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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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监理的管理力度,理顺管理程序,保证工程管理工作整体效能的发挥和监理全过程的协调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监理管理工作包含三个阶段:工程开工前监理管理阶段;施工阶段管理;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附:工程监理流程图)。

第三条工程监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工程开工前监理管理、工程质量和变更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工程验收管理、工程决算预审核管理、工程保修阶段管理等十项。

第四条工程监理管理由企业管理层和监理作业层组成。

企业管理层归口在公司工程管理部;监理作业层由各工程项目监理部组成。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企业监理合同实施和项目管理的归口单位。

工程管理部在收到市场部的工程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后,负责按市场部统一要求编号、登记、发放。

遇到实际监理工程量与合同有差异时,及时通知市场部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六条各类监理工程正式签订合同前,要按照《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中必须列明工程地点、主要工程量、工期、明确的监理范围、合同金额等。

对工程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是否签认,对现场取证是否进行控制等应予明确。

对不能确定总价或工程量的监理合同,可采用每人每年取固定费用的方式签订。

对于合同中没有包含的监理项目,各项目监理部应书面报工程管理部,确认后通知市场部,顾客确认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工程开工前监理管理第七条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八条公司在接受顾客委托监理之后,首先应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建相应工程项目监理部。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工程管理部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项目监理部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作为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的重要手段,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一、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按照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申请监理单位资质,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数量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等。

资质的审批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序,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对于取得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加强动态监管,如发现其不再符合资质条件,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二、监理人员的管理1、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3、监理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为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应定期组织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使其熟悉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

三、监理工作的程序和内容1、监理工作的程序监理工作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签订监理合同、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以及监理资料的归档等。

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文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审查开工条件,签署开工令等。

3、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和管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方关系等。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具备一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系统、持续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的过程。

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监理的作用至关重要,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保护建设参与各方的利益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为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提高监理管理水平,制定了《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一、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的资质管理工程监理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进行。

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格,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相关部门负责对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注册和管理,确保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理机构的合法合规。

二、监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程监理行为需要通过签订监理合同来确立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

监理合同应明确工程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任务和报酬等重要条款,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签订后,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任务,监督施工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与要求监理工作包括对施工过程的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控和评估。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和修正意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共同解决施工中的难题与矛盾。

四、监理报告的编写与提交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编写并提交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包括对施工工序的检查、工程质量的评估、进度控制情况的分析等内容的综合总结。

监理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施工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供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参考和改进。

五、监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为了确保工程监理的质量和效果,相关部门应对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与考核。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施工监理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施工监理应遵循公正、独立、客观、科学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承担监理业务。

第二章监理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施工监理机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组成,并按工程规模、特点和复杂程度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人员。

第六条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机构的全面工作,对监理结果负总责。

第七条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进行专业监理。

第八条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进行实时监控。

第三章监理内容第九条施工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进行全面监理。

第十条质量监理主要包括:材料、构件、设备等的质量检验和验收;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正确性;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和评定等。

第十一条安全监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第十二条进度监理主要包括:施工进度的计划和实施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及其处理措施等。

第十三条投资控制监理主要包括: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变化;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等。

第四章监理程序第十四条施工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批准。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进行现场监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进行评估,并提交验收报告。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明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自的职责范围,规范监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第三条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工程部为监理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其主要职责:负责监理进场人员的岗前考核,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现场监理工作,负责监理单位的考评。

第五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监理机构,代表监理单位,履行合同职责。

现场监理机构实行总监负责制。

根据批复的《监理规划》,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款和专用条款,负责工程建设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参建各方之间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依据第七条监理工作依据(一)国家和交通部制定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二)国家和建设部、交通部颁布的监理规范和工程建设监理的各项规定;(三)国家和交通部正式颁布的各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四)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建设计划、变更设计、环保等全部技术、管理文件;(五)公司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签定的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六)公司有关本工程的文件、规定,公司、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各方参加的会议纪要等。

第八条管理制度(一)总监例会制度。

公司每月召开总监例会,加强与监理单位的信息互通,由公司、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交流工程和监理情况,交换意见,部署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监理各项目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负责制,对管段内监理工作负总责。

