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特殊案件的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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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是指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纠纷案件。

在民事案件中,举证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进行举证,本文将针对法律常见民事案件,提供一份举证指引。

二、民事案件举证原则1. 充分原则: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和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 对等原则:当事人之间应平等地对待对方,不得恶意妨碍对方举证。

3. 实质原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4. 及时原则:当事人应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提供证据,不得拖延。

三、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1. 合同纠纷案件(1)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证据,如合同文本、协议书、电子邮件等。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发票、收据等。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人证言。

2.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

(4)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事故认定书等。

(4)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误工费等。

4. 劳动争议案件(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

(2)工资支付凭证、加班费、奖金等。

(3)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凭证。

(4)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疾病等情况的证据。

5.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买卖合同文本、协议书等。

(2)货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地点等证据。

(3)货款的支付凭证、收据等。

(4)货物验收报告、检验报告等。

6.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争议案件中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举证责任主要分为原告举证责任和被告举证责任两个方面。

一、原告举证责任原告举证责任是指原告在诉讼中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合法性。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原则上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在具体操作上,原告可以通过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方式来完成举证责任。

1. 书证书证是指以书面形式记录的公文、合同、凭证等文件。

原告可以通过提供合同、收据、发票等书证来证明其权利主张的合法性。

在提供书证时,原告需要注意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提供的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必须是真实性的,以免在法庭上遭到质疑。

2. 物证物证是指能够直接证明争议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实物。

原告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实物来证明其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证明争议事实的真实性。

比如,在一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提供车辆损坏的照片、事故现场的照片等物证来证明车辆受损的事实。

3.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通过证人对关于争议事实的口头陈述来证明其真实性的方式。

原告可以向法庭传唤证人,并要求其提供证言以证明其权利主张的合法性。

在传唤证人时,原告需要注意证人的可靠性和证言的完整性,以免证人证言不利于自己的主张。

二、被告举证责任被告举证责任是指被告在诉讼中需要提供证据来反驳原告的主张。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从而抵制原告的主张。

被告的举证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反诉事实的举证责任当被告提出反诉时,被告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反诉。

被告可以通过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方式来完成举证责任。

反诉事实的举证责任同样适用举证的一般要求,即需提供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据。

2. 证明主张符合法律的举证责任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被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研究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

研究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

研究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的基础性法律,规定了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本文将从举证责任的含义、适用范围、举证的方式及相关的争议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

一、举证责任的含义及适用范围举证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或抗辩而提供证据的责任。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举证责任一般由主张权利的当事人承担。

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应当举证,以证明其行使的权利或主张的事实。

同时,被告方在作出反驳或抗辩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适用范围通常以民法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以及法律规定为依据。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买卖双方应当就合同的成立、履行等事实予以证明。

在侵权纠纷中,原告应当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被告则需要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举证责任的适用范围主要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

二、举证方式及相关争议问题在民事诉讼中,举证方式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当事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抗辩。

1. 书证书证是最常见且被广泛采纳的证据形式。

它主要包括书面合同、凭证、公函、通知书等。

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这些书面文件来证明案件中的事实。

2. 物证物证是指有形的、客观存在的物品或现场等,作为证据来证明案件中的事实。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损坏的车辆可以作为物证来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

3.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在法庭上证人通过口述方式陈述自己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判决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也是存在争议的问题之一。

4. 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由法院委托专门机构对案件中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意见。

例如,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法院可以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鉴定,以辅助判断。

在实际的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常常涉及以下争议问题:1. 举证能力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是指其提供证据的能力。

举证责任的转移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举证责任的转移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举证责任的转移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其中第七十四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转移,对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承担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转移对诉讼各方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将通过对第七十四条的解析,全面阐述举证责任的转移及其在民事诉讼中的意义。

一、举证责任的转移概述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转移是指诉讼各方在争议事实上所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的变化。

按照传统观点,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即原告应当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与法律环境变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的转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原告证据不足,或者被告能够提出与原告提出的事实相抵触的证据时,应当由被告举证。

也就是说,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原告无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在被告提供相抵触的证据时,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举证责任的转移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举证责任的转移存在一定的条件。

首先,原告应当提供了一定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其次,被告提供了一定的事实与原告的主张相抵触的证据。

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同时存在时,才能转移举证责任。

在实践中,转移举证责任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的,考虑到当事人的能力、财力以及事实的可证明性等因素,法院会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转移举证责任的条件。

三、举证责任的转移的意义举证责任的转移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能够保护原告的权益,当原告证据不足时,能够减轻原告的举证压力,确保原告在合理范围内获得司法保护。

其次,一方提供证据时,对方提供相抵触证据,转移举证责任能够避免过度强调原判责任,使法院更加客观公正地判决。

举证责任的转化还有利于合理分配权利与义务。

在某些案件中,原告虽然无法提供足够证据,但被告明明有相抵触的证据却故意隐瞒不提供,如果原告仍然承担举证责任,将造成权利与义务的严重不平衡。

因此,转移举证责任能够促使当事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地解决争议。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民事关系产生争议,通过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的行为。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指各方当事人在争议事实方面所承担的证明责任和举证负担。

本文将详细探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应按照事实和法律的要求,举证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举证责任”,这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

二、原告的举证责任原告在民事诉讼中首先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应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充分、准确、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以证明被告应负有民事责任。

具体而言,原告应提供能够证明其权利主张的事实证据,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如果原告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不能确立其权益主张,法院将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被告的举证责任被告在民事诉讼中也具有举证责任。

