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中心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中心小学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实施方案根据区教体局《关于评选推荐2022至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的规定,为做好我单位2022至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制定本评选推荐实施方案:一、成立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评选人数及推荐范围公示评选推荐人数:优秀教师6人,优秀班主任3人,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学校管理人员;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学校一线任课教师(含聘用制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对象为在岗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三、评选推荐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忠于教育事业,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师德高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学科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群众满意度高,所分管负责的工作未出现过较大影响的负面舆论。
4.评选优秀教师的,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满1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且师德突出的专任教师并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022、2023年度内未受到过诫勉谈话、警告及以上处分处罚的。
6.坚持向教育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学点倾斜,向坚持在教育一线的年龄较大的教师倾斜。
7.在偏远教学点交流支教的,同等条件下代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要求1.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由所在小学、幼儿园民主推荐,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心小学。
2.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业绩和师德表现,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例(三篇)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例一、评选目的尊重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突出表现,鼓励和引导教师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依据1.品德端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伦理,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2.教学成果显著,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3.教育教学创新,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4.教育教学反思,能够积极改进和完善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
5.师生关系融洽,具备良好的师生沟通和合作能力。
三、评选对象全体在职的教师。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校领导、教师自荐或同事推荐。
2.初评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教师材料进行综合评估。
3.面试阶段:对初评通过的教师进行面试评估。
4.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对面试结果综合评定,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五、材料准备1.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承担的项目等。
2.教学反思材料:包括教学思路、课程设计、教学方法等。
3.教学成果材料:包括教学论文、教育教学奖励等。
4.师生互动材料:包括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
六、评定标准1.品德端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伦理,为人师表,示范带动同事和学生。
2.教学成果显著: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和突出的表现。
3.教育教学创新: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具备创新精神。
4.教育教学反思:能够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深入反思,积极改进和完善。
5.师生关系融洽:与学生关系融洽,能够进行有效的师生沟通和合作。
七、评选奖励1.优秀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3.入选者:向学校或考核部门汇报。
八、评选时间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评选委员会确定。
九、评选责任部门校领导、教务处、评选委员会、教师代表大会。
十、其他1.评选结果应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评选结果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示范和激励作用。
3.评选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以上是评选优秀教师的细则模板范文,仅供参考。
具体评选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例(二)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一、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中心校优秀教师评比细则

精品整理中心校优秀教师评比细则中心校优秀教师评比细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争先创优,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与比例1、评选范围:在岗教师,评选校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教龄不得少于三年。
2、评选比例: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或根据有关文件确定。
第三条优秀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2、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成绩显着;4、关心学生,身体力行,倾情奉献,事迹突出。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举为优秀教师候选人(1)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的;(2)所在工作岗位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3)有旷工现象或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的;(4)有乱收费、乱推销、乱摊派、公款私用行为的;(5)猥亵、体罚或歧视学生的;(6)用辱骂、打架斗殴等粗暴手段解决冲突的;(7)有“黄赌毒邪”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的;(8)工作“懒散慢”,岗位常规工作完成差;或违反效能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规定,受到各级通报或批评的;(9)教学质量特差的;(10)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五条评选程序(1)学校行政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
(2)成立“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
“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工会团队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由校长任组长。
其成员为优秀教师候选人时应当回避。
(3)召开教职工会议,对优秀教师候选人予以表决。
教职工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会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候选人即当选为优秀教师。
表决工作由工会主持。
第六条奖励办法由颁奖单位确定。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专项优秀教师的评选,同时着重考虑其专项条件。
2019-2020学年度兴隆小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定稿)

5
工作量、出勤
20
34、工作量按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下发【2019】71号文件执行,超分以周计量累计,反之扣分也以周计量累计。经学校考核认定不认真履行所任的教学工作和兼职岗位,未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量。(按学校所安排的相应工作量分值扣分)
42、统考科目在全县获同级同类前八名的分别计10、9、8、7、6、5、4、3分,倒数后五名的按6、7、8、9、10扣分。(基础分为10分,扣完为止)
43、教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优、评模、职称晋级和不能评绩效工资的一、二等):一是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二是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三是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四是出现越级上访的;五是上级规定的其它方面该执行一票否决的行为。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被上级责令书面检查的每次扣2分,被诫免谈话每次扣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4分。
4、不按时上交师德师风材料扣1分,检查时无材料缺一份扣1分。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教学及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2分。
2
德
育
管
理
工
作
30
6、班级人数每人按0.1分计算,(以实际人数计算)跨班的以平均人数计算。
10、班级学生管理实行包班制,无明显违反校纪校规的记5分。课间有严重违纪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班主任2分,扣包班教师1分;上课期间出了事,扣该上课教师2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11、班级财产管理按效果分别记5、4、3、0分。如有损坏公物,每次扣班主任2分,扣包班教师1分;上课期间出了事,扣该上课教师2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6
学生评价
30
36、设立公共信箱(10分),学生在公共信箱中或通过其它渠道反映教师存在的问题(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根据影响的程度扣1至3分。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评选标准
1. 专业能力: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2. 教育教学质量: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素质教育;积极采用创新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
3. 师德师风:品德高尚,言行举止得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能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 教育教学成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各类教育教学奖项或论文发表等荣誉。
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候选教师;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资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面试等评审环节;
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和学校监督;
4. 颁奖阶段:颁发优秀教师证书和奖励;
评选奖励
被评选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和其他相关奖励,作为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榜样,激发全国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心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中心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钻研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带动教风与校风的良性发展,为我校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全面提升。
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员:二.评选项目、名额根据文昌教办分配给的名额确定。
三.评选对象与条件(一)评选对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1.师德考核合格以上;2.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一学年内教育教学期末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3.在前两项基础上教育教学量化赋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
(以上三条按先后顺序,依次核实)4.凡出现以下情况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1)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体罚、变相体罚等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2)私自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3)发生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4)旷工(空堂)、不服从学校分配,采取罢工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5)由于教师工作不利,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6)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不能评优的。
四、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2、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3、坚持标准、鼓励先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五、评选程序1、由教导处统计并核实评选条件。
2、在学校内公示统计及核实结果。
3、评选领导小组审核、讨论决定候选人名单。
4、评选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并表决。
5、公示评选结果,填写登记表。
6、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兴隆中心小学晋升中级职称评审方案

