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后期蒙汉互市及其社会影响
明朝的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

明朝的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其间涌现出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事件和文化现象。
这个时期不仅发生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融合,也出现了大量的文化交流和互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明朝的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并分析其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一、政策推动下的民族融合明朝是一个多民族共存的时期,其中最为显著的是与蒙古、回、藏等少数民族的接触。
明初,朱元璋就提出了“保皇汉、抚四夷”的治国方针,在政策上鼓励各族人民融合共存。
他除了采取婚姻联姻的方式促进汉族与蒙古族之间的融合,还实施了同化政策,包括普遍普及汉文、学习礼仪等。
而蒙古、回、藏等少数民族则积极融入汉文化体系,学习汉语、汉服等。
明朝时期的雍正帝更是提倡“熔汉熔回”,鼓励汉族与回族之间的婚姻。
这些政策推动了不同民族之间的融合,缩小了民族间的差距。
二、文化交流的多元化明朝时期,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不仅存在于政治上的互动,还表现在经济、文化等方面。
在经济方面,辽东的汉族、蒙古族、回族等人民共同生活和交易,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往来。
在文化方面,各民族的传统艺术、文学、音乐等互相借鉴,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风貌。
此外,明朝时期还出现了许多著名的文化交流事件。
例如,明代中叶,汉人书画家文徵明旅居颍州(今安徽颍上),与回族画家石涛交往,互相影响。
他们在艺术理论和创作技法上进行了广泛交流,共同开创了“颍派”绘画风格。
三、文化交流的影响明朝的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对当时社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使得中国的文化更加多样化和丰富,促进了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不同民族的特色和传统互相交融,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风貌。
其次,文化交流也改变了民众的思想观念。
蒙古、回、藏等少数民族通过学习汉语、汉文化,加入了汉族的社会体系,逐渐形成了统一的思想认同,推动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发展。
最后,明朝的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为后来的历史留下了重要的历史遗产。
明朝的政策和文化交流活动对清朝的统一和汉文化的传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明代后期蒙汉互市及其社会影响

明代后期蒙汉互市及其社会影响民族之间的贸易活动,不仅是民族关系史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商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文从商业经济史研究的角度,对明代后期隆庆、万历年间的蒙汉互市作一历史考察,揭示互市贸易的发展状况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自古以来,蒙古族与汉族就有着悠久的贸易往来历史。
仅以明代为例,永乐年间蒙古族地区首领阿鲁台就与明朝政府开始了“朝贡贸易”,“岁或一贡,或再贡,以为常”[①]。
这种“朝贡贸易”是官方间的贸易,主要出于蒙古封建主的请求。
他们希望通过朝贡获得加倍的回赐,取得绸缎等高级消费晶。
显然,这种“朝贡贸易”与人民间互通有无的互市贸易是性质不同的商业活动,与游牧和农业两种经济之间的交换活动不可同日而语。
