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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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水建管〔2008〕187号)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等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等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类。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部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由水利部负责。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河道、水库、水闸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千分制。水管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利部制订的考核标准对水管单位管理状况进行考核赋分。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分水管单位自检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验收两个阶段。考核结果达到水利部验收要求的,可自愿申报水利部验收。
第八条通过水利部验收,考核结果总分应达到920分(含)以上,且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通过省级及其以下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水管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根据考核标准每年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水管单位,水管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整改,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并通过验收。
2、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达到一类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一类标准。
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湖堤、海堤)达到设计标准。
4、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且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
第十一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所属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流域管理机构;部直管水管单位自检后,将考核结果报水利部。
第十二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的初验、申报工
作。对自检、考核结果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组织初验;初验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向水利部申报验收批准,并抄送流域管理机构。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工程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的初验、申报工作。对自检、考核结果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组织初验;初验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向水利部申报验收批准。
部直管工程自检结果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由水利部直接组织考核和验收。
第十三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由水利部或其委托的有关单位组织验收。
第十四条水利部建立水管单位考核验收专家库,水利部验收专家组从专家库抽取验收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验收专家组成员的三分之二;被验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流域管理机构的验收专家不得超过验收专家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通过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由水利部通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流域管理机构可对通过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自行制定。
第十六条通过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由流域管理机构每三年组织一次复核,水利部进行不定期抽查;部直管工程和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工程由水利部组织复核。对复核或抽查结果,水利部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考核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水建管[2003]208号)同时废止。
河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类别项目考核内容
标
准
分
赋分原则
备
注
一、组织管理(15 0分)1、管
理体
制和
运行
机制
管理体制顺畅,管理权限明确;
实行管养分离,内部事企分开;
分流人员合理安置;建立竞争机
制,实行竟聘上岗;建立合理、
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40
没有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此
项不得分。
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权限不
明确扣10分;未实行管养分离
扣5分,内部事企不分扣5分;
分流人员未得到合理安置扣5
分;未实行竞聘上岗扣5分;未
建立合理、有效的分配激励机
制扣10分。
管
养
分
离
包
括
内
部
实
行
2、机
构设
置和
人员
配备
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批
文;岗位设置合理,按部颁标准
配备人员;技术工人经培训上
岗,关键岗位要持证上岗;单位
有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实施,职工年培训率达到30%以
上。
30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无批文扣
10分;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
多于部颁标准配备或技术人员
配备不能满足管理需要扣10
分;技术工人不具备岗位技能
要求,未实行持证上岗扣5分;
无职工培训计划或职工年培训
率未达到30%扣5分。
3、精神文明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团结,职工敬
业爱岗;庭院整洁,环境优美,
管理范围内绿化程度高;管理用
房及配套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单位内部秩序良好,遵纪守法,
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行为发
生;近三年获县级(包括行业主
管部门)及以上精神文明单位称
号。
40
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职工思
想不稳定扣10分;绿化程度在
本地区属差的,扣5分;环境不
优美,庭院不整洁扣5分;管理
用房及文、体等配套设施不完
善扣5分;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
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
每起扣5分;未获县级及以上
(或行业主管部门)精神文明
单位称号扣10分。
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行
为的,此项不得分。
近
三
年
(
从
上
一
年
算
起
)
连
续
获
省
、
部
级
精
神
文
明
单
位
,
此
项
满
分
。
4、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包括人事劳动制度、
学习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检查报告制度、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工作总结制
度、工作大事记制度等,关键岗
位制度明示,各项制度落实,执
行效果好。
20
规章制度不健全,每缺1项扣1
分;关键岗位制度未明示扣5
分;制度执行效果差,扣10分。
5、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管
理,档案设施齐全、完好;各类
工程建档立卡,图表资料等规范
齐全,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按
20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分;无
专人管理扣2分;档案设施不齐
全扣2分;工程没有建档立卡,
每缺1项扣2分;工程技术档案
时归档;档案管理获档案主管部门认可或取得档案管理单位等级证书。分类不清楚、存放杂乱扣10分;不按时归档扣2分;未获档案管理主管部门认可或无档案管理单位等级证书扣4分。
二、安全管理(32 0分)6、工
程标
准
河道堤防工程达到设计防洪(或
竣工验收)标准。
30
河道堤防工程达不到设计防洪
(或竣工验收)标准的,按长
度计每10%扣3分。
7、确
权划
界
按规定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及工
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图纸资
料齐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桩齐
全、明显;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
使用证领取率达95%以上。
30
管理范围内未进行确权划界
的,此项不得分。
未完成确权划界,按边界长度
每低10%扣3分;划界图纸资料
不全的扣5分;边界桩不齐全、
不明显扣5分;土地使用证领取
率低于95%的,每低10%扣2分;
保护范围不明确扣5分。
8、建
设项
目管
理
河道滩地、岸线开发利用符合流
域综合规划和有关规定;对河道
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情况清楚;
依法对管理范围内批准的建设
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审
查、审批及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30
违章利用岸线和滩地每处扣5
分;对河道内建设项目情况不
清楚的扣10分;对管理范围内
批准的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扣10
分;建设项目资料不全扣10分。
9、河
道清
障
对河道内阻水生物、建筑物的数
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
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
清障任务;无新设障现象。
20
对河道内阻水生物数量不清楚
的扣5分;阻水建筑物每处扣2
分(最高扣10分);未全面清障
又无清障计划或方案扣5分;对
新设障制止不力扣10分。
10、水
行政
管理
定期组织水法规学习培训,领导
和执法人员熟悉水法规及相关
法规,做到依法管理;水法规等
标语、标牌醒目;河道采砂等规
划合理,无违法采砂现象;对其
他涉河活动依法进行管理;配合
有关部门对水环境进行有效保
护和监督;案件取证查处手续、
资料齐全、完备,执法规范,案
件查处结案率高。
40
未组织水法规培训、领导和执
法人员不熟悉水法规的扣5分;
无宣传标语、标牌扣5分;发现
违法采砂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扣
5分;对其他涉河活动监管不力
的扣5分;对在河道内堆放、倾
倒、掩埋污染源及清洗有毒污
染物等未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
告的扣5分;案件查处手续、资
料不完备,违规执法的扣5分;
案件查处结案率低于90%的,每
低5%扣3分。
11、防
汛组
织
各种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岗位
责任制明确;防汛办事机构健
全;正确执行经批准的汛期调度
20
防汛责任制不落实、岗位责任
制不明确扣5分;防汛办事机构
不健全扣5分;调度运用计划执
运用计划;抢险队伍落实到位。行不当扣5分;抢险队伍不落
实、不到位扣5分。
12、防汛准备按规定做好汛前防汛检查;编制
防洪预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
重要险工险段有抢险预案;各种
基础资料齐全,各种图表(包括
防汛指挥图、调度运用计划图表
及险工险段、物资调度等图表)
准确规范。
20
未作汛前检查扣5分;没有防洪
预案、度汛措施不落实扣5分;
重要险工险段无抢险预案扣5
分;基础资料不全、图表不规
范扣5分。
二、安全管理(32 0分)13、防
汛物
料
各种防汛器材、料物齐全,抢险
工具、设备配备合理;仓库分布
合理,有专人管理,管理规范;
完好率符合有关规定且账物相
符,无霉变、无丢失;有防汛料
物储量分布图,调运及时、方便。
20
防汛器材、设施不全,抢险工
具、设备配备不合理扣5分;仓
库分布不合理、无专人管理、
管理不规范扣5分;料物、器材、
设备账物不符、完好率低于规
定扣5分;无料物储量分布图、
调运困难扣5分。
14、工
程抢
险
险情发现及时,报告准确;抢险
方案落实;险情抢护及时,措施
得当。
30
险情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准确,
此项不得分。
抢险方案不落实扣10分;险情
抢护不及时、措施不得当扣20
分。
15、工
程隐
患及
除险
加固
对堤防进行有计划的隐患探查;
工程险点隐患情况清楚,根据隐
患探查结果编写分析报告,并及
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有相应的除
险加固规划或计划;对不能及时
