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及其执行案例
国际商事仲裁 案例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国际商事仲裁那些事儿!就说有这么一个例子啊,A 公司和 B 公司,那合作得好好的,结果因为合同里一个小小的条款没弄清楚,哎呀,这矛盾就起来了!这就像两个人走路,本来肩并肩走得挺稳当,突然就因为踩了一下脚,就吵起来啦!
A 公司觉得自己亏大了,
B 公司呢又觉得自己有理。
这时候咋办?国际商事仲裁就登场啦!他们找了个仲裁庭,把各自的理由啊、证据啊都摆出来。
想象一下,这就像两个人在法庭上,脸红脖子粗地争论着。
“凭啥你说咋样就咋样啊!”A 公司的人喊着。
“哼,那合同上明明这么写的!”B 公司也不甘示弱。
仲裁员们呢,就像裁判一样,认真听着两边的说法。
然后呢,经过一番调查、辩论,仲裁庭给出了裁决。
这裁决可不简单啊,它能决定这两家公司的命运呢!
咱再看另一个例子,C 公司和国外的 D 公司有纠纷。
那这涉及到不同
国家的法律、文化啥的,可复杂啦!这就好比攀登一座很高很高的山,充满
了挑战。
但国际商事仲裁就像是一条绳索,能帮助他们慢慢往上爬,找到解决问题的路。
在这些案例中,国际商事仲裁发挥着重要作用啊!它能让纠纷有个公正的解决办法,让商业活动不至于因为这些矛盾就停滞不前。
不然的话,那得造成多大损失呀!所以说啊,国际商事仲裁真的超级重要,谁能想到这么个小小的机制,能在国际商业的大舞台上发挥这么大的作用呢!咱可得好好重视它啊!。
国际商法(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

请问:
(1)A与B之间的仲裁协议有效吗?它们之间的争 议应由哪个机构审理?
(2)B公司认为合同已经变更,新合同中没有仲裁 条款,因此不能仲裁。有道理吗?
(3)仲裁机构同意A公司申请回避有道理吗?
(4)美国仲裁协会的裁决能够在我国获得执行吗?
(5)A公司向我国法院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能否获 得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2)婚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应由行政机关 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具有可仲裁性;
(3)著作权争议具有可仲裁性;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
的有关人的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 产后,该仲裁继续进行; (5)证券经营机构之间以及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 场所之间因股票的发行或者交易引起的争议具有可仲 裁性,所发生的仲裁案件由贸仲委受理; (6)证券期货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证券期货经营交 易有关的纠纷具有可仲裁性
当事人同意一般也不公开。
4.迅速、灵活 仲裁一般比司法诉讼更为迅速。
仲裁与诉讼相比较有哪些优点?
1.中立性 2.自主性 3.管辖非强制性 4.灵活性 5.终局性——一局终裁
二、仲裁机构
一种是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另一种是临时仲裁,即不要常设仲裁机构 主持,直接由双方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员组 成仲裁庭进行仲裁。
但也有例外:瑞典、美国、中国贸仲委
(四)约定仲裁机 构,否则视为没有约定仲裁。
一种是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另一种是临时仲裁,即不要常设仲裁机构 主持,直接由双方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员组 成仲裁庭进行仲裁。
我国《仲裁法》尚不允许内地举办临时仲裁。
国际性和区域性仲裁机构
P198
国际商会仲裁院(ICCCA) 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 美国仲裁协会(AAA) 日本商事仲裁协会 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
8、国际商事仲裁和诉讼案例讲解大全

8、国际商事仲裁和诉讼案例讲解大全印刷品在荷兰制作的协议,这种协议应视为承揽合同而受工作成果即合同最重要的成分得以实施国家的法律支配,因此,上述三项协议得依荷兰法律;第一次的要约明确提到的印刷业的交货条件包含了一项仲裁条款,被诉人以信件方式同意了此项要约,因此接受了共同交货条件;其他两项系口头订立并未明确地提及上述条件,但是,荷兰法律规定,凡是当订购适用于惯例性条件的印刷品在此后不久向同一印刷商再次订货时,除明确表示与通常情况相反外,得推定他也接受此条件。
7、N.B.Three运输有限公司诉Harebell运输有限公司案(2004)本案中的当事人签订了一份光船租船合同,规定租约下的纠纷将提交英国法院解决。
但是,该合同同时规定,船东有将争议提交仲裁的选择权。
由于当事人对相关款项的支付产生了争议,租船方便诉请英国法院解决。
船东却根据提交仲裁的选择权租约条款,要求英国法院搁置诉讼程序。
英国法院满足了船东的这一要求,理由是:租约使船东保留了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权利,船东应被允许实施该权利。
8、Roulas诉J.Tepra案(2005)本案缘起1993年原告(Roulas)与几家银行及其所属的Poulimatka公司之间的一宗股票销售纠纷,被告(J,Tepra)为受理该纠纷的三人仲裁庭的主席。
该仲裁庭在1995年做出了对原告不利的裁决。
后来,原告获知被告在仲裁之前和仲裁期间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并收取费用。
1997年芬兰赫尔辛基上诉法院判决认为,尽管所提供的法律建议与该仲裁庭裁决的案件完全无关,被告仍然不具有上述纠纷案的仲裁员资格并撤销了上述裁决。
原告随后提起了针对被告的索赔之诉。
