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血液制剂、生物制剂及高危药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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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487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487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4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2月22日附件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通过细胞杀伤、免疫调控、内分泌调节等途径,在细胞、分子水平进行作用,达到抑制肿瘤生长或消除肿瘤的药物,一般包括化学治疗药物、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免疫治疗药物、内分泌治疗药物等。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肿瘤诊疗、应用抗肿瘤药物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以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药品说明书等为依据,充分考虑药物临床治疗价值和可及性,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以达到治疗肿瘤、提高患者生存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的目的。

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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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液制剂使用原则
• 1、 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 • 血液制品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
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应尽可能避 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品,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 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替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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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液制剂使用原则
• 2、 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品 的种类。选择血液制品时,要保障来源合法性。安全的血 液制品来自无偿献血者和国家法定的采、供血机构。商业 来源的血液制品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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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血液制剂的管理制度
• (3)人员管理 • 输血相关医技人员应掌握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
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以及其它血液替代品或相 关药物等。临床输血相关的医护人员要详细核对患者与血 液制品的相关信息,确保输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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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血液制剂的管理制度
(4)临床用血分级管理
• A.根据本医疗机构特点,制定不同级别临床医师的申请用血 量权限。
• B.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的临床医师负责签发输血申请单
• C.一次临床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需经输血科(血 库)医师会诊,由用血科室主任和输血科(血库)会诊医师 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
• D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全血及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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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制剂使用的原则及 管理制度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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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 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目前,血 液是一种稀缺资源,血液制品资源有限,虽进行 严格检测,但仍具有传播疾病的风险,不当输注 血液制品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用于治疗肿瘤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药饮片。

第三条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遵循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根据药物安全性、疗效、经济性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安全、合理和有效。

第二章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第五条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具有以下特点之一的抗肿瘤药物:(一)药物毒副作用大,纳入毒性药品管理,适应证严格,禁忌证多,须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使用,使用不当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的抗肿瘤药物;(二)上市时间短、用药经验少的新型抗肿瘤药物;(三)价格昂贵、经济负担沉重的抗肿瘤药物。

第六条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除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外的其他抗肿瘤药物。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抗肿瘤药物的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肿瘤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抗肿瘤药物。

第八条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抗肿瘤药物和抗肿瘤中药,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第三章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遴选、采购、储存、处方、调配、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抗肿瘤药物、血液制剂、生物制剂使用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血液制剂、生物制剂使用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使用管理制度1.临床抗肿瘤用药必须严格掌握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的原则:⑴严格控制使用抗肿瘤药物的适应症,争取最佳疗效,改善患者的生存状况。

⑵严格掌握药物联用的指征,降低毒副作用。

⑶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给药方法。

⑷密切观察药物的副作用,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⑸加强药物经济学的应用,尽量降低患者的药物使用支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2.抗肿瘤药物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给药。

3.必须以组织学诊断作为肿瘤化疗的基础,不能用抗肿瘤药做诊断性治疗和预防用药。

4.严格掌握肿瘤化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各类抗肿瘤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注意给药的剂量和疗程,结合患者的特点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5.联合化疗选择药物的原则:⑴每一药物应该在单独应用时有效。

⑵所用药物应具有不完全相同的药理作用和毒性。

⑶数药同用不致减效或拮抗,并力求协同或增效。

6.严密观察抗肿瘤药物的毒副反应,严格掌握特殊人群的用药特点。

7.开始化疗后,除被迫停药外,不可轻易停药,以防反跳。

8.肿瘤化疗时,必须加强支持治疗。

9.抗肿瘤药物废弃物必须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并密闭存放在有特殊标记的特制的防渗漏的污物袋中,统一焚烧处理。

10.加强专业人员的职业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对接触化疗的医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包括肝、肾功能、血常规及血小板等指标测定,并做好记录,以监测其健康状况。

11.医务处督促和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抗肿瘤药物的合理应用的相关制度和相应培训,组织检查和考核。

12.严格执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的管理办法》,并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挂钩,与个人挂钩,奖惩分明。

医务处、药剂科、信息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长垣市赵堤镇卫生院血液制剂临床使用管理制度血液制剂1、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本办法仅指血浆源医药产品,即血液制剂。

