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简介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简介2010-02-16 17:20中国五大电力集团五大电力公司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5家发电公司。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
截至2008年底,集团公司资产总额2842亿元,可控装机容量为51990MW,权益装机容量为40116MW;其中水电机组10539MW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20.3%;火电机组41123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79.1%;风电机组328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0.6%。
核电机组1350.8MW,占集团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3.37%;集团公司包括213家成员单位,15家参股企业,职工总数为104018人。
集团公司资产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等地,拥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霍煤露天煤业股份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家A股上市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并通过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拥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致力于为香港提供电力的中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承担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中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拥有大型煤炭企业中电投蒙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9个已建成的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拥有控股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等比例控股的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以及在广西、辽宁、湖南、吉林、重庆等省市进行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参股5个运行核电厂和3个在建核电项目。
(一)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
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理念

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理念《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理念体系》(修订版)一、企业愿景建设经营管理科学、结构布局合理、环保水平领先、员工素质优秀、企业文化先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集团。
二、战略目标“三步走”战略目标:第一步:到 202X 年,形成产业特点突出,资源和区位优势显著,在行业内占据重要位置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能源企业集团。
第二步:到 202X 年,成为产业优势突出,集群和协同效应显著,在国内居领先地位的能源企业集团。
第三步:到 202X 年,成为整体实力突出,海内外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集团。
三、企业精神奉献绿色能源服务社会公众释义:“奉献绿色能源,服务社会公众”,昭示了集团公司立志为社会提供优质清洁的能源产品,勇于承担服务社会公众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取向,表明了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时代价值内涵。
四、企业价值观“人、诚、和、实、优”五元价值观人:以人为本诚:诚信服务和:和谐共赢实:求真务实优:创新卓越释义:以人为本:尊重员工,人本管理,提升员工价值,促进企业发展。
诚信服务: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工作关系和社会关系。
和谐共赢:和睦协调,利益共享,实现人、企、自然和谐共赢。
求真务实:实事求是,严谨认真,培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
创新卓越:崇尚创新,追求卓越,在创新中不断进步,在创新中实现发展。
五、企业理念1、工作理念:策划程序修正卓越释义:策划是指针对工作任务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定目标、制定实现目标的策略和工作计划的过程;程序是指在实现工作目标的过程中,建立和遵循规范的工作流程;修正是指针对执行程序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分析和调整;卓越是对工作结果的表述,是对工作结果和目标的一种期望要求。
2、安全理念: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释义: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风险无时无处不在,要正确辨识、认真分析、科学应对,控制风险;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违章源于麻痹侥幸,要严格程序,标准作业,正确指挥,预防违章;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事故来自隐患积累,要发现规律,改进管理,消除隐患,避免事故。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介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国家电投,成立于2015年5月29日,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
集团注册资本金450亿元,资产总额7223亿元,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
是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拥有核电控股投资运行资质,也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企业集团。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规模中电投是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的核电运营商,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时继承了原国家电力公司所有的核电资产,包括多个内陆和沿海厂址资源,是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之外,国内第三张核电运营牌照的拥有者。
然而,相比于老牌核电央企中核与中广核,无论在核电运营经验是还是核电规模上,中电投都显得力有不逮。
国家核电则是有技术而无资质。
国家核电是三代核电技术AP1000的受让方和国产三代核电技术CAP1400/1700的牵头实施单位和重大专项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拥有较强的核电设计研发能力。
合并后,新公司将集核电研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能力于一身,真正成为与中核、中广核分庭抗礼的第三极。
合并之后,中电投和国家核电将作为国电投的两家子公司。
两者的分工是,中电投负责常规电部分,国家核电负责核电部分。
该集团注册资本金450亿元,资产总额7223亿元。
拥有火、水、核、新能源并举的电力产业格局,清洁能源比例最高。
电力装机容量9668万千瓦,清洁能源比重占38.47%,煤炭产能7440万吨,电解铝产能272万吨。
此外,国家电投在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拥有核电控股投资运行资质,是经国务院授权引进核电技术、推进三代核电自主化的实施主体、主要载体和研发平台,也是国家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科技重大专项CAP1400、CAP1700的牵头实施单位和示范工程实施主体。
控股运行或在建辽宁红沿河、山东海阳等核电站,拥有一批沿海和内陆储备厂址。
集团境外资产分布在日本、土耳其、巴西、几内亚等24个国家和地区,涉及电力项目投资、技术合作、工程承包建设等。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简介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公司资产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等地,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业务,现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中电投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建的全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
2009年,集团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2512亿千瓦时,煤炭产量4297万吨,电解铝产量110万吨,分别同比增长23%、30%、147%。
集团公司营业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006.6亿元,增长44.8%。
利润总额37.2亿元,比上年减亏增利1 01亿元。
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超额完成国资委考核目标和集团公司经营目标。
集团公司可控装机突破6000万千瓦,煤炭产能5015万吨,电解铝产能175.5万吨,清洁能源比例30%,居五大发电集团首位。
