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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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3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第一章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单位3.建设内容、目标和投资规模4.总投资估算及来源5.经济及社会效益6.结论与建议第来职责和业务的调整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3.拟建项目与项目单位职责、业务的关系第内将达到的总存储量及数据备份方式。

第七节安全需求分析要求:评估安全风险、确定安全等级。

分析评估系统安全的潜在威胁、薄弱环节,明确本系统存在的主要信息安全风险,并说明针对风险拟采用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构成方式、涉及的主要技术机制及管理模式等内容。

第八节设备需求分析要求:分析项目对各类设备的要求,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数据存储和备份设备的要求,系统安全设备的要求,以及用户终端等其他要求。

第九节软件需求分析要求:分析项目对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系统等的要求。

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第一节建设目标要求:从业务、功能和效益等方面说明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并与现状进行对比。

根据目标,应确定可以作为项目验收标准的具体指标和内容,并以表格的方式列举。

此外,还应对项目建成后可公开、共享和交换的信息给予明确说明。

第二节总体架构要求:详细描述项目的总体架构,系统布局、应用系统功能。

第三节应用系统要求:进一步说明各子系统的性质为实时处理系统或数据批处理系统,应用的网络范围为局域网或广域网等。

此外,还应当说明各子系统的信息处理流程、输入输出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量和主要应用接口等。

分析应用系统的开发方法,对各子系统及其功能模块的开发工作量进行估算。

第四节网络系统要求:用网络拓扑图描述。

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逐一说明本部分建设内容涉及的各类软硬件的功能、数量、性能等配置方案和选型理由。

第五节服务器和存储系统要求:逐一说明本部分建设内容中涉及的各类软硬件的功能、数量、性能等配置方案和选型理由。

第六节软件要求:逐一说明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产品软件的功能、数量、性能等配置方案和选型理由。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按照国家和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和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化实事及重点项目、信息化环境建设等而设立的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一、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为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开展的信息化试点项目提供资金配套;为本市信息化实事项目、重点应用项目提供资金配套。

(二)落实国家信息安全工作部署,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提高城域网络信息安全监测、响应、恢复的应急能力,支持网络信任体系和信息安全服务体系的完善。

(三)引导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应用的建设和发展,支持信用、支付、物流、认证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

(四)引导信息资源共享,支持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等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支持本市跨部门、跨领域或投资较大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规划编制、建设标准制订和应用试点推进等。

(五)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信息化项目支出。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第八条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

第九条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为信息化重点应用项目、实事项目等提供配套资金,按照市政府规定予以安排。

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评审第十条市信息委根据本市信息化规划执行情况和信息化发展重点,于每年上半年发布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指南。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根据年度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信息委进行项目申报。

第十一条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财务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第十二条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表);(二)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方案;(三)上一年度单位财务报表;(四)注册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五)其它必需的材料。

第十三条市信息委在受理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后,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从立项依据、建设目标、可行性、预算编制等方面对项目统一进行评审。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1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第一章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单位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相关文件或单位信息化规划、年度计划等)5.项目建议阶段确定的建设内容、目标和投资规模6.总投资估算及来源7.经济及社会效益8.结论与建议第二章现状第一节项目单位概况1.单位职责、内设及下属机构、人员编制和业务情况2.近三年来职责和业务的调整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3.拟建项目与项目单位职责、业务的关系第二节信息化现状1.本单位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框架规划或设想2.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应用及运维管理制度(可以附件形式提供)3.现有应用系统的情况要求:说明各系统的平台、功能、应用范围,以及与机构职责或业务的关系。

4.拟建项目与已有系统的关系要求:说明拟建项目在本单位信息化整体框架中的作用与地位。

对具有公共平台、跨部门特点的项目,还应说明拟建项目与其他相关单位、相关领域已有系统的关系,在全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中的作用和地位。

5.现有网络、设备以及其他信息资源情况要求:用网络拓扑图说明现有网络结构;列举在网络、主机、存储等方面已有的主要硬件设备、数据库软件和中间件等软硬件产品,说明数量、采购时间、主要性能指标等。

(如篇幅较长,该部分可作为附件。

如项目评估需要,项目单位还应当提供原设备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

)说明已有的数据库情况,主要数据项、数据来源、数据量等。

第三章项目的需求分析第一节项目建议的背景要求:说明提出项目建议的由来和原因。

第二节项目建议的依据要求:如有与提出该项目建议直接相关的依据性文件,须将其中与本项目有直接关系的文字摘要逐一列举,另将所有相关的依据性文件作为附件提供。

第三节采用信息系统实现业务需要的需求分析1.业务现状、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业务目标2.业务对信息系统的具体需求3.实施该项目与解决业务问题、实现业务目标的关系第四节业务流程分析1.现有业务流程要求:从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分析现有业务流程2.建设信息系统后拟实现的新业务流程要求:描述新业务流程,说明流程优化的情况。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2015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一、支持范围本年度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以及国家信息化试点试验项目配套等。

