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对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思考
法律学法律行为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三,男,65岁,退休前为某国有企业工程师。
张三育有一子一女,儿子李四,女儿李五。
张三的妻子早逝,多年来,张三一直独自生活。
张三与邻居王五关系较好,两人经常相互帮助。
2009年,张三立下一份遗嘱,将个人财产全部留给邻居王五。
遗嘱内容如下:“我,张三,立此遗嘱,现将我所有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股票等,全部赠予我的邻居王五。
我子女李四、李五不得干涉。
”2016年,张三去世。
王五在整理张三遗物时发现遗嘱,遂按照遗嘱继承张三的财产。
李四、李五得知此事后,认为遗嘱无效,要求继承张三的遗产。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遗嘱是否有效?2. 遗嘱是否侵害了李四、李五的合法权益?三、案例分析(一)遗嘱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遗嘱内容真实、合法;3. 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中,张三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真实、合法,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张三的遗嘱合法有效。
(二)遗嘱是否侵害了李四、李五的合法权益1. 遗嘱是否违反了法定继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在本案中,张三的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五,明显违反了法定继承原则。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遗嘱人有权处分自己的遗产,法律不限制遗嘱人将遗产赠予他人。
因此,遗嘱本身并未违反法定继承原则。
2. 遗嘱是否侵害了李四、李五的合法权益?虽然遗嘱本身未违反法定继承原则,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人应当考虑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张三在立遗嘱时未考虑李四、李五的合法权益,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五,明显侵害了李四、李五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虽然张三的遗嘱合法有效,但其在立遗嘱时未考虑李四、李五的合法权益,侵害了他们的继承权。
因此,法院应当判决撤销部分遗嘱内容,确认李四、李五的继承权。
浅析地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地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发表时间:2019-02-25T14:02:11.74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2期作者:谭志越1 郭云凤2 [导读] 地籍调查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和使用的关键,具有复杂性、系统性、综合性等特点,其合理开展至关重要。
本文论述了地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应对措施,以供参考。
谭志越1 郭云凤2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摘要:地籍调查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和使用的关键,具有复杂性、系统性、综合性等特点,其合理开展至关重要。
本文论述了地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应对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地籍调查问题应对措施1、地籍调查主要工作 1.1 准备工作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调查正式开始前,组织开展包括人员培训、宣传动员、表册与测量工具器材准备、资料收集分析、技术设计等工作。
1.2 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的重要环节,也是地籍测量的前提和基础,利用已有土地权属资料,调查人员在现场对土地使用者、土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情况、宗地使用权情况、他项权利状况、土地的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实,并当场填写地籍调查表,核查权属证明材料。
1.3 地籍测量解析法是地籍测量中较常使用的方法,是利用测量仪器对每宗土地的界址点、界址线、位置、形状、面积等进行的现场测绘工作,再通过信息整理绘制成图。
其优点是调查内容真实可靠,成图方法简单,与实际情况更加接近。
1.4地籍数据库建设调查完成后,将采集到的图形及属性数据按照地籍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建立地籍数据库,实现对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的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
2、地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2.1 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2.1.1 宣传不到位地籍调查是一项由国家行使的措施,是土地登记工作前的基础。
因此,在地籍调查前必须对相关部门及群众认真宣传地籍调查的重要性。
在实际的调查过程中,出现部门之间不配合、群众对工作不理解的情况,属于前期的宣传不够到位,导致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调绘和权属调查方法探讨

2019年第二期土地利用WESTERN RESOURCES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调绘和权属调查方法探讨邹志鸿王兵贵州地矿测绘院贵阳550018摘要:本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调绘和权属调查过程及方法进行了探讨。
以大比例尺正射影像图(DOM)为基础,通过入户摸底调查、现场权属调绘、界址点设置、内业资料整理、公示审核、农户确认签字等流程,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权属,提交相关的文字、图件、表册、数据成果,并就过程中几个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承包经营权;确权;调绘;权属调查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摸清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底,是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改革“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农民变股东”的前提条件之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是在上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以航空正射影像图(DOM)为基础,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文就调绘和权属调查过程及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1.调绘和权属调查的工作流程调绘和权属调查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可以分为调查底图和摸底调查表准备、入户摸底调查、现场权属调绘、设置界址点、数据处理、公示和农户确认等几个环节。
须由地方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村(组)干部、技术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团队和相关农户来协作完成。
