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中学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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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会规章条范文(二篇)

中学生会规章条范文(二篇)

中学生会规章条范文中学生会规章条例第一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规章制定之目的在于加强中学生会的管理,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学生自律和素质教育。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应当以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前提,发挥积极的作用,广泛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促进学校的学习、生活和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要保持高度的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的工作要求,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要尊敬师长,与师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发扬尊重、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要注重学习,努力进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得有任何影响学习的行为。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要关心同学,为同学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参与同学之间的友谊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要保持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造谣传谣,保证信息的真实可信性。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要爱护学校环境,保持学校的整洁和美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美化活动。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增加社会经验,培养社会责任感。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与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要加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注重与其他班级的联系和交流。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要遵守学校的考试纪律,不得参与作弊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强身健体,提高身体素质。

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传播爱心文化。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与家校联系活动,增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合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要保护学校的形象,不得有任何行为损害学校的名誉和声誉。

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要加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学生会成员要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定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者,学生会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如有需要进行修改,须经过多数成员同意,并报请校方批准。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中学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校发展,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一、组织机构和职责:1. 学生会设立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等组织,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部门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班级学生会负责本班级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学生会的职责包括代表学生向学校反映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风建设等。

二、会议制度:1. 学生会设立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决策具体事务,全体会议由学生代表组成,定期召开,讨论学生关心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活动。

2. 会议应按时召开,主席团应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决议和相关事宜。

三、干部选拔和管理:1. 学生会干部应通过选拔和推荐产生,选拔应公平、公正、公开。

2. 干部任职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经过评估表现良好者可连任。

四、活动管理:1. 学生会应组织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活动方案应提前制定,并经批准。

活动筹备过程中需做好预算、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 活动期间应注意维护学生安全,确保活动秩序井然。

3. 各项活动需征求学生意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五、守则和纪律:1. 学生会成员应作为模范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主动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声誉。

2. 学生会成员要严守秘密,保护学生的隐私和权益。

3.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学生会将依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六、学生会经费管理:1. 学生会经费主要由学校提供,使用应符合学生会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2. 学生会应建立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透明、公正使用。

七、其他规定:1. 学生会应与其他学生组织、社团、家长委员会等保持密切联系,共同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2. 学生会成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为学生服务。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学生会的组织与活动,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发挥学生力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学生会是由中学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独立的、群众性的、学生自治团体,是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中学学生向中学领导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组织和推动学生中的各项活动,建设一个全体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和谐、快乐的校园。

第二章组织与构成第四条中学学生会的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组成,由学生大会选出。

第五条主席团的成员由学生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六条学生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中学学生组成,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第七条中学学生会设有教育部、文体部、宣传部、联络部等职能部门,由各部长带领。

第三章权力与义务第八条中学学生会享有向中学领导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的权力,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

第九条中学学生会有义务代表全体学生组织和推动学生中的各项活动,如社团活动、文体比赛、义工活动等。

第十条中学学生会要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进学生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

第十一条中学学生会要维护校园秩序,加强班级管理,促进校风建设,宣传并践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由学生大会进行,票数过半者当选,选举结果需由主席团宣布。

第十三条主席团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十四条各部门的部长由主席团成员提名,大会讨论后进行选举,任期为一学年。

第五章会议与决策第十五条中学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讨论学生事务并作出决策。

第十六条中学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大会,向全体学生汇报工作情况,并听取学生的意见与建议。

第十七条主席团的决策需得到过半数成员的同意,部长会议的决策需得到部长的过半数同意。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学生大会对中学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一、总则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是为了规范中学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学生会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而制定的。

二、组织结构1. 中学学生会由主席团、常务部门和特殊委员会组成。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领导和决策。

3. 常务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体育部、志愿者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领域。

4. 特殊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例如校园环境委员会、学术科研委员会等,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三、权责分工1. 主席团1.1 主席: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主持学生会会议和活动。

1.2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理主席职责。

1.3 秘书长: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整理和归档,协助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2. 常务部门2.1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内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2.2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培训和选拔等事务的安排和组织。

2.3 文化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建设工作,包括文艺演出、校园文化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2.4 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赛事的组织和校园健身活动的推广。

2.5 志愿者部:负责学生会的志愿者工作,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和活动的组织。

3. 特殊委员会3.1 校园环境委员会:负责校园环境的改善和维护工作,包括绿化、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3.2 学术科研委员会:负责学术科研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包括学术讲座、科研竞赛等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四、工作流程1. 学生会成员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2. 主席团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策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重要事项。

