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应急管理的发展历程_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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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各种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危机、恐怖袭击等频繁发生,给各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已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对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总结其经验启示,以期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一)美国应急管理体系美国是世界上较早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的国家之一,其应急管理体系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和完善。

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采用“全危险”管理理念,强调对所有可能的灾害和危险进行综合管理。

在组织架构上,美国设立了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负责协调和整合联邦政府各部门的应急资源和行动。

同时,各州和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形成了自上而下、分工明确的应急管理体系。

此外,美国还注重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斯塔福德法案》等,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日本应急管理体系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其应急管理体系非常发达。

日本的应急管理体系强调“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的理念,注重灾害的预防和准备工作。

在组织架构上,日本设立了中央防灾会议,负责制定国家的防灾政策和计划。

同时,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防灾机构,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协同的应急管理体系。

此外,日本还非常重视公众的防灾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德国应急管理体系德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注重“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在联邦层面,设立了联邦内政部下属的联邦民众保护与灾害救助局,负责协调全国的应急管理工作。

在州和地方层面,各州和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应急管理工作。

德国还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包括消防队、警察局、医疗救援队伍等,各队伍之间分工明确、协同配合,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经验启示(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经验表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美国应急志愿者管理制度及其经验借鉴

美国应急志愿者管理制度及其经验借鉴
政府 其 他 部 门主 办 和管 理 。
对 突发 事件 的公 民服务 队 。由联 邦应 急管理 署 (E A) F M 主管 、 联邦政府有关部 门共 同资助 , 与其 他 联邦实体 、 国家 和地方政府 、 一响应者 、 急 第 应 管 理 人 员 、志愿 者 协会 及 国家 和 社 区 服务 机 构 进 行 密 切 合 作 。公 民服 务 队 的使 命 是 : 过 教育 、 通 培 训 和 志 愿 者 服 务 , 分 发挥 公 民潜 能 , 充 使社 区更 安 全 、 有 能力 和更好 地 准备 应对 恐 怖 主义 、 更 犯罪 、 公
摘 要 : 了提 高 应 急 志 愿 者 的 组 织 化 与 专 业 化 程 度 , 国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应 急 志 愿 服 务 体 系 , 为 美 实施 了严 格 的 应
急志愿 者认 可 与保护制度 , 并对无组 织归属 的志愿者进行 了有 效的管理 。借鉴 美国的经验并结合 中 国实际. 文 章提 出 了完善我 国应 急志愿者 管理 制度的 建议 。
共卫 生 问题 和各类 灾 害 的威 胁 。 目前 , 国政府 对 美
志愿者参 与应急管理 的制度安排主要是公民服务 队计划 . 所有的州和海外领地都建立了州级公民服 务 委 员会 ( iznC rs o n i , 国 州 级 以下 地 Ct e o u cl 全 i p C ) 方 政府 建立 的公 民服 务 队有 24 4 4个委 员会 ,为美
抢险任务 。[ 1
2 民服务 队 ( iznC rs 计划② . 公 Cte o ) i p
20 0 2年 1 ,美 国总统 布什 批 准 成立 专 门应 月
愿服务力量具有一定 的借鉴意义。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发展现状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发展现状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发展现状国外应急管理体系发展现状引言应急管理是指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恐怖事件等突发情况下,进行预防和准备、应急救援、恢复和重建的一种综合性管理工作。

随着全球化发展进程的加速和各种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国外各个国家对应急管理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本文将重点介绍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

一、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基本概述国外应急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预防与准备、应急救援、恢复与重建。

预防与准备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制定、资源准备等工作;应急救援主要包括组织指挥、救援行动、信息发布等工作;恢复与重建主要包括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修复和社会经济恢复等工作。

二、国外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建立国外各个国家对应急管理重视程度不同,相应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也有所不同。

美国是应急管理领域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国土安全法》和《国家灾害管理法》等法规为应急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持。

