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个对外担保细则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1. 概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其关联方或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担保。
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可促进关联公司的发展和拓展融资渠道,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监管问题。
因此,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限制,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2.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受到证券法、公司法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监管。
其中,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范围和限制,要求上市公司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担保额度不得超过被担保方净资产的30%;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期限应该与其自身经营周期相一致;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程序。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治理规则(试行)》第三十七条,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担保行为需符合商业原则,不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担保行为需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风险披露;若担保额度超过上市公司资产净值的10%,需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
3. 监管要求为确保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合规性和稳健性,我国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主要监管要求如下:3.1 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程序。
涉及大额、超越常规业务范围的担保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以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3.2 风险控制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对外担保风险需与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相匹配。
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营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合理的担保额度上限,避免过度担保和过多承担风险。
3.3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债权人和相关利益方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担保情况。
相关信息应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其他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并及时更新。
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

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上市公司作为重要的资本运作主体之一,其经营行为备受关注。
个对外担保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合规事项,其合理、规范的管理对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至关重要。
为此,我国相关监管机构发布了一系列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市场信用及投资者利益。
一、概述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行为,包括为关联公司、非上市企业、自然人等提供的担保。
个对外担保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行为方式,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社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扩大企业影响力。
但若不加控制和规范,也会对上市公司自身造成潜在的风险。
因此,制定细则对于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二、个对外担保的类型个对外担保的种类繁多,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主要可分为金融担保和非金融担保两类。
1. 金融担保金融担保指的是上市公司为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合作企业提供的担保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借款、贷款担保等。
此类担保通常面对金融机构或相关金融业务,其对于市场资金流动和企业合作具有重要价值。
2. 非金融担保非金融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非金融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担保方式。
这些担保行为通常涉及到合同交易、产品销售等领域,如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销售担保等。
这也是上市公司与外界进行业务合作时常见的担保形式。
三、个对外担保细则的制定目的个对外担保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行为,强化公司治理,保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具体目的包括:1. 风险防控通过个对外担保细则的规定,引导上市公司合理评估个对外担保风险,提高对外担保决策的谨慎性,有效避免个对外担保行为对公司自身造成的风险。
2. 信用保障个对外担保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要求和限制,从而提升了公司的信用水平和市场形象。
这有助于增强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信任,促进公司与金融机构、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上市公司13个对外担保细则

上市公司13个对外担保细则上市公司13个对外担保细则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运作和良好的治理。
2、定义2.1 上市公司:指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2.2 对外担保:指上市公司为其他主体提供的担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承诺等形式。
3、适用范围3.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参与的对外担保活动。
3.2 对外担保范围包括向其他企业、金融机构、自然人提供的担保。
4、担保比例的限制4.1 对同一主体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4.2 单一对外担保额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4.3 对外担保额度的计算以审计报告所确认的净资产额为基准。
5、主体资质要求5.1 上市公司只能向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主体提供对外担保。
5.2 对外担保的主体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6、报告和审批程序6.1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对外担保的决策及实施情况给董事会,并在公告中披露。
6.2 对外担保额度超过上市公司法定授权或限额的,应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
6.3 上市公司应制定担保审批制度,明确担保决策和实施程序。
7、担保期限限制7.1 对外担保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7.2 对外担保期限应与相应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的期限相一致。
8、担保风险评估8.1 上市公司应对担保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全面评估担保对象的还款能力、担保风险等因素。
8.2 风险评估结果应作为决策对外担保的依据,并及时更新。
9、对外担保信息披露9.1 上市公司应及时、全面公开披露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信息。
9.2 对外担保的公告应在公司网站、证券交易所等指定场所予以发布。
10、担保责任追究10.1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后,如发现担保对象存在违约或信用恶化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公司利益。
10.2 上市公司对于造成损失的担保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13个对外担保细则