在各个环节,不同的角色完成不同的工作。
1.1准备调查底图和濮底调查蔻调查底图分为电子平板数据和纸质调查底图两种形式,通常以1:2000航空正射影像图(DOM)为基础,叠加项目区内已收集到的行政和权属界线形成的标准分幅或是以村和组为调查单位的彩色图件。
电子数据装入平板电脑,直接在平板上采用软件开展工作;纸质图件打印出来,调绘时用不同颜色的笔进行标注勾绘。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A公司业务迅速扩张,成为该市房地产市场的佼佼者。
然而,在2019年,A公司因一宗土地开发项目引发了多起法律纠纷,涉及土地使用、合同履行、环境保护等多个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8年,A公司以50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该市郊区的100亩土地,计划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在土地使用过程中,A公司遇到了以下问题:1. 土地使用权争议:A公司购买的100亩土地中,有10亩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不明,与周边村民发生争议。
2. 合同履行纠纷:A公司在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导致施工方暂停施工。
3. 环境保护问题:A公司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导致周边生态环境恶化。
4. 信访投诉:因上述问题,周边村民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土地使用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土地的权利。
在本案中,A公司购买的10亩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与第三方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应当依法解决。
A公司应当依法与第三方协商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合同履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A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施工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3. 环境保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保护环境,防治污染。
在本案中,A公司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国有企业闲置土地成因及盘活的对策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城市用地面积的逐渐扩大,导致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过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愈加凸显。
在国有企业中,有大量的闲置土地,并且存在着多种土地使用权类型并存的现象,管理难度极大。
再加上国有企业对土地资源管理的忽视,导致在闲置土地资源运营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造成了国有企业资产的损失。
基于此,文章针对造成国有企业土地闲置的成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系列针对性的盘活闲置土地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闲置土地;成因分析;盘活对策【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9)12-0237-04自我国实行有偿土地使用制度后,历经20多年的土地改革,我国土地的使用制度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前,多国有企业都具有面积庞大的闲置土地,这些闲置土地的使用权类型和用途都不同,依照我国土地管理规定,土地闲置时间在1年以上的需要交纳闲置费;闲置时间2年以上的,国家有权无偿回收。
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为了避免闲置土地被当地政府无偿收回,应积极与政府进行沟通,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与政府协商,采取有偿回收、等价置换、合作开发、对外出租等策略来处置闲置的土地资源,进而避免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1国有企业闲置土地的含义及划拨原则概述1.1国有企业闲置土地的含义国有企业的闲置土地是存量土地资源的一种,其属于国有资产的范围。
一般情况下,依照国有资产的定义可以将国有资产划分为以下3类:一是行政性国有资产;二是经营性国有资产;三是资源性国有资产。
国有企业闲置土地属于第三类资源性国有资产的范畴。
由此,从实质角度来看,可以将国有企业闲置土地认为是城镇土地范围内包含的土地,是由政府在城市经营、土地储备工作中得来的一个名词,广义指国有企业原有的占用地,但是因经营不善、破产、城市规划调整、因经营需要关停等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这部分土地就是国有企业的闲置土地。
而从狭义上来看,主要指国有企业在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未利用土地,也就是具有开发潜力的国有企业未经使用的土地。
农村矛盾纠纷突发事件案例

农村矛盾纠纷突发事件案例农村矛盾纠纷突发事件案例:1. 2019年,某乡村发生了一起土地纠纷事件。
村民之间在土地分配和使用上产生了争议,最终演变成了暴力冲突。
原因是村委会在土地分配过程中没有公正公平,导致一些村民得不到应有的土地和利益,引发了冲突。
2. 2020年,某农村发生了一起家庭矛盾事件。
一对夫妻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最终导致丈夫动手打妻子。
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凸显了农村家庭暴力问题的存在。
3. 2018年,某村庄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案件。
两个村民因为争夺水源发生争执,其中一个人拿起工具将另一个人砍伤。
这起案件揭示了农村水资源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引发了公众对农村资源争夺的关注。
4. 2017年,某农村发生了一起集体抗议事件。
村民们因为政府修建高速公路而征地,但在补偿和安置上存在问题,导致村民们联合起来抗议。
这起事件引发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凸显了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5. 2016年,某农村发生了一起农药中毒事件。
由于缺乏正规的农药使用指导和管理,一些农民在农作物种植中过量使用农药,导致自身和周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这起事件引起了对农药使用安全性的关注。
6. 2015年,某农村发生了一起邻里纠纷事件。
两个邻居因为争夺道路使用权产生矛盾,最终导致双方动手打架。
这起事件暴露出农村道路使用权和管理的问题,引发了对邻里关系的思考和改善。
7. 2014年,某农村发生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
村民们因为政府在农村发展中的一些不公平政策而上访,要求解决问题。
这起事件揭示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引发了对农村发展政策的讨论和改进。
8. 2013年,某农村发生了一起种植合作社纠纷事件。
合作社成员在分红和管理上存在不公平现象,导致一些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引发了纠纷。
这起事件凸显了合作社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合作关系的脆弱性。
9. 2012年,某乡村发生了一起农民工工资欠薪事件。
一家农民工工程队在完成工作后未能按时获得工资,导致农民工集体维权。
