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法国教育(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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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近现代学校制度

法国近现代学校制度

一、封建教育体系在中世纪,法国教育体系以教会教育为主,教育内容以宗教教义、神学、哲学和拉丁文为主。

当时,法国的教育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1. 初等教育:主要在教会学校进行,以传授宗教知识和基本读写能力为主。

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胡格诺派在法国部分地区推行强迫初等教育、男女同校、采用本族语教学等改革,推动了法国早期初等教育的发展。

2. 高等教育:以大学为主,以培养僧侣、贵族和教会人士为主。

17世纪中叶,法国大学教育逐渐走向世俗化,开始培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人才。

二、近现代教育制度1. 法国大革命后的教育改革: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法国政府开始推行世俗化教育政策,取消了教会学校的垄断地位,建立了国家教育体系。

1808年,拿破仑颁布了《教育法》,规定国家设立公立学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并规定了学校教育的目标和内容。

2. 19世纪的教育改革:19世纪,法国教育制度逐步完善。

1833年,法国实行了普及初等教育,并设立了中学。

此后,法国教育体系逐渐形成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体系。

3. 20世纪的教育改革:20世纪,法国教育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

1929年,法国实行了义务教育,规定所有6-14岁儿童必须接受教育。

1975年,法国实行了职业教育改革,设立了职业教育学校,以满足社会对不同职业人才的需求。

4. 当代教育制度:目前,法国教育体系包括以下层次:(1)初等教育:6-11岁儿童接受基础教育,主要学习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等课程。

(2)中等教育:11-18岁学生接受中等教育,分为普通中学、技术中学和职业中学。

普通中学学生毕业后可进入大学继续深造。

(3)高等教育:大学教育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个阶段。

此外,法国还设立了高等专业学校(Grandes Ecoles),培养精英人才。

三、法国教育制度的特点1. 重视基础教育:法国教育制度强调基础教育的重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 重视职业教育:法国教育制度重视职业教育,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职业选择。

学前教育史第九章近现代西方各国家学前教育实践

学前教育史第九章近现代西方各国家学前教育实践

第九章近现代西方各国学前教育实践第一节英国的学前教育英国成为最早产生近代学前教育机构的国家。

以欧文的幼儿学校和维尔德斯平的幼儿学校最为重要。

欧文幼儿学校的产生为英国近代学前教育的发展开了先河。

维尔德斯平也为英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推动了幼儿学校在英国的普及,而且维尔德斯平幼儿学校的主知主义倾向非常具有代表性,曾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影响,被一些国家的学前教育机构所借鉴。

英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步伐迟缓,其原因有二:一是英国重视家庭教育的习俗根深蒂固,上层社会人士不重视为参加工作的贫困家庭的母亲设置的,专以劳动民众的子女为对象的学前教育;二是政府认识不足、行动迟缓,在20世纪上半期学前教育主要是由民间组织来承担和推动,政府只是给予有限的人力和物力协助。

一、工业革命时期英国政府学前教育政策与计划1697(识记),其中规定一般的救济措施外,还提出设置“纺织学校”和“贫穷儿童劳动学校”的计划,对年收入不足40先令的家庭中6~14岁的男女儿童全部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而4~6岁的儿童可以自由入学。

入学儿童每天最多只能进行0小时的纺纱作业,其余时间用于学习。

(识记)是由资产阶级教育家约翰·洛克制定的,其中规定,在每一个教区内设立一所“劳动学校”,教区中所有受救济贫民的3—14岁儿童必须进入这种学校,在学校中边劳动边学习,既能养活自己也能接受基本的教育。

二、欧文的幼儿学校罗伯特·欧文是19世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和教育家,他于1816年创办的新兰纳克幼儿学校,是英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学前教育机构。

(一)欧文幼儿学校的背景欧文认为,孩子的性格在入小学前基本成型,学龄前教育重要的一点就是促进儿童健康性格的形成。

他明确主张幼儿(二)欧文幼儿学校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三、维尔德斯平的幼儿学校维尔德斯平是英国19世纪幼儿学校的积极创办者,一生致力于宣传普及幼儿学校,发展学前教育事业。

幼儿家长的要求,幼儿家长们要求维尔德斯平的学校教授“三艺”;而是由于当时贫民、工人阶级儿童的受教育年龄被规定在8岁以内,过了这个年龄就被迫去从事劳动,而无法再继续学习。