被告举证的目的是为了免除或减轻其民事责任。

被告应提供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相抵触或可以推翻原告主张的证据。

被告的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被告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合法,并且能够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抵消或推翻。

如果被告未能充分提供证据,不能推翻原告的主张,法院将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举证责任的转移在民事诉讼中,有些案件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原告无法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易获取等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法院可以根据诉讼公平原则,确定对方举证或者减轻对方举证责任。

这意味着,当原告无法提供证据时,法院可以要求被告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其无民事责任;或者由法院根据公证、鉴定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

五、举证责任的分配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因案件类型而异。

对于存在民事争议的一般案件,原告对自己的权益主张负起举证责任。

但对于某些特殊的案件,如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规定了特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论民事诉讼典型案例举证责任的法定化

论民事诉讼典型案例举证责任的法定化

前 最 高人 民法 院 院长 肖扬在 第七 次全 国 民事
审判工作会议上说: 坚持司法统一, “ 必须注重正确
行使 自由裁量权 ” 审判 实践 中, 。 由于不同法官对法 律规定理解上 的不 同,或者法律原本就缺乏对新情 况和新 问题 的具体规定 ,出现 了对类似案件法律适 用标准不统一 的现象 。个 别法官滥用 自由裁量权, 导致不同地 区、甚至同一地 区法院对 同类案件的裁 判结果也各不相 同,由此 引来社会非议 。【 3 】 近 年来 ,全国各地纷纷发生同类性质案件,如 新闻侵权案、性骚扰案、超市搜身案、超市保 管案 、 银行 吐假钞案等,这些案件在诉讼 中都存在 原告举

些举证 责任分 配规则及其例 外规则 , 以此规范法官的 自由裁量权,将四种典 型案例 中的举 证责
关键词 :举 证;倒 置; 自由裁量权;法定化
中图分类号 :D 2 . 90 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0 - 1 5( 0 1 5 0 — 4 0 9 8 2 1 )0— 1 O O 3 3

1 0 - 3
矢三 峡 学 院 学 报
行了其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法 官对于双方证据
的强弱态势却仍无法做出明确的判 断,即待证事实 仍然真伪不 明时 ,法官就应适用举证 责任分配的一 般规则 ,其 目的是运用这种一般规则来确定结果意 义上 的举证责任究竟属于哪一方当事人 。
( 一)确定是否属于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法 官对 是否属 于举证责 任倒置 的判 断也包括两个层 次:首先 从 《 民事诉讼法》及其 司法解释 中寻求适
用个案 举证责任倒置 的依据 ;其次从民事实体法及其 司法解释 中寻求适用个案举证责任倒置 的依据 。

举证责任法律规定(3篇)

举证责任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

在我国,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举证责任的概念、原则、适用范围、承担方式等方面对举证责任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收集、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三、举证责任原则1. 优势证据原则: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但并非要求提供确凿无疑的证据,只要提供证据达到优势程度即可。

2. 疑难利益归原告原则:在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

3. 责任倒置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以减轻原告的举证负担。

四、举证责任适用范围1. 诉讼案件: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等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2. 非诉讼案件:在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同样负有举证责任。

3. 民事法律行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五、举证责任承担方式1. 当事人自行举证: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自行收集、提供证据。

2. 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在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调查取证。

3. 证人证言:证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出庭作证,提供相关证据。

4.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对于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获取相关证据。

六、举证责任分配原则1. 一般原则: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2. 特殊原则: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3. 疑难利益归原告原则:在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

论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以真实案例为样本

论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以真实案例为样本

( ) 三 肯定 者应 负举证 责任 , 否定 者不负 举证 责任
在 罗 马 时代 , 有 “ 就 一切 被 推定 为 否定 之 人 之利 益 ” “ 主 张之 人有 证 明义 务 , 否定 之人 无 之 ” 这 ,为 为 ,

此具有指引法官正确裁判的功能。
( 谁 主张谁举 证原 则 一) 这 一原则 是各 国 民事 诉讼 法普遍 适 用的原则 。 当
第 2 卷第 1 8 期
Vo . 8 NO. 12 1
萍 乡高等专 科 学校学 报
J u n l f n xa gCo lg o r a g in le e o Pi
2l O 1年 2月
Fe . 0 1 b 2 1
论 民事 诉 讼举 证 责 任分 配 —— 以真 实案例 为 样本
出有利被 告 的裁判 。
方 调查两人 无偷盗行为。法医鉴定 两人均为轻微 伤。协 商 未果 后, 家属 一怒 之下将小 区物 管告 上法庭 , 要求 赔 偿 医疗费、 交通 费、 误工费及 精神 损害赔 偿费共1 3万 元。 但小 区物 管公 司与保安 均否认有 殴打行为 。 ① 在该 案件 中, 原告 的胜诉 与举 证责 任分 配有 密切 的关 系。 此类案 件如何 分 配举 证 责任 , 何特 殊之 处? 有
裁量权是举证责任规定 的有力补充 , 但常被滥用 , 限制人身 自由权 的民事案件应 明确规定属于举证责任倒置范围 内。
关键 词 : 举证 责任 ; 平 ; 配 ; 法裁 量 公 分 司
中 图 分 类 号 : 2 . D9 5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O 7 9 4 ( 0 10 一O 3 一O 1 0 — 19 2 1 ) 1 O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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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特殊案件的举证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并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责任。

举证不能的后果,在以往的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法院在<证据规定>中,则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并规定了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这就赋予了举证责任的强制法律后果,使举证责任制度真正确立。

有八类案件,使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上述案件中,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根据自己在诉讼中的身份,承担自己的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必然承担败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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