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本配备标准的通知 川教函[2004]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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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师厅函[2014]7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4.05.30【实施日期】2014.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有关单位:为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引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教育部办公厅2014年5月30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一、总则(一)为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引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以下简称:能力标准),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类似培训时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二)《课程标准》综合考虑我国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环境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的差异,旨在满足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起点教师的能力提升需求,推行“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教师培训选学机制,确保按需施训。

(三)《课程标准》要求实施主题式培训,强化任务驱动,突出实践导向,将问题解决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将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践相结合,促进各地采取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培训新模式,推行网络研修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推动教师学用结合。

(四)《课程标准》依据能力标准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设置“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和“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3个系列的课程,共27个主题,帮助教师提升信息技术素养,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学科教学能力、促进专业发展。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15〕306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15〕306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的通知
正文: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的通知
川教函〔2015〕306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推进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有效开展实验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和我省实际,我们组织相关专家、一线教师编写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

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实验实践教学,认真组织实施《目录》,督促指导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程,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对学校考核及评价内容,促进实验实践教学在全省学校的有效开展。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6日——结束——。

四川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寄宿制是推动民族地区学龄儿童入学、提高普及程度、巩固“两基”成果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

为提高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寄宿制学校)是指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以寄宿制为主要形式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心)。

第三条寄宿制学校应按《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96]640号)的规定要求,合理规划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实习区,其基本条件应当具备:具有与寄宿学生数量相适应的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教学用房、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地、澡堂及其它配套设施;具有按规模、编制、学历标准配备的足够的教师和生活、卫生、安全等各类管理人员;具有按规定标准配置的图书(含音像)资料和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器材。

第四条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监督管理到位。

寄宿制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管理机构,积极施行现代教育管理模式,科学、规范、人性化地管理师生员工、校园、校产和设备设施,努力将学校办成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和人才培养的摇篮。

第五条寄宿制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设置标准的要求,保证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除可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外,应规范使用普通话教学。

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寄宿制学校校长,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年度任职考核制。

要坚持持证上岗,承担教学(实验指导)、管理任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教师要满足按照义务教育标准开设学校课程的需要。

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装备标准

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装备标准
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教学的应用软件及教学光盘
外部信息接口类型为光纤、DDN、ADSL卫星宽带接收等,接入带宽应该满足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实施绿色上网工程
☆接入基础教育专网并共享基础教育资源
*接入教育城域网
*共享卫星教学资源
县(市、区)级示范性小学
1间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不少于50台),机房面积按照1.8㎡/座设置。
多媒体备课室
多媒体投影系统
系统软件
应用软件
高中
国家级示范性高中
3间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不少于150台),机房面积按照1.8㎡/座设置。
备课使用的多媒体计算机不少于20套
多媒体教室3间,多媒体投影系统不少于6套
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学科教学的相应系统软件
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学科教学的应用软件及教学光盘
校园网管理中心面积不小于30㎡,品牌服务器不少于3台,完成综合布线,外部信息接口类型为光纤、DDN、卫星宽带接收等,接入带宽应满足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多媒体计算机不少于6套
多媒体教室1间,多媒体投影系统不少于3套
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学科教学的相应系统软件
配备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教学的应用软件及教学光盘
外部信息接口类型为光纤、DDN、ADSL卫星宽带接收等,接入带宽应满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实施绿色上网工程
☆接入基础教育专网并共享基础教育资源
*接入教育城域网
同上
备注:1、高中按照36个教学班计算,初中按照24个班计算、小学按照24个班计算,计算机的数量应确保每班每课时每台机器不超过2人上机。增加班额须适当增加相应的信息技术装备。
2、“☆”表示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分阶段实施。
3、“*”号表示在有条件的学校实施。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四川省初中功能教室、教学场地装备标准一览表-1
四川省初中功能教室、教学场地装备标准一览表-2
说明:1、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第一类为高水平、示范性的;第二类为中等水平、先进性的;第三类为最基本的,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2、本标准每班按50人计算。

3、“--”表示不作要求,“( )”表示选配。

4、一类学校应配备数字化探究实验室。

5、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仪器室、准备室)各增加1间,音乐、美术教室各增加1间。

6、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24个班(8个平行班)时计算机网络教室增加1间。

7、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中4~8个平行班的装备标准执行。

8、可采取集中计算机成为教师备课室形式,也可将教师用计算机装备在各个教师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5.08.24•【字号】川教[2005]212号•【施行日期】2005.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川教[2005]212号)各市州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去年,我省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施了“一费制”收费办法,今年初省级相关部门又下发了“一费制”收费办法的补充通知(川教[2005]22号),对规范我省教育收费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收费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同时也反映出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

一、关于“一费制”红线标准及新增服务性收费问题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红线”标准,是指各地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不能突破的最高限额,并不意味各地收费就要靠拢或按“红线”标准执行。

各地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不得以未突破“红线”标准为理由,偏高制定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

