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管理办法(收费标准)
典当行管理办法

典当行管理办法
典当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典当行是依法设立的,经营典当业务的机构。
为规范典当行的
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典当行的设立
1. 典当行应当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资质文件。
2. 典当行拟开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
三、典当物品的收取与评估
1. 典当行接受当事人抵押物品时,应当进行实物清点,并出具
收据。
2. 典当行应当对抵押物品进行评估,确定价值,在合同中载明。
四、典当合同
1. 典当合同应当包括借款金额、抵押物品描述、当事人基本信
息等内容。
2. 典当合同应当经过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
五、典当利息及期限
1. 典当行可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典当利息。
2. 典当合同应明确还款期限,逾期将产生相应违约金。
六、抵押物品处理
1. 当事人未按时赎回或续当抵押物品时,典当行可以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变现。
2. 典当行不得擅自处置抵押物品。
七、典当行管理
1.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护当事人隐私信息。
2. 典当行应当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监督与处罚
1. 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典当行,主管部门有权给予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处罚。
2. 典当行有权就管理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上内容为典当行管理办法,如有违规行为请依法处理。
典当行管理办法收费标准

典当行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典当收费两部分:典当利息和综合费用。
其中,典当利息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规定计收; 而综合费用的计收分为动产或不动产。
动产质押时,月综合费率最高为当金的4.5%;房地产抵押典当时, 月综合费率最髙为当金的3%o以下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规定按最高收费标准计算的,仅供参考。
房产抵押典当收费表注:以上典当月利率为0.5%,月综合费率最高为3%,两项合计最高为3・5%・2、综合费用在当金发放时预扣,利息是赎当或续当时归还。
车辆、股栗质押典当收费表注:1、以上典当月利率为0.5%,月综合费率最高为4.5%,两项合计最髙为5%。
2、综合费用在当金发放时預扣,利息是赎当或续当时归还.房产典当收费标准(一)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六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按月支付.(二)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在支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三)本行严格遵守《典当骨理办法》规定的综合费用收费标准.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超过当金的27除。
(四)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股权典当收费标准(一)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六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按月支付.(二)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在支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三)本行严格遵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综合费用收费标准。
股权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超过当金的24%。
・(四〉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珠宝首饰.车辆、资产质押典当收费参考表房地产抵押典当收费参考表备注:1>综合费用在当金发放时预扣,提前还赎不予退还;2.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在赎当或续当时交纳。
典当行收费标准下降(2004-06-23 09:29:58)【金陵晚报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商务部近日起草了新《典当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典当行业的准入标准,同时把当月最高综合费率由4. 5%下降到3. 6%。
典当行收费标准参考

典当行收费标准参考《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典当收费两部分:典当利息和综合费用。
其中,典当利息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规定计收;而综合费用的计收分为动产或不动产。
动产质押时,月综合费率最高为当金的4.5%;房地产抵押典当时,月综合费率最高为当金的3%。
以下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规定按最高收费标准计算的,仅供参考。
房产抵押典当收费表(单位:元)注:1、以上典当月利率为0.5%,月综合费率最高为3%,两项合计最高为3.5%。
2、综合费用在当金发放时预扣,利息是赎当或续当时归还。
车辆、股票质押典当收费表(单位:元)期限15日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当金1万利息25 50 100 150 300费用225 450 900 1350 2700 2万利息50 100 200 300 600费用450 900 1800 2700 5400 5万利息125 250 500 750 1500费用1125 2250 4500 6750 13500 10万利息250 500 1000 1500 3000费用2250 4500 9000 13500 27000 15万利息375 750 1500 2250 4500费用3375 6750 13500 20250 40500 20万利息500 1000 2000 3000 6000费用4500 9000 18000 27000 54000 50万利息1250 2500 5000 7500 15000费用11250 22500 45000 67500 135000 注:1、以上典当月利率为0.5%,月综合费率最高为4.5%,两项合计最高为5%。
2、综合费用在当金发放时预扣,利息是赎当或续当时归还。
房产的典当与银行持证抵押对比典当房产持证抵押评述贷款时间一般做几天到1个月的贷款通常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最少做1年最长做10年时间越长,控制资金的能力越强贷款额度一般为市场评做价一般可做50% 同样的物产价值可转换的资本金30%-40%通常最搞控制在50%以内例:一套50万的房屋借款额为20万元左右最高可达70%例一套50万元的房屋可贷款35万不一样,资本金越高,投资运用的性能就越好。
典当管理办法

