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标标准及办法

综合评标标准及办法
综合评标标准及办法

综合评标标准及办法

一、评标原则和方法

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企业。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人。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投标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售后服务及投标企业提供的样品等方面进行评审。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三、评标细则:

(一)投标报价(45分)

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报价≥6家时对在该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值,其价格分为满分,即45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

计算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商务部分(18分)

1.所投多媒体教学一体机、超短焦投影机、交互式教学电子白板、组合式推拉绿板品牌为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入围产品(详见河南省教育厅教基一【2012】446号文件),提供所投产品的入围资格预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符合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2.所投交互式电子白板品牌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任意一年销量排名第1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3名得1分、其它得0分(以第三方权威统计调查机构和主流网站、媒体分析报告为依据)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投电子白板具有交互式备授课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新课标教学软件资源库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教育云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4.所投交互式电子白板、超短焦投影机为教育部监制产品,提供产品监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2分。(2分)

5.所投多媒体教学一体机具有节能环保相关认证,通过国家能效2级及以上认证,提供能效检测报告并可在中国能效标示网上查询(提供检测报告和查询结果网页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得2分。

6.投标多媒体教学一体机、组合式推拉绿板产品通过中央电教馆“数字化校园综合解决方案”入围检测(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7.投标多媒体教学一体机、组合式推拉绿板产品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三)技术参数及产品性能(30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技术证明(检测报告或生产厂家技术参数证明函)等文件,判断所投设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必须与实际产品参数保持高度一致,若提供的货物技术证明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负偏差,则这条技术指标不满足。对于技术参数虚假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

2、带●号为主要技术参数,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超过两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不带●号为一般技术参数,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超过3项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四)样品(3分)

评委会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样品从产品质量、教学功能、外观结构、材料档次、做工水平、安全性、耐用性、资源整合情况等并结合演示效果进行综合评价(0- 3分)

样品提供不全或提供样品与投标产品不一致或未提供样品或演示不成功的按无效标处理。(五)质保及售后服务(4分)

1.所投产品在项目所在地区(安阳市)具有经工商独立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满半年以上,提供本地化服务,每个厂商得1分,最高得3分。

2.提供投标人在当地具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满半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得1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综合评分的各项因素主要是:技术、商务(资质、优惠、信誉、业绩、服务等)、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由于投标人报价漏项等价格差异进行价格调整。投标人报价漏项的,将增加其他有效投标人所投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评标价; 2)商务评审: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和近几年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技术评审: 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4 评标结论 1)评标成员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分值最高的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发现该中标候选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宣布分值次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由此类推。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招投标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评标标准及办法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公正、合理、经济、规范,结合木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一条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由4人组成:招标人委派4名专家(规划及给排水),建筑3名,园林1名。 (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1~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根据评标需要,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质询。 第二条保密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三)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中标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三条评标 资格审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师资质; 3最近两年内在本行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近五年(2007年至今)有过学校群体建筑设计规模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同类业绩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设计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养老保险证明) (4)提供现场服务的承诺 (5)同类业绩证明(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上述资料应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是缺项,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阶段评审。 初步评审: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1、投标人资质与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 3、投标人对一个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4、未提供企业具备参与投标基本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证书)的,且不能提供原件核对。 5、设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 6、设计进度的保障措施不完善的; 7、设计服务措施不完善的; 8、其他卫视执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在确认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90分,商务报价10分。 (一)技术标(方案)评审(满分90分). 在技术标评审之前,每个投标人在15分钟之内用多媒体(带语音)形式现场讲解其方案设计理念和思路,评标委员会现场提问(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按照技术标评审表相应条款对方案进行评审、打分,具体分值如下: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十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项目管理方案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 员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计算,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当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评标标准及评分标准细则

