序和规章制度,卫生管理部门对转诊无法进行有效的指挥和监督。二.双向转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存在的几个瓶颈问题(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瓶颈: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将部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一些符合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仍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2.)完善的标准和程序瓶颈:由于基层医疗水平也不一,尚未制度一套完善的转诊标准和程序,造成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之间的转诊障碍。(3)合理

的区域卫生规划瓶颈:合理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是实现双向转诊的基本条件,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功能定位,分级分工,职能互补的一个基本前提。由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在城乡之间差距极大,占总人口30%的城市人口享有80%的资源,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仅享有20%的资源,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小,还未形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城市综合医院的两级医疗格局,也未形成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机制。 转诊医疗机构方面的问题(1)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利益的驱动是阻碍双向转诊的首要原因:当前,我国公立医院运行体制不合理,存在趋利倾向性。从一定意义上讲,实施双向转诊是转诊机构经济利益的分配活动。现实中这些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化游戏规则进行运作的,其自身的发展壮大,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等,都直接与医院经济效益挂钩。因此,无论是大医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很难避免经济利益的驱动。有统计资料表明,危急重症病人社区上转率为100%,而术后或恢复期下转社区的病人只占5%。(2)医疗机构间缺乏信息交流平台影响双向转诊的进行:由于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没有信息交流平台,对病人的治疗结果和健康状况等资源不能共享,社区居民的疾病不能得到快速和正确的诊断,社区医师难以追踪到上转病人的就诊情况,未能及时将获得的医疗信息如病人诊断,治疗的简要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从而不能为社区居

眼科临床诊疗指南(2014年修订版)

岚山区人民医院 眼科临床诊疗指南 一、睑内翻 【概述】 睑内翻指眼睑特别是睑缘向眼球方向卷曲的位置异常。睑内翻和倒睫常同时存在。睑内翻分为三类: 1.先天性睑内翻多见于婴幼儿,大多由于内眦赘皮、睑缘部轮匝肌过度发育或睑板发育不全所致。如果婴幼儿较胖,鼻梁发育欠饱满,可引起下睑内翻。 2,痉挛性睑内翻多发生于下睑,常见于老年人,是由于下睑缩肌无力,眶隔和下睑皮肤松弛失去牵制眼睑轮匝肌的收缩作用,以及老年人眶脂肪减少、眼睑后面缺少足够的支撑所致。 3,瘢痕性睑内翻上、下睑均可发生。由睑结膜及睑板瘢痕性收缩所致。最主要是由沙眼引起。此外,结膜烧伤、结膜天疱疮等病之后也可发生。 【临床表现】 1.先天性睑内翻常为双侧,痉挛性和瘢痕性睑内翻可为单侧。 1患 眼有畏光、流泪、刺痛、眼睑痉挛等症状。 2睑板特别是睑缘部睑板向眼球方向卷曲。 3倒睫摩擦角膜,角膜上皮可脱落,荧光素弥漫性着染。如继发感染,可发展为角膜溃疡。 4,如长期不愈,角膜可发生新生血管,并失去透明性,导致视力障碍。 【诊断要点】

根据眼睑改变和倒睫可以诊断。 【治疗方案及原则】 1.先天性睑内翻随年龄增长可自行消失,不必急于手术。如果患儿已5? 6岁,睫毛仍然内翻,严重刺激角膜导致流泪增多时,可考虑行穹隆部-眼睑皮肤穿线术治疗。 2,痉挛性睑内翻可手术切除多余的松弛皮肤和切断部分眼轮匝肌纤维。如有结膜炎症,应加以控制。 3,瘢痕性睑内翻必须手术治疗,可采用睑板楔形切除术或睑板切断术。 4术前术后应用左氧氟沙星眼药水点眼,术后应用头孢呋辛钠0.75静滴QD*5天,5天拆线。 二、慢性泪囊炎 【概述】 慢性泪囊炎是由于鼻泪管狭窄或阻塞,致使泪液潴留于泪囊内,伴发细繭感染所致。常见的致病菌为肺炎链球菌、链球菌、葡萄球菌等。多见于中老年女性。其发病与沙眼、泪道外伤、鼻炎、鼻中隔偏曲、下鼻甲肥大等有关。 【临床表现】 1.泪溢,并有黏液或脓性分泌物自泪小点溢出。 2,挤压泪囊区有分泌物溢出,该区可有局部肿胀、轻度压痛或无明显压痛;汨小管阻塞者有时可扪及囊性肿物,即黏液性囊肿。冲洗泪道不通畅,并有黏液或脓性分泌物反流。可见结膜充血,下睑

