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举证常识
了解民事诉讼法常识明白民事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原则

了解民事诉讼法常识明白民事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原则了解民事诉讼法常识:明白民事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原则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它是通过法庭审理、判决和执行等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民事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原则,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起诉和答辩的要求、证据的举证和质证、判决和执行等环节。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等环节。
首先,当事人以起诉书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特定的民事纠纷。
随后,法院对起诉书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法院受理了案件,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发出传票,要求其到庭参加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质证对方证据,并进行辩论。
最终,法院做出判决,并在判决生效后执行。
二、起诉和答辩的要求在起诉时,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明确诉讼请求和诉讼事实,并提供证据。
起诉书的内容应当简明扼要,不得含有对法院、法官或其他当事人的侮辱、诽谤内容。
同时,当事人应支付案件受理费。
对于被告,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会发出传票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意见,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被告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提出答辩意见,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否认、辩解或抗辩。
三、证据的举证和质证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举证和质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举证是指当事人根据提出的诉讼请求,提供能够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
举证原则上应当在开庭前完成,但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提供证据。
举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材料、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质证是指当事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或有效性进行质疑。
当事人可以通过质证提出异议或提出反驳意见。
质证的方式可以是采用交叉询问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提交质证意见书。
四、判决和执行在经过充分审理后,法院会依法对案件进行判决。
判决书应当明确判决结果、理由和当事人的上诉期限。
民事法律小常识100条

民事法律小常识100条一、民法物权法�7�41、所有权转移民法上的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依登记。
例:买房的时候没有登记,你已经住进去了,此时你没有房屋所有权,却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
动产所有权转移依交付。
例:买车时,没有办理车辆登记,但已经把车给你开着了,此时车辆归你所有,对方不能以没有付钱为由要回车辆。
▌以上延伸出一个问题:丢弃的东西能要回来吗?不能。
你抛弃物时,你对物的所有权已消灭。
丢弃的东西变成无主物,谁先捡到,谁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所以,如果你抛弃的东西被别人捡到,你反悔了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
�7�42、善意取得没有物之所有权的人处分物与不知情之第三人,且第三人已支付合理对价。
在第三人完成前述所有权移转形式之后,第三人取得物之所有权。
▌例:你老公(老婆)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你的房子(车子)给不知情的路人甲,路人甲支付了合理价钱,房子已经过户给他(车子交给他开),此时路人甲取得房子(车子)的所有权,你无法追回。
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7�43、房地一体在办理土地抵押时,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视为一并抵押。
但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但拍卖时,新增建筑物会一并拍卖。
建筑物抵押亦然。
合同法�7�44、加害给付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你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选择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但是只能二者选一个,不能都选。
▌例: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7�45、风险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例:交房后你取得房屋钥匙,房产证还没办,此时房屋因地震损毁,你仍需承担房款。
�7�46、赠与之任意撤销权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
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
▌例: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当我们就民事纠纷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的时候,法院在立案后会要求我们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则有相关条款,那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律师通过采集的相关民诉法知识,给大家重点介绍下。
当我们就民事纠纷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的时候,法院在立案后会要求我们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则有相关条款,那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的小编通过采集的相关民诉法知识,给大家重点介绍下。
▲一、举证责任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根据《新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证据证明标准较低,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根据《新民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三、对于常识性、生活经验法则可推导的事实无需举证。
根据《新民诉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法律常识:民事纠纷常见问题解答

