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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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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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包括水路运输管理体制、 水路运输方式、水路运输 合同、水路运输保险等。
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规
定义
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规是指国家 颁布的有关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 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目的
内容
包括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水运工 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运工程验收 等。
确保水运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
违反法律规定。
公正性原则
工程法规必须公正地保 护各方面的利益,避免
利益冲突。
科学性原则
工程法规必须科学合理 ,符合实际情况和工程
技术要求。
安全性原则
工程法规必须确保工程 建设的安全和质量,防
止事故发生。
02
建筑工程法规
建筑法
建筑法概述
建筑许可
建筑法是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建筑工程监理等方面。
阐述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管理要求,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安全生产监督护法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
环境保护法概述
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进行介绍。
环保措施的实施
介绍实施环保措施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水土保持 、噪声控制、空气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措施。
水运工程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港口码头溃坝事故
事故原因
码头结构老化,维护不当。
涉及法规
《港口法》规定港口设施必须定期 进行安全检测和评估,并采取必要 的维修和加固措施。
案例二
某船舶沉没事故
事故原因
船舶设备故障,船员操作不当。
涉及法规
《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船舶必须 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并配备合格 的船员。

建设法规(全套)课件

建设法规(全套)课件

规划实施
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城乡规划 的实施,包括规划许可、规划监督 等。
规划修改
明确了城乡规划的修改条件和程序, 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建筑法规范
01
02
03
建筑许可
规定建筑活动必须取得相 应的建筑许可,包括施工 许可和开工报告等。
建筑工程质量
要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标 准和规定。
绿色建筑法规
为了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完善绿色建筑法规。这包括对绿色建筑的 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对绿色建筑材料和技术的要求等。
建设法规与信息化的结合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建设法规需 要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以提高管理 效率和透明度。这包括利用信息技术 进行建设项目的监管、信息公示以及 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工作。
研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因补偿标 准、安置方式等产生的纠纷,讨 论政府和被征收方各自的权利和 义务。
建筑质量案例分析
建筑材料质量问题
分析因建筑材料不合格导致的工程质 量问题,探讨如何加强建筑材料监管 和责任追溯。
施工过程监管问题
研究因施工过程监管不力导致的建筑 质量问题,提出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的 建议。
电子化审批和备案
为了简化审批和备案流程,需要推广 电子化审批和备案方式。这包括利用 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实现 建设项目的在线申报、审批和备案等 功能。
感谢您的观看ຫໍສະໝຸດ THANKS03监督内容
检查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建设法 规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
04
监督结果处理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
04
建设法规的案例分析

《建筑法规》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精品PPT课件

《建筑法规》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精品PPT课件

效力 层级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殊情况
目录
1.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建设法的定义
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公 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国家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 系时,会形成行政监督管理关系。
目录
1.3.1 代理的含义和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 基于授权而产生
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的直接 规定而产生
指定代理
根据人民法院或 有关机关的指定 而产生
目录
1.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
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
2
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
3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目录
1.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目录
1.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民法商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 会形成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4.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 会形成社会法律关系。
目录
目录
1.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1.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
法律关系
目录
1.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目录
1.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均有法人资格 • 建设单位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有时没有 •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在其具有民事权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工程法规》PPT课件

《建设工程法规》PPT课件

2023
PART 03
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
REPORTING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与方式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
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 项目,以及与其相关的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是主要的招 标方式,邀请招标适用于特定条件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完成工程建设、支 付工程价款等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 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法定或约定解除情形,当事人可以解 除合同
建设工程法规的体系结构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 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
建设工程法规的关联法律
涉及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 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的核心法律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 同法》等。
建设工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建设工程法规的起源
01
如《营造法式》等古代建筑法规。
近现代建设工程法规的发展
02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建设工程法规不断完善。
当代建设工程法规的挑战与机遇
03
面临全球化、信息化等新的挑战和机遇。
建设工程法规的核心内容与原则

建筑合同制度
建筑安全与卫生制度
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
规范建筑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
建筑税收制度
调节建筑市场经济活动,促进建 筑业发展。

2024版建筑法规ppt课件完整版

2024版建筑法规ppt课件完整版
对违反税收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如偷税漏税等。
2024/1/25
11
03
建筑法规的实施与监管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2024/1/25
12
建筑法规的执行机构
1 2
国家级建筑法规执行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地方级建筑法规执行机构 各省、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等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5
建筑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建筑法规
现代建筑法规
主要体现为一些建筑法典和建筑律令, 如《营造法式》、《工律》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筑法规经历了 初创、调整、充实和提高四个阶段, 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建筑法规体系。
近代建筑法规
随着西方现代建筑制度的引入,我国 近代建筑法规开始萌芽,如《建筑法 草案》等。
2024/1/25
6
02
建筑法规的核心内容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2024/1/25
7
建筑许可制度
建筑许可的定义和目的
确保建筑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符合规划 要求。
申请建筑许可的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批准或许可证颁发。
2024/1/25
建筑许可的种类
ERA
2024/1/25
16
建筑法规对建筑业的影响
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建筑法规通过制定一系列 规定和标准,对建筑市场 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建筑 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024/1/25
保障建筑安全卫生
建筑法规对建筑安全卫生 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建筑 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ppt课件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ppt课件
《建设法规》课件
*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实施)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
3
课外讨论
《建设法规》课件
*
河南安阳“5.12”事故
2004年5月12日,河南省安阳市发生一起特大烟囱上料外井架倒塌事故,造成21名施工人员死亡、10人受伤。
作业 检索安阳5.12事故的有关新闻报道,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讨论在建设活动中各参与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01
03
02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续1)
《建设法规》课件
*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01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第一节 概述
《建设法规》课件
*
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立法现状 主要法律法规 20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3.1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4.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7.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节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和相关制度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节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和相关制度