处理的险点隐患要有度汛措施
和预案。
40
没有对堤防进行隐患探查扣10
分;没有工程险点隐患探查成
果分析报告扣10分;未及时上
报扣5分;没有除险加固规划
(由有资质单位编制)或计划
扣10分;不能及时处理险点隐
患又没有度汛措施和预案扣10
分。
16、河
道安
全
在设计洪水(水位或流量)内,
未发生堤防溃口或其它重大安
全责任事故。
40
在设计洪水(水位或流量)条
件下发生堤防溃口,此项不得
分。
发生其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每起扣20分。
三17、日
常管
理
堤防、河道整治工程和穿堤建筑
物有专人管理,按章操作;管理
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定期进行检
查、维修养护,记录规范;按规
定及时上报有关报告、报表。
50
工程无专人管理的扣10分;操
作规程不全缺1项扣2分;没有
定期进行运行检查、维修养护
的扣10分;各种记录不清楚、
不规范的扣5分;技术报告、报
表缺1项扣2分。
18、堤堤身断面、护堤地(面积)保持50堤身断面(高程、顶宽、堤坡)、
、运行管理(4 10分)身设计或竣工验收的尺度;堤肩线
直、弧圆,堤坡平顺;堤身无裂
缝、冲沟、无洞穴、无杂物垃圾
堆放。
护堤地(面积)不能保持设计
或竣工验收尺度的扣20~30
分;堤肩线不顺畅,堤坡不平
顺扣5~10分;发现堤身裂缝、
冲沟、洞穴、堆放杂物垃圾等
每处扣5分;。
19、堤
顶道
路
堤顶(后戗、防汛路)路面满足
防汛抢险通车要求;路面完整、
平坦,无坑、无明显凹陷和波状
起伏,雨后无积水。
30
堤顶路面不满足防汛抢险通车
要求扣10~20分;堤顶路面不
平,雨后有积水扣10分。
20、河
道防
护工
程
河道防护工程(护坡、护岸、丁
坝、护脚等)无缺损、无坍塌、
无松动;备料堆放整齐,位置合
理;工程整洁美观。
40
工程有缺损、坍塌的,每处扣5
分;备料堆放不整齐、位置不
合理扣10分;工程上杂草丛生,
脏、乱、差扣10分。
三、运行管理(4 10分)21、穿
堤建
筑物
穿堤建筑物(桥梁、涵闸、各类
管线等)符合安全运行要求;金
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养护良好、运
转灵活;混凝土无老化、破损现
象;堤身与建筑物联结可靠,结
合部无隐患、无渗漏现象。
30
穿堤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运行要
求的扣10分;启闭机运转不灵
活、金属构件锈蚀扣5分;混凝
土老化、破损扣5分;发现隐患、
渗漏现象扣10分。
22、害
堤动
物防
治
在害堤动物活动区有防治措施,
防治效果好;无獾狐、白蚁等洞
穴。
20
对害堤动物无防治措施,且防
治效果不好的扣10分;发现獾
狐、白蚁等洞穴未及时处理的,
每处扣5分。
23、生
物防
护工
程
工程管理范围内宜绿化面积中
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树、草
种植合理,宜植防护林的地段要
形成生物防护体系;堤坡草皮整
齐,无高杆杂草;堤肩草皮(有
堤肩边埂的除外)每侧宽0.5m
以上;林木缺损率小于5%,无病
虫害;有计划对林木进行间伐更
新。
30
绿化覆盖率达不到95%扣5分;
宜植地段未形成生物防护体系
扣5分;堤坡草皮不整齐、有高
杆杂草等扣5分;堤肩草皮不满
足要求扣5分;林木缺损率高于
5%的,每缺损5%扣2分;发现病
虫害未及时处理或处理效果不
好扣5分;无计划采伐林木扣5
分。
24、工
程排
水系
统
按规定各类工程排水沟、减压
井、排渗沟齐全、畅通,沟内杂
草、杂物清理及时,无堵塞、破
损现象。
30
工程排水系统不完整扣15分;
排水沟、排渗沟、减压井破损、
堵塞每处扣5分。
25、工
程观
测
按要求对工程及河势进行观测;
观测资料及时分析,整编成册;
观测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
40
未进行观测此项不得分。
观测资料未分析扣10分;资料
未整编或整编不规范扣10分;
观测设施完好率低于90%的,
每低5%扣2分。
26、河道供排水河道(网、闸、站)供水计划落
实,调度合理;供、排水能力达
到设计要求;防洪、排涝实现联
网调度。
20
河道供水计划不落实扣10分;
供、排水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扣5分;防洪、排涝调度不合理
扣5分。
27、标志标牌各类工程管理标志、标牌(里程
桩、禁行杆、分界牌、疫区标志
牌、警示牌、险工险段及工程标
牌、工程简介牌等)齐全、醒目、
美观。
20
河道防护工程及险工险段标志
牌、简介牌缺1个扣2分;其它
各类必设管理标志、标牌每缺
损5%扣1分。
28、管理现代化有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
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理
新技术;引进、研究开发先进管
理设施,改善管理手段,增加管
理科技含量;工程观测、监测自
动化程度高;积极应用管理自动
化、信息化技术;系统运行可靠、
设备管理完好,利用率高。
50
无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
计划扣10分;办公设施现代化
水平低扣10分;未建立信息管
理系统扣5分;未建立办公局域
网扣5分;未加入水信息网络扣
5分;工程未安装使用监视、监
测系统,每缺1项扣5分;系统
设备运行不可靠、使用率低扣
10分。
四、经济管理(12 0分)29、财
务管
理
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等费用来源
渠道畅通,“两项经费”及时足
额到位;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
预算计划;开支合理,严格执行
财务会计制度,无违规违纪行
为。
30
资金来源渠道不畅通扣10分;
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
修养护费未能及时足额到位,
每低10%扣5分,低于60%,此项
不得分;没有按照批准的年度
计划执行扣10分;审计报告中
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每起扣10
分。
30、工
资、福
利及
社会
保障
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兑现;福利待
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按规定
落实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各
种社会保险。
30
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扣5分;工资
不能足额发放扣5分;福利待遇
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5分;未按
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失业、医
疗等社会保险,每缺1项扣5分。
31、费
用收
取
按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河道
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采砂管理
费或砂石资源费,供、排水费
等),收取率达到95%以上。
30
各项费用收取率(分别计算收
取率,取其算术平均值)低于
95%的,每低5%扣3分。
32、水
土资
源利
用
有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可开
发水土资源利用率达到80%以
上,经营开发效果好。
30
没有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扣
10分;可开发水土资源利用率
达不到80%的扣10分;经营开发
效果不好,出现亏损扣10分。
说明:1.本标准分4类32项。每个单项扣分后最低得分为0分。
2.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 = [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设计文件确定,或由考核专家组商定。
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类别项目考核内容
标
准
分
赋分原则
备
注
一、组织管理(15 0分)1、管
理体
制和
运行
机制
管理体制顺畅,管理权限明确;
实行管养分离,内部事企分开;
分流人员合理安置;建立竞争
机制,实行竟聘上岗;建立合
理、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40
没有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此项
不得分。
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权限不明
确扣10分;未实行管养分离扣5
分,内部事企不分扣5分;分流人
员未得到合理安置扣5分;未实行
竞聘上岗扣5分;未建立合理、有
效的分配激励机制扣10分。
管
养
分
离
包
括
内
部
实
行
2、机
构设
置和
人员
配备
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批
文;岗位设置合理,按部颁标
准配备人员;技术工人经培训
上岗,关键岗位要持证上岗;
单位有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
落实实施,职工年培训率达到
30%以上。
30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无批文扣10
分;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多于
部颁标准配备或技术人员配备不
能满足管理需要扣10分;技术工
人不具备岗位技能要求,未实行
持证上岗扣5分;无职工培训计划
或职工年培训率未达到30%扣5
分。
3、精
神文
明
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团结,职工
敬业爱岗;庭院整洁,环境优
美,管理范围内绿化程度高;
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完善,管
理有序;单位内部秩序良好,
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
条例》行为发生;近三年获县
级(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及以
上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40
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职工思想
不稳定扣10分;绿化程度在本地
区属差的,扣5分;环境不优美,
庭院不整洁扣5分;管理用房及
文、体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扣5分;
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治
安管理条例》的,每起扣5分;未
获县级及以上(或行业主管部门)
精神文明单位称号扣10分。
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行为
的,此项不得分。
近
三
年
(
从
上
一
年
算
起
)
连
续
获省、部级精神文明单位,此项满分。
4、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
理规章制度,包括人事劳动制
度、学习培训制度、岗位责任
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查报
告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工作总结制度、工作大事记制
度等,关键岗位制度明示,各
项制度落实,执行效果好。
20
规章制度不健全,每缺1项扣1分;
关键岗位制度未明示扣5分;制度
执行效果差,扣10分。
5、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管
理,档案设施齐全、完好;各
类工程建档立卡,图表资料等
规范齐全,分类清楚,存放有
序,按时归档;档案管理获档
案主管部门认可或取得档案管
理单位等级证书。
20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分;无专
人管理扣2分;档案设施不齐全扣
2分;工程没有建档立卡,每缺1
项扣2分;工程技术档案分类不清
楚、存放杂乱扣10分;不按时归
档扣2分;未获档案管理主管部门
认可或无档案管理单位等级证书
扣4分。
二、安全管理(306、注
册登
记
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
进行注册登记,并及时办理变
更事项登记。
20
未进行大坝注册登记,此项不得
分。
未及时办理变更事项登记扣10
分。
7、安
全鉴
定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开展安全鉴定工作,鉴定成果
用于指导水库的安全运行和除
险加固。
30
未进行大坝安全鉴定,此项不得
分。
未将鉴定成果用于指导水库安全
运行或除险加固扣15分。
分
)8、确
权划
界按规定对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
进行确权划界,领取土地使用
证;界桩、标志明显;保护范
围明确。
30
管理范围未进行确权划界的,此
项不得分。
未完成确权划界,按边界长度每
低10%扣3分;土地使用证领取率
低于95%的,每低10%扣2分;界桩、
标志不明显扣5分;保护范围不明
确扣5分。
9、责任制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及其有关规定,落实政府行政
首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管
单位责任人,并建立追究制度。
20
政府行政首长、水行政主管部门
及水管单位三级任一级责任人不
落实,此项不得分。
10、水行政管理坚持依法管理;工程管理和保
护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危害
工程安全活动;危险区警示标
牌醒目;无排放有毒或污染物
等破坏水质的活动。
40
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有违章建
筑,或有挖洞、爆破、打井、开
矿、弃渣等危害工程安全活动,
每处扣5分;危险区警示标牌不醒
目扣5分;对向水库排放有毒或污
染物等破坏水质的活动未及时制
止并向上级报告的扣10分;水库
水质三类以下(含三类)扣10分。
11、防汛组织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
项防汛责任制落实,任务明确,
措施具体,责任到人;防汛办
事机构健全,人员精干;防汛
抢险队伍的组织、人员、培训、
任务落实。
30
防汛责任制不落实,任务不明确
扣10分;措施不具体扣5分;防汛
办事机构不健全扣5分;防汛抢险
队伍的组织、人员、培训、任务
不落实扣10分。
12、防洪预案有防洪水预案,抢险、调度、
转移、通讯、照明等预案内容
齐全,且计划周密,措施得力,
可操作性强。
20
无预案,此项不得分。
预案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2分;
计划不周密,措施不得力,可操
作性不强扣10分。
13、防汛物料与设施防汛物料按上级防汛部门下达
的定额配备,有专人管理,建
档立卡;防汛车辆、道路等齐