资产总额3763亿元,资产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等地,拥有6家上市公司,拥有24个已建成的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
集团公司资产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拥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电霍煤露天煤业股份公司5家A股上市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并通过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拥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致力于为香港提供电力的中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承担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中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拥有大型煤炭企业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2个已建成的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拥有控股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共同控股的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和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以及9个参股核电前期项目。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大坝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初探

tion//by DING Hui-lin, LI Ji and ZHOU Tao// Dam Safety Management Center, State Power Investment
Corporation
Abstract: The State Power Investment Corporation (SPIC) is one of the five largest power generation
2 国家电投大坝管理中心
2.1 成立背景
我国是世界上著名的筑坝大国之一,各类水库 大坝的数量和规模均居世界首位。国家电投管辖内 各类水库大坝的数量达 130 座,数量大、分布广,大坝 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其中,小水电隐患 较为突出,由于收购的小水电站较多,小水电大坝 安全管理普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国家电投大坝管理情况
国家电投现有水电站(水库)数量为 161 座,大 坝数量为 141 座(含海外 9 座、在建 10 座),负有管 理责任的大坝 130 座(含在建 10 座),其中小水电站 大坝 64 座,水库大坝 3 座,由 13 家二级单位负责运 行管理。大坝管理情况如表 1 所示。
117 座运行水电站(水库)大坝中,国家能源局 监管 47 座,水利部门已登记 24 座、正在申请登记 15 座。
groups in China, and the total installed capacity of hydropower station is ranked third among them. SPIC
has 141 hydropower/reservoir dams, distributing in 12 domestic provinces and 3 overseas countries. In
中电投重组方案

中电投重组方案1. 引言中电投(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综合能源企业之一,拥有国内外巨大的能源投资和运营业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变化,中电投决定进行一次重组,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适应新的发展趋势。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电投的重组方案。
2. 背景中电投拥有广泛的能源资产和业务,包括发电、输电、储能、可再生能源等方面。
然而,当前的能源市场形势正在发生变化。
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和碳排放削减的需求使得传统能源行业面临挑战。
此外,能源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为了适应这些变化并提高自身竞争力,中电投决定进行重组,使企业更加强大和灵活。
3. 重组目标中电投重组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整合资源和优势,中电投希望提高自身在能源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优化资产配置:通过重组,中电投将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和调整,以增强资产的价值和效益,并降低重复投资和浪费。
•推动新能源发展:中电投将通过重组,加大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提高管理效率:通过重组,中电投将实现管理层的优化和精简,提高企业决策和执行效率。
4. 重组方案中电投的重组方案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4.1 业务整合中电投将对自身的业务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更好的协同效应。
具体来说,重组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整合:•发电业务整合:中电投将对不同子公司旗下的发电资产进行评估和整合,减少重复建设和投资,并提高发电效率和盈利能力。
•能源运营整合:中电投将整合旗下的输电、储能和能源运营业务,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协同发展。
4.2 资产评估和调整中电投将对旗下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和调整,以提高其价值和收益。
具体来说,中电投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和调整:•传统能源资产:中电投将评估和优化旗下的传统能源资产,包括煤电和天然气发电等,以适应市场需求和碳排放削减的要求。
•可再生能源资产:中电投将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和发展,包括太阳能、风能和水能等领域,以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于2002年12月29日,是集电力、煤炭、铝业、铁路、港口各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集团,是国家五大发电集团之一。
中电投集团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在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是国家三大核电开发建设运营商之一。
中电投集团坚持清洁发展方向,实施电为核心、煤为基础、产业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三步走”战略,建设蒙东、青海、贵州、宁夏、新疆五大产业集群,打造产业链、价值链,实现跨区域煤电联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全面推进“走出去”战略。
截至2016年底,公司电力装机容量8968万千瓦,清洁能源比重占%,煤炭产能7410万吨,电解铝产能万吨,铁路运营里程504公里,资产总额617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21亿元,员工总数万人。
中电投集团拥有7家上市公司,包括2家香港红筹股公司和5家国内A股公司,连续三年进入世界500强,2016年位居408位。
2016年2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重组获批。
两者的重组也随之进入实际启动阶段。
中电国际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为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家国有发电集团之一—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旗舰公司。
本公司股份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380。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开发、建设、拥有、经营和管理大型发电厂。
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计权益装机容量为兆瓦,其中水电权益装机容量为兆瓦,占全部权益装机容量的%,令本公司成为水电装机容量比例最高的中国海外上市发电公司。
中电投核电公司中电投核电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中电投集团下属单位,成立于2016年,注册在中关村德胜科技园。
作为中电投集团专门的核电技术机构,中电投核电技术中心设5个专业处室,是中电投集团核事故应急支持中心、核电技术管理和技术决策支持平台、核电技术研发平台核电技术服务平台、核电经验反馈和信息共享平台,负责开展核电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生产运行等不同阶段的核电技术研究、开发、支持和应用工作。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doc70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1 目的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整套试运(168小时试运)及移交生产的质量管理,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新建火电机组投产水平,保证机组投产后安全、环保、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X围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全资控股新建火电机组。
3 职责3.1 集团公司总部3.1.1负责制定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3.1.2检查指导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执行情况。