在工程建设现场设置若干个监理组,实施现场监理。

第二条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五控制、两管理、一监督、一协调”,即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监督,以及各方关系的协调。

第二章监理工作程序第三条监理单位进场后应按时提交以下资料:(一)进场7天内,向项目管理部提交监理各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布置规划,经项目管理部审定后实施。

(二)进场15天内,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实际进场人员名单和检测试验设备清单,经项目管理部审定后进场。

如有人员或设备更换,则需要提交替换和被替换的对比资料,确保人员或设备更换不低于投标文件中的标准。

第四条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一)监理规划按监理标段编制,在进场21日内编制完成,经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并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报项目管理部。

(二)监理细则以监理规划为依据,按工程专业类别或工序类别为单元分别编写,在开工前7天内编制完成,经总监批准后实施,其中关键工程或工序的实施细则报项目管理部核备。

第五条监理和施工用表管理(一)监理用表和监理日志,应按规定程序签认和分发。

(二)如需要补充或修改用表,属于竣工文件规定的项目用表,则由监理单位提前14天提出用表格式,由项目管理部会同监理和施工等单位进行审定后,在开工前印发各单位执行。

属于不需要进入竣工文件的现场记录表格,由监理单位提出,报项目管理部批准实施。

第六条日常工作管理(一)制定管理工作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落实质量责任;(二)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活动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牌、配备必备的工具、资料。

具体要求如下:1•统一着装:现场必须穿着监理单位制服,不得穿便装。

2•统一佩戴标牌:佩戴监理单位统一制作的胸牌、安全帽,不得戴各项目部的安全帽。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作为建设工程组织体系中一个独立的行为主体,受业主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

为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和监理招投标文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驻地建设要求第一条、监理驻地建设应参照项目部建设中关于办公、生活设施的有关要求满足日常办公、生活需要,还必须配备与召开工地会议相适应的会议室。

第二条、驻地监理办公室上墙基本内容:1、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证书(如有):2)、监理组织机构框图(监理人员含2寸背景红色的照片、姓名、职称、监理岗位职务、监理资格证书编号)。

2、监理工作准则:1)、监理工作原则;2)、监理工作(岗位)职责。

3、监理工作图表:1)、工程概况及必要的工程平、纵面图;2)、工程质量控制图;3)、计量支付程序;4)、工程进度图(含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5)、天气晴雨表;6)、考勤表;7)、其它。

第二章监理人员考勤及变更第三条、监理部人员考勤制度1、无特殊事由,监理人员应常驻工地,其总监、总监代表每月驻工地应不少于22天,各专业工程师每月驻地应不少于22天。

2、监理部应每天对监理人员进行考勤记录,每月1日将上月考勤记录报公司。

3、监理部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须办理请假手续,总监、总监代表请假经业主项目部审核后由公司批准,各专业工程师请假在5天以上的由监理部签署意见,经业主项目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监理部批准,报公司备案。

4、总监、总监代表不能同时请假,应至少有一人在工地负责日常事务。

5、监理人员请假期满应签到销假,否则按擅自延长假期处理。

第四条、监理部人员变更审批办法1、变更审批原则:1)监理部驻地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能变更;2)监理部人员如确需变更应符合下列条件:①人员变更理由充分合理;②替换者的资质条件,包括工作经历、学历、职称、职务以及年龄优于或等同于被变更者。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省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国家及相关部委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程和监理条例等文件;(二)工程建设勘测设计、监理及施工等相关合同文件;(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等文件。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场监理工作第四条公司工程部是现场监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总体协调工作,应切实履行好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管理职能,坚持“合同地位平等、业主发挥督导、监理履行职能、各方分责协作”的原则。

第五条在监理服务合同签订执行后,应及时将本公司组织机构、领导分工、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责任人、联络方式、管理制度体系等工程管理基础信息书面告知监理人,并监督监理单位组织学习,并向相关参建单位传达、落实。

第六条督促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和公司要求及时报送现场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资源投入、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机构配置,包括监理工程师资格、数量进行审核,对进场监理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专业职称、资格证书等)登记造册。

