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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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4•【字号】安政办发〔2017〕100号•【施行日期】2017.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7〕57号)、《关于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58号)精神,围绕“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进一步提高全市“放管服”改革的强度、力度和速度,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紧盯重点任务的各个环节,抓好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

相关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真正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20日内,对照省市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放管服”改革方案并扎实推进。

2017年12月20日前,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汇总完成情况报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统筹协调。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工作衔接和政策对接,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各级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配齐配强职转小组办公室机构和力量,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认真协调解决深化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3.01•【字号】安政办发〔2014〕25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及时妥善解决安康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促进中心城市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制定了《安康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1日安康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方案为切实推进安康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根据2014年2月21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期分类,先易后难、逐项解决”的总体要求,以事不畏难的精神,树立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不绕道、不回避,敢于正确面对、理性对待、迎难而上,妥善处理中心城市建设中的土地遗留问题,切实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扫清障碍、创造环境。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对安康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具体有以下三项工作任务:1.对13 个城建公益性项目占用企业(单位)用地问题进行处理;2.对4 个BT 融资项目遗留问题进行处理;3.对1 个城市节点规划项目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二)时间要求:各工作组要在2014年6月30日前,将各项目遗留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按项目形成解决方案,做到一事一卷一纪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解决落实。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分为城建公益性项目、BT 融资项目、城市节点规划项目三大类,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具体牵头部门,进一步核准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区别对待的方法分期分类妥善处理,给企业和群众相对满意的答复和交代。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2.08•【字号】安政办发〔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简政放权工作。

根据中省简政放权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制定了《安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安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8日安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

根据中省简政放权的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思想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中、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安排和要求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在各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下放管理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各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面公开,形成“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精简下放原则。

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优势,将直接面向基层、方便群众办事的审批事项下放给基层政府。

3.坚持简化优化原则。

对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实行“阳光审批”。

4.坚持集中办理原则。

组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网上审批平台,推行网络审批和监控,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二、工作任务(一)工作目标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审批监管长效机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2•【字号】安政办发〔2018〕47号•【施行日期】2018.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8〕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快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现就在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集团化办学为突破口,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办学模式,优化办学机制,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推动全市基础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开展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要坚持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解决“择校热”、“大班额”为导向,以提升基础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充分发挥行政推动和机制引导作用,本着试点先行、依法办学的原则,采取学校自主组合、行政主导组合等多种方式,鼓励各县区、各学校积极组建基础教育集团,形成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集团化办学的活力,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基础教育办学集团,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学校的教育集团化办学格局,实现义务教育零择校、消除大班额,努力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09【实施日期】2012.04.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康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4月9日安康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为加快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编制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陕财教[2011]33 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试行)》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结合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九五”以来,我市以实施“两基”攻坚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改善办学条件为中心,通过一系列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全市义务教育面貌焕然一新,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学校管理得到全面加强,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2011-2012学年度,全市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1004所,在校学生31.3万人,其中:初中165所,在校学生 11.35 万人(其中寄宿生 5.48 万人,占在校学生的 48.33%);小学839所(不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9.95万人(其中寄宿生3.33万人,占在校学生的 16.69%)。

有教职工 2.18 万人(其中:小学1.3万人,初中0.88万人);全市义务段中小学现有校舍建筑总面积210万平方米。

但是,对照标准化办学要求以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要求来看,全市义务教育校舍基础、装备条件和师资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镇教育资源不足。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安政发〔2015〕3 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安政发〔2015〕3 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安政发〔201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5%,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8%和12%,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1%和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标准,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为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现对《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如下:一、重点任务分工(一)抓住关键支撑,确保经济平稳快速增长1.实施200个市级重点项目,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

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项目谋划,力促一批项目进入中省规划。

(市发改委负责)2.开工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市发改委牵头,安康供电局、市国土局、林业局负责)3.推进安康火电厂、白河、旬阳水电站、旬阳烟厂技改开工建设,建成天贸物流城一期、金属镍、泸康白酒扩建、南水汽配。

(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移民局、汉滨区、石泉县、白河县、旬阳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4.加快引汉济渭、月河补水、重点水源工程、洞河水库等水利项目,汉江综合整治、瀛湖生态环境保护、中小河流治理、“两厂”建设等生态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牵头,市水利局、移民局、住建局、环保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及有关县区负责)5.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社会资本进入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更多领域。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9〕6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9〕6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为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工作任务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牵头抓总,认真谋划,统筹推进。

各县区政府(本方案中提到的各县区政府包括安康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 试验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兑现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

二、细化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紧扣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细化、量化、项目化、具体化”的要求,认真制定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并于2019年3月8日12时前报市政府督查室(电子公文平台)。

要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落实推进责任制,确保每项重点工作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人。

三、紧密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相关职能职责的衔接和交接,确保工作不出现空档。

对涉及跨领域、多单位参与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沟通协调,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共同推动,切实履职尽责,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92 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92 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92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教育局等部门制订的《安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 年7 月10 日安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残联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提高,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但是,我市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仍然不高,还存在特殊教育资源不足,教学康复设备落后,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短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困难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7 号),全面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努力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经过3 年努力,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等形式,实现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

建立义务和非义务学段相衔接、普职融通、教育与康复并重、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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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
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安政办发[2013]155号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21
【实施日期】2013.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3〕155号)
汉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安康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1日
安康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和整合安康中心城区现有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中心城区教育承载能力,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和择校难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统筹中心城区教育发展为主线,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整合优化配置江南城区教育资源为重点,依据安康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和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要求,盘活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大力培育优质教育资源,缓解基础教育供需矛盾,着力构建与中心城市发展相适应、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优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区教育持续均衡协调发展。

实施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坚持教育发展与中心城市发展相适应原则,学校布局符合城市功能,达到规模适度,布点合理,方便入学;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突出社会效益;坚持扩大资源和提高质量并重原则,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学校标准化水平;坚持市区一体、市区共建原则,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交叉推进、重点突破原则,逐步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整合任务
(一)汉滨初中和汉滨初中分校整体迁至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原安师),汉滨初中和汉滨初中分校现校址由汉滨区政府分别举办一所区级小学。

江南小学改扩建为一所区级公办幼儿园。

由汉滨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配合。

(二)市阳光学校在原址实施改扩建。

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规划局配合。

(三)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安职中)并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人员、编制、经
费按人随事走的原则,分承担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两个类别,基础课教师由汉滨区教育部门安排,专业课教师划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汉滨区政府和汉滨区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好中职招生工作。

由市编办负责,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和汉滨区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四)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校址改扩建为一所初级中学,由汉滨区政府主办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培新街的土地和资产用于汉滨区社区建设;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砂石厂土地和资产由市公产局收回,处置收益用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

由市财政局、市公产局负责,汉滨区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六)电大安康分校迁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合署办学,挂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安康分校校牌,实行机构独立、资源共享。

电大安康分校现有土地和资产由市公产局收回,处置收益全部用于安康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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