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遗传学名词解释1

细胞遗传学名词解释1
细胞遗传学名词解释1

染色质(chromatin)最早是1879年Flemming提出的用以描述核中染色后强烈着色的物质。现在认为染色质是细胞间期细胞核内能被碱性染料染色的物质。染色质的基本化学成分为脱氧核糖核酸核蛋白,它是由DNA、组蛋白、非组蛋白和少量RNA组成的复合物。

常染色质euchromatin指间期核内染色质纤维折叠压缩程度低,处于伸展状态,用碱性染料染色时着色浅的那些染色质。

异染色质heterochromatin在细胞周期中,间期、早期或中、晚期,某些染色体或染色体的某些部分的固缩常较其他的染色质早些或晚些,其染色较深或较浅,具有这种固缩特性的染色体称为异染色质

组成性异染色质constitutive heterochromatin除S期以外在整个细胞周期均处于聚缩状态, DNA包装比基本不变,可构成多个染色中心。又称,结构性异染色质,是异染色质的主要类型。

兼性异染色质(facultative heterochromatin)在一定的细胞类型或一定的发育阶段呈现凝集状态的异染色质。在一定时期的特种细胞的细胞核内, 原来的常染色质可转变成兼性异染色质。

异染色质化heterochromatinization常染色质转变为异染色质的过程。

Y染色质:男性Y染色体长臂远侧由异染色质构成,如用荧光染料染色时,可出现强荧光。凝聚染色质condensed chromatin处于凝缩状态的染色质。

核小体nucleosome核小体的形状类似一个扁平的碟子或一个圆柱体。染色质就是由一连串的核小体所组成。由DNA和组蛋白(histone)构成

染色质凝聚chromatin condensation;chromatin agglutination染色质凝缩进一步形成染色体的过程。

核小体核心nucleosome core由4种组蛋白各两分子组成的八聚体结构。

核小体核心颗粒nucleosome core particle由长度为146 bp的DNA区段与各两分子的H3/H4/H2A/H2B组蛋白八聚体组成。

染色体螺旋chromosome coiling由染色质丝组装为染色体时的包装形式。

染色线 chromonema亦称为螺旋丝、核丝。是用光学显微镜在分裂中期染色体、染色单体和间期核内所见到的最细的丝状构造。

染色粒Chromomeres在某一时期的染色体中,特别是减数分裂初期,出现染色很深的可见小颗粒,此时染色体可能表现为一系列的染色粒。

染色体结chromosome knob植物染色体上比染色粒大的染色质颗粒。

拟核(核质)nucleoid也称核区(nuclear region)、核体(nuclear body)或染色质体(chromatin body)。存在于原核生物,是没有由核膜包被的细胞核,也没有染色体,只有一个位于形状不规则且边界不明显区域的环形DNA分子。内含遗传物质。里面的核酸为双股螺旋形式的环状DNA,且同时具有多个相同的复制品。

核基质(nuclear matrix)亦称核骨架。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概念认为核基质包括核基质-核纤层-核孔复合体结构体系;狭义概念是指真核细胞核内除去核膜、核纤层、染色质、核仁以外存在的一个由纤维蛋白构成的网架体系。

胞质环流(cyclosis)在植物细胞和其他细胞中,细胞质的流动是围绕中央液泡进行的环形流动模式,这种流动称为胞质环流。胞质环流是由肌动蛋白和肌球蛋白相互作用引起的。胞质环流对于细胞的营养代谢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不断的分配各种营养物和代谢物,使它们在细胞内均匀分布。

染色体Chromosome 是细胞内具有遗传性质的遗传物质深度压缩形成的聚合体,易被碱性染料染成深色,所以叫染色体(染色质);染色体和染色质是同一物质在细胞分裂间期和分裂期的不同形态表现而已。

常染色体(Autosomes)又称体染色体。在基因秘密中,除了与决定性别有关的性染色体外,还有与性别决定无关的染色体,是成对存在的,称为常染色体

异染色体heterochromosome 亦称为异质染色体;最初被用作常染色体(euc- hromosome)的对应词,也就是说,对与常染色体在大小、形态和行为相异的染色体而命名的。

A染色体A chromosome指真核细胞染色体组的任何正常染色体,包括常染色体和性染色体,它是相对于额外染色体—B染色体而言的。A染色体在遗传上是重要的,对个体的正常生活和繁殖是必需的。其数目的增减和结构的变化对机体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B染色体acessory chro-mosomeB染色体(超数染色体),在一组基本染色体外,所含的多余染色体或染色体断片称为B染色体,它们的数目和大小变化很多。是存在于许多有机体中的额外染色体及染色体断片。B染色体有特殊的性状和行为,在基因组进化中起了重要作用。B染色体又称副染色体(acessory chro-mosome)、超数染色体(super numerary chromosome)或额外染色体(extrachromosome)。

性染色体sex chromosome针对人类而言,男性性染色体为XY,女性XX,二者的不同结合产生不同性的后代;而对于鸡等一些生物而言,雄性为ZZ,雌性为ZW,与人相反。最重要的是,无论哪种生物,产生不同性别的个体比例相同,这对维持性别比例平衡有极其重要意义。X染色体x chromosome是XY型性别决定生物染色体组中的一种特殊的性染色体。雌体有相同的性染色体时,此性染色体称为X染色体。在性别决定上,XX为雌,XY为雄。

Y染色体(Y chromosome)是决定生物个体性别的性染色体的一种。男性的一对性染色体是一条x染色体和一条较小的y染色体。在雄性是异质型的性决定的生物中,雄性所具有的而雌性所没有的那条性染色体叫Y染色体。男性体内Y染色体具有抗癌作用,吸烟会让男性丢失Y染色体增加患癌风险。

假常染色体区段pseudoautosomal region segment在人类的X和Y染色体的长臂端部及短臂远端有高度同源的DNA序列的区段,在这个区域内发生减数分裂配对和染色体互换。

迟复制X染色体late replicating X chromosome在细胞分裂间期失活并发生异固缩的X 染色体,需经解螺旋后才能进行复制,故其复制迟于其他染色体。

Z染色体:雌性是异配性别的生物中的性染色体之一,在异配性别中有一个Z染色体,在同配性别中有两个。

限雄染色体androsome只出现在雄性种系细胞核中的染色体。

祖先染色体片段ancestral chromosomal segment染色体上来自于物种祖先的区段。

W染色体W chromosome性染色体之一。在 ZW性别决定的物种中,只在异配性别即雌性细胞中出现的性染色体。

同形染色体homomorphic chromosome形态、大小相同的染色体。

异形染色体 heteromorphic chromosomes 这是指形态不同的一对同源染色体。在第一次减数分裂中,这对染色体配对就形成异形的二价染色体(heteromorphic bivalent chromosome)。性染色体X和Y就是这类染色体的例子。