上市公司13个对外担保细则咱们来聊聊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细则,这可不是小事儿,关系到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先说第一个细则,担保对象得看准喽。
可不是谁来求担保,公司都能答应的。
比如说,那些财务状况糟糕,一看就没啥还钱能力的,可不能随便担保。
我就知道有一家上市公司,没好好考察担保对象,结果对方经营不善破产了,这担保就成了大麻烦,公司自己也跟着损失惨重。
第二个细则,担保额度要合理控制。
不能一股脑儿地把所有能担保的额度都用完,得给自己留条后路。
就像过日子,不能一下子把钱都花光,总得有点积蓄应对突发情况。
第三个细则,审批流程得严格。
不是哪个领导一拍脑袋就能决定的事儿,得经过层层把关,各个部门都得发表意见。
有个上市公司就是因为审批流程太随意,导致担保出了问题,最后股东们都不干了,闹得鸡飞狗跳。
第四个细则,信息披露要及时准确。
公司担保的事儿,得让投资者们都清楚,不能藏着掖着。
不然等出了问题,大家都措手不及。
第五个细则,反担保措施不能少。
如果对方让咱担保,那得让他们拿出点东西来做保证,万一还不上钱,咱还有个补救的办法。
第六个细则,关联担保要谨慎。
和关联方的担保,容易引起利益输送的嫌疑,得小心处理。
第七个细则,定期评估担保风险。
不能担保完了就不管了,得时刻盯着,看看有没有风险变大的迹象。
第八个细则,担保合同要规范。
条款得写清楚,权利义务都得明确,不能有模糊的地方。
第九个细则,内部监督要跟上。
公司内部得有人专门盯着担保的事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第十个细则,遵守法律法规。
这是底线,不能触碰,否则后果很严重。
第十一个细则,考虑行业特点和市场环境。
不同行业的风险不一样,市场环境也在变,担保决策得灵活应对。
第十二个细则,借鉴同行经验教训。
看看别人在担保上吃过哪些亏,咱自己就多长个心眼。
第十三个细则,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
从领导到普通员工,都得明白担保不是小事,要有风险意识。
总之,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细则可不能马虎,每一条都得认真对待,不然就可能给公司带来大麻烦。
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

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一、定义和范围本文档旨在明确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和细则,以确保对外担保行为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个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函、保函、信用担保、回购担保等形式。
二、担保额度和风险评估为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自身利益,上市公司应对个对外担保进行限额管理,并进行风险评估。
具体要求如下:1. 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状况,制定合理的担保额度上限;担保额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资金状况进行合理分配;担保额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20%。
2. 风险评估:上市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评估个对外担保的风险程度;风险评估应基于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风险评估结果应及时更新,确保担保行为的合规性。
三、担保决策和程序上市公司在进行个对外担保时,应遵循合规决策和程序。
具体要求如下:1. 决策程序:担保决策应经过合规部门的审查和审批;担保决策应有明确的决策程序和会议纪要,记录决策过程和原因。
2. 盈利性原则: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应符合盈利性原则,即担保行为预计能够获得合理回报;担保行为应综合考虑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确保担保后资金不受损失。
3. 提前披露:上市公司应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提前披露担保决策和相关风险信息;提前披露内容包括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担保额度、风险评估结果等。
四、风险控制和监督为加强对个对外担保行为的监督和风险控制,上市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1. 监督机制:上市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对外担保监督机制,确保担保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部门的协同工作。
2. 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应定期向股东和投资者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明确个对外担保的风险特征和风险控制措施。
3. 定期报告:上市公司应定期向监管部门和股东报告个对外担保的情况,包括担保额度、担保对象、风险评估结果等。
五、法律合规性和违约责任上市公司在进行个对外担保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一、引言上市公司是指已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可以公开买卖股票的公司。
为了平衡利益、维护股东权益以及保护市场的稳定,上市公司需要遵守一系列相关法规法规定。
其中,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尤为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定义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股东、子公司、关联方或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担保,为其融资、借款、租赁、贷款、债务重组等活动提供支持的行为。
三、1.法律法规纲要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是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基本规则,其中包括了担保范围、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2)《公司法》中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也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应当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并在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3)《联合惩戒办法》是国家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行为的惩罚措施。
联合惩戒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事先公告,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具有违规担保行为的公司可能面临罚款、监管处罚等严厉制裁。
2.担保范围限制为了防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的担保范围做出了明确的限制。
根据《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只能对其控股股东、主要子公司以及其集团内其他信用较好、运营正常的公司提供担保。
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
3.担保方式要求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方式以提供担保或者作为联保机构的方式出现。
提供担保可以是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而作为联保机构,上市公司需要与其他机构合作,共同对某个项目或债务承担责任。
4.担保责任与重大合同公告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一旦发生债务违约或者无法偿还的情况,上市公司需要履行其担保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

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一、概述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是指上市公司在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时,所需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责任,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以保障债权人权益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的相关内容。
二、对外担保的条件上市公司进行个对外担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公司基本情况审查:上市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规模、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等,确保具备担保能力。
2. 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应当连续盈利,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 净资产要求: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应当达到一定的规模,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4. 股东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当经过股东会审议,形成审议决议,并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后的30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投资者披露担保事项、风险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担保方式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保证:上市公司为债权人保证主债务的履行,若债务人未履行,上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抵押:上市公司将自有的动产或不动产质押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物。
3. 质押:上市公司将自己拥有的股权或其他有价证券质押给债权人,以作为债务履行的保证。
4. 保证金:上市公司向债权人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弥补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的损失。
5.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的担保方式,例如债权转让、信用证保证等。
四、担保风险控制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上市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1. 风险评估:对外担保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全面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避免因担保导致的风险不可控。
2. 业务限额:对外担保总额度应控制在公司净资产的一定比例范围内,避免因担保超过承受能力而导致的风险。
3. 内部审批:上市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担保审批机构或委员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并确保担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上市公司 个对外担保细则