3. 各部门应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按时完成任务。

4. 学生会应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志愿者活动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五、工作原则1. 公正公平:学生会的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个人或者团体。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一、总则1.1 为了规范中学学生会的组织和工作,提高学生会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1.2 中学学生会是中学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

1.3 中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科学、公正、协作。

二、组织机构2.1 中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特别委员会和班级学生会。

2.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部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2.3 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和生活部,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和事务。

2.4 特别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环保委员会等。

2.5 班级学生会由班级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班级内的学生事务。

三、职责和权力3.1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3.2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成员的招募和培训,组织各类活动和会议。

3.3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内外宣传、媒体报道等。

3.4 文体部负责学生会的文艺和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推广。

3.5 学术部负责学生会的学术科研活动的组织和推进。

3.6 生活部负责学生会的生活服务工作,包括学生权益维护、心理辅导等。

3.7 特别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负责社会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推动。

3.8 班级学生会负责班级内的学生事务,包括组织班级活动、反映学生意见等。

四、选举和任期4.1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4.2 常务部门部长由主席团成员推荐,经全体学生会会员表决通过,任期为一学年。

4.3 特别委员会成员由主席团成员推荐,经全体学生会会员表决通过,任期根据需要确定。

4.4 班级学生会代表由班级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五、会议制度5.1 学生会主席团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学生会的重要事务,决策学生会的工作方向。

5.2 学生会主席团应定期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报告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听取全体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生会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学生自治,规范学生会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团结合作、自律自信的品质而制定的。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学生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维护学生的权益,营造和谐、民主、文明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广泛民主、科学决策、团结合作、勤俭廉洁。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职责是:代表学生群体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风建设和活跃课堂氛围、宣传校内外形象等。

第六条学生会的主要活动范围是学校内部,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声誉、学生权益和社会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各部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学年召开一次,由各班级代表组成。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学生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享受学生会提供的服务。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有义务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的安排和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规范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不得偏离学校教育教学目标。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实效性,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坚持民主决策,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公开、透明、民主。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学校形象、学生风采和学术成果。

第五章学生会纪律管理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总章程

中学学生会总章程

中学学生会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管理和发展中学学生会,提高学生自治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促进学校建设和师生关系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学生会是中学内学生的自治组织,是由中学全体学生依法选举产生的,行使代表中学学生的权益和义务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代表同学,团结以学生为主体的中学群众,维护中学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中学工作与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同学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民主为基础,以协作为形式,以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与架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会、与各部门,下设学习部、文娱部、外联部、体育部、组织部、宣传部、生活部等。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团主席、常务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等组成。

第七条常务会由主席团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制,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并向常务会汇报。

第三章学生会的权益和义务第九条学生会有权代表中学学生向学校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介入中学的决策与管理过程。

第十条学生会有义务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和发展,传达同学的心声,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义务承担维护学校秩序,营造良好学习环境的责任。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与项目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活动,如主题演讲、学术讲座、辩论赛、文艺汇演等。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组织体育活动和游学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培养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五章学生会的选举与换届第十五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按照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选举规定产生。

第十六条学生会的选举应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充分保障同学的知情权、参选权和选举权。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换届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新一届学生会顺利接管和继续工作。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标题: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解决学生问题,促进学生自主管理、参与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生会的任务第二条中学学生会是代表全体中学生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主要任务包括:(一)协助学校管理,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二)开展广泛的学生活动,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三)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决策,提供学生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形式第三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委)、班级代表大会。

(一)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主持学生会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学生会设置多个部门(部委),例如: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等,每个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

(三)班级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举代表组成,负责传达学生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过程。

第四章学生会成员的选拔与管理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选举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各部门(部委)成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招募和选拔,然后由学生会主席团审核通过。

第六条班级代表由各班级按照一定人数比例选举产生,代表任期一年。

第五章学生会的工作机制第七条学生会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传达学校决策。

第九条学生会组织各类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志愿者活动等,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

第十条学生会按照学校要求,负责督促班级落实学习和管理任务。

第六章学生会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享有为学生维权、提供服务的权益。

第十二条学生会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章学生会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学生会工作应接受学校和社会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如有修改,须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校方备案。

本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校方备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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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中学学生会章程
东阳中学学生会是全体学生自己组织的,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学生进行工作的。

学生会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

引导学生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材、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本会最高权力属于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东阳中学学生会机构设置
(一)主席团(学生会的核心)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另设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管理。