评标标准及评分标准细则 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技术、价格、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三、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1、项目方案(60 分) 2、投标人的实力、业绩及经验(35 分) 3、投标报价(5 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格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二(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x 10 说明: (1 )评标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则给予该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其他情况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格。 (2)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是无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的,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为零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分包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对投标文件的评审进行定性评审。 “评定分离”法操作细则 一、“评定分离”方案 (一)评标方案 1、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方式。 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包括技术等。 3、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直接选优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 当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 7家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1)定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 7 家。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则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能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议事规则:根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明确的各定标候选人在技术方面的评审意见,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设计方案等作为定标因素。定标因素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下:(1)设计方案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4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新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料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数量多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文件提供的累计合同金额额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 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 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 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 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示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示范)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3. 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

综合评分法(评标)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详细评审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评标办法及细则

附件A: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企业信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指标进行评审。 (三)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 2.澄清(若有必要); 3.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 4.提出评审意见,综合评分,写出评标报告。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doc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报价得分:30 分技术部分:40 分商务部分:30 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2(1)报价得 分(30 分) 投标报价标准 价格扣除: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大型和中 型企业制造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 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 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 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 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评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 利性)企业产品报价合计×6%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 疾人福利性企业同一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 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 2.2.2(2)技术部 分(40 分) 投标主要设备技术指 标的响应程度:25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每有 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加“”要求的扣3分,每有一 项不符合非加“”要求的扣2分,此项满分为25分, 扣完为止。对于招标文件中加“”的要求,投标方应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用以证明投标方所投产品符合加“” 的要求。 交货安装期保证与控制措施。(0-2分) 安全保证与控制措施。(0-2分) 供货、更换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及应急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打分。(1-3分) 缺项得0分 安装及质保人员配备进行综合分析打分。(0-2分) 场地卫生、环境保护的措施。(0-2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0-2分) 合理化建议。(0-2分) 2.2.2(3)商务部 分(30 分) 核心产品证明文件:3 分 1、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 体系证书,证书覆盖范围LED显示屏和信息管理发布平 台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服务的计1分;证书覆盖 范围LED显示屏的计0.5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 商公章) 2、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计1分;未提 供不计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为了防止长期受到蓝光辐射的视网膜产生视网膜光 化学损伤,LED显示屏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按 EN62471:2008检测标准由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测试报告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制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方法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

综合评审法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综合评审法 1、截标后按标段顺序开展资格后审。由交易中心向招标人移交投标人报送的资格后审文件, 招标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3人以上)依据本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合格条件的规定对资格后审文件进行审查,对不合格情况,资格审查小组与相关投标人当面核实原因。 2、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人在开标前按标段顺序当众宣布资格审查小组出具的资格评审结 果,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退场。 3、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24.1款及第24.2款规定,对各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应当受 理进行审查;招标人再当众开启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标段投标人的技术标投标文件。同时依法组建综合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为5或7人单数),然后将应当受理的各标段技术标投标文件送综合评标委员会评审。 4、综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3款规定,对应当受理的各标段投标文件中资格审 查合格的投标人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5、综合评标委员会评审各标段投标人的技术标,根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5.2 条《评比因素表》的内容和标准,对通过不可偏离项检查的投标进行技术评议。评议内容:(1)标识 的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对这些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标书不合格。 (2)其他条款为非关键条款,非关键条款偏离或不满足应明确列出,否则认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理解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同时应列明偏离原因和偏离程度,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判定是否满足整机性能要求或安装、调试、验收要求,若不满足,将导致标书不合格;若满足,超过五项也将导致标书不合格(项的定义:技术需求明细中,带有序号的小项认为是一项)。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所偏离的非关键性条款的数量及重要性进行酌情扣分。 (3)对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判定满足整机性能要求或安装、调试、验收要求的偏离的非关键性条款,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必须向业主及评标委员会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评标委员对有效的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打分。技术标评审结束,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由全体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名的技术标评审报告及技术标打分表。 6、技术标评审完毕后,综合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密封的各标段技术标评分结果,招标 人封存评分结果,然后,招标人按标段顺序当众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投标文件。 7、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3款规定,对各标段商务标资信标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打分法)