烧伤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烧伤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目录 烧伤概述 (3) 一.烧伤面积的计算 (3) 二.烧伤深度的估计 (4) 热力学损伤 (5) 一、疾病相关情况 (5) 二、分级诊疗指南 (6) 电烧伤 (7) 一、疾病相关情况 (7) 二、分级诊疗指南 (8) 化学性烧伤 (9) 一、疾病相关情况 (9) 二、分级诊疗指南 (10) 放射性烧伤 (11) 一、疾病相关情况 (11) 二、分级诊疗指南 (13) 放射性烧伤严重程度分度 (13) 吸入性损伤 (14) 一、疾病相关情况 (14) 二、分级诊疗指南 (14)

烧伤复合伤 (15) 一、疾病相关情况 (15) 二、分级诊疗指南 (15) 慢性溃疡 (16) 一、疾病相关情况 (16) 二、分级诊疗指南 (17) 皮肤撕脱伤 (18) 一、疾病相关情况 (18) 二、分级诊疗指南 (18) 瘢痕 (19) 一、疾病相关情况 (19) 二、分级诊疗指南 (20)

烧伤概述 一.烧伤面积的计算 常用的面积估计方法有两种,即九分法与手掌法: (一)中国新九分法 中国新九分法是目前我国应用最多的一种方法。按解剖部位将人体以“九”为单位估计烧伤面积,即头颈一个“九”,双上肢两个“九”,躯干三个“九”,双下肢(包括臀部)五个九再加一。为便于记忆,按自上而下,由远而近的顺序,将发部、面、颈;双手、双前臂、双上臂;躯干;臀部;双足、双小腿、双大腿的面积编成顺口溜:“三三三,五六七,躯干前后二十七,两个臀部一个五,七加十三二十一”。儿童则因头部面积相对较大,双下肢相对较小,随年龄而变,以12岁作为年龄分界线,在计算面积时,相应加减年龄因素。 (二)手掌法 不论年龄大小或性别差异,如将手掌五指并拢,单掌面积约为体表面积的1%。这种计算方法,对于计算小面积烧伤很方便。如果伤员手的大小与检查者相似,可直接用检查者的手来估计。 (三)注意事项 估计面积时的注意事项:ⅰ计算烧伤总面积时,Ⅰ度面积不计算在内,总面积后要分别标明浅Ⅱ度、深Ⅱ度及Ⅲ度烧伤各自的面积,以便治疗时参考;ⅱ不论哪种方法,均系

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

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 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 脑卒中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含以康复医疗服务为主的二级综合医院,下同)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神经科专科处理结束。 3.脑卒中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4.接受系统康复诊疗后仍存在较重的功能障碍,有并发症或合并症,如意识或认知障碍、气管切开状态、急性心肌梗死、吞咽障碍等,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脑卒中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 2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 3.存在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一)出现颅内活动性出血或进行性脑水肿、严重肺部感染、泌尿道感染、败血症或重度压疮等。

(二)意识障碍或功能障碍加重。 (三)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四)出现严重的心理-精神障碍,需转至精神科或精神专科医院治疗。 脑外伤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神经外科专科处理结束。 3.脑外伤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4.转出前24小时内无癫痫发作。 5.接受系统康复诊疗后仍存在较重的功能障碍,有并发症或合并症,如意识或认知障碍、气管切开状态、急性心肌梗死、肺栓塞、吞咽障碍等,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患者生命体征平稳,脑外伤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 2.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 3.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一)出现颅内活动性出血、脑水肿进行性加重或其他