第七条参加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安全文明施工月检查例会等会议,督导监理人组织和督促相关方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第八条督促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及工作流程,切实履行合同职责。

督导和检查监理单位完成监理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构架、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工程形象进度等资料上墙工作。

第九条检查督促监理安全管理部门设置,配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保障体系,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要求施工单位设立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现场作业区应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督促监理单位按合同要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过程控制管理,监理单位尤其要在以下几个环节中重点控制: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证与计量;2、土石方挖填动土前的原始地形复测及测量成果整理与报备;3、工程进度阶段性分析与调整,施工资源配置检查与整改措施;4、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中间检查与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5、零星项目施工检查、签证与计量;6、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与计量。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业主委托,以第三方身份对建设工程进程、质量、安全、造价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工程监理的实施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为了规范和强化工程监理,确保其有效进行,制定了《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一、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监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资质认证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根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监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 具备法定资质:监理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资质要求,取得法律认可的资质证书。

2. 专业技术条件:监理机构应拥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团队,能够进行科学的施工质量评估和安全评估。

3. 监理经验和能力: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监理经验,并能够有效管理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二、监理责任和权利1. 监理责任:监理机构应按照法律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包括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进程符合规定要求。

2. 监理权利:监理机构有权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等。

三、工程监理的实施流程1. 合同签订阶段: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约定监理服务范围、监理费用等事项。

2. 施工前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对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施工准备工作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 施工过程监督阶段: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4.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对工程竣工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验收意见和建议,并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5. 工程管理评估阶段: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过程的实施情况对工程监理服务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监理费用的收取和支付方式监理费用是指监理机构为履行监理职责而获得的报酬。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就是指xxx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与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

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

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与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

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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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管理方法》1、目的通过对监理日常工作行为及方法进行科学规范与监督管理,真正发挥外部监理的应有功能,最终通过强化监理对工程监督与管理,实现项目既定质量、安全、工期与成本目标、2、适用范围集团全部在建项目监理管理3、总则(1) 监理交底、交流与培训:1)监理单位进场后7日内由工程部进行管理交底;2)每季度由主管工程副总对监理召开一次专项培训交流总结会,邀请监理单位高管参会;(2)监理工作检查与考核:日常检查+ 季度考评+实时奖罚(3) 监理工程师权利:拥有对施工单位处罚权、方案及进度款审批权、施工单位撤换建议权、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应该享有的权利。

(4)监理招标时期监理能力考核确认:在监理招标标时期,工程部应依照附表2《监理配置要求一览表》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并分不对监理拟派人员进行确认。

评标时依照附表3《技术标及总监、主要监理工程师答辩考评表》进行面试考核,以最大程度规避监理人员专业能力及管控能力不足的风险、4、管理职责(1)专业工程师:负责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完成监理交底、培训,同时对监理做出的正确处罚决定必须进行支持与认同、每年5、30、8、30、11、30、2、28日前,采纳附表1完成对监理的季度考评、(2)工程部资料专员:负责对监理报送工程部相关资料要求的交底及过程中执行检查与考评。

(3)总工:负责对监理技术管理、内业资料方面的交底、检查与考评、(4)主管工程副总、工程总监及工程经理:负责对监理在工程现场实施全过程中的管理、组织培训、监督检查考核与奖罚,确定奖罚方式及额度并执行,执行落实集团做出的奖罚及意见建议。

(5)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制度执行及城际公司对监理管理情况的监督考核与抽查,拥有对监理及城际公司的奖罚权、5、细则(1)监理交底:监理单位正式进场后7日内,由工程经理召开监理见面会,同时进行工程部人员分工、集团管理制度及标准要求、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目标及要求、监理例会要求、日常报表及会议要求、工程部的检查监督与奖励及处罚措施、监理权责等内容的交底。