法国初等教育历史

法国初等教育历史

近现代法国的教育一、17、18世纪的法国教育Ⅰ、法国大革命爆发前的教育(一)历史背景在17世纪至18世纪法国大革命前,法国在这一时期仍然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封建国家,而且是当时欧洲君主专制国家的典型,王权和神权极度强化,天主教在法国的势力十分强大。

虽然早在文艺复兴时期,法国的资本主义就已萌芽,并在17世纪形成了资本主义手工工场,但是由于政府不直接办学,新教各派力量薄弱,所以天主教会紧紧控制着法国的学校教育。

法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受到压制直到18世纪才有了显著发展,新兴资产阶级和封建制度的矛盾伴随着这个过程而不断增长和激化。

法国新兴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的斗争突出地以宗教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学校教育 1、初等教育新教:出现一些新教派别,如胡格诺派和詹森派等,也通过开办学校,传播各自的教义。

詹森派学校不同于天主教,尤其是耶稣会的学校。

它们重视数学、地理、历史的教学,强调学习本民族语言并用民族语言教学,注意采用实物教学和进行练习,着意发展学生的智力,要求教师以温和的态度对待学生。

这在当时的法国是一种进步的现象,可惜它只存在二十多年,到17世纪60年代就被耶稣会派封闭了。

天主教:天主教神甫拉萨尔(LaSalle)于1684年创立“基督教学校兄弟会”,后来成了法国从事初等教育的主要力量。

学校教育以宗教教育为主,辅以读、写、算的教学,采用班级授课制,用法语讲课;面向下层社会的子女免收学费,目的是对抗新教的办学活动,维护天主教的势力。

该会所办的学校在法国当时的初等教育方面占据统治地位。

18世纪法国国王又曾发布命令,指出学校应受天主教僧侣的监督,儿童应当学习识字、教义问答和祈祷。

(三)启蒙时代教育思想在18世纪法国反封建的思想启蒙运动中,出现了一批“为行将到来的革命启发过人们头脑”的伟大人物。

以伏尔泰、卢梭、爱尔维修、狄德罗等人为骨干的伟大人物。

他们的教育理想深刻影响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和整个西方近代教育的思想和实践。

法国学位制度

法国学位制度

法国学位制度(最新版4篇)目录(篇1)一、法国学位制度的起源和发展1.中世纪巴黎大学的学士学位2.大学四学院的发展3.近现代法国学位制度的完善二、法国学位制度的特点1.严格的选拔和学术要求2.学位种类繁多3.学位与职业发展紧密关联三、法国学位制度的影响和启示1.对法国教育和科研的促进作用2.对其他国家学位制度的影响和启示正文(篇1)法国学位制度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学位制度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

当时,巴黎大学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学士学位,并随着大学四学院——艺学院、医学院、法学院和神学院的成长,慢慢形成了中世纪最完整的学位制度。

法国学位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中世纪巴黎大学设立了学士学位,这是法国学位制度的起点。

随后,大学四学院的发展,使得学位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近现代以来,法国学位制度逐渐与国际接轨,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学位体系。

法国学位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国学位制度有严格的选拔和学术要求,保证学位的权威性和严谨性。

其次,法国学位种类繁多,包括学士、硕士和博士等各个层次,满足不同学生的学术需求。

最后,法国学位与职业发展紧密关联,学位的获得对于个人的职业生涯有着重要的影响。

法国学位制度对法国教育和科研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格的学术要求和丰富的学位种类,为法国的教育和科研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同时,法国学位制度也对其他国家的学位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发展学位制度时,都借鉴了法国的经验和模式。

总的来说,法国学位制度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学位制度之一,其严格的学术要求和严谨的学位管理,为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目录(篇2)一、法国学位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中世纪巴黎大学的学士学位2.大学四学院的发展与完善二、法国现代学位制度的设立1.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制度2.学位评定与资格认证三、法国学位制度的影响与启示1.对法国教育体系的贡献2.对全球学位制度的影响正文(篇2)法国学位制度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欧洲。

