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原则及规范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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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化妆品标签是指化妆品包装上的文字、图案、符号等标识物,用于提示消费者有关该化妆品的信息和使用要求。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使用化妆品,国家对化妆品标签做出了一些规定。

1. 产品名称:化妆品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产品的通用名称或主要成分,并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产品名称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化妆品的特性。

2. 生产厂商信息:包括生产厂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进行咨询或投诉。

3. 净含量:明确标注产品容量或重量,有时也要注明净含量单位,如毫升、克等,以便消费者能够正确购买和使用。

4. 保质期:标注化妆品的保质期或有效期限,以确保消费者在使用时符合产品要求。

一般采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有效期至”的形式表述。

5. 产品功效:化妆品标签上可以宣传产品的功效与特点,但宣传内容不能夸大、虚假或误导消费者,也不能违背国家有关规定。

6. 使用方法:说明如何正确使用该化妆品,包括使用部位、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等。

特别是对于含有特殊功效或使用方法的化妆品,标签上应明确指导。

7. 警示语:对于一些存在风险的化妆品,如具有刺激性、敏感性或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化妆品,需要在标签上进行警示说明,以提醒消费者注意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8. 成分表:在化妆品标签上应当附上化妆品的成分表,明确标示各种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这样能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成分,判断是否符合个人的需求和过敏反应。

9. 批准文号:国家对涉及特定功能或具有特殊药理作用的化妆品,要求在标签上标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相关机构颁发的批准文号。

以上是化妆品标签标识的一些基本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的规范,有关部门还在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确保化妆品标签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化妆品时,也应仔细阅读标签上的信息,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并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在化妆品行业中,化妆品标签和标识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准确、清晰的标签和标识不仅能有效传达产品信息,还能提供消费者选择产品的依据。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化妆品标签和标识的管理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制定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标签和标识内容要求1. 产品名称在化妆品的标签和标识上,产品名称是必须标注的内容。

产品名称应准确、清晰地表达该化妆品的功能和用途,不得使用虚假宣传或误导性的描述。

2. 容量或净含量化妆品的容量或净含量是消费者购买时的一项重要信息。

容量或净含量应以公制单位标注,且数字要清晰可辨。

3.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为了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化妆品标签和标识上必须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日期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有效期限应明确指定。

4.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化妆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是必须清晰明了地标注在产品的标签和标识上的。

使用方法的说明应简明扼要,不得含糊不清。

注意事项应包括有关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如避免接触眼睛、禁止儿童接触等。

5. 成分和质量标志化妆品的成分和质量标志是必须在标签和标识上明确标注的内容。

成分的标注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格式进行,质量标志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认证。

6. 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信息化妆品标签和标识上必须标注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这样不仅有利于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投诉或咨询,也能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7. 防伪标识鉴于化妆品市场上存在众多的假冒产品,化妆品的标签和标识上应具备一定的防伪标识功能。

防伪标识可以是条形码、二维码或其他专用的标识码。

三、标签和标识的制作要求1. 标签和标识的制作应使用清晰、不易褪色的材料,以确保产品信息的长期可见性。

2. 文字和图案的大小、颜色应与标签和标识的整体设计相协调,以提高标签和标识的美观度。

3. 标签和标识的粘贴和固定应牢固可靠,不易脱落。

四、标签和标识的检验检测要求1. 标签和标识的内容应与产品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有虚假宣传或误导性的描述。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化妆品产品的使用、销售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化妆品产品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以下是通常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的内容:
1. 标签规定:化妆品产品的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方法、成分表、净含量、批号等信息。