英国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主要由《公共卫生法》和《流行病法》等构成。

而在法国,应急管理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公共安全法》和《国土安全法》等构成。

这些国家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在强化预防与准备、优化应急救援、加强恢复与重建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国外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国外各个国家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基本上都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组成。

例如,美国的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是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处理国内灾难应对和恢复的重要机构,而各个州也会有相应的地方应急管理机构。

英国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由中央应急预防和反应机构(COBRA)以及各个地方应急委员会构成。

法国则设有国家安全厅和地方安全厅等机构。

这些应急管理机构通过管理和协调各个层级的应急资源,保障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国外应急管理的技术支持在国外应急管理的实践中,各种先进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应急管理工作中。

例如,美国的应急管理领域借助了现代化的地理信息系统(GIS)和无人机技术,快速获取灾情信息,并为应急救援提供实时的地理数据支持。

为何组建应急管理部

为何组建应急管理部

为何组建应急管理部?新机构可有效应对复杂性风险根据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这一机构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应急管理部”。

3月22日,应急管理部干部大会在京召开。

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宣布了中央关于应急管理部领导班子任命的决定.3月22日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已更新为应急管理部官网。

早在十多年前,我国就开始加强应急管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及国外经验,在2006年设置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既然有这样的职能部门存在,为何又专门组建应急管理部?对此,《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肇始于2003年的“非典”。

鉴于“非典”事件暴露出的传统应急体系分散化、被动化的短板和不足,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综合协调三大职责。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单灾种”型应急管理体系,即不同的专业部门管理不同类型的灾害与突发事件。

比如,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灾、消防部门负责火灾事故救援、安监部门负责工矿企业事故灾难救援、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宏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多年来,应急管理以“一案三制",即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为核心,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应急体制建设始终是制约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一块“短板”。

应急办权责不匹配、“小马拉大车”,存在同级协调同级或下级协调上级的尴尬,只能成为领导应对突发事件的“耳目”与“参谋”.“过去的应急办经常被指‘管不了帽子,也管不了票子’,包括编制、经费都不是独立的,而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有自己的编制和运行经费等。

所以,我觉得应急管理部成立后有利于增强应急管理干部的认同感。

”王宏伟向记者分析说,应急管理部整合了13个部门的职责,其中大部分涉及自然灾害,比如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等.也就是说,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主要是把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处置的职能整合在一起。

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

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

美国应急管理的历史发展、现行体系及发展趋势应急管理一直是美国地方政府应对灾害的一个基本职能。

如果灾害超过了地方政府的应对能力,就会请求上级政府(州政府或联邦政府)的援助;这种援助会按照州或联邦的“专项法律”程序进行。

在联邦层级,当遇到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协调要通过启动专项法律程序而进行。

到了20世纪后期,应对灾害的专项法律体系逐渐被联邦-州-地方政府的综合性、整合性应急管理方式代替,尤其在9.11事件爆发之后,随着各类灾害发生的频次、后果和影响的不断扩大,这个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发生了质的变化,目前还在不断的演变与发展之中。

一、美国应急管理建设的历史发展美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大致经历了五个重大的发展阶段:(一)20世纪30-40年代:系统化应急管理与民防管理并存1933年美国成立了国家应急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处理经济危机带来的后果,并救助自然灾害中的灾民。

国家应急管理委员会于1939年更名为应急管理办公室,与新成立的民防办公室联合办公。

二战后期,这个办公室被解散,但在1949年又作为民防办公室的一部分重新建立。

二战后,联邦政府陆续成立一些部门用以应对各类灾害,这些新机构各自独立运行,并按民防的理念和管理结构建立了新的应急管理模式。

同时,随着冷战加深,美国更倾向于关注民防问题,而新出现的整合式应急管理理念则逐渐淡化,直到1979年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成立时,才得到官方认可。

(二)20世纪50-60年代:返回民防为主朝鲜战争、1949年前苏联成功测试核武器等事件,直接导致了美国民防系统的再度复苏,并迫使美国迅速通过了《1950年民防法》,这是美国第一个总体的、非专项的用以应对灾害的联邦法规。