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年10月Oct.2019第43卷第5期V ol.43, No.5热 带 农 业 工 程TROPICAL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全面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重大制度改革,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中的重点环节,也是全面完善农村基本经验制度的重要要求。
土地权益问题是广大农民关心的重点问题,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复杂,导致区域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复杂,矛盾以及纠纷诸多,对社会稳定发展具有较大负面影响。
该文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拟定相应的实践对策。
1 土地确权工作概述在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中开始产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一段时间内全面推动了农业快速稳定发展,但是此制度发展弊端不断显现。
小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①翟维丽②(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诸由观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山东烟台 265705)摘 要土地确权是我国全面实施改革开放后农业领域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农村产权关系改革发展受到社会多领域高度关注,是全面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的重要基础。
对农村地区土地合法确认,受到思想认识、资金技术、组织管理方式等多项要素限制,确权实践工作中仍旧存有较多问题,目前要结合各项问题拟定针对性应对对策。
关键词土地确权;实践;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 F321.1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Determination of Land RightZHAI Weili(Zhuyouguan Town Rural Economic Management Service Center,Longkou City,Yantai,Shandong265705)Abstract The land right confirmation is an important work for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the agricultural field after the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 China.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rural property right relations are highly concerned by the society in many fields,which is an important basis for the comprehensive rea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scale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The legal recognition of land in rural areas is restricted by ideological understanding,capital technology,organizational management and other factors,so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the practice of the confirmation of rights. At the present stage,specific countermeasures should be formulated in combination with various problems.Keywords land right determination ;practice ;problem ;countermeasures①收稿日期:2019-10-08;E-mail:*****************;责任编辑:杨静宜;排版:韩丽翠。
国土空间规划视域下土地发展权配置的理论思考

国土空间规划视域下土地发展权配置的理论思考摘要:近年来,国土空间规划视域下土地发展权配置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发现,需要我们去解决和改善。
我们的治理越来越现代化,越来越具有空间化,治理体系也正在逐渐完善,渐渐完备。
因此,土地发展成了一个重要而不可忽视的问题。
对其进行系统地梳理和归纳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更应该去了解和清楚土地发展权的实际含义、具体内涵和重大意义。
另外,我们的国土空间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他的规划也是值得探讨和深思的问题,其发展权的配置必须有一个完整的探索路径。
国土空间是一个国家拥有完整国土领土主权的象征标志,其拥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而土地发展权则是国土空间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所以我们必须对其有一个系统的、概念性的理论了解。
因此,对于企业配置路径的深度认知和发展完善,是实施国土空间配置计划的坚强后盾和完整保障。
关键词:土地发展权配置;国土空间规划;理论思考众所周知,人类的活动中存在着各种经济发展以及自然资源的争取,而国土空间则是其存基础保障。
众多的经济需求,以及人类文明物质的基础都是国土空间所提供的平台。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极其迅速,有突飞猛进之势。
这也让我们的国土空间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和不同的发展。
但是在这种发展之下,众多浪费以及不合理的开发,这些因素让国土空间发展产生了巨大困难,同时也带来了众多的不合理性。
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对于众多难题着手加强整治,并将它们贯穿在国土空间发展中,让他们成为空间发展的核心题目。
1土地发展权的概念界定土地发展权具有很长的历史,它起源于英国。
其概念和制度都有很长的历史考证,在《城乡规划法上》也对其进行了相关的记载和加以说明。
不同国家对土地发展权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知,对其所描述的含义,也有着不同的理解。
在美国,它更像是一种财产权,被该国视为是一种可移动的资产,并在此基础上诞生了转移制度。
而在国内对土地发展权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划和更加完善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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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思考
对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思考
近几年来,土地权属争议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土地争议问题,已成为当前的一大难点问题。
一、引发土地权属争议的几种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显现,土地权属争议数量也呈上升趋势,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发生争议较多的是村与村之间、村民小组与村农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争议和户与户之间宅基地使用权争议。
经分析,引发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由于村民委员会将“四荒”土地承包,引起的承包人与其他农民集体之间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
