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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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各项规章制度

充电站各项规章制度

充电站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充电站管理,保障充电设备安全使用,维护充电站内秩序,使用户能够安全、便捷地使用充电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使用充电站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用户、企业用户。

第三条充电站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并将本规章向充电站用户公示。

第二章充电站使用规定第四条用户在使用充电站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用户应当按照充电站标识进行排队充电,不得插队或挤占他人充电位;(二)用户在充电时应当保持充电设备清洁,不得私自改动或破坏设备;(三)用户在充电过程中应当保持手机畅通,以便管理人员联系;(四)用户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行李和财物,防止丢失或被盗;(五)用户在使用充电站时应当遵循管理人员的指引和要求。

第五条用户在排队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开,应当提前通知管理人员,并尽量减少对其他用户的影响。

第三章设备管理规定第六条充电站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用户在使用充电设备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不得将充电站设备用于非法用途;(二)不得私自调节充电设备电流和电压,以免引发危险;(三)不得私自拆卸或更换充电设备零部件。

第四章安全保障规定第八条充电站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九条充电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确保用户对于安全事项有清晰的认知。

第十条用户在使用充电站时应当遐安全规定:(一)不得在充电站内吸烟、使用明火;(二)不得在充电设备近旁存放易燃和易爆物品;(三)不得在充电设备周围进行擦拭、清洗等有火源的操作。

第五章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一条充电站应当定期清理和消毒充电设备,在充电站周围实施环境整治,保持环境清洁整洁。

第十二条用户在使用充电站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不得在充电站内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二)不得在充电站周围造成噪音、污染等环境污染。

第六章违规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用户违反本规章的,将被视为违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暂停使用充电设备;(三)列入违规记录,做出相应处理。

车辆充电站现场管理制度

车辆充电站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充电站现场管理,确保充电站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保障用户充电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车辆充电站,包括充电站建设、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充电站现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充电站现场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充电站设施管理第五条充电站设施包括充电桩、充电机、配电室、监控室、充电车位等。

第六条充电站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充电安全。

第七条充电站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充电站设施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充电服务不受影响。

第九条充电站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充电桩类型、充电方式、充电功率等信息。

第十条充电站设施应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扑救。

第三章充电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充电站应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充电服务,确保用户能够随时充电。

第十二条充电站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充电知识,能够为用户提供专业的充电咨询和服务。

第十三条充电站应实行预约充电制度,用户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预约。

第十四条充电站应设立排队区域,用户按序充电,不得插队。

第十五条充电站应设立充电车位,确保充电车辆有序停放。

第十六条充电站应设立充电费用公示牌,明确充电费用标准。

第十七条充电站应提供充电结算服务,支持多种支付方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充电站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醒用户注意安全。

第十九条充电站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充电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十一条充电站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

第二十二条充电站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充电站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充电站应禁止以下行为:(一)非专业人员操作充电设备;(二)在充电站内吸烟、使用明火;(三)在充电站内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四)擅自改动充电设备;(五)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叉车充电室消防管理制度

叉车充电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叉车充电室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机构及职责1.叉车充电室消防安全领导小组(1)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叉车充电室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

(2)副组长: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负责叉车充电室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

(3)成员:由叉车充电室负责人、安全员、电工等人员组成。

2.叉车充电室消防安全管理人员(1)叉车充电室负责人:负责叉车充电室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

(2)安全员:负责叉车充电室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

(3)电工:负责叉车充电室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

三、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1.叉车充电室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沙等。

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叉车充电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设置明显标志,便于使用。

四、消防安全检查1.叉车充电室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叉车充电室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4)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5)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3.消防安全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叉车充电室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叉车充电室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1)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2)火灾事故案例分析;(3)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应急处置程序。

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1.叉车充电室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

充电室管理制度

充电室管理制度

充电室管理制度一、充电室管理制度的背景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渐普及,充电室的数量也逐渐增加。

然而,充电室的管理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如充电器损坏、充电时间占用过长、充电室标识不清等问题。

为了保障充电室的正常使用,必须制定一套规范的充电室管理制度。

二、充电室管理制度的内容1. 充电室标识要清晰明确在充电室的入口处、充电站内、充电枪等处必须设置明显的标识,标识内容要包括充电室的位置、充电座标识、联系电话等信息。