芬兰最高法院最终判决原告胜诉,理由是:被告在仲裁之前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与仲裁案情无关的法律建议不应当影响对其公正性和独立性正当怀疑,但是在仲裁期间仍然提供这种建议并收取38 010. 47欧元的费用,原告对其怀疑便是正当的;对这种利害关系不予披露导致了原告需要新的仲裁程序所发生的额外成本与费用;被告未能证明裁决的撤销和由此导致的原告损失不能归因于其过失。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案例: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的合同纠纷事件背景:2010年5月,中国公司A与美国公司B签署了一份合同,合作开发一款新型智能手机。
合同约定,A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研发,B公司提供生产资金和市场推广,双方共同享有产品利益。
根据合同,产品研发周期为18个月,投产后A公司获得60%的利润份额,B公司获得40%的利润份额。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5年。
事件发展:2012年11月,A公司完成了产品的研发工作,准备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然而,在此时,B公司却拒绝继续合作,并表示了解约的意愿。
B公司主张,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前景不明朗,无法承担进一步的资金支持。
A公司对此情况感到非常愤怒,认为B公司违约,拒绝履行合同。
2013年1月,A公司通过自身努力,与一家新的投资方达成合作协议。
新投资方提供了所需的额外资金,使得A公司能够继续生产新型智能手机。
然而,由于B公司的突然终止合作,A公司在市场推广和销售方面遇到了重大困难。
2013年6月,A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判决B公司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合同解除后A公司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B公司对此提出异议,并表示双方本来就没有最终达成合作的意向,因此不存在违约行为。
法律程序:根据仲裁合同的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了由3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审理此案。
2014年3月,仲裁庭正式召开听证会。
双方提交了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对各自的主张进行了辩护。
A公司提供了合同签订的文件、研发进展报告、市场推广计划以及与新投资方的合作协议等证据。
B公司则指出市场前景不确定、研发成果不理想等问题,并提供了相关市场分析报告和财务报表作为证据。
2014年9月,仲裁庭作出了裁决。
仲裁庭认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作内容和期限,并且A公司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义务,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实力和条件。
B公司无正当理由突然终止合作,构成违约行为。
仲裁庭判决B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A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国际商事仲裁》课件 (2)

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和规则
1
仲裁申请
当事方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附带相关证据和材料。
2
庭审程序
仲裁庭组织庭审,当事方可以提供证据和辩护意见。
3
裁决结果
仲裁庭根据案件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裁决,并给出解释和理由。
国际商事仲裁的执行和认可
当仲裁裁决产生后,各国根据《纽约公约》等国际公仲裁》PPT课 件 (2)
国际商事仲裁是一种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方式,与法院诉讼相比具有许多优 势。在本课程中,我们将探讨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历史背景、优势、适用 范围、程序和规则、执行和认可,以及案例分析。
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
国际商事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进行的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方式,当事方通过自愿签订仲裁协议,将争议 提交给独立中立的仲裁庭进行裁决。
国际商事仲裁的案例分析
合同纠纷
一公司与另一公司在跨国合作 中发生商业纠纷,通过国际商 事仲裁得到公正裁决。
知识产权争议
一家公司侵犯了另一家公司的 专利权,仲裁庭判决侵权方支 付巨额赔偿。
投资争端
投资者因为国家政策变动而遭 受损失,通过国际商事仲裁维 护自己的权益。
3 专业性高
仲裁庭由具有专业知识 和经验的专家组成,能 够更好地理解商事争议 的复杂性。
国际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
合同纠纷
国际商事仲裁广泛适用于合同纠纷,包括销售合同、承包合同等。
知识产权争议
国际商事仲裁也可应用于知识产权纠纷,如专利、商标等。
投资争端
国际商事仲裁可解决跨国投资争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国际商事仲裁的历史背景
