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跨境外汇资金池成为可能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研究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今全球化经济背景下,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已经成为常态。
这些跨国公司通常拥有多个子公司,境内外涉及多种本币和外币资金。
为了实现资金的高效管理和运营,跨国公司需要将不同地区和部门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管理。
由于不同国家的货币政策、金融体制不同,跨境资金管理所面临的挑战也日益突出。
在这种背景下,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成为跨国公司解决资金管理难题的重要途径。
通过整合本币和外币资金管理,跨国公司可以更好地把握资金流动情况,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研究成为当前国际金融领域的热点之一。
本研究旨在探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企业在跨国经营中提供指导和参考。
通过研究跨境资金管理的挑战与机遇、本币和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关键技术、风险控制与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为企业在全球化经济中的资金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支持。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深入探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的相关问题,分析其挑战和机遇,总结关键技术和风险控制要求,为企业提供更有效的管理策略和决策支持。
通过研究,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全球化经济环境下的资金管理挑战,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降低风险暴露,增强企业竞争力。
本研究旨在推动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理念的发展和实践,促进跨国公司资金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升级,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通过本研究的成果,还可以为未来跨国公司资金管理实践提供借鉴和指导,为学术界提供关于资金管理领域的研究基础和理论支持。
1.3 研究意义【引言】跨国公司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资金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
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优化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成本。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跨国公司作为一种商业实体,常常需要管理来自多个国家的本币和外币资金。
为了更高效地管理这些资金,许多跨国公司采取了一体化资金池政策。
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是指将跨国公司在各国拥有的本币和外币资金集中到一个中心账户中进行统一管理的策略。
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具有许多优势。
首先,它简化了跨国公司的资金管理。
通过整合不同国家的资金,公司可以实现集中管理,减少资金的分散和复杂性。
这使得公司更容易掌握资金流动情况,做出相应的决策。
其次,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可以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
通过集中管理,公司可以更好地使用资金,降低存款利率。
此外,一体化资金池可以减少外汇风险,通过合理的外汇调拨来降低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的外汇风险。
另外,一体化资金池政策还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通过整合不同国家的资金,公司可以更好地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此外,一体化资金池还可以提供更好的现金管理服务,为跨国公司提供更高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然而,一体化资金池政策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首先,公司需要遵守各国的金融监管政策和外汇管制。
在跨国公司经营的国家中,金融监管和外汇管制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给一体化资金池的运营带来一定的限制和挑战。
其次,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可能面临外汇波动的风险。
由于汇率的变动,跨国公司可能会面临外汇损失或风险。
因此,公司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以规避外汇风险。
综上所述,跨国公司的一体化资金池政策通过集中管理本币和外币资金,能够提高资金管理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然而,公司在实施该政策时需要注意金融监管和外汇波动等风险。
只有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公司才能从一体化资金池政策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天津市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现状研究

天津市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现状研究天津市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现状研究课题组(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300040)摘要:天津市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经批准办理此业务的跨国公司仅有两家,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本文在调查天津市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现状基础上,侧重从外汇管理角度分析了面临的障碍,并对扶持措施做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12)07-0042-03据联合国有关资料统计,2010年全球跨国公司已超过8万家,2010年跨国公司外国分支机构销售额和产品增值分别达到33万亿美元和7万亿美元,出口量达到6万亿美元,约占当年全球出口量的1/3,全球范围内,跨国公司总产值达到16万亿美元,约占全球经济总产出的1/4,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已有4702家在中国登陆,跨国公司的投资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重要的推动力。
跨国集团公司普遍有着关联公司众多、资金实力雄厚、进出口业务量大等特点,如何统筹安排整个集团的外汇资金使用、提高跨国公司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就成为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重点。