(2)监理培训:每季度由主管工程副总对监理召开一次专项培训交流总结会,邀请监理单位高管参加;培训交流内容为有关集团管理制度、标准及城际公司管理要求、工作方法的培训,监理方与工程部在日常工作配合与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建议要求等;要求有培训签到表、PPT及照片并存档备查、(3)存在问题剖析与改进:季度培训交流总结会上要有针对性的对本季度监理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剖析并要求5日内监理制订改进方案报工程部备案、在下一季度中进行改进执行情况检查。

检查结果在下一季度末培训时以书面形式总结并形成记录,实现闭合管理、(4)对监理重点工作检查、监督与奖罚:1)监理旁站:二次复试材料及试块取样、地基钎探、桩基础施工及检测、深基支护、防水施工、砼施工、回填土施工、吊装;以上重点工序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工程师及工程经理对国家规定的每个必须旁站项目至少抽查一次;关于违反此规定,每次处罚监理1000元;关于现场存在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及采取措施的,处罚1000元、工程部对监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执行处罚,形成检查记录。

2)实测实量:A、标高实测:在基础垫层完成、每层楼板模板验收时,必须进行标高实测,每层实测点总数不少于20个,包括主梁梁底标高;B、垂直度实测:每层墙体模板完成合模及拆模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必须各进行一次垂直度实测,每层实测墙不少于总墙数20%;基础打桩时必须检查桩垂直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并做检查记录。

C、板厚实测:砼浇筑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施工单位控制板厚措施,楼板施工完成,必须按制度要求及时测出楼板厚度偏差数据(可在初凝前使用插钎尺量,拆模后使用仪器检测);D、开间尺寸及净高实测:二次砌筑完成抹灰开始前,监理必须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实测并冲筋打饼;室内墙面抹灰(粉刷石膏找平)、地面完成后10天内,必须完成二次分户验收实测并将结果标于墙面;E、桩基础施工时,必须现场检查全部桩的平面位移偏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并做检查记录备查、F、当实测数据出现偏差,监理工程师必须第一时间会同工程部及施工单位研究处理措施及改进方案并监督执行与进行处罚,处罚结果报工程部备案;G、工程部工程师必须在每一项实测时旁站监督或对监理记录的数据进行抽测,抽测数量不少于20%、关于监理未按规定进行实测、数据做假,每次处监理1000元罚款同时责令改正;如主体结构、交房时实测数据经抽查优良,实测制度执行较好,每年12月末或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经工程部申报,集团批准,由城际公司奖励监理人员现金5000元。

3)样板实施:监理工程师必须按集团“样板管理制度”华地工发【2013】006规定,监督检查与指导施工单位编制样板计划、执行样板引路及点评验收;工程经理及工程师负责监理执行情况检查、记录并进行考核与处罚;不执行此制度或未采取相应措施,每次处罚2000元、如年底统计各项关键样板均执行较好并为后续大面积施工解决了审图时未发现的重要问题,起到了样板应有的提早发现问题及明确质量工艺标准,现场实体质量有明显大幅提升作用、每年12月末或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经工程部申报,集团批准,由城际公司奖励监理人员现金5000元。

4)材料验收及见证取样:下列试块、试件与材料必须由总监代表及监理现场亲自见证取样与送检。

同时对比设计图纸及材料封样、招标技术要求、合同进行检查,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材料报审并存档备查,其它按取样规定执行、A、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商砼运送至现场时,监理必须每罐砼均需查验砼标号及拟浇筑部位是否相符。

在浇筑现场旁站时,必须观察同标号砼颜色是否一致,发现异常马上报告工程部并进行核查。

B、水泥C、外加剂D、防水材料E、保温材料F、焊条、钢筋、钢构件及连接接头试件;G、地暖管监理人员违反以上规定,每次处罚500元,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监理公司赔偿责任。

5)监理例会:A、监理周例会必须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内容要求有施工单位周完成工作量与月度计划的符合性,对上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点评,落实本周施工单位存在问题的下周整改完成时间与整改措施、未完成的处理方式,要求图文并茂。

B、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整理,工程部审核,监理例会中禁止解决设计变更签认的问题,不得将设计变更涉及经济与工期内容记入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在次日下班前必须分发到参会各单位。