备完好;备用电源使用可靠;
预警系统、通讯手段、抢险工
具等设备完好、运行可靠。
30
防汛物料不能按定额配备,无专
人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0分;
防汛道路不平整、不畅通,无专
用车辆或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扣10
分;动力系统、预警系统、通讯
设施、抢险工具等完好率低,运
行不可靠扣10分。
14、除险加固大坝能按规划设计标准正常运
行;病险水库有除险加固规划
及实施计划,未除险前有安全
度汛措施。
20
一类坝或已除险加固工程,此项
满分。
二、三类坝,无除险加固规划(由
有资质单位编制)及实施计划扣
10分;除险前未制定安全度汛措
施的扣10分。
二、安全管理(30 0分)15、更
新改
造
大坝及其附属工程更新改造有
规划,经费落实,项目按时完
成,质量符合要求,有竣工验
收报告。
20
工程更新改造无规划扣5分;经费
不落实,项目不能按时完成扣5
分;质量不符合要求扣5分;无竣
工验收报告扣5分。
16、安
全生
产
有完善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应急预案》;能经常开展隐患排
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生产方面无重大责任事
故。
40
无《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扣20分;有安全隐患,每发现1
处扣5分;未按规定开展重大隐患
排查治理扣20分;发生重大责任
事故,此项不得分;在设计标准
内,工程及设施、设备不能正常
运行扣10分。
三、运行管理(40 0分)17、工
程检
查
主、副坝、溢洪道、输水洞等
建筑物及闸门机电设备等,平
时每月检查两次(相邻两次检
查时间不小于10天);汛前、汛
后各检查1次(闸门机电设备要
求进行试车);在高水位、水位
突变、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增
加次数;工程各部位检查内容
齐全,检查记录规范,有初步
分析及处理意见,并有负责人
签字。
40
不能正常巡视检查扣10分;无汛
前、汛后检查总结报告扣10分;
特殊情况下未进行增加检查扣10
分;检查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5
分;检查、试车记录不规范、无
签字扣5分;无初步分析及处理意
见扣5分。
18、工
程观
测
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
次、固定时间进行观测,观测
项目、频率、精度应满足规范
要求;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加
测,观测设备完好率达到规范
要求,观测设施先进、自动化
程度高;观测有专门记录,有
初步分析意见;观测资料内容
齐全,符合规范要求,能用计
算机按时整编刊印。
40
观测工作不能做到“四固定”,
观测项目、频率、精度不满足规
范要求,每项扣5分;高水位或异
常情况时未加测扣5分;观测设备
完好率达不到规范要求,设备落
后,自动化程度低扣10分;记录
不规范,无初步分析意见扣5分;
观测资料内容不齐全,成果达不
到规范要求扣10分;不能用计算
机按时整编刊印扣5分。
19、工
程养
护
主、副坝坝顶平整,坝坡整齐
美观,无缺损,无树根、高草,
防浪墙、反滤体完整,廊道、
导渗沟、排水沟畅通,无蚁害。
输、泄水建筑物进出口岸坡完
整、过水断面无淤积和障碍物;
混凝土及圬工衬砌、消力池、
工作桥、启闭房等完好无损。
40
坝顶、坝坡等建筑物不平整、不
整齐、不美观,导渗沟、排水沟
等有堵塞,坝坡有蚁害等,每项
扣5分。
输、泄水建筑物进、出口岸坡不
完整,过水断面有淤积和障碍物,
每项扣5分;混凝土及圬工衬砌、
消力池、工作桥、启闭房有碳化、
灌溉、发电、供水等生产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裂缝、破损等,每项扣5分。
生产设施有损坏、不能正常运用,每处扣5分。
20、机电设备维护有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维护制
度并明示;设备维修养护好,
运用灵活,安全可靠;备用发
电机组能随时启动,正常运行;
机房内整洁美观;维修养护记
录规范。
40
无维护制度或未明示扣5分;金属
结构及机电设备主要构件有损
伤、有锈蚀,油料不适宜扣10分;
闸门漏水,启闭不灵活,不安全
扣10分;备用发电机组养护不好,
不能随时启动,不能正常运行扣5
分;机房内不整洁、不美观扣5
分;维修养护记录不规范扣5分。
三、运行管理(40 0分)21、工
程维
修
做好工程维修、抢修工作,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维修
质量符合要求;大修工程有维
修设计、批复文件;修复及时,
按计划完成任务;有竣工验收
报告。
40
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扣10
分;维修质量不合格扣10分;大
修工程无设计、批复文件扣10分;
未按计划完成修复任务扣5分;无
竣工验收报告扣5分。
22、报
汛及
洪水
预报
建立有库区水文报汛系统,并
实现自动测报,系统运转正常;
建立洪水预报模型,进行洪水
预报调度,并实施自动预报;
测报、预报合格率符合规范要
求。
40
无库区水文报汛系统扣5分;未实
现自动测报扣10分;测报系统运
行不正常扣5分;无洪水预报模型
扣5分;未实施自动预报调度扣10
分;洪水预报合格率达不到60%,
或水文报汛系统有缺、漏报扣5
分。
23、防
洪调
度
有调度方案、调度规程和调度
制度;调度原则及调度权限清
晰;严格执行调度方案,并有
记录;及时进行洪水调度考评,
有年度总结。
40
无调度方案、调度规程、调度制
度扣10分;调度原则、调度权限
不清晰扣5分;未严格执行调度方
案和上级(指有调度权)指令扣
10分;洪水调度考评为好、一般、
差的分别扣0、5、10分(未进行
洪水调度考评的扣10分);无年度
总结扣5分。
在
不
发
生
洪
水
情
况
下
,
洪
水
调
度
考
评
不
扣
分
24、兴利调度有经批准的年度兴利调度运用
计划并及时修正;认真执行计
划,有年度总结。
30
无批准的年度兴利调度运用计划
扣10分;未进行季、月计划修正
扣10分;不认真执行计划扣5分;
无年度总结扣5分。
25、操作运行有闸门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
并明示;操作人员固定,定期
培训,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
和调度指令运行,无人为事故;
记录规范。
40
无闸门、启闭设备操作规程扣10
分;规程未明示扣5分;操作人员
不固定,不能定期培训,未做到
持证上岗扣5分;未按操作规程和
调度指令运行扣10分;有人为事
故扣5分;记录不规范,无负责人
签字扣5分。
26、管理现代化有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
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
理新技术;引进、研究开发先
进管理设施,改善管理手段,
增加管理科技含量;工程监测、
监控自动化程度高;积极应用
管理自动化、信息化技术;系
统运行可靠、设备管理完好,
利用率高。
50
无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
划扣10分;办公设施现代化水平
低扣10分;未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扣5分;未建立办公局域网扣5分;
未加入水信息网络扣5分;工程未
安装使用监视、监控、监测系统,
每缺1项扣5分;系统设备运行不
可靠、使用率低扣10分。
四、经济管理(15 0分)27、财
务管
理
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等费用来
源渠道畅通,“两项经费”及
时足额到位;有主管部门批准
的年度预算计划;开支合理,
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无违
规违纪行为。
30
资金来源渠道不畅通扣10分;公
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
部分维修养护费未能及时足额到
位,每低10%扣5分,低于60%,此
项不得分;没有按照批准的年度
计划执行扣10分;审计报告中有
违规违纪行为的,每起扣10分。
28、工
资、福
利及
社会
保障
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兑现;福利
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按
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失业、医
疗等各种社会保险。
30
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扣5分;年工资
不能足额发放扣5分;福利待遇低
于当地平均水平扣5分;未按规定
落实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
会保险,每缺1项扣5分。
29、费
用收
取
水价、电价等按批准文件执行,
有水费征收办法;有用水协议;
管理单位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年度收入计划;完成计划100%;
积极征收其他各种规费。
30
水价、电价等未按批准文件执行,
无收费办法扣10分;无用水、用
电协议扣10分;未按计划完成征
收任务(农业用水、城镇用水、
其它用水、发电分别计算征收率,
取其算术平均值),每减少5%扣3
分;未按规定收取其他规费扣10
分。
30、水资源利用有灌溉、发电、供水管理制度;
有年度灌溉、发电、供水计划
和实时修正计划;渠系利用系
数高,开展发电优化调度,供
水计量准确;按批准计划完成
生产任务100%。
30
无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无
年度用水计划和实时修正计划,
每缺一项扣2分;渠系利用系数达
不到0.5,未开展发电优化调度,
供水计量不准确,每项扣3分;未
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每项扣3
分。
31、多种经营充分利用水、土资源;经营方
式多样,经济效益好。
30
不能充分利用水库的水土资源扣
10分;水产经济效益在全省(或
流域)同类水库中处于好、中、
差水平,分别扣0、5、10分;多
种经营项目效益不好,有亏损扣
10分。
说明:1. 本标准分4类31项。每个单项扣分后最低得分为0分。
2. 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 = [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设计文件确定,或由考核专家组商定。
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类别项目考核内容
标
准
分
赋分原则
备
注
一、组织管理(15 0分)1、管
理体
制和
运行
机制
管理体制顺畅,管理权限明确;
实行管养分离,内部事企分开;
分流人员合理安置;建立竞争机
制,实行竟聘上岗;建立合理、
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40
没有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此项
不得分。
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权限不明
确扣10分;未实行管养分离扣5
分,内部事企不分扣5分;分流
人员未得到合理安置扣5分;未
实行竞聘上岗扣5分;未建立合
理、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扣10
分。
管
养
分
离
包
括
内
部
实
行2、机
构设
置和
人员
配备
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批
文;岗位设置合理,按部颁标准
配备人员;技术工人经培训上
岗,关键岗位要持证上岗;单位
有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30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无批文扣
10分;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多
于部颁标准配备或技术人员配
备不能满足管理需要扣10分;技
术工人不具备岗位技能要求,未
实施,职工年培训率达到30%以上。实行持证上岗扣5分;无职工培训计划或职工年培训率未达到30%扣5分。
3、精神文明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团结,职工敬
业爱岗;庭院整洁,环境优美,
管理范围内绿化程度高;管理用
房及配套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单位内部秩序良好,遵纪守法,
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行为发
生;近三年获县级(包括行业主
管部门)及以上精神文明单位称
号。
40
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职工思想
不稳定扣10分;绿化程度在本地
区属差的,扣5分;环境不优美,
庭院不整洁扣5分;管理用房及
文、体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扣5分;
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治
安管理条例》的,每起扣5分;
未获县级及以上(或行业主管部
门)精神文明单位称号扣10分。
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行为
的,此项不得分。
近
三
年
(
从
上
一
年
算
起
)
连
续
获
省
、
部
级
精
神
文
明
单
位
,
此
项
满
分
。
4、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包括人事劳动制度、
学习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检查报告制度、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工作总结制
度、工作大事记制度等,关键岗
位制度明示,各项制度落实,执
行效果好。
20
规章制度不健全,每缺1项扣1
分;关键岗位制度未明示扣5分;
制度执行效果差,扣10分。
5、档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管20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分;无
案管理理,档案设施齐全、完好;各类
工程建档立卡,图表资料等规范
齐全,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按
时归档;档案管理获档案主管部
门认可或取得档案管理单位等
级证书。
专人管理扣2分;档案设施不齐
全扣2分;工程没有建档立卡,
每缺1项扣2分;工程技术档案分
类不清楚、存放杂乱扣10分;不
按时归档扣2分;未获档案管理
主管部门认可或无档案管理单
位等级证书扣4分。
二、安全管理(26 0分)6、注
册登
记
按照《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进行注册登记,并及时办理变更
事项登记。
20