2024年药学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药学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药学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药学部相关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由药学部主任和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药学部门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2.药学部定期召开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对本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检讨,对全院的药学质量与安全进行总结分析,每季度至少一次。

3.药学部对从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员工,定期进行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集中培训教育。

4.定期向临床科室通报医院临床用药安全监测结果,提出整改建议。

5.运用质量管理pdca的原理和质量管理工具,开展药事质量管理改进工作,并对制度进行修订建立长效机制。

6.对药学各部门制定明确的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根据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对相应部门进行检查,并开展评价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就存在的问题落实情况,下月进行追踪检查评价,查看持续改进的成效。

7.药学部每季度对落实质量及安全控制指标进行分析、评价,结合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的结果,提出整改措施。

评价结果应作为当季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审核和下季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

8.药学各部门定期开展外部评价,主动征求临床科室对药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外部评价建立持续改进的措施,并督导实施,进行持续改进,临床科室和患者满意度高。

9.医院与药品的流通、使用、管理有关的负有质量责任的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承担自己所从事工作的质量责任,接受上级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从上级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二篇:药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一、目的。

规范药学服务行为,保证药学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宜性。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三、责任。

执业药师、其它药学技术人员(驻店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1、药学服务的对象是广大公众,包括患者及其家属,医护工作者,药品消费者和健康人群。

高危药品管理规范(医院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规范(医院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规范(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高危药品是指具有较高风险、容易引发不良反应或潜在危害的药品。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医院需要建立高危药品管理规范的医院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高危药品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正文内容:1. 高危药品的定义和分类1.1 高危药品的定义:高危药品是指那些具有较高风险、容易引发不良反应或潜在危害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抗生素、抗肿瘤药物等。

1.2 高危药品的分类:根据药物的特性和使用风险,高危药品可分为毒性药品、易制造错误的药品、高风险药品等。

2. 高危药品管理的必要性2.1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高危药品管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减少患者因药物不良反应或错误使用而造成的伤害。

2.2 防止药品滥用和泄露:高危药品具有一定的药物成瘾性和滥用性,规范管理可以有效防止药品的滥用和泄露。

2.3 提高医院管理水平:高危药品管理规范的建立可以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医院的整体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3. 高危药品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3.1 药品采购和储存管理: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和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高危药品的来源可靠和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2 药品配送和使用管理:建立规范的药品配送和使用管理流程,确保高危药品的正确使用和避免滥用。

3.3 药品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药品的进销存信息、使用记录和不良反应报告等,以便及时追溯和处理问题。

3.4 药品人员管理:对从事高危药品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3.5 药品监测和评估:建立定期的药品监测和评估机制,对高危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总结:高危药品管理规范的医院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定义和分类高危药品、明确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管理内容,可以有效防止患者用药风险,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药品采购和储存管理、药品配送和使用管理、药品信息管理、药品人员管理以及药品监测和评估是高危药品管理规范的重要内容。

高风险药物管理制度

高风险药物管理制度

高风险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我院在使用、储存和处理高风险药物的过程中,能够有效降低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风险,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适用范围包含我院全部部门和人员相关的高风险药物管理工作。

二、定义1.高风险药物:指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导致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事故的药物,包含但不限于麻醉药物、抗癌药物、血液制品、镇痛药物等。

2.药品管理人员:指负责高风险药物的采购、储存、分发、使用等工作的医院工作人员。

三、采购与储存1.我院全部高风险药物的采购必需经过严格审核和批准程序,由专业采购人员负责采购工作,并保存相关文件和记录。

2.高风险药物的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储存标准,温度、湿度等要符合药品要求。

–维护合适的药库温度记录,定期进行温度检测与记录。

–药物储存必需依照排序、分类、标签清楚的原则进行。

–对于不同的高风险药物,要依据要求分别储存,并避开混淆。

3.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高风险药物的贮存情况,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定期进行药物库存的盘点工作,记录并解决库存异常问题。

四、分发与使用1.高风险药物的分发需遵从以下原则:–分发人员必需具备药学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

–药品管理人员应依照医嘱,对高风险药物进行准确分发,并记录相关信息,包含患者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等。

2.高风险药物的使用必需依照严格的操作规程进行:–执行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依照药品说明书、操作规程等要求正确使用。