C、关于上周存在问题必须有措施并有执行结果,会议纪要必须形成闭合记录,做到每项事都有对应的最终结果,上周未处理事项循环记录入会议纪要、D、监理例会时违反上述三项规定,每项每次处罚100元。

6)安全管理:A、每天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安全专项检查两次,填写集团管理制度附件《安全检查评分表》并将结果报工程部备案与进行监督限时整改,整改结果书面记录并一同存档形成闭合管理;B、脚手架、大型机械必须在特不天气、安装、验收、拆卸时进行重点检查;C、基坑支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检查;D、工地明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检查是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的,马上停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E、宿舍及食堂用电安全、防中毒措施检查每月一次;F、严格执行国家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监理未执行以上检查的,每项扣罚300元。

G、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因安全事故造成较大工期、甲方经济损失的,处罚3000元、7)施工方案执行:A、施工前7天,必须完成方案报批。

现场脚手架、模板、基坑支护、冬施、临电、土方回填、防水、桩基础施工、大型机械安拆严禁无审批合格的方案进场施工;B、脚手架、模板、基坑支护、冬施、临电、土方回填、防水、各种施工缝处理及做法必须在验收时对比经审批的方案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内容应有不符合项讲明。

C、监理违反上述规定,每次扣罚500元。

8)质量控制及验收:A、监理每月必须组织一次月度质量大检查;依照当月质量控制重点与以后易引起业主投诉的关键性节点做法及质量,形成检查记录并在月报与例会中进行体现与落实。

B、桩基础施工时监理必须重点就桩身质量、桩位偏差、桩径、送桩力终压值、桩长、孔底标高及清孔标准、检测方法及过程数据、最终检测报告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发现异常马上报告工程经理。

C、桩头部位防水节点、地下室穿墙管节点、施工缝节点必须全数对比方案进行过程中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拍照片存档备查并报工程部。

D、楼栋周边2m范围内回填土必须检查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回填要求,关于违反规定,马上停工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视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E、模板施工时,必须对加固方法是否符合方案进行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检查重点为支撑体系及墙、柱子加固是否与方案一致。

F、砼浇筑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浇筑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现场浇砼部位钢筋经验收合格、无杂物并清吹干净、接槎处理正确、无积水杂物等符合规范要求,《砼工程浇灌令》经签批,方可实施。

G、现场门窗节点实际做法是否明确及统一,与图纸规范要求一致;门窗安装时的标高、与外墙面关系、窗框与两侧及上下口距离等、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分段进行流水施工并进行过程分步验收。

经分步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H、精装修施工时,监理必须就吊顶龙骨、板材、所有面层装饰材料、电线、开关、线管进行现场确认并不定期抽查,精装修过程中每一道工序开始时,必须及时进行点评并形成检查记录,提早发现问题、I、室内抹灰工程(含粉刷石膏找平层)开始前,监理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提早以楼栋或楼层为单位,先行全部完成冲筋打点,经验收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抹灰施工。

抹灰过程中,必须及时抽查平整、线角顺直、房间开间尺寸、净高数据、要求形成现场检查记录。

J、防水:厨卫防水必须在施工完成时做闭水试验无渗漏,全数检查防水层、保护层有无破损。

地下与屋面结构防水必须检查防水材料是否与投标封样一致、所有的节点防水做法与图集、规范或设计要求一致。

要求全数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及照片存档备查,整改结果拍照片存档形成闭合资料。

K、园林施工必须检查草坪基层施工时土必须进行平整与翻耕、过筛并灌透水,同时要求进行适当滚压以保证密实度均匀,最后进行面层土耙松、L、监理在地暖工程施工时,检查确认地暖管材质、品牌、产地、壁厚必须与招标时一致并检验合格。

砼保护层施工前必须全数检验并记录打压表数值,交房前必须进行再次打压确认、 M、以上项目关于施工单位违反规范或规定而监理未进行处罚施工单位或责令整改合格而验收通过。

工程部应每次处罚监理单位2000元。

9)内业资料:A、监理月报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材料试化验、实测实量、合同、存在问题及处理方法、上月问题处理结果,并于每月28日前报城际公司主管工程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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