标签应以中文显示,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

2. 标签内容真实性:化妆品标签上的内容应准确、真实,不得误导消费者。

禁止使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隐瞒风险等不良行为。

3. 标签语言:化妆品标签应以国家通用语言为主,如中文。

可以在国内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同时使用其他语言。

4. 标识要求:化妆品产品标识必须清晰、易识别,不能模糊、模仿其他产品或混淆消费者的判断。

5. 标识可追溯性:化妆品产品的标签应包含批号等信息,以便追溯质量问题和召回等相关事宜。

6. 标签更新:当化妆品产品发生规格、成分、安全性等方面的变更时,应及时更新标签。

7. 标识法规遵守:化妆品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企业应确保生产的化妆品产品的标签符合相关要求,且不得随意更改、撕掉或篡改标签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可能因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标签要求和管理规定应根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来确定。

关于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内容和要求内容

关于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内容和要求内容

1目的为了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化妆品的标注。

2.术语和定义2.1化妆品cosmetics以涂抹、喷洒或其它方式,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芳香、改变外观、修正人体气味、保养、保持良好状态目的的产品。

2.2标签labelling粘贴或连接或印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和置于销售包装的说明书。

2.3销售包装sales packaging以销售为目的,与装物一起交付给消费者的包装。

2.4装物contents包装容器所装的产品。

2.5展示面display panels化妆品在列时,除底面外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

2.6可视面visible panels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2.7净含量 net content去除包装容器和其它包装材料后,装物的实际质量或体积或长度。

2.8保持期 shelf life指在化妆品产品标准和标签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化妆品品质的期限。

在此期限,化妆品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标签中所规定的品质。

3.标签的形式根据化妆品的包装形状和/或体积,可以选择以下标签形式:a)印或粘贴在化妆品的销售包装上;b)印在与销售包装外面相连的小册子或纸带或卡片上;c)印在销售包装放置的说明书上;4.基本原则和要求4.1化妆品标签所标注的容必须真实。

所有文字、数字、符号、图案应正确。

4.2化妆品标签所标注的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4.3化妆品标签的容清晰,必须保证消费者在购买时醒目、易于辨认和阅读。

4.4化妆品包装物(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的,化妆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容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除注册商标之外(商标应标R或TM),标识所使用的必须是规的汉字,允许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字体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4.5化妆品包装物(容器)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且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其标识可以仅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是指针对化妆品标签和标识的内容、规范和管理进行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得到正确的传达和识别。

以下是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 标签内容:化妆品标签应包含化妆品的名称、用途、成分、净含量、质量保证期限、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标签上的文字信息要清晰易读,不得欺骗消费者,不得使用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语言。

2. 标签语言:化妆品标签应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语言,如中文。

如有需要,还可以使用其他外文标注,但必须确保主要信息都用中文标注,并按规定进行翻译。

3. 标签设计规范:化妆品标签应设计合理,信息排版清晰,字体大小适宜。

标签上的文字和图标要有一定的对比度,以保证消费者的阅读和识别能力。

标签上的图案和图标应注意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 标识粘贴位置:化妆品标签应粘贴在易于被消费者识别和获取的位置,一般为产品的外包装上。

如果化妆品无外包装,标签可以粘贴在容器上。

标签上的内容应保持完整清晰,不得刮擦、剥落或脱落。

5. 标签检验和监督:生产企业应对化妆品标签进行检验和监督,确保标签内容的真实有效性。

相关监管部门也会对化妆品的标
签进行抽查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处罚和整改。

总之,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是确保化妆品标签内容真实准确,保证消费者权益和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

生产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共同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定,推动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化妆品产品标识规范

化妆品产品标识规范

化妆品产品标识规范引言:化妆品的产品标识是消费者了解和选择产品的重要依据,它不仅涵盖了产品的基本信息,还关系到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直观认识。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化妆品产品标识已成为各行业的共识。

本文将从化妆品产品标识的内容要求、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展开论述。

一、标识要求1.1 产品名称标识产品名称标识是化妆品的核心标识信息。

应准确显示产品名称,并采用与产品类型相符的字体、字号、颜色等,确保清晰易辨,便于消费者理解。

1.2 成分标识成分标识是化妆品标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准确、详尽地列示产品的主要成分。