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与各基层医院建立预约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中心医院与各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新医疗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医院职责: l、承担基层医院宣教任务,负责向各基础医院和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责任。 2、接诊基层医院转诊的患者,需详细了解转诊病人情况,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基层医院急重症患者转我院,须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不应延误及推诿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当地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由组长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与基层医院进行联系,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基层医院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转诊病人的治疗中常见的问题与相关基层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交流。 二、各基层医院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基层医院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由中心医院转回的病人,并及时与中心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基层医生、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医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眼科诊疗指南 技术操作规范

眼科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 目录 第一章 睑腺炎 第二章 急性卡他性结膜炎 第三章 细菌性角膜炎症 第四章 老年性白内障 第五章 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 第六章 生理性飞蚊症 第七章 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 第八章 视神经炎 第九章 弱 视 第十章 酸碱化学伤 第一章睑腺炎 睑腺炎系眼睑腺体及睫毛毛囊的急性化脓性炎症。多见于儿童及年轻人。根据发病部位不同,可分为外麦粒肿和内麦粒肿两种。化脓性(以葡萄球菌多见) 感染,引起睫毛毛囊皮脂腺或汗腺的急性化脓性炎症,称外麦粒肿;而引起睑板腺急性化脓性炎症的,则称内麦粒肿。 【诊断】 一、临床表现

1.外麦粒肿:睑缘部红、肿、热、痛,触痛明显。近外眦部者常伴有颞侧球结膜水肿。数日后,睫毛根部出现黄脓点,溃破排脓后痊愈。炎症严重者,常伴同侧耳根淋巴结肿大、压痛,或可伴有畏寒、发热等全身症状。 2.内麦粒肿:眼睑红肿较轻,但疼痛较甚。眼睑红肿热痛,睑结膜面局限充血、肿胀,2~3日后其中心可见黄脓点。自行穿破,脓液排出后痊愈。 二、辅助检查 三、鉴别诊断 【治疗】 一、治疗原则 早期局部热敷促进炎症消散;脓肿形成后切开排脓。 二、非手术治疗 脓肿形成前,应局部热敷,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及眼膏。反复发作及伴有全身反应者,可口服抗生素类药物 三、手术治疗 (一)手术特征 脓肿成熟时需切开排脓。 (二)术式选择 (三)注意事项 1.术前准备 血常规、心电图。必要时进行其他相关检查。 2.术中注意 应注意对外麦粒肿,其皮肤切口方向应与睑缘平行;对外麦粒肿,则其睑结膜面切口方向须与睑缘垂直。切忌挤压排脓,以免细菌随血进入海绵窦引起脓性栓塞而危及生命。 3.术后处理 术后注意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及眼膏。反复发作及伴有全身反应者,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巾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6]244号)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卫医字[2006]172号)和《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社区卫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07]45号)文件精神,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推进我院对社区卫生支援工作的开展,恃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双向转诊服务工作。 第三条建立医院联系制度医政赴召开双向转诊单位之间月例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題。 第四条医院接待双向转诊办公室设在社区转诊患者限务部 负责与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取务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并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 第五条双向转诊原則 (一)患者自愿的原則: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莩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 (二)分级诊治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流动,促逬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连续治疗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 (一)医政处 1、建立医院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专家库,备案。 2、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目前的检验,大型设备裣金项目目录. 3、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支援专家名单,包括专业特色及在院出诊时间,介绍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及专业特色.特长,提髙医院的知名度- 4、根据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需求,组织具有中岛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以专家门诊、专家咨询、健康课堂、专家带教等多神形式,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制定工作时间表,提前送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宣传工作. 5、制定双向转诊的标准(见附件1) 6、制定双向转诊的洗程(见附件2) 7、制定对口支援社区方案。 (二)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 1、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负责双向转诊具体工作,设立专线电话,