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现状(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模式1.境外放款模式。
通过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的方式,集中管理境外子公司的外汇资金,解决海外资金收付问题,提升集团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的需要。
境外放款模式的运营方式:此模式主要是将境外子公司外汇资金归集到离岸账户后,再以境外放款的方式发放给境外成员单位。
离岸账户的收入范围限于:公司境外经营收入;公司境外成员公司向公司支付的利润或分成;公司境外成员公司向公司归还的境外放款资金本息;公司经外管局批准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向境外子公司放款的资金。
支出范围限于:公司将境外收支余额调回境内;公司将境外成员公司归还的境外放款本息调回境内;公司向境外成员公司放款的资金。
以跨国公司为例解析资金池的作用

以跨国公司为例解析资金池的作用杨子藤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贸易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摘要:随着改革开放成为中国基本国策、中国进入世贸组织及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吸引了很多外商投资企业入驻中国,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技术引进交流,扩大就业,增加外汇储备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许多中国的企业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展,也在境外投资建厂,加速经济全球化。
本文仅以跨国公司为主体,以资金池日常使用的主要功能为例,阐述其在市场经济中起到的作用。
关键词:跨国公司;资金池;作用中图分类号:F276.7;F275.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24-0298-02什么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指以资本联结为纽带,由母公司、子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联合体。
跨国公司会涉及不同的行业,可以是外商投资公司,也可以是本土企业,他们所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各自不同的业务需求。
什么是资金池?资金池最早是由跨国公司的财务公司与国际银行开发的资金管理模式,以统一调拨集团的全球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集团持有的净头寸。
业务角色包含: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
主办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家境内公司,成员公司为跨国公司内部相互直接或间接持股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包括境内外。
以区域划分,资金池分为境内资金池和跨境资金池;以币种划分,资金池分为本币资金池和外币资金池;以资金调拨方式划分,资金池分为零余额模式和虚拟余额模式;以模型来划分,分为实体资金池、单一账户资金池及资金池组合。
现金和流动性是企业的“生命之源”,对于跨国集团而言,分散在外的资金的监控,使用的安全性,愈发显得重要。
资金池可以实现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融资管理,风险管理,跨境现金管理等功能。
为跨国集团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支持,这些支持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资金监控分为资金实时监控以及资金定期监控。
外汇资金池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对传统现金池的发展研究

外汇资金池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对传统现金池的发展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现今全球经济呈现多元化、开放化与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跨国公司的资金管理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机遇。
传统的现金池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企业日益复杂的资金管理需求,外汇资金池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作为新型资金管理工具逐渐受到关注。
外汇资金池可以帮助企业更加高效地管理全球资金,降低跨境资金流动的成本,有效规避外汇风险;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则可以实现人民币跨境资金的灵活运用,进一步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外汇资金池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对传统现金池的影响,对于推动企业资金管理方式的创新和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深入探讨外汇资金池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概念、特点,以及它们与传统现金池的区别和联系,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资金管理方案,提升企业全球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推动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施。
【2000字】1.2 研究意义外汇资金池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作为现代金融领域的新概念和新工具,对传统现金池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传统现金池主要面向本地市场,依托于本地货币体系进行现金集中、运作和管理,受限于地域范围和货币种类的局限。
而外汇资金池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出现,为企业提供了更为全面和多元的资金管理工具和选择,使得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利用全球市场的资源,优化资金配置,降低汇率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 正文2.1 外汇资金池的概念和特点外汇资金池是指跨境集团公司为有效管理全球各地的外汇现金流而设立的资金管理工具。
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外汇资金池具有集中管理的特点。
跨境集团公司将全球各地的外汇资金集中到一个中心账户中进行管理,实现资金的统一调度和集中控制。
这种集中管理的方式有助于降低跨境集团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外汇资金池具有灵活运作的特点。
通过外汇资金池,跨境集团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资金的调度和分配,实现资金的最优配置。
外汇跨境资金池管理探讨

金融天地289外汇跨境资金池管理探讨孙艳霞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摘要:为满足跨国公司统筹使用境内外外汇资金需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2015年8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本文从构建外汇资金池入手,阐述外汇资金运营管理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资金池;外汇集中管理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33-0289-01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扩大,大型企业跨境管理成为常态。