–使用高风险药物前,必需核对患者身份、药品名称、剂量等信息,并记录核对的结果。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擅自转变剂量、用法或频次等,必需时应及时与医师进行沟通并记录沟通的结果。

3.高风险药物的二次核对:–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高风险药物,执行人员在使用前必需进行二次核对,确保使用的药物与医嘱全都。

–二次核对可由两名具备独立核对权限的人员进行,核对结果应记录在相关表格或系统中。

医疗机构高危药品药事管理规定办法

医疗机构高危药品药事管理规定办法

医疗机构高危药品药事管理规定办法引言高危药品指对人体有较大危害,容易引起严重、不可逆或者不可控制的药物反应或药物事故的药品。

医疗机构在运用高危药品时,必须严格管理,加强使用环节的监督,提高药品使用的安全性,降低医疗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安全。

本文档旨在规定医疗机构高危药品的药事管理规定办法,以便医疗机构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使用高危药品。

药事管理的基本标准1. 高危药品的定义高危药品的定义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内部的规定进行确定。

首先,需对高危药品进行分类,分为特别高危药品和一般高危药品。

特别高危药品指对人的健康构成极大危害的药物,包括剧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制剂重要监测药品等。

需要进行特别严格的管理。

一般高危药品则指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药物,需要进行较为严格的管理。

2.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药品管理制度,规定高危药品的购进、核验、入库、标识、配发、使用、报废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并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委员会对高危药品的管理。

3. 采购和入库管理医疗机构采购高危药品应当按照规范化的程序进行,遵循招标、竞价等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采购高危药品。

入库管理应当遵循《药品管理法》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高危药品应当采用专用的管理模式,实行一物一码进行标识,严格做好入库记录。

4. 配送和配方管理医疗机构内部对高危药品的配送和配方管理应当由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并建立完善的标识管理制度,确保机器存放、使用、报废的药品都有明确的标示和记录。

5. 使用和报废管理医疗机构对高危药品的使用和报废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合理报废。

医疗机构内部应当设立高危药品的日常使用和应急使用的标准规范,明确高危药品的使用前要做的准备工作和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关注高危药品使用后的药物反应和药物事故。

风险防范措施在使用高危药品的过程中,医疗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对使用高危药品进行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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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高警讯药品使用全过程的管理,防范相关临床用药差错和临界差错,减少不良事件发生。

2.范围
全院医护人员、药学人员。

3.定义
3.1高警讯药品包括高危药品及相似药品,是指出现错误和/或涉及警讯事
件频率较高的药品或涉及被滥用风险较高或引发不良结果的药品如:试验用药、控制性药物、治疗范围限制药物、化疗药物、抗凝剂、精神治疗药物与相似药物。

3.2 高危药品是指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风险可引起明显的患者伤害
的药物,包括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精神药品及其他高危药品如胰岛素、肝素或化疗药品、肌肉松弛剂。

3.3 相似药品是指名称、包装和标签或临床使用相似和/或发音相似的药
品。

包括看似、听似、多规。

4.权责
4.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简称药事委员会):负责高
警讯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4.1.1 参考国内外高警讯药品管理指南或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情况
制定我院高警讯药品目录并及时更新。

4.1.2 定期对高警讯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
题及时分析、反馈、整改。

4.1.3 定期分析高警讯药品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及时通报及警示。

4.1.4 组织开展高警讯药品知识讲座,定期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风险防范措施。

4.2 药剂科:负责及时更新、维护高警讯药品目录和警示符号,每
月对全院高警讯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督查。

4.3 信息科:负责高警讯药品的HIS 警示信息的维护。

4.4 临床医技科室:须严格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高警讯药品。

4.5 医护人员:熟悉高警讯药品相关信息,负责开具规范化医嘱和
正确给药。

5.内容
5.1 确定医院《高警讯药品目录》。

5.1.1 药事委员会参考美国安全用药研究所(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practices,ISMP)高警讯药品目录,结合国内及
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高危药品目录(附件一)及相似药品
目录(附件二)。

5.1.2 医院药品目录变化时,药剂科及时更新高警讯药品目录并
做好数据库的维护。

5.1.3 全院药品储存、使用部门若发现有其它相似药品,应及时
与药学部联系。

5.2 高警讯药品警示标识(见附件三、四)和储存。

5.2.1 高危药品应按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专柜或专区存放,不
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存放处对应放置高危药品标签,执行《药品标签管理制度》。

