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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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关系紧密的两方面法规,它们的出现都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劳动法劳动法是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行为而制定的法律。

我国劳动法的初稿于1991年提出时,从那时起,它通过多次修订、完善工人宪章、个体劳动者权益保障法等政策法规的完善,劳动权利的保障在法律意义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一)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一系列的权利,例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休假、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权益。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恶意虐待、辱骂、侮辱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也有相应的处罚和赔偿规定。

这些权利的确立为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具体的保障,让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矛盾时得到有效的维权和保护。

(二)规范劳动关系劳动法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相关的指引,规范其在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保等方面的行为。

它也借助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建立,通过对纠纷的解决,来规范劳动关系、降低劳动争议的发生率。

二、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是指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法,旨在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保障和支持,并且以此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法规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医疗卫生法等。

该法所涵盖的保障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等。

(一)社会保障法保障公民的基本福利社会保障法赋予了劳动者一些基本福利,例如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劳动者在失去工作或因年龄限制无法参与劳动时,可以通过社会保障法获取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防止重大风险的带来的社会影响社会保障法也规定了在面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时,社会可以通过共同的资金来进行面向社会的救助。

例如,新冠疫情期间,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承担医疗费、防疫物资、疫情捐赠、社保降费等多种方式,为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面临的风险问题提供帮助。

综上所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都是核心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出现促进了劳动者和公民的基本权益获得保护和维护。

浅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浅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浅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都是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二者之间紧密相连。

劳动法主要是规定和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而社会保障法主要是为劳动者提供保障和福利。

首先,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制定中,都是以保障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为宗旨。

劳动法的出现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获得公平的待遇和合理的工作条件。

而社会保障法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以及用于应对健康、安全和退休等方面的风险。

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获得公平的工资待遇、正当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以及安全卫生等基本保障。

同时,针对企业雇主在招用、解聘、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也做出了限制和约束,以避免劳动关系中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

这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合同管理、解雇制度、工资保障、劳动保险等。

而社会保障法则针对的是从中长期的角度,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

这包括退休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基本保险,以及住房、教育、生育等基本福利。

这些保障的提供对于劳动者而言,能够确保他们在生活中遇到风险时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帮助和支持,减轻日常生活中的压力。

此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互相促进。

社会保障法为劳动者提供了各种基本保障和福利,能够充分保护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同时,这些基本保障也需要在劳动法的约束下进行实施和执行。

劳动法中对企业雇主权力的限制,以及对劳动关系中诸多问题的处理,是确保保障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

因此,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相互依存,是共同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保障和支持的最根本的保障制度。

在实际执行中,需要充分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精神,遵守各项规定,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明朗。

浅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浅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浅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摘要】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工具。

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社会保障法则包括了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措施。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区别在于前者着眼于个体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后者则更侧重于整个社会的福利保障。

两者密切相关,劳动法对社会保障法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而社会保障法也为劳动法提供了重要的补充。

两者之间存在联系和互补关系,在实际运用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了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

深入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对于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关系、区别、影响、补充、联系、互补、实际运用、密切联系、促进、发展、法律保护、社会保障、结合。

1. 引言1.1 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两部关系紧密、互相支持的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内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而社会保障法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只有了解这些法律法规,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以及在面对工作纠纷或者社会保障问题时知道如何维权和申诉。

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重要性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劳工的不了解或者被迫情况下,往往会导致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

只有通过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相关规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侵害。

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每个劳动者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只有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1.2 重要性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为两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一、劳动法劳动法是一种法律体系,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调整雇佣关系。

劳动法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条件和报酬。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薪水等方面的内容。

2.工时和休假:劳动法规定了工作时间的最大限制,比如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休假权益,包括带薪休假和病假等。

3.工资支付:劳动法规定了雇主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明确了计算工资的标准和方式。

4.劳动争议解决: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了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包括劳动仲裁和劳动法院等。

劳动争议通常涉及工资和合同纠纷等。

二、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是一种法律体系,旨在保障公民的社会福利和权益。

社会保障法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社会保障法,雇主和劳动者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用于支付退休金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医疗需求和健康权益。

根据社会保障法,雇主和劳动者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医疗保健服务。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社会保障法,雇主和劳动者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用于支付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和再就业培训。

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受伤劳动者的权益和应得的赔偿。

根据社会保障法,雇主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用于支付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受伤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金。

社会保障法的目标是确保公民在面对风险和困难时获得一定的保障和帮助,提高社会福利和公平性。

三、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相互关联的,共同构成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福利的法律体系。

劳动法主要调整雇佣关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获得公平对待和合理报酬。

浅析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重要作用

浅析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重要作用

浅析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重要作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体系,对于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作用进行浅析,以期能更好地认识并体会这两项法律的重要性。

一、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作用劳动法是为了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工资福利、劳动时间和休息、职工培训和职业安全、劳动争议的解决等方面。