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习必须、学生自愿、按成本定价原则。

各地新增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报省物价、教育等部门批准。

凡未经省上下文批准的,均属自立项目乱收费行为,各地应认真清理纠正。

二、关于杂费的开支范围问题中小学杂费的开支,必须按照国家教育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学校为开展教学和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公务费和业务费,弥补学校公用经费不足。

禁止将中小学的杂费收入用于发放教职工津补贴或社会保障费用等开支。

各地方政府应按照规定统筹解决教职工津补贴或社会保障费用。

三、关于基层教研室及学校自印资料费用等问题各市、县教研室发行的学生复习资料、学生单元测验题及试卷,学校自编的校本教材以及自印的复习资料、试卷等,要本着教育教学必须的原则,尽量精简优化。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篇一物业园区工程部设备管理模式1、工程部内按设备系统类别划分区域,对整场进行物质备案。

并将工作相应岗位合并为两个班组。

班组内人员由领班按任务所需和个人专业特长分配不同岗位,但可以根据排班和实际任务的需要,调整到本班组的其他岗位,满足以精简经济的人力保持设备良好运行和维护的需要。

2、各岗位当班人员按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负责所属设备的运行和维修保养,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按制订的运作程序规范的完成工作任务。

3、设备维修作为工程部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将按日常报修、日常巡查检修、预防性维修和翻新改造四个功能块来进行,具体说明如下:一维修功能所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以四个功能块来完成:(1)预防性维修:所有设备设施均制订维护保养和检修计划,按既定时间、项目和流程实施预防性的检修。

(2)日常报修处理:设备设施的使用部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故障以报修单的形式通知工程部采取维修措施。

(3)巡查检修:工程部各班组值班人员在当班时段至少对责任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发现故障和异常及时处理。

(4)增改翻新:根据设备设施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已有的设备设施进行增加、改进性能和翻新处理,使设备设施重新恢复使用价值,得到良好的利用。

二维修结构(1)经理负责根据园区设施规模制订维修程序和维修计划。

(2)以各专业班组为单位,按既定的责任范围,分别负责所属区域或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修。

(3)重要设备设施和综合专业性设备设施由经理负责组织相关班组共同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三维修控制(1)经理负责监督各班组按既定的程序和计划实施,控制维修成本、效率和质量。

各班组按程序和计划在领班的组织和带领下,实施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

(2)日常报修处理由报修部门负责验收设备修复质量并签收《工程报修单》。

《工程报修单》共三联由报修部门验收签字后一份报修部门留存、一份工程部备查、一份由工程部每月汇总转交财务核算材料成本。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市地州级示范性初中
实验用房 物理 实验 室 二间实验室 一间实验室 二间实验室 化学 生物 仪器室 准备室 教学仪器 实验设备 实验桌、凳 仪器柜 准备桌 实验室工作人员 物理 化学 生物
物理、化学、生物各 物理、化学、生物 1间,56㎡/间 各一间,43㎡/间
达到I类标准:除2人配合实 验外、其他实验一人一组, 演示实验配备2套
信息 适应信息技术教学的 技术 面积不小于30㎡,品牌服 光纤直接接入 计算机不低于50台, 教育 务器不少于3台,完成综合 、DDN、ADSL、 联网机房不少于1 PⅡ以上的计算机不低于10台 布线 ISDN 间,机房面积按1.8 ㎡/座设置 体育场地 音乐 运动场地 器械场地 体育 美术 达到100㎡,配 卫生 达到200米环形跑道,(含 室 备双、单杠等 100m直跑道) 场外运动器械 游泳池 篮、排球 场 按1/8教 学班设置 形体训练室
50×25(M)
一间,150㎡
音乐、美术、体 一间,50㎡ 一间, (不含学校 一间, 一间, 一间,面积不小 育达到初中I类, 于20㎡ 卫生达到初中II 90㎡ 乐队设备场 90㎡ 20㎡ 类 地)
说明:学校规模:按18个教学班,学校规模减至12个班,可减少实验用房二间,学校规模达24个班,增加一间实验用房、音乐、美术用房及计算机室
电子阅览室 图书馆 (室)工 图书馆管 作人员 报架 目录柜 软件 理系统 设坐 (个) (个) (张) (人) (套) 2 1 1 10座 80 2——3
书架 (每架 容纳图 书) 600册
书柜 (个) 8
期刊柜 (架) 5
校园网网管中心
多媒体演播系统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图书馆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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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本配备标准的通知
川教函[2004]31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本配备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川教基[2001]15号)要求,结合我省信息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厅修订了《四川中小学信息技术培训教育基本配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标准》是我省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所需的基本要求,也是“一费制”实施中信息技术教育收费的学校应达到的标准,各地应督促各中小学按《标准》进行配备,认真落实四川省高中及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足信息技术课程,切实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提高信息技术教育水平。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检查,未达到《标准》的学校不得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本配备标准
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课时每台机器不超过2人上机。

增加班额须增加相应的信息技术装备。

2、“☆”表示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分阶段实施。

3、“*”表示在有条件的学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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