该法首次提出民防准备系统建设平战结合的重要性。

同时,政府发布并实施了多项法规、行政命令和项目,并对灾害与民防规划的分离/重组的复发模式进行规划,该模式一直沿用到今。

在此期间,政府不断地将关注点在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之间转移,而且管理方式也表现为不协调、不一致。

新时代国家应急管理体制的创新发展(上)-王宏伟.ppt

新时代国家应急管理体制的创新发展(上)-王宏伟.ppt

(三)综合性应急管理发展时期
人类进入21世纪后所面对的各 种安全问题、风险和挑战具有 高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003年,中国发生严重的非典疫情。 2001年美国发生“9·11事件”。
1949年到 1978年
1978年到 2003年
2006年
21世纪之 后
单灾种应对能有效地适应各种风 险和挑战。
01
应对能力不对称 应对常规突发事件的能力越来越强; 应对非常规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旧薄弱, 甚至出现了极强和极弱的高度不对称。
当前应急制度设计不适应突发事件
的跨界性
02
当前我国应急制度设计以行政区域为基础、 以致灾因子为导向,强调分类管理、分级负 责。现实中,复杂性巨灾会突破既有的分级、 分类的制度设计。
应急办的三个职能中,应急值守和信息 汇总是从属性职能,它从属于综合协调。
现在面对的风险,具有 很强的联动性和耦合性。
为什么说综合协调是最为关键的呢? 案例:山东新汶煤矿
A
把应急办设在党委
三种设想
B
把应急办设在公安局
C 把应急办设在政府的办公厅或办公 室
应急办作为政府的办公厅或办公室的内 设机构,相对于它要协调的部门,职级 过低。
卫生部
铁道部
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应急办
2008年年初,发生南方雪灾后,国 务院在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 挥中心设立相关指挥部。
应急管理的体制不顺,给机制的创 新也带来了巨大的阻碍。
3、法制方面
中国应急管理的体制建 设已经进入了瓶颈期。
2007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应对 突发事件的母法或根本大法。
通过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来应对 日趋复杂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美国的应急救援体系简介

美国的应急救援体系简介

美国的应急救援体系简介美国的应急救援体系简介引言:随着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应急救援体系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

美国作为国际上一支强大的力量,其应急救援体系得到了高度重视和不断完善。

本文将对美国的应急救援体系进行简要介绍,包括其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协同合作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技术等方面。

一、组织机构美国的应急救援体系由多个机构组成,主要包括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国家应急行动中心(NEOC)、美国医疗援助队(DMAT)、洪水和灾害消除管理局(FHWA)等。

这些机构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 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联邦应急管理局是美国联邦政府的应急部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灾害进行响应、恢复和预防。

FEMA负责协调、规划和实施各类紧急情况下的行动,包括自然灾害、恐怖袭击、公共卫生紧急情况等。

2. 国家应急行动中心(NEOC):国家应急行动中心是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应对紧急情况和危机事件的主要机构之一。

它负责收集、分析和传递相关信息,并协调各类救援行动。

该机构与各州和地方政府、军队、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国家组织合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一致。

3. 美国医疗援助队(DMAT):美国医疗援助队是由医疗专业人员组成的队伍,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医疗援助。

他们配备有专业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随时行动,为灾区的受伤和疾病患者提供紧急医疗救援。

4. 洪水和灾害消除管理局(FHWA):洪水和灾害消除管理局负责规划和实施洪水预防、水资源管理和相关灾害管理工作。

该机构与各州和地方政府合作,制定相应的预警系统和紧急响应计划,减少和管理各种灾害所带来的影响。

二、人员组成美国的应急救援体系人员由各级政府、军队、医疗机构、志愿者组成。

他们的角色和职责包括灾害管理、紧急救援、医疗援助、后勤保障等。

1. 政府人员:美国联邦政府、各州和地方政府均设有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各类应急救援计划。

我国为何组建应急管理部?

我国为何组建应急管理部?