眼科临床诊疗指南

眼科临床诊疗指南 一睑内翻 (一)概述 睑内翻指眼睑特别是睑缘向眼球方向卷曲的位置异常。睑内翻和倒睫常同时存在。睑内翻分为三类: 1.先天性睑内翻多见于婴幼儿,大多由于内眦赘皮、睑缘部轮匝肌过度发育或睑板发育不全所致。如果婴幼儿较胖,鼻梁发育欠饱满,可引起下睑内翻。 2.痉挛性睑内翻多发生于下睑,常见于老年人,是由于下睑缩肌无力,眶隔和下睑皮肤松弛失去牵制眼睑轮匝肌的收缩作用,以及老年人眶脂肪减少、眼睑后面缺少足够的支撑所致。 3.瘢痕性睑内翻上、下睑均可发生。由睑结膜及睑板瘢痕性收缩所致。最主要是由沙眼引起。此外,结膜烧伤、结膜天疱疮等病之后也可发生。 (二)临床表现 先天性睑内翻常为双侧,痉挛性和瘢痕性睑内翻可为单侧; 1.患眼有畏光、流泪、刺痛、眼睑痉挛等症状; 2.睑板特别是睑缘部睑板向眼球方向卷曲; 3.倒睫摩擦角膜,角膜上皮可脱落,荧光素弥漫性着染。如继发感染,可发展为角膜溃疡; 4.如长期不愈,角膜可发生新生血管,并失去透明性,导致视力障碍。

(三)诊断要点 根据眼睑改变和倒睫可以诊断。 (四)治疗方案及原则 1.痉挛性睑内翻可手术切除多余的松弛皮肤和加强眼轮匝肌肌力。如有结膜炎症,应加以控制。 2.瘢痕性睑内翻必须手术治疗,可采用睑板楔形切除术或睑板切断术。 3.术前术后应用左氧氟沙星眼药水点眼,伤口换药。 二慢性泪囊炎 (一) 概述 慢性泪囊炎是由于鼻泪管狭窄或阻塞,致使泪液潴留于泪囊内,伴发细菌感染所致。常见的致病菌为肺炎链球菌、链球菌、葡萄球菌等。多见于中老年女性。其发病与沙眼、泪道外伤、鼻炎、鼻中隔偏曲、下鼻甲肥大等有关。 (二)临床表现 1.泪溢,并有黏液或脓性分泌物自泪小点溢出。 2.挤压泪囊区有分泌物溢出,该区可有局部肿胀、轻度压痛或无明显压痛;泪小管阻塞者有时可扪及囊性肿物,即黏液性囊肿。冲洗泪道不通畅,并有黏液或脓性分泌物反流。可见结膜充血,下睑皮肤出现湿疹。 (三)诊断要点 根据病史及临床表现可以明确诊断。

转诊诊断标准

皮肤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试行) 红斑狼疮 一、适合在上级医院治疗或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 1.重型SLE: ①出现心脏、肺脏、消化系统、血液系统、肾脏、神经系统明显受累的症状及实验室证据; ②弥漫性的严重皮损,出现溃疡、大疱; ③非感染性高热有衰竭表现; ④狼疮危象:指急性的危及生命的重症SLE,包括急进性狼疮性肾炎、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严重的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缺乏症、严重心脏损害、严重狼疮性肺炎、严重狼疮性肝炎、严重的血管炎等。或SLEDAI评分≥5分(5~9分轻度活动,10~14分中度活动,≥15分重度活动)。 2.SLE合并妊娠出现病情活跃者; 3.对于基层医院诊断困难的皮肤型红斑狼疮,可上转至上级医院明确诊断及确定治疗方案。 二、适合在基层医院治疗或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 1.仅有皮肤损害的皮肤型红斑狼疮,该类患者可出现ANA阳 — 1 —

性、血沉加快、白细胞减少等,但系统损害轻微,具体包括: ①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可有光过敏、低热、肌痛或关节痛,但无明显的浆膜炎及血液系统、肾脏、中枢神经系统损害; ②慢性皮肤型红斑狼疮(包括盘状红斑狼疮、肥厚性狼疮、狼疮性脂膜炎、肿胀性狼疮、冻疮样狼疮):少数患者出现低滴度ANA,并有低热、关节痛及乏力等全身症状,但通常无系统损害,该类患者在上级医院诊断明确及确定治疗方案后可下转至基层医院继续治疗; 2.轻型SLE,即是诊断明确或高度怀疑者,但临床稳定,所累及的靶器官(包括肾脏、血液系统、肺脏、心脏、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皮肤、关节)功能正常或稳定,呈非致命性; 3.重型SLE(除轻型以外者为重型)在上级医院治疗后病情趋于稳定后可下转至基层医院治疗。如患者体温恢复正常、口腔溃疡愈合、面部红斑颜色变淡或消退、脱发症状缓解、关节肌肉疼痛消失、浆膜炎缓解、血液系统三系回升、血沉下降、补体C 3、C4水平上升、ANA滴度下降、肾脏检查指标好转等,或以S LEDAI(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Disease Activit y Index)评分为标准,得分≤4分的患者。 — 2 —