国际商事仲裁起源于古代商业惯例和国际贸易,随着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国际商事仲 裁的现代制度和规则。
通过案例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

通过案例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在活动中,交易双方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诉讼和。
相比跨国诉讼,的一些特点使得这一看似简捷的方式在实际应用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尤其是获得仲裁裁决后的执行尤为困难。
我们试以几个典型案例,来帮助大家了解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因为我们的关注焦点是仲裁裁决的执行,所以对以下案例中有关贸易合同纠纷的细节不做赘述。
同时,以下案例最大的共同点是国内企业均取得胜诉裁决。
案例一:申请执行即获和解国内A公司与法国B公司就国际贸易项下款项存在纠纷,案件标的2.86万美元。
双方和解无果后,A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并于2006年11月30日取得缺席胜诉裁决(中英双语),仲裁费2.44万元人民币。
在A公司向法国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后,B公司主动提出和解。
在此案中,A公司在取得仲裁裁决后尝试与和解未果。
在向法国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后,B公司即主动与A公司联系,并提出合理的和解方案,相比直接在法国本地的费用和时间,直接申请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案例二:法院协助国内C公司与法国D公司于贸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涉及金额13.47万美元(含利息)。
C公司根据仲裁条款约定,在中国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并于2006年11月16日取得缺席胜诉裁决,仲裁费用为4.71万元人民币。
C公司根据裁决,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和解,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未果。
C公司于2007年2月16日向法国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法院和律师收取费用共计1000欧元。
由于债务人未提出任何抗辩,2007年9月法庭确认裁决有效并予以执行,截至2008年2月共执行D公司资产约7000欧元。
在此案中,C公司尽管拿到了胜诉裁决,但由于债务人并未参与,企业获得的是缺席裁决,且无法与债务人就裁决结果达成和解。
只有在C公司将裁决在法国本地法院申请执行后,才得以在法庭强制力下保障其权益。
只是经过近6个月,C公司获得的也只是申请仲裁及执行的成本,至于裁决金额能否收回,将取决于D公司未来的运营情况。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案例:美国公司与中国供应商的合同纠纷1.案件背景介绍美国一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中国一家供应商(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具体细节,双方约定运费由乙公司承担,并规定了违约责任等条款。
然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并且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甲公司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索赔,但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决定通过国际商事仲裁解决纠纷。
2.案件调查与证据收集甲公司为了支持自己的诉求,委托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对供应合同相关的证据进行归档和整理,包括合同文本、商品检测报告、交付记录、通讯往来等多方面的证据。
同时,甲公司还声请了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货物进行了质量检验,以证明乙公司的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3.仲裁程序与申请甲公司向国际商会(ICC)提出了仲裁申请,并根据仲裁规则正式启动了仲裁程序。
在申请中,甲公司详细列出了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和造成的损失,并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赔偿金。
乙公司在收到仲裁通知后委托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律师团队,并对甲公司的索赔进行了驳回和反诉,称甲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拒绝支付应付款项。
4.仲裁庭程序与论证仲裁庭在甲、乙双方的申请后成立,并分别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理。
甲方律师团队在庭审上详细陈述了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并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予以支持,包括合同约定、质检报告、交货记录等等。