2. 充电设备管理责任人每个充电室设备管理责任人必须经过相关资格认证后才能担任岗位,负责充电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

3. 充电设备维护和保养每个充电设备管理责任人都需要定期对充电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以确保充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充电预约制度为了有序管理充电室和避免加电路全满的情况,车主应提前预约充电时间,确保充电座位的安排。

5. 充电场所状况公示每个充电室内必须公示充电设备的使用规则、维护信息及使用费用等信息,确保车主能够了解充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及费用情况。

6. 充电周期管理充电室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充电周期管理制度,并在规定周期内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充电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7. 充电设备安全管理充电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充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如设置监控摄像头、防火、防爆措施等。

三、充电室管理制度的意义制定规范的充电室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充电室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充电时间过长、充电设备的损坏等。

对车主来说,建立规范的预约制度,可以保证得到稳定可靠的充电服务。

对充电设备管理责任人来说,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制度的建立还可以提高充电站的公共形象和服务质量,为人们出行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充电室管理制度

充电室管理制度

充电室管理制度一、充电室的基本要求1. 充电室应设置在人员集中、便于管理的地方,禁止在密闭空间内设置充电室。

2. 充电室的面积应符合充电设备的数量及使用人员的需求,保证充电设备与其他设备之间的距离。

3. 充电室的通风、照明、排放、漏电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充电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充电安全。

4. 充电室应配备灭火器、安全标识、应急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以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二、充电设备的规范使用1. 充电设备应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正确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2. 充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3. 充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 充电设备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对于无法及时修复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5. 充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能正确操作设备并遵守安全规程。

三、充电室的管理制度1. 充电室设立专门的管理负责人,负责充电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总结。

2. 充电室应制定充电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充电设备的使用、维护、检查和报修流程。

3. 充电室应建立充电记录,记录每次充电的时间、人员、设备和电量等信息,以便及时追踪和统计。

4. 充电室应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5. 充电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全面提升充电室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充电室的风险防范1. 充电室应严格控制充电设备的使用时间和次数,防止过度使用导致设备过载或短路等安全问题。

2. 充电室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确保电路、电缆、插头等设备无漏电、短路等现象,避免引发火灾等事故。

3. 充电室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 充电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充电室的通风、照明等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为充电设备的安全使用提供条件。

物业公司充电站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充电站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充电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公司充电站的管理工作,提高充电站设施的使用效率,保障业主和租户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充电站是指供电动车充电使用的设施,包括充电桩等设备。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管理的所有充电站。

第四条物业公司是充电站的责任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充电站的日常管理,保证地下车库充电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

第五条充电站的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充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和租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保障他们的出行需求。

第七条充电站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为辅、改造为后”的原则,确保充电设施的良好运行状态。

第二章充电站设施管理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充电站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保证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九条充电站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时,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保证业主和租户的使用权益。

第十条充电站设施的操作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误操作和违规使用。

第十一条充电站设施停用时,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业主和租户,并尽快修复设施,恢复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充电站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

第三章充电站服务管理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充电站使用规定,明确业主和租户充电的时间、费用、使用方式等内容。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充电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需求。

第十五条充电站的使用费用应公开透明,不得存在任何收费附加条件,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充电站使用记录和统计制度,定期向业主和租户公布充电信息。

第四章充电站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充电站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因电力过载、短路、漏电等原因发生的事故。

第十八条充电站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保证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九条充电站设施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公司应及时报警,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员安全。

第二十条充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的安全使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活区集中充电室管理制度

生活区集中充电室管理制度

生活区集中充电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区集中充电室的管理,维护生活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确保住户正常使用电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生活区集中充电室是指为住户提供电动车等充电服务的设施,由物业公司或居委会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条生活区集中充电室的管理原则是安全、公平、便捷。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具体职责包括:1.定期检查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安全可靠;2.维护充电设备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3.组织住户的充电需求调查,制定充电时间段和计费标准;4.协调解决住户之间的充电纠纷;6.定期对住户的充电需求进行评估,根据需求进行设备升级和扩充。

第三章充电时间段第六条充电时间段应考虑住户用电需求、设备容量和电网负荷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第七条公共充电时间段为早上8点到晚上10点,为住户提供优先充电服务,非公共充电时间段为晚上10点到早上8点。