劳动法的内容涉及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具有保障社会秩序的重要意义。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工资福利、劳动时间和休息、职业安全等,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劳动过程中享有基本权益。

(2)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劳动法通过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权益等,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减少了劳资矛盾,增进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

(3)维护社会稳定。

劳动法的实施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减少了劳动纠纷的发生,保持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4)促进经济发展。

劳动法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稳定了劳动力市场,提高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进而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1.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内容社会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推行全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国民的社会福利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

社会保障法旨在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法保障了国民的基本生活,通过提供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确保了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是什么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是什么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是什么(一)联系1、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在社会保险领域存在交叉。

3、社会保障法对劳动法功能的发挥有补充和促进的作用,首先社会保障法为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更有利的保障;其次,社会保障法为劳动关系的延续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二)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

我国在发展的过程中,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问题,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帮助国家有关机关进行处理,从而为我国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但是,这些问题在发生的时候,就会彼此之间产生一定的联系。

因此也就导致法律法规之间的一些联系和区别。

那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是什么?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是什么?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有关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以及《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联系1、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在社会保险领域存在交叉。

3、社会保障法对劳动法功能的发挥有补充和促进的作用,首先社会保障法为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更有利的保障;其次,社会保障法为劳动关系的延续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区别1、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法调整国家、用人单位、公民(劳动者)、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发生的关系。

2、法律部门:在中央,设有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地方上,各级政府都设有处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问题的行政机关或具体工作部门。

3、关系的主体: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公务员、军人等不适用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的主体包括国家、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公民(劳动者)。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确保员工权益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法律体系。

劳动法主要是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

而社会保障法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促进社会公平而设立的。

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一个健全的劳动制度。

首先,劳动法是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行为的法律规范。

劳动法确立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改善等措施,保障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其次,社会保障法是为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在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基本权利。

社会保障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种类和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通过社会保障法的实施,可以帮助劳动者应对各种风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

同时,社会保障法还规定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交叉领域,两者共同为劳动者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例如,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应当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另外,社会保障法也规定了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患病应当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为劳动者提供了必要的安全保障。

总之,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社会制度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充分尊重和执行这两项法律,才能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实现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和幸福生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完善和落实,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不懈探讨。

愿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这样一个充满温暖和公平的社会中获得尊重和尊严。

浅析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重要作用

浅析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重要作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法规,它们对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浅析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工资、工时、休假、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利,这些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社会保障法则规定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保障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这些法律的规定,不仅为劳动者提供了权益保障,也有助于营造公平的劳动环境,增强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调整了劳动关系,促进了劳资和谐。

劳动法对雇佣关系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雇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解雇、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为劳资关系的协调、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社会保障法的实施,为全社会建立了一个能够平等参与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也增强了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感和安全感,从而促进了劳资和谐。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不断完善和实施,使得劳资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劳动者是生产力的载体,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生产力的提高。

社会保障法的实施,保障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增强了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感和消费能力,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实施,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浅析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重要作用

浅析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重要作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法规。

它们的出台和实施,不仅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还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重要作用进行浅析。

一、劳动法的重要作用1.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 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法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也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通过法律的约束和规范,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以明确,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纠纷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而在劳动关系中,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劳动法作为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法律工具,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3.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劳动法的出台和实施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它规定了劳动者在就业、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权利,并约束雇主在劳动关系中的行为,使得劳动者不受不公平的对待和歧视。

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会组织和集体谈判权利,有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利益,平衡劳动关系中的力量对比。

劳动法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法是规定了公民和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多个方面。

它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能够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一旦遇到意外或者疾病等问题,能够及时获得社会保障的支持,维护自身和家庭的基本生活。

2.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法的出台和实施,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使得劳动者能够更加安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企业和社会的经济发展。

社会保障法的实施有利于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消除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第一,每一个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 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 会劳动。
第二,用人单位应以劳动为尺度,按照劳 动的数量和质量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劳动者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和种族, 等量劳动(包括数量、质量与贡献)应当取得等 量报酬。
在我国分配制度中,要真正贯彻按劳分配原 则,应当注意做到:①要体现奖勤罚懒、奖优 罚劣;②要体现多劳多得、鼓励多作贡献;③ 要体现效益分配优先兼顾公平;④要体现脑力 劳动与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间的 差别。
第三,它必须在指导劳动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中 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认依据: 首先是宪法;
其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我国将长期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对劳 动法的基本要求为依据;
最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对劳动者倾 斜保护理论为依据。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相结合的原则
封建主
② 农民
人身 依附
雇主

雇工
契约 关系 私法
① 奴隶主
奴隶
② 封建主
人身 所有 农民
④ 雇主
人身
契约
依附 雇工
关系
③ 劳工法规:规定工时下限 工资上限 强化剥削
三、18世纪末19世纪初
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学徒健康 与道德法》,标志着人类历史上劳动 法的起源。此后,以英国为首,新兴 的资产阶级国家开始大量颁布以保护 劳工利益为宗旨的调整工厂劳动关系 的法律。
3.通过实行按劳分配和其他激励制度,充分调 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4.通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并要求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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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2011年10月考试考前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劳动关系的双方为( a )。