未进行水闸注册登记,此项不得
分。
未及时办理变更事项登记,扣10
分。
7、安
全鉴
定
按照《水闸安全鉴定规定》开展
安全鉴定工作,鉴定成果用于指
导水闸的安全运行和除险加固。
30
未进行安全鉴定的,此项不得
分。
未将鉴定成果用于指导水闸安
全运行和除险加固扣15分。
8、设
备等
级评
定
按规定开展闸门启闭机设备等
级评定工作。
20
未开展设备等级评定,此项不得
分。
评定为二类单位工程扣5分,三
类单位工程扣10分。
9、确
权划
界
按规定界定工程的管理范围和
保护范围;对工程管理范围用地
进行确权划界,领取土地使用
证;界桩、标志明显。
30
管理范围未进行确权划界,此项
不得分。
未完成确权划界,按边界长度每
低10%扣3分;土地使用证领取率
低于95%的每低10%扣2分;界桩、
标志不明显扣5分;保护范围不
明确扣5分。
10、水
行政
管理
坚持依法管理,发现侵占、破坏、
损坏水利工程的行为,采取有效
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依法
对管理范围内批准的建设项目
进行监督管理;主要部位有明显
警示警告标志。
40
发生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未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每起扣10
分;并未及时上报的,每起扣5
分;对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扣10
分;主要部位无明显警示警告标
志扣10分。
11、防
汛抢
险
各种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岗位
责任制明确;防汛办事机构健
全;抢险队伍机动能力强、人员
需经业务培训,防汛抢险预案、
措施落实;配备必要的抢险工
具、器材设备。
40
防汛岗位责任制不明确扣10分;
防汛办事机构不健全扣10分;人
员未经培训扣5分;防汛预案、
措施不落实扣10分;抢险工具、
器材配备不完备扣5分。
12、除
险加
固或
工程隐患情况清楚,并登记造
册;有相应的除险加固或更新改
造规划及实施计划;工程除险前
40
一类工程和已除险加固工程,此
项满分。
工程隐患不清楚且无登记造册
更新改造有安全度汛措施。扣15分;未编制除险加固或更新
改造规划(由资质单位编制)及
实施计划扣15分;工程除险前未
制定安全度汛措施扣10分。
13、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健全;定期进
行安全检查;安全措施可靠,安
全用具配备齐全,设备运行安
全;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0
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此项不
得分。
无安全生产组织网络的扣5分;
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扣10分;
安全措施不可靠扣10分;安全用
具配备不齐全扣5分;设备运行
不安全扣10分。
三、运行管理(47 0分)14、管
理细
则
根据《水闸技术管理规程》,结
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技术管理
实施细则。
20
未制订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此项
不得分。
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未经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扣10分;可操作性不
强扣10分。
15、技
术图
表
水闸平、立、剖面图,电气主结
线图,启闭机控制图,主要技术
指标表等齐全并明示,主要设备
规格、检修情况表齐全。
20
每缺1项图表扣5分;未明示扣10
分。
16、工
程检
查
按规定周期对工程及设施进行
经常检查;每年汛前、汛后或用
水期前后,对水闸各部位进行全
面检查;当水闸遭受特大洪水、
风暴潮、台风、强烈地震等或发
生重大工程事故时,及时进行特
别检查;检查内容全面,记录详
细规范。
40
未按规定周期检查每缺1项扣10
分;检查内容不全面扣10分;检
查记录不规范扣10分。
17、工
程观
测
按规定开展工程观测,并做好记
录;固定测次、时间、人员、仪
器;及时对资料进行整编,并进
行资料分析;观测设施完好率达
90%以上。
50
未开展工程观测,此项不得分。
按设计观测项目每缺1项扣10
分;观测不符合规定每项扣5分;
未进行资料整编或资料整编不
合格扣10分;未进行资料分析扣
5分;设施完好率低于90%,每低
5%扣2分。
18、土
工建
筑物
的养
护修
理
堤(坝)无雨淋沟、渗漏、裂缝、
塌陷等缺陷;岸、翼墙后填土区
无跌落、塌陷;河床无严重冲刷
和淤积。
20
堤(坝)有缺陷扣5分;岸、翼
墙后填土区有跌落、塌陷扣5分;
河床严重冲刷和淤积扣10分。
19、石工建筑物的养护修理砌石护坡、护底无松动、塌陷等
缺陷;浆砌块石墙身无渗漏、倾
斜或错动,墙基无冒水冒沙现
象;防冲设施(防冲槽、海漫等)
无冲刷破坏;反滤设施、减压井、
导渗沟、排水设施等保持畅通。
20
护坡、护底有缺陷扣5分;浆砌
块石墙身有异常扣5分;防冲设
施冲刷破坏扣5分;反滤设施、
减压井、导渗沟、排水设施等堵
塞扣5分。
20、混
凝土建筑物的养护修理混凝土结构表面整洁,无脱壳、
剥落、露筋、裂缝等现象,采取
保护措施及时修补;伸缩缝填料
无流失。
20
混凝土结构表面不整洁扣5分;
剥落、露筋等每处扣2分;严重
裂缝每处扣4分;伸缩缝填料流
失扣5分;未采取保护措施及时
修补扣5分。
21、闸门养护修理钢闸门表面无明显锈蚀;闸门止
水装置密封可靠;闸门行走支承
零部件无缺陷;钢门体的承载构
件无变形;吊耳板、吊座没有裂
纹或严重锈损;运转部位的加油
设施完好、畅通;寒冷地区的水
闸,在冰冻期间应因地, 制宜地
对闸门采取有效的防冰冻措,
施。
80
闸门出现严重锈蚀每扇扣10/n
分;闸门漏水超规定每扇扣30/n
分;闸门行走支承有缺陷每扇扣
10/n分;承载构件变形每扇扣
10/n分;连接件损坏每扇扣
10/n分;加油设施损坏每扇扣
10/n分;冰冻期间未对闸门采
取防冰冻措施扣5分。
n
为
闸
门
总
数
三、运
行管理(47 0分)22、启
闭机
养护
修理
A、卷扬启闭机
防护罩、机体表面保持清洁;启
闭机的联接件保持紧固;传动件
的传动部位保持润滑;限位装置
可靠;滑动轴承的轴瓦、轴颈无
划痕或拉毛,轴与轴瓦配合间隙
符合规定;滚动轴承的滚子及其
配件无损伤、变形或严重磨损;
制动装置动作灵活、制动可靠;
钢丝绳定期清洗保养,涂抹防水
油脂。80
每台启闭机存在1项次缺陷扣
10/n分。
n
为
启
闭
机
总
台
数
B、液压启闭机
油泵、油管系统无渗油现象,供
油管和排油管保持色标清晰,敷
设牢固;活塞杆无锈蚀、划痕、
毛刺;活塞环、油封无断裂、失
去弹性、变形或严重磨损;阀组
动作灵活可靠;指示仪表指示正
确并定期检验;贮油箱无漏油现
象;工作油液定期化验、过滤,
油质和油箱内油量符合规定;
油泵、油管系统渗油扣5分;供
油管和排油管色标不清晰扣2
分;敷设不牢固扣5分;油缸漏
油每个扣2分;阀组动作失灵每
个扣10分;仪表指示失灵每表扣
1分;贮油箱漏油扣5分;油质不
合格扣10分。
23、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维护对各类电气设备、指示仪表、避
雷设施等进行定期检验,并符合
规定;各类机电设备整洁,及时
发现并排除隐患;各类线路保持
畅通,无安全隐患;备用发电机
维护良好,能随时投入运行。
40
未对各类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
验、维护每项扣5分;线路存在
隐患扣10分;机电设备不整洁,
有油污、锈蚀等扣5分;仪表及
避雷器等未按有关规定检验扣
10分;自备电源未按有关规定维
护扣5分。
24、控制运用制定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
按水闸控制运用计划或上级主
管部门的指令组织实施;操作运
行规范。
30
无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扣
20分;未按计划或指令实施水闸
控制运用扣10分;违反操作规程
扣10分。
25、管理现代化有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
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理
新技术;引进、研究开发先进管
理设施,改善管理手段,增加管
理科技含量;工程监测、监控自
动化程度高;积极应用管理自动
化、信息化技术;系统运行可靠、
设备管理完好,利用率高。
50
无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
计划扣10分;办公设施现代化水
平低扣10分;未建立信息管理系
统扣5分;未建立办公局域网扣5
分;未加入水信息网络扣5分;
工程未安装使用监视、监控、监
测系统,每缺1项扣5分;系统设
备运行不可靠、使用率低扣10
分。
四、经济管理(12 0分)26、财
务管
理
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等费用来源
渠道畅通,“两项经费”及时足
额到位;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
预算计划;开支合理,严格执行
财务会计制度,无违规违纪行
为。
30
资金来源渠道不畅通扣10分;公
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
性部分维修养护费未能及时足
额到位,每低10%扣5分,低于
60%,此项不得分;没有按照批
准的年度计划执行扣10分;审计
报告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每起
扣10分。
27、工
资、福
利及
社会
保障
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兑现;福利待
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按规定
落实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各
种社会保险。
30
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扣5分;工资
不能足额发放扣5分;福利待遇
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5分;未按
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失业、医疗
等社会保险,每缺1项扣5分。
28、费
用收
取
按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收取
率达到95%以上。
30
各项费用收取率(分别计算收取
率,取其算术平均值)低于95%
的,每低5%扣3分。
29、水
土资
源利
用
有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可开
发水土资源利用率达到80%以
上,经营开发效果好。
30
没有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扣
10分;可开发水土资源利用率达
不到80%的扣10分;经营开发效
果不好,出现亏损扣10分。
说明:1. 本标准分4类29项。每个单项扣分后最低得分为0分。
2. 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 = [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
工程建设管理与考核制度(地产建设)
工程建设管理与考核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工程部为工程建设的责任部门。 第二条建设工程的竣工标准: 1、毛坯竣工标准: 工程全面完工(含外墙装修),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或该栋建筑物相邻30米)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含屋面)按照批复的总规要求全面完工(含地下室及地下机械停车库),所有临时建筑、构筑物拆除完毕。 主体工程完工后9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竣工标准。否则,每超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开发部经理2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2、豪装竣工标准: 在毛坯竣工的基础上,室内装饰工程全部完工。 主体工程完工后15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竣工标准。否则,每超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三条建设工程交楼标准: 各项工程全面完工,在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前完成相关验收并取得以下验收合格证书或意见书(根据当地文件要求需要):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质量监督意见书; 3、人防验收备案表; 4、消防验收意见书; 5、环保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交楼xx。 主体工程完工后18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交楼标准。否则,每超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开发部经理2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二节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第四条新开发项目在详规批复一周内、开工前,由工程部牵头,地区公司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参加人员为总工室、当地建筑设计院、综合计划部、工程技术部、招投标部、开发部、合同管理部、营销部、物业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查通过后,由综合计划部负责将方案三天内报管理中心备案。 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综合策划方案未经审定即开工的,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综合策划方案出现漏编、错编的,每项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的内容(附: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会签审批表): 1、施工给水系统:给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用水量及用水计量等。 2、施工排水系统:排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排水量等。 3、施工用电系统:施工用电线路走向规划、用电总容量、用电计量等。 4、施工道路系统: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文明施工需要、与永久规划路的关系等。 5、施工场地划分、围蔽及临时设施的规划: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满足销售需要等。 6、施工场地的土方平衡:考虑场地的竖向布置及标高协调、挖方与填方尽量平衡等。 7、制定主体总包及各类专业分包合同提交计划。