单体[染色体]生物monosome具有单独存在、不与其他染色体配对的染色体的生物体。如XO 个体。

[染色体]臂比arm ratio染色体长臂与短臂长度之比。

染色体臂chromosome arm其核细胞中染色体上的结构名称

染色单体Chromatids复制时产生的染色体拷贝。此名字通常用来形容处于随后的细胞分裂期它们分开的之前的染色体。染色单体是在有丝分裂的细胞间期就形成的。

端粒(Telomeres)是存在于真核细胞线状染色体末端的一小段DNA-蛋白质复合体,它与端粒结合蛋白一起构成了特殊的“帽子”结构,作用是保持染色体的完整性和控制细胞分裂周期。端粒、着丝粒和复制原点是染色体保持完整和稳定的三大要素。

着丝粒(centromere)是真核生物细胞在进行有丝分裂(mitosis)和减数分裂(meiosis)时,染色体分离的一种“装置”。着丝粒是染色体分离的一种装置,也是姐妹染色单体在分开前相互联结的位置,在染色体的形态上表现为一个缢痕(constriction)。

动粒(Kinetochore)是真核细胞染色体中位于着丝粒两侧的两层盘状特化结构,其化学本质为蛋白质,是非染色体性质物质附加物。动粒与染色体的移动有关。

弥散着丝粒holocentromere以分散状态存在于染色体上的着丝粒。

多着丝粒polycentromere一条染色体上的着丝粒不止一个。

新着丝粒neocentromere在某些染色体的端部区的一种结构。在分裂期间似着丝粒一样可受纺锤体牵引而移动,导致染色体末端在分裂后期中首先移动,故称新着丝粒。

着丝粒错分centromere misdivision在染色体着丝粒区,不正常的横分裂取代了纵分裂的现象。

着丝粒分裂centric split细胞分裂后期,两条姐妹染色体单体着丝粒一分为二,使两条染色单体分离。

无着丝粒环acentric ring染色体的一个臂上发生二次断裂产生的断片,其两端相互连接形成的不含着丝粒的环状结构,在细胞分裂中将被丢失。

着丝粒元件centromere element指构成着丝粒的动粒结构域、中央结构域和配对结构域。着丝粒指数centromere index染色体的短臂长度与染色体全长之比。

着丝粒DNAcentromeric DNA真核生物染色体上包括与纺锤体相系位点的染色很淡的溢缩区(着丝粒)的DNA。高等真核生物的着丝粒DNA具有非编码和高度重复序列,而酵母的着丝粒DNA只含有单一序列的DNA。

无着丝粒染色体:指具有局限型着丝粒的染色体由于断裂而产生的不含着丝粒的染色体断片。一般是指较长的断片。无着丝粒染色体在分裂后期,通常因缺乏向两极移动的能力,所以成为迟延染色体,它在末期形成小核,不久即行消失。可是端粒和次生缢痕有时也行使次级的着丝粒的功能。

单着丝粒染色体monocentric chromosome单着丝粒染色体为具有一个偏位型着丝粒的最普通的染色体。

非单着丝粒染色体aneucentric chromosome着丝粒不止一个的染色体。如双着丝粒染色体、三着丝粒染色体。

双着丝粒染色体:染色体异常类型之一。此常见于经辐射后的染色体畸变。若染色体的两条臂于同一水平断裂,断片丢失,而两臂的断端相互愈合,继而着丝粒纵裂并自身复制,也成为双着丝粒染色体。其中一着丝粒失活,在C带标本中方可见双着丝粒。

多着丝粒染色体polycent(rome)ricchromosome指具有二个以上着丝粒的染色体。也就是复合染色体,或由于易位、倒位等原因形成的次级染色体。多着丝粒的染色体在分裂后期染色单体平行分离。此外,由射线所引起的断裂的染色体断片也具有向两极移动的能力,因此与分散型着丝粒型的染色体在外观上很难区别。

端着丝粒染色体acrocentricchromosome在细胞分裂中期可见有些染色体的着丝粒位于染色体的一端,其短臂极短,即近端着丝粒染色体。如人类染色体D组(13、14、15号染色体)和G组(21、22号染色体)染色体就是近端着丝粒染色体。其染色体短臂(近端)末端常带有随体。

非端着丝粒染色体atelocentric chromosome着丝粒不在端部的染色体。

亚端着丝粒染色体subtelocentric chromosome着丝粒位于染色体的7/8以远区段的染色

体。

近端着丝粒染色体acrocentric chromosome在细胞分裂中期可见有些染色体的着丝粒位于染色体的一端,其短臂极短,即近端着丝粒染色体。如人类染色体D组(13、14、15号染色体)和G组(21、22号染色体)染色体就是近端着丝粒染色体。其染色体短臂(近端)末端常带有随体。

中着丝粒染色体metacentric chromosome着丝粒位于染色体中部的染色体。即长、短臂相等或接近相等的染色体。

近中着丝粒染色体submetacentric chromosome着丝粒的位置介于中部和端部之间的染色体。

并联X染色体attached X chromosome果蝇的两条近端着丝粒X染色体相连形成的一条等臂染色体。

中心粒centriole亦称中心小体,是在电学显微镜下,在中心体中央部位所看到的可被色素深深染色的两个小粒。从而命名为中心粒。

中心体(centrosome)是动物细胞中一种重要的细胞器,每个中心体主要含有两个中心粒。它是细胞分裂时内部活动的中心。动物细胞和低等植物细胞中都有中心体。它总是位于细胞核附近的细胞质中,接近于细胞的中心,因此叫中心体。在电子显微镜下可以看到,每个中心体含有两个中心粒,这两个中心粒相互垂直排列。中心体与细胞的有丝分裂有关。

缢痕(染色体的)constriction 从分裂期的前期到后期在染色体上出现的凹痕。该部分染色质凝缩较弱。有原缢痕和次缢痕的区别。

主缢痕:中期染色体上一个染色较浅而缢缩的部位,主缢痕处有着丝粒,所以亦称着丝粒区,由于这一区域染色线的螺旋化程序低,DNA含量少,所以染色很浅或不着色。

次缢痕(secondary constriction)是染色体上的一个缢缩部位,由于此处部分的DNA松懈,形成核仁组织区, 故此变细。它的数量、位置和大小是某些染色体的重要形态特征。每种生物染色体组中至少有一条或一对染色体上有次缢痕。次缢痕中的染色质含有rDNA,它与rDNA 的形成有关。

核仁组织区(nucleolus organizer region,NOR)参与形成核仁时的染色质区,核仁从核仁组织区部位产生,同时与该区紧密相连。具有核仁组织区的染色体称核仁染色体。核仁组织区定位在核仁染色体次缢痕部位。