眼科基本标准

眼科基本标准(试行) 一级综合医院 一、科室和床位 (一)眼科可不单独设置,与耳鼻咽喉科共同以五官科的形式执业。 (二)单独设置眼科的,应当设置眼科门诊、眼科换药/手术/治疗室、眼科检查室和5张眼科病床。 二、人员 (一)以五官科形式执业的,由具备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和眼科基本技能的医师负责诊疗工作,并由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护士1名负责护理工作。 (二)单独设置眼科的,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1名具有眼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眼科医护比应当为1:1以上。 三、设备 视力表、眼压计、裂隙灯、直接检眼镜/带状光检影镜、色觉检查表、眼科用球后注射针、泪道冲洗针、睫毛拔除镊、手术床、手术灯、常规外眼手术器械等。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眼科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工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二级综合医院(含县区级及部分地市级综合医院) 一、科室和床位 (一)科室:至少设有眼科门诊与眼科病房。因医疗服务需求和医疗机构布局原因,不需单独设置眼科病房和门诊的,可与耳鼻咽喉科共同设立五官科病房和门诊。 (二)床位:眼科床位至少10张。 二、人员 (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眼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1名具有眼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二)每增加10张床位,至少增加4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眼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增加20张床位,增加的医师中至少有1名具有眼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1名具有眼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科室主任应当具有眼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康复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特选借鉴)

康复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试行) 脑卒中后康复 脑卒中患者且有下列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均应当进行康复治疗。意识、运动功能、感觉功能、平衡功能、认知功能、言语功能、心肺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 一、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1.脑卒中急性期,生命体征平稳,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脑卒中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且功能障碍严重者,在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之内; 二、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 1.脑卒中缓解期,病情稳定,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经过系统、规范化的康复治疗4周,功能评定与4周比较改善率低于30%,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可以由三级转至二级医院康复科或康复医院。 三、社区或家庭 1.脑卒中后遗症期,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生命体征稳定,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如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经过二级医院系统、规范化的康复治疗4周,功能没有改善或患者不能参与或耐受治疗。

3.达到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生命体征稳定,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如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生活基本自理(Barthel指数60分或以上),可以出院回家。 脑外伤后康复 脑外伤患者有下列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均应当进行康复 治疗:意识障碍、精神行为障碍、认知功能障碍、感觉、知觉障碍、吞咽障碍、运动功能障碍等一系列的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障碍等。 一、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1.脑外伤后2-4周,生命体征平稳,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脑外伤后4-8周,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且功能障碍严重者,在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之内。 二、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 1.脑外伤后2-4周,生命体征及实验室检查各项指标平稳; 2.24小时内无发热; 3.无手术或再手术的指征。 4.存在有意识障碍(GCS≥3分)、精神行为障碍、认知功能障碍、感觉、知觉障碍、吞咽障碍、运动功能障碍、平衡功能障碍等一系列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障碍; 5.Barthel指数20-80分;

眼科诊疗指南

眼科诊疗指南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临床路径 一、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ICD-10: ) 行小梁切除术(ICD-9-CM-3: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军医出版社),《我国原发性青光眼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中华眼科杂志) 1.症状:眼痛、头痛,恶心、呕吐,视力下降等。 2.体征:眼压高,前房浅,结膜充血,角膜水肿,色素KP,青光眼斑,虹膜节段萎缩,前房角狭窄或关闭等。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军医出版社),《眼科临床指南(PPP)》(美国眼科学会编),《我国原发性青光眼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中华眼科杂志) 1.小梁切除术:房角关闭超过1/2圆周。 2.激光/手术周边虹膜切除术:房角关闭小于1/2圆周,