马克思指出:“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②]。
明初的“朝贡贸易”是与当时蒙古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贸易方式。
一明中期开始,蒙古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发展。
成化十六年(1480),《明史》中称为小王子的达延汗消除了蒙古社会内部的封建割据和混战局面。
嘉靖时,“小王子最富强,控弦十余万,多畜货贝,稍厌兵,乃徙幕东方,称土蛮,分诸部落在西北边者甚众”[③]。
“年来收养残秽.兼之卤我生口,日滋月息,即令小王子、吉囊、俺答诸部落,可三四十万,视昔之奔命穷荒,不见马矢者,盛耶?衰耶”[④]。
蒙古地区畜牧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一方面能够把更多的畜产品作为商品而用于交换,另一方面出现了“部落众多,食用不足”[⑤]的社会经济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地区必然要萌发出对外交换商品的强烈要求,以便用自己的畜产品来换取汉族地区生产的粮食及其他生活消费品。
而当这种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蒙古地区的统治者就发动战争,企图打开与汉族地区进行贸易的大门。
明史上称为“庚戌之变”的重大事件,就是这类战争的典型表现。
在上述这段时期中,尽管蒙汉统治者之间经常发生武装冲突,民族间的战争时停时续,但在民间却已自发地出现了贸易活动,史称“私市”。
2015-2016学年高二历史岳麓版选修1学案第二单元9《张居正改革》

学案9张居正改革[学习目标] 1.了解张居正改革的背景。
2.掌握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
3.了解张居正改革结局的有关知识。
一、改革的背景1.明朝中后期内外交困、危机四伏(1)内部①政治腐败,边防废弛。
②皇帝昏庸,官吏侵盗,财政严重亏空。
③变本加厉的搜刮导致阶级矛盾激化。
(2)外部①北方蒙古贵族的劫掠。
②东南沿海倭寇猖獗。
③葡萄牙侵占澳门。
2.号称“救时宰相”的张居正应运登上了历史舞台。
深化探究材料《明宪宗元宵行乐图卷》思考在歌舞升平的背后,隐藏着什么社会危机?答案明朝中期以来,政治腐败,边防废弛,财政严重亏空,社会矛盾尖锐,陷入内外交困的危局。
[归纳总结]实施一条鞭法的客观形势是什么?张居正发挥了什么作用?(1)客观形势:土地兼并严重;清丈田地卓有成效;白银成为普遍流通的货币。
(2)作用:先试行,再向全国推广。
既有策略,又坚决、审慎、灵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二、改革的措施深化探究材料一“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
”——傅维麟《明书》思考该材料反映了什么现象?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哪些?这一现象的出现对改革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答案(1)现象:张居正改革使吏治得到整顿,政令畅达。
(2)原因:尊主权,伸张法纪,依法理政;颁行考成法。
(3)影响:提高了办事效率,为全面推行改革铺平了道路。
材料二2001年6月25日,长城作为春秋至明朝时期的古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长城全长约12 600千米,我们现在见到的长城大多为明朝所修筑。
明长城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加修了大批“敌台”,其中张居正主政时修筑“敌台”3 000余座。
思考张居正为什么重视加固长城?答案明中期以后边防残破,来自外部的军事威胁成为明王朝的心腹大患。
材料三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
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
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於官。
高中历史人民社课标版必修一_2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公开课

微专题2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专题剖析】一、秦汉时期1.秦朝,中央设“典客”“典属国”等官职管理民族事务。