第八条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可根据情况设定专属充电时间段,为特定住户提供专属充电服务。

第四章充电费用第九条物业公司或居委会根据设备维护、用电成本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充电计费标准。

第十条充电计费方式应便捷、公平,推荐使用电子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充电消耗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物业公司或居委会依法收取和管理充电费用。

第五章充电规范第十二条住户在使用充电设备时,应按照设备说明进行操作,确保充电过程安全无事故。

第十三条住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

第十四条充电设备不得用于非法用途,禁止充电设备主机随意更换。

第六章惩罚措施第十五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住户,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将依法予以警告、停止充电权限、处罚款等相应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应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让住户充分了解本制度,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并向住户公示。

以上是对生活区集中充电室管理制度的初步规定,为了确保住户正常使用电力,保障设备安全可靠,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应加强对充电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住户提供便捷、安全的充电服务。

充电人员休息室管理制度

充电人员休息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充电人员休息室的安全、卫生、有序,提高充电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充电人员休息室的员工。

第三条充电人员休息室是公司为充电人员提供休息、用餐、交流的场所,应保持整洁、舒适、安全。

第二章休息室使用规定第四条休息室使用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非工作时间禁止使用。

第五条休息室内严禁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休息。

第七条休息室内禁止乱扔垃圾,保持地面、桌面整洁。

第八条休息室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设备应确保安全。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九条休息室卫生由专人负责,每日进行一次全面清洁。

第十条值日人员负责休息室内的日常卫生,包括地面、桌面、门窗、厕所等。

第十一条值日人员应保持休息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清理茶具、餐具等。

第十二条休息室内禁止存放食物残渣、异味物品,保持空气清新。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三条休息室内设施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改装。

第十五条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上报,不得私自维修。

第十六条休息室内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关闭电源,节约用电。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充电人员进入休息室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维护休息室秩序。

第十八条休息室内禁止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进入休息室应保持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赤脚等。

第二十条休息室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故意损坏休息室设施设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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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室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充电室治理,使充电室治理标准化、制度化,能够更好的效劳于安全生产,特制定此治理方法:
1、每盏矿灯、自救器都要有编号,常常用灯人员要专人专灯,专人治理。

将矿灯、自救器存放入充电柜内,充电柜钥匙由矿灯持有人进展妥当保管。

2、各用灯单位增人员,需要用灯时要提前写出用灯申请,经机电科领导签
字后,充电室赐予配发矿灯。

3、临时用灯必需由用灯单位提出申请,经机电科领导签字后,由充电室值
班人员赐予办理。

4、充电室实行超市化治理,用灯人员自行凭钥匙去充电室取、还矿灯和自
救器,取灯时留意观看各自小窗口处显示屏,是否显示布满电,假设显示未布满电,需准时告知充电室值班人员,由充电室值班人员核实后,赐予发放备用矿灯,并做好记录。

5、用灯人员升井后,将矿灯、自救器擦净后自行放回充电柜内,并将矿灯
充电,并锁好充电柜,观看矿灯充电正常前方可离开,以保证次日的正常使用。

初次用灯者由充电室值班人员协作做好矿灯的充电工作。

6、对于消灭故障的矿灯,用灯人员要准时向充电室值班人员进展照实反响,
以便矿灯修理人员进展修理。

7、充电室值班人员要常常检查矿灯的充电状况,觉察充电不正常现象,准
时进展处理。

8、矿灯应保持完好,消灭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
灯头圈松动、玻璃裂开等状况时,严禁使用。

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 11h 。

9、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需马上将矿灯交还灯房。

10、矿灯充电柜内,不得存放矿灯、自救器之外的任何物品。

11、在每次换班 2h 内,灯房人员必需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领导。

12、充电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矿灯考勤和填写各种记录。

13、充电室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需依据矿灯考勤,核实灯房内矿灯数量和发出矿灯数量,如因不负责任消灭过失,交班者没走由交班者负责,交班者走后由接班者负责。

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规定
为了加强矿灯、自救器的治理,保证矿灯、自救器的正常使用,特做如下规定:
一、矿灯赔偿治理规定:
1、严禁矿灯连班使用,用灯人员上井、下班后,要准时将矿灯交回充电室进展充电,交班后2 小时内不能将矿灯准时交还给充电室者,一经查实,无正值理由者,对责任人按每小时 50 元进展惩罚。

