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逾期付 贷 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不得超过24%(附5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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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可请求法院保护的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的上限为年利率24%作者:唐青林李舒杨巍 (北京律师)阅读提示: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出借人能否一并向法院主张?可以主张的上限是多少?对此,2015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已明确:“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些当事人或律师就是不信邪,非要约定超过年利率24%的“天价”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急需借钱的企业迫于形势,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纷纷在合同上签字画押。
这些白纸黑字的协议签字后,法院能够支持吗?从实际判例来看,法院不会支持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所以,这种明显不合法的合同条款,写了也白写!裁判要旨民间借贷出借人可请求法院保护的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的上限为年利率24%。
案情简介一、2013年9月,长富基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与中森华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长富基金委托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向中森华公司发放贷款6.3亿元,第一期发放4亿元,第二期发放2.3亿元,每期借款发放前提为中森华公司按约办理完成担保手续;前三年的年利率为16%,第四年为18%;借款人未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的,从逾期之日起上浮50%计收罚息;借款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与中森华公司签订五份《抵押合同》,约定:如中森华公司隐瞒抵押物权属的真实情况、不配合办理登记手续,应按照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的20%向长富基金支付违约金。
三、第一期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2013年12月,长富基金通过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发放了4亿元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司法解释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司法解释集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失效]【类别】民法/民事责任【发文字号】法函[1994]10号【批准日期】【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1994.03.12【实施日期】1994.03.1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六批)》(发布日期:2002年5月23日实施日期:2002年5月29日)废止(原因:已被1999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释[1998]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代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1994年3月12日法函[1994]10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黑高法[1993]118号《关于延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比例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57号《关于恢复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通知》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九条关于银行计扣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规定,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93修正)[失效]--[19930902]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1990040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恢复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1994年3月12日法函[1994]10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黑高法[1993]118号《关于延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比例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57号《关于恢复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通知》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九条关于银行计扣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规定,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疑问: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款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些法院反映,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最高院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疑问: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款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些法院反映,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逾期贷款的违约金与罚息

逾期贷款的违约金与罚息逾期贷款是指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对于逾期贷款,金融机构通常会对借款人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和罚息作为补偿和惩罚。
本文将重点讨论逾期贷款的违约金与罚息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
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与规定违约金是指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金额时需要支付给金融机构的费用。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数额一般由借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并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大多数情况下,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逾期未还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这一比例通常在借款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一般为逾期未还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几。
举例来说,如果某笔贷款逾期未归还的金额为10000元,借款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千分之一,那么每日的违约金金额将为10元。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能因国家政策、金融机构的政策、贷款金额和合同约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在借款之前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了解。
二、罚息的计算方式与规定罚息是指对逾期贷款本金和利息所产生的滞纳费用。
罚息的计算方式和数额通常也由借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并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罚息的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逾期未还款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计算。
这一比例通常在借款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一般为逾期未还款本金和利息的每日百分之几。
举例来说,如果某笔贷款逾期未归还的本金和利息总额为100000元,借款合同规定的罚息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五,那么每日的罚息金额将为50元。
请注意,不同金融机构和贷款产品的罚息计算方式和比例有所不同,请在申请贷款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金融机构进行明确沟通。
三、合理性与合法性逾期贷款的违约金和罚息是否合理与合法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金融机构在制定违约金和罚息政策时应符合合理性和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主要体现在违约金和罚息的数额上,其应与借款本金和利息之间的比例保持合理。
违约金和罚息的数额过高可能违反公平合理原则,而过低则可能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贷款逾期处罚标准