北击匈奴,修筑长城;南征夷越,设置三郡。
2.汉朝,在中央设大鸿胪管理民族事务(1)北面:对匈奴,先和亲,后出击。
著名将领:卫青、霍去病、窦宪。
两大战绩:封狼居胥,勒石燕然。
(2)西面:设立河西四郡,西域都护府,护羌校尉等。
(3)东北:设乌桓校尉;公元前108年,攻灭卫氏朝鲜,设乐浪四郡。
(4)南方:公元前112年,攻灭南越,重置郡县。
(5)边疆:实行屯戍政策;向北方移民屯田,在西域设置田官。
3.对外交往,开通陆上、海上两条丝绸之路(1)陆上:97年,班超派甘英出使大秦,到达波斯湾;166年,大秦派使者到达洛阳。
(2)海上:倭国使臣到达东汉,光武帝赐金印一枚。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1.隋唐时期,负责民族事务的机构有礼部和鸿胪寺。
2.隋朝(1)北方,东突厥遣使入朝,接受管辖;西突厥与隋朝密切往来。
(2)岭南地区:589年,隋文帝册封百越首领冼夫人为谯国夫人。
(3)边疆地区:推行郡县制,以当地的豪强大姓任郡守、县令。
(4)流求:607年、610年,隋炀帝先后派朱宽、陈棱等抵达流求。
3.唐朝(1)北方:630年,东突厥归附唐朝,西北各族尊称唐太宗为“天可汗”。
(2)西南:640年,文成公主入藏。
710年,金城公主入藏。
唐蕃数次会盟。
(3)云南:唐玄宗册封皮罗阁为云南王。
后唐朝多次册封南诏首领。
(4)边疆管理机构,有大都督府、都护府、羁縻州等。
今新疆地区,唐太宗设立安西都护府,武则天设立北庭都护府。
4.对外关系(1)隋炀帝命裴矩驻守张掖,管理与西域的通商事务。
(2)608年,常骏出航到达赤土国(今马来半岛南部)。
(3)唐太宗时期,玄奘西游天竺,学习佛教文化,并编著《大唐西域记》。
(4)日本向唐朝多次派出遣唐使,伴有留学生、留学僧等。
646年,日本进行大化改新,学习中国隋唐制度,促成社会转型。
(5)鉴真东渡日本,传播唐朝文化。
明代知识题[1]
![明代知识题[1]](https://img.taocdn.com/s3/m/138f1cd40c22590102029da2.png)
A.战国与明朝B.秦朝与明朝C.战国与秦朝D.明朝与清朝
12.明长城的起讫点为( )
A.临洮—辽东B.临洮—山海关
C.嘉峪关—山海关D.嘉峪关—鸭绿江
13.明朝北京的紫禁城是指( )
A.京城B.宫城C.皇城D.外城
14.被誉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的是( )
1608年,喻仁(喻本元)、喻杰(喻本亨)合著《元亨疗马集》(著名的兽医学著作,内容包括对马、牛和骆驼的治疗经验,至今仍有实用价值。)
1617年赵蛹著《植品》(有关西红柿的种植技术等)
1628年徐光启撰《农政全书》
五、地理
1405-1431年郑和率大型远洋船队到达西洋三十余国;徐霞客著《徐霞客游记》1425年《郑和航海图》编成
1511年中国种植玉米(有疑点,可能不正确)
1547年马一龙著《农说》(记载了水稻的精耕细耘、密植、育苗、移栽等的种植经验,是我国第一部运用哲学观点来阐述农业技术的著作。)
1596年屠本畯(jun)著中国现存最早的海洋生物专著《闽中海错疏》(记载了沿海一带以海生无脊椎动物和鱼类为主的二百多种水族生物的形态和生活习性等。)
A.明朝中期,倭寇开始骚扰我国沿海地区
B.郑和的船队最远到达红海沿岸和非洲东海岸
C.历史上第一批对我国进行侵略活动的包括葡萄牙殖民者
D.戚继光抗倭过程中最著名的战役是台州大捷
7.在今天,印度尼西亚有个港口城市叫“三宝垄”,马来西亚有座“三宝山”,这些名称的由来与下列哪些历史事件有关?( )
A.郑成功收复台湾B.郑和下西洋C.镇南关大捷D.戚继光抗击倭寇
⑧工匠编为匠户,另立户籍,匠户实行轮班制为官府服役。
⒉简述明初军权加强措施。
明朝的民族融合

明朝的民族融合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也是一个充满多元文化的时期。
在明朝统治下,中国经历了繁荣和进步,其中一个关键的方面就是民族融合。
本文将探讨明朝时期的民族融合,并分析其原因和影响。
一、背景明朝建立后,继承了元朝统治区的广大领土。
这使得明朝成为一个多民族的政权,其中包括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满族等等。
这些不同民族之间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语言习俗、服饰风格等等差异。
二、汉族和其他民族的融合明朝吸收了大量的非汉族人口,这些人开始逐渐融入汉族社会。
一方面,明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融合。