典当管理办法典当是一个古老的行业,早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典当行业逐渐规范化、现代化。
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和规范典当行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典当管理办法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业务范围典当业务是指当事人将其个人、家庭、生产、经营或其他非禁止出质物出质给典当机构,典当机构在相应标准下,依据公示的质物价值、利率、期限等特征及规定,从事抵押贷款和提供担保服务的活动。
二、设施规范1. 机构标识规范:典当机构应该设立可标识的标示牌或标志、开业张贴典当许可证,公示典当标准等信息,并营造温馨、安全、优质的服务环境。
2. 营业场所规范:典当机构的营业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的相关规定,且在窗口须摆放明示公示价格、利率及注册等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经营管理1. 客户管理:典当机构应加强对顾客的管理,实行门禁制度,录像监控设备应覆盖典当场所范围,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典当人的身份、出质物清洁程度及安全性进行检验,以保护典当人利益不受侵害。
2. 出质物管理:典当机构应明示出质物的真实属性、数量、价值,质物应做固定标识,不得混合储存。
对于不同质种的出质物应当分类储存,并做好保管工作。
3. 费用收费:典当机构应公示价格、利率及服务费等信息,确保费用透明。
收费标准应当公示,不得低于典当法规定标准。
若出现员工以各种手段收取额外费用的情况,典当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典当期限与续当:典当机构应明示典当期限,典当时也需签署书面透明约定。
典当期限到期或典当人申请续当时应当明示参照标准的“可能觅得的典当价格”,确保典当人的知情权。
5. 尽职调查:典当机构应对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认证,应当做好资金来源的尽职调查及对出质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且不得接受非法交易。
6. 信息公示管理:典当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内公示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规定,提供典当期限、出质物的总价值及典当单位价值等信息。
最完整典当行管理办法

最完整典当行管理办法典当行作为一种古老而传统的行业,其经营管理涉及财产评估、贷款发放、物品保管、封存、赎回等各个环节,对于保护典当行和客户的利益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典当行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典当行管理办法。
本文将主要介绍最完整的典当行管理办法。
一、立法依据最完整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应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典当行的经营活动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典当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洗钱法》等。
二、行政许可为了确保典当行的合法经营,最完整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应明确行业准入要求和许可程序,保证经营者具备必要的资格和条件。
行政许可程序应当严格、透明,确保典当行的经营合法性和稳定性。
三、经营范围和业务规模最完整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应规定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规模,明确经营者可经营的物品种类和最高典当额度,避免超范围和超量经营。
同时,也需要规定典当行与客户的合同模板,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四、资金监管为了保障典当行的资金安全和客户的利益,最完整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应规定资金来源和运作规范。
包括对所有贷款和抵押物的明确登记、审批和监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追溯性。
五、物品评估和保管最完整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应规定典当行对客户抵押物的评估标准、方法和程序。
评估应确保公正、公平,并形成相应的评估报告。
同时,也需要规定典当行对抵押物的保管安全措施,确保物品的完好和保值。
六、信息管理和保护最完整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应规定典当行对客户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
典当行应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客户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非法使用或泄露。
七、风险防控与合规监管最完整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应规定典当行的风险防控机制和合规监管措施。
包括建立内部风控体系,加强对高风险抵押物的管理,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内部审计。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典当行的合规监管,确保典当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
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典当行是一种特定经营形式,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典当贷款和典当交易服务的机构。
为了规范典当行的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提高典当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
二、典当行的设立和管理1. 注册条件典当行的设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充足的注册资本金;- 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不存在不宜从事典当业务的不良经营记录;2. 经营范围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承接个人和企业的典当贷款;- 提供典当交易服务;-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典当行业务。
3. 经营管理要求典当行应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和要求:- 完善的典当登记和备案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风险预防与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三、典当行的经营行为1. 典当贷款典当行在给予个人或企业典当贷款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根据抵押物价值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明确贷款利率和期限,并与借款人签订典当合同。
2. 典当交易服务典当行在提供典当交易服务时,应当做到:- 提供准确、全面并及时的典当交易信息;- 严格按照典当法律法规办理典当手续;-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过程公平、公正。
3. 费用收取典当行在提供典当服务时,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和利息。
费用的收取应当公开透明,不得任意提高或乱收费。
四、监督与处罚对于违反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监管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给予警告;- 罚款;- 暂停或吊销典当行经营许可证;-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措施。
五、附则典当行应当加强风险管理,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典当行业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全行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本《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典当行管理办法及规定

