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UNCRPD)中概述各国有义

合集下载

残疾人权利公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

联合国CRPD/CSP/2014/2 残疾人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1 April 2014ChineseOriginal: English14-28684 (C) 160414 210414*1428684*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会议第七届会议2014年6月10日至12日临时议程* 项目5(b)与执行公约有关的事项:圆桌会议一将《残疾人权利公约》条款纳入2015年后发展议程中秘书处的说明本文件是秘书处根据缔约国会议主席团得到的专家意见而编写的。

专家们为协助主题为“将《残疾人权利公约》条款纳入2015年后发展议程中”的圆桌会议讨论建言献计。

圆桌会议一计划在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会议第七届会议期间举行。

导言1. 国际社会承诺促进残疾人权利并将其纳入社会和发展中。

这种承诺深深扎根于联合国的各项目标、载入《联合国宪章》序言部分,其中提及基本人权、人的尊严和价值以及促进提高生活水准并获得更大的自由。

2. 直到2006年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议定书》之后,残疾人在实现其人权方面面临的具体障碍才可以通过一项国际法律文书直接得到解决。

随着《公约》的通过及许多会员国的迅速批准,国际社会现在有了强大的国际残疾问题规范框架。

尽管如此,执行方面的差距依然很大。

3. 残疾人在世界人口中的比例很大(15%),1 而且与无残疾者相比更有可能生活在贫困中。

因此,要想真正实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发展目标,将__________________* CPRD/CSP/2014/1。

CRPD/CSP/2014/214-28684 (C)2/5残疾人纳入所有发展活动至关重要。

然而,各项目标、具体目标和指标中都没有提及残疾人。

4. 这种缺失尤为令人关切,专家和研究人员逐渐达成共识,即全球面临的危急紧迫问题是残疾人缺少获得教育、就业、保健以及社会和法律支助系统等资源的平等机会,结果造成贫穷残疾人多的不成比例。

25. 自《联合国千年宣言》(大会第55/2号决议)发布以来,我们见证了《公约》的起草和通过。

《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文版(全文)

《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文版(全文)

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文本)序言本公约缔约国,(一)回顾《联合国宪章》宣告的各项原则确认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和价值以及平等和不可剥夺的权利,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二)确认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中宣告并认定人人有权享有这些文书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得有任何区别,(三)重申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都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必须保障残疾人不受歧视地充分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四)回顾《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和《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五)确认残疾是一个演变中的概念,残疾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六)确认《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和《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所载原则和政策导则在影响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推行、制定和评价进一步增加残疾人均等机会的政策、计划、方案和行动方面的重要性,(七)强调必须使残疾问题成为相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八)又确认因残疾而歧视任何人是对人的固有尊严和价值的侵犯,(九)还确认残疾人的多样性,(十)确认必须促进和保护所有残疾人的人权,包括需要加强支助的残疾人的人权,(十一)关注尽管有上述各项文书和承诺,残疾人作为平等社会成员参与方面继续面临各种障碍,残疾人的人权在世界各地继续受到侵犯,(十二)确认国际合作对改善各国残疾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残疾人的生活条件至关重要,(十三)确认残疾人对其社区的全面福祉和多样性作出的和可能作出的宝贵贡献,并确认促进残疾人充分享有其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将增强其归属感,大大推进整个社会的人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除贫工作,(十四)确认个人的自主和自立,包括自由作出自己的选择,对残疾人至关重要,(十五)认为残疾人应有机会积极参与政策和方案的决策过程,包括与残疾人直接有关的政策和方案的决策过程,(十六)关注因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本源、族裔、土著身份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年龄或其他身份而受到多重或加重形式歧视的残疾人所面临的困难处境,(十七)确认残疾妇女和残疾女孩在家庭内外往往面临更大的风险,更易遭受暴力、伤害或凌虐、忽视或疏忽、虐待或剥削,(十八)确认残疾儿童应在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基础上充分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回顾《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为此目的承担的义务,(十九)强调必须将两性平等观点纳入促进残疾人充分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一切努力之中,(二十)着重指出大多数残疾人生活贫困,确认在这方面亟需消除贫穷对残疾人的不利影响,(二十一)铭记在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并遵守适用的人权文书的基础上实现和平与安全,是充分保护残疾人,特别是在武装冲突和外国占领期间充分保护残疾人的必要条件,(二十二)确认无障碍的物质、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医疗卫生和教育以及信息和交流,对残疾人能够充分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至关重要,(二十三)认识到个人对他人和对本人所属社区负有义务,有责任努力促进和遵守《国际人权宪章》确认的权利,(二十四)深信家庭是自然和基本的社会组合单元,有权获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应获得必要的保护和援助,使家庭能够为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其权利作出贡献,(二十五)深信一项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利和尊严的全面综合国际公约将大有助于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改变残疾人在社会上的严重不利处境,促使残疾人有平等机会参与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议定如下:第一条宗旨本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