核仁组织者:是细胞核特定染色体的次缢痕处,含有rRNA基因的一段染色体区域,与核仁的形成有关,故称为核仁组织区。核仁是NOR中的基因活动而形成的可见的球体结构。具有核仁组织区的染色体数目依不同细胞种类而异,人有5对染色体即13、14、15、21、22号染色体上有核仁组织区。

随体(satellite)是位于染色体末端的、圆形或圆柱形的染色体片段,通过次缢痕与染色体主要部分相连。

随体区(satellite zone;SAT-zone)有随体的染色体上宽阔的次缢痕。

ph染色体(费城1号染色体):指患者的染色体发生移位表现为9号染色体长臂移至22号染色体短臂上,其基因型为bcr/abl融合,在大部分CML,部分ALL,及少数急性髓细胞白血病可见。

染色单体粒chromatid grain染色单体的染色质纤维局部盘曲增厚的部分。

随体染色体SAT chromosome指具有随体和非染色性的次生缢缩的染色体,次生缢缩的部位在核分裂末期时,有形成核仁的能力。随体染色体起初是根据“随体”(satellite)而得名的,但后来的意义却变为用于不具胸腺核酸的非染色性部位的染色体。

环状染色体若断裂发生于染色体的,那么断裂下来的两个断片彼此可以粘合成,而带着丝粒的部分可通过两断端的粘合形成环状染色体。

汉语言文字学基础2名词解释和简答题部分

汉语言文字学基础2 名词解释和简答题部分 省形:指汉字形声字的形符在形体结构上笔画有所省略。如乔字“从夭从高省”。 省声:指汉字形声字的声符为某字的省略如:炊,从火,吹省声。 异文:凡同一书的不同版本,或不同的书记载同一事物而字句互异,包括通假字和异体字,都称异文。 《说文解字》 简称《说文》,是我国第一部分析字形、说解本义、辨识音读的字典,也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文字训诂著作之一。作者东汉许慎。作者总结了汉字构造的“六书”理论。该书首创部首法排检法,所收9353个汉字(另有重文1163)依据540个部首分部排列;通过分析字形探求字的本义。 说文四大家 段玉裁金坛人《说文解字注》 朱俊声吴县人《说文通训定声》 桂馥曲埠人《说文解字义证》 王筠安丘人《说文句读》、《说文释例》 转注: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义相受,考老是也。由于许慎定义模糊,对专注的理解分歧很大。南唐徐锴、清代江声等人主以同部为转注,戴震、段玉裁等人主以互训为转注,朱俊声主以引申为转注。 四体二用: 六书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之法,能创造新字。转注和假借是对已有汉字的运用,是用字之法。 古今字: 一种纵向的历时的同词异字现象,即同一个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用不同的字来表示,就形成古今字。前一个时代所用的字称为“古字”,后一个时代所用的字称为“今字”。 异体字: 指在任何情况下,只是字形不同而音义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换,而词义不发生歧义。 通假字: 就是古代文献中本有其字不用,而用与之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只是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另一字代替其意义。 六书: 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现意,上下是也。

中基(名词解释)

1、奇恒之腑——即脑、髓、骨、脉、胆、女子胞的总称。(或加释:奇,异也。恒,常也。因其形似腑,而功能似脏,非脏非腑,故名) 2、精——中医学中有三种不同的概念:⑴泛指人体一切有用的成分;⑵专指肾中所藏之精;⑶世界上所有气当中的精粹部分。(前二义必答) 3、治病求本——是指在治疗疾病时,必须寻求出疾病的本质,并针对其本质进行治疗。 4、血瘀——是指血液运行迟缓,流行不畅,甚则血液瘀结停滞成积的病理变化。 5、阳盛格阴——是指邪热极盛,阳气被郁,深伏于里,不得外达四肢,而格阴于外的一种病理状态。 1、肾主纳气——指肾有帮助肺保持吸气的深度,防止呼吸表浅的作用。 2、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 3、外环境——机体的外界环境指自然与社会环境而言,(1分)主要包括时令气候因素、地域因素、生活居处与工作环境等。(2分) 4、逆治——又称正治,是指逆疾病的临床表现性质而治的一种最常用的治疗法则,即是采用与疾病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2分)适用于疾病征象与疾病的本质相一致时的病证。(1分) 5、三焦——其一是指六腑之一,即脏腑之间和脏腑内部的间隙互相沟通所形成的通道。(2分)其二是指单纯的部位概念,即膈上为上焦,膈下脐上为中焦,脐下为下焦。(1分)1、阴阳互根——是指一切事物或现象中相互对立着的阴阳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互为根本的关系。(或阴和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中医学把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称之为互根。) 2、塞因塞用——指使用补益的药物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证。 3、药复——病后滥施补剂,或药物调理运用失当,而致复发者,称为药复。 4、离经之血——在某些因素的作用下,血液不能在脉内循行而溢出脉外时,称为出血,即“离经之血”。 5、精血同源——肝藏血,肾藏精,肝血的化生有赖于肾中精气的气化,肾精的充盛,亦有赖于血液的滋养,精血互生互化;(2分)血、精都是以水谷精微为物质基础,二者的密切关系,称为精血同源。(1分) 1、心主血脉——是指心气推动血液在脉中运行,流注全身,发挥营养和滋润作用。 2、阴胜则阳病——阴胜是阴邪侵犯人体,使“阴”亢盛所致的一类疾病。由于阴能制阳, 故阴胜时必然会损耗和制约机体的阳气,导致其虚衰,故说“阴胜则阳病”。 3、气——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物质,是不断运动、活力很强,无形可 见的精微物质。 4、血虚——指血液虚损不足, 营养功能减退, 脏腑组织器官失养的病理状态。 5、脾主运化——指脾具有把水谷化为精微,将精微物质吸收转输至全身的生理功能。 1、通因通用——是以通治通,即用通利的药物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2分)适用于食积腹痛、热结旁流等实性病证。(1分) 2、疠气——是指一类具有强烈传染性的外邪。