其中,涉及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成分,应以加粗、加大字号等方式进行标注,以提醒消费者。

1.3 净含量标识净含量标识是反映化妆品包装容量大小的标识,应采用明确的表示单位(如毫升、克)进行标注。

标识位置宜设置在使用便利的地方,字体宜选择与其他标识信息不同的颜色、大小,使其一目了然。

1.4 保质期标识化妆品保质期标识是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重要的参考信息之一。

应以“保质期”等词汇标注,并标明具体的期限,如年月日形式。

标识位置应易于辨认,可以采用文字、图示或二维码等形式呈现。

1.5 生产日期标识生产日期标识是消费者判断化妆品是否过期的重要依据。

应明确标注“生产日期”等词汇,并标明具体的日期,如年月日形式。

标识位置应明显易懂,避免模糊或隐蔽,同时遵循可读性和耐久性原则。

二、法律法规规范2.1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是化妆品标识的法律依据,其中明确了化妆品标识的内容要求、字体大小等规定。

生产企业应遵守该规范,确保标识信息的真实、准确、明确。

2.2 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化妆品作为特殊商品,在标签和包装上的要求同样受到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这些规定对化妆品的标识、声明、广告等内容都有相应规范。

三、行业自律规范3.1 化妆品行业协会标准化妆品行业协会经常发布标准、规范等文件,旨在引导企业规范产品标识。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引言:化妆品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个人护理产品,因此其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化妆品行业,并提供可靠的产品信息,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逐一进行详细讨论。

一、化妆品名称和成分化妆品标签中的化妆品名称应准确明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同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列出产品的主要成分,确保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和了解。

1.1 化妆品名称规定化妆品的名称应使用常用通用语言,避免使用夸大的广告词汇。

例如,一款产品不得用“神奇美容液”等夸张的词汇作为名称。

化妆品名称应准确描述产品的功能和用途,例如“保湿面霜”、“洁面乳”等。

1.2 成分标识规定化妆品标签应清晰地列出产品中主要的活性成分和添加剂,以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配方。

成分标识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的INCI(国际化妆品成分词)名称或者使用常见的中文名称,但禁止使用模糊、不明确或误导性的成分名称。

二、产品产地和质量标准化妆品标签中应明确标示产品的产地和制造商的相关信息。

同时,产品的质量标准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

2.1 产品产地规定化妆品标签中应明确标示产品的产地。

例如,若为中国制造的产品,应使用“Made in China”标注,以提醒消费者相关信息。

2.2 制造商信息规定化妆品标签中应列出制造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在需要时进行咨询和投诉。

制造商信息的明确可使消费者更加信任产品,也能提高整个行业的透明度。

2.3 质量标准规定化妆品标签中应标明化妆品所符合的质量标准。

例如,符合国家标准、GB/T标准等。

这些标准可以让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并进行合理的选择。

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中应明确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并提供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利用产品的功效并避免不适。

3.1 使用方法说明化妆品标签中应明确描述产品的使用方法,如涂抹部位、使用频率和使用量等。

化妆品行业产品标签规范

化妆品行业产品标签规范一、前言在现代社会中,化妆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产品之一。

然而,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产品多样化,一些不透明、不规范的产品标签也逐渐增多。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明确产品的具体信息,化妆品行业亟需各项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从化妆品产品标签规范的角度,探讨化妆品行业的一些规程和标准。

二、产品名称规范化妆品产品名称应准确反映产品的实际用途和成分特征,避免误导消费者。

产品名称不得与其他化妆品或药品的名称相混淆,不得夸大标榜功效,不得使用迷惑性的广告用语。

以正确、明确、简洁的方式,向消费者传递产品的真实信息。

三、成分表标识规范化妆品产品标签应明确、准确地标注产品的成分,并按照成分含量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对于主要活性成分,应特别注明其功能和使用方法。