残疾人权力公约

残疾人权力公约

残疾人权力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是一项历史性的国际人权法律文书,于2006年12月13日通过,旨在保障和促进残疾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这是第一份专门为残疾人制定的国际人权法律文书,为全球的残疾人提供了一个强力的保护机制,它规定了世界各国实现残疾人权利的标准和方向。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残疾人权利公约》的重要性。

一、为残疾人提供平等机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第三条明确指出:“公约所提到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残疾人——身体、感官、智力及精神残疾,以及不论残疾的程度和性质如何,他们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这意味着,无论残疾人的形式及程度如何,他们都应享有与正常人相同的权利和机会。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维护残疾人权利的重要保障,它将残疾人视为与任何人一样的人,认为残疾仅仅是个体身体或精神的缺陷,这其中不给出任何障碍或限制。

二、为残疾人创造有利的环境《残疾人权利公约》旨在帮助各国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从而鼓励创建一个更加包容的社会环境。

为此,《残疾人权利公约》规定,在各个领域全面实施依法消除残疾人的歧视的措施。

它还规定必须确保残疾人在发展方面享受公平的权利和机会,采取措施把残疾人集成到社会之中,使他们融入到普遍的教育、工作、文体活动等领域中。

承认人类的差异和多样性,是真正让残疾人特殊割裂的切口。

现实生活中,无数的障碍导致了残疾人归于隔离的群体,阻碍着残疾人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机会和权利。

由此,《残疾人权利公约》变得至关重要,因为它成为实现残疾人平等权利可以信赖的标志性文件。

三、为国际社会重视残疾人问题提供了契机残疾人权利一直是人权领域比较容易被忽视和被歧视的问题之一,鲜有国际性法律文件规范和保护残疾人权益。

残疾人需要在生活方面遇到的挑战比其他人面临的更多,这些挑战可能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障碍,从简单的难以穿着自己的服装或没有无障碍设施到就业和社交困境等复杂问题。

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残疾人数量的增加,残疾人权利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也加大了全球公认解决此问题的努力。

国家法律对保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法律对保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法律对保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在获取教育等方面的权利被人们过度看轻。

虽然在法律上,各国对残疾人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进行了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本文将就国家法律对保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进行探讨。

一、全球范围内的保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法律1、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一项重要法律文书,旨在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和尊严,赋予残疾人融入社会、得到教育的基本权利。

该公约规定,残疾人应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的方式和条件不应因残疾人的情况而具有歧视性。

同时,各国应确保残疾人享有适当的支持和合理的适应措施,确保其平等地接受教育。

2、世界卫生组织残疾人分类国际统计分类世界卫生组织残疾人分类国际统计分类(ICF)是世界范围内针对残疾人的重要分类方法。

该分类方法不仅包括身体残疾,还考虑了认知、心理和社交方面的残疾。

该分类方法对残疾人受教育的介入和评价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

二、中国法律对保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中国的有关法律体系和政策,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区域,均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为保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1、国家残疾人联合会条例该条例规定,残疾人应该接受适当的教育。

各级政府应鼓励、支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2、教育法中国的教育法保障了所有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其中包括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

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残疾学生入学与学习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残疾学生享有与其他学生平等的接受教育和教育机会的权利。

3、国家助残条例该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保证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专门辅助教育和培训。

政府应该增加对残疾人学校和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的支持。

三、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存在的问题1、教育资源不足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支持残疾人受教育上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是根据《社会福利发展报告》的数据显示,我国仍存在着大量的残疾人没有受到必要的教育体系的支持,残疾人教育在目前仍存在巨大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联合国审议中国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审议结论(中文)

联合国审议中国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审议结论(中文)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对中国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审议结论(中文)来源:委员会的人的权利与残疾人第七届会议发布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28日,日内瓦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35条提交的报告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的人的权利与残疾人中国一,引言委员会视为中国的初次报告(CRPD/C/CHN/1),包括香港特别的行政区(CRPD/C/CHN-HKG/1)和澳门特别行政区(CRPD/C/CHN-MAC/1在内)在其第91次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举行的第 77 届和第 78 届会议,2012年9月18日和19日举行,并通过了以下结论性意见。

