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0.双重预防体系奖惩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规定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责任制,确保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工作安全文明进行,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目标责任考核与奖惩有机结合起来,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部门和人员双体系考核奖惩管理。

3、奖励细则

3.1 认真执行双体系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在双体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每月每人奖励100元。

3.2对于双体系小组现场抽查,3题以上(含3题)答不上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对于回答问题较好者、每次奖励30元。

注:员工回答较好者同时奖励上一级20元,对于抽查效果不好者,班组长承担连带处罚。班组长回答较好者同时奖励上一级20元,反之进行连带处罚。

注:公司成功通过验收后安环部还会申请专项奖励,奖励那些积极、做得优秀的班组或个人!

3.3双体系有关的全员培训,无故不参加者罚款30元,培

训试卷考核一次不及格给与警告,补考不及格者罚款30元(闭卷),对于答题前3名分别给与100元、50元、30元奖励。

3.4双体系班组排查周期,班组级排查暂定为每周一次,排查记录每月3号前上交公司安环部,对于排查记录未按时上交或未按时排查者,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

3.5双体系车间排查周期,车间级排查暂定为每月一次,排查记录每月3号之前上交安环部,对于排查记录未按时上交填写或未按时排查者,每次考核车间主任100元。

3.6在生产过程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对责任人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

3.7经检查认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能在限期内消除而没有消除的或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该制定临时措施管控的而不制定的,处以罚款100元。

4、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赠品不喜欢可以删除)

一、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

(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二)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

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三)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

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