无青光眼性视神经损害。 (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2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心电图,X线胸片。 2.眼部常规检查:视力、眼压、前房、晶体、视盘情况,前房角镜检查。 3.根据病情选择AB超、UBM、视野。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选用抗菌药物滴眼液,预防性用药时间可1-3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2-3天。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或表面麻醉。

常见病种转诊规范

附件1: 一、颅脑损伤的双向转诊标准 (一)一般概念:颅脑损伤:是一组因外力造成脑组织损伤,导致意识障碍、记忆损害和神经功能缺损的伤病。 同时,颅脑损伤的合并症及并发症也较多。颅脑损伤严重程度的不同,其预后亦不同,轻症患者,无其他并发症,几天后可恢复正常。另一些轻症患者可出现颅脑损伤后遗症,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严重颅脑损伤患者,则出现不同程度的神经运动功能障碍,同时伴有认知、行为和心理方面的障碍,以及大脑综合能力障碍等。这些功能障碍导致较高致残率,常给患者、家庭、社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和压力。因此,在神经外科治疗基础上的早期康复介入和后续康复治疗更显重要。 康复目标: 1、早期康复目标:稳定病情,保留身体整体功能,预防并发症,促进功能的恢复。 2、恢复期康复目标:使颅脑损伤患者最大程度恢复感觉运动功能、认知功能、言语交流功能,学会应付残疾,尽可能在工作、个人生活各方面达到自理。 3、后遗症期康复目标:对各器官功能恢复到一定水平的颅脑损伤患者学会应付功能不全状况,以便回归家庭和社会。对轻度颅脑损伤的患者需重新获得丧失的功能,而对中重度颅脑损伤的患者需学会新的方法来代偿完全不能恢复的功能。 由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转入二级医院的标准: 1.轻症颅脑损伤患者,病情平稳,二周转出。 2.无严重意识障碍,以记忆力损害及神经功能缺损为主要临床表现的颅 脑损伤的患者,康复4 周转出。 3.伴严重意识障碍的脑内损害(包括:脑内出血、SAH、多发大面积的脑挫裂伤、弥漫性轴索损伤、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脑积水)的患者,待生命体征平稳,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总疗程建议为8周左右。

4.伴有较严重的合并症如脏器损害、骨折等,待合并症处理后,病情稳定,符合相应的转出标准,建议疗程叠加,但总疗程不超过10周。 5.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较严重的并发症(癫痫、精神症状、严重的感染、血栓等),待并发症得到控制,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建议疗程叠加,但总总疗程以不超过12周为宜。 由专科康复医院转入社区康复的标准: 1.神智清楚,生活基本自理或经过一段时间休养可自理或工作,相当于GOS 五级。康复五周转出。 2.确诊为颅脑创伤后综合征患者。 3.神智好转,病情稳定,遗留有部分神经功能损害征象,生活部分自理,相当于GOS 三-四级。 4.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无并发症患者,相当于GOS 二级。 5.一般康复患者住院时间控制在五周为宜。 1.治疗效果稳定在一定水平,无明显进展患者。 由社区转入家庭康复的标准: 1、无并发症或并发症家庭内可以处理,不影响患者生命质量。 2、病情稳定,在社区内康复满6个月。 3、确认进入后遗症期,功能障碍无进展。 由家庭康复治疗转入社区康复治疗的标准: 1、家庭康复3个月,功能障碍加重,影响生活自理能力。 2、轻度并发症产生,需进一步处理。 由社区转入二级医院的标准: 1、相关并发症进一步加重,需临床康复处理者。 2、功能障碍进一步加重,需要系统康复治疗者。 由二级医院转入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的标准: 1.住院期间出现严重并发症,经处理无好转患者。 2.需要再次手术处理患者。如:进行性脑内损害,如脑积水(交通或非交通性),严重SAH并发症,颅骨修补术等。

