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月报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月报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月报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月报

(2017年9月)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6日

主要内容

一、2017年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2017年1-9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三、2017年10月份防控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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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一、2017年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9月份,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562起、死亡319人,同比分别下降16.6%和1.2%;环比分别上升13.5%和

9.2%。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同比、环比均持平;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9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5%,死亡人数持平;环比分别增加2起、3人(上月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起数上升200%。

2.采矿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6人,下降75%和85.7%;环比分别减少2起、4人,下降66.7%和80%。

3.商贸制造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41起、死亡29

人,同比

分别增加18起、10人,上升78.3%和52.6%;环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2.5%,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14.7%。其中:冶金机械等八行业发生事故21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增加14起、11人,上升200%和220%;环比分别减少2起、3人,下降8.7%和15.8%。

4.建筑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49起、死亡46人,同比分别增加22起、21人,上升81.5%和84.0%;环比分别增加7起、1人,上升16.7%和2.2%。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19起、死亡18人,同比分别上升46.2%和38.5%,环比事故起数上升

5.6%,死亡人数下降14.3%;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上升400%和300%,环比分别下降1

6.7%和42.9%。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454起,死亡227人,同比分别减少152起、35人,下降25.1%和13.4%;环比分别增加58起、31人,上升14.6%和15.8%。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447起、死亡223人,同比分别下降25.4%和11.9%;环比分别上升14.0%和1

6.8%;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水上运输业事故,环比事故起数上升50%,死亡人数下降50%;铁路运输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各下降60%,环比各上升100%。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其他13个行业。9月份,发生事故14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6人,上升40.0%和85.7%;环比分别增加1起、1人,上升

7.7%和

8.3%。

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各行业占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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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9月份,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均为道路运输业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较大事故简要情况如下:

1.9月1日5点27分,一辆车牌号为粤A80B24的二轮摩托车搭乘4人沿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南往北行驶,至市广路129号灯杆对开路段时,碰撞停放在路边的车牌号为湘D00841的自卸低速货车,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1受伤。

2.9月2日23时32分,一辆车牌号为粤BBQ081客运大巴与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吴川市县道X662吴阳镇上郭村牌坊门前路段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

3.9月20日1时5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赣C5B155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行驶至清连高速公路清远阳山路段北行K2143处时,因刹车失效,碰撞并推行前方6辆因交通事故拥堵的车辆,导致多车碰撞、挤压,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四)9月份事故主要特点。

1.从事故总量看,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9月份各类事故总量同比下降,但环比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3.5%

9.2%;较大事故同比、环比都持平,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从各行业数据来看,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环比上升明显、部分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明显。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41起、死亡29人,同比分别上升78.3%和52.6%;建筑业发生事故49起、死亡46人,同比分别上升81.5%和84%;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其他13个行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3人,分别上升40%和85.7%;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454起、死亡227人,虽然同比是下降的,但环比分别上升14.6%和15.8%。

3.从事故发生地区来看,珠三角和粤北两个地区发生的事故占全省事故总量八成以上。珠三角地区发生事故354起、死亡205人,分别占总量的62.99%和6

4.26%,其中:较大事故1起;粤北地区发生事故98起,死亡63人,分别占总量的17.44%和19.75%,其中:较大事故1起;粤东地区发生事故57起、死亡26人,分别占总量10.14%和8.15%;粤西地区发生事故53起、死亡25人,分别占总量的9.43%和7.84%,其中:较大事故1起。

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分地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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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4.较大道路运输事故仍多发。9月份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均为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的时间均在夜间23:30时至清晨5:30时之间;2起涉及摩托车,摩托车均存在超员现象;1起是因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刹车失效,碰撞前方因交通事故拥堵车辆造成。 二、2017年1-9月事故情况

