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受益计划实务操作案例解析
【财务管理案例课堂】收益分配管理案例

【财务管理案例课堂】收益分配管理案例FPL为美国佛罗里达州最大、全美第四大信誉良好的电力公司。
长期以来,FPL 公司经营利润一直稳定增长,经营现金流稳定,负债比率较低,资信等级长期维持在A级以上,公司现金红利支付率一直在75%以上,每股现金红利稳中有升,这种情况延续了47年。
即使在亏损的1990年,每股仍然派发现金红利$2.34。
1993年,现金红利支付率达到107.39%(当年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平均现金红利支付率为80%),是一个典型的价值型公司。
1994年,面对电力市场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FPL公司决定继续采用扩张战略,并制定了未来5年39亿的投资计划。
但公司感到需要减少非投资方面的现金流出,增强财务能力和流动性,保持A级以上的资信等级,降低财务风险,增加留存收益和内部融资能力。
而公司近期的发展并不能立即大幅度提升每股收益,继续维持高的现金红利支付率的经营压力很大。
为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来应对日益变化的竞争环境,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目标,1994年5月初,FPL公司考虑在其季报中宣布削减30%的现金红利,此举可以使公司减少1.5亿美元的现金支出,尽管相对于公司未来五年39亿美元的资本支出计划来说,这笔钱似乎杯水车薪,但有助于增强公司减轻今后的经营压力,增加股利政策方面的灵活性,使现金红利在今后几年中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但大幅度削减现金红利不可避免导致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动摇投资者的信心,进而影响公司与及有的稳定投资者的关系。
历史经验也证实了这种负面影响。
大多数投资银行分析家也预期FPL公司将削减30%的现金红利。
因此,相继调低了对公司股票评级。
投资分析家的这些言论确实导致FPL公司尚未宣布红利政策,股票价格已下跌了6%。
FPL公司1994年5月中旬公布了最终的分红方案,把该季度现金红利削减了32.3%。
公司同时宣布了在以后三年内回购1000万股普通股计划,并且承诺以后每年的现金红利增长率不会低于5%。
设定受益计划通俗例子

设定受益计划通俗例子
在现代社会中,受益计划是一种常见的金融工具,旨在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的收益和资本增值。
这些计划通常由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提供,以满足投资者对不同风险和回报水平的需求。
以房地产投资为例,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受益计划,其中一家金融机构向投资者提供机会参与一个房地产项目。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该项目的受益权,在未来享受项目的收益。
假设这个房地产项目是一座公寓楼,金融机构计划出租这些公寓以获取稳定的现金流。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额度购买相应比例的受益权,从而分享租金收入。
在受益计划中,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同的受益方式。
一种选择是按比例分享租金收入,这意味着投资者将根据其持有的受益权比例获得相应的分红。
另一种选择是按照固定利率支付分红,这意味着投资者将根据其投资额度和固定利率获得固定金额的分红。
受益计划通常具有一定的投资期限,投资者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持有受益权才能享受收益。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选择在特定时间段内将其受益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便提前退出投资。
这个房地产受益计划的好处是,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受益权获得房地产项目的收益,而无需直接买卖和管理房地产。
这种方式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和管理成本,并且提供了一种灵活的投资选择。
总之,受益计划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方式参与各种投资项目,并从中获得收益。
无论是房地产、股票、债券还是其他资产类别,受益计划都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需求和风险偏好来设计。
这种金融工具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使得投资者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实现财务目标。
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会计处理

ACCOUNTING LEARNING 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会计处理文/周柳闲摘要:自2014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新增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比较抽象,不易掌握。
本文通过设置科目和举例等从操作层面解析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
关键词: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会计处理我国财政部2014年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新增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同时进一步维护职工权益。
一、设定受益计划概念本准则规定,离职后福利计划分设定受益计划和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收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由此可见,设定受益计划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由企业承担,而设定提存计划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由个人承担。
目前,我国一些大企业存在设定受益计划。
如,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于2007年3月31日前退休的职工提供除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以外的补充退休福利。
二、会计科目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义务)”,通常余额在贷方,反映设定收益计划义务的现值。
精算风险通常在该科目中反映。
该科目在以下分录中简写为“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资产)”,通常余额在借方,反映设定收益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
投资风险通常在该科目中反映。
该科目在以下分录中简写为“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资产备抵)”,主要反映当设定收益计划的盈余大于资产上限时其差额,通常余额反映在借方,为负数。
该科目在以下分录中简写“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备抵)”三、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会计处理【例】甲公司在20×5年1月1日为管理层人员设立了一项设定受益计划,经外部独立精算师精算,提供如下资料:“20×5年12月31日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10万元,折现率4%。
设定受益计划通俗例子

