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内容的分类和装订要求

合集下载

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

(二)完整、准确、安全: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三)及时、高效: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应高效、及时。

(四)规范、有序:档案管理工作应规范化、制度化,保持档案的有序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退休职工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

(二)退休职工的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表彰奖励、违纪违法等情况。

(三)退休职工的退休金领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情况。

(四)退休职工的家庭情况、子女情况等。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退休职工离职时,档案管理部门应负责收集其档案。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企业内部形成的退休职工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协同,及时收集涉及退休职工的各类信息。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

(二)分类归档,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编号清晰,便于检索。

第七条档案整理程序:(一)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

(三)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二)档案存放应按类别、时间顺序排列,保持整齐有序。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九条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退休人才档案管理制度

退休人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休人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退休人才的档案管理,包括退休干部、退休职工及其他退休人才。

第三条退休人才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退休人才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包括退休人才从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形成的全部资料;(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在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四)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查询、利用的效率,方便退休人才及其家属。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退休人才档案收集应全面、及时、准确,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情况;(二)工作、学习经历;(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荣誉奖惩等;(四)退休手续及待遇;(五)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渠道:(一)退休人才所在单位;(二)退休人才个人;(三)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的性质、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号排列: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按照编号顺序排列;(三)装订成册:将整理好的档案装订成册,方便查阅;(四)编制目录: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等信息。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七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档案的整洁、完整;(三)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四)对重要档案实行双人保管,防止档案遗失或损坏。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退休人才本人及其家属查询档案,需出示相关证明;(二)其他单位或个人查询档案,需经本单位批准;(三)查询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四)档案查询、复制等,应按规定支付费用。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退休人才档案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三)对档案安全负责,防止档案遗失、损坏或泄露。

退休档案进馆管理制度范本

退休档案进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休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退休档案是单位的重要资产,是记录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待遇享受等情况的原始凭证,对维护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开展退休人员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退休档案的收集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退休人员离职时,人事部门应将其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并按照规定时限提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2. 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退休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3. 对于缺失或损坏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补齐或修复。

第五条退休档案的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性质、时间顺序、材料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2. 编号管理:为每份档案建立统一编号,确保档案检索方便快捷。

3. 标准装订:按照国家档案标准进行装订,确保档案整洁有序。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退休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条件,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霉变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3. 档案查阅实行预约制度,确保档案在安全的前提下得到合理利用。

第七条退休档案的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规范档案查阅、复制等行为。

2. 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

3. 服务原则:为退休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档案移交与销毁第八条退休档案的移交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退休人员死亡或档案保管期满,档案管理部门应将档案移交给国家综合档案馆。

2. 移交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并办理相关手续。

退休工资档案管理制度

退休工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退休工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退休工资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高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退休工资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三、档案管理职责(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退休工资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一)退休工资档案收集范围:1. 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个人基本信息材料;2. 退休人员的退休审批表、退休待遇审批表等审批材料;3. 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领取证、养老金发放记录等发放材料;4. 退休人员的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险材料;5. 退休人员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档案收集要求:1. 档案收集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2. 档案收集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3. 档案收集应当对档案材料的保密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五、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性质、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2. 系统整理:按照档案的内在联系,将相关档案材料进行系统整理;3. 便于利用:确保档案整理后的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便于查阅。

(二)档案整理方法:1. 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排序、编号;2. 对档案材料进行归档,编制目录;3. 对档案材料进行装订、封装。

六、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鼠咬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2. 完整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防止丢失、损毁;3. 保密保管:确保档案的保密性,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二)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保管应当在专用档案室进行,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2. 档案保管应当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整洁、安全;3. 档案保管应当建立档案保管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档案的收、发、借阅等情况。

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档案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离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离退休人员档案是反映离退休人员个人经历、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家庭状况等方面的重要资料,是单位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传承单位文化、促进单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离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个人履历表、工作总结、表彰奖励材料;2. 政治思想表现、党团组织关系、人事调动、退休审批等材料;3. 个人照片、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等;4. 其他与离退休人员相关的材料。

第五条离退休人员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来源、内容、性质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2. 编号归档: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3. 按时归档:定期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4. 安全保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离退休人员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要求,选择合适的保管场所,确保档案的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2.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档案损坏、丢失等问题;3.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七条离退休人员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借阅、复制、摘抄档案;2. 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期限等;3.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丢失档案。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八条离退休人员档案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第九条电子档案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 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查询等功能;2. 档案安全、备份、恢复等功能;3. 档案统计、分析、报告等功能。

公司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退休职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退休职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退休职工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和退休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公司退休职工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退休职工的基本信息档案,如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2. 退休职工的工作经历档案,包括工作简历、劳动合同、奖惩记录、培训记录等;3. 退休职工的退休待遇档案,包括退休金领取证明、医疗保险待遇证明等;4. 退休职工的其他相关档案,如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退休职工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公司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3. 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4. 定期检查、清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退休职工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退休职工档案;2. 对本部门退休职工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3. 按时向人力资源部移交退休职工档案。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档案收集要求:1. 档案收集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伪造、篡改;2. 收集档案时,应注明档案来源、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类清晰,便于查阅;2. 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貌,不得随意裁剪、折叠;3. 档案整理应编制目录,便于查阅。