(一)全省事故基本情况。

1-9月,全省共发生事故5181起,死亡2700人,受伤4263人,同比分别下降19.3%、7.7%和28.8%,直接经济损失27678.2万元,同比上升1.1%;发生较大事故34起,死亡137人,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9.1%;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9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5.6%。

1-9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二)行业事故情况。

1.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共发生事故4473起,死亡2032人,同比分别下降2

2.2%和10.2%。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4412

起,死亡

1985人,同比分别下降22.3%和9.5%;铁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8起,死亡15人,同比分别下降40.0%和50.0%;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23起,死亡16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5.0%,死亡人数下降23.8%。

2.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20起,死亡(失踪)22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0.0%,死亡人数上升29.4%,其中发生渔业船舶事故10起,死亡12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4.4%,死亡人数上升20.0%。

3.采矿业共发生事故10起,死亡12人,同比分别事故起数上升11.1%,死亡人数持平,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9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8.3%。

4.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278起,死亡238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0.4%,死亡人数下降1

5.0%。其中:冶金机械等八行业发生事故137起,死亡125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3.2%,死亡人数下降

6.7%。

5.建筑业发生事故302起,死亡30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17.6%。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140起,死亡136人,同比分别上升12.9%和18.3%;交通建设工程业发生事故28起,死亡28人,同比分别上升40.0%和33.3%。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其他13个行业发生事故98起,死亡89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1.4%,死亡人数下降3.3%。

(三)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1-9月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34起、死亡137人,分别为:交通运输和仓储业24起(同比增加3起)、建筑业6起(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事故)、商贸制造业3起(同比减少2起)、采矿业发生1起(同比持平)。发生较大事故的地区依次为: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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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5起、河源4起、湛江4起、汕尾3起、阳江3起、清远3起、东莞2起、肇庆2起、揭阳2起、深圳1起、珠海1起、佛山1起、韶关1起、中山1起、云浮1起。

1-9月各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占比图

三、2017年10月份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建议

(一)近4年10月份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3-2016年的10月份,共发生较大事故21起,分别为:道路运输业13起、建筑业3起、火灾2起、采矿业1起、制造业1起、渔业船舶1起。

近4年10月份部分典型较大及以上事故简要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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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10月份较大及以上事故防范工作建议。

分析近4年历史同期较大事故情况和9月份事故情况特点,结合实际,对10月份较大及以上事故防范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以最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8月份各类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同比、环比下降明显,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但是进入9月份,各类事故总量环比上升明显,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环比上升明显、部分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明显,反映出我省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10月份即将召开党的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地各关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工作,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从严从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9月份交通运输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事故同比或者环比上升明显,特别是9月下旬接连发生清连高速公路清远阳山路段“9?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死3伤和广州绕城高速公路“9?25”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死12伤,影响极坏。同时,第四季度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点时段,2013年至2016年,我省共发生7起重大事故、1起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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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其中发生在第四季度的重大事故3起、特别重大事故1起,占比分别为50%和100%。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统计分析和风险预警,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利用全省大检查工作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第九督查组正对我省开展“回头看”督查的契机,突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紧紧抓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贸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另外,连续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对我省9月份各地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各级气象部门与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与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做好10月份的气象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和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事故督办、查处以及事故问责。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工作力度,对所有事故都要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所有事故都要严格事故调查和问责,尤其是今年以来尚未结案的较大事故要严格落实“四不放过”的要求,做好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要按规定及时完成事故调查结案和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工作,以严厉追责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加—10—

强激励引导和警示教育,促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从本质上提升事故预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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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物流公司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对事故进行正确处理,界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车辆发生车事故后,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并对事故责任作出意见。 第三条职责 安全管理科是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的职能部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事故处理程序 ㈠当公司所属车辆发生行车事故后,承包经营者和驾驶员须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科和交警部门。公司安全管理科接到报案后,及时与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根据事故性质组织安全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安全管理科须指定专人在12小时以内即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向市安监局、交通局、交管所、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事故结案后10日内,安全管理科必须对事故责任作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对行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必须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以交警部门事故结案书为依据,分清原因,坚持按责论处的原则。 第六条不论发生的行车事故大小,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次安全活动日学习上进行分析。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安全管理科要即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发出通报,直至达到“四不放过”的目的为止。