典当行管理办法及规定典当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2号《典当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一年八月八日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典当行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国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未经批准,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典当业务。
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
第九条设立典当行,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设立申请报告;典当行章程;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典当管理_办法_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典当行为,维护典当秩序,保障典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权利凭证或者财产性权利作为当物,典当行接受当物,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返还当物,并支付一定典当利息的担保行为。
第三条典当行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典当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典当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典当行的设立与许可第五条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营业场所;(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五)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典当行的申请书;(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企业章程;(四)注册资本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六)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七)内部控制制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二)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分支机构章程;(四)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证明;(五)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六)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章典当业务第九条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动产典当;(二)权利凭证典当;(三)财产性权利典当;(四)其他依法可以典当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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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管理办法(收费标准)
《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
典当收费两部分:典当利息和综合费用。
其中,典当利息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规定计收;而综合费用的计收分为动产或不动产。
动产质押时,月综合费率最高为当金的4.5%;房地产抵押典当时,月综合费率最高为当金的3%。
以下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规定按最高收费标准计算的,仅供参考。
房产抵押典当收费表
期限
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当金
1万利息50 100 150 300 费用300 600 900 1800
2万利息100 200 300 600 费用600 1200 1800 3600
5万利息250 500 750 1500 费用1500 3000 4500 9000
10万利息500 1000 1500 3000 费用3000 6000 9000 18000
15万利息750 1500 2250 4600 费用4500 9000 13500 27000
20万利息1000 2000 3000 6000 费用6000 12000 18000 36000
50万
利息2500 5000 75000 15000 费用15000 30000 45000 90000
注:1、以上典当月利率为0.5%,月综合费率最高为3%,两项合计最高为3.5%。
2、综合费用在当金发放时预扣,利息是赎当或续当时归还。
车辆、股票质押典当收费表
期限
15日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当金
1万利息25 50 100 150 300 费用225 450 900 1350 2700
2万利息50 100 200 300 600 费用450 900 1800 2700 5400
5万利息125 250 500 750 1500 费用1125 2250 4500 6750 13500
10万利息250 500 1000 1500 3000 费用2250 4500 9000 13500 27000
15万利息375 750 1500 2250 4500
费用3375 6750 13500 20250 40500
20万利息500 1000 2000 3000 6000 费用4500 9000 18000 27000 54000
50万利息1250 2500 5000 7500 15000 费用11250 22500 45000 67500 135000
注:1、以上典当月利率为0.5%,月综合费率最高为4.5%,两项合计最高为5%。
2、综合费用在当金发放时预扣,利息是赎当或续当时归还。
房产典当收费标准
(一)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六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
当当金利息按月支付。
(二)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在支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三)本行严格遵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综合费用收费标准。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超过
当金的27‰。
(四)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股权典当收费标准
(一)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六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
当当金利息按月支付。
(二)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在支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三)本行严格遵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综合费用收费标准。
股权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超过当
金的24‰。
(四)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珠宝首饰、车辆、资产质押典当收费参考表
期限/费率综合费利息(月)5天 2.50% 0.50% 10天 3.00% 0.50% 15天 3.50% 0.50% 20天 4.00% 0.50% 一个月 4.50% 0.50% 二个月9.00% 0.50% 三个月13.50% 0.50% 四个月18.00% 0.50% 五个月22.50% 0.50% 六个月27.00% 0.50%
房地产抵押典当收费参考表
期限/费率综合费利息(月)5天 1.00% 0.50% 10天 1.25% 0.50% 15天 1.50% 0.50% 20天 2.00% 0.50% 一个月 3.00% 0.50% 二个月 6.00% 0.50% 三个月9.00% 0.50% 四个月12.00% 0.50% 五个月15.00% 0.50% 六个月18.00% 0.50%
备注:1、综合费用在当金发放时预扣,提前还赎不予退还;
2、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在赎当或续当时交纳。
典当行收费标准下降
(2004-06-23 09:29:58)
【金陵晚报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商务部近日起草了新《典当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典当行业的准入标准,同时把当月最高综合费率由4.5%下降到3.6%。
目前市民办理典当需要缴纳的费用由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两块组成。
当金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规定计收,而综合费用主要是指典当过程中的手续费、保险费、保管费等,并且不同的当品收费不同。
南京一家典当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只有机动车、大宗物资、黄金等物品典当才适用4.5%的最高综合费率,其他如房产典当的综合费率本身就已经在3.6%以下,则基本不受影响。
他给记者算了一下:同样以20万的汽车典当10万元资金,期限两个月,月当金利率为0.42%,按照目前4.5%的月综合费率,收费为9840元;如果降到3.6%,则费用降低为8040元,两者相差1800元。
南京城西一家典当行“掌柜的”表示,拿房产抵押来说,只要手续齐全,到了典当行一般不超过3天就可以办好,比银行方便得多。
但典当行也承担了更多的风险,提高门槛的同时降低收费标准,让他觉得实在“很难做”。
记者石明舟
【新闻附件】
短期应急典当更方便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需要一些短期、应急性的资金需求,典当行要比去银行方便的多。
第一,银行对一些个人贷款,需要相对繁琐的担保,典当行则只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同时一般商业银行只做不动产抵押,而典当行则可以动产与不动产质押二者兼为。
第二,到典当行典当物品的起点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当。
第三,与银行贷款手续繁杂、审批周期长相比,典当贷款手续十分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要便捷许多。
第四,客户向银行借款时,贷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银行指定的范围。
而典当行则不问贷款的用途。
最后,一般银行抵押贷款最短期限都在一年以上,而典当最长期限只有6个月,非常适合只需要短期资金的市民。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综合费+利息组成。
1、综合费
典当公司支付当户当金的同时,一次性扣收当户应付当期内综合费,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1)动产质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2)房地产抵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3)财产权利质(抵)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2、利息
(1)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及浮动范围执行。
(2)应付当金利息在当期届满时,由当户向典当公司一次性支付。
3、续当及赎回
(1)续当时先结清前期利息,再办理下期手续。
(2)赎回时须凭有效当户的本人身份证,逾期5天后当户既不办理续当又不办理赎回的即为绝当,典当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绝当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