贷款逾期处罚标准一、逾期还款定义及责任逾期还款是指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
逾期还款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逾期还款处罚标准1. 逾期利息借款人在逾期还款期间将按照每日应还本金的千分之五加收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按照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直到借款人彻底清偿欠款为止。
2. 逾期罚息若借款人未在约定的宽限期内还款,则除逾期利息外,还需支付每日应还本金的千分之十作为逾期罚息。
3. 逾期违约金若借款人连续逾期还款超过三个月,将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收取逾期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为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并根据实际逾期天数计算。
4. 代偿费用若借款人逾期还款逾期期限超过六个月,贷款机构有权采取追偿措施,包括代偿借款人欠款、法律诉讼等。
借款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代偿费用。
5. 逾期记录借款人每次逾期还款将被记录在信用档案中,对个人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
逾期记录将在借款人彻底还清贷款后才能被清除。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1. 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并理解逾期还款处罚标准,确保自己能够按时还款。
2. 若遇到经济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借款人应及时与贷款机构联系,寻求解决方案避免产生逾期费用。
3. 借款人在逾期还款后应及时通过合法渠道还清欠款,以减少逾期利息和罚息的累积。
4. 借款人应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逾期还款带来的信用损失。
结论逾期还款是不符合贷款合同约定的行为,贷款机构有权依据逾期还款处罚标准来收取逾期利息、逾期罚息、逾期违约金等费用,并记录借款人的不良信用记录。
对于借款人来说,及时还款是维护个人信用的重要方式,应在贷款期限内按时偿还贷款,避免产生逾期费用及不良信用记录。
欠款违约金的赔偿标准

欠款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违约金是在商业交易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补偿,用来补偿因双方当事人之间某种协议或契约的违反而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欠款违约金是最常见的一种违约金形式,也被称为“拖欠款违约金”,可以被用来获取对方的赔偿。
下面,我们将对欠款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般来说,欠款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包括两部分:一是本次拖欠金额,即拖欠金额减去拖欠期间产生的利息;二是拖欠损失,即由于未能按时履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失。
首先,拖欠金额的赔偿标准应包括本次拖欠金额以及拖欠期间产生的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受拖欠方当事人可要求拖欠方当事人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每一百元为一天,每一百元每天支付0.05%的利息。
其次,拖欠损失的赔偿标准是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条款等原因造成的拖欠损失,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拖欠损失赔偿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因拖欠而产生的直接损失,包括迟延一段时期支付的利息损失;(2)因违约而受到的惩罚,包括法律责任的偿还以及由此带来的处罚损失;(3)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害赔偿,即受拖欠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的经济损失。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受拖欠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当事人支付欠款违约金,但是还要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的谅解,比如受拖欠方可能会主动推迟交付款项,以及受拖欠方违约事实的程度等等。
在此基础上,受拖欠方当事人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欠款违约金的赔偿标准。
综上所述,欠款违约金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拖欠金额及其产生的利息,以及拖欠损失,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确定,还要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谅解。
受拖欠方当事人在要求支付欠款违约金时,应清楚认识到欠款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明确自己的权利,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平等协商,最终达成妥善的和解方案。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逾期贷款利息计算公式一、什么是逾期贷款利息逾期贷款利息:是由逾期贷款造成的罚利息,具体是指贷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
一般操作是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再增加30%-50%的罚息,具体算法还要看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
二、逾期贷款利息计算公式正常利息==本金乘利率乘年限逾期利率===正常利率乘(1+上浮点比如逾期加收30%就是加30%)逾期利息===本金乘逾期利息乘实际逾期天数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1、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
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
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3、关于罚息利率问题。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4、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5、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逾期还款的后果1、罚息签订贷款合同时,一般会对贷款逾期作出一些规定,逾期一般都会产生罚息,金融机构不同,罚息的金额和产生的利息也不尽相同,但作为一笔本不该支出的费用,还是能不产生就不产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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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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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
疑问: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款等
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9]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
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
过)
????????????????????????? 法释[20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此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99-06-09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全国性保险公司,国家邮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9年6月10日起,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
现通知如下:??????
六、降低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水平。
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三(折年率为10.8%)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四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三,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
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
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
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最高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贷)款违
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