二是农民自行开发荒地引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
三是因国家重点基础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引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
四是因宅基地初始登记发证不规范,引发户与户之间宅基地使用权争议。
二、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土地开发利用不断深入,争议潜在因素凸显
一些地方由于受水利、土壤等自然条件制约,形成了长期无人耕种的大量未利用。
近年来,由于水利设施不断配套完善,灌溉条件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给荒地资源开发提供了客观条件。
再由于种植业产值
和效益逐年提高,激发了农民开垦荒地的积极性。
沿海地区利用滩涂发展水产养殖、盐业生产及盐化工项目,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经济效益丰厚,极大的推动了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随着土地开发利用的不断深入,土地价值日益提高,土地财产权益也充分体现出来。
村集体通过承包方式开发和农民自行开发土地的热情空前高涨,形成了新一轮土地开发高潮。
未利用土地从过去的无人问津,变成了现在争夺的对象,从而,导致引发土地争议的各种潜在因素开始凸显出来。
(二)基础工作薄弱,土地产权管理不到位
由于各个历史时期土地法制不健全,多头管理,体制变更,土地权属资料不全或散失等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权属不清。
在《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相当一部分土地权属及其调整是由行政领导口头批准,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或手续过于简单,没有形成正式的土地权属资料。
《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各地开展了土地资源详查工作,绘制了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其中对各村土地界线也进行了调绘,但是,由于当时各级领导特别是村级领导和群众市场经济意识差,对土地资源的重要程度认识不到位,在村与村之间土地权属指界过程中没有认真对待,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当时各村的土地权属界线与实际相差较大,土地权属仍然不清。
导致无法利用土地详查的权属资料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土地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三)土地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不规范,形成争议隐患
一些地方村庄地籍调查工作开展的较早,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较高,宅
基地使用权的到了保护。
但是,由于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再加上当时群众的土地法律意识不强,县乡土地管理部门人员较少,大量的基础工作只能由村委会组织人员进行,从而造成在使用权人认定、四邻指界、边长测量等环节上出现了不规范、不准确等问题,给现在的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埋下了隐患。
三、土地权属争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涉及某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全体成员的利益,若处理不当,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形成不稳定因素。
二是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涉及历史年代久远,资料图件不全,争议双方往往对各自主张的土地所有权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国土部门要想查清争议土地的真实情况难度较大,对争议土地的归属很难做出准确判断。
三是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较差,加之土地价值较大,土地所有权的得失事关每个集体成员的切身利益,在利益面前,有关争议各方反映的情况容易失真,可靠性较差,给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调处增加了更大困难,导致调处工作在时间上不能保证,效果上不够理想。
四、加强和改进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为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发挥各级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土地权属争议化解调处工作。
(一)深入开展公民遵纪守法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教育活动。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五五”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了解国家有关土地权属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正确对待土地权属利益问题。
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地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倡导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利益观,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二)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土地权属调查是这次全国正在开展的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
要抓住二次调查的有利时机,下大气力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要逐村逐宗地进行调查,对相邻各方指界无争议的要逐宗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对土地权属界线进行确认,并据此登记发证,最终确定土地权属。
对有争议的土地,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在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尽量协商解决,划定界线。
对情况特别复杂,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在有关图件和资料中注明,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建立土地权属争议数据库,并争取依法尽快妥善处理。
(三)大胆创新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
土地权属的确定,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法律性、政策性很强。
在处理过程中,一方面要恰当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定性,规范操作;另一方面又要开动脑筋,灵活处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积极探索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新机制。
土地权属争议的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争议双方的群众对土地的情况最了解、最清楚。
在工作中,要善于运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要动员社会力量,整合调解资源,提高调处效率。
积极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