水利工程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水建管〔2008〕187号)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等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等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类。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部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由水利部负责。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河道、水库、水闸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千分制。水管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利部制订的考核标准对水管单位管理状况进行考核赋分。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分水管单位自检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验收两个阶段。考核结果达到水利部验收要求的,可自愿申报水利部验收。 第八条通过水利部验收,考核结果总分应达到920分(含)以上,且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通过省级及其以下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水管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根据考核标准每年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水管单位,水管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整改,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并通过验收。 2、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达到一类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一类标准。 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湖堤、海堤)达到设计标准。 4、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且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 第十一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所属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流域管理机构;部直管水管单位自检后,将考核结果报水利部。 第十二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的初验、申报工作。对自检、考核结果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组织初验;初验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向水利部申报验收批准,并抄送流域管理机构。
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现将《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铁道部《关于建设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45号)和集团公司《推行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集团公司工管【2009】27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和项目管理行为,强化执行力,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管理办法及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得到落实,控制好项目管理六大要素,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托)管项目经理部和工程(分)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检查遵循以下原则 1、“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相结合。 2、随机抽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 3、实事求是,分工合作,讲究实效。 4、有查必果,及时反馈,严肃整改。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为副组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集团公司工管【2009】271号文)。 第五条项目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分管在建项目的集团公司领导担任,工程管理部为牵头部门。成员由集团公司秘书处(办公室)、生产经营调控部、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科技开发部、安全质量管理部、计测中心、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卫房离退部、宣传部、工会组宣部、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指导和保证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听取检查结果汇报,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组长):根据检查工作内容,做好检查组织、领导工作,对检查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对检查结果负总责。 第八条检查工作组职责 1、在检查工作组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2、根据业务分工,及时编制检查实施计划,报检查工作组组长审核、汇总。 3、依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实事求是对检查对象进行考核、打分。 4、结合检查情况,对被检查的项目经理部及时提出整改、奖惩的初步建议。 第四章检查内容 第九条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十条上级单位、集团公司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指示、批示落实和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上级的文件、规定、决定和批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 为强化我工程规范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成本、工期、文明施工等关键因素的控制,使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此办法将做为和施工单位签订内部合同的主要依据。 一、总则 1、工程管理科职责 1)、代表行使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2)、负责对外承接工程,组织招投标活动,拟定、审核施工合同,确定工程施工造价,审核材料供应计划,设备和装备的协调,组织大型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审订、安全交底,参加安全科组织的安全检查,为领导提供有关决策依据。 3)、负责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复核。并审查其所承接项目是否具备施工能力和支付劳务工工资的能力。所有进入建安的施工队必须签署保证书并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任何遗留问题,退还施工队。 4)、负责开竣工报告、安全备案的办理。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等手续。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人员、机具、材料进场等的相关手续。参加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 5)、负责收发图纸、资料等,组织与相关单位的图纸会审,交工资料的整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和考核,并对用户定期回访。 6)、协助安全科、施工单位办理风水电等能源介质的相关手续。 7)、协助安全科、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8)、负责办理工程结算,并及时报财务科。负责与甲方施工合同的审核。9)、负责工程费用的划分及核定,并负责办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10)、负责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审核和报审工作。 11)、负责组织工程例会,并组织相关的专项工程会议。 12)、负责施工队安全、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的管理、检查和考核工作。13)、负责与其它各个科室的联系与协调。 14)、负责通知安全科新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 15)、负责安排的其它任务。 2、施工单位职责 1)、所有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工程科的管理。 2)、施工单位对工程所需人员、机具、材料、备件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质量、核算、工期、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安全科签定安全协议(安全协议见附件一)。 4)、外协施工单位必须如实向我提供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前期施工过工程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签署按时支付劳务工工资的承诺书(见附件二)。 5)、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各种工程资料的填写与整理。施工单位负责与项目部、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工程科协助其完成协调工作。6)、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理解不透或发现设计文件有疑问时,应向工程科及时反映解决。 7)、按照项目部或工程科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时上报工程施工月、周或日进度计划,以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工程建筑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建筑企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提高企业对人力资源控制和配备的有效性,通过科学考核发现人才、使用人才,为员工提供一个竞争有序、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要求考核者对所有考核对象一视同仁、对事不对人。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考核要素体系与考核标准。 第四条坚持全方位考核的原则。采取自我鉴定、上下级之间考评、外部考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多层次考核方法,使所有层次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和行使民主监督权力。 第五条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实行考核定期化、制度化的原则。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考核目的: 1、确定员工岗位薪酬、奖金、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2、确定员工职务晋升、岗位调配的重要依据; 3、获得专业(技能)培训、潜能开发的主要依据; 4、鞭策后进、激励先进; 5、增强员工沟通、强化团队精神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第五章:考核领导机构 第八条公司成立员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员工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司总经理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相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员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人力资源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项目同时成立(设)员工绩效考核小组,在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章:考核分类 第十条员工绩效考核共分三类。即: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专业(技术)管理员工绩效考核、普通员工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经理级员工是指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及总部各部门经理级员工。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管理员工是指公司各项目部门负责人及在专业岗位履行业务(技术)管理职能的员工(含:政工、测量、试验)。 第十三条普通员工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能操作的员工(含:通信员、打字员、小车司机)。 第七章:考核时间 第十四条定期考核分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第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专项事件(岗位)进行不定期考核。 第八章:考核形式和方法 第十六条考核形式: 1、任期内工作述职; 2、上、下级考评;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册水库,大中型水闸、泵站及3级以上河道堤防、海堤工程,其它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经批准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小型水库管理责任承担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等四类。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管理处应组织所属水管单位开展水利工程年度自检和考核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管理处具体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和小型水库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考核标准。对于