教育法学

教育法学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题 1.教育法的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2.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3.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4.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 补救的法律制度。 5.教育法的遵守:教育法的遵守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6. 义务教育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7.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取得的主体资格。 8.法律上的教师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对教师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 的约束,它是依法产生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 9.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而应当依法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二、简述题 1.为什么说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教育法规定的事项,是表达国家对于教育的要求和意志的,为此,该事项具有公认而确定的效力,即公定力,他人不得自行否定其效力。这与民法、刑法相比是截然不同的。民法和刑法一般都涉及当事人双方,如原告和被告双方,最后依据民法、刑法裁决。教育法则不然,它所规定的大多数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之间一般都具有不对等性,也就是说,不论这种关系的对方意见如何,只要国家机关依法下达了指示或命令,这种法律关系就形成了,关系的相对方就必须履行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任何个人无权否定教育法规定的法定效力。 2.学生提起申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首先,提起申诉的人必须是不服学校处分或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学生本人,如果学生年龄小,可由监护人代为提出。 其次,必须针对特定的被申诉人,包括作出不利处分的学校或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学校或教师。 再次,提出申诉的事项必须在教育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受理范围内。 最后,提出申诉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3.教师聘任制有哪些特征? 1)教师聘任是教师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行为,通过聘任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 (2)以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 (3)聘任双方依法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4.学生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微生物学名词解释汇总

1.微生物:指一切肉眼瞧不见的,需借助光学显微镜或电子显微镜才能观察到的微小生物的 总称(<0、1㎜)。特点:小、简、低。 2.微生物学就是一门在分子、细胞或群体水平上研究微生物的形态构造、生理代谢、遗传 变异、生态分布与分类进化等生命活动基本规律,并将其应用于工业发酵、医药卫生、生物工程与环境保护等实践领域的科学。 3.原核微生物就是指一大类只含1个DNA分子的原始核区而无核膜包裹的原始单细胞生 物。 4.细菌就是一大类细胞细小、结构简单、胞壁坚韧、多以二分裂方式繁殖与水生性较强的 原核生物。 5.原生质体指在人为条件下,用溶菌酶除尽原有细胞壁或用青霉素抑制新生细胞壁的合成 后得到的仅有一层细胞膜包裹的圆球状渗透敏感细胞。只能在等渗或高渗(细菌宜等渗或低渗)培养液中保存或生长。一般由革兰氏阳性细菌生成。 6.球状体又叫原生质球,指还残留部分细胞壁,尤其就是G-外膜的原生质体。 7.支原体:就是在长期进化中形成的、适应自然条件的无细胞壁的原核生物。 8.细胞质指细胞膜包围的除核区以外的一切半透明、胶体状、颗粒状物质的总称。原核生 物的细胞质就是不流动的,真核生物的不断流动。 9.贮藏物就是一类由不同化学成分累积而成的不溶性颗粒,主要功能就是储存营养物。 10.核区指原核生物所特有的无核膜包裹、无固定形态的原始细胞核。其化学成分就是大型 环状双链DNA,一般不含蛋白质。用富尔根染色法可见到紫色、形态不定的核区。除染色体复制时,一般为单倍体。 11.质粒:自主复制的染色体外的遗传成分,通常就是小型共价闭合环状双链DNA。 12.芽孢,某些细菌在生长发育后期,在细胞内形成一个圆形或椭圆形、厚壁、含水量极低、 折光性强、抗逆性强的休眠体。每一个营养细胞内仅生成一个芽孢,不起繁殖作用。 13.芽孢萌发:由休眠状态的芽孢变为营养状态的细菌的过程。 14.裂殖指一个细胞通过分裂形成两个子细胞的过程。 15.二分裂,一个细胞在其对称中心形成一隔膜,进而分裂成两个形态、大小、构造完全相同 的子细胞。(Most) 16.芽殖指在母细胞表面先形成一个小突起,待长到与母细胞相仿后再相互分离并独立生活 的繁殖方式。 17.菌落,在固体培养基上以母细胞为中心形成的肉眼可见的、具有一定形态的子细胞群。 18.菌苔,很多菌落连成一片。 19.克隆,由一个细菌繁殖而来的菌落。 20.放线菌就是一类呈丝状生长、以孢子繁殖的G+细菌。 21.基内菌丝(营养菌丝、基质菌丝),孢子落在固体基质表面并发芽后,不断伸长、分枝并以放 射状向基质表面与内层扩展,形成大量色浅、较细的具有吸收营养与排泄代谢废物功能的基内菌丝体。无分隔,直径与细菌相仿,可产生色素。 22.营养菌丝(二级菌丝),基内菌丝体不断向空间方向分化出颜色较深、直径较粗的分支菌 丝。 23.孢子丝,在生长发育到一定阶段,气生菌丝上分化出可形成孢子的菌丝,称为孢子丝。 24.静息孢子,就是一种着生于丝状体细胞链中间或末端的形大、色深、壁厚的休眠细胞,富 含贮藏物,能抵御干旱或冷淡。 25.链丝段,又叫连锁体或藻殖段,就是由长细胞链断裂而成的短链段,具有繁殖功能。 26.支原体就是一类缺少细胞壁的真细菌,能离开活细胞独立生长繁殖的最小原核微生物。植 物支原体—类支原体。

现代汉语名词解释汇总

现代汉语名词解释汇总 绪论 1、语言:是一种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 2、现代汉语:广义的包括各种方言,狭义的指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标 准、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3、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 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4、方言:是语言内部的地方变体。 5、共同语:人类社会统一体所通用的语言。 6、能记:是能为人们以某种方式(如视觉、听觉)感知得到的外在形式; 7、所记:是符号形式所表示的意义或内容; 8、语系:依据共同历史来源划分出来的类别,同一语系的语言还可以依据亲疏关系划分出若干语族和语支; 语音 1、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代表一定意义的声音就是语音。 2、音高:声音的高低,决定于发音体在一定时间内颤动次数的多少。 3、音强:声音的强弱,也叫音势或音量,决定于一定时间内音波振动幅度的大小。 4、音长:声音的长短,它决定于发音体振动音波持续时间的长短。 5、音色:又叫“音质”,指的是声音的个性、特色,音色的差别主要决定于物体振动所形成的音波波纹的曲折形式不同。(黄本) 6、音节:音节是语音结构的基本单位,是听觉上最容易分辨出来的语音单位,也是自然感到的最小的语音片断 7、音素:是构成音节的最小单位或最小的语音片断,它是从音色的角度划分的。 8、音位:是一个语音系统中能够区别意义的最小语音单位,也就是按语音的辨义作用归纳出的音类。 9、塞音:发音时发音部位的某两个部分完全闭合,从肺部出来的气流积聚在受阻碍部分,阻塞部分突然打开,气流迸裂而出,造成爆发色彩的音。 10、擦音:发音时发音部位的某两个部分靠近,形成缝隙,气流从缝隙挤出,造成摩擦音。 11、塞擦音:发音时发音部位的某两个部分完全闭合,阻住气流,然后逐步放开,形成一条窄缝,让气流从窄缝挤出,造成塞擦音。 12、鼻音:发音时软腭下垂,鼻腔通路打开,口腔里形成阻碍的两部分完全闭合,气流不能从口腔通过,转道鼻腔流出,发出鼻音。 13、边音:发音时舌尖和上腭的某一点接触,形成阻碍,舌的两边松弛、自然,气流沿舌的两边(或一边)流出,造成边音。