上市公司个对外担保细则个对外担保细则一、引言上市公司以其资本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为支撑,为了更好地发展和拓展业务,有时需要为相关方提供担保。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对外担保细则。
二、定义和范围1. 对外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债务或者责任向金融机构、关联方或者实体提供担保。
2. 相关方:指与上市公司具有直接或者间接关联关系的公司、个人或者其他组织。
3. 担保额度:指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上限,包括对单一债务人或者项目的担保金额总计及对一系列债务人或者项目的总体担保金额上限。
4. 担保期限:指担保期限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担保原则1. 依法合规: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 商业合理:对外担保应考虑盈利能力、可行性和长期风险,确保符合公司战略和风险可控的范围。
3. 公平公正:对外担保应公平对待所有相关方,不得因关联关系或者个别利益关系而偏袒某一方。
4. 风险控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对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
四、担保程序1. 审议程序a) 担保提议:拟提供对外担保的申请应由关联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
b) 决策程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c) 审议内容:审议内容包括担保对象、担保额度、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
2. 公示和报备a) 公示披露:公司应依法公示对外担保的信息,包括担保金额、担保对象等。
b) 监管报备:根据监管要求,对外担保应及时报备相关监管机构。
五、担保方式1. 信用担保:包括保证、承诺、信用证等方式。
2. 抵押担保:以公司或者第三方持有的房产、土地等财产作为担保物。
3. 质押担保:以公司或者第三方持有的股权、债券等金融工具作为担保物。
4. 保证担保:由关联部门或者关联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
六、风险管控1. 整体风险控制:公司应根据自身状况和发展战略,合理把握对外担保的规模和范围,确保整体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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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13个对外担保细则时间: 2016-04-21 14:02:48 来源:•上市公司13个对外担保细则来源:金祥慧董秘圈1?对外担保的定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金融类上市公司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2?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算不算对外担保?《〈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5号》(证监会公告[2009]16号)“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指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均列入对外担保的范围。
3?对子公司担保算不算关联担保?不算。
2007年1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发布的“答记者问”中提到:问:《管理办法》关于关联人的定义,与财政部的《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的关联方定义有何不同?为什么?对关联方交易行为做出了哪些具体规定?答:中国证监会对关联人的定义主要是从上市公司监管角度出发。
近年来,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或重大影响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较为突出。
因此中国证监会监管和规范的关联方是指能够控制上市公司或影响上市公司的决策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各方,在这里不包括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4?上市公司可以为控股股东担保吗?可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但是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5?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可以给上市公司担保吗?可以。
而且在下述条件下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市公司监管一部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参照上款规定执行。
”6?对外担保总额的计算口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四(二)所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即对外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的计算口径是:(Σ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最近期末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净资产,包含上市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7?上市公司为自身贷款提供担保算不算对外担保?不算。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四(二)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8?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以为上市公司担保吗?可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七)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例:仁智油服(002629)2015年4月21日公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国中水务(600187)2015年2月3日公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9?审议对外担保的特殊要求1、董事会必开《上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公告格式指引——第六号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七)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股东大会达到标准开《上交所上市规则》“下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六)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上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1)一般情况普通决议通过上条(一)、(二)、(三)、(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关联方担保关联方回避后普通决议通过《上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关联方回避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特别决议的情况上条(四),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独立董事的义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上市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或者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对外担保的披露义务对外担保的首次披露:《上交所上市规则》“对于担保事项的披露内容,除前条规定外,还应当包括截止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的后续披露:《上交所上市规则》“对于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如果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对外担保到期后展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可借鉴)“上市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当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违规担保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手册》“第二节实施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上市公司股票因上述第一点第5 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1 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
”12?违规担保的处罚《上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五)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例:成城股份(600247)2014年4月9日公告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例:中技控股(600634)2015年9月9日公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的公告》深交所主板、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第条、第条:上市公司在拟购买或参与竞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的项目或资产时,应当核查其是否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形未有效解决之前,公司不得向其购买有关项目或者资产。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中国证监会将责令整改,依法予以处罚,并自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起12个月内不受理其再融资申请。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第118号)“(二)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或上市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在上述行为未纠正前,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再融资申请。
”13?违规担保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撤销违规担保解除的标准详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5号》(证监会公告[2009]16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手册》“第二节实施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上市公司股票因上述第一点第5 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显示资金占用事项已消除的,或者公司董事会决议说明违规担保事项已解除或相应审议程序已追认的,公司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关于对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深交所,可借鉴):“三、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是指上市公司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或《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
四、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无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的余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二)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的除外)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