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产生,任期为1年,没有学代会的一年由团委和原主席团成员确定。

主席团对校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负责领导和组织各项活动和工作。

职权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把握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学委会的决议,主持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向学代会
提交前一阶段的工作报告;
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代会批准,调整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人事安排;
4.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根据“中期调整办法”对学生会的人事安排进行中期调整;
5. 领导监督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学生会各年级执委会的活动。

(二)秘书处(学生会的枢纽部门)
1.负责学生会的文书工作和档案管理;
2.预算每学期学生活动经费,审核管理学生会财务,负责保管学生会资产;
3.负责学委会日常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时间;
4.监督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5.负责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调配。

(三)学习部
深入了解和掌握全校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教务部门及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定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学习汇报会、演讲会等。

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团结同学树立良好的学风。

组织各种知识竞赛及各类智力活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四)生活部
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经常与学校饭堂等部门联系,反映有关情况,并协助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倡导勤俭节约,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及时准确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开展利于增强学生生活能力的活动
(五)文娱部
定期组织召开各班文娱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文娱工作的开展。

组织各类文娱活动。

搞好每年的艺术节和特色活动。

配合学校做好大型文娱活动的开展。

(六)宣传部
配合学校围绕各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同学中的好人好事,抓好各班的宣传工作,明确下达宣传工作任务。

办好版报,定期评比表彰。

及时报道学校学生活动情况,积极宣传社会各界的热点问题,以提高学生认识能力。

协助学校参与社区、街道大型宣传活动。

(七)体育部
定期组织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协助学校做好早操及实施国家锻炼标准的工作。

组织各类体育比赛。

包括各年级的各项比赛和活动。

配合学校做好体育竞赛运动会的开展。

(六)吉尼斯部
配合体育部定期组织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从趣味体育角度出发,协助学校做好实施国家锻炼标准的工作。

组织各类趣味体育比赛。

办好每年的校园吉尼斯活动
(七)劳卫部
定期召开各班卫生委员会议
经常与学生处、校医室等部门联系,反映有关情况,并协助开展工作。

监督和检查各班课室和卫生情况,并进行评比公布。

负责各项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督与检查
(八)纪检部
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传达德育部门及学生会会议有关精神。

维持早读、早操和集会的纪律。

协助学校检查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维持各类活动的纪律。

(九)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从属学生会,同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联合会下设会长1名,副会长三名,分别管理学术科技、文娱艺术、体育文化、实践服务四类共19个社团。

附表:
多彩的校园生活
校园文化艺术节
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艺术节是东中学生活动的重要舞台,每年的12月份由校团委主办,学生会承办。

活动既有传统的美食街,校园十佳歌手评选等,也有课本剧表演等创新项目。

活动集艺术性、文化性、趣味性于一体。

每年的艺术节,趣味与挑战并存,歌声与欢笑同在。

每一位同学都可以发挥自身的特长,选择拿手的项目露一手。

同学们在实践中成长,在创新中进步,在挑战中超越。

激情飞扬红五月
有一句歌唱得好:我们是五月的花海,用青春拥抱时代。

每年的五月对于每个东中的学子们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月份。

体现青春与激情的红五月系列活动将在此时举行。

由文娱部主办,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协办的红五月系列活动为同学们展示和拓展各项素质提供了大舞台。

品味周末
每个小礼拜,由学生会各部门联合开展的品味周末活动,是东中校园文化生活的重头戏。

品味周末以活动超市的形式为同学们提供各项活动,如:校园吉尼斯活动、棋艺大比拼、集邮社活动、趣味体育比赛、经典名片大展播、书画兴趣小组活动、英语沙龙、各类球赛等。

同学们可以自由地在这个“超市”里挑选自己感兴趣的活动内容参加,也可以参与活动的组织。

周末生活既充实又有品位。

志愿者在行动
东阳中学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于1992年,十几年来,青年志愿服务项目丰富,活动已成体系。

为校内外提供了大量的志愿服务,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了周围的人群,不仅得到了学校师生的肯定,而且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02年在“一会、一节、一庆”活动中的服务;04年在东阳市文化艺术节成果展示期间,承办智能拓展中心的成果展示;每年的寒暑假走进社区,为社区宣传工作服务,与社区居委会一起为创绿色社区;不定期去福利院看望老人等公益活动……,该志愿者队伍于2003年被团省委授予“浙江省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的荣誉称号,05、0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浙江省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四个一组织工作奖”、“金华市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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