3.2 二级单位3.2.1 负责新建火电机组(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
3.2.2 负责审批新建火电机组试运指挥部机构。
3.2.3 负责指导督促项目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工作。
3.2.4 负责指导督促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中质量问题处理。
3.3 项目公司3.3.1 负责组建试运指挥部,组织新建机组整套试运工作。
3.3.2 负责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自检。
3.3.3 负责组织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中质量问题处理。
3.3.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检查工作。
3.3.5 督促试运指挥部组织168小时试运验收签证。
4 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程序4.1 新建火电机组在移交生产前,应完成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工作,并办理质量验收签证手续;未办理签证手续,不得进入下一步试运程序。
4.2 由试运指挥部组织和协调机组移交生产前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签证工作。
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运行组和综合管理组。
4.2.1 在单机和分系统首次试运前,由分部试运组组织核查单机试运和系统试运应具备的条件,按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完成签证(见附表1和附表2)。
单机和分系统试运结束后应由分部试运组组织建设、生产、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及时办理单机试运验收签证和分系统试运验收签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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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一、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一)名称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PowerInvestmentCorporation,缩写:CPI。
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企业集团,名称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简称:中电投集团。
依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可冠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字样。
(二)性质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逐步进行改组和规范。
二、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一)组建原则1.政企分开。
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
2.优化资源配置。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范,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提高竞争能力。
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集团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手段,精干主业,分离辅业,提高综合实力。
5.稳步实施。
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
(二)组建方式集团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
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下同)均实行无偿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
遗留问题逐步清理,妥善处理。
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三)成员单位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5个全资企业、31个内部核算单位、46个控股企业和15个参股企业(名单附后)。
三、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一)注册资本集团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20亿元,具体由财政部另行核定。
(二)经营范围1.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
2.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3.从事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物资经销、设备检修、科技开发,以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电力相关业务。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6.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三)法定住所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
四、集团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一)目标近期目标: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持企业稳定,提高电力生产的安全可靠性;精干主业,分离辅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远期目标:坚持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电源经营与开发建设的新路子,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多元化战略,把集团公司建设成具有先进管理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主要职责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2.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
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5.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6.指导和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7.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权限1.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
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享有投资决策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5.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集团公司享有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承包工程权和对外劳务合作权。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全资企业的领导成员以及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7.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
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五、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及党的组织(一)集团公司由中央管理。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1999]1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文件)精神,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中央管理;资产管理及有关的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其他关系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1999]8号)精神办理。
(二)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向集团公司派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三)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四)集团公司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设置内部管理机构。
(五)集团公司党的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集团公司的内部关系(一)集团公司与有关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按照《公司法》和国家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有关规定,建立母子公司体制。
集团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与有关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积极性。