管理多种类别工程的单位,按工程类别分别考核,最后根据各类工程所达到的最低级别确定该单位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江苏省一、二、三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江苏省规范化小水库。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分管理单位年度自检和上级主管部门年度考核验收两个阶段。考核结果达到省三级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小型水库考核结果达到省规范化小水库标准的,可申报验收。 第七条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工程管理考核实行1000分制,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结果为920~1000分的(含92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确定为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结果为850~920分的(含85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0%),确定为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结果为750~850分的(含75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75%),确定为省三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结果为90~100分(含9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确定为省规范化小水库。 第八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日常管理工作,根据考核标准每年进行年度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反馈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
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验收细则(某修改稿)
附件2 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验收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明确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申报和验收程序,根据《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管理考核)的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管理水利工程的单位(以下通称水管单位)。考核工作的重点是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其中水库、堤防、拦河闸(坝)、泵站工程考核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灌区、调水(供水)工程考核工程管理、用水管理、组织管理和经营管理。 第三条管理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管理考核的组织指导和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验收、复核工作(其中灌区、泵站工程由省水利厅农水处负责,其他工程由省水利工程管理局负责)。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围年度考核和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初验、申报工作。省直管工程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其下属工程管理单
位的年度考核和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初验、申报工作。 第四条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包括自查、初验、申报、验收、批准、复核等阶段。 第二章自查 第五条自查是指水管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对自身管理工作状况的检查。水管单位组织专门人员,成立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六条自查考核标准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省水库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及《省拦河闸(坝)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省灌区规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省泵站规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对照考核标准,分析各考核项目的管理状况,逐项赋分,汇总后得出自查得分。 第七条自查等级。 初次申报,自查得分为850分以上(含850分),且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80%的,自查等级可自定为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已通过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后运行一年以上,自查得分为920分(含920分),且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85%,自查等级可自定为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省一、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统称为省级水利工程管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
编号:SM-ZD-36981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 评定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 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一)为了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是指企业员工或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是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为导向,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标准为依据,对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确认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的过程。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释义》及其评分细则。 (四)每次考核后,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
《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鲁能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冃 工程管理考核管理制度 、总则 为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建立激励机制,全面完成工程安全、质量和 工期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各类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各类监理合同 (三)适用范围:山东鲁能电子有限公司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工程。 (四)编审权限:本办法由基建小组负责起草、修订、废止和相关解释,分管领导负责审查,主管领导签发执行。 二、管理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一章职责分工与权限划分 第1条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本办法规定定期自评,并填写《工程管理考核表》并上报监理单位。 第2条施工监理: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管理考核表》进行审查并上报项目管理部。 第3条基建小组:负责对项目管理部上报的《工程管理考核表》进行审查。 第4条分管领导:负责对《工程管理考核表》签署审定的考核意见。 第5条主管领导:负责对《工程管理考核表》签署批准考核意见。
第二章管理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6条以每个季度为考核区间,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工期和综合管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区间完成工程量乘以2%再乘以考核分值比率进行兑现。实行百分制,满 分为100分,其分值比率为100%,其中安全、质量、工期、综合管理各占30%、 30%、30%和10%。 第7条考核对象为各标段的施工单位。 第8条考核程序 各施工单位每季度进行自查,填写《工程管理考核表》,分别于1月5日、 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前提交监理,监理审查后按程序报批,每级批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第三章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见附件:《工程管理考核表》。 三、附件 山东鲁能电子有限公司《工程管理考核表》
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及奖金计提办法(38页)
**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及奖金计提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调动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为经集团批准、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含本数,下同)的新建、扩建、续建项目。在项目立项审核时,集团战略发展部会同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的重要性提出推荐意见,并经集团董事会审批后,将项目列入按本办法考核及计提奖金的范畴。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考核牵头部门为集团工程管理部和人事考核部,集团战略发展部、财务部、稽核监察部、法务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监督和考核。其中,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考核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包括工程前期报建报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调试或试运营、工程结算
和决算等阶段)的相关管理业绩;人事考核部主要负责统筹审核项目建设管理考核结果以及考核后的奖金计发相关程序。 第四条名词释义 (一)建设管理单位,是指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的专门机构,包括工程指挥部、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的公司。 (二)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投入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勘察设计费、土地费用、拆迁费用、管理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开发期税费、其他非工程费用等)、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财务费用(建设期利息)。其中,集团内筹集建设资金的财务费用计取方法由集团财务部、战略发展部根据集团有关规定进行核定。 1、总估算:指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立项论证阶段),在对本项目进行细致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同区域、同时期的类似工程项目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建设成本参数而编制的项目总投资。 2、总概算:指在初步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编制的项目总投资。 3、总预算:指在施工图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编制的项目总投资。 4、总结算: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后,建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9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