5近代法国的学前教育

5近代法国的学前教育
集和观察植物、游戏、绘画、地理等。主要是教育而非保育。 性质:慈善机构 意义:是近代学前教育设施的萌芽,是法国近代学前教育的开端。
2.柯夏——托儿所
创立:1828年,柯夏创立了法国第一所日间看护中心“模范托儿所”。 招收对象:贫穷家庭儿童 教育内容:把宗教和德育放在首位,智育主张百科全书式的知识教育。 教育方法:反对体罚,使用的是直观教学法,以实物教学为主。 性质:慈善性质
世界教育史上 国家主办学前
教育的开端
1.学前教育性质的转变
1832年初《初等教育法》颁布后,法国政府将托儿所视为是初等 教育的基础,要求给与财政援助。
1835年,颁布了《关于在各县设立初等教育的特别视学官的规定 》,指出视学官具有视察和监督日间看护中心的权力。
1836年教育大臣布雷发出传阅文件,明确指出托儿所是公共教育 部领导下的学校。
18世纪70年代至19世纪30年代,奥柏林开办编织学校的活 动,拉开了法国近代学前社会教育历史的序幕,此后出现 了慈善性质的贫民育儿院和幼教机构托儿所。
19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等方面,法国 的托儿所受到英国幼儿学校的影响。
1.奥柏林——编织学校
创办:1770年,由法国新教派牧师奥柏林创立 招收对象:3—6岁的幼儿 开放时间:在农忙季节开放,每周只开放2次。 师资:两名指导教师,负责手工技术指导、文化和游戏的指导。 教学内容:包括标准法语、宗教赞美歌、格言和讲童话故事、采
近代法国学前教育
慈善事业 • 18世纪末——19 世纪30年代
国民教育事业
• 19世纪30年代— —19世纪末
谢谢聆听!
Thanks for listening! 授课教师:安珍珍

近现代外国著名教育家教育思想总结

近现代外国著名教育家教育思想总结

近现代外国教育家教育思想荟萃夸美纽斯如《语学入门》《大教学论》《母育学校》。

其中的《语学入门》一书很快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流传。

《大教学论》的中译本曾于1939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84年将其列入《外国教育名着丛书》之中。

一、论教育适应自然(一)直观性原则(二)系统性原则(三)自觉性原则(四)巩固性原则三、论学制和班级授课制四、论教学内容和教科书(一)论教学内容夸美纽斯的教育和教学思想是与他的“泛智论”密切相关的。

夸美纽斯一方面强调泛智教育,主张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儿童;另一方面,他又强调在选择教学内容时要注意知识的实用性。

他说:“只有那些易于指明用途的事情才应教给学生。

”夸美纽斯:《大教学论》,第117页。

凡是无用的东西都应当抛弃。

夸美纽斯指出,泛智教育并不是要求人们通晓一切科学和艺术;人生是短暂的,而知识则是无限的;因此,应当学习那些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有所帮助的知识,为生活而学习。

(二)论教科书他的名着《大教学论》的出版,标志着独立的教育学的诞生。

二、教育上的哥白尼——卢梭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着名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问世,指出国家起源于契约,社会是由人们通过契约的形式而组成的,卢梭出版了他的教育哲理小说《爱弥儿》,系统地提出了他的教育思想,对天主教会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批判。

卢梭的教育思想是18世纪法国社会发展的产物。

当时的法国封建等级制度森严,教会和贵族统治着整个社会,他从资产阶级的利益出发,在抨击封建的、宗教的旧教育基础上,提出了一套全新的教育理论,自然教育就是其教育思想的核心。

一、论自然教育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教育名着《爱弥儿》一书中。

在这本书中,卢梭明确提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

二、论各年龄阶段的教育主要分为实施自然教育,卢梭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自然过程,将人的发展分为四个时期,并对各个时期的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国近现代教育制度

法国近现代教育制度

法国近现代教育制度
法国的教育制度自法国大革命时期开始逐步建立,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和改进。

以下是法国近现代教育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发展历程:
1. 教育制度分层
法国的教育制度被分为四个层次:小学、中学、高中和大学。

小学包括幼儿园和小学一至六年级,中学包括初中(七至九年级)和高中(十至十二年级),大学包括大学本科和研究生阶段。

2. 免费、义务、普及的教育
法国教育制度强调免费、义务、普及的原则,保障每个公民平等获取教育资源的权利。

所有公民都可以接受国家提供的义务教育,而且在法国,学校和学生家长没有缴纳任何学费。

3. 严格考试制度
法国的教育制度非常重视考试和评估,学生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标准化考试,如Brevet、Baccalauréat等,以便于评估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这些考试通常会对其未来的教育和职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4. 多元化的教育形式
法国的教育制度非常多元化,为学生提供了多种选择。