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除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类项目外,其他项目的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智慧社区(村庄)、智慧园区的申报单位必须是经我委认定的试点单位。

(四)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类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一年内(最迟不超过2016年6月30日),其他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17年6月30日),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五)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六)除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类项目外,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项目指南:一、大数据示范创新应用1.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应用。

综合利用地理位置、资格资质、综合统计等各类已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为社会提供便民、惠企、实用的新型信息服务的应用示范项目;利用综合交通、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公共安全、气象环保等领域数据资源,支撑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的示范应用项目。

2.重点行业大数据创新应用。

在电信、金融、交通、健康、互联网、电子口岸等数据汇聚较好的领域,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展现等技术,探索社会化、行业化创新应用的示范项目;综合利用地理信息、通信运营商信令、公共区域WIFI等数据资源,建设人流大数据公共信息平台项目;以信息知识加工和创新为主的数据挖掘、商业分析等新型服务,加速信息知识向产品、资产及效益转化的应用项目。

3.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运营管理。

政府数据资源服务网整体运营,对数据采集、梳理、加工、维护、开放等工作进行管理;政府移动应用门户整体运营,对内容采集、更新、加工、处理、维护等工作进行管理。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快推进本市信息化建设,落实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专项资金由本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等项目建设及应用推广,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发展。

第三条(资金使用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发布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组织项目验收。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监督制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并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使用范围第六条(支持对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信用良好;(四)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第七条(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重点支持基于集成.协同.智能技术,促进产业提升的信息化系统与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推广;产业园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信息技术促进企业创新.转型发展,促进平台经济.服务经济.绿色经济发展的项目;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兴信息技术的示范应用。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应用。

上海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3.27•【字号】沪经信推[2013]153号•【施行日期】201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推【2013】153号)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服务民生发展,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提升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根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财教〔2008〕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范围本批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工作推进,支持数字惠民、电子政务、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四个中心”建设、信息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创新性、示范性信息化应用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的其他信息化应用项目。

具体范围参见《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且依法设立两年以上(截至申报截止日)。

(二)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和投资能力,且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四)所申报项目原则上须为在建或拟建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五)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已获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单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10•【字号】沪经信推[2012]272号•【施行日期】201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推[2012]272号)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提升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根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财教〔2008〕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2012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范围本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工作推进,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的其他信息化应用项目。

具体范围参见《2012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且依法设立两年以上。

(二)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建设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四)企业作为申报单位时,必须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和投资能力,且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五)所申报项目原则上须为在建或拟建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已获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单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12•【字号】•【施行日期】2008.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加快推进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升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根据市财政局将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现就开展2009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范围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工作推进,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和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化实事及重点项目、信息化环境建设等。

具体范围参见《200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在上海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直接建设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3.企业作为申报单位时,必须正常经营两年或两年以上,同时具有项目建设和投资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4.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单位所申报的同类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5.对已由部门预算和市建设财力安排的政府部门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三、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项目指南》附录,可从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大纲详见《项目指南》附录)、注册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其它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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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单位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相关文件或单位信息化规划、年度计划等)
5.项目建议阶段确定的建设内容、目标和投资规模
6.总投资估算及来源
7.经济及社会效益
8.结论与建议
第二章现状
第一节项目单位概况
1.单位职责、内设及下属机构、人员编制和业务情况
2.近三年来职责和业务的调整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3.拟建项目与项目单位职责、业务的关系
第二节信息化现状
1.本单位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框架规划或设想
2.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应用及运维管理制度(可以附件形式提供)
3.现有应用系统的情况
要求:说明各系统的平台、功能、应用范围,以及与机构职责或业务的关系。

4.拟建项目与已有系统的关系
要求:说明拟建项目在本单位信息化整体框架中的作用与
地位。

对具有公共平台、跨部门特点的项目,还应说明拟建项目与其他相关单位、相关领域已有系统的关系,在全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中的作用和地位。

5.现有网络、设备以及其他信息资源情况
要求:用网络拓扑图说明现有网络结构;列举在网络、主机、存储等方面已有的主要硬件设备、数据库软件和中间件等软硬件产品,说明数量、采购时间、主要性能指标等。

(如篇幅较长,该部分可作为附件。

如项目评估需要,项目单位还应当提供原设备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

)说明已有的数据库情况,主要数据项、数据来源、数据量等。

第三章项目的需求分析
第一节项目建议的背景
要求:说明提出项目建议的由来和原因。

第二节项目建议的依据
要求:如有与提出该项目建议直接相关的依据性文件,须将其中与本项目有直接关系的文字摘要逐一列举,另将所有相关的依据性文件作为附件提供。

第三节采用信息系统实现业务需要的需求分析
1.业务现状、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业务目标
2.业务对信息系统的具体需求
3.实施该项目与解决业务问题、实现业务目标的关系
第四节业务流程分析
1.现有业务流程
要求:从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分析现有业务流程
2.建设信息系统后拟实现的新业务流程
要求:描述新业务流程,说明流程优化的情况。