我国为何组建应急管理部?作者:赵丽靳雪林来源:《畅谈》2018年第08期根据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这一机构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应急管理部”。

3月22日,应急管理部干部大会在京召开。

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宣布了中央关于应急管理部领导班子任命的决定。

3月22日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已更新为应急管理部官网。

早在十多年前,我国就开始加强应急管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及国外经验,在2006年设置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既然有这样的职能部门存在,为何又专门组建应急管理部?对此,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肇始于2003年的“非典”。

鉴于“非典”事件暴露出的传统应急体系分散化、被动化的短板和不足,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综合协调三大职责。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单灾种”型应急管理体系,即不同的专业部门管理不同类型的灾害与突发事件。

比如,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灾、消防部门负责火灾事故救援、安监部门负责工矿企业事故灾难救援、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宏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多年来,应急管理以“一案三制”,即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为核心,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然而,应急体制建设始终是制约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一块“短板”。

应急办权责不匹配、“小马拉大车”,存在同级协调同级或下级协调上级的尴尬,只能成为领导应对突发事件的“耳目”与“参谋”。

“过去的应急办经常被指‘管不了帽子,也管不了票子’,包括编制、经费都不是独立的,而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有自己的编制和运行经费等。

所以,我觉得应急管理部成立后有利于增强应急管理干部的认同感。

”王宏伟分析说,应急管理部整合了13个部门的职责,其中大部分涉及自然灾害,比如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等。

也就是说,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主要是把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处置的职能整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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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应急管理的发展历程王宏伟* 美国幅员辽阔,地处世界自然灾害三大频发地带之一的太平洋沿岸,历史上多次遭受地震、飓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的侵袭。

同时,作为经济与技术发展迅速、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人为灾难与技术事故也时有发生。

回溯历史,在处理各种自然、人为与技术突发事件的过程中,美国不断地调整应急管理的理念,完善应急管理的体制。

一、二战结束前的美国应急管理“简言之,应急管理就是风险管理,其目的是使社会能够承受环境、技术风险,应对环境、技术风险所导致的灾害。

”①作为美国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应急管理的目的就是规避风险、应对风险。

美国学者认为,应急管理包括四个阶段,即减缓(Mitiga-tion)、准备(Preparedness)、响应(Response)、恢复(Recovery)。

从本质上看,应急管理所提供的产品是公共安全,它具有两个特点:受益的非排他性与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这决定了政府在应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美国宪法开宗明义地指出,政府的目标是`保障国内安宁,规划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

”②为此,美国政府对于应急管理一向高度重视。

早在1786年,联邦政府就曾派军队平息在马萨诸塞州西部发生的谢伊斯叛乱,这可以看作是美国政府较早的一次应急管理实践。

美国是一个实行三权分立的联邦制国家。

美国宪法规定,各州具体负责各自的公共卫生及公共安全事务。

联邦政府只有在州、地方、个人无力应对公共风险的情况下,才会给予必要的援助。

1803年,新罕布什尔州的朴茨茅斯发生特大火灾,联邦政府首次提供了经济援助。

此后,从1803年到1950年,联邦政府对各州及地方发生的洪水、龙卷风、地震和火灾等灾害实施了100多次救助。

1905年,美国红十字会受命于国会,成为全美灾害响应的协调机构。

次年,旧金山发生理氏8.3级大地震,造成478人死亡,25万多人无家可归。

红十字会第一次起到了重要的救灾协调作用。

美国应急管理的发展与战争动员的关系密切。

20世纪初,人类科学技术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并被应用到军事领域,武器的杀伤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

第一次世界大战展示了大规模空袭的威力和化学武器打击的恐怖场景。

在这种情形下,美国国会于1916年颁布了《美国军队拨款法案》,成立了“国防理事会”。

该理事会又下设“战争工业委员会”,并要求各州、地方成立相应的机构。

这标志着美国民防(CivilDefense)制度的开端,其作用在于:避免美国公民遭受敌国的军事打击,并为美国赢得战争调动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