委员会欢迎中国的初次报告,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这是准备按照委员会的报告的准则(CRPD/C/2/3)。

委员会还赞赏的书面答复委员会提出的问题(CRPD/C/CHN/Q/1 CRPD/C/CHN/Q/1/Add.1)的名单。

委员会国家党的代表团和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建设性对话表示赞赏。

委员会赞扬缔约国高级别代表团,其中有政府部门和专家残疾人。

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的缔约国缺乏,并请缔约国重新考虑其决定放弃协议。

II。

积极的方面委员会祝贺缔约国中的辅助功能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如法保护残疾人无障碍建设“十一五计划(2006-2010年执行计划的人士的无障碍设施的规定)或标准,促进残疾人使用的公共设施。

委员会支持的法律保护工人免受剥削,暴力和虐待的残疾人,如残疾的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委员会欢迎缔约国落实在为残疾儿童提供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所规定的权利的原则坚持“儿童优先”,通过该计划为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禁止歧视所作的努力,残疾儿童在未成年人保护法“。

委员会赞扬缔约国减少贫困所作的努力,特别是关于减少贫困的残疾人。

III。

的主要关注问题和建议A.一般原则和义务(第1-4)委员会注意到医学模式的残疾残疾的定义以及持久的术语和语言的话语残疾人的状态的患病率。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在 武 装 冲突 和 外 国 占领 期 间充 分 保 护 残 疾 人 的必 要 条件 ;
由 、 义 与 和 平 的基 础 ; 正 ( )确认 联 合 国 在 《 界 人 权 宣 言 》 国 际 人 权 公 约 中宣 告 并 认 定 人 人 有 权 享 有 这 些 文 书 所 载 的 一 切 权 利 和 自 由 , 得 有 任 二 世 和 不 何区别 ; ( ) 申一 切 人 权 和 基 本 自 由都 是 普 遍 、 可 分 割 、 互 依 存 和相 互 关 联 的 , 须 保 障残 疾 人 不 受 歧 视 地 充 分 享 有 这 些 权 利 和 三 重 不 相 必
( ) 认 残 疾 是 一 个 演 变 中 的概 念 , 五 确 残疾 是 伤 残 者 和 阻 碍 他 们 在 与 其 他 人 平 等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和 切 实 地 参 与 社 会 的 各 种 态 度 和 环 境 障 碍 相 互 作 用 所 产 生 的结 果 ; ( ) 认 《 于 残 疾 人 的 世 界 行 动 纲 领 》 《 疾 人 机 会 均 等 标 准 规 则 》 载 原 则 和 政 策 导 则 在 影 响 国 家 、 域 和 国 际 各 级 推 六 确 关 和 残 所 区
( 六 ) 注 因种 族 、 色 、 别 、 言 、 教 、 治 或 其 他 见 解 、 十 关 肤 性 语 宗 政 民族 本 源 、 裔 、 著 身 份 或 社 会 出 身 、 产 、 族 土 财 出生 、 龄 或 其 他 身 年
份 而 受 到多 重 或 加 重 形 式 歧 视 的残 疾 人 所 面 l 困难 处 境 ; 临的 ( 七 ) 认 残 疾 妇女 和残 疾 女 孩 在 家庭 内 外 往 往 面 l 大 的 风 险 , 易遭 受 暴 力 、 害 或 凌 虐 、 视 或 疏 忽 、 待 或 剥 削 ; 十 确 临更 更 伤 忽 虐 ( 八 ) 认 残 疾 儿童 应 在 与 其他 儿 童平 等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享 有 一 切 人 权 和 基 本 自 由 , 回 顾《 童 权 利 公 约 》 约 国 为 此 目 的 承 十 确 并 儿 缔

是否应该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成为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成为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成为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

首先,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的推行符合人道主义精神。

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基本的权益和尊严,而残障人士由于身体或智力上的障碍,往往面临更多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可以让他们获得更多的关爱和支持,有助于社会的公正和包容。

其次,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的推行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残障人士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有着自己的潜力和价值。

如果他们得到了更好的关怀和支持,他们也能够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正如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曾经说过的,“残疾不是一个障碍,而是一种挑战。

”只有给予残障人士更多的机会和权益,才能够激发他们的潜力,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最后,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的推行也符合国际社会的共识和承诺。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明确规定了残障人士的权益和保障措施,各国应当共同努力,落实好这一公约。

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也是对国际社会承诺的兑现,有利于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发展。