门诊转诊服务流程图

门诊转诊服务流程 1.0 目的 明确门诊各诊室服务规范,确保护理人员正确,有序 安排病人就诊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门诊护理人员 3.0 服务规范 (1)开诊前准备血压计、压舌板、体温表、各种检查申请单、浆糊笔,整理诊台、诊床、检查消毒物 品。 (2)礼貌接待病人,接受咨询。 (3)对重病人,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就诊。 (4)根据病情与相关科室联系,通知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5)带上各种检查结果、病历本随同病人由专人护送至病房,必要时提供轮椅车。 (6)转诊过程中注意观察病情,必要时备抢救物品。 (7)与病区护士交接班(病情、门诊检查项目及检查结果。) (8)收拾用物,作好登记,做好用物的消毒工作。

门诊转诊服务流程 准备便民用物 礼貌接待病员 接受咨询 健康宣教、合理安排就诊 与病区联系,做好转诊准备工作护送病人到病区 以病区护士交接班 清理用物,消毒整理 记录

诚信医院转科病人服务流程 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请相关科室会诊→转出、转入科室经主任同意→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科原因 →管床医师写好转科记录 一般病人危重病人估计途中可能 发生危险者若病情危重,家属要求转科 主管医生或护士携带病历,送患 者到转入科室到转入科室转科前先进行 急救处理 做好药品及抢 救器材准备 派专人护 送患者 到转入科室 留所在科处置 病情稳定或危 险过后 派专人护 送患者 到转入科室 管床医师明确告知 病员家属可能在路 途中发生情况并承 担一切后果 家属同意 并签字 派专人护 送患者 到转入科室

诚信医院转院病人服务流程 因本院专业设置或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病人→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主管院长同意→管床医生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 管床医师写好转院记录 危重病人转院前先进行急救处理估计途中可能 发生危者 看病情危重, 家属要求转院 做好药品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到所转医院 留院处理 病情稳定或 危险过后 再行转院 管床医生明确告知 病员家属可能在路 途中发生情况,并 承担一切后果 家属同意并签字 再行转院

内分泌代谢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

内分泌代谢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 一、疾病相关情况 (一)定义:因甲状腺组织增生、功能亢进,产生和分泌甲状腺激素过多所引起的神经、循环、消化系统兴奋性增高和代谢亢进为主要表现的一组临床综合征,简称甲亢。 (二)临床表现:神经过敏、烦躁失眠、手抖;心悸,心动过速、心律失常;乏力、怕热、多汗、体重减轻;食欲亢进、大便次数增多或腹泻;周期性麻痹(男性);女性月经稀少等。少数重症肌无力(1%)。淡漠型甲亢:常见于老年患者:乏力、厌食、抑郁、嗜睡、体重减轻。体征:甲状腺弥漫性肿大,质软或韧,无压痛,甲状腺上下极可触及震颤,闻及血管杂音;部分病人可伴有突眼,胫前粘液性水肿等。实验室检查:T3、T4、FT3,FT4↑、TSH↓,TRAb阳性。 (三)诊断标准:有甲亢症状,甲状腺弥漫性肿大,或伴有突眼、胫前粘液性水肿,T3、T4↑、TSH↓,TRAb阳性。 二、门诊分级诊疗指南 (一)三级医疗机构下转标准: 1.确诊甲亢(Grave’s病),无甲亢合并症(浸润性突眼、粘液性水肿、甲亢肌病、甲亢性心脏病、肝功损害),无抗甲亢药物不良反应者; 2.已制定抗甲亢治疗及合并症控制方案,病情稳定且较轻者;

3.当地医疗机构已开展甲状腺激素测定。 (二)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上转标准: 1.不能鉴别甲状腺毒症者; 2.口服抗甲亢药物后,病情反复,或较快出现甲减者; 3.口服抗甲亢药物后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如皮肤过敏、肝功损害、粒细胞减少或缺乏; 4.甲亢伴浸润性突眼、粘液性水肿等,或治疗过程中出现上述合并症者; 5.需要做I131治疗者; 6.妊娠合并甲亢者; 7、甲亢合并糖尿病患者;甲亢合并其他严重并发症患者; 8.当地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有困难者。 三、住院分级诊疗指南 (一)三级医疗机构下转标准: 1.甲亢伴严重合并症(浸润性突眼、粘液性水肿、甲亢肌病、甲亢性心脏病、甲亢危象、严重肝功损害)经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 2.口服抗甲亢药物后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者经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已制定后续治疗方案; 3.I131治疗后,病情好转。 (三)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上转标准: 1.甲亢伴严重合并症(浸润性突眼、粘液性水肿、甲亢肌病、甲亢性心脏病、甲亢危象、严重肝功损害),或治疗