5.2.2 相似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存放,避免同排放置,并放置警
示标签,执行《药品标签管理制度》。

5.2.3 医嘱系统、审核系统、药房发药系统等HIS 系统中的高警讯药品有警示符号,并在打印药品使用标签、配药清单等时显示。

■高危药品警示符号『▲』。

■相似药品警示符号:听似『β』;看似『⊙』;多规『★』。

5.3 除手术麻醉科外,各临床科室不储备高浓度电解质。

5.4 高危药品的使用。

5.4.1 高危药品使用前要充分考虑安全性,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4.2 医师开具医嘱时,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日、药品
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经 5 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执
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错误,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药房查询或拨
打临床药学室咨询电话:XXXX
5.4.3 高危药品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5.4.4 高危药物在调配时,必须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5.4.5 高浓度电解质、静脉泵入用胰岛素、静脉泵入用肝素、化

药物、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给药执行独立双核对制
(Independent double-check process),两名医护人员同时来到病人
身边,各自独立完成给药核对所需的步骤,确认
无误并记录后,方可给药。

核对所需的步骤:患者姓名、出生年月
日、药名、剂量、药物浓度、给药时间、途径、给药速度、给药频率、
失效期、过敏史。

若有疑问,确认后方可继续操作。

对于相似药品易
混淆信息应重点核对,确保正确给药。

5.4.6 高危药品使用过程中,医护人员须密切观察用药后不良反应,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及用药差错监测,及时报告,科室须每月汇总、分析。

5.5 相似药品的使用。

5.5.1 医生在开具相似药品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与

应症,确认无误后方开具。

5.5.2 调剂相似药品时,药师应严格遵循“四查十对”,查处
方,
对科别、姓名、出生年月日;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仔细核对相似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等,确认无误后方能发放。

5.5.3 药学人员熟悉掌握相似药品目录、鉴别方法与存放位置。

5.5.4 护理人员在给患者使用药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三查八对”,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出生年月日、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确认无误后方能给患者使用。

5.5.5 对药学人员、护理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相似药品目录及拆

药片的图谱。

5.6 储存高警讯药品的部门每月对高警讯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记录, 科室内部不允许存放高浓度电解质,若科室需存放时须有药事委员会审批通过, 有存放高浓度电解质的科室药品管理需落实双人核对、上锁管理、标示明确独立保存避免误拿误用。

5.7 药剂科每月对全院高警讯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督查,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6.参考文献
6.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自2015 年12 月1日起实施。

6.2 评审条文
6.2.1《JCI 医院评审标准》(第六版),IPSG.3&3.1。

6.3 其他参考文献
6.3.1 美国安全用药研究所(ISMP),高警讯药品目录,2014 版。

7.附件
7.1 XXX医院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办法(2018版)(见附件一)
7.2相似药品目录(见附件二)
7.3相似药品警示标识(见附件三)
附件一:XXX医院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办法(2018版)
1 前言
为了切实加强高危药品管理,参照国家高危药品推荐目录,同时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将我院2015版高危药品目录进行精简,方便临床管理。

现制订我院新版管理办法及目录。

2 高危药品专用标识
该标识用于医疗机构高危药品
管理。

可制成标签粘贴在高危药品
储存处,也可嵌入电子处方系统、
医嘱处理系统和处方调配系统,以
提示医务人员正确处置高危药品。

3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
高危药品的管理采用“金字塔
式”的分级管理模式,见图1
图1 高危药品“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图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中各级别的特点:
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
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
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
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具体包含如下几类(见表1)
表1 :A 级高危药品
A 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1. 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
识。

2. 护理人员执行A 级高危药
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
对后给药。

3. A 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
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
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4.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 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B 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 级低,具体有如下几类(见表2)
表2 B 级高危药品 B 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1 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 护理人员执行A 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3. B 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
医生须加签字。

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具体有如下几类(见表3)。

表3 C级高危药品
C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1.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2. 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各级高危药品汇总目录
1、高危药品统一标识,各级根据管理措施不同,分区存放,分级管理。

2、单独存放的药品应贴有高危药品标识。

3、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二:
相似药品目录
编号:
附件三:
相似药品警示标识
编号:
文件修改记录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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