反方观点,不应该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

首先,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可能会给社会带来经济负担。

残障人士需要更多的关怀和支持,这需要社会投入更多的资源和资金。

而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本身就面临着经济困难,难以承担这样的负担。

如果盲目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可能会加重社会的负担,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其次,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可能会影响社会的效率和竞争力。

一些残障人士由于身体或智力上的障碍,可能无法胜任一些工作或任务。

如果过分强调残障人士的权益,可能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影响社会的效率和竞争力。

正如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说,“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取决于劳动力的有效利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

最后,推行全球性残障人士权益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利的社会问题。

一些人可能会滥用残障人士的权益,谋取个人利益。

而且一些残障人士可能会因为得到过多的关怀和支持,而丧失了自立能力。

残疾人权利公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一、背景据联合国公布的数字,目前全世界约有6.5亿残疾人,残疾人问题是全球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

长期以来,联合国为此作出了积极努力:联合国大会曾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1982年又通过了<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并宣布1983年至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1992年10月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全会,并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1993年又通过了《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

由于这些纲领、规则等都没有法律约束力,一些国家对残疾人的歧视非常普遍,致使残疾人仍处在社会的边缘。

因此,世界上急需一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国际公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开放签署仪式2007年3月30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代表中国在该公约上签字。

81个国家及区域一体化组织的代表当天出席了仪式并签署了该公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社会的第一个人权公约。

2008年5月3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正式生效。

二、概述残疾人权利公约由序言和包括宗旨、定义、一般原则等在内的50项条款组成。

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

公约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残疾人享有与健全人相同的权利,并能以正式公民的身份生活,从而能在获得同等机会的情况下,为社会作出宝贵贡献。

公约涵括了残疾人应享有的各项权利,诸如享有平等、不受歧视和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的权利;享有健康、就业、受教育和无障碍环境的权利;享有参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权利等。

此外,公约还就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合作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公约还规定,本公约应当在第二十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后的第30天生效。

据联合国公布的数字,目前全世界约有6.5亿残疾人,残疾人问题是全球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

长期以来,联合国为此作出了积极努力:联合国大会曾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1982年又通过了《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并宣布1983年至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1992年10月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全会,并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1993年又通过了《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残疾、冲突与紧急事件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UNCRPD)中概述各国在危险情况下,包括武装冲突中,有义务保护和确保残疾人士的安全。

事实上,尽管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在这些情况中残疾人士尤其有风险,但是人道主义项目很少考虑到残疾这一点1-3。

尽管在一些指南和手册中,规定在紧急情况下有关残疾人这一项4,但是大多数项目只是将残疾人事务一刀切,或是仅仅将残疾人士作为弱势群体来保护,而不是关注对于残疾人士的融入社会和排除障碍的情况。

并没有证据显示这些指南在残疾人士运用时有效,一部分原因是缺乏标准和指标监测融入社会的情况;另一部分原因是具体实施人员缺乏意识和培训。

地方残疾人组织很少安排和进行协商会议,在紧急事件发生时更是如此。

因此便错失了在人道主义救助中提升和谐发展和残疾人士在救助中的地位的机会。

许多在人道主义机构中任职的工作人员对于残疾个体都有共同的误解:残疾人需要昂贵的特殊照顾或者残疾人的需求会由全民救助来承担;残疾人不能帮助其他人;残疾人不能参与绝大部分教育、工作或社团活动。

在发生地震或洪涝灾害时,人们通常的观念就是残疾人不能幸存下来。

当代许多人道主义服务组织还是抱有这种假设。

许多项目分配单独的资金给受害人救助项目5,只有那些在冲突中受伤或致残的患者可以获得优先资助、医疗救助或是辅助设备,而那些在冲突之前致残的伤残人士就被忽视了。

除此以外,事前存在或由冲突引起的严重的精神残疾患者的需求直到最近才受到了一些关注6。

除了181例战后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和抑郁发生率的调查7之外,并没有其它的关于精神残疾发生率的报道。

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只是部分重叠的两个概念,精神障碍的调查并不能提供许多关于精神残疾的有用信息。

实际上,有多少创伤后应激障碍或抑郁的患者并发精神残疾以至不能保护自己或照顾孩子,这个发生率不得而知。

而且,在精神障碍患者中——无论是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精神分裂,或是痴呆——严重精神损伤群体的存在使他们享有在人道主义行动中的最高优先权,因为他们处于严重的社会风险或者危机中早逝的风险8,9。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人道主义工作中将主流残疾和特别目标群体的结合(双轨制)10可以体现更大的包容性和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