例如,建立九边制度,将边疆地区纳入统一的行政管理,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另一方面,明朝推行的汉化政策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明朝时期的科举制度使得人们的地位和机会不再依赖血统和民族背景,而是基于个人的学识和才干。
这种制度使得各族人民都有机会参与到国家事务中,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融合。
三、宗教信仰的交流与融合在民族融合的过程中,宗教信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明朝时期,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在中国得到传播和发展。
例如,明朝皇帝朱棣(永乐帝)亲自参观了藏族寺庙,并且允许藏传佛教寺庙在中国内地设立分寺。
这一举措促进了汉族和藏族之间的文化和宗教交流。
此外,伊斯兰教在明朝时期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传播和发展。
在明朝西北边境地区,回族人口逐渐增多,他们信仰伊斯兰教并推广了伊斯兰教的风俗和文化。
这些多元的宗教信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融合和交流。
四、文化交流与融合明朝时期,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也推动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明朝统治者重视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他们鼓励各地人民保留和发扬自己的文化传统。
明朝时期,蒙古族在形成自己的特色文化的同时,也吸收和融合了汉族文化。
例如,蒙古族的服饰在保留传统特点的同时,也开始采用汉族的服饰元素,展现了多元文化的特征。
此外,明朝时期还出现了一些具有融合特色的艺术形式。
(8)第二章明中后期晋商的特点及原因1

明人谢肇浙说: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推山右。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他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
隆庆议和规定,互市每年举行一次,互市市场设立在大同得胜堡、宣平堡、宣府张家口、山西水泉营(到1587即万历15年,明政府先后在长城沿线开设马市13处。)还规定,“官市毕,听民私市”。
(三)参与互市及其影响
隆庆议和的实质性内容就是互通贸易。实现议和之后,王崇古便以宣大总督的身份,广招商贩,听令贸易。据《明史·王崇古传》记载,当时互市市场上布帛、菽粟、皮革远自江、淮、湖广,辐辏塞下,所征的市税还解决了犒赏支出。
有人指出,初期寓居扬州的商人中,以“秦晋商人势力最大”。
实际上,流寓于扬州的只是晋商中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晋商则把行盐的重点放在河北的长芦盐区和本省的解州盐区,并逐渐控制了这两个地区的盐业。张四维在《送展玉泉序》中记载:蒲商中世世代代守一业不变的是盐商。而盐商大多数是到淮扬一带经营,那里盐引壅积较少,凭引取盐较为便利。唯有展玉泉与众不同。其父就是以经营河北青沧盐(青指青州,在今山东益都;沧指沧州,今河北沧州。两地是明代的长芦盐区)为业。当沧盐每岁只能兑现引额的十之三四时,商人纷纷离去,唯展玉泉之父坚守在青沧,并把盐业交给展玉泉经营。边商与内商分化后,沧盐得到梳理,经营沧盐者可牟取大利,盐商又从四面八方涌到这里,人数比过去增加了10倍。但惟有展氏是世商,自然能获取厚利。可见,展玉泉之父实在是很有远见的。蒲州人王海峰也是经营青沧盐的一个著名盐商。另外,明人王世贞指出:“四维父盐长芦,累资数十百万,而崇古盐在河东,相互控二方利。”意思是说,蒲州此两性控制着长芦、河东两大盐区。
明代地图所见万历朝大同城市转型

明代地图所见万历朝大同城市转型◎ 郭琦 席会东地图故事明代地图见证了明代万历年间山西大同城的发展历程,是大同城市形态演变和功能转型的缩影。
万历朝之前,明蒙关系紧张,明朝北部边防形势严峻,大同城防严整,边墙林立,雉堞云连,屯堡遍布。
隆庆和议后,明蒙关系缓和,大同城的形态功能随之转变。
万历朝之后,大同城不再增筑屯堡,明蒙马市贸易推动大同城及其所属边堡向边贸商业城镇转变,大同城市建设工程随之加速,城内商业设施迅速增多,军事功能相应减弱。