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
工程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框架
工程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框架 一、管理制度分为日常工作和工程现场管理工作两部份。 1、日常工作(现场工程师的考核):作息考勤制度;责任范围内 的日常工作制度;此部分的考核为达到目标要求则视为合格,未达到则予以处罚。 2、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现场工程师的考核):围绕“工程进度、 质量、安全”三个主题,将工程管理工作进行量化,细化到每个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A:工程进度:由乙方项目部拟定工期计划(细化到每个月要达到什么样的进度),经工程部审核后,交一份给公司备案,并以此作为考核工程进度的依据。进度考核为差百分之几,则扣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几;超百分之几,则增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几。 B: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做到事前控制,事后处罚与整改视为责任人未完全履行到职责;如果未发现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瞒质量问题,则视为失职。考核上由于责任人的管理未到位等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应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于当期责任范围内质量管理控制得好,未出现质量方面的问题,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因质量问题突出而导致的返工和整改,当期的工程进度既便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均视为未完成该项任务,并按10%-30%的比例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C:安全管理:建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责任人未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或管辖范围内出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应给予一定的处
罚。年度内在管辖范围内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年末给予安全生产管理奖。 3、工程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由工程部经理拟定,可以考虑 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实行打分制考核。 4、在实施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对发现 的问题和处理意见要有依据存档,在考核中对不能提供出依据的,一律视为未作为或未完成该项任务处理。 二、考核的执行与工资发放 1、当月的考核截止月底,次月的1-2号为考核时间; 2、首先由工程部经理(总工)组织自行考核,考核结果出来后再由公司组织复核。如果自行考核与复核的结果偏差较大,则对工程部经理(总工)给予一定的处罚。 3、工资发放的时间统一调整到次月的5号。 4、建议现场工程师的基本工资统一调整到7000元的标准,通讯费按如下标准包干:总工(工程部经理)150元/月;现场工程师100元/月;工程部其他工作人员50元/月。 三、如果每月进行考核较为繁琐,也可以采取一个季度考核一次,即每月工资现场工程师浮动15%,其他工作人员浮动10%。季度末了再按上述考核办法考核兑现。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1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主要是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 第四条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二类以
上标准的,根据本办法考核确定等级。 未进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或三类以下标准的水库、水闸工程,仅对管理单位的管理状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不确定等级。 第五条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湖堤、海堤)达到设计标准的,或虽未达到设计标准,但遇标准内洪水连续 5 年未发生重大险情的,根据本办法考核确定等级。 对于不具备前款条件的河道堤防工程,只对其管理单位的管理状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不确定等级。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 1000 分制。考核结果为 920~1000 分的(含 920 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 85%),确定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 850~920 分的(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 80%),确定为国家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根据本办法,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划定国家二级以下的省级分级标准;各流域管理机构可划定国家二级以下所属工程的分级标准。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河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和《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第八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
泵站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泵站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市泵站日常管理,保障泵站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其职能效益,有效建立激励竞争机制,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上级有关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县泵站进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市沿江五大泵站。 二、考核机构 成立市泵站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考核内容 (一)考勤管理: 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离岗和旷工,各泵站应建立并规范考勤记录。在节假日或因工作任务安排值班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离开指定办公地点,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站长需请假的报分管领导及局分管领导审批,一般干部职工需请假的,1天内由泵站负责人审批,2-3天须报分管领导及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审批,3-5天请假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报局长审核签字。其中因病请假的必须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情情况证
明。各泵站同时做好请假考勤记录,请假条一律交单位存查,假期结束主动到单位销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到岗或无故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7天以上或全年累计达到15天者,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奖励性绩效及年终奖励性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给予处分。泵站站包庇、瞒报出勤情况或捏造出勤的,将严肃处理。在职在编职工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享受年休假,由各站内部调剂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予以安排。休假与请假手续一致,因事请假抵扣年休假。假期内凡遇到防汛、抢修等特殊任务时,必须服从统一调度。 (2)学习管理:做好职工专业培训、电脑操作等信息化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技术工人经培训后方能上岗、特殊岗位要持证上岗并检查其有效期,职工年培训率达到35%以上。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好各项政治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3)、档案及信息化管理。建立档案室或档案柜,并有熟悉档案管理业务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将维修记录,值班记录技术档案等及时归档;有严格的存、借阅制度;并有防火、避光、防潮、防蛀等保护措施;做好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设施维护保管管理。
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XXXXXX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细则) 编制:XXX 审核:XXX 批准:XXX XXXX年XX月
目录一.总则 1 二.考核执行办法 1 三.安全管理 2 四.文明施工管理 5 五.施工履约管理 8 六.质量管理 12 七.成本控制 15 八.非开挖定向穿越 17 九.检查与考核办法 18 十.附则 19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一、总则 1 目的 1.1为全面提升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任务书履约率,确保工程施工按期完成;提升公司工程施工环节中服务水平、用户满意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提升工程建设全流程成本管控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综合效益最大化。 1.2为强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公司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行动方案措施,把工程施工对市民生活的影响程度降到最小,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1.3为加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成本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用户满意度,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公司然气工程建设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 2.2本办法适用对参与公司燃气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的管理。 2.3本办法适应对监理单位、公司工程管理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管理考核。 二、考核执行办法 1.1 对于较为突出的违反公司《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的事件,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考核。 1.2 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涉及奖励、扣款时,由工程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表单。 1.3 奖励、扣款金额确认后,表单经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1.4 奖励、扣款单据签批后,工程部递交财务部,在当月该项的工程款结算、拨付中加发或扣除。 三、安全管理 1 安全制度执行 1.1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者按章处罚,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及落实责任主体为现场代表与工程监理。 1.2施工单位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需接受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的不定期检查。 1.3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必须按时完成,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按规定填写《隐患反馈单》并附整改照片,施工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