设定受益计划通俗例子
受益计划通俗例子如下:
假设你想要投资一部新手机,但是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财力购买它。
为了帮助你确定自己的投资计划,你可以制定一个受益计划。
受益计划的目的是确定你将从投资中获得的回报,即能够使用的时间和收益。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受益计划的例子:
- 投资金额:1000元
- 预期收益:购买新手机后的使用时间通常为2年,且每年会有1000元的收益。
- 可以承受的损失:如果投资失败,最多损失1000元。
根据上述情况,你可以制定一个受益计划:
- 投资金额:1000元
- 预期收益:购买新手机后的使用时间通常为2年,且每年会有1000元的收益。
- 年收益:1000元/年
- 损失承受能力:最多损失1000元。
综上所述,你可以通过制定受益计划来帮助你确定投资金额和预期收益,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设定受益计划实务操作案例解析

设定受益计划实务操作案例解析设定受益计划实务操作建议一方面,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对会计人员及精算师要求较高,应加强会计人员及精算师的专业培训和职业素养,提高其会计核算能力和精算能力;另一方面,由于设定受益计划是我国会计准则中提到的新名词,会计处理及各项规定仍待加强,企业在执行设定受益计划过程中会承担较大风险及支付不确定性,若企业盲目随意执行,则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可以先鼓励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会计核算制度非常完善的企业先行实施,在摸索中不断完善,引导其他企业逐步执行设定受益计划。
案例解析例1、甲企业在2016年1月录用刚满50岁的工人王先生,同意在他55岁退休后的10年期间每年支付2万元的养老金,每年末支付。
折现率为6%,不考虑其他因素。
第一步,计算未来退休金折现至退休时点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20000×=20000×=147202注:为年金现值系数。
将年金现值平均分配至服务期各年,计算当年义务,即简单平均到每年为147202/5=第二步,将当年义务计算复利现值,即当期服务成本。
当期服务成本=当年义务×第三步,计算服务当年现值本利和,并计算期末义务。
每年的期末义务=期初义务+当期利息+当年服务成本当年期初义务=上年期末义务利息=期初义务×折现率第1年当期服务成本=×=第1年期末义务=当年服务成本=第2年当期服务成本=×=第2年期末义务=++=如此类推第3、4、5年。
会计处理如下:第1年借:管理费用货: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第2年借:管理费用货: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利息=期初义务×6%=×6%=借:财务费用货: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如此类推做第3、4、5年的会计分录例2、接上例。
若甲企业每年根据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提存相应资金成立基金,并进行投资,即形成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假设基金收益率为6%.第1年缴存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借:设定收益计划资产贷:银行存款第2年缴存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借:设定收益计划资产贷:银行存款借:设定收益计划资产贷:财务费用注:在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收益率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折现率相等的情况下,两者产生的收益与利息相互抵销。
中国酒店收益管理实践案例解析

中国酒店收益管理实践案例解析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如今越来越多酒店需要进行精细化管理,而收益管理则是其中重要的武器。
针对国内酒店集团的现状,通过实践案例的剖析,从收益管理讲述如何与酒店通力合作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改革开放几十年以来,中国旅游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国外游客大批涌入,国内游客的商务及休闲旅游需求也持续高涨,中国酒店业开始了辉煌的大踏步发展历程。
然而,这种需求的强劲增长也造成了国内大规模的酒店扩张。
同时,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政府支出及经济发展下行压力等方面的压力,近两年来国内酒店面临供过于求,平均房价不断下跌的压力。
下图显示了国内酒店业在未来三到五年的新增供应量。
图表一:2014年中国酒店未来新增供给报告(引用自STR Global数据报表)收益管理作为国外酒店业已经广为使用的利刃,在国际品牌进入中国市场之初已经广泛运用了十余年。
然而国内的酒店,即使是高端酒店,对这一武器的运用还较为陌生。
在大部分的酒店业同仁看来,收益管理主要是指数据分析和涨价,而没有把其提高到酒店战略决策制定这一高度。
而如今,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不仅是那些具有前瞻性的酒店集团强调收益管理的重要性,甚至第三方网站(OTA),搜索引擎,各大电商都纷纷开始为酒店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客户购买行为分析及酒店预订分析等服务,甚至提供酒店前台管理系统(PMS),有的甚至已经成立收益管理部门,采用包房或其他形式参与甚至蚕食着酒店的定价权和库存管理,酒店必须开始清醒认识市场营销和收益管理的作用并采取行动了。
随着中国酒店业竞争水平的上升,越来越多的中国酒店经营者意识到收益管理技术和战略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可是却没有正确的收益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也无法通过相应的收益管理工具加以应用。
根据下图的收益管理成熟度模型来分析,大部分的国内酒店还处于具有收益管理渴望(REVENUE ASPIRATIONS)阶段,也就是说希望有所改变。
*图表二:收益管理成熟度模型目前,针对国内酒店集团的现状,通过实践案例的剖析,从收益管理的核心三部分“人员+工具+流程”,讲述如何与酒店通力合作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详解