明代大同镇城及其附属军堡的发展演变轨迹,成为我国北方边疆城镇发展历程的典型代表,长城内外汉蒙的融合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明万历大同农业衰退与边防强化明朝万历时期(1573年 ~1620年),中国正处在“明清小冰期”的鼎盛期,此时北方普遍低温,农业歉收。
大同因地处长城农牧交错地带,年降水量不足400毫米,蒸发量大于降水量,故有“十年九旱”之说,农业生产环境趋于恶化。
且大同为京师藩屏之军事重镇,承担防御北方蒙古部族的军事重任,朝廷不断大规模迁入军户,本已堪忧的自然资源和农业物产难以承载更多的人类生活需求,人地矛盾愈发尖锐。
针对这一局面,朝廷在大同推行大规模屯田措施,不断开垦土地,力图增加粮食产量,提高自给率。
屯田的发展虽对驻军补给和边防安全有一定积极作用,但粗放经营的军屯、盲目逐利的商屯,给大同的地表森林植被带来破坏,土地肥力降低,水土流失愈发严重。
春季青黄不接之际,大同的粮价更是剧烈上涨。
古代应对灾害的手段落后,灾疫的出现对人口和农业都是毁灭性打击。
万历年,山西两次疫情大爆发都是从大同地区开始的。
万历八年(1580年),大同瘟疫爆发,十室九病,全家感染者超过十分之一,感染者接踵死亡。
这次疫情传染性极强,首先向南波及太原府境,第二年又向西部扩散,万历九年朔州、威远地区疫情严重。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大同府又爆发新一轮鼠疫,加上同年四月大同属县旱灾和九月传染病,局势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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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之间的贸易活动,不仅是民族关系史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商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文从商业经济史研究的角度,对明代后期隆庆、万历年间的蒙汉互市作一历史考察,揭示互市贸易的发展状况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自古以来,蒙古族与汉族就有着悠久的贸易往来历史。
仅以明代为例,永乐年间蒙古族地区首领阿鲁台就与明朝政府开始了“朝贡贸易”,“岁或一贡,或再贡,以为常”[①]。
这种“朝贡贸易”是官方间的贸易,主要出于蒙古封建主的请求。
他们希望通过朝贡获得加倍的回赐,取得绸缎等高级消费晶。
显然,这种“朝贡贸易”与人民间互通有无的互市贸易是性质不同的商业活动,与游牧和农业两种经济之间的交换活动不可同日而语。
马克思指出:“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②]。
明初的“朝贡贸易”是与当时蒙古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贸易方式。
一明中期开始,蒙古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发展。
成化十六年(1480),《明史》中称为小王子的达延汗消除了蒙古社会内部的封建割据和混战局面。
嘉靖时,“小王子最富强,控弦十余万,多畜货贝,稍厌兵,乃徙幕东方,称土蛮,分诸部落在西北边者甚众”[③]。
“年来收养残秽.兼之卤我生口,日滋月息,即令小王子、吉囊、俺答诸部落,可三四十万,视昔之奔命穷荒,不见马矢者,盛耶?衰耶”[④]。
蒙古地区畜牧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一方面能够把更多的畜产品作为商品而用于交换,另一方面出现了“部落众多,食用不足”[⑤]的社会经济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地区必然要萌发出对外交换商品的强烈要求,以便用自己的畜产品来换取汉族地区生产的粮食及其他生活消费品。
而当这种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蒙古地区的统治者就发动战争,企图打开与汉族地区进行贸易的大门。
明史上称为“庚戌之变”的重大事件,就是这类战争的典型表现。
在上述这段时期中,尽管蒙汉统治者之间经常发生武装冲突,民族间的战争时停时续,但在民间却已自发地出现了贸易活动,史称“私市”。
“私市”在弘治午间已经出现了,“近闻北虏进贡多挟马入边私市,市者得之皆以归势家,因取厚利”[⑥]。
“厚利”之下,商民必趋之若鹜,“远近商贾多以铁货与虏交易,村市居民亦相率犯禁”[⑦]。