中医基础理论期末考试重点

中医基础理论 名词解释: 整体观念:是中医学关于人体自身的整体性及人与自然、社会环境的统一性的认识。 辨证论治:是运用中医学理论辨析有关疾病的资料以确立证候,论证其治则治法方药并付诸实施的思维和实践过程。 五脏一体观:构成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以五脏为中心在结构与机能上是完整统一的。 形神一体观:人的形体与精神是相互依附、不可分割的。 病:即疾病,是致病邪气作用于人体,人体正气与之抗争而引起的机体阴阳失调、脏腑组织损伤、生理机能失常或生理活动障碍的一个完整的生命过程。 证:即证候,是疾病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的病理概括,一般由一组相对固定的、有内在联系的、能揭示疾病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病变本质的症状和体征构成。 症:即症状和体征的总称,是疾病过程中表现出的个别、孤立的现象,可以是病人异常的主观感觉或行为表现。 同病异治:指同一种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域不同,或所处的疾病的阶段或类型不同,或病人的体质有异,故所反映出的证候不同,因而治疗也救有异。 异病同治:指几种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变化过程中出现了大致相同的病机,大致相同的证,故可用大致相同的治法和方药来治疗。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所谓“阴阳者,一分为二也”。 阴阳对立制约:是指属性相反的阴阳双方在一个统一体中的相互斗争、相互制约和相互排斥的一种运动规律。 阴阳互根:是指一切事物或现象中相互对立着的阴阳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互为根本的关系。阴阳互用:是指阴阳双方具有相互资生、促进和助长的关系。 阴阳交感:是指阴阳二气在运动中和实物相互感应而交合,达到最佳状态,以及相互发生作用。阴阳交感是宇宙万物赖以生成和变化的根源。 阴阳互藏:是指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包含着另一方,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阴阳消长:是指对立互根的阴阳双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增长和消减的变化过程中。阴阳转化:指事物的总体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属阳的事物可以转化为属阴的事物,属阴的事物可以转化为属阳的事物。 阴阳自和:是指阴阳双方自主维持和自主恢复其协调平衡状态的自愈的能力和趋势。 阴阳平衡:是指阴阳双方在相互斗争、相互作用中处于大体均势的状态,即阴阳协调和相对稳定的状态。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 五行相生:即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承: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生的过度制约和克制,又称“倍克”。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 精:是由禀受于父母的生命物质与后天水谷精微相融合而形成的一种精化物质。 人体之气:是人体内活力很强运行不息的极精微物质,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之一。 元气:是人体最根本、最重要的气,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原动力。 宗气:是由谷气与自然界清气相结合而积聚于胸中的气,属后天之气的范畴。 营气:是行于脉中而具有营养作用的气。 卫气:是行于脉外而具有保护作用的气。 血:是循行于脉中而富有营养的红色液态物质,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之一。津液:是机体一切水液的总称,包括各脏腑形体官窍的内在液体及其正常的分泌物。

法律名词解释

国体:即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就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政体: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就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实现自己的统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前提和基础),有法必依(中心环节),执法必严(关键),违法必究(保障)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特点:1、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是国家机关实施职能的活动。 2、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指导思想:一个中心,两个中心点。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原则性:指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必须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邓小平立法思想为指针。 灵活性:就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找到实现原则所必需、许可的各种具体形式、方法和步骤。严肃性:指法律必须具有权威,“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稳定性:是指法律一经制定、生效,就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的不变,决不能朝令夕改。 连续性:是指创制、修改、补充法律时应当保持与原有法律在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衔接,法律应当吸收或保留原法律中那些合理有用的成分。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阶段:准备阶段,确立阶段,完备阶段。 准备(起草)阶段:包括立法动议的形成、草拟法律草案条文,修改、补充法律条文,征徇有关单位和个人意见等。 确立(形成)阶段: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和审议;法律审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完备阶段:包括法的解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等。 系统化:指采用一定的方式,对已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归类、整理或加工,使其集中起来作有系统的排列,以便于使用的活动。 法律(规)整理: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汇编:指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如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类别或问题的性质,按照效力层级、时间顺序,作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 法律编纂:是指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属于某一部门的全部现行法律顾问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制成更加完善并具有特定结构的、统一的部门法典的法律。 法律的实施:指通过一不定期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律的适用: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把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行使权力的专门活动。 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微生物学名词解释(完美整理版)分析

微生物名词解释 A 氨基酸异养型微生物:能利用非氨基酸类简单氮源自行合成自身所需的一切氨基酸的微生物 艾姆氏试验:利用细菌营养缺陷型的回复突变来检测环境或食品中是否存在化学致癌物的方法。 ADCC: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作用。是指表达IgGFc受体的NK细胞、巨噬细胞和中性粒细胞等,通过与已结合在病毒感染细胞和肿瘤细胞等靶细胞表面的IgG抗体的Fc段结合,而杀伤这些靶细胞的作用。 氨化作用:是指含氮有机物经微生物的分解而产生氨的作用。 B 伴胞晶体:少数芽孢杆菌在其形成芽孢的同时,在细胞内形成的一种菱形或双椎形碱溶性蛋白晶体。伴胞晶体对昆虫尤其是鳞翅目昆虫的幼虫有毒杀作用。 疵壁菌:嗜盐菌、产甲烷菌等古生菌的细胞壁中不含有典型的肽聚糖成分,被称为疵壁菌。 鞭毛:生长在某些细菌表面的长丝状、波曲的蛋白质。 包涵体:某些病毒感染宿主后,在宿主细胞内形成的一种光镜下可见、形态大小和数量不等的小体。 病毒:是一类只含一种类型核酸、专性活细胞内寄生、在离体条件下能以无生命的化学大分子状态长期存在并保持其活性的超显微非细胞结构的分子生物。 病毒粒子:成熟的、结构完整的、具有感染性的病毒个体。 巴斯德效应:酵母菌酒精发酵时通入氧气,发酵减慢,停止产生乙醇,葡萄糖消耗速率下降。氧对发酵的这种抑制现象称为巴斯德效应。 半合成培养基:是一类主要以化学试剂配制,同时还加有某种或某些天然成份的培养基 半固体培养基:指在液体培养基中加入少量的凝固剂而制成的半固体状态培养基。 表型:是指某一生物体所具有的一切外表特征及内在特性的总和,是遗传型在合适环境下的具体体现。变异:是生物体在某种内因和外因的作用下所起的遗传物质结构和数量的改变。 半抗原:即不完全抗原。指只具备免疫反应性而无免疫原性的抗原。 巴斯德消毒:用于牛奶、啤酒、果酱和酱油等不能进行高温灭菌、而又不影响食品风味的、但能杀死其中的无芽孢病原菌(如:结核杆菌、沙门氏菌等)的一种低温消毒方法。 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是指在20℃下,1L污水中所含的有机物在进行微生物氧化时,5日内所消耗分子氧的毫克数。反映水体总的有机物污染程度。 补充培养基:凡只能满足相应地营养缺陷型突变株生长需要的组合或半组合培养基称为补充培养基。 B细胞:即B淋巴细胞,一种在细胞膜表面带有自己和合成的免疫球蛋白的淋巴细胞。 被动免疫:从胎盘或初乳中获得的或者注射抗体、细胞免疫制剂后获得的免疫。 补体:是存在于正常人体或动物体血清中的、在抗原抗体反应中有补充抗体作用的一组非特异性血清蛋白。补体是一类酶原,能被任何抗原-抗体复合物所激活。 补体结合试验:是一种有补体参与,并以绵羊红细胞和溶血素是否发生溶血反应作指示的一种高灵敏度的抗原与抗体结合反应。 C 传染:是指寄生物与宿主间发生相互关系的一个过程。即当外源或内源的少量寄生物突破其宿主的“三道防线”后,在宿主的一定部位生长繁殖,并引起一系列病理生理的过程。 出发菌株:用于诱变育种的原始菌株。 沉淀反应:可溶性抗原与其相对应的抗体在合适的条件下反应,并出现肉眼可见的沉淀物现象,称为沉淀反应。 初次应答:指首次用适量抗原注射动物后,须经一段较长的潜伏期即待免疫活性细胞进行增值分化后,才能在血流中检出抗体,这种抗体多为IgM,滴度低,维持时间短,且很快会下降。 转染:噬菌体感染细菌并将其DNA注入细菌体内,并导致宿主细胞遗传性状改变的过程称为转染。 COD:化学需氧量。是使用强氧化剂使1L污水中的有机物质迅速进行化学氧化时所消耗的毫克数。反映水体总的有机物污染程度。 超敏反应:是致敏机体接触相同抗原时产生的一种异常的特异性免疫应答,表现为机体的组织损伤