第七条发生重大负主责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外,以后不得再驾驶我公司车辆。 第八条公司安全管理科要及时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记录,形成案例,用于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本制度从公布xx执行。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和%;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

2月事故8起21人,同比增加2起、15人,分别上升%和%。3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和%。4月事故17起17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和%。5月事故14起18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和%。

6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和%。 7月事故12起14人,同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和%。 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和%。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和%。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 6.事故类别: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02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安监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准确、完整地向镇安监站、镇人民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在做好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报表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向镇安监站上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的应用与实践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e11599377.html,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的应用与实践 作者:沈轶馨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0年第24期 摘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何做好安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成效,降低相关事故,是实际管理活动中普遍性提升生产质量和效果,保障经济效益最为关键、最为核心的措施。为了有效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相关事故发生率和发生风险,积极开展实际性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十分关键。现阶段数据统计应用和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积极进行有效改进。 关键词: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应用;实践;现存不足;应对策略 生产安全事故数据统计,对于有关活动风险规避、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来说有着积极价值和实际意义,所起到作用也相对较为明显,尤其有助于提高整体生产安全效果,能够起到一个较为积极的作用。在数据收集统计时,其自身具备一定标准性,只有伴随相应标准规范约束情况下,才可以有效进行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让数据起到一个基础的规范性作用,优化最终质量效果等多方面情况,由此可见具体应用首先要对其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标准充分了解。 一、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指标分析 (一)特别重大与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一般指的是三十人及以上死亡,或者存在一百人及以上的人员重伤,例如急性工业中毒等。除此之外,如满足经济损失在一亿元及以上的标准,也称之为特别重大事故。这样的事故是在分级过程中等级最高、产生影响最恶劣、带来经济损失最大的一种,涉及到很多安全与经济、人身方面的问题。 而重大事故相较而言比前者稍轻一点,主要是造成十人及以上三十人以下的死亡,或者五十人及以上,一百人以下的重伤者。除此之外,如果没有满足这两个标准其中之一,则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千万元及以上一亿元以下,也属于此级别事故。这两项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十分恶劣,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级别,要比这两个级别事故问题更轻一些,也需要对其判定等级标准充分的认识。 (二)较大与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与一般事故相比前两个等级标准相对较轻,但仍然是不容忽视的标准部分,其自身在等级评定过程中也具备较强的价值和意义,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就实际情况来说,较大事故主要指的是三人及以上十人以下死亡,或者超過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重伤,如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调查处理及报告

Z720线和田市-机场(K0-K7+150)段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Z720线和田市-机场(K0-K7+150)段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安全事故应在五小时内用电话向公司领导、指挥部报告。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公司领导、指挥部。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事故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调查。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1、轻伤、重伤事故,项目部指派技术、安全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或公司领导带队,公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及项目经理,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臵等。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3、材料搜集:发生事故地点、时间;受伤害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支付工资形式;受伤害者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出事当天,受伤害者何时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受伤害者过去的事故记录、违章记录、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健康状况。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使用的材料;相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工作环境方面状况和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其它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4、证人材料(对证人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7359 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 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 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矿井安全管理工作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对生产事故以及人身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要及时进行追查,分析、统计、处理。 2、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发生后,职能部室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由专业矿长、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事故地点的队长、班组长、工人、调度室人员、安监部人员进行事故追查,查找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者。 3、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吸取经验教训,以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1995-2004年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7.04%0.49% 火灾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48.48 %,死亡人数占55.17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

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78.13 %,死亡人数占77.48 %。 全国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71.43 %,死亡人数占76.19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81.58 %,死亡人数占75.02 %。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所占比例 33.27%0.57% 煤矿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工矿

