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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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能够按照计划完成校企合作任务。

不合格专业部缺乏校企合作机构,或机构存在运行不畅、分工不明确等问题;未能按时上报计划和总结,或计划和总结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协调不力、任务未完成等问题。

附件2: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1.制定本部门的校企合作实施意见,对本部门校企合作项目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

2.组织本部门的校企合作工作,负责本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3.指导本部门的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教学和实践活动,推进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改革。

4.安排本部门学生的顶岗实、毕业实等校企合作项目,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实践活动。

5.负责本部门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及时向学校汇报校企合作工作情况。

附件3: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1.负责联系和协调本专业部与企业之间的校企合作事宜。

2.及时向企业反馈本专业部学生的实情况和表现,听取企业对学生实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本专业部负责人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实践活动,推进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改革。

4.协助本专业部负责人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及时向学校汇报校企合作工作情况。

六、提出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校企合作处推进与企事业单位的深度合作。

七、参加学校组织的校企合作工作会议,贯彻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校企合作方面的其他工作。

附件3: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处与专业部的联络和沟通,及时了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二、协助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制定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三、根据校企合作工作需要,组织本专业部与企业的各种交流活动。

四、协助本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做好学生的职前培训,具体负责本专业学生的顶岗实和就业安置,随时协调企业解决学生顶岗实和就业安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五、收集本专业往届毕业生个人发展信息,整理专业校友风采录。

六、及时向校企合作处反馈专业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进展和效果等信息,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校企合作项目评价体系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项目评价体系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项目评价体系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评价模式,促进学生(学徒)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本考核评价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的目的客观反映学生(学徒)某方面的专业技能水平及素质发展状况;督促学生(学徒)巩固、强化所学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学习习惯;帮助教师了解学生(学徒)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技能的情况,总结教学经验,研究和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对教学全过程管理起到导向、检验、诊断、反馈、调节等作用。

第二条、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的范围凡属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第三条、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的组织在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教务处负责,专业科具体组织实施。

文化素质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由教务处牵头,与基础课部和思政课部联合组织考核。

外语应用能力考核由英语专业科组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由计算机专业科组织,其他环节的课程考核由各课程所在专业科自行组织,教务处负责协调、监督、抽查。

第四条、建立以能力为核心、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特点的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体系教师应积极改革学生(学徒)学业考核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加强过程考核,鼓励采取口试、答辩和现场操作等多种考核形式和多元评价方式,着重考核学生(学徒)的综合素质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学徒)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第五条、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应充分考虑学生(学徒)的差异性,根据各课程的内容特点和具体要求,在课程标准中具体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并实施。

考核方式应包括提交课程设计报告、论文或学习(工作)心得、实际操作或现场操作、口试或答辩、成果演示、闭卷或开卷笔试、在线测试等。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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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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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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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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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该考核内容要求各系在各种合作形式的数量上要有所突破。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为学院的教学服务。
社会培训完成计划得1分;科技服务有项目得1分。
(2)经济效益(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各系在进行企业服务时要适当注意经济效益的指标。
按照经济效益多少排名,多的得满分,少得1分,没有不得分。
(3)项目级别(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各系加大校企合作项目研究,积极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提升合作质量。
该考核内容要求各系校企合作工作中与行业协(学)会等组织有一定联系与合作。
各系与行业协(学)会等组织有一定的合作,各系自己联系,与国家级行业协(学)会有合作的得满分;与省级行业协(学)会有合作的得2分;与市区级行业协(学)会有合作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各系校企合作单位中企业单位数量(9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各系校企合作企业单位在数量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与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一、各系校企合作的组织领导(28分)
1.各系有校企合作工作负责人。(8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各系领导把校企合作作为凸现职业教育特色和水平的根本途径,贯穿在整个办学过程中,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校企合作落到实处。
各系有校企合作工作负责人,其中负责人为分院党政领导的得满分;只有行政正职领导负责的得5分;只有副职领导负责的得2分。
2.课程开发(4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每年定期召开课程建设会议,与企业共同制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各系当年研讨课程体系的会议记录、纪要及会议材料齐全。每学期召开一次研讨会以上的得满分,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的得3分,没召开的不得分。
3.校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数量(6分)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深入推进学校校企合作工作,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以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总体要求,落实《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调动校、院两个层面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形成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原则,构建校企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平台,全面推进“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坚持“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原则,形成以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的管理机制。

学校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各二级学院年度目标任务为基础,进行绩效考核;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目标,推进校企合作工作。

二、考核目的深化校企合作,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是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也是推进高职院校内部管理机制变革的着力点。

通过实施本办法,明确校企合作考核指标体系,构建促进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正确引导和促进二级学院将校企合作工作融入到高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加强实践教学与生产实际对接,逐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水平。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属各二级学院。

- 1 -四、组织机构由校企合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具体工作由校企合作发展处负责,考核专家组由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聘任专家组成。

五、考核时间每年度考核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实施。

六、考核内容根据学校校企合作总体规划,年初将下达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年度目标任务,二级学院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任务。

考核内容为各二级学院在合作组织机构与管理、合作单位数量、合作质量、合作就业、社会服务、宣传报道等6个方面的取得的成效。

七、考核标准1.计分办法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学院自评和专家组考评两个部分,考核最终得分以学院自评分和专家考评分各占30%和70%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满分100分,附加分10分。