水利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江苏省水利厅 二○○六年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及流域性河道堤防工程。其它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经批准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 对未实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的单位不予评级,对一年内发生责任事故、单位负责人受刑事处罚的单位不予评级。 第四条水库、水闸、泵站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二类以上标准的,根据本办法考核确定等级。 未进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为三类(含三类)以下标准 2
的水库、水闸、泵站工程,仅对管理单位的管理状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不确定等级。 第五条河道堤防工程达到设计标准的,或虽未达到设计标准,但遇标准内洪水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险情的,根据本办法考核确定等级。 对于不具备前款条件的河道堤防工程,只对其管理单位的管理状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不确定等级。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1000分制。考核结果为920~1000分的(含92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确定为江苏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结果为850~920分的(含85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0%),确定为江苏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结果为750~850分的(含75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75%),确定为江苏省三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河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泵站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对管理多种类别工程的单位,按工程类别分别考核,最后根据各类别工程所达到的最低相应级别确定该单位考核等级。 第八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市、县水 3
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管理考核办法(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度,确保本项目工程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障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为基础,按照集团公司对项目公司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细化、分解本项目工程管理目标,明确项目工程各管理人员的职责,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级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地按计划投产,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项目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和各岗位管理人员。 第四条对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个人,按照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考核并追究责任,触犯法律者,将送交执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风力发电工程管理考核原则:以工程里程碑结点、总进度主要控制目标、安全文明施工为基准,杜绝违章作业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确保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以考核为手段,以建设安全文明样板工地为目标,考核的内容包括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将在严肃、认真、客观、真实、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进行。 第二章考核实施细则 第六条工程进度考核 (一)工程建设进度总目标考核为工程投运后的一次性考核,工程建设
总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控制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保证工程建设进度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标准: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进度控制体系和进度控制管理方案,做到工期科学合理,计划协调统一,施工调度得力,进度均衡正点,合理组织工程建设。努力做到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控制目标的协调统一。 (三)里程碑节点考核: 1.1对未按期完成里程碑节点计划的施工单位考核30000元、监理单位考核30000元。 1.2对未能按期完成建设单位(传真、红头文件)调整后建设节点的施工单位考核15000元、监理单位考核3000元、工程项目部考核3000元。 1.3业主管理单位奖惩考核按大唐集团公司的相关标准执行。 1.4 特殊原因造成的结点延误,报分公司批准后调整。 第七条日常进度的考核 (一)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年度进度控制目标计划编制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二级进度)由监理审查、工程项目部组织审批,施工单位二级进度计划不能及时编制和盘点的,每项考核10000元。 (二)施工单位组织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单位工程进度目标,考核施工单位30000元。 (三)当各级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施工单位不及时按程序调整二级进度计划及相应关联计划和制定抢工程进度措施并执行的,考核施工单位2000元。 (四)工程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因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分项工程进度未按期完成,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二00九年六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职能部室、所属各工程处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实现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三大目标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指项目部在单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管理,相关单项工程经营效果的考核执行《分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的执行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在建工程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进行项目考核管理。 第三章考核组织及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日常考核工作由安监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项目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完成。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室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履行自己的指导、监督、检查职能,为项目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项目部的施工管理情况真实反映出来,并及时总结经验修正不足。 第四章职能部室的监督考核职责 第七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情
况、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期进度、资料管理等。 第八条:施工组织情况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考核。通过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施工队伍选择、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排及施工现场管理实施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 第九条:施工进度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工程技术部应严格进行过程控制,查找工程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保证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能够实现业主目标。 第十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工程技术部应监督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方案、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考核。质量部应及时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监督项目部质检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按时进行公司级的质量检验,保证项目质量目标以及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并监督整改。质量部监督检查项目部做好工程移交以及资料归档工作,定期进行质量回访,听取业主意见。 第十二条: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部负责考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考核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及交通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结合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河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港口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管理的绩效考核。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交通部对全国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绩效考核实行统一管理,并组织全国范围内在建项目管理的绩效考核工作。 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水运工程在建项目管理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条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真实的原则,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打分。 第五条项目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绩效考核工作,认真提供相应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组织程序 第六条绩效考核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交通部制定全国内河水运工程项目管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绩效考核工作。
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管辖范围内的内河水运在建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覆盖率应达到在建项目的80%以上,本年度考核工作报告于年底前上报交通部。对于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报部。 项目单位原则上至少每年组织二次项目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考核工作中,应成立由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查组,具体落实考核任务。考查组一般不超过6人。 第八条考查组工作程序可按下列进行 1、听取各被检单位自查情况报告; 2、听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3、查看工程现场,有必要可进行抽查检测; 4、查阅有关档案、文件资料; 5、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的内容进行检查; 6、与项目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交换意见; 7、考核小组形成检查意见; 8、考核结束15日内,提交考核报告。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九条绩效考核包括综合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廉政建设、工程资料等方面内容。 第十条对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1、项目单位:基本建设程序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招标投标工作以及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