医联体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平台

医联体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服务平台

目录 一、医联体 (4) 二、分级诊疗制度 (4) (一)指导思想 (4) (二)工作目标 (5) (三)规分级诊疗制度 (5) (四)确定分级诊疗病种 (7) (五)实行医保差别化支付 (7) 三、双向转诊服务 (8) (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8) (二)分级诊疗转诊审批表 (10) 四、平台功能概要 (13) (一)预约挂号 (13) (二)智能导诊 (13) (三)双向转诊 (13) (四)统一支付服务 (14) (五)检验检查报告查询 (14) (六)出院病人随访服务 (14) (七)出院病人膳食指南 (14)

(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5) (九)中医治未病服务 (15) (十)健康档案查询 (15) (十一)健康评估 (16) (十二)慢病管理 (16) (十三)用药服务 (16) (十四)健康教育 (16) (十五)新农合结算服务 (17)

一、医联体 新型医联体是将同一个区域的医疗资源整合在一起,通常由一个区域的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村卫生室组成的一个医疗联合体。目的是为了通过政府管理层监管考核,对整合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解决医疗资源短缺,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了人民满意、政府满意、职工满意的目标。 二、分级诊疗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卫生事业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统筹医疗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基本医保政策引导作用,积极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相互联系的首诊、会诊、转诊的流程和机制,

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原则

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原则,转诊条件,转诊流程及转诊要求。 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以及家属亲属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二)分级诊治的原则:一般小病、常见病常规诊治在社区,危急重难症诊治在上级医院,一般康复或临终关怀在社区; (三)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病人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病人,做到方便、快捷; (四)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及意愿,有选择地将病人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的医疗机构,提高诊治的有效性; (五)资源共享的原则:做到检查结果通用,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病人的费用; (六)连续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转诊条件: 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上转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1. 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2. 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 3. 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4. 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5. 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6. 有手术指征,属《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规定的手术病例; 7. 各类传染病及其它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8. 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9. 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 10. 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下转条件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下转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进行后续治疗、康复或护理: 1. 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治疗期的病例; 2. 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3、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 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病例; 5. 各类传染病人及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经治疗后症状缓解或症状较轻,且已解除隔离期需恢复治疗的病例; 6. 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或临终关怀; 7. 老年病人护理; 8. 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病例; 9.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10. 自愿要求转回社区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转诊协议书

转诊合作协议书 甲方:衡水现代泌尿专科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合作医院) 乙方: 为响应贯彻国家新医改政策及我省关于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文件精神,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及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广大基层群众疑难、危重及高技术含量手术患者的医疗需求,充分发挥我院优质专科医疗资源优势,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转诊合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成立转诊服务部,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专人负责转诊工作。 负责人:联系电话 2、甲方对乙方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3、对乙方转来的患者实行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的政策。 4、甲方负责乙方转诊患者在甲方治疗、住院期间的医疗安全,做到合理检查、规范治疗、阳光收费、热情服务。对于各区、市、县新农合及衡水市医保患者享受相关出院即报政策。 5、甲方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等信息及宣传材料及时通知、发放给乙方,方便转诊。 6、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人员技术支持,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业务技术培训、授课、讲座等,免收培训费,根据具体内容授予响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学分授予以上级部门核准情况为准)。甲方应乙方申请可为其提供住院医师进修培训机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医生要熟悉甲方医院各科室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2、乙方医生要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3、乙方遇有符合转诊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首先转诊至甲方医院。 4、乙方上转病人时要填写《转诊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手术情况等信息; 5、乙方上转患者需要提前告知甲方:短信或电话将患者的姓名、病种乙方医疗机构名称、到院时间等)告知甲方负责人,以便安排接待患者。 三、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衡水现代泌尿专科医院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太多毒鸡汤告诉你,你想要的岁月都会给你,可它没告诉你,你想要的,岁月凭什么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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