法律常识:民事纠纷常见问题解答1. 什么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指的是个人、组织或者其他法律主体在民事关系中产生的争议。
它与刑事案件不同,刑事案件是指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而民事纠纷是针对侵权、合同履行、财产归属等民事权益争议。
2. 民事纠纷的常见类型有哪些?•合同纠纷: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问题导致的争议。
•婚姻家庭纠纷: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
•不当侵害:肖像权、名誉权、财产损害等问题。
•财物归属: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
•债务追偿: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债务导致的争议。
3. 如何解决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通常有以下几种途径:•协商和谈判:当出现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谈判寻求妥协,达成和解协议。
•仲裁:仲裁是一种独立、公正的法律程序,通过仲裁员的调解来解决争议。
•告诉法院:如无法通过协商和谈判或者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通过审判来做出裁决。
4. 民事纠纷起诉的要素有哪些?民事纠纷起诉的要素包括:•原告: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具备请求权和诉讼能力。
•被告:被原告指控的一方,需要具备适格性接受诉讼。
•违约事实:指引发纠纷问题的具体行为或事件。
•法律依据:官方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或者合同条款。
5. 如何收集证据用于支持自己在民事纠纷中的立场?在您参与民事纠纷时,积累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法来收集证据:•文件记录:保留并获取与争议相关联的书面文件(例如合同,信函等)。
•目击证人:寻找目击事件的证人,并向他们寻求书面陈述或召唤他们出庭作证。
•物证:保留与争议相关的物品(例如损坏的财产)并将其用作证据。
•录音或录像:如果有上述权限,您可以通过录音或录像记录相关对话或事件。
6. 在民事纠纷中如何获得公正和合理的裁决?为了获得公正和合理的裁决,您可以考虑以下建议:•找到一位专业律师代表您,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
•准备充分的案件材料和证据,并确保它们清晰、准确地呈现给法庭。
民诉法民事诉讼证据PPT

六、证人证言
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了解情况的语言表 达。
1、特征 不可替代性
证人对案件事实的感知为基础
客观真实性容易受影响
--证人对案件事实的感知、记忆、叙述 —受制于当事人与证人之间的关系 —受制于外界主客观环境
2、证人的资格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 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诉讼法新旧比较
2012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细化,可操作性强; 证人的地位提升,体现法律对证人的尊重。
第72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 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73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 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 式作证:
其实质是一种证人证言,即专家的证人证言。
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法 律常识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各类案件的事实问题进行认定,法官只负责 法律问题的审理。陪审团制度的基础就是让一般民众根据他们朴素的法 律知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对案件的事实进行认定,但它有天生的不 足,当案件中设专门性的问题时,一般民众无法认定,此时就需要专家 根据他们的专门知识来为庭审提供帮助,由此,专家证言制度便产生, 专家证言也就是鉴定意见。
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内容:(文字、符号♀、图案) 载体:纸张、石碑、布、竹木
1、特征 相对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口说无凭;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先于诉讼;)
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 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
实,而非物质载体。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主体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活动。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作用至关重要,而证明标准则是评价证据是否足以认定事实的重要标准之一。
本文将就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明事实的标准,二是证明证据的标准。
证明事实的标准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提出的事实主张,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证明其真实性。
而证明证据的标准则是指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要求,才能被法院采纳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其次,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应当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逻辑关系合理的原则。
这意味着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提出的事实主张,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并且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必须是合理的,不能存在明显的矛盾和漏洞。
再次,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还受到法院的认可和适用。
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的充分性、真实性来判断证明标准是否达到要求。
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常识、经验和逻辑推理来评价证据的价值和证明事实的可信度,从而作出裁决。
最后,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提出了要求。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充分的证据,而被告则需要对自己的抗辩提供相应的证据。
双方当事人需要在诉讼过程中积极收集证据,合理运用各种证据手段,以便在法院中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或抗辩。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评价证据是否足以认定事实的重要标准,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也受到法院的认可和适用,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提出了要求。
在实践中,当事人需要充分了解证明标准的要求,合理运用各种证据手段,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赵律师解读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0条