(完整word版)《文字学》复习思考题及答案

(0209)《文字学》复习思考题 一、分析汉字的结构。 1.人 2.女 3.首 4.目 5.自 6.马 7.牛 8.木 9.水10.泉11.舟12.日13.月14.弓15.斤16.衣17.眉18.电19.一20.二21.三22.亦23.上24.下25.寸26.刃27.本28.末29.朱30.取 31.各32.出33.即34.既35.戒36.析37.伐38.及39.光40.宗41.男42.从43.步44.武 45.北46.友47.比48.歪49.棋50.逆51.唯52.政53.在54.江55.河56.院57.打58.训 59.购60.问61.闷62.徒63.郎64.围65.胡 二、用楷书转写古文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三、名词解释。 1.汉字 2.文字 3.文字学 4.异体字 5.古文字 6.今文字 7.现代汉字 8.象形字 9.会意字 10.通假字 11.六国文字 12.形声字 13.大徐本 14.小徐本 15.六书说 16.三书说 17.指事字 18.合体字 19.独体字 20.繁简字 四、简答。 1.简论文字与语言的关系。 2.简述汉字形体发展的规律性。 3.简述有关汉字的起源的传说。 4.简述从时间角度的古文字分类。 5.举例说明假借的类型。 6.简述甲骨文的特点。 7.简述西周金文的特点。 8.简述六国古文在形体上的特点。

卫生法学-名词解释

卫生法学-名词解释

1 .卫生法 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卫生法律关系 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是指用以调整卫生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它是卫生立法的基础,卫生司法的依据,卫生活动的准则。 4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卫生权利和承担卫生义务的人。 5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6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8 .医疗事故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Medical staff)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

损害的事故。 9 .医学会 是由医学科学工作人员,医疗技术人员等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医学社会组织。医学会是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专门机构。 10.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11.知情同意权 是指病人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医疗措施决定取舍的权利。 12.药品管理法 是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维护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3.药品标准 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遵守的法定依据。 14. GMP 是英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译文简称。 GMP是在药品生产全过程中,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保证生产优良药品的一整套系统的、科学的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15. GSP

微生物学名词解释

1、微生物:指一切肉眼瞧不见或瞧不清的微小生物的总称。 2、微生物学:就是一门在细胞、分子或群体水平上研究微生物形态、构造、生 理代谢、遗传变异、生态分类与分类进化等生命活动基本规律,并将其应用于工业发酵、医药卫生、生物工程与环境保护等实践领域的科学,其根本任务就是发掘、利用、改善与保护有益微生物、控制消灭或改造有害微生物,为人类社会的进步服务。 3、磷壁酸:就是结合在G+细菌细胞壁上的一种酸性多糖,主要成分为甘油磷酸或 核酸醇磷酸。 4、原核微生物:即广义的细菌。指一大类细胞核无核膜包裹,只存在核区的裸露 DNA的原始单细胞生物。 5、原生质体:指在人为条件下,用溶菌酶除尽原有细胞壁或用青霉素抑制新生细 胞壁合成后,所得到仅有一层细胞膜包裹的圆球状渗透敏感细胞。 6、细菌:就是一类细胞细短(直径约0、5um,长度约0、5~5um),结构简单、胞 壁坚韧、多以二分裂方式繁殖与水生性较强的原核生物。 7、固质空间:在G-细菌中,其外膜与细胞膜间的狭窄胶质空间(约12~15nm),其 中存在着多种固质蛋白,包括水解酶类、合成酶类与运输蛋白等。 8、 L-型细菌:在实验室或宿主体内通过自发突变而形成遗传性稳定的细胞壁缺 损菌株。 9、球状体:又称原生质球。指还残留了部分细胞壁(尤其就是G-细菌外膜层)的 原生质体。 10、外膜:就是G-细菌细胞壁所特有的结构,位于壁的最外层,化学成分为脂多糖。 11、脂多糖(LPS):就是位于G-细菌细胞壁最外层的一层较厚(8~10nm)的类脂多 糖类物质,由类脂A-核心多糖与D-特异侧链等部分组成。 12、伴孢晶体:少数芽孢杆菌,在形成芽孢的同时,会在芽孢旁形成一颗菱形、方 形或不规则形的碱溶性蛋白质晶体。 13、放线菌:一类主要呈菌丝状生长与以孢子繁殖的陆生性较强的原核生物。 14、间体:由细胞膜内褶形成的囊状构造,其内充满着层状或管状泡囊。多见于 G+菌。 15、芽孢:某些细菌在其生长发育后期,在细胞内形成的一个圆形或椭圆形,厚壁, 含水量低,挑选性强的休眠结构。每一个营养细胞内仅形成一个芽孢,故并无繁殖功能。 16、支原体:一类无细胞壁,介于独立生活与细胞内寄生生活间的最小型原核生 物。 17、蓝细菌:一类进化历史悠久,G-,无鞭毛,含叶绿素a,能进行产氧光合作用的 大型原核生物。 18、菌落:在固体培养基上(内)以母细胞为中心的一堆肉眼可见的,有一定形态, 构造等特征的子细胞集团。 19、立克次氏体:一类专性寄生于真核细胞内的G-原核生物。 20、衣原体:一类在真核细胞内专性能寄生的小型G-原核生物。 1、真核微生物:一大类细胞核具有核膜包裹,能进行有丝分裂。细胞质中存在线粒体或同时存在叶绿体等多种细胞的生物,叫真核生物。真菌、显微藻类与原生动物等就是属于真核生物类的微生物,故称为真核微生物。 2、酵母菌:一般泛指能发酵糖类的各种单细胞真菌。