2024年度工程建设法规ppt课件

2024年度工程建设法规ppt课件

2024/3/23
14
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民事责任
因违反工程建设法规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包
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2024/3/23
行政责任
违反工程建设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将 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刑事责任
对严重违反工程建设法规、构成犯 罪的行为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涉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 用职权等犯罪行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地方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 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实施行政许可制度
强化信用监管
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 ,确保项目符合法规要求。
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对违法失信 行为进行惩戒,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公平 竞争和良性发展。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如《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如《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如《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等。
5
工程建设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效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
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 产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
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进行。
税收管理
工程建设涉及税收问题,必须按 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 申报和缴纳工作,避免税收违法
行为的发生。
2024/3/23
18
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法规应用

建设工程法培训课件PPT(共 84张)

建设工程法培训课件PPT(共 84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 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1. 我国的法律体系具有主要特征为: •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 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 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 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课程内容
第一章 - 7
《建设工程法规》 Laws and Specifications for Civil Engineering ·第一章 建设工程法规综述 ·
三)行政法规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为领导和 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立法法》的 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 总称。其实质是就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下, 就关于法律的执行、行政管理职权的履行等问题,由国务院制定的 规范性法律文件。
一) 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
的根本法,是我国最高的法律形式。 宪法及宪法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
及附属低层次法律,包括: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 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工会法、国籍法、等。
课程《建设工程法规》 030293 ……授课文件·李庭辉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 程及装修工程。
“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的名称不统一性。
• 特点:(1)项目的固定性 ; (2)生产和交易的交织性;
(3)生产过程的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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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课件印目录建造师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合同法担保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最新课件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定义和一般规定**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最新课件(二)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三)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四)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考点提示:(1)注意掌握各类注册分别适用于哪种情形;(2)简要比较下各类注册申请材料的区别,例如:初始注册并非所有申请人都要提交继续教育证明;变更注册是唯一需要提交执业印章的;增项注册适用于考出第二张证书情形。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初始注册申请表延续注册申请表变更注册申请表增项注册申请表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继续教育证明(仅适用于逾期申请者)继续教育证明原单位解聘证明新的资格证书9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2022)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B.应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市或江苏省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C.应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2.以下建造师注册手续中应当提交执业印章的是()A.初始注册B.延续注册C.变更注册D.增项注册最新课件不予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的;的;的;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要求的;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撤消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龄超过65周岁的;(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注销注册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作废:(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最新课件(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考点提示:内提出初始注册的,没有继续教育要求。

执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考点提示:必考的题;很奇怪,建设部自己就没有任何资质,1、张某在2022)通过其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

1月17日3月12日1月17日3月12日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022)的决定A.不予注册B.撤销注册C.吊销注册D.注销注册最新课件不知道他的各级公务员考出建造师去哪里注册。

(2)注册在设计院、监理公司、咨询公司的,不得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3)施工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项目担任负责人。

当然,在甲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在乙项目担任安全顾问是可以的。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最新课件法律体系和法的效力11、法律部门宪法部门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民法部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商法部门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经济法部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行政法部门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部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部门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22、法的制订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律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解释:最高法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较大市政府几个要点:1)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并注意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根本不同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合称“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合称“行政规章”33、法的纵向效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下不属于民法部门的是()。

A.合同法B.担保法C.知识产权法D.劳动法最新课件44、法的横向效力((前提::同一机关制订的,否则按纵向规则处理))新法优先于旧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不溯及既往原则55、难点**:(1)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2)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

(3)同一机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制订机关裁决;不同机关,按纵向规则处理。

1.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为()。

A.部门规章高于地方政府规章B.部门规章低于地方政府规章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D.两者不可比最新课件民法一、民法是什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

人身关系(婚姻、继承、扶养、监护)合同之债民事法律关系债权损害赔偿之债(平等主体)不当得利之债财产关系物权无因管理之债知识产权二、民事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和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

财产所有关系(如:所有权)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民事法律关系人格关系(如姓名、名称、名誉等)人身关系身份关系(如收养、监护等)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一般情况下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其他组织。

(2)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和依托。

客体最新课件的本质是它是某种利益的载体。

客体表现为财、物、行为、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物:(a)能为人类认识和支配;(b)有经济价值。

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进入占有和流转范围,一般要由法律认可。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能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结果。

行为就是我们说的给付,债的客体(如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的客体)一般是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如果某项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则其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客体是给付,其内容就是债权和债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二级考点)。

注意违约终止。

三、民事法律主体(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龄和精神状况有关。

(二)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出生——死亡(如:继承)特殊权利能力如:婚姻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最新课件考点提示:必考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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