同时,对于可能引发过敏或敏感反应的成分,应特别提醒消费者,确保消费者能够在购买时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规范产品标签应清晰地标注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并避免产品的不良反应。

使用方法应简明扼要,注意事项应涵盖使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或可能引发的问题。

此外,针对特定人群或特殊情况,也应有相关的警示和建议。

五、保质期和储存条件规范对于化妆品产品,保质期和储存条件是消费者使用产品时需要关注的重要因素。

产品标签应准确标注产品的保质期,同时提供储存条件的建议。

根据产品的性质,可能需要特殊的储存环境,如避光、低温等。

通过正确的标注,消费者可以对产品的使用和存储有所了解,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六、厂家信息和联系方式规范化妆品产品标签应清楚标注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此外,还应提供联系方式,使消费者能够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及时获得相关咨询或解决问题的支持。

厂家信息不仅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有助于品牌形象的建立和维护。

七、检验合格证明和安全性评估规范产品标签应明确标注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安全性评估结果,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原则及规范用语

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原则及规范用语30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原则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符合化妆品定义范畴,并按法规要求在标签上醒目地注明所规定的内容,包括:名称、剂型、净含量、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

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和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1 标识的内容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

在标注生产企业信息时,应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和产品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两者相同时,不必重复标注)。

所标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应为实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32 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化妆品标签中禁止以图形或其他形式,使用一些措辞、名称、商标或形象来暗示化妆品本身并不具备的某些特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不应使用医疗用语、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33 化妆品产品名称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化妆品产品名称中含有化妆品原料或成分时,应与产品配方中所提供的名称保持一致;仅被理解为产品颜色、光泽、或气味的词语,如珍珠色、水果型、玫瑰花型等出现在品名中可不按产品名称中含有原料或成分进行处理。

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1995)的有关规定。

34 防晒产品标示防晒化妆品SPF值的标识,按《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2003〕43号)--关于防晒化妆品SPF值测定和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防晒产品可以不标识SPF值。

所测产品的SPF值低于2时不得标识防晒效果。

所测产品的SPF值在2—30之间(包括2和30),则标识值不得高于实测值。

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化妆品在现代社会中日益普及,人们对于化妆品的需求越来越高。

然而,由于市场上的化妆品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标签标识规定,对于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进行规范,让消费者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产品的信息,确保化妆品的质量与安全。

本文将以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为主题,分为五个小节,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成分配比、生产日期以及使用方法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产品名称化妆品标签上的产品名称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同时,产品名称也应当与化妆品的内容相符。

例如,产品名称中不能包含“美白”、“祛皱”等字样,如果产品没有相关功效,就不能使用这些字样进行宣传。

商家在制作标签时,应当认真核实产品的功效,确保产品名称的真实性。

二、生产厂家信息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清晰地标注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以便消费者及有关部门核查。

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应当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证书一致。

三、成分配比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详细的成分配比信息,以确保消费者对于产品的成分有全面的了解。

标签上的成分配比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糊其辞。

对于一些可能存在过敏或有害物质,应当在成分配比信息中明确标注,并注明其安全使用浓度。

四、生产日期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生产日期,以确保消费者能够知晓产品的生产时间。

生产日期的标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标签上的日期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五、使用方法化妆品标签上应当详细标注使用方法,包括使用量、步骤、注意事项等。

这些信息应当简洁明了,以便消费者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产品。

同时,对于不适宜使用的人群,如孕妇、儿童等,应当在标签上明确标注。

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产品质量与安全标准。

商家在制作化妆品标签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并负责任地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应当仔细阅读标签上的信息,了解产品的成分、使用方法等重要信息,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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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原则及规范用语
30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原则
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符合化妆品定义范畴,并按法规要求在标签上醒目地注明所规定的内容,包括:名称、剂型、净含量、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

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和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1 标识的内容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

在标注生产企业信息时,应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和产品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两者相同时,不必重复标注)。