中国医学史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砭石:是一种锐利的楔型石块,也是我国最古老的医疗工具,用来切开脓肿和排脓放血。 2.灸法:通过对身体的某一部位进行固定的温热刺激以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3.导引:是一种由舞蹈动作演变而来的一种医疗保健方法,与后来的按摩、推拿及体育疗法等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4.五禽戏:是东汉医家华佗发展古代导引的知识与经验,选择模仿虎、鹿、熊、猴、鸟等五种动物的动作特点,使头、身、腰、腹、四肢达到全面的运动锻炼,是现在已知我国较早具有完整套数的医疗保健体操。 5.龋: 甲骨文的记载。表示牙齿窟窿是因虫蛀而引起的。 6.降疾: 甲骨文中的记载。表示一次有许多人染病,就象降雨一样。是我国最早关于传染病、流行病的记载。 7.简帛医书:简为竹简、木简,帛为丝织品。简帛医书即古人刻写在竹木简或丝织品上的医学书籍。 8.六气致病说: 公元前541年秦医和为晋侯诊疾时用“六气”致病说来解释各种疾病的原因。六气指阴、阳、风、雨、晦、明。 9.疡医: 周代宫廷医生分工之一,相当于今日之外、伤科医生,主治疮疡、金疮、骨折。 10.疾年: 甲骨文中的记载。指多疾之年,是我国最早关于传染病、流行病的记载。 11.五毒:《周礼?天官》中的记载,专门用来治疗疮疡的外用腐蚀药,是目前所知我国使用化学药物的最早记载。 12.鬯其酒: 甲骨文中的记载。是一种色美味香的药酒,既能用于祭祀也可用于医疗,是目前所知关于药酒的最早记载。 13.卜辞: 即甲骨文。殷墟出土的刻在甲骨上的文字,大都是占卜之辞,故称卜辞。 14.砭石:是一种锐利的楔型石块,也是我国最古老的医疗工具,用来切开脓肿和排脓放血。 15.医师:《周礼?天官》中的记载,总管医药行政,下设士、府、史、徒等专职人员,还负责对医生的年终考核和各地疫情。 16.雨疾: 甲骨文中的记载。表示一次有许多人染病,就象降雨一样。是我国最早关于传染病、流行病的记载。 17.变火:《周礼?天官》记载“变火”,以不同燃料烧燎防疫(或说藉火取暖),表现了预防疾病的思想和目的。 18.疾医: 周代宫廷医生分工之一,相当于今日之内科医生,不仅为王室服务,也“掌养万民之疾病” 19.伊尹: 是商代宫廷里的一个厨师,善于烹调,相传他根据烹调经验创制了汤剂。 20.食医: 周代宫廷医生分工之一,相当于今日之营养医生,负责掌管帝王膳食的营养卫生。 21.《治百病方》:1972年11月,在甘肃武威县出土的一批木质简牍,是东汉早期的临床医学专书。有医药简牍92枚,其中木简78枚,木牍14枚。保存了较完整的医方30余首,方中涉及药物约100味。所论涉及内、外、妇、五官各科。该书具有以下特点:其一,体现了辨证论治思想。其二,药物学、方剂学均达到相当的水平。初名《武威汉代医简》,但因简中有“治百病方”的字样,遂改名为《治百病方》。 22.涪翁:是东汉时期活动于四川涪水附近的民间医学家,在针灸学和诊断学方面很有造诣,著有《针经》、《诊脉法》传于世,早佚,其再传弟子郭玉是东汉和帝时太医丞。 23.麻沸散:为东汉名医华佗创制的中药全身麻醉剂,对后世影响颇大,历代的中药麻醉,都是在他的启发下发展起来的,惜已失传。 寸口脉法:是王叔和取《难经》诊脉“独取寸口”之说,并将寸口分为寸、关、尺三部脉位,分别左右配属脏腑,使切脉部位和脉应脏腑逐步统一化、规范化。 24.蛊: 甲骨文的记载。象征腹中之寄生虫,是将虫与人体相联系的最早记载。 25.医案:即西汉淳于意所述25个患者的姓名、性别、职业、里居、病理、诊断、治疗及预后等情况,载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是我国现存最早见于文献记载的医案。 26.太医署:唐代设立的太医署,既是医学教育机构,也是医疗单位,作为医学教育机构在世界医学史上是最