赵律师解读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0条第⼗条:下列事实,当事⼈⽆需举证证明:(⼀)⾃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常⽣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民法院发⽣法律效⼒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项⾄第五项的事实,当事⼈有相反证据⾜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有相反证据⾜以推翻的除外。
天晴了,⾬停了,我再次觉得我⾏了。
我⼀直在想,怎么学知识才能提⾼效率呢?总结出三种精进知识的路径,供各位参考,也许对你的学习有裨益。
第⼀种路径就是针尖对麦芒的实战中总结出的知识,你⼀定会铭记于⼼;第⼆种路径是针锋相对的争论研讨中得来的知识,你也会印象深刻;第三种路径就是刻⾻铭⼼的喜爱所学的知识,你肯定会终⾝难忘。
其他路径学来的知识,估计就是过往云烟,灌灌⽿⾳,流通⼼脑⽽已,关键和核⼼的地⽅你是展⽰不出来的。
所以,我们要喜爱,要敢于实战,要讨论争吵,这样学的知识才扎实,才能内化为⾃⼰体系的⼀部分,才能随时信⼿拈来。
本律师在做讲座的时候,因为有1000多件诉讼案件的积累,案例和⼼得脱⼝⽽出,听众听的很受⽤,很⼊戏。
这都是在实战和喜爱中积累起来的,装不出来的。
当然,在具体讲授技巧上还可以精炼和提升。
证据规则第⼗条⽐较复杂,光是理解与适⽤这本书就有近⼆⼗页的内容,我们还是⽼规矩,从实战和⼼得来解读。
说实在的,这⼀条很难,我的功底对有些条款解读起来肤浅,请⼤家谅解。
⾸先,本条就是民事法司法解释第九⼗三条的修正,⼤部分保留了。
1、⾃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因为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个就如仓央嘉措那⾸著名的诗《见与不见》‘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就在你⼿⾥不舍不弃来我的怀⾥或者让我住进你的⼼⾥默然相爱寂静欢喜’哈哈,这⼀条也可以说,你举证与不举证,⾃然规律、定理、定律就在那⾥,不增不减。
打官司需要了解的8个诉讼常识

打官司需要了解的8个诉讼常识现代社会经济纠纷、侵权纠纷日益增多,人们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
有纠纷,找法院成为了一种常态。
因此,对一些诉讼的常识也应当相应了解,小编也将陆续为大家总结归纳。
1.立案时以原告诉状中确定的房屋、车辆价值收取诉讼费。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车辆等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额。
2.胜诉方已经预交的诉讼费可以让法院退还,不用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法院应当退还。
3. 不是谁都能当诉讼代理人。
律师、近亲属、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定单位推荐的人才能成为诉讼代理人。
4.民事案件请律师不是必须的。
民事案件可以自己起诉、应诉、答辩。
如果觉得案件比较简单,事实比较清楚的,可以自己处理不一定都要请律师。
5.审理期限原则上普通程序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从立案次日起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6.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能光有单位公章。
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作为证据,除了应在证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外,还应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注意这里要求是负责人、证明制作人这两类人都要签名或盖章。
7.法院收取证据应出具收据。
当事人把证据交给法官时,特别是借条、欠条、银行单据、合同等证据原件时,请务必要收据。
8.简易程序审理的、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的,诉讼费减半。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者以当事人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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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举证常识
民事诉讼的举证常识一、什么是证据?
证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在民事、经济诉讼中,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只有提出确实、充分的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方能打赢官司。
因此,当事人必须树立很强的证据意识。
(一)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应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下列证据加以证明:
(1)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应当从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何时发生或怎样发生以及产生的原因等方面着手;
(2)当事人主张的程序上的事实,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3)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和民事权益争议的事实;
(4)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
(5)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二、人民法院有调查收集证据的责任吗?
有些证据,由当事人提交比较困难,所以法律规定由法院负责调查收集。
这包括: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
(2)应由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
(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4)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以上证据经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三、民事经济诉讼由谁负责举证?
一般来说,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中,则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即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四、是否所有的案件事实都要举出证据加以证明?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
(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
(2)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五、什么样的证据更有效力?
当有数个证据材料时,就存在证明力强弱的问题。
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强弱应注意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