除传统的学科教育外,还有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教育形式。

同时,法国还有很多具有特定特色的学校,比如艺术学校、军校、研究生院等,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

5. 教育权力下放
近年来,法国政府逐渐将教育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和学校。

地方政府可以自主管理和组织教育资源,学校也可以自主招生和设置课程。

总的来说,法国的教育制度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强调求知的热情和创造力,一直是世界教育界的一股重要力量。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教育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教育


米拉波公共教育计划
米拉波 政治活动家,大革命中曾以大胆揭露封建专制而 闻名,并作为第三等级代表进入三级会议,1791年当选为国 民议会议长。

他在关于公共教育的演说中指出,教育“必须用国家观点 来领导”’“国家的希望寄托在受教育的这一代身上”。

他的教育改革计划强调实行国家干预教育的政策,教育权 要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各级行政官员掌管。



塔列朗主张,国民教育应吸收1789年“人权宣言”的有关原 则, 把自由、道德、理性放在教学中的重要位置,他认为政治是教 育的归宿,儿童是“见习公民”,应加强对他们进行宪法教 育。 塔列朗建议设立全国总委员会,从事教育行政管理,该委 员会由12人组成,委员和督学各6人。 女子教育方面,塔列朗受卢梭影响,认为女子受教育只是为 从事家务作准备,最好不要以从政为目标.由于制宪议会更倾 向于孔多塞的计划,因此塔列朗的教育计划被搁置起来。


随着封建教育制度的废除,资产阶级政权开始酝酿新的 “国民教育制度”。

从大革命胜利到1798年雾月政变的约10年间,在历届政府 的主持下,相继提出的教育计划和颁布的教育法案“至少 不下于25个”。尽管这些计划的具体内容和法令的具体措 施不尽相同,但其总目标都是要建立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 益的国民教育体制,培养资产阶级共和国需要的合格公民。 下面就其中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计划和法令加以介绍,以 了解这一时期法国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
小学:由县以下的区开办,每区一所或几所; 取消小学的免费义务教育制度; 国家只为教师提供住宅和教学场所.不发工资; 教师每年向学生收取一次学费;各校可视其家庭经济情况,对1/4的学 生免收学费; 教学内容:包括读、写、算及共和国的道德基础;各县设立教育委员 会,出6人组成,其中3人由县行政当局任命;小学教师的聘任或解聘, 须由县教育委员会和同级行政机关审理决定。 中心学校:出各省开办,教学按课程分为3类,不再分班上课。 第一类接受12—14岁儿童,学习绘画、自然历史、古代和现代语言; 第二类学生为14—16岁,学习数学、物理和实验化学; 第三类学生为16—18岁,学习普通文法、文学、历史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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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国近现代的教育制度(一)17世纪至18世纪中期1、天主教会的教育1682年成立的“基督教学校兄弟会”曾开办免费的初等学校,实行班级教学。

1684年开办了欧洲最早的师范学校——教师讲习所,训练初等学校的教师。

此后,教师讲习所还附设“练习学校”。

兄弟会学校在办学宗旨上虽是为了灌输宗教思想,但它对普及平民初等教育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中等教育方面,天主教会较多地保留了耶稣会的传统,不太注重与新教教派的争夺。

但在高等教育领域,天主教会则态度强硬,1638年大学停止向新教徒颁发学位,后来还禁止学习笛卡儿的著作。

巴黎大学神学院还把卢梭的《爱弥儿》列为禁书。

2、新教教派的教育他们反对天主教耶稣会的学校教育,反对对儿童横加压制和滥用惩罚,要求教师以温和的态度对待学生。

他们还反对单纯地以拉丁语教学,主张学习本民族语言和近代语,注重发展学生智力和判断力,反对死记硬背,注意采用实物教学和进行练习等。

1611年成立的“耶稣基督圣乐会”就是一个从事教育活动为主的教派团体,该会成员接受了笛卡儿的思想,尊重人的理性,重视自然科学知识,注重本族语和现代语的学习,反对体罚,主张用表扬与威胁的教育方法。