基于权利的解决方案和有针对性扩大项目包容性的援助可以在紧急事件发生后,当着各机构,资助方,大众媒体都在场时立刻实施。

然而,随着媒体对有关事件的报道关注减退,注意力也会转移到别的地方,包括对人权、公平和公正等问题的关注也会退减,除非强大的国内和国际的同仁已经将有关事项纳入国家议程。

因此,冲突所带来的特定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意想不到的机会,包括在某些国家建立残疾人机构,帮助它们变得更强大更有活力,这也是战争带来的结果(如塞拉利昂共和国)11。

监测和评估备受关注。

很少用指标来分析残疾人真正参与到项目中的程度,以及这些项目对残疾人士的生活质量是否有持久提升。

一些在战后国家进行的少数的研究主要关注有特定损伤的个体,以帮助资助方和政府部门计划特定问题处理的服务12。

这些研究虽然有用,但是只是将残疾作为医疗事业或是社会福利来对待,而非社会的或人权事业。

然而,如果能够得到相关监测评估信息,还是可以对政策,尤其是预防残疾政策产生很大影响的,比如Ottawa Mine Ban Treaty (1997) 和 Convention on Cluster Munitions (2008)5。

尽管现在评价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UNCRPD)的效果还言之过早,但这部条例在联合国系统中,已对资料来源:柳叶刀The Lancet残疾人表现出更多的关注,尤其是在履行机构职责方面。

一些联合国和非政府组织已经开始加强人道主义中残疾人士部分。

比如,2004年残疾作为一项特定的事件纳入全球手册,这是一份人道主义实践的关键性文件13。

在冲突中和受灾国中,对人道组织工作人员和残疾人协会进行更好的培训可以进一步增强对残疾事业的认知和理解,同时提高从事残疾事业的能力。

这些努力,尽管有希望,但并不会完全显效,除非所有人道主义部门的工作者都将残疾事业作为重头戏。

*Maria Kett, Mark van OmmerenLeonard Cheshire Cente for Disability and Inclusive Development,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London WC1H 0BT, UK (MK); andDepartment of Mental Health and Substance Abuse, WHO,Geneva, Switzerland (MvO)m.kett@参考文献:1 Parr A. Disasters and disabled persons: an examination of the safety needs of a neglected minority. Disasters 1987; 11: 148–59.2 Rockhold P, McDonald L. The hidden issue i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id: health and disability in confl ict-aff ected settings in sub-Saharan Africa.J Disabil Int Devel 2009; 1: 4–11.3Kett M, Twigg J. Disability and disasters: towards an inclusive approach. 2007. /Docs/pubs/disasters/wdr2007/WDR2007- English-4.pdf (accessed Nov 16, 2009).4 Women’s Commission for Refugee Women and Children. Disabilities among refugees and conflict-affected population: resource kit for fieldworkers. June, 2008. / docs/disab_res_kit.pdf (accessed Aug 2, 2009).5 Cevra N. Connecting the dots: victim assistance and transitional Justice. J Disabil Int Dev 2009; 1: 4–11.6 Jones L, Asare JB, El Masri M, Mahanraj A, Sherief H, van Ommeren M. Severe mental disorders in complex emergencies. Lancet 2009; 374: 654–61.7 Steel Z, Chey T, Silove D, Marnane C, Bryant RA, van Ommeren M. Association of torture and other potentially traumatic events with mental health outcomes among populations exposed to mass confl ict and displacement: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JAMA 2009; 302: 537–49.8 Silove D, Manicavasagar V, Baker K, et al. Indices of social risk among first attenders of an emergency mental health service in post-conflict East Timor: an exploratory investigation. Aust N Z J Psychiatry 2004; 38: 929–32.9 van Ommeren M, Saxena S, Loretti A, Saraceno B. Ensuring care for patients in custodial psychiatric hospitals in emergencies. Lancet 2003; 362: 574.10 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Disability, poverty and development. 2000. http://www.dfi/Documents/publications/disabilitypovertydevelopment.pdf (accessed Nov 14, 2009).11 dos Santos-Zingale M, McColl MA. Disability and participation in post-conflict situations: the case of Sierra Leone. Disab Soc 2006; 21: 243–57.12 Atijosan O, Rischewski D, Simms V, et al. A national survey of musculoskeletal impairment in Rwanda: prevalence, causes and service implications. PLoS 2008; 3: e2851.13 Sphere Project. (accessed Nov 16, 2009).资料来源:柳叶刀The Lancet。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