2001-2004年一次死亡30人上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火灾 工矿 三、全国各类事故特点 1995-2004年全国各类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140000 160000 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 死亡人数 (

1995-2004年工矿企业事故情况 5000 10000 1500020000 25000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 死亡人数 ( 1995-2004年全国火灾、铁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8000 9000 10000 19951996199719981999 20002001200220032004 年死亡人 数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2021年)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 (2021年)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09年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9起,同比增加67起,上升9.41%;死亡205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15.29%。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50.00%;死亡8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46.67%。 2009年1-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51起,同比减少2079起,下降19.93%;死亡1591人,同比减少378人,下降19.20%。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8起,同比减少18起,下降39.13%;死亡102人,同比减少86人,下降45.74%。 较大事故分市区情况:西安6起,死亡20人;宝鸡2起,死亡10人;咸阳2起,死亡7人;铜川2起,死亡7人;渭南5起,死亡15人;榆林1起,死亡5人;汉中4起,死亡15人;安康6起,死亡23人。

较大事故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84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8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7人。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6起,同比减少39起,下降26.90%;死亡134人,同比减少105人,下降43.93%。 1、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19起,下降44.19%;死亡26人,同比减少78人,下降75.00%。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7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2.86%;死亡29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8.30%。 3、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3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5.81%;死亡35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3.96%。 4、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伤亡事故。 5、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

(安全生产)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全国各类事故情况 1995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6868起,死亡103543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1995年至2004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702173起,死亡118843人(历年伤亡事故情况见附表1)。其中: 1、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5102起,死亡15688人。其中: 煤矿企业平均每年发生4341起,死亡7288人。 非煤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782起,死亡2072人。 非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8979起,死亡6328人。 2、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火灾)平均每年发生170821起,死亡2514人。 3、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495839起,死亡90239人。 4、水上交通平均每年发生870起,死亡585人。 5、铁路交通平均每年发生12748起,死亡8368人。 6、民航飞行平均每年发生3起,死亡36人。

7、农业机械平均每年发生6569起,死亡1150人。 8、渔业船舶平均每年发生128起,死亡111人。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2001年全国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140起,死亡2556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129起,死亡2530人。2001年至2004年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32起,死亡2498人(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情况见附表2)。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4起,死亡755人。 1、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8704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安监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准确、完整地向镇安监站、镇人民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共3页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12年1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扎实工作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共同努力,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据安监总局调度统计: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同比分别下降减少15655起、3980人,4.3%和5%。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同比减少98起、403人,分别下降5.7%和5.9%。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3起、325人,分别下降15.3%和22.6%;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减少7起、251人,分别下降63.6%和61.2%。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各项主要指标进一步趋好。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01降到0.173 ,降幅13.9%;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 2.13降到1.88,降幅11.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2降到2.8,降幅1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0.749降到0.564,降幅24.7%。——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3%和8.6%,其中煤矿分别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全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及时拨打120,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

15.1.1-3.2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完成】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流程,贯彻“四不放过”的事故查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4.2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内容及要求 5.1事故统计与分析 5.1.1事故统计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事故统计表的填写; 2)事故统计表要填写准确无误; 3)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分析。 5.1.2事故统计的范围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报告和统计,并按《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内容进行填写上报。

2)发生事故及在救灾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非本单位的人员伤亡都应统计报告。 3)因事故造成的失踪人员,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后),按照死亡人员进行统计,并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列入统计范围。 5)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死亡,必须先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公司。经公司调查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统计。 6)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企业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统计上报备案。 a本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 b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c职工在生产岗位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 d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龙卷风等。 5.2事故分析 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2.1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包括装备、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1)装备、物资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 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防护服等缺少或有缺陷; d道路及其环境不良。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 a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b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使用不安全设备; d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e物体存放不当; f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g攀、坐不安全位置; h装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制度正式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术台帐,按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对失效,过期的装备技术及时更新。 第五条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专业:安全工程学号:姓名: 摘要: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基础产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由于化工行业工艺复杂,物料本身危险性大,且存在高(低)温、高压、易燃、易爆和腐蚀等作业环境,使其成为潜在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 事故背景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根据调查,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1.1 污染情况