20世纪30年代,美国爆发了以滞胀为特点的经济危机。

罗斯福总统在实施“新政”的过程中成立了“田纳西流域管理局”,以减轻洪灾的影响并发展水电。

“重建融资公司”和“公共道路局”还被授权发放赈灾贷款以修复灾毁设施,包括公路和桥梁等。

1934年,美国政府出台了《洪水控制法》,授权美国陆军工程师部队设计、兴建防洪工程。

这些措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的:创造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增长。

*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公共安全研究所(讲师、博士)。

① WilliamL.Waugh,Jr.,LivingWithHazards,DealingWithDisasters:AnIntroductiontoEmergencyManagement,M.E.Sharpe,Inc.,2000,p.3.② 夏保成:《西方公共安全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第3页。

9 二战期间,为了确保战时生产的安全,罗斯福总统责成联邦调查局(FBI)对战时物资生产工厂进行调查,并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战时生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不断扩大。

1941年,罗斯福取消了“联邦国防理事会”的机构设置,以“民防办公室”取而代之。

该民防办公室下辖44个州、1000个地方的国防理事会,为美国取得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这一时期,美国除参加了两次世界大战,还经历许多自然与人为灾害,如1811—1812年的密苏里州新马德里地震、1873年的芝加哥大火、1889年的宾夕法尼亚州约翰斯敦崩坝、1900年的加尔文斯敦飓风、1906年的旧金山地震和大火、1927年的密西西比河下游洪灾、1938年的新英格兰飓风,等等。

但当时,美国的应急管理体制尚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与政策来规范灾害管理。

从广义上说,美国的应急管理包括战时应急与非战时应急。

如果说应急管理平时以救灾为主,那么战时则以应战为主。

美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建立起了成熟的民防体制,为其非战时应急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冷战前期的美国应急管理二战结束后,美国与苏联为争夺世界霸权,展开了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冷战对峙。

在此期间,美国的应急管理深受国际安全形势、特别是美苏关系变化的影响,但始终没有偏离一个核心:应对苏联的核打击。

1947年,美国颁布了《国家安全法》。

根据该法,美国成立了“国家安全资源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向总统通报美国战时动员协调情况,特别是工业生产能力及关键性战略物资的储备情况。

1949年,苏联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打破了美国在世界上的核垄断地位。

为此,规避苏联的核打击成为美国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

是年,杜鲁门政府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名下成立了“联邦民防局”,主要职责是对民防事务提供技术支持。

1950年,美国出台《联邦灾害救援法》。

尽管该法只规定联邦政府可以在某些灾害发生时给予各州以有限的援助,但它标志着美国开始以联邦法律与政策的形式来抵御自然灾害对民众与社会的影响。

①同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民防法》,规定联邦政府有权向各州及地方政府提供与装备、给养采购相关的指导、援助、协调、培训和贷款。

1951年1月,“联邦民防局”成为联邦政府的独立机构,并接管了“国家安全资源委员会”。

它所履行的职责与五角大楼在1950年成立的“国防动员办公室”相关,因为“国防动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确保战时物资与生产的快速动员。

1958年,“联邦民防局”与“国防动员办公室”被合并为“民防与国防动员办公室”。

总之,20世纪50年代,出于与苏联争霸和打赢朝鲜战争的需要,美国应急管理的侧重点是战争准备,而非灾难救助。

1953年,“国防动员办公室”被赋予应急准备、灾害救助协调的职能。

实际上,在整个国家机器以战争为核心运转的情况下,民防被认为事关“国家安全”的部门,其主要任务是:避免公民遭受敌国打击,保障战略物资的生产。

无疑,灾害救助在很大程度上遭到了忽视。

但是,在此期间自然灾害却经常“光顾”美国:1954年,“飓风黑兹尔”(Hazel)袭击了弗吉尼亚和北卡罗莱纳;1955年,“飓风戴安娜”(Diana)袭击了美国东北部的几个州;1957年,“飓风奥德丽”(Audrey)袭击了路易斯安纳和北得克萨斯。