同时,甲方还提出了对乙方抵赖的反驳,并要求乙方就其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乙方律师团队则从另一个角度对甲方的索赔进行驳斥,提出了甲方自己的违约行为,并称甲公司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5.仲裁裁决与结果经过了长时间的庭审和论证,仲裁庭最终做出了裁决。
仲裁庭认定乙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对甲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裁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分析
03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分析方法
案例背景介绍
案例发生的时间、地 点和背景信息。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 容。
涉及的当事人、合同 和争议事项。
争议问题分析
争议问题的性质和特点。 涉及的法律和事实依据。
争议问题的法律解释和适用。
仲裁裁决结果及影响
仲裁裁决的结果和理由。 裁决对当事人的影响和后果。
裁决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影响和地位。
04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分析实例
案例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仲裁
案例概述
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质量问题引发争议,双方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仲裁过程
仲裁庭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货物质量进行了鉴定和评估, 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
裁决结果
仲裁庭裁定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案例分析
该案例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履行中的质量问题,仲裁庭在处理中充 分考虑了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体现了仲裁的灵活性和公正性。
案例二:跨国投资争议仲裁
案例概述
某跨国公司在投资过程中与东道国政府发生争议,双方选 择仲裁解决纠纷。
仲裁过程
案例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仲裁
案例概述 仲裁过程 裁决结果 案例分析
某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因施工质量和工期问题引发争议,双方选 择仲裁解决纠纷。
仲裁庭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和相关行业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了 鉴定和评估,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
仲裁庭裁定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方损失,并支付 违约金。
仲裁庭根据投资协议和相关国际法原则,对投资行为进行 了审查和评估,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引言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商事仲裁日益成为解决跨境商业纠纷的首选方式。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例,探讨仲裁程序和结果,以及案例对于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影响。
案情介绍该案件涉及两家国际化的公司A和B之间的合同纠纷。
公司A是一家欧洲的制造商,公司B是一家亚洲的进口商。
双方在一笔大宗商品的销售合同上发生争议,公司B声称公司A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
而公司A则声称合同条款已明确规定了售后服务的责任,拒绝接受公司B的索赔要求。
由于双方未能在协商中达成一致,最终选择将争议提交至国际商事仲裁。
仲裁程序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双方商定选择国际商会(ICC)作为仲裁机构,并选定了一位知名的仲裁员作为主审。
仲裁程序开始后,双方就证据交换、听证会等程序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公司B提交了大量的质量检测报告和证词,试图证明公司A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而公司A则提出了生产记录和合同条款等证据,以证明其并未违反合同责任。
双方还在仲裁程序中提出了各自的赔偿额计算表,对损失的具体金额进行了辩论。
仲裁庭最终就公司A是否存在合同违约、是否存在商品质量问题以及赔偿额等问题进行了审理和裁决。
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庭还对双方的证人进行了盘问,并聘请了专业的技术鉴定人对商品质量进行了评估。
整个仲裁过程历时半年,期间进行了多次听证会和书面程序,最终在仲裁庭主审的裁决下,就各项争议问题做出了最终的裁决。
裁决结果仲裁庭在裁决中认定了公司A存在违约,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并就公司B的损失进行了具体计算。
裁决结果包括了退货、补偿损失和支付仲裁费用等多项赔偿措施。
公司A不服裁决结果,并试图提起司法诉讼进行抗诉,但最终法院裁定确认了仲裁庭的裁决结果。
案例分析这一案例展现了国际商事仲裁在解决跨境商业争议中的优势和特点。
首先,仲裁程序的灵活性和高效性得到了体现。