2、充电室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填写各种记录,如矿灯考勤、交接班统计表、红灯记录等,如不填写觉察一次罚款 50 元。

3、使用矿灯人员,严禁拆卸、敲击、损坏矿灯,如灯头或灯线损坏罚款30 元,
灯箱电池损坏罚款 100 元,因损坏造成矿灯报废,罚款 200 元。

4、如矿灯因正值理由损坏,要写出经过,由单位领导、安全科和调度室证明,
交给机电科签字后,由充电室补发矿灯。

5、灯牌钥匙必需由本人妥当保管,假设有丧失必需准时向充电室进展挂失,充电室值班人员认真做好记录〔挂失时间要准确到分钟〕,双方现场核实矿灯、自救器是否存在,然后准时在电脑操作系统上对该灯牌钥匙进展挂失。

6、灯牌钥匙丧失后,在本人去充电室挂失前被人取走者,对矿灯持有人罚款 200 元;假设在灯牌钥匙挂失后,矿灯被人取走者,对充电室值班人员罚款200 元。

7、用灯人员假设消灭灯牌钥匙丧失者,每个灯牌钥匙罚款50 元;矿灯丧失者,每盏矿灯罚款 200 元〔包括充电室值班人员〕;由充电室值班人员在收到罚款收据后予以补发灯牌钥匙或矿灯。

8、对于用灯人员反映的矿灯故障,充电室值班人员要准时予以修复,假设未能
准时修复者,用灯人员有权向车间或机电科反映,每觉察一次罚充电室值班人
员30 元。

二、自救器赔偿治理规定:
1、用自救器人员升井后,要准时将自救器交回充电室,擦净放入充电柜内,否则,对责任人处以 50 元的惩罚。

2、严禁碰撞、敲击自救器,严禁用锋利的器具划刮自救器,严禁把自救器当坐垫使用,不能接触带电体或浸泡水中。

否则,视自救器损坏程度,赐予100 元-200 元的罚款。

3、自救器为一次性使用物品,正常状况下严禁随便开启自救器封条或翻开自救器,一旦翻开,即为报废,每台次罚款 200 元。

4、携带自救器入井前,应检查外观有无损坏和碰撞凹痕,假设觉察不正常现象,准时交充电室值班人员进展处理。

5、自救器保护皮套严峻破损时,升井后要准时告知充电室值班人员,更换的保护皮套。

6、矿灯充电柜钥匙丧失后,在本人去充电室挂失前被人取走者,对自救器持有人罚款200 元;假设在钥匙挂失后,自救器被人取走者,对充电室值班人员罚款200 元。

7、假设消灭自救器丧失现象,每台自救器罚款200 元,包括使用人员和充电室值班人员。

充电室值班人员收到交罚款收据后,赐予补发自救器。

三、便携式瓦检仪赔偿治理规定
1、需要携带便携仪的的人员,下井前到便携仪发放室凭牌领取。

领到便携仪后通电按正确的操作程序检查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规定时方可携带入井。

使用人员要疼惜便携仪,保持便携仪的通气窗干净,便携仪外部清洁
2、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需将便携仪交回充电室,充电室值班人员按号统一上架充电。

假设觉察私自保管或者不按时交回者,每觉察一次罚款100 元。

3、充电室值班人员对当班交回的便携仪进展认真检查,假设觉察便携仪变形、外壳裂开、无法使用等损坏状况,要进展登记,并报相关部门进展处理,损坏将按原价赔偿并处以 100 元罚款。

4、在井下使用过程中当消灭欠压而不能工作时,应马上停顿使用,升井后交回充电室进展充电,以防止电池的过放电而影响精度,缩短电池寿命。

5、在使用中要防止便携仪被水淋湿,以免造成内部电路短路,消灭这种状况者将对使用者进展 100 元/次的罚款。

严禁随便拆开便携仪或调整设定值,否则,
觉察一次进展 50~200 元的罚款。

6、在使用时要严禁猛烈摔打、碰撞,以免造成催化体元件脱圈或壳体破损,在标校过程中一旦觉察有这种状况,不管何种理由,将对其使用人员处以100-200 元/次的罚款。

7、对于有意破坏便携仪者,每台处以200 元罚款。

对于丧失或将其据为己有者,每台罚款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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