最新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法学》名词解释

1、教育法:教育法是调整国家行使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以国家机关所实施的教育管理活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进行的办学活动、公民的学习活动以及社会组织和公民所从事的与教育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学生或其家长、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主要的规范内容。 2、依法治教:就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各方主体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享有教育方面的权利,同时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自己做出的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3、政策:就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任务和经济任务,以整个社会代表者的身份,为实现对社会的国家领导和为处理国内外事务而制定的行动方针、路线和原则。 4、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由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具有如下特征:(1)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和调整的社会关系。(2)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基本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发布的,通常规定和调整某一方面带根本性、普遍性的法律。 6、行政法规: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这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而行使其职权的一种表现,也是使其行政权得以通行的必要措施。 7、教育法律体系: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就其性质和内容而言,它是国家制定的,以教育内外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8、广义的立法:是泛指有关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各种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9、狭义的立法:是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特定、具体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10、立法程序:法律制定的程序又称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中,必须履行的法定步骤。法律制定的法定程序是不同的,但是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如下四个步骤:(一)法律议案的提出。(二)法律草案的审议。(三)法律的通过。(四)法律的公布。11、学校的法律定义: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机构。其中既包括学制系统以内,以实施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又包括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12、组织机构:是指一群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的,根据其活动本身的性质要求而在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成员之间形成的权责分工和相互关系结构。 13、学校及领导体制:有时也指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管理体制的核心。它反映的是学校内部的管理权力与责任在党、政、群之间不同的分配关系。在这种分配的教程中,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分工是建立在法规原则的基础之上,协作是建立在利益原则、情感原则、指令原则的基础之上。一般来说,学校领导体制主要包括横向和纵向两方面的关系。14、办学自主权: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不同于民法上的或行政法上的权利,它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法律上享有的,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一般叫做办学自主权。办学自主权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专有的权利,是教育机构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 15、学业证书:是对受教育者学习经历、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等的证明,是国家承认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一经批准设立,就具有了依法颁发学业证书的权利,对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 16、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律的主要内容,它具有普适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点。法律规范的普适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点是通过它的特点的逻辑结构而实现的。具体的讲,法律规范是由三个要素所构成,即假定、处理和奖惩。假定是指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只有合乎特定的条件,出现特定的情况,才能适用特定的法律规范。 同时假定必须明确,否则,就不能得到正确的适用。 17、教育法体系:法律体系是以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为基 础,以部门法为主体,以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不同的法律 规范构成的不同层次为结构,以和谐一致的内容和完整统 一的形式所构成的法律规范的有机整体。教育法体系是法 律体系中的一个子体系,就其性质和内容而言,它是国家 制定的,以教育的内外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 综合。同法律体系一样,教育法体系并不是一国现行法律 规范的简单相加,教育法必须反映国家的意志,反映教育 发展规律的要求,反映教育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 其他要素的关系。教育法要正确的反映这些关系和要求, 就不能随意制定,就必须是以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为 指导思想,以不同内容的法律规范组成的若干部门法为横 向结构,以不同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不 同层次为纵向结构的严密、完整、协调发展的一套法律规 范。 18、法律文本:法律文本是法律文件的主体内容,文本中 的规范性内容和非规范性内容必须经过一定的结构才能 形成完整的法律。文本按层次可分为章、节、条、款、项 等,按性质可分为总则、分则、罚则、附则等。总则一般 是法律文件的开端部分,主要规定该法律的立法目的、立 法依据、任务、原则、使用范围和实践效力等内容。总则 是整个理论的法律概括。分则是法律文件的实质性部分, 一般规定该法律的具体的各个部分内容,如支持、保护、 发展或者禁止、限制、取缔的内容,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允 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等等。罚则是对分则中禁止实施 的行为所规定的制裁措施。在教育法律、法规文件中,由 专设法则部分的,也有只用相应条款加以规定而不设专章 的,也有把奖励和处罚合起来单设专章的。附则是关于法 律的实施规定,如法律的公布时间和生效日期,法律的废 除、修改程序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有的法律文件 有负责专章,也有的仅用最终条款来规定这些内容。 19、法律渊源:法律渊源简称法源,人们往往从不同的意 义来理解法律渊源这一概念。在法学著作中,人们一般是 从形式意义来使用法律渊源这一概念,它指的是根据法律 效力的来源不同而形成的法律类别。法律渊源是法律规范 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社会组织规范的一个重 要标志,只有体现国家意志并具有代表这种意志的某种特 定形式的社会规范,才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 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20、法律实施:法律实施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 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实施法律规范 的活动。因此法律实施的过程就是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 的具体运用、贯彻和实现的过程,就是将法律中设定的权 利与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中的权力与义务关系,并进而将 体现在法律中的国家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的过程。法律 的实施具有两种方式,即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21、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基本方式。广 义的法律适用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 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法律 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的活动。法律适用的专门机 关可以是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 判机关。 22、法律的遵守:法律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 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它们的 行为都是合法的行为,而不是违法的行为。 23、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条的规定: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 命。”这是教师的法律概念。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l)教师是专业人员,这是对教师身份特征而言的。教 师必须具备专门的资格,符合特定的条件。主要有:一是 教师要达到规定的学历;二是教师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 识;三是教师要符合与其职业相称的有关规定,如语言表 达能力、身体状况等。教师必须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这是对教师的职业特征而言 的。只有直接承担教育教学职责的人,才具备教师的最基 本的条件。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承担其他职责的同 时,也承担教育教学职责,并达到教师职责基本要求的人 员,也可以认为是教师。(3)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 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这是 对教师的工作目的而言的。 24、教师权利:教师权利是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法享 有的权力,是国家对教师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 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法 律上教师的权利包括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以及要求 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当教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 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 25、教师义务:教师的义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 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必须做出或不做出一 定行为。教师做义务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1)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指必须做出一定行 为的义务,消极义务是指不做出一定行为的义务。(2)绝 对义务和相对义务。绝对义务是指一般人都应承担的义 务,相对义务是指特定人承担的义务。(3)第一义务和第 二义务。第一义务是指不侵害他人的义务,第二义务是指 由于侵害他人的权利而产生的义务。 26、教师培训:教师培训的一种继续教育。教师培训是相 对于职前教育而言的,它也是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补偿、更新知识的功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帮 助教师提高学历水平;二是了解教育科研的新成果,充实 专业文化知识,提高教学技能。教师培训制度是提高教育 教学质量的前提和条件。 27、教师培养:教师培养是指专门教育机构为各级各类学 校教师的补充更新而进行的一种专业性学历教育,属于教 师的职前教育。在当前世界范围而言,师资培养教育大体 上可分为以下三类:“定向型”师范教育,即在独立设置 师资培养机构培养师资,其培养目标是定向,以前苏联为 代表。“开放型”师范教育,即在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师资, 以美国为典型。“混合型”师范教育,即在一个国家同时 采用“定向型”、“开放型”两种师范教育体制。日本、欧 洲都采用这种制度。目前我国主要采取的是“定向型”师 范教育,各级师范院校成为师资培养的主体。但根据我国 《教育法》的规定,非师范学校也承担培养中小学教师的 任务。 28、教师考核:教师考核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 构依法对教师进行的考察和评价。教师考核制度是教师规 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教育法》第34条 规定,通过考核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法》还规定, 由教师所在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学校及其他教育 机构的主管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9、教师的社会地位:是由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地 位等多因素构成的总体性范畴。其中经济地位决定了教师 的职业声望、职业吸引力以及教师从事该项职业的积极性 和责任感;政治地位体现了社会对教师的评价以及教师在 政治上应享有的各种待遇;文化地位体现了教师在社会文 化、观念、道德等构成的综合形态中的地位。 30、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 基本要求。它规定着从事教师工作必须具备的条件。 31、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 许可制度。 32、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设 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业务 知识和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33、教师职务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 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规定的总称。包括 职务设置、任职条件、职务评审。 34、教师聘任制:就是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 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资 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专用制度。 35、学生: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 育机构按照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 的公民。它具有三个基本属性:学生是国家社会成员,是 国家公民;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法律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 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获得学籍的公民;学生是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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