“圣乐会”所办的中学对法国中等教育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

(二)18世纪至19世纪中期政治、经济状况的变迁对法国的教育有着巨大影响。

资产阶级对教育的要求早已公开写进了大革命中各执政党的教育法案中,其中著名的有康多塞和雷佩尔提方案等。

康多塞方案要求国家承担全体男女公民免费的普及教育,设计出一种包括初级小学、高级小学、中等学校和专科学校(大学)在内的统一的相互衔接的学校教育体系,实行统一的学校管理体制等。

针对康多塞方案中没有涉及实际操作问题,雷佩尔提在他的方案中主张建立“国民教育之家”(寄宿学校),通过向富人征税,给儿童免费提供衣食,保障教育的实施。

该方案很重视儿童的体育、德育、智育和劳动教育,目的是把儿童培养成为健壮、爱劳动、守纪律、富有知识的公民,成为真诚的爱国主义者。

这些方案最终虽未付诸实施,却反映了资产阶级对国民教育的迫切要求。

在教育体制方面,法国在这一时期新旧教育体制随其政权的更替而变更,但总的趋势是完成教会教育向国家教育的转变,中央集权的教育领导体制初步形成。

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变基本上是在拿破仑时代完成的。

1806年,拿破仑创设帝国大学(相当于教育部),其首脑称总监,附设评议会,作为审议机构。

全国划分为27个“大学区”,区设总长和学区评议会,还按省分设大学区督学。

总长、督学以至大学和中学的教师都属国家官员,由帝国大学总监任命,总监由拿破仑直接任命,体现了高度的中央集权。

学校各种教学活动都是全国划一的,这样,宗教教育在行政上便附属于中央集权的领导体制中了。

19世纪的法国在初等教育方面的发展是相当缓慢的。

30年代起,工业革命的进展对初等教育的发展提出要求,初等教育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

1833年,教育部长基佐颁布一项国民教育法令,提出大力发展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并规定全国每一分区设初等小学一所,修业6年,学习法语、神学、道德及读写算知识。

每一城市设高等小学一所,修业3年,增设几何、测量、绘画、自然、音乐、史地等科目,并且规定小学教师必须通过国家证书考试方能任教,以保证教育质量,《基佐法案》大大推动了法国初等教育的发展。

在随后的第二共和国时期《卡诺法案》虽然也提出了对14岁以下男女儿童实施普及、强迫和免费的初等义务教育,但是此法案在六月工人起义失败后成为泡影。

蓬勃一时的初等教育大发展到第二帝国时期走向了倒退,宗教神学又充斥初等教育。

1950年《法卢法案》加强了教会在初等教育领域的势力。

中等教育在这一时期却有了较大地发展。

拿破仑统治时期,中央政府设立国立中学,地方设立市立中学,目的是培养官吏和军官。

开设的课程有古典语文和各种实用学科,这两类学校一直是法国中等学校的主要类型。

从1852年起,中学的课程设置出现一种文、实分科的做法,文科注重拉丁文和希腊文,实科注重数学和自然学科。

1864年又废除分科制,创办一种类似德国实科中学的中等教育学校,以培养资本主义工商业所需要的一般专业人才。

法国的高等教育在19世纪发生很大变化,旧大学一改经院主义习气,顺应社会发展,文科改变其预科性质,成为一门独立的专业,神学科地位大大降低,法学专业受到社会的青睐。

大学走向综合化,巴黎大学已发展成为包括许多独立学校,具有近代大学规模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成为法国科学文化教育的一个中心。

另外,一些具有高等教育性质的专门学校在培养高等人才方面作了较大贡献。

巴黎理工学校培养出大批军事、科技人才,巴黎师范学校也以培养大量高水平的国立中学教师而闻名于世。

(三)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这一时期,法国基本上沿袭了拿破仑时期的中央集权的教育领导体制——大学区制,在教育上实行整齐划一制。

20世纪初,法国政府对教会势力在学校教育中的影响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解散教会组织,封闭教会学校,重申教会同国家分离等,这对中央集权制下的大学区制的继续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另外,此阶段形成的法国学校教育制度是欧洲大陆双轨制的典型代表。

其中,为劳动人民子女而设立的学校是:母育学校(2~6岁)——初等学校(6~11岁)——高等小学——艺徒学校或职业学校;另一轨是为资产阶级子女设立的学校:家庭教育或中学预备班一国立中学或市立中学——大学或专门学院。