所标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应为实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32 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化妆品标签中禁止以图形或其他形式,使用一些措辞、名称、商标或形象来暗示化妆品本身并不具备的某些特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不应使用医疗用语、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
33 化妆品产品名称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化妆品产品名称中含有化妆品原料或成分时,应与产品配方中所提供的名称保持一致;仅被理解为产品颜色、光泽、或气味的词语,如珍珠色、水果型、玫瑰花型等出现在品名中可不按产品名称中含有原料或成分进行处理。

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1995)的有关规定。

34 防晒产品标示
防晒化妆品SPF值的标识,按《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2003〕43号)--关于防晒化妆品SPF值测定和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防晒产品可以不标识SPF值。

所测产品的SPF值低于2时不得标识防晒效果。

所测产品的SPF值在2—30之间(包括2和30),则标识值不得高于实测值。

当所测产品的SPF值高于30、且减去标准差后仍大于30,最大只能标识SPF30+,,而不能标识实测值。

当所测产品的SPF值高于30、减去标准差后仍小于或等于30,最大只能标识SPF30。

35 关于长波紫外线防护效果的标识(PFA值或PA+—PA+++)和测定:接受MPPD法进行测定,其他方面参照SPF值的测定原则进行。

SPF值(sun protection factor):(防晒系数)英文字母缩写。

PA值:是一种标示防晒品对紫外线A光的防御能力。

主要分为三级,分别是+、++、+++。

+号越多表示防御能力越强。

36 成分标示要求
标签标注成分与配方成分应保持一致。

包括标签说明书中宣传的主要成分和标签全成分标识中的成分清单均应和所提供配方组成保持一致。

37 委托、联营生产的产品标示
委托生产加工的,需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委托方)名称、地址和实际生产加工企业(被委托方)的名称及卫生许可证号。

制造商或进口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通常是许可批件获得者的名称和地址。

虽不属于委托生产加工,但产品责任单位与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信息不同时,也应分别标注产品责任单位信息和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信息。

例如责任单位为总公司,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为其下属某个企业。

38 警示语标识要求
应标注的化妆品成分或警示用语,详见《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染发化妆品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应符合《染发剂原料名单(试行)》(卫监督发[2005]335号)有关规定。

在产品标签上需标注以下警示语:对某些个体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应按说明书预先进行皮肤测试。

不可用于染眉毛和眼睫毛,如果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

专业使用时,应戴合适手套。

39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成分标识要求及警示用语
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限用防腐剂等所需标注的内容;
其它警示语的标注要求,如:“本品未经安全性检测”、“本品安全性未经确定”等等。

警告:如果产品的安全性未经充分检测,就需注明:本产品的安全性未经确定。

40 保证产品真实性前提下的化妆品宣传用语
化妆品基于其定义范畴及产品必备的真实特性,依其类型可宣传的用语。

以国内外有关资料为参照,由化妆品相关协会组织企业提出各类化妆品使用效果宣传范围。

根据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用语调研结果,再请专家审核确定。

41 参照资料摘录:
发用化妆品(发油、染发剂、梳头油、整发露、粘性发油、头发定型剂、发乳、养发剂、发液、发胶、润发油、其他):补充和保持头发的水分和油脂;湿润头皮和头发;保持头皮和头发的健康;使头发柔软;防止头发曲裂分枝;防止头发产生静电;防止头屑和搔痒。

洗发化妆品(洗头粉、洗发香波、其他):清洁头皮和头发、保持头皮和头发的健康、使头发柔软、去除头屑和搔痒。

护肤液(剃须后用液、常用化妆水、科隆香水、剃须液、搽手液、晒黑剂、防晒剂):防止皮肤粗糙、调理皮肤、防止晒伤、使皮肤收紧和清洁、使皮肤湿润、使皮肤保持健康、使皮肤柔软、剃须后调理皮肤、防止因晒伤产生斑点和皱纹。