事故发生后,在松花江水体中发现高浓度污染物,硝基苯是对环境有害的,易在水生物中产生生物的蓄积,对生态环境有影响,重金属含量也较高,松花江鱼类重金属的综合污染程度较高,特别是第二松花江江段已达到重污染水平。重金属释放至环境中后易于通过食物链传递和累积,因此,进入水体中的重金属可最终通过鱼类等水产品的消费进入人体,在对鱼类产生毒性作用的同时,也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因为哈尔滨市的饮用水源来自松花江。所以,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动员居民储水。 本文根据松花江污染的事件过程,以及近年来的化工事故来统计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 1.2 分析方法 目前,国内外对化工行业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的主要形式或方法有以下7种:①以公报形式定期发布一定区域内的安全事故概况;②对单个事故案例进行详细剖析;③对某一特定区域内的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④对一定时间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⑤对某一事故类型(如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进行统计分析;⑥根据事故伤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⑦其他。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第①、第②种形式或方法,采用第③~第⑦种形式或方法进行统计分析的相对较少。 2 化工行业典型事故统计分析 本文通过媒体、网络和各种公开出版物等渠道收集了从1974年

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1.事故统计和报告由公司车管部 2,车辆安全信息: (1)负贾事故的登记、报告,做好事故记录。在第一时间报告应当立即上报的事故。 (2)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 (3〕重特大事故专题报告书 3,车辆安全信息管理员的通讯必须保待24小时畅通 4,车辆事故统计 〔l)车辆事故统计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2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故涉及多方时,包括多方车物损失,下同)。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现场车、物损失折款2000元至50000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50000元至100000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Il人及以上: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车辆事故类别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追尾、失火等口 (3)车辆事故应负责任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无责任。

(4)车辆事故统计,使用《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责任车辆事故(年、季、月)表》和《公司车辆安全运行考核办法》,并按行业、公司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口 5.车辆事故报告 (1)事故汇报: 事故报告程序: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吊应右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同时,迅速向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或110)和单位车辆主管报告:车辆主管弄清楚事故经过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2)报告时限 一般事故发生后;固定工作日期间(8.30-17.30时间段)2小时内汇报职能管理部门,共它时间段第二天8点前报公司办公室重大以上(含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公司办公室,不得超过l小时。 (3)上报事故报告使用交通部《道路运输行业车辆事故决报》格式,报告的具体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天气情况:车辆牌号、车型:事故发生的地点、道路类别(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运行线路、线路类别: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全称);驾驶员姓名、车辆资格类别及证号;人员伤亡、失踪人数、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概况: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的初步判断;己采取的抢险、救助清况;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告日期等 (4)结案时间: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重要证据应妥善保护: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得在事故抢救期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不在单位的应立即返回。 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当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由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现场照片,事故抢救完成后,事故现场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现场需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撤除和清理。 二、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报告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施工标段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在事故发生后10小时内报告项目办和有关部门;发生特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高驻办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项目办和有关部门。 三、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有权作出事故批复结案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过90日。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单位自作出批复结案之日起10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30日内对事故进行批复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自作出结案批复之日起10日内,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六类: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重伤(含急性中毒,下同)3人以下、没有死亡的事故(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 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街道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1.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内容及要求 4.1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活动中断的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和停车场站事故,但不包括商务事故。 4.2 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 5.2.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2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 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员工中首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安全科负责人,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及概况;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 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浙江省道路运输行 业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生道路行车安全事故后,当班驾驶员及现 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 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 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发生道路行车安全死亡事故后,公司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第六条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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