建立跨境资金池的优势日愈显著,一是有助于建立集团单位资金内双向流动机制,实现集团内部人民币和外汇的双向流动;二是有助于缩减成本费用,变被动结汇行为为主动,减少结售汇损失;三是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全球管理水平;四是有助于利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增强国际竞争力。
一、跨境资金池的品种我国跨境资金池,根据构建区域及集中管理的货币类型,可分为:自贸区人民币跨境资金池、自贸区外币跨境资金池、非自贸区人民币跨境资金池和非自贸区外币跨境资金池等。
对于跨国公司,最常使用形式是非自贸区外币跨境资金池。
二、构建外币跨境资金池申请设立外汇资金池业务的企业,需在业务规模(上年度外汇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内控治理(建有完善的外汇资金管理架构、内控制度)、合规经营(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满足相关要求。
满足条件的跨国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选择同时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或其中之一,搭建跨境资金池。
并通过该资金账户,实现对境内外币资金池和境外外币资金池集中管理。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境外外汇资金池):用于归集境外成员企业的外汇资金,以及从其他境外机构借入的外债资金。
该账户的性质类似于开立境内“离岸账户”可以与境外账户或其他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自由往来,不受限制,账户内资金不占用企业外债指标,但需按照具体规定做好登记备案。
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境内外币资金池):该账户用来归集境内成员企业的外汇资金,包括有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资金;并可以为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收汇;为境内外成员企业及境外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办理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政策解读10月18日,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政策问答,从适用主体、业务备案变更、集中外债境外放款、经常项下集中收付及轧差、账户管理及其他共六个方面19个问题,对2019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7号)的一些细节问题做了解答。
适用主体方面,1、明确类金融不得建池和入池7号文原文仅要求金融机构、房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能办理跨境资金池业务。
7号文原文: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的除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不得作为主办企业或成员企业参与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而本次问答进一步明确类金融机构也参照金融机构,也就是不能办理跨境资金池业务。
问答中明确不能建池的有融资担保、小贷、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
此前的上海自贸的人民币资金池也有类似要求,对于类金融机构审慎介入。
2、明确分公司不得建池成员企业需要具备法人资格存量业务中如有分公司的,需由主办企业报所在地外汇局集体审议3、财务公司建池需隔离自营业务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不得集中自身的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不得归集自身资本金7号文原文:主办企业为财务公司的,应当遵守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并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包括自身资产负债业务)分账管理。
业务备案及变更方面,1、存量业务如何过渡由于7号文以后要求全部的存量业务(2015 36号文的外汇资金集中运营)重新备案。
而此前36号文可以部分归集成员企业的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但7号文新版的跨境资金池只能选择全部归集或者全部不归集。
因此问答第五条明确:在重新备案之前,可在原备案额度办理;继续按7号文开展跨境资金集中并参与集中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的,需将自身的业务全部清偿或收回。
外债及境外放款额度集中方面,1、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为负时按“0”计算不用按负值倒扣2、一次性登记外债和境外放款时,主办企业可凭框架性协议或意向书登记3、外债的提款、还款币种可与签约币种不一致这一条和今年推出的自贸区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政策类似,但还另外说明特殊情况时,提、还款只要不涉及人民币,也可以币种不一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5.09.05•【文号】银发〔2015〕279号•【施行日期】2015.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货币政策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银发〔2015〕279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跨国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由境内外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共同组成的企业联合体。
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母公司、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
本通知所称境内成员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经营时间1年以上,且未被列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跨国企业集团非金融企业成员。
本通知所称境外成员企业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依法注册成立,经营时间1年以上的跨国企业集团非金融企业成员。
二、本通知所称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
三、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其参加资金归集的境内外成员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二)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四、跨国企业集团原则上在境内只可设立一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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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的申请条件对外资、内资 企业集团一致适用:
具有真实业务需求,完善的外
集中运营的外汇资金。 在实践中,“轧差净额结算”多用
于外资跨国集团的境内外成员 企业之间。它意味着在资金流
该账户用来集合境内成员企业的外
汇资金管理架构、电子系统和
上对冲境内外成员企业的外汇
汇资金,包括资本项目以及经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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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跨境外汇资金池成为可能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管局”)印发了对上海市分局和北京外汇 管理部的《关于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的批复》(即汇复[2012]167 号,以下 简称“『批复』”),原则上同意从北京、上海选择符合条件的十三家企业(包括外资和内资两 类跨国集团)作为首批试点企业,通过个别外资和内资银行作为开户银行,探索并试行跨国公 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的方案。试点方案推行一年多以来,先后对三批十二个省市共七十多家 中、外资跨国集团试行过。在实践中,从试点企业、银行业、主管外管局及财务管理业界均得 到较好的评价。但可能受“试点”所限,『批复』没有明确规定试点企业的申请条件,也没有向 社会公开发布。
在境内的主办企业(一般为 间的资金流通分别受到两个 B 和 C 则分别集中其外债额 投资性公司或地区总部)以 额度限制,即外债额度和对 度 的 50% 到 资 金 池 中 , 即
及同一集团内所有参与到外 外放款额度。境内成员企业 100 万和 50 万美元。那么该 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中的境 可以将各自全部或部分的外 集团可集中运营管理的外债
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或 员企业集中的外债额度。国 度将是 450 万美元,即集中
其中之一。
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际外 的全部外债额度。但也需要
而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 理的运作机制可以简单概述 为“两个资金池,两个阀门” (如附件所示)。
汇资金主账户融出资金,视 作对外放款,一般不得超过 境内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的 50%。
在此基础上,以及为了贯彻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稳定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 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为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管局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颁布《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即汇发 [2014]23 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规定跨国公司进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申请条 件,从 2014 年 6 月 1 日起,将试点方案推行全国。
办理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 A 类。
外汇核销规定产生冲击。
虽然『通知』没有具体规定对外放 款额度的归集,但据我们了解,基 本与上述外债集中的方法相似。不 过值得注意的是,对外放款额度的 集中一般不得超过境内成员企业所 有者权益的 50%;超过的,应该向 主管外汇局特别申请。
详细内容
两个资金池分别是指国内外 有 A、B 和 C 三家成员企业,
试点企业和外汇资金集中管 理的运作机制
试点企业,通常指跨国公司
汇资金主账户(即境内外币 其外债额度分别为 300 万、 资金池)和国际外汇资金主 200 万和 100 万美元。假设 账户(即境外外币资金池); A 是主办企业,将其全部的 两个阀门是指两个资金池之 外债额度集中到资金池,而
内和境外成员企业。『通知』 债额度,以及对外放款额度 额度共计 450 万美元,可以 对“成员企业”没有规定控股比 分别集中在一起使用。国际 直接服务于集团企业的融资
例下限。主办企业可以根据 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内外汇 需求。假定同一时间内,集
实际集团经营需要,选择同 资金主账户融入资金,视作 团中仅 A 有贷款需求,理论 时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 举借外债,不得超过境内成 上说,A 可以举借外债的额
于其全球资金管理能力,从而增强 在国际银行业的竞争力。
但是另一方面,试点制度在外汇操 作上带来突破的同时,也来带一定 的问题: 虽然有开户银行的服务与审核,
主办企业仍应具备一定的数据
登记手续。该账户的性质和管理类 试点制度的申请条件
系统及人员,才能操作、管理
似于开立于境内的“离岸账户”。
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境内外币 资金池
内控制度;
应收应付金额。这一突破性的
目资金;并可以为成员企业办理经 上年度外汇收支规模超过 1 亿美
利好规定在便利成员企业,减
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收汇;为处在
元(境内成员企业合并计算); 少国际支付手续费、降低兑换
供应链上、下游的境内外成员企业 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规行为,
成本的同时,或许会对现有的
成员企业归集至国内外汇资金主账 户的资本项目资金(如直接投资项 下的资本金和外债资金)实行“意愿 结汇管理”,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划入 主办企业的“结汇待支付”人民币专
此外,试点制度对开展相关业务的 开户银行也有特定的条件。
注意要点
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实行资本项 目可兑换,进一步推进了人民币国 际化的进程。对试点企业来说,外 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实行,有利 于提高试点企业集团跨境资金营运 能力,控制汇兑风险,降低融资成 本,提高综合收益,从而增强全球 竞争能力。同时,对不断推进国际
示例:某集团在中国境内设
注意,在集中运营管理后,A 不再拥有单独的外债额度, 不能自行举借外债;而 B 与 C 则可以在所余外债额度内 举借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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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境外外币 用账户,按照真实需求原则支付使 化进程的中资银行而言,办理外汇
资金池
用。 但用途不 应涉及 “负面 清单 ” 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关的业务有利
该账户用来集合境外成员企业的外 汇资金,以及从其他境外机构借入 的外债资金。账户内的资金本身并 不占用主办企业和境内成员企业的 外债额度,可以与境外账户或其他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自由往来,不 受限制,但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通知』第二十二条)列举的项 目。这一规定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的有关政策类似,它对于期待资 本项目可兑换的外商投资企业集团 来说是个很大的利好消息,为进一 步打通与集团境内人民币资金池的 通道提供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