(二)集团公司在制订集团发展战略、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是投融资、资本运营、科技开发、市场开拓、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重大投资、经营活动的决策与管理中心。
(三)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对集团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遵守集团公司章程,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专业分工等重大决策。
集团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四)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统筹管理核心业务,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七、集团公司与外部的关系(一)集团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列入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名单,享受《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5号)规定的各项政策。
集团公司列入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名单,享受国家对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有关政策。
(三)集团公司的资产与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在财政部单列。
(四)集团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凡属国家配置范围内的,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五)集团公司组建过程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时,有关各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集团公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要依法保证有关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集团公司组建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
(七)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涉及有关社会、城市行政管理等方面事宜,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国内同行业的其他发电公司是平等、竞争、协作、互利的市场主体。
集团公司与电网公司及其他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一、全资企业(5个)1.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2.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3.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内部核算单位(31个)1.福建沙溪口水力发电厂2.江西省贵溪火力发电厂3.山西省电力公司神头第一发电厂4.山西省电力公司永济热电厂5.山西省娘子关发电厂6.山西省电力公司侯马发电厂7.山西省电力公司巴公发电厂8.辽宁发电厂9.北票发电厂10.大连发电总厂11.阜新发电厂12.抚顺发电厂13.芜湖发电厂14.江西南昌发电厂15.江西分宜发电厂16.江西南昌下正街发电厂17.江西乐平发电厂18.江西罗湾水力发电厂19.江西江口水力发电厂20.郑州热电厂21.蒲山发电运营中心22.南阳市电业局南阳电厂23.新乡火电厂24.开封火电厂25.湖南省马迹塘水力发电厂26.湖南省鲤鱼江电厂27.白鹤发电厂28.狮子滩水力发电总厂29.甘肃省电力工业局八盘峡水电厂30.甘肃省电力工业局盐锅峡水电厂31.青铜峡水电厂三、控股企业(46个)1.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5%(持股比例,下同)2.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机组,在建)95%3.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9%4.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机组,二期)89%5.元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7.8%6.通辽发电总厂87.8%7.赤峰热电厂87.8%8.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7.1%9.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水电厂(在建)87.1%10.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峡水电厂87.1%11.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羊峡水电厂87.1%12.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80.5%13.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洪门水力发电厂80.5%14.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犹江水力发电厂80.5%15.大连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6.5%16.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6.27%17.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市发电厂76.27%18.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发电厂76.27%19.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发电厂76.27%20.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76.27%21.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75.5%22.青铜峡唐渠水电有限责任公司70%23.山西省稷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7.5%24.中电洪泽热电有限公司60%25.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6.25%26.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江水电站(在建)56.25%27.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碗米坡水电站(在建)56.25%28.近尾洲水电站(在建)56.25%29.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凌津滩水电厂56.25%30.湖南省五强溪水力发电厂56.25%31.南阳新光热电有限公司55%32.江西分宜凯迪发电有限公司(在建)54%33.平顶山鸿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含平顶山电厂)52.96%34.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35.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36.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50%37.上海吴泾热电厂六期(委托管理)50%38.芜湖兆达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5%39.江西景德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4.65%40.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1.27%4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厂41.27%42.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漳泽发电厂41.27%43.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35%44.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50%45.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6.48%46.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5.55%(折算值)四、参股企业(15个)1.湖南省鲤鱼江电厂(在建)40%2.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在建)30%3.江西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9.84%4.山西大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66%5.瓦房店热电厂20%6.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20%7.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在建)20%8.开封光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15.43%9.南阳普光电力有限公司15%10.焦作丹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含焦作丹河电厂)10%11.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10%12.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建)8%13.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在建)6%14.开封新力发电有限公司5%15.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