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保管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霉变、虫蛀;2. 档案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3. 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国营单位退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营单位退休档案的管理,确保退休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退休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营单位退休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退休档案是指反映国营单位退休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退休待遇等方面的文件、资料、照片等。

第四条国营单位退休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二)分类管理,实行统一编码、统一归档、统一保管;(三)规范操作,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四)保密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档案人员职责第五条档案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保管、整理、利用能力;(三)热爱档案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第六条档案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退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二)对退休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检索体系;(三)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领导决策和职工服务提供档案支持;(五)参加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七条退休档案的收集范围:(一)退休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二)退休人员的工龄、职称、工资待遇等;(三)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养老保险待遇证明等;(四)退休人员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退休档案的归档程序:(一)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其相关材料;(二)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三)整理好的档案按年度、类别、编号顺序归档;(四)归档后的档案应及时登记入册,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二)档案装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柜、档案架;(三)档案的存放应按类别、编号顺序排列,方便查阅;(四)档案的修复、复制等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

私营企业退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包括人事档案、工资福利档案、医疗保健档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退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退休人员档案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退休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第五条新退休人员的档案应在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完成收集工作。

第六条收集档案时,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等;2. 工作经历:工作合同、岗位变动记录、绩效考核结果等;3. 薪资福利:工资条、奖金发放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4. 医疗保健:病历、健康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报销凭证等;5. 其他相关材料:荣誉证书、培训证明、奖惩记录等。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七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便于查阅。

第八条每份档案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和附件等部分。

第九条档案整理过程中,应确保以下要求:1. 文件材料齐全,内容完整;2. 文件材料顺序合理,便于查阅;3. 档案目录清晰,便于检索;4. 档案装订牢固,防止破损。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十条退休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阅的原则。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条件。

第十二条档案柜应配备必要的锁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严禁将档案带出档案库房,确因工作需要,应办理借阅手续。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四条退休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

第十五条退休人员及其亲属、单位内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随意涂改、撕毁、抽取档案材料;2. 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库房;3. 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七条退休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规定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规定退休人员档案是指在职工退休后所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奖励、考核情况等内容。

为了规范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一、档案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定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的整理、保存、借阅等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做到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档案材料整理在职工退休后,单位应当及时整理其档案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生涯经历、奖惩记录、健康体检报告等内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档案整理工作要细致认真,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档案保存期限退休人员档案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保存一定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为永久保存。

对于重要档案资料,单位可以采取数字化存储的方式,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便捷查阅。

四、档案借阅管理退休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有查阅档案的权利,但需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档案借阅的时间和方式,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五、档案安全措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对重要档案资料要实行定期检查和备份,避免出现档案遗失或损坏的情况。

总之,规范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单位和退休人员本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退休人员也要珍惜个人档案,依法行使查阅权利,共同维护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有序。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记录和传承工作历程,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单位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奖励情况、退休审批材料等。

第五条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

第六条收集到的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档案收集的要求。

第七条退休人员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二)按照档案类别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利用;(三)档案材料应当装订整齐,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八条退休人员档案的保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配备专门的档案保管人员。

第九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档案保管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档案保管标准,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盗、防火等条件。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退休人员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借阅应当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十三条退休人员档案的利用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退休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五条查阅档案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涂改、损毁、抽换、销毁档案;(二)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查阅档案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擅自留存。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十六条单位应当积极推进退休人员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第十七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二)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三)保障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内容的分类和装订要求
一、档案内容的分类:(从参加工作起始之日至退休前的全部档案材料)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情况的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退休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转业、复员退伍、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等材料。

(十)江宁建行或邮储或交行的活期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二、装订要求:
(一)退休人员档案材料须经整理(大材料要裁、小材料要裱、各类材料按原件时间的早晚、从一类到十类先后排序)、编目、分类、排序、用财务线装订成册,并填写目录。

档案装订必须有卷皮,并书写档案人姓名、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装订后的档案,目录在卷首,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最后一页用白纸,做到卷面整洁,案卷整齐。

(二)退休人员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档案材料载体变质或字迹退色、扩散不清的,须进行复制。

复制的材料经核对无误后归档,排列时复制件在前,原件在后,破损的归档材料要进行裱糊。

(三)材料页码编在右下角,不得漏页、缺页。

(一张纸是一页)
(四)档案材料装入档案袋。

三、办理退休步骤
(一)根据档案装订要求装订退休人员的档案。

(二)档案装订好后审核(天元东路52号214室)
(三)退休审批二楼206室社会保险科,审核工作年限。

(四)返回大厅11、15号柜台交1500元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并计算退休养老金。

(五)退休审批办理时间为:每月5-20日;社保业务办理日期为每月4—2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