“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详解作者:杨文杰来源:《会计之友》2017年第20期【摘要】 2014年1月我国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引入设定受益计划会计规范。
由于设定受益计划下的会计处理本身非常复杂,并涉及到保险精算方面的知识运用,相关企业如何做到对新政策和新规定的把握和成熟运用也就迫在眉睫。
通过对东方宾馆实施设定受益计划的案例分析,把握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发现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方面是精算假设不够全面,另一方面是计划资产没有在表外进行披露。
最后提出了解决和改进问题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精算假设【中图分类号】 F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20-0032-06一、引言2014年1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版)(以下简称“新9号准则”)。
新9号准则对职工薪酬的范围进行进一步的扩大,对短期薪酬及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同时新增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内容,并首次提出了“离职后福利”的定义及会计核算规范,将原准则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进行核算。
与原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最大的亮点是引入了设定受益计划。
新9号准则对职工离职后福利进行区分,拟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计量与披露原则进行了详细的规范,而原准则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仍属于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范围。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只承担按一定提存比例向独立的基金上缴固定金额的义务,在支付离职后福利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补偿义务的福利计划,企业不用对未来的提取金额做出保证。
而受益计划则是指企业在职工退休离职后,采取分期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在提存时,是否按时提存及提存多少都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存金额不固定,而未来的提取金额是一定的。
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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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解析
设定受益计划的核算步骤多,又需运用精算假设,且有可能产生精算利得和损失,因而处理较为复杂。
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
为了对企业职工薪酬的核算进行较为系统的规范,新准则首次引入了设定收益计划,并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确认、变更及结算进行了阐述。
这使得设定受益计划成为新准则的亮点和难点,同时也是会计考试必考的知识点。
此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对其后续处理又进行了说明。
至此,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已经形成了明确架构。
因此,在新准则出台后,有必要对其实务应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以提高财务人员对设定受益计划的理解,同时正确地引导企业在新准则下作出合理的会计实务操作。
本文结合案例对其会计流程做一简单梳理。
薪酬核算催生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企业会根据一些标准,比如职工工作年限、年龄等确定职工的福利水平,承诺职工退休时支付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因而风险由企业承担。
这是许多发达国家主要的养老金计划,我国只是刚刚将其引入。
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引入设定收益计划。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13条至第19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首先,要对职工福利有关的各个方面进行精算,并进行折现。
其次,把折现后的金额平均分摊于职工提供服务的各个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
最后,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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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实务操作案例解析
设定受益计划实务操作建议
一方面,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对会计人员及精算师要求较高,应加强会计人员及精算师的专业培训和职业素养,提高其会计核算能力和精算能力;另一方面,由于设定受益计划是我国会计准则中提到的新名词,会计处理及各项规定仍待加强,企业在执行设定受益计划过程中会承担较大风险及支付不确定性,若企业盲目随意执行,则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可以先鼓励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会计核算制度非常完善的企业先行实施,在摸索中不断完善,引导其他企业逐步执行设定受益计划。
案例解析
例1、甲企业在2016年1月录用刚满50岁的工人王先生,同意在他55岁退休后的10年期间每年支付2万元的养老金,每年末支付。
折现率为6%,不考虑其他因素。
第一步,计算未来退休金折现至退休时点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
20000×=20000×=147202
注:为年金现值系数。
将年金现值平均分配至服务期各年,计算当年义务,
即简单平均到每年为147202/5=
第二步,将当年义务计算复利现值,即当期服务成本。
当期服务成本=当年义务×
第三步,计算服务当年现值本利和,并计算期末义务。
每年的期末义务=期初义务+当期利息+当年服务成本
当年期初义务=上年期末义务
利息=期初义务×折现率
第1年当期服务成本=×=
第1年期末义务=当年服务成本=
第2年当期服务成本=×=
第2年期末义务=++=
如此类推第3、4、5年。
会计处理如下:
第1年
借:管理费用
货: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第2年
借:管理费用
货: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利息=期初义务×6%=×6%=
借:财务费用
货: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如此类推做第3、4、5年的会计分录
例2、接上例。
若甲企业每年根据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提存相应资金成立基金,并进行投资,即形成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假设基金收益率为6%.
第1年缴存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借:设定收益计划资产
贷:银行存款
第2年缴存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借:设定收益计划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设定收益计划资产
贷:财务费用
注:在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收益率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折现率相等的情况下,两者产生的收益与利息相互抵销。
在正常情况下,王先生退休后,其养老金恰好可以由甲企业设立的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等额支付。
若收益率与折现率不相等,则产生净资产或净负债。
例3、接上例。
若甲企业在第三年末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由于预期寿命等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该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增加,形成精算损失500元,则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综合收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重新计量——精算损失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500
如果是精算利得,则应该做相反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规定,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应当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例4、接上例。
由于设定受益计划的精算曾经发生过变更,甲企业在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解除时,要将计人“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变更差异500元结转到未分配利润账户中。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00
贷:其他综合收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重新计量——精算损失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