42 雪花膏和乳液(剃须后霜、清洁霜、冷霜、剃须霜、乳液、雪花膏、护手膏、晒黑霜、防晒霜、其他):防止皮肤粗糙、调理皮肤、防止晒伤、防止由晒伤产生斑点和皱纹、使皮肤收紧和清洁、使皮肤健康、使皮肤湿润、柔软和有弹性、保护皮肤防止干燥、剃须后调理皮肤。

面膜(面膜产品、其他):使皮肤润滑清洁、使皮肤健康、使皮肤湿润、使皮肤细腻、使皮肤光泽。

打底用化妆品(霜剂、水剂、固体、其他):保护皮肤润滑清洁、防止晒伤、防止由于晒伤、产生的斑点和皱纹、用于遮盖皮肤瑕疵,起到调和肤色的作用。

43 面部用扑粉和爽身粉霜型粉剂(粉饼、扑粉、滑石粉、糊状粉剂、婴儿爽粉、爽身粉、胭脂、其他):保护皮肤润滑清洁、防止晒伤、防止由于晒伤产生的斑点和皱纹、用于遮盖皮肤瑕疵,起到调和肤色的作用。

唇膏(口红、唇膏、其他):防止口唇粗糙使其润滑、润唇使口唇光滑、保持口唇健康、保护口唇,防止干燥。

眼睑、眼和面颊化妆品(眼霜、眼影、眼线笔、胭脂、睫毛油、眉笔、其他):湿润皮肤,使其保持健康、强调或消弱面部的五官及轮廊,达到修饰目的。

指甲类化妆品(指甲油、指甲油清洁剂、其他):保护指甲,使其保持健康。

44 香水(液体香水、固体香水、粉剂香水、其他):
沐浴类化妆品(浴油、浴盐、其他):清洁皮肤。

化妆油(化妆油、婴儿油剂、其他):防止皮肤粗糙、使皮肤湿润、柔软、有弹性、保护皮肤健康、保护皮肤、防止干燥、防止晒伤、防止由日晒产生的斑点和皱纹。

清洁剂(清洁霜、清洁粉、清洁泡沫剂、其他):防止丘疹和痱子、使皮肤光滑、清洁皮肤。

45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标签标识推荐用语
育发化妆品:预防脱发;育发作用或有助于头发生长;护发作用;去头皮屑;减少油脂;清洁作用;减少脱发和断发。

(不得使用的用语:生发;高效、全效等表示疗效等级的字词及医疗术语。


染发化妆品:改变头发颜色。

烫发化妆品:烫发;改变头发弯曲度。

脱毛化妆品:脱毛;减少或消除体毛。

美乳化妆品:美乳、美胸、挺拔、有助于乳房健美、增加皮肤弹性及张力、改善皮肤松弛及下垂、改善皮肤质地等。

(不得使用的字词:丰乳、丰胸,高效、全效、多效、超强、等暗示疗效的字词和医疗术语。

)
46 健美化妆品:健身、纤身、塑身、美体、收腹、苗条、增加皮肤弹性及张力、改善皮肤松弛及下垂、改善皮肤质地等。

(不得使用的字词:减肥、瘦脸、瘦腿、瘦身;高效、全效、多效、超强、等暗示疗效的字词和医疗术语。

)
除臭化妆品:去除腋臭、体臭、汗臭;抑汗、止汗。

(不得使用的字词:高效、全效、多效、超强等强调疗效的字词及医疗术语。

)
祛斑化妆品:预防色素斑;祛斑作用:弱;减少皮肤色素沉着。

(不得使用的字词:黄褐班、雀斑、高效、全效、多效、超强、疗效等类似字词及医学和专业名词。

)
防晒化妆品:防晒、防紫外线、防皮肤光老化、防日晒引起的色斑;减轻日晒引起的皮肤损伤。

防晒效果标识:SPF、PFA、PA+~+++、防水防汗(均须提供试验报告)(不得使用的字词:防癌抗癌、高效、全效、超强等类强调疗效的字词及医疗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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