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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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流程图

备注说明:1、《钦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办理的或无此证的可不提交,但日后办理,不再受理,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证》相应的待遇;

3、《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需原件、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4、门诊或住院收据、医院诊断证明书、需要原件和复印各一份,女方无工作证明需原件一份;

5、以男方名义报销的生育险的,需提交《结婚证》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原件)。可在男方报销生育医疗待遇,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6、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地址:1号门);

7、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待遇大厅医疗生育保险窗口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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