2.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各二级学院和专家组均按本办法的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分别进行学院自评和专家组考评。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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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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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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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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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
一、学校对各相关部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的说明
1.为调动各部门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校将对各部门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部门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部门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校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部门紧紧抓住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中职学校特色,培养出适应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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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部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部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第4页。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2滨州市技师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细则》为了贯彻落实《滨州市技师学院关于开展“师德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滨州市技师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推动我院校企合作不断由表入里地向深度与广度发展,加强各系部品牌专业、骨干专业的学生能在企业中适应横向发展和纵向发展的岗位要求,全面促进提升专业科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根据《滨州市技师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订学院校企合作考核细则。

一、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重在鼓励与一票否决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学院各教学系部。

- 14 -三、考核指标体系及分值- 15 -- 16 -四、“一票否决”规定(一)指标得分有5项达不到最低要求的,评为不合格。

(二)校企合作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本身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一)作为单位年度全面考核的一部分,校企合作考核总分将折算计入各单位年度考核总分;校企合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作为专项考核,校企合作考核总分60分(含,下同)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上为良好, 80分以上为优秀。

在优秀的基础上,原则上全院评出2-3个“校企合作先进单位”,10-12名“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由学院颁发奖牌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六、组织实施(一)校企合作考核在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落实。

- 17 -(二)考核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实训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七、时间安排(一)12月1日前,各单位进行自评,并上报相关佐证材料。

(二)12月7日前,学院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评分。

集体评分时,被考核单位可派两人到场说明并答疑。

(三)12月10日前,学院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及结果反馈到各单位。

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4.校企合作特色
有凝练的校企合作特色总结。10分
特色总结及作证资料
典型校企合作项目
50分
1.合作项目备案
典型校企合作项目应在校企合作部备案。一项5分,此项最高分值20分。
查阅校企合作项目备案表
2.合作项目的影响力
合作项目在区域内或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被上级、媒体推广或肯定;获得专利等或作为学院典型材料报送上级领导部门。5分
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检查
项目
基准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领导重视校企合作工作
20分
1.系部领导重视校企合作工作
召开以校企合作主题会议。5分
查看文件
查看会议纪要
2.校企合作年度工作安排
有年度校企合作工作安排。10分
查阅相关资料
3.开展校企合作理论研究
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开展校企合作理论研究。5分
相关研究论文或总结
日常校企合作工作
10分
1.校企合作档案
有独立的校企合作档案。5分
查阅合作协议等文件
2.合作项目文件
每个校企合作项目文件齐全,合作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及时续签和更新合作合同及协议。5分
20分
3.校企合作项目数量
每年度要对校企合作项目及时进行统计。每个项目一分,此项最高分值为10分。
查阅合作协议及作证资料
查阅典型案例报告及作证资料(照片等影像资料)
查阅证明材料
3.合作项目的支持
项目争取到企业设备、资金(1000元以上)等。10分。
查阅证明材料
4.校企合作典型案例
包括项目内容、组织实施、效果评价(评价包括项目对实践教学、教学内容、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的促进性评价;与学院专业建设一致性或相关性评价;与就业的关联度评价;项目对企业技术水平、职工技术素质的促进性评价等)。典型案例报告10分,照片等影像佐证资料5分,本项共15分。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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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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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办法
为调动各专业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督促各专业部与企业行业进行深度合作。

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评价方式
每学年学校将对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双师型教师培养、顶岗实习管理、学生安置组织及合作模式创新等方面。

采用分档考评的方式,学年末根据企业和学校有关处室的评价确定各专业部的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次,对考核优秀的表彰奖励、不合格的通报批评。

二、考评的组织实施
每学年末,学校专门成立校企合作考评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开展。

校企合作处负责调查合作企业对专业合作效果的评价,并做好统计;校企合作处、教学实习处、学工处等有关处室对各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顶岗实习等各方面工作进行评价。

企业、处室依据参照《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见附件1)对专业部进行考评。

校企合作处根据企业和学校的综合评价结果(其中企业评价占70%,处室评价占30%)确定各专业部的等次。

三、考评的目的和作用
校企合作工作的考评,旨在督促和鼓励各专业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中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各专业部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校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同时,考评的结果还能够反映出各专业对校企合作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效果,有利于对各专业部的专业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

※另附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和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分别见附件2、附件3。

附件1: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附件2:
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按照学校总体要求,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制定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二、协调和组织管理专业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制定专业部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相关管理制度;
三、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政策,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时对本专业部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提出建议;
四、通过企业调研等方式,积极与企业和行业内优秀技术专家联系,建立本专业专家资源库,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各专业技术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负责组织对本专业部学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工作;组织管理本专业部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负责本专业部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
六、策划并提出开展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建议,协助校企合作处推进与企事业单位的多元深度合作;
七、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校企合作工作会议,及时贯彻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校企合作方面其他工作。

附件3:
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处与专业部的联络与沟通,及时领会传达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二、协助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制订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三、根据校企合作工作需要,落实本专业部与企业各种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协助本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做好学生的职前培训;具体负责本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随时协调企业解决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五、收集本专业往届毕业生个人发展信息,整理专业校友风采录;
六、及时将专业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进展、效果等信息反馈到校企合作处;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完成校企合作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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