兴隆中心小学晋升中级职称评审方案(提交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1.政治思想表现:标准分10分。
具体量分依据职称评审文件。
2.教龄:每年记2分,(经教育局、人事部门批准的时间为准)3.职龄:每年记2分,(从聘小一的时间始计算)。
4.学历:取得合格学历(即中师或合格证),记10分。
大专、本科、研究生分别加3、5、8分。
(以最高学历记分)5.年度考核:近五年内(截止当年12月),合格等第每年记2分,优秀等第有一次加记2分。
不合格等第每有一次扣5分。
6.考勤:以当学年度为考核指标,满勤记5分,旷职一天扣1分;超出规定事假天数一次扣0.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累计计算,扣完为止,病假不扣分。
7.工作量:任期内按有关文件规定小学教师周课时数为15—18节,算满工作量,记10分,以周为单位,少一课时扣1分(以校工作安排表为依据)。
8.教学成绩:近三年所任学科在乡级统测中取得前四名,分别加20、15、10、4。
(取近三年成绩分值的平均数)(成绩需经职能部门认定)。
9.公开课(示范课、讲座、观摩课、研究课):任期内在乡、县、市、省级开设公开课并获得认可的分别记1、3、6、9分,并且评比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再分别记3、2、1分;5、4、3分;7、6、5分;9、8、7分。
如多次不累计加分。
10.教育管理:近三年连续任班主任的记5分,任满两年记2分,任满壹年记1分。
任期内,获省、市、县、校,优秀班主任的分别记10、7、5、3分。
(此项累计加分)11.辅导学生:任期内被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国家级分别记8分,省级分别记6分,市级分别记5分,县级分别记3分,校级分别记2分(同年同类取最高分不累计,以教师个人证书为准)12.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省、市、县级分别记8、6、2分。
(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13.表彰:任期内获省、市、县、乡级综合表彰分别记20、15、10、5分。
单项表彰分别记15、10、5、2分。
中心小学魅力班主任评选方案

中心小学魅力班主任评选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中心小学一直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一流的教育环境,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为了进一步激励班主任在班级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表现,同时也为了展示中心小学优秀的教育团队,特设立魅力班主任评选活动。
该评选方案旨在发现和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影响力较大的班主任,鼓励他们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为中心小学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评选标准1. 业务能力评选标准主要考察班主任在业务能力方面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班级管理能力:班主任是否组织管理班级的学习、安全、卫生等相关工作;班级秩序是否井然有序。
•教学能力:班主任是否具备良好的教学组织与指导能力,是否能够有效地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学生关怀:班主任是否关心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学习状态,是否积极与学生及其家长沟通,解决学生问题。
2. 教育教学成绩评选标准主要考察班主任在教育教学成绩方面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学生学业成绩: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否有明显提高,学生的平均综合素质评价表现如何。
•学生学习兴趣: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否能够引发学生的兴趣,增加学生的参与度。
•学生学习态度:班主任是否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能否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习惯。
3. 教育教学创新评选标准主要考察班主任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和改进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教育教学内容:班主任是否尝试创新的教育教学内容,是否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个性化教学。
•教育教学方法:班主任是否尝试创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是否运用多媒体、互联网等辅助教学手段。
•教育教学成果:班主任是否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对学校教育教学改进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教务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的推荐,提出候选班主任名单。
•提名阶段结束后,教务处将公布候选班主任名单,并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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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中心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对教育事业有执着的追求,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乐于奉献,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对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业务上精益求精,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刻苦钻研业务,善于积累教学经验,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尊重学生,教育学生耐心、细致,热爱学生,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积极参与教改实践,按时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参加集体备课,能很好地完成备课、听课任务,教研组反映好。
4.作业批改及时,书写,规范,严格要求,评讲认真,注重合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认真做好学生学科考核、评价工作,对学生进行科学、公正评价。
与家长之间沟通畅通,关系融洽。
5.积极参与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主动、积极、认真地参加学校各项教师培训及教育教学活动,关心集体,热爱学校,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尊重同志,既友好相处,又坚持原则,互相协调,紧密配合,维护集体荣誉,在各项工作中能起表率作用,在学校、学生、家长中没有不良反应。
三、评选办法
1.对照条件,政教处根据级组上报的侯选人材料,结合平时对教师
工作的考核细则数据,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2.优秀教师每学期评选一次。
县、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从学校优秀教师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