尽管明朝政府曾经颁发了一系列禁令,企图禁绝“私市”,但是蒙汉间的贸易活动是蒙古地区与汉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并不是明朝政府利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所能窒息得了的。
隆庆初,相继入主内阁的高拱、张居正等人鉴于当时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的形势,检讨了以往政府的对蒙政策,提出了“华夷一家”的主张。
隆庆五年,穆宗封蒙古地区的统治者为“顺义王”,并开设蒙汉间的互市,从而改善了民族关系。
据《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七“朝贡”条的记载:隆庆、万历间互市场所有十—处之多:“在大同者三,曰得胜堡、曰新平、曰守口;在宣府者一,曰张家口;在山西者一,曰水泉营;在延绥者一,曰红山寺堡;在宁夏者三,曰清水营、日中卫、曰平虏卫;在甘肃者二,曰洪水扁都口、曰高沟寨”。
这些互市之处,均由守边将领管辖。
同时,每当开市期间,明朝政府和蒙古统治者又共同派出军队充当守市人员,维持市场秩序,“令各支虏酋各差—的当首领,统夷兵三百,驻扎边外。
各镇各令本路副参等官,各统本支精锐官军五百,驻扎市场”①。
互市的市场,一般都设在边墙处,四周围以高墙,犹如“瓮城”,关内外各有—闸门,可以启闭。
据《清史稿·杨吉砮传》记载:“明制,凡诸部互市,筑墙规市场,谓之市圈。
”在“市圈”内设有高楼。
供驻扎市场的官军嘹望。
“虏每一入市,少者四五十,多者百余骑,并皆就瓮城,闸封”②,然后进行互市贸易。
这就是互市市场的设置状况。
互市的“交易日期,大率以一月为期”③。
但在互市初开之时,每年的交易日期往往不足一个月。
据《万历武功录》卷八“俺答列传”记载:隆庆五年,大同得胜堡互市的日期是五月二十八日到六月十四日;新平互市的日期是七月三日到七月十四日;宣府张家口市是六月十三日到六月二十六日。
以后,随着互市的发展,交易日期便不断延长至一个月时间。
在互市上,—般商品由“侩人(牙人)定物价,毋欺慢虏”④,而马匹的价格则是由明朝政府规定的。
“上等扇马一匹,拟价十二两,搭配段布官货一分,实价银八两余;中扇马一匹,定价十两,货实值银七两余;下扇马一匹,定价八两,;货实值银六两余”⑤。
明政府规定价格的原则(“务使客商有利,夷价无亏”⑥)使蒙汉双方两获其利。
如汉族“商民,概以故衣杂货,每值银七、八两;即买儿骒马一匹,可卖银十余两,各以次从便加减,率得厚利,远迩欢腾”⑦。
由于价格规定得较合理,蒙古“诸酋感德日深,赴市日众,市马日多”⑧这就使互市中马匹的成交量越来越多。
据统计:隆庆五年,宣府、大同、山西三处互市成交的马匹有6,850匹;隆庆六年为7,845匹,万历元年为19,103匹,万历二年增加到二万七千余匹⑨。
四年之间,马匹的成交数量几乎增加了三倍。
当然,这仅仅是上述三处互市中马匹交易的情况,如将其他互市之处的马匹成交数也计算在内,那么将是一笔更为可观的数字!由此可见,合理地规定价格,对互市贸易的发展具有促进的作用。
从互市贸易中的商品构成来分析,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占有主要地位,奢侈消费品极少。
互市中的商品以马匹、粮食、布匹为主,此外还有许多其他商品。
蒙古地区输入的商品主要是粮食,布匹,丝织品及其他手工业产品;汉族地区输入的商品主要是畜产品,有作为军事物资的战马、作为运输工具的马匹和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耕畜及作为食品的牛羊肉。
在互市中,汉人“以段绸、布绢、绵花、针线索、改机,梳篦、米盐、糖果、梭布、水獭皮、羊皮盒、易虏马、牛、羊、骡、驴及马尾、羊皮、皮袄诸种”⑩。
另外,在互市之初,明朝政府为防止蒙古统治者冶炼铁制兵器,曾禁止输出蒙古牧民生活必需的铁锅。
以后经宣大总督王崇古疏请:“及查得辽东开元、建宁之市,以广锅入市。
盖广锅生铁不受炼炒,行之已久,此可效行。
及查得宣大沿边山程险远,铁锅鲜至,亦多用广锅,即当容照辽右之卫例,以广锅入市易,商夷攸便也。
”11明朝政府准予广锅进入互市交易,但是,却将硝黄、铜铁、盔甲、兵刃列为违禁物品,严禁进入互市交易。
在互市之中,既有明朝政府才经营的“官市”,也有民间商人经营的“民市”,“宫市毕,听民私市”①。
“官市”主要交易缯帛.马匹;“民市”中交易的商品种类较多,如布帛锅釜,及针、线、梳、篦,米、盐、糖果之类。
在互市初开之时,“官市”交易所占比重较大,当时,“边氓畏虑,不敢贸易,虏入不市,衅怨易生。
今岁且宜官为处置,使边氓睹利,则人必乐从”②。