2.集体合同通常由( a )签订。

3.劳动合同的缔结( b )。

4.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最低标准,由( d )。

5.集体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 d )。

6.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c )、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7.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一般退休年龄是( a )。

8.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d )。

9.工会在用人单位辞退、处分职工时的职权,主要是(a )。

10.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哪项是正确的?( c )1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工伤认定由下列哪项中的机构作出?( a )12.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哪项是正确的?( a )1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约定劳动报酬的,( a )。

14.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d )。

15.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b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6.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 c )时间的劳动合同。

17.因( b )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18.用人单位(c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附:参考答案1 A 7 A 13 A2 A 8 D 14 D3 B 9 A 15 B4 D 10 C 16 C5 D 11 A 17 B6 C 12 A 18 C二、多项选择题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abcd )。

2.下列属于劳动者义务的是(abcde )。

3.各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职工加班加点,例外的是(abcde )。

4.以下各项中属于社会保险法的主体的是(abcd )。

5.劳动报酬权具体包括(abcd )。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劳动争议(abcde )。

7.工资的支付(abc )。

8.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应当以谁为被告?(ae )9.1985年9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保障"的概念,将我国的(abcd )等制度统一归并于社会保障制度中。

10.以下有关补充养老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abcde )。

11.劳动者的休息权具体包括(abde )。

12.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需要经过(abcd )几个程序。

1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acde )14.以下有关职业病说法正确的是(abcde )。

15.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其他社会关系有(abcd )。

16.以下条款中属于劳动仲裁时效中止的内容的是(abcd )。

1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abcde )。

18.劳动者由于下列何种情形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bcde )。

19.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abcde )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劳动争议发生以后(bde )。

21.2005年5月1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下不属于该通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规定的选项是(bd )。

附:参考答案1 ABCD 8 AE 15 ABCD2 ABCDE 9 ABCD 16 ABCD3 ABCDE 10 ABCDE 17 ABCDE4 ABCD 11 ABDE 18 BCDE5 ABCD 12 ABCD 19 ABCDE6 ABCDE 13 ACDE 20 BDE7 ABC 14 ABCDE 21 BD三、名词解释1. 劳动法解答: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劳动权解答:劳动权,是劳动者以获取劳动报酬为目的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3.国际劳动立法解答:国际劳动立法,是指由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所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4.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解答: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和进行管理的规则。

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对单位内部的所有职工都具有约束力。

5.用人单位解答:用人单位又称用工单位,常常也被称为企业主、资方、雇主、雇佣人等,我国在法律上统一称为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对劳动者承担有关义务者。

6.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四、简答题1. 简述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和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解答:(一)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7.职工病死在工作岗位上8.职工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二)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2. 简述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解答:劳动争议的范围,视国家不同而有所区别。

1993年8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了我国劳动争议的范围:(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3. 简述集体合同的审查内容。

解答:集体合同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资格、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职工协商代表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等。

(2)集体协商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主要包括签订集体合同是否经过集体协商、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签字等程序。

(3)集体合同中的各项具体劳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

主要包括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宏观调控政策,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等。

五、论述题(所附为答案要点,请在答题时展开论述)1.试论述我国工伤保险的范围。

解答:我国工伤保险的范围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各类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2.与上述企业、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4.职工的供养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规定,供养亲属包括:(1)职工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a.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b.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c.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d.孙子女年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2)职工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女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须依靠职工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3)因工死亡的职工的遗腹子;(4)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如不与职工同在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的证明,确系依靠该职工供养的,列为供养亲属。

此外,按照我国政府批准的《本国工人与外国人关于事故赔偿的同等待遇公约》第一条的规定:"凡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承允对于已批准本公约的任何其他会员国的人民在其国境内因工业意外事故而受伤害者,或对于需其赡养的家属,在工人赔偿方面,应给予与本国人民同等的待遇……",我国对批准该公约的其他会员国的人民在我国境内遭受工伤事故危害的,应给予与本国人民同等的待遇。

2.论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解答: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除有一般合同的特征外,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或私营业雇主,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两个单位之间有关劳务输出输入的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

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职工,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即劳动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有获得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的权利,相应地有完成其劳动行为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组织管理劳动者,使其完成约定的劳动行为,当然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提供生活福利。

3.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期限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过程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两大要素组合的过程,也是劳动者智力与体力发挥的过程。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正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组合的考察期,目的是使这两大要素实现最佳组合,取得最佳劳动效果。

4.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完成再生产的过程。

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劳动力有本身再生产的特征。

劳动合同订立时不仅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要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的物质帮助权。

如果职工因年老、疾病、工伤、残废、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中断劳动可能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时,用人单位不仅要负担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险待遇,而且要对职工所供养的直系亲属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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