美国联邦政府的应对策略仅限于通过临时立法向灾区增加灾害援助。

20世纪60年代初,三场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引起了美国政府的特别关注:1960年,蒙大拿发生里氏7.3级地震;同年,“飓风唐娜”(Donna)袭击佛罗里达西海岸;1961年,“飓风卡拉”(Carla)袭击得克萨斯。

约翰·F·肯尼迪政府于1961年将民防事务与其他应急事务区分开来,在白宫内部成立专门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规划办公室”,②其主要职能包10①②RutherfordH.Platt,DisastersandDemocracy:ThePoliticsofExtremeNaturalEvents,FirstPublishedbyIslandPress,1999,p.9.1968年,该机构改称“应急准备办公室”。

———作者注。

括:资源的调配与利用,灾害的救助与重建,经济稳定与政策的持续性。

民防职责由国防部内的“民防办公室”行使。

可是,就在美国应急管理重心开始向救灾转移时,1962年爆发的古巴导弹危机使美国政府再次绷紧了防范核打击的神经。

加上越南战争的爆发,美国军费开支一涨再涨。

战争准备依然占据着美国应急管理的主要地位。

20世纪60年代是美国自然灾害的频发期: 1962年,“风暴圣灰节”(AshWednesday)席卷美国东海岸620英里的沿海地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3亿美元;1964年,阿拉斯加发生里氏9.2级地震,并在太平洋沿岸引起海啸,造成123人死亡; 1965年和1969年,“飓风贝齐”(Betsey)和“飓风卡米尔”(Camille)造成墨西哥湾数百名美国公民丧生,经济损失惨重。

对此,美国政府的灾害应对策略依然是“撞击—反射式”的,即通过临时立法向灾区增加灾害援助。

不过,美国于1968年启动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通过了《国家洪水保险法》,以保险的形式来分担灾害成本,减少政府灾后援助的负担。

20世纪70年代初,由于尼克松政府以灵活、务实的态度发展与苏联的关系,美苏关系处于相对缓和时期。

在国内,许多州长对民防与应急职能分割的做法提出质疑,建议联邦政府将民防部门的两用资金和设备用于自然灾害的预防与应对。

1971年,民防办公室被更名为“防务民事准备局”,各州及地方获得的拨款一半用于民防,另一半用于应急。

民防工作人员要协助各州及地方政府制订应对自然灾害及核打击的计划。

1973年至1975年,美国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

特别是1974年,美国中西部爆发的龙卷风使数百人丧生。

1977年,田纳西河流域遭受特大洪灾,发生多起大坝垮塌事件。

1979年,宾夕法尼亚州的三里岛发生核电站事故。

这些都使美国政府越来越重视灾害、事故的应对。

但是,美国的应急管理职能出现了碎片化现象,被分散于5个联邦部门之中:美国通用服务局主要负责大型灾害中各联邦机构的响应协调,包括政府的持续性、物资储备、联邦准备;联邦住房与城市发展部主要负责联邦灾害救助活动的协调,包括洪水保险;1974年的《联邦火灾预防与控制法》使商业部除负责天气和预警外,还负责防火;财政部负责进口调查,核管制委员会负责电厂安全。

此外,军方还设有负责防范核打击的防务民事准备局和负责洪水控制的美国陆军工程师部队。

此时,美国有100多个联邦机构参与风险及灾害的应对与处置。

众多部门职责不清,彼此重叠,关系混乱,经常发生“势力范围”之争。

在各州及地方政府层面,应急管理碎片化现象更加明显,问题更加突出。

为此,美国的应急管理迫切地需要进行整合。

1977年,全美州长联合会指出,美国缺少一个全国性的综合应急政策。

联邦应急职能分散于诸多部门,这削弱了各州管理灾害的能力。

1978年,该联合会发表《1978年应急准备计划:最终报告》,建议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建立平等的伙伴关系以推行综合性的应急管理;创建一个联邦应急机构,其职能包括:减缓、准备、响应与重建;在各州建立相应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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