“官市”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官出“市本”,与蒙古商民进行交易。
明朝政府的“市本”主要由管理马政的机构太仆寺发放,据《皇朝马政纪》所载:“各边年例市本每年二十余万,毫不可少。
”倘若“市本”不足,则“请借客饷”③,或“请发兵部马价银”,甚至将“各营死马椿朋内脏银两,尽充市本”④边将领取“市本”后,“遣指挥一人偕行,贾往临清,……往张家湾、河西务,治金缯诸货”,如“段必二两以上,紬亦欲坚厚阔机,布用蓝红诸色”⑤。
然后运回互市,与蒙古商民交易马匹。
另据梅国祯《再请罢榷税疏》记载:“虏款以来,一应互市货物,缣帛布匹则取诸吴越,狐皮水獭等物则取诸蕲黄,逐年给以帑银,董以专官,皆跋涉数千里外,经年而后可至。
”⑥这说明边将们除了往顺天府附近的张家湾、河西务,山东的临清州等地采购货物之外,还携“市本”远下江南,湖广等处采购货物,运到塞上与蒙古商民交易马匹。
“民市”的发展十分迅速,“客商岁得虏货之利,将源源自至”⑦。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由民间商人经营的“民市”,是明代蒙汉贸易发展中的新事物。
“自隆庆五年北虏款贡以来,始立市场,每年互市,段布买白江南,皮张易之湖广。
彼时督抚以各部夷人众多,互市钱粮有限,乃为广召四方商贩使之自相贸易,是为民市之始”。
“民市”交易的出现标志了蒙汉间的贸易活动已经发展到—个新阶段,由官方间单—的贸易关系发展到既有官方贸易,又有民间贸易的多元化的贸易关系。
“民市”交易的出现和发展是明代蒙汉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反映,是蒙汉之间经济联系不断密切的必然结果。
民市中的商货,“段布狐皮一切杂货,来自苏杭湖广,由临清以至天津芦沟通湾,……乃至市口”。
经营“民市”贸易的商人,“惟是机利雁民,市井无聊之辈,乃始称贷出息,跋涉山川,蒙犯霜露,担负重茧,以与胡儿争杪忽之利,以为蔽体餬口之资”⑧。
“民市”的兴起,使许多城市无业游民找到了经商的谋生门路,这对解决当时的“流民”问题多少有所裨益。
在互市贸易的过程中,明朝政府按所定税例向蒙汉双方的贸易商民征收比较轻微的商税,“凡夷马商货,各有税例,每年即以收获银充抚赏之用”⑨。
这里所谓“充抚赏之用”,就是明朝政府在每年互市结束之后,对恪守条规的蒙古守市人员,奖给一定数量的银两及其它物品,市易“即毕”,还要“筵宴酋长,犒劳诸夷酋,人日牛肉一斤,粟米五合,麦面一斤,时酒一瓶,小菜油盐酱醋及马草银七分二厘,饭柴炭银二分,皆取给尖丁银及商税”⑩。
与此同时,对汉族守市人员也有一定的奖励。
因此,蒙汉双方的守市人员都有维持互市秩序的积极性,从而使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蒙汉互市贸易兴起以后,蒙古牧民觉得互市每年仅开一次,周期太长,于是经常成群结队来到互市的市口,要求开设“小市”。
尤其在每年春天,贫苦牧民缺少粮食,“愈见狼狈,有畜者每次于巡边各口,求官权易。
一牛易米豆石余,一羊易杂粮数斗。
无畜者或驮盐数斗,易米豆一二斗,挑柴一担,易米二三升。
或解脱皮衣,或执皮张马尾,各易杂粮充食。
其瘦饿之形,穷困之态,边人共怜之”①。
因此,明朝政府在万历元年允许在宣府、大同、山西、陕西、宁夏、甘肃等地分别设立“小市”,亦称“月市”。
关于“小市”的详细情况,据梅国祯记载:“每月小市一次,每次不过三二日。
虏人擐甲市口之外,官兵擐甲市口之内,两相戒防,无异对垒。
各夷或以羊皮,或以马尾,或以板木,谷米之数与口内军余互相贸易。
原无奇货异产,每年所税银,少不过二三百两,多不过四五百两,俱佐前开赏功等项支用”②。
这段史料说明:一、“小市”的开市日期为每月一次,每次仅二三天,一般于每月十五日以后开市二三天,让蒙古牧民前来贸易。
二、“小市”开市之日,蒙汉双方都派出军队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贸易正常进行。
三、“小市”中交易的商品主要是粮食等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需品。
在“小市”中,蒙古牧民以牛羊、皮张、马尾、毡裘、盐碱、柴草、木材等商品,向汉族商民换取粮米、布匹、锅釜、耕具、绒线及其它日用百货,“牛,米豆石余;羊,杂糗数斗;无畜,间以柴盐数斗,易米豆可一、二斗,柴一担易米可二、三升”③。
四、明朝政府要求驻扎“小市”的“参将守备官”,主持公平交易,“量抽税银”,④“关吏得税其物,以充抚赏”⑤。
由于“小市”便于蒙古牧民生产的畜产品及时登市,就近交易,换取他们所急需的粮食、布匹等生活用品,因此对蒙古地区社会经济的影响,较之每年开市一次的“大市”要更为广泛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