双轨制明显地带有阶级性、不公平性,引起社会下层阶级的强烈反对。

政府为了缓和人民的不满情绪,颁布了《费里法案》(1881年),重新规定国民教育制度的义务、免费和世俗化的三大原则,废除幼儿园和初等学校的学费,规定6~13岁为义务教育期,实施强迫义务教育;承认家庭教育是义务教育的一种形式,该法案的颁布形成了法国初等教育的现代形式。

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法国的中等教育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中学实现文理分组,开始重视现代语和自然科学的课程。

教学方法上广泛采用实物教学法,强调实验教学。

最具特色的是,法国中等学校实行学士学位制度,对中学毕业生进行两次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学士学位,意味着他取得了升大学或就业的资格。

与初等、中等教育的进展相比,法国的高等教育则进展缓慢,虽然也取得了大学恢复部分权力(如内部纪律和财政等)的自治、学院联结为大学等方面的进步,然而,大学的闭锁性过重,政府对大学的控制过死等弊端却严重地束缚了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导致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战后这种弊端便明显地暴露出来。

(四)20世纪初至20世纪中后期1、1947年的《朗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方案》二战后,法国组织“教育改革委员会”,儿童心理学家瓦隆继物理学家朗之万担任委员会主席,他在1947年向议会提交了一份教育改革的方案。

该方案严厉批评了法国教育存在教学内容与现实生活、现代科学相脱节,以及教学方法陈旧的现象,提出了改革的社会公正原则;学科价值平等;人人都有接受完备教育的权利;学生先受一般方向指导后再受职业方向指导;在加强专门教育时注意普通教育;重视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继续教育等六大原则。

并且规定了实行6~18岁的义务教育制(实际未实现),其中,6~11岁为基础阶段,学生学习基础知识和技能;12~15岁为方向指导阶段,学生学习共同的普通文化课程;16~18岁为决定阶段,大多数学生进职业学校,少数学生进理论学校。

方案还提出在课程设置上应加强自然科学和技术科目的比重,增设经济科目,各级学校的教师一律由师范大学培养等。

2、1959年戴高乐政府的三个教育法案(1)《教育改革法》该法令规定将义务教育的年限延长两年,至16岁;中学的前两年设“观察期”,指导学生的升学和就业,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等。

这项法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推动了法国教育的发展。

(2)《国家与私立学校关系法案》此项法案是政府为了加强对私立学校的控制而颁布的。

其中规定:国家采用补助教师工资和设备经费的方式给私立学校以财政资助;建立新型综合性初级中学,即市立中学;对中学的初中阶段进行改组;并允许这些学校讲授教义和举行宗教仪式。

(3)《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又称《富尔法案》(1968年)该法案的重点是高等学校实行“自主自治”、“民主参与”和“多科性结构”三原则,调整和重组大学,加强科学研究,加强横向交往和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它的宗旨是缓和学生与政府的矛盾,改进政府对大学的控制,使高等教育的专业组合和分布更适合于经济与科技高速发展的需要。

3、1975年的《哈比改革》又称《法国学校体制现代化建设》《哈比改革》是为改变法国教育的僵化、保守的状况,以加强职业教育、培养劳动力和技术人才。

法案规定学生人学、升学与跳级的自由性,重视职业教育,对小学预备班和六、五年级(法国的年级是逆数的,相当于我国的一、二年级)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进行调整,注重了学生的个别差异,扩大了中学校长的行政权力。

该法案的实施加速了法国中小学教育的现代化、民主化进程。

4、各级教育的发展法国实行的是6~16岁的义务教育制,初等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阶段,共5年,分三个阶段:第一学年为预备班,第二、三学年为初级班,第四、五学年为中级班。

法国中等教育的年限为7年(12~18岁),分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

初中4年,前2年为观察期,后2年为方向指导期;高中阶段有长期高中教育与短期高中教育之分,长期高中有国立中学与市立中学两种,是为升大学或高等技术学院作准备;而短期高中实际上是技术职业教育,包括市立普通中学与市立技术中学。

法国该时期的高等教育机构有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技术大学三大类。

大学学制为5~7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年的普通教育和选择方向的阶段;第二阶段2年的深入学习与专业化的阶段;第三阶段是2年以上的专业化的科学研究阶段。

高等专科学校又称大学校,培养教育和科学技术部门的高级专业人才,这类学校规模不大,条件却很优越,入学竞争激烈。

而短期技术大学则实施为期两年的短期高等教育以培养高级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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