双方在一年之内就完成了整个仲裁过程,相比于传统的诉讼程序,仲裁更能够满足商业争议的及时解决需求。
通过案例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
通过案例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此,⼈们难免对国际商事仲裁这⼀争议解决机制产⽣了⼀定疑问。
但是经过深⼊分析,我们发现在影响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的诸多因素中,有以下两项⾮常重要:仲裁条款内容的设定与履⾏众所周知,仲裁是合同双⽅⾃愿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
因此,仲裁条款的设定也是基于双⽅⾃愿的原则。
当事⼈在设定及履⾏仲裁条款内容时,应尽量约定有利于裁决执⾏的⽅式。
国内企业⽬前应⽤最⼴泛的仲裁条款通常是:“凡因执⾏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双⽅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均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现⾏有效的仲裁规则进⾏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均有约束⼒。
”此条款约定了有关仲裁的五个最重要因素:即须⼀⽅主动提交、仲裁地、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最终约束⼒。
但由于此条款对于实务操作中的很多细节缺乏明确约定,因此容易带来⼀系列问题。
仲裁所⽤语⾔:根据中国仲裁委现⾏仲裁规则约定,仲裁条款中如⽆明确规定或申请⼈未提出特别申请,仲裁所⽤语⾔为汉语,包括仲裁通知和仲裁裁决。
这就使得被申请⼈在接到通知时很有可能因语⾔的障碍⽽⽆法及时准确获知通知中的内容,尽管被申请⼈不能以此为由对仲裁裁决进⾏抗辩,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在⼀定程度上降低了被申请⼈到庭参加审理的意愿。
如果双⽅当事⼈能够在仲裁条款中约定双⽅所在国家的官⽅语⾔为仲裁所⽤语⾔,不仅可以⿎励被申请⼈参加仲裁,同时还有利于未来的执⾏程序。
如在案例⼆中,C公司在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时,由于仲裁裁决仅使⽤了汉语,因⽽需将裁决进⾏翻译并经公证、认证后⽅可得到法国法院的认可。
仲裁通知和裁决的送达:⼀般情况下,仲裁通知和裁决⼤多是根据申请⼈提供的地址,通过EMS投递给被申请⼈,这种⽅式成本低且快捷。
但是未及时有效收到仲裁通知,也成为被申请⼈对仲裁裁决程序进⾏抗辩的理由。
美国的专业律师就曾向我们建议,对于标的额较⼤的仲裁案件,应该选择当地专业的送达服务,即使会承担⼀定的前期成本,但与后期执⾏时带来的便利相⽐,还是⾮常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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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仲裁裁决异议的理由
一、裁决本身 1、关于实体问题 提出异议的当事人称裁决在法律适 用和事实认定上有错误,但这类理由在 大多数国家通常难以成立。 2、关于形式问题 当事人称仲裁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某些形式或内容要求,但这种情况在实 践中极少发生。
二、管辖权问题
1、仲裁庭没有管辖权时作出的裁决
2、超越管辖权作出的裁决
三、其他程序问题
1、符合适当的程序标准 (1)适当地组成仲裁庭; (2)仲裁程序依从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中的 约定; (3)发出适当的开庭和听审通知; (4)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让双方当事人 享有充分和适当的申辩机会; (5)按照仲裁规则仲裁。
四、公共政策问题
各国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违反了仲裁 地关于可仲裁性要求或公共政策要求, 仲裁地法院应撤销仲裁裁决。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第二节 对仲裁裁决的异议
一.异议的目的 1、为否定仲裁裁决的有效性要求管辖法院 对裁决进行司法审查。 2、请求不予执行或者撤销裁决。
二、异议提交的法院
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一般应向裁决 作出地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三、提出异议的时限
各国法律对提出异议的时限规定不同, 但都相对比较短,以免当事人有意拖延 时间,影响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第二十八章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及其异议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种类 1.最后裁决 最后裁决,是最终处理当事人之 间一项或多项争议问题的仲裁裁决。 2.临时裁决 临时裁决,是用于处理某些具有 预先性或先决性的程序问题的裁决。
3.部分裁决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部分裁决,是用于处理当事人之间关于货 币款项争议实体问题的裁决。 4.缺席裁决 缺席裁决,是仲裁庭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参 与或拒绝参加仲裁程序的情况下作出的裁决。 5.合意裁决 合意裁决,是仲裁庭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和 解协议作出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