评标办法 项目名称:yyy有限公司zz采购 招标编号:0035 业主名称:yyy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对已接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提供评标排序结果,撰写评标报告,由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1.资格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系统地进行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1.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初步评审 2.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2.2其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相符,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报价要求以及合同的主要条款。 2.3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2.3.1投标报价的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的总和为准;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2.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3.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详细评审。 3.3评标委员会质询,投标单位答疑,澄清有关问题。 3.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打分法)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户用热量表配套件集中战略采购 评标办法 招标编号:HZYB20140625 招标日期:2014年7月 5日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小组根据本评标办法对已接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1.资格审查 1.1评标小组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系统地进行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1.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初步评审 2.1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2.2其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相符,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报价要求以及合同的主要条款。 2.3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2.3.1投标报价的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的总和为准;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2.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可以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3.详细评审 3.1评标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详细评审。 3.3评标小组质询,投标单位答疑,澄清有关问题。 3.4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福建省政府第68号令发布的《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标标准。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根据专业合理搭配的原则,由招标人及有关的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标书的符合性、完整性、响应性,投标总报价,报价合理性,企业资历、业绩、信誉、技术实力、业绩,主要生产条件,安装及检测装备能力,设备制造工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价。以评分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得分靠前的3家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确定,不保证低价中标。 三、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证实投标单位完成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投标单位应随其投标文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关ISO国际认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三级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有关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1.2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2、响应性评审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废标界定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指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书等文件的正本,出现未按规定盖章、签字); ②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doc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 分。 1 投标报价30 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一、技术参数(20 分 )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完全符合得20 分;未加★号参数, 1 条不 符合减 1 分,加★号参数, 1 条不符合减 2 分;未按照参数要求中提供相应 证明文件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每条减 2 分。该项分数减为零止。 备注:技术参数中,需要提供原厂彩页、官网截图、产品功能截图、资质 证书等技术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偏离表应答中逐条明确是否满足; 为了便于专家组审查评定,必须在技术偏离表的“备注”列填写证明材料所 在标书中的具体位置,包括章节和具体页码,未按要求注明,视为不满足技 术参数处理;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及厂家,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且列为不诚信黑名单。 二、演示部分(共20 分) 1、富媒体图书资源平台(10 分) 2 技术部分40 分1)支持手机 APP演示者得 2 分 2)图书资源支持文字与媒体资源混排者得 1 分。 3)图书资源支持图、文、音频、视频、三维模型者得 2 分。 4)图书资源支持交互测试题者得 1 分。 5)图书资源支持增强现实技术、720°全景图者得 2 分。 6)可在书页进行绘画,并可分享到微博、微信、QQ者得 1 分。 7)支持在图书资源进行标注、书签、评论功能并且支持缩图目录者得 1 分。 2、三维心肺复苏体验式互动教学系统(10 分) 对三维心肺复苏体验式互动教学系统进行现场演示,评委根据产品用 三维互动展现心肺复苏的整个流程,且包含演示模式、练习模式、考试模式三种不同模式的现场演示优劣情况进行打分,共10 分。符合技术参数且演 示优秀的 10-8 分,良的 7-4 分,一般的 3-0 分,不演示或者不是三维展现 的为 0 分。 1、服务器(共 3 分) 3 商务部分25 分为保证生产厂商技术实力,拥有服务器存储国家重点实验室,并提供证 明文件的加 3 分 , 没有不得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的响应性、工期、质量、免费维保期承诺、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的经历及业绩计分8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造价65分,售后服务的响应性2分,免费维保期承诺5分,工期1分,质量1分,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4分,总分100分。 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

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 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 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65分) 2.2. 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 3.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招标人按下列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2. 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65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0.3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4售后服务的响应性(2分) 投标售后服务的响应性,主要对投标人是否有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承诺、对招标人要求的相关培训,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是否适应业主的要求进行评价,招标人要求48小时内提供技术服务,本项最高得2分。 2.2.5免费维保期承诺(5分)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质保期3年,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延长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质保期低于3年时不予中标。 2.2.5工期(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 2.2.6质量(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 2.2.7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答辩题目一般为2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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