第五节功能需求分析
要求:说明为了实现新的业务流程等业务需求,拟建系
统所具备的各项功能。

分析系统建设的各项功能需求;分析网络运行对网络设备的要求,服务器响应速度对服务器的要求,存储数据对存储备份的要求,系统安全对安全设备的要求等。

第六节数据分析
1.数据流程和属性分析
要求:分析数据产生、处理和存储的全过程,描述与原系统数据之间的关系,包括如何利用已有数据。

说明系统建成后数据的更新和共享机制。

2.数据量分析
要求:分析系统总用户数及高峰时间的用户数,计算交易量以及满足交易量所需要的系统的TPC-C值,分析网络数据流量,计算高峰时的值。

说明系统正常运行时的动态数据存储量和静态数据存储量。

系统近三年内将达到的总存储量及数据备份方式。

第七节安全需求分析
要求:评估安全风险、确定安全等级。

分析评估系统安全的潜在威胁、薄弱环节,明确本系统存在的主要信息安全风险,并说明针对风险拟采用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构成方式、涉及的主要技术机制及管理模式等内容。

第八节设备需求分析
要求:分析项目对各类设备的要求,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数据存储和备份设备的要求,系统安全设备的要求,以及用户终端等其他要求。

第九节软件需求分析
要求:分析项目对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系统等的要求。

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
第一节建设目标
要求:从业务、功能和效益等方面说明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并与现状进行对比。

根据目标,应确定可以作为项目验收标准的具体指标和内容,并以表格的方式列举。

此外,还应对项目建成后可公开、共享和交换的信息给予明确说明。

第二节总体架构
要求:根据项目建议阶段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详细描述项目的总体架构,系统布局、应用系统功能。

第三节应用系统
要求: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各子系统的性质为实时处理系统或数据批处理系统,应用的网络范围为局域网或广域网等。

此外,还应当说明各子系统的信息处理流程、输入输出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量和主要应用接口等。

分析应用系统的开发方法,对各子系统及其功能模块的开发工作量进行估算。

第四节网络系统
要求:用网络拓扑图描述。

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逐一说明本部分建设内容涉及的各类软硬件的功能、数量、性能等配置方案和选型理由。

第五节服务器和存储系统
要求:逐一说明本部分建设内容中涉及的各类软硬件的功能、数量、性能等配置方案和选型理由。

第六节软件
要求:逐一说明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产品软件的功能、数量、性能等配置方案和选型理由。

第七节信息安全保障方案
要求:按照安全等级和安全保障的详细需求,确定安全
保障的技术、管理方案。

逐一说明本部分建设内容中涉及的各类软硬件的功能、性能、数量、配置和选型理由。

第八节采用的标准
要求:对项目的设计、实施过程、业务处理模式等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进行综合分析,并列出项目建设所参照的主要标准。

第九节数据管理方案
要求:说明系统建成后的数据来源、数据项、数据采集渠道、数据更新机制、数据量大小、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共享的机制等。

第十节其他辅助设施和设备
要求:按建设内容划分,并逐一说明选型理由和配置要求。

第十一节土建及配套工程
要求:机房建设要明确建设面积、配套设施和安全要求。

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不涉及的内容和方案,在本章中无须说明和描述。

第五章项目实施进度和组织安排
第一节项目建设周期
第二节实施进度计划
第三节责任人和组织保障
要求: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具体目标,责任人以及组织保障机制。

第六章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
注:如无土建相关内容,本章可省略。

第七章项目招标方案
第一节项目设计、开发、集成、监理及设备采购的招标范围
第二节招标的组织形式和方式
注:如不涉及招标,本章可省略。

第八章项目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一节项目实施的外部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节项目实施的内部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节项目长期运行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九章总投资及所申请专项资金的详细估算和资金来源
要求:列出投资估算表,详细说明所有的投资构成,并与建设内容、建设方案保持对应。

投资估算可以参照某品牌估计费用。

投资估算应当逐一分解和细化,超过5万元的投资明细须详细说明其构成。

对各类设备和产品软件的主要功能、性能指标、数量、单价和用途,应当详细说明;对软件开发,应当根据应用系统各子系统及其功能模块的具体功能和性质等,逐一详细估算其工作量。

第十章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一节项目经济效益
要求:定量和定性分析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

第二节项目社会效益
1.项目建成后可公开、共享、交换的信息及其效益
2.在业务、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效益
注:本编制大纲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想要的样子,但每个人,都可以努力,成为自